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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农民阶级新变化探析_邹玉杰

收稿日期:2010-12-18

基金项目: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 转型期我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研究 的子课题 农民阶级的新变化和发展趋势 (M 2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邹玉杰(1963 ),女,黑龙江五常人,教授,从事政治社会学研究。

2011年第2期(总第159期)理 论 探 讨

T HEO RET ICAL I NV EST IGA T IO N N o 2,2011General No 159

当代中国农民阶级新变化探析

邹 玉 杰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辽宁大连116013)

摘 要:当代中国社会变革、转型,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所引发的乡村社会变化,推动了农民由传统向现代的分化与转型。这一历史的跨越虽然尚未完成,但有力地促进了当代中国农民阶级发生系列新变化。这些新变化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均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从多维视角透视当代中国农民阶级的新变化,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农民阶级;新变化;探析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1)02-0036-04

当代中国农民阶级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在生产方式、经济活动、生活水平、思想观念、政治地位、内部关系等方面均发生了新的变化。综合分析这些新变化,方能正确认识当代中国农民阶级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充分调动农民阶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生产方式:从 大锅饭 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农村逐步确立起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模式。这种模式在生产资料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的前提下,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按工计酬。人民公社模式下的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中国农村的基本实现形式,废除了土地私有制,避免了两极分化,成为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工农联盟的制度保证。但是,1958年后逐步形成了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则脱离了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着严重弊端。一是经营管理权高度集中、过度行政化,使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也剥夺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农民自留地、社队企业、农村集市贸易一度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严重阻滞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二是为了防止农民两极分化,在劳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分配政策,导致出工不出力,吃 大锅饭 混日子的现象普遍存在,削弱了

农民生产积极性,束缚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制约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间,农村的落后面貌未得到根本改善,直到1978年尚有1亿多农民未能解决温饱问题,农业经济仍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

中国改革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国民温饱问题,因此改革大幕最先在农村拉开也就势在必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 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和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两个重要文件,从此拉开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产方式改革。1978年春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坐牢的风险秘密签订了家庭承包协议书,充分说明农村改革不仅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顺民心合民意的。1979年,十一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1980年,党中央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的通知 ;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了 全国农村改革工作会议纪要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予以充分肯定。在党中央决策推动下,人民公社旧体制下的生产方式被逐渐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集体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方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购销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深化,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热情,使粮食生产出现了转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1978到1984年,中国粮食总产量由3000亿公斤上升到4000亿公斤,全国农业总产值增长68%,全国农民收入增长166%[1]。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的建立,不但拓展了农民的经营空间也改变着农村的经济形态,它使农民由以往单一从事农业生产向农业、非农业并举并重转变,由自给自足为主的自然经济向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转变。

二、经济活动:从固守田园到面向市场

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经济活动被固化在土地上,总体上从事着以手工为主的农业生产,所获劳动成果主要用于缴纳地租和满足自身的需求,用于社会交换的劳动产品相对较少。农民世代在自然经济樊篱内固守田园,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虽然把农民的经济活动从土地私有为基础的一家一户个体生产,转变为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社队统一指挥的集体劳动,但囿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农业生产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农民经济活动依旧被固化在土地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禁锢农民经济活动的锁链,推动农民从固守田园的劳动者向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营者转变,改变了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在人民公社旧体制下,农户与集体关系是一种生产劳动者和生产组织者的关系,是 服从 与 指挥 的关系,农户与农户之间是 成员 与 成员 的关系。农户没有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一切经济活动要服从社队集体统一指挥和安排。但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农户凭借对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自主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农户变成了独立的 经济实体 。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就衍生出一种新型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与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经济关系[2]90。商品经济关系的出现加速了自然经济的解体,确立了农户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为农民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农民阶级经济活动方式的改变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不仅打破了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而且进一步带动了原社队企业即乡村企业的发展,形成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局面。到20世纪80年代末,乡镇企业达到1868多万户,10年增长了10倍多,产值超过了农业产值,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3]。快速发展的乡镇企业,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吸纳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生活水平: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

