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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证监会主席重磅发言流出关于注册制改革的底牌都在这里了

刚刚证监会主席重磅发言流出关于注册制改革的底牌都在

这里了

编者按:2月23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受国务院委托,对《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这个讲话透露了官方对“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基本看法,对股市未来走向将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下面这段话值得高度关注:

同时,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从外部环境看,欧美发达国家相关金融市场积累了一定泡沫和风险,已经有调整的征兆,给我国实施注册制改革时间窗口的选择带来不确定性。

以下是全国人大官网发布的,刘士余主席的说明全文:关于《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8年2月2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作说明。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授权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授权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将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

为进一步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以下简称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延长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授权决定期限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了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研室等单位的意见,中央改革办等有关单位均表示赞成。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证监会作了研究修改,形成了《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情况和成效

两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授权决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坚持质量第一,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努力形成有利于注册制改革的发行市场秩序。两年来,证监会持续完善新股发行环节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逐步放开新股发行节奏,新股发行“堰塞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17年共审结IPO企业633家。严把公司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前,影响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堰塞湖”包袱大为减轻,上市公司质量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发行节奏趋于市场有序调节,有利于注册制改革的发行市场秩序逐步形成。

二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创造有利于注册制改革的市场环境。两年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和虚假信息披

露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了一大批危害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法分子,有效遏止了一段时间以来资本市场恶性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同时,证监会专门组织实施了IPO财务信息披露核查等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形成了监管高压态势。经过努力,进一步净化了推进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在上市审核中发挥交易所作用,不断丰富和积累有利于实施注册制改革的经验。修订《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探索推进“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完善交易所对发行人、投资者、会员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通过抽调交易所人员参与IPO审核、增加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交易所人员比重以及由交易所实

质承担部分公司债券发行预审职能等措施,为交易所更好发挥一线监管作用进行“练兵”。经过两年努力,交易所在适应注册制改革新机制要求的制度、人才、经验、能力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日趋成熟。

四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中介机构市场把关责任,健全有利于注册制改革的市场中介支撑体系。两年来,证监会制定、修订一系列监管规定,督促保荐机构严格内部风险管控,充分发挥核查把关作用;完善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细化中介机构的核查义务及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

力度。经过不懈努力,中介机构执业活动进一步规范,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专业把关作用充分发挥。

五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探索投资者权益保护新举措,完善有利于注册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安排。实行证券期货市场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筑牢投资者保护第一道防线;探索试行欺诈发行的“先行赔付”,专业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持股行权”、“示范性诉讼”和纠纷多元化解等新的投资者救济途径与手段;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健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出台减持新规,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着力解决“清仓式”减持、“过桥”减持等乱象,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完善上市公司“刨根问底”式实质性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树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六是强化市场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注册制改革顺利实施的良好舆论环境。两年来,证监会更加重视与市场的沟通,加强政策解读,提升预期管理水平。通过案例宣传、专家解读等方式,加强对注册制的正面宣传,重申注册制也须依法从严监管的正确理念;支持新闻媒体加强对价值投资理念的宣传,倡导理性投资,开展“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投资者教育活动,培育良好的股市投资文化。妥善应对负面舆情,对不实信息和政策误读及时澄清回应,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资本市场虚假信息行为,为实施注册制改革营造了

良好舆论环境。

按照《授权决定》要求,2017年4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得到了与会委员的肯定。

二、延长《授权决定》实施期限的必要性

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与环境。同时,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从外部环境看,欧美发达国家相关金融市场积累了一定泡沫和风险,已经有调整的征兆,给我国实施注册制改革时间窗口的选择带来不确定性。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有必要延长《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

三、延长的期限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经认真研究评估,建议《授权决定》实施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稳

