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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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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领导成员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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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 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 法规,按照市公司《**** 公司安全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 不能以牺牲安全生产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 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 全生产工作目标达成。 二、“党政同责”原则 按省公司要求,市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对安全 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全面工作,并将 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分设的,各自按照《实 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分别在行政管理和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安全的主 要负责人,具体落实党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确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督办和效果评价。其他公司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 责”原则,按照“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 开展工作,在负责自身分管的业务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全 生产责任。监督检查与安全保卫部为全市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牵头责 任部门,负责具体各项日常工作中目标的拟定、方案草拟、培训

教育、制度制订、部门协调、对外沟通、对下工作指导、过程监督和效果评定。相关部室、专业公司(局)、各县区局正职和支部书记分设的,两者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分管安全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除分管业务内安全工作外,牵头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其他领导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 任。整体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 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市公司总经理(或县区局局长)安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 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实施细则》规定,在司务会、党政联系会、安委会等会议上,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 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 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确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6、确定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政府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部门、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联系)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常委会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有关部门和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同级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0 页

煤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队组)负责人是本部门(队组)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 第 2 页共 10 页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和学前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心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中小学的副校长和安全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安人员及各学年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小学及学前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及学前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好全面安全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学校与年组、分管工作负分管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乡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 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4.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具体分管中学、小学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可代校长组织召开所分管的中学、小学与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 2.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3.指导保安和教师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分管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4.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 5.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分管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7.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副校长的领导下,协调、指导,并具体负责全乡中小学日常安全工作,根据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各校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字[2013]5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就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政同责”是指党委(组)、政府(部门)对本辖区(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政府(部门)班子成员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的领域履行岗位业务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要求,在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考核分管工作时,须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 第三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安全管理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民富、市强”新××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章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市委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一并研究部署;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活动,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 (四)监督、检查、指导党委其他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龙海市经信局机关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龙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龙委【2014】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为明确和落实市经信局领导和各股室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本局领导(包括局长、副局长)及局机关干部。 二、监管内容 (一)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建章立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障安全投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评价制度。 (二)日常监管。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报备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自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四到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出租(发包)方与租赁(承包)方签订单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租户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

的要求,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火灾等四个应急演练,强化正面教育,唱响和谐海西、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四)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民爆物品、三合一厂房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彻底清查整治密集场所,发现三合一或多合一厂房,坚决予以取缔。 (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电力运行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 三、责任分解 (一)市经信局局长安全生产职责 1、局长是本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每年向市政府报告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规定,及时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在每季度的工业经济运行会议上一并布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切实落实公司各级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 《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 《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3.术语 3.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公司党支部、各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党支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党支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3.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 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4.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6每半年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1.7依法设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 4.1.8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4.1.9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2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担任本公司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 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 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 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 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 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经营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办负责人应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党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研究细则

万利万达高速公路 “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经营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制度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政府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部门、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联系)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常委会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判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有关部门和人大、政协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领导同级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矿 2016 年 1 号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围绕建设一流矿井,明确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造“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安监依法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继续巩固和发展矿井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为矿井各项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零敲碎打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井下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逐年下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由持续稳定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变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职能定位,矿长、党委书记同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必须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矿分管副职全面负责分管系统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行政正职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全面负责党群工作的同时,必须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矿、科(区)、队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构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安全保障力。矿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保障矿生产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矿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制度的贯彻落实;矿组干科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配齐监管机构、配强领导班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轮)训课程;矿宣传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工作之中,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矿井安全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公益宣传范围,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矿纪委要支持配合安监部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干部值班带班的督查,要不定时进行督查干部的上岗情况,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案

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2015】第72号 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我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相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通过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氛围的形成。 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实施; 1.2015年6月28日XXX“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小组成立;7月 1日起至10月30日为各项制度、责任体系建立,确定 各岗位职责。 2.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督促、推进和指导工作。 3.体系建设模式以职责、岗位与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5.设立安全奖与每个月工资挂钩。 四、主体责任 1、一岗双责是指公司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管理机构、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各工段长等所有职能和管理岗位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主体责任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双责制情形下的特定职责,即其他职位或岗位无法取代的特殊职责。 3、特定职责划分 1)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 ○2依法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 ○3审评安全生产方案、措施、规章制度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4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5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委、行政(含党支部、基层连队,下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团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党委、行政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党委、行政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党委、行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党委、行政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全面建立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

关部门领导、连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基层连队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第九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党委、行政要建立完善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要组织开展并参与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或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安排部署1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团安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帐。 第十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二)将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事故控制起数、重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作为各级行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制度。

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大唐新能源通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等制度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风电场、检修公司,用于规定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 第三条“党政同责”指公司各级党委(或党支部)、各级行政正职共同对公司、部门或风电场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未全面履行或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党政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支部)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

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 (五)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党工团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各级行政正职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 (四)建立覆盖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严肃考核追究制度;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监督能力建设,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依法做好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经营层依法履行安全生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矿年1号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围绕建设一流矿井,明确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造“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安监依法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继续巩固和发展矿井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为矿井各项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要求 经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零敲碎打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井下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逐年下降,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由持续稳定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变的目标。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职能定位,矿长、党委书记同为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必须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矿分管副职全面负责分管系统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行政正职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全面负责党群工作的同时,必须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安全生产XX同责制度

附件3 XXX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实行党政同责,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要务的首要位置,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共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 (3)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作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决定;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所属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级党委除履行共同职责外,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2)领导和督促组织部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人事工作,选拔任用思想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到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去; (3)领导和督促宣传部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定

绵阳乐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安全生产贯彻党政同责精神,实施一岗双责的 安生生产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本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班组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全面

负责; (二)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章;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六)依法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告知性备案; (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

公司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设立文件

关于印发《东丹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选厂、洛河洞矿部: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东丹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主题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抄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档(二) 东丹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15年7月15日印发 共13份

东丹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实施方案 各部门、选厂、洛河洞矿部: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公司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 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州、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自身特点,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打造好的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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