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条件成熟时适时向国务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混合所有制的形式从宏观层面来说,就是由单一的公司制经济发展成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互相并存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在企业的层面上来说多种经济成分之间互相渗透,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逐步出现和发展,现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1、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在之前单一的国有制企业制度下,企业的资本非常固定单一流动性比较差,而且如果想要发展资本的流动速度也是关键所在,资本流动周期越大企业的利益就会越高,如果将国有企业改革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资金的流转,国有资本也会彻底的资本化。 2、国有企业更好适应市场运作:目前我们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起到主导的作用,国有制企业在改革之后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运行的规则,并且运用规则同其他私营企业进行竞争,比如国有企业可以使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将社会上的优势资源集中在自己手里面。 3、利于引进人才:在单一的公有制体制之下企业人员的构成也是比较单一的而且缺乏竞争力,在混合所有制制度下例如实现公司员工控股制度,这样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就和整个的企业息息相关,不会像之前那样干多干少都是一样的,盈利或者亏损都是国家负责的。 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但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除了传统

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之外,随着生产力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控股经济也将成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即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新的有效实现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深层次上的融合;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利益及发展是完全联系在一起的,同兴衰、共进退。 5、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克服国有独资企业的弊端 政企不分、机制不活、效率不高、腐败高发是国有企业饱受诟病的弊端。从深层次看,产生国企弊端的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企业外部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干预,另一方面是来自所有者缺位,缺乏高效的动力机制与约束机制,而且委托代理链条长,客观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管。外部因素是条件性的,内部因素则是决定性的,因而内部改革至关重要,其中产权层面的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今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基本方向,随着非公资本的引入,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将得到有效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将得到健全。 6、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增强国有资本的带动力 国有企业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资本带动力,更好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一方面可以将更多社会资本引入到国有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导,带动大量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将通过向社会资本减持而退出的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优先发展领域,从而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的产业发展调节作用。

浅谈我国股票发行由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的改革

浅谈我国股票发行由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的改革 摘要: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的明晰,推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 制过渡已经成为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趋势。基于此,本文将从最基本的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概念和区别入手,探求现阶段核准制的不足以及注册制的优点。并结合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注册制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对如何更好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票融资”和“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1 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的明晰、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股票发行市场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推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已经成为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趋势。 (二)研究意义 如上所述,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向注册制过渡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由股票发行的核准制向注册制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配合和制度条件的辅助。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一味模仿资本市场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的股票发行注册制也是不可行的。 基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本文将从最基本的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概念和区别入手,结合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现行的股票发行的核准制的问题,探求注册制改革对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影响,最终对如何更好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通过这些研究,可以清晰地了解核准制和注册制各自的特点和区别,从而更加明确现阶段核准制的不足以及注册制的优点,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 二文献综述 通过搜索和阅读一些文献,发现国内对于股票发行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概念的界定以及对于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比较和分析。如曹凤岐教授通过对股票发行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详细地比较分析,得出注册制是成熟市场普遍的普遍采取的发行审核制度2;蒋大兴教授从全新角度理解注册制的含义,认为注册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实质审核。3也有学者在详细分析了核准制和注册制的特点之后认为,基于立法理念的差异,注册制下的发审制度主张发挥市场的作用,而核准制则强调监管机关的职能(吴弘,2007)。 二是参考其他国家注册制的经验为我国注册制改革提出建议。由于资本市场较为成熟发达的地区多采用注册制,很多学者希望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来指导我国的注册制改革。如钟樑通过比较分析美国的注册制、英国的核准制、德国的注册制与核准制相结合,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由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的发展演进,从中汲取发达国家或地区证券发审制度经验,为我国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曹凤岐“推进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南开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 年第2 期 3蒋大兴“隐退中的“权力型”证监会——注册制改革与证券监管权之重整”《法学评论》2014年第2期

关于注册制的看法

关于注册制的看法 学院:经济学院 专业:经济统计学 学号:6048 姓名:彭博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证券发行注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据以判断证券实质要件的形式资料, 以便作出投资决定, 证券注册并不能成为投资者免受损失的保护伞。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另外,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 一.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 而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由此可以看出,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而实质审查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另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在界定中的核准制时,一般取实质审查的第二种含义,即判断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二.我国实行注册制的利弊: 一方面,注册制的全面铺开无疑扩大了市场的融资需求,从而为股市带来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审核制度的改变,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又备受质疑。由此可见,如果盲目推进注册制度,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与以往的核准制相比,注册制并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的审核。即只要上市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把该披露的信息披露出来,则其能否顺利上市,就完全由市场进行判断。针对这一模式,其实既有利又有弊。 有利之处,即打破核准制下,发审委“一揽大权”的局面,上市公司无需为“人情”而烦恼。此外,注册制下,IPO长时间排队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随着拟发行公司的批量上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容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容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容工程设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线探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20 世纪 90 年代提出的改革方案,目的是引入民资促进生产力发展。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我国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能够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2013 年 11 月 9 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在稳妥推进,且已建立起日趋完善的政策体系。据不完全统计,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已高达 67.7%,一半以上的省级地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占比也超过了 50%。 2019 年 5 月 17 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主题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截至目前,已经推出 3 批 50 家重要领域的混改试点,今年要在前三批混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数量、扩展领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第四批试点企业共 160 家,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 家,地方企业 53 家。混合所有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而且随着改革推进,预计不久的将来,将会全面放开。 笔者所在的企业,是一家由混合所有制经股权收购而变为纯国资的电力工程设计企业,国资企业的种种限制,已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热情已无法阻挡。下面就从政策支持、改革动力、改革实施要点路径、风险控制等几方面做研讨。 一、政策支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表决通过,明确提出“( 6)积极发展混

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国务院 2015 年 9 月 23 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 2015) 54 号)明确提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建立依法合规的操作规则,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 2017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发改经体〔 2017〕 2057 号,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做了明确指导。 2019 年 3 月 5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5 日上午 9 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三、 2019 年政府工作任务(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中提到: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国有企业要通过改革创新、强身健体,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改革的动机和必要性 1、电力设计业务市场萎缩严重,转型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 王一帆管科132 201310733064 引言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一论述阐明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特点及作用。我国的经济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变逐步向混合所有制经济靠近。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当代中国,国有经济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要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而是要巩固和壮大国有经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从宏观层次来讲,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在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而作为微观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 我国存在的混合所有制主要有三大类型: (一)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与外资联合而成的企业,如中外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二是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同国内私营经济联合组成的企业。 (二)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这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吸收本企业职工持有部分股权的企业,以及集体经济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中集体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三)公有制内部国企与集体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城市国有企业与农村乡镇企业或城市集体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这是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联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进一步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有关所有制这一热点问题得到了不断的探索、突破、创新和发展。 通过几次会议的探讨确立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地位和方向,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特别是就业人口多,为此中国的发展压力大,特别是就业压力大。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创新多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才能够实现“充分就业”目标。 就业是当今世界最大难题,无论对发达国家还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都是如此,中国能够解决当今世界最大难题,为世界四分之一的劳动力创造就业,这也因为是中国成功创造就业的奥秘所在。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性选择。这需要在新的起点、新的发展水平上,采取有效的新方法来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微型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要兼顾,劳动者和企业家、就业者和创业家要兼顾,不能顾此失彼,由此获得厚此薄彼。双赢、多赢和共赢的共生共荣关系。

[可行性]关于注册制可行性的分析

关于注册制可行性的分析 摘要:2013年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酝酿已久的注册制终于敲定,并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本文将从注册制发行面临的障碍、机遇以及发展的条件三个方面对于注册制的可行性进行简要分析,并给出适当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注册制可行性分析 一、注册制面临的障碍 (一)环境障碍 1.法律环境障碍 (1)对核准制的改革。此前中国推行的新股发行核准制是依法确立的,《证券法》第十 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因此,要推行注册制,证监会在出台注册制草案之前还须将《证券法》修改纳入立法工作计划。 (2)我国法律法规漏洞。注册制的推行需要一系列严密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做保障。完 善的证券发行制度,必须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作为评判标准,同时还需要监管部门有效的稽查和执行力度来打击虚假信息的披露,保证证券发行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投资者的利益。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缺点是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具体表现在虚假信息、操纵价格、内幕交易、极限投机等多个方面。因此,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法律法规的完善至关重要。 2.经济环境障碍 (1)市场定位问题。区别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创业板门槛普遍较低的状况,中国的创业 板市场定位应立足于成长型、创新型的企业,设置相对较高的股票发行上市门槛。但是,中国的上市资源近年来过于丰富,许多企业存在投机心理,企图借助上市来激增自身资产尤其是货币资金及其他金融工具,致使中国市场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因此,对于注册制的创业板定位还需慎重考虑。 (2)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欠缺。非银行金融中介是指在间接或直接融资过程中为资金供 求双方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和信用评估机构、投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中介等,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专业信息的生产和提供。由于中国市场上市公司水平良莠不齐,增加了股票市场的风险。投资者基于信息披露做出投资判断,因此,非银行金融中介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充分性至关重要。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刚刚兴起不久,远不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提并论。

浅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精心整理浅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经济成分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私营和个体经济基本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经济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此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转变,私营和个体经济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混合所有制经济随之进步。与此同时,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国有企业由于沉重的计划经济体制“包袱”、高昂的运营成本和用人机制上的弊端等原因导致经营出现困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损失。 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唯有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与创新,激发自身活力,创新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 2015年9 “瞻 制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和晋升主要通过竞争机制进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能够帮助企业筛选出更为优秀且合适的岗位人员。而国有企业用人本身存在很强的封闭性,行政色彩明显,二者不同的制度导致改革后的企业难以统一用人机制。 (三)国有企业与非国企的文化融合 国企与非国企有着不同的创业背景和历程、不同的经营管理机制。我国的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意识,其企业文化更倾向于强调企业本身对于社会的价值,行政色彩较浓,用人机制的行政化使得国企员工本身的竞争和风险意识较弱。而非国企单位所承担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较少,以创造利益为首要目标,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使非国企单位员工具有很强的竞争和风险意识。在这种企业文化和员工心理的双重差异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着文化融合的重大考验。企业文化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有时仅仅因为一个文化的问题,就可能把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葬送了,甚至因此拖累投资方。

创业板注册制要点及影响分析

创业板注册制要点及影响分析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与科创板会有哪些异同?创业板的变化又将对A股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一、涨跌幅调整为20% 关于涨跌幅方面,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五日后涨跌幅限制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 Wind显示,截至2020年4月27日,2020年共16家创业板公司上市,其平均新股未开板涨停板天数为6.19天。而2019年上市的52家创业板公司平均新股未开板涨停板天数为8.31天。 取消首日涨停板限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首日放开定价,随后可能是IPO 的定价机制改革。 据统计,截至2020年4月27日,东方财富显示,2016年起共有940家非科创板企业上市,其中699家(占74.36%)的发行市盈率处于22.9倍-23倍范围内,只有8家企业的新股发行市盈率超过了23倍,这一比例仅为0.85%。

而科创板除3家亏损企业外,96家新上市公司中只有中国通号和广大特材的发行市盈率低于24倍。 二、与科创板的异同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趋同于科创板,但在保荐机构强制跟投一事上,两者则有差异化安排。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对其保荐的所有项目进行强制跟投,而是仅对未盈利、红筹架构、特殊投票权以及高价发行的四类公司采取强制性跟投。券商跟投是一种方法,而不是本质,其本质上是要提高券商对项目和企业的定价能力,关键是要对定价负责,目的是提高科学定价能力和持续保荐能力,以及强化中介机构承担的责任与风险。 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在试点注册制的安排方面,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大体与科创板一致,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通过问答的方式来督促企业提高信披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指出,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另外,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有三个值得关注的地方,一是建立沪深交易所审核工作协调机制,保持审核标准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抢资源情况;二是明确在审企业衔接安排,确保向注册制过渡;三是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涉及公开发行的同步实施注册制。

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铥济鉍横 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孙春夺 摘要:注册制改革能够使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升级换代,这是广大股民期盼已久的事,也是世界发展的潮流,这符合历史的 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的核准制已经逐渐开始暴露各种弊端,逐渐与中国的发展脱轨,与广大股民的愿望相违背,从核准制过渡到 注册制迫在眉睫。注册制改革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不能仅仅纸上谈兵,需要经过长期的分析研究,对股票市场和中国的现实充分 了解,选择适当的时机,采取有力的措施,逐步渐进完成注册制改革。 关键词: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障碍;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股票发行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 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主要包括监管方式、发行方式和发 行价格等方面,其中监管方式是最根本的内容。股票发行制 度主要包括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我国目前仍然采用核 准制,但此种监管制度已经逐渐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脱 节,注册制改革刻不容缓。 二、中国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障碍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肖钢曾经在公开场合点明了核准制 的三大缺陷和不足,这无疑说明了核准制已经与中国的发展 方向背道而驰,推进注册制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但现阶段,在中国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仍然存在诸多障 碍。 (一)市场本身存在缺陷 1JE券市场运行不规范,市场化程度偏低。虽然我国的 股票发行制度在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 成果,但还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市场本身在我国股票市场的运行当中还不起主要作 用,行政干预的现象还依然存在。我国股票市场由于起步晚, 发展慢,程度低,体系不健全,环境秩序太混乱,最终导致市 场运行不畅通,市场本身容易出现问题。 (2) 与发达国家不一样,广大股民在我国股市中所占比 重太髙,他们本应为股市运行做出贡献,然而相反,广大股民 往往只注重投资收益,但是事与愿违,由于他们缺乏专业的 投资知识,他们的在股市上的种种行为只能加剧股市的混 乱,降低股市的效率,基本上起不到什么积极作用。 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存在问题。20世纪90年代 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但随着市场 的发展变化,问题逐渐暴露。这些资本市场的出现,无疑减弱 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集中程度,降低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作 用;同时,各资本市场之间交叉混乱,不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 升级换代,让中国的资本市场错失了发展的良机。3. 退市制度方面存在问题。股票市场不能只注重上市, 也要关注退市,上市标准要完善,退市标准也要严格。但我国 的退市标准却令人堪优。 (1) 标准欠妥,操作困难。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 退市标准不仅制定简单,而且操作困难。这不仅与当时的制 定初衷截然相反,而且还导致了市场效率低下,秩序混乱,严 重制约了股市的健康有序运行。 (2) 退市效率太低,退市程序极其繁琐,耽误时间太长。 (3) 欠缺权利救济程序。退市将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巨 大的损失,在这种状况下,权利救济程序的作用尤为突出。 4. 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结构,是指各投资主体的 总量在总投资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通过分析各投资主体的所 占比重,大致可以判断出本国的投资者结构是否合理,也可 以找出问题所在,为之后的改进提供充足的依据。一般而言, 金融机构所占比重越高,证明投资者结构越合理。在发达国 家,金融机构所占比重基本上都能达到一半以上,金融机构 所占比重要远远超过投资者个人。而我们国家正好相反,这 真的是本末倒置啊!中国的投资者结构亟待调整。 (二)对市场主体惩罚太轻,对投资者利益保护 不当 注册制强调的是让市场自身发挥作用,让行政手段退出 市场环境。但中国的市场还没有达到完全可以自由放任的程 度,在中国,实行注册制如果没有司法制度的配合,那无异于 给不良商家提供坑害老百姓的机会。虽然我们国家相继制定 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制度考虑的仅 仅是如何让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对投资者利益方面 的保护基本上或有或无。三大实体法虽然对此均有规定,但 都没有涉及对行为人的实质惩罚,惩罚力度太轻,起不到真 正的惩罚作用。 (三)证券监管方式不完善 虽然我国近几年正在逐渐改善证券监管方式,正在调整 自己的步伐,让证券市场能够自己管自己,让证券市场能够 962018年第8期

证券发行注册制对我国股市的利弊影响

证券发行注册制对我国股市的利弊影响 : 一、证券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比较分析 (一)证券发行核准制 核准制就是指证券申请人不仅要依法公开一切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信息并确保其真实性,而且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实质要件,由证券审核机构决定是否准予其发行证券的一种制度。证券发行核准制其核心在于证券审核机构在审查证券发行人的发行申请时,不仅要求充分公开披露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申请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审查并获批准后,发行人方可发行证券的证券监管制度。 核准制下,证券发行权利是通过证券审核机构的批准获得的。核准制充分体现了行政权力对证券发行的参与,是“有形之手”干预证券发行的具体体现。发行人的发行权是由证券监管机构以法定的形式授予。发行人必须取得审核机关的授权文件,方能开展相关的证券发行活动。如果没有证券监管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一切证券发行活动皆为非法,不仅发行的证券无效,非法发行人和参与的中介方都可能受到严厉的处罚。 核准制并不排除发行人信息的公开披露。核准制并不排除注册制所要求的信息披露,同样重视对发行人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审查,发行人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就实践而言,执行核准制的国家和地区同样也重视公开原则,其强调程度并不亚于注册制,如德国、法国、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规定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核准制规定证券发行的实质条件,强调实质管理原则。证券监管机构除进行信息公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对证券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核准制的实质条件一般规定在公司法中或证券监管机构中的相关文件中。主要包括:发行人的营业性质及其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意义;发行证券所筹资金的投资有无合理的成功机会;发行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行人资木结构的合理性;发行人所得报酬的合理性;各类股票权利、义务及出资是否公平;投资人将承当风险的程度、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等。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只有符合了信息公开要求和实质性条件,并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核准制主张事前与事后并举。核准制依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作为证券发行的事前审查,同时,核准制的审核机关也享有事后审查和撤销权。在发行人获得核准之后,如果证券监管机构发现所核准的事项存在虚假、舞弊等违法行为,有权对已作出的核准予以撤销,并追究发行人及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二)证券发行注册制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注册制有卜列特征: 在注册制下,公司发行证券的权利是白然取得,并不需要政府的特别授权。这是注册制区别于核准制的重要特征,在注册制卜,公司发行证券并不需要政府专门授权,只要发行人在申报后法定时间内,未被证券管理机构拒绝注册,发行注册即为生效,发行证券的权利便自动取得,只要注册文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政府无权予以拒绝。注册制有以下特点: 1、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理论设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证券市场,只要信息完全、真实、及时、公开,市场机制与法律制度健全,证券市场木身会自动作出择优选择。管理者的职责是保证信息公开与禁止信息滥用。基于这一理念,公开原则

最新混合所有制 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国资委: 贵委《关于提供国企案例的通知》收悉,我集团公司按来文要求,认真总结了我集团公司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取得的一些成效及经验,并梳理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集团公司”)是自治区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独资企业,集团于2007年2月份成立,注册资本金229266.972013万元。集团成立以来,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北部湾三港资源,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目前,集团公司的业务板块涵盖港口、物流、工贸、地产和投资五大方面,五大板块相互支撑联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从单一的港口企业发展成为综合性港口集团。集团积极建设西南中南战略支点,拓宽西南出海大通道的深度、广度,加快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同时,依托港口资源,通过合资合作引进临港工业,构筑“港口-综合物流-贸易-工业”的全供应链体系,打造专业的贸易体系,实现港-工-贸联动。集团还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海外投资特别是东盟国家的投资,在香港、马来西亚、文莱等地进行战略布局,探索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物流节点,以参与中马“两国双园”投资开发为契机,参与关丹港的管理运营,投身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探索“港-产-园”发展模式,在马来西亚打开了局面,在当地产生巨大的影响力。2017年2月,与文莱达鲁萨兰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合资公司,正式接管文莱摩拉港集装箱码头运营。 截止2016年底,集团总资产达到750亿元,净资产达到230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64亿元,完成利润10.14亿元。2016年集团公司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57位。 二、主要改革措施及经验做法 我集团公司于2009年率先在子公司层面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3年至今,集团公司新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共22家(其中,投入国有资本总量18.1亿元,非国有资本投入总量16亿元)。目前,从户数来看,集团全资及控股企业121家,控股混合所有制的企业32家,占26.45%;从资产总量来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总量已经达到552亿元,占集团资产总额比例达到70.28%。集团公司港口、物流、工贸、地产和投资五大业务板块,均拥有不同程度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全方位部署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板块整合为着力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浅析我国股票推行注册制改革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31267366.html, 浅析我国股票推行注册制改革问题 作者:陈怡我 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2期 【摘要】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审批制到1999年《证券法》的实施使股票发行变为核准制,再到今天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注册制:2014 年5月9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必须要正面稳当的推进。2014年10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2015年,第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实行股票注册制的决定。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历史潮流,我国当前股市处在十分艰难的时期,股票核准制的弊端日益凸显。 【关键词】核准制;注册制;市场化 一、核准制 (一)理论基础。指发行股票不仅要以真实情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指定的若干适用于发行的实质条件,只有经过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才能取得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的资格。它依照的是一种实质管理原则,其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股票公开发行,从而维护股票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秩序。 (二)弊端。核准制更多强调政府监督,而忽略市场本身的调节作用与市场参与方的价值和作用。发行审核与上市审核一体化,同时证券监管部门管控上市的规模、节奏和资源分配,从而造成上市审核数量少、效率低以及多家企业排队上市的局面。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与“高定价”等问题使得一些具有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被拒之门外,只能去寻求海外市场。股票发行审核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即更多的放在事前审核环节,这必然导致事中和事后监管力度的欠缺,以及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不足。证券发审委的自由裁量权利过大,极易产生权利寻租。 二、注册制 (一)注册制的理论基础。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各种资料公开、完整和准确的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只对发行企业提供的一系列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并不针对发行人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而是将股票良莠交给投资者和市场判断,即使发行的股票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监管机构也无权干涉。注册制本质就在于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二)目前实行注册制的代表国家

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哪些模式

1990年代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引入私人资本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自1990年代以来,中国允许国内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革。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2年改革开放后,民间资本正式引入中国。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可以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以阐明其历史渊源。 (1)提出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围绕经济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78年,政府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以党为政府,以政府为企业的问题。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解决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和商品之间不相容的思想问题。经济和计划经济。1992年是中共十四大第一次提出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1993年,中共中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概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确定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步骤。现代企业系统。它于1994年试行并逐步推广。 (2)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以国有企业改革,资本市场建设(证券期货市场,金融保险市场)和机构职能部门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为中心。开展了行政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司法,财产法以及有关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相关制度)为了动员,规范和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而逐步完善。2005年,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本完成。许多成功改制的国有企业通过剥离辅助产业,成立优质资产公司,以轻型设备上市,部分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但是,根本的矛盾还没有解决:独立的辅助工业应该怎么做?是否有可能整体上市?上市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以包围货币为目的的上市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根本原因:上市和股票市场再融资只是融资渠道之一,而不是获利渠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取决于自身的实力,这也是投融资决策评估的关键。此外,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利益转移,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权利失衡等问题,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有资产的根本性改革。管理系统。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非流通股问题”,并开始了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3月。

我国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之初探知识分享

我国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之初探 摘要:本文通过对注册制与核准制的比较,探讨我国注册制改革的必要性,又立足于我国现新股发行的制度现状,对我国和美国的新股发行体制进行比较,由此探讨我国注册制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以期我国注册制改革进程顺利推进。 关键词:注册制核准制新股发行体制注册制改革方向和策略我国证券市场的形成至今只有二十多年,还处于一个正在长大而并没有成熟的状态,我国多年来推行的是核准制的新股发行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其暴露出众多问题,核准制逐渐的已经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状况不相适应,随之而来的是注册制日益被推上改革的日程。2013年11月15日发布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从2013年的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到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股发行注册制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当下的改革方向。这使解决多年来证券市场上存在的众多问题成为可能。 一、注册制概述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合并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审查

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证券发行注册制实际上是证券发行的形式管理,证券发行审核管理部门只审查证券发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注册制是一种形式审查,不对相关信息的实质性的价值进行判断,让投资者从自己的判断中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其风险也由其自主判断,如果企业相关材料合理,证券监管机构就不得拒绝其注册。而注册上市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信息披露。 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比较 1、审核的内容不同 注册制只要求发行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对其进行形式意义上的材料审查,经过审查发现其不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等情况后,便可予以审批。而核准制不但要求证券发行遵守信息披露义务,还要求发行人具有发行资格,以及其所发行的证券需要经过审核管理部门的实质审查,包括对发行公司的经济效益、资本结构、高管人员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册制相对核准制而言其审核条件更为宽松,入市的门槛降低,将证券价值和风险的选择判断权完全归还给投资者,其更为有利于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和高新企业的上市。[1] 2、市场化进程不同 核准制虽然也要求企业披露其全部信息,但有些投资者并不能够

注册制的影响

注册制的影响 1.什么是核准制 证券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2.实质审查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另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在界定股票发行中的核准制时,一般取实质审查的第二种含义,即判断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注册制即所谓的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以美国联邦证券法为代表。它要求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以招股说明书为核心。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判断。另外,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对中国股市短期影响注册制推行之前,从2003年到2014年每年新上市的公司数分别为:65,99,15,65,168,77,64,349 ,277,146,116家。平均每个月上市10.92家。而2015年上半年共计发行190家,平均每月上市31.67家。由此推算,注册制推行后每年新股发行数量将为原来的 2.9倍,这意味着股票市场将以每年新增380家的数量迅速扩容。在新增资金未能入场之前,这些新增的股票将分配原来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这将会导致股价的下降。 这可以参考中国台湾模式,首次在两种制度(核准制与注册制)并行的情况下,在制度推行前三个月市场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反应,通过3、4个月的消化,推行之后三个月就迎来了一波非常大的行情。之后再次改为单一注册制时,市场对新制度已基本不存在负面反应。 对中国历次IPO重启分析,可以大致判断在标的资源供给增多时,股市的波动情况。自1990年起,中国一共经历了8次IPO 暂停和重启,重启持续时间也逐步在拉长,从历次IPO重启前三个月,重启首月和首半年的涨跌幅、区间涨跌幅可以分析出,IPO 并没有明显对股市产生一致性的涨跌影响。重启前三个月,市场波动相对增大,重启后市场整体仍然沿着自身的经济趋势在变化。 二、对中国股市长期影响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文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6月30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各项方案,这意味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出台正式进入 倒计时,国企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国企改革的步伐将进一步加速。 《行动方案》全文虽然还并未对外公布,但根据相关信息,目前已经透露出了几个内容:一是坚定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二是国企改革的七大内容;三是增强国有经济五个发力点。 即“一个方向”、“七大内容”、“五个力”。 “一个方向” 坚持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制度优 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曾强调指出: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宇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资国企的部分,突出体现了国有企业的顶梁柱、主力军作用。 这是对“全民战疫”成果的总结和提升。 江宇表示,“全民战疫”的胜利,充分展示了我国国有经济的制度优势,同西 方国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充分证明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意义,充分证明了我国国有经济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更高的总体效率,充分证明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自身优势,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七大内容” 落实方案第一年,改革聚焦七个方面 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并于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对此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今年改革大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理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建立各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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