改革开放前,受僵化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束缚,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低下,直接制约了农民生活改善。截至1978年,不仅有1亿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农民物质生活相对贫困,精神文化生活也十分匮乏,文化娱乐活动仅限于听广播、看几种有限的书刊、偶尔看一场电影而已。由于农村交通的不便,使得农民基本上处于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状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从物质生活到精神文化生活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并总体达到了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08年提高到4761元,扣除物价因素,30年年均增速为7 1%。从消费来看,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7%,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2 42平方米,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电话机和移动电话已分别达到109 1台、30 2台、52 5辆、49 1台、67 0台和96 1台,空调和电脑每百户已有9 8台和5 4台[4]。数据表明,改革开放30年来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当然,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某些欠缺和一些深层次的原因,90年代后又出现了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等新问题,但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中央决策高层的关注,并正着力逐步加以解决。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也出现了新的需求,各级政府适时推进了乡村文化事业的建设。乡村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读书室及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和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激励下,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勃兴而起,成为农村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的电影、戏曲、图书、歌舞、科技培训等文化下乡活动,以及民间文艺团体演出和自娱自乐活动的内容日益丰富;电视、广播、音像制品、报刊、电脑等先进文化媒体开始进入农民生活之中。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农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质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项关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农民空闲时选择 看电视、听广播 的比例最高,占37 1%,选择 阅读书报刊 的占20 3%,选择 聊天闲逛 的占13 5%,选择 打牌搓麻将 的占9 3%,选择 参加文体活动 的占8 2%,选择 其他 的占5%,选择 去娱乐场所 的占3 4%,选择 上网 的占3 3%[5]。这表明,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越来越具有丰富性,呈现出个性化和差异化的现代文化消费特征,而且凸显出增

长知识、提高技能、了解信息的发展型文化需求高于聊天闲逛、打牌搓麻将等娱乐休闲的文化消费需求,反映出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水平和质量总体上在不断提高。

四、思想观念:从固守传统到崇尚现代

根源于两千多年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使农民阶级形成了根深蒂固且高度同质化的传统观念:安土重迁的土地依赖意识,重视地缘和血缘关系的浓厚乡情和亲情观念,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和宗族意识,推崇经验、墨守成规、求同斥异、求稳怕变的保守思想,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观念等等。两千多年来,小农经济的传统观念禁锢着农民阶级的头脑,阻碍其思想的进步与更新,制约着乡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一僵化局面被打破是1978年开启的农村改革,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新变化,农民阶级思想观念也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的变革鼎新。

思想观念的变化,最终总是要体现出观念结构的根本变化。同样,农民阶级思想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也主要体现在观念结构模式的革新上。农民观念结构模式更新指传统农耕文化的外控性很强、自主性很差,封闭性很强、移入性很差,守成有余、创新不足的旧结构体系被打破,建立起一种自主的、开放的、拥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现代观念结构模式。农民的观念结构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主要表现为:

文化塑造的自控能力逐步增强。在取向过去、崇尚经验的传统乡村社会里,农民文化塑造的自我意识水平很低,自主选择、自我塑造的自控能力很差。他们习惯于根据前人的、他人的、社会的一定之规或经验之谈办事,至于规则或经验的是非对错则很少作深入思索,更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所以,传统农民存在着盲目从众、缺乏主见、依赖性强等人格缺陷。而今,农民的文化性格开始向自主、自控型转变。一是农民的权威意识弱化,平等、自主意识有所提高。农村的改革开放激发了农民的自信心和平等意识,农民不再一味地把自己置于被动、盲从的地位,思想行动不再简单地遵循世俗的成规、权威的意见,而是逐步用一种平等的、自主的心态独立地认识、思考和处理问题。二是农民从依赖转向自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农民发挥能动性的余地很小,结果养成了农民等靠要的心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放弃依赖心理,积极开发自身潜能,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坚信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够创造幸福生活。

顺应和理解新文化的能力逐步提高。传统乡村文化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在这种文化的塑造下,农民也形成了恪守经验传统、祖上遗风和既成习惯的保守心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对外来新文化的理解和吸纳。农民面对自己所不熟悉的新文化,常常持冷漠、怀疑态度。当新文化与本土文化发生冲突时,他们要么视其为异端邪说予以抵制,要么用乡土文化予以改造和同化,结果导致乡村文化的进一步凝固和僵化,从而使乡村文化散发着沉闷而古老的气息。现今,改革的春风使传统乡土气息逐渐离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文化气息。农民理解和接受新文化能力日益提高。一是农民对待新事物、新文化不再视而不见,而是以一种新奇的情感、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并产生了对新事物、新文化的渴求。二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民已开始主动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更新自己的思想观念,自觉地培养和提高自身素质。三是现代农民不仅有勇气从乡村走进城镇,而且逐渐把生存发展空间向大城市延伸,农民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在适应新环境的基础上,渴望打破各种禁锢,求新求变的意识逐步萌生,农民的文化创新能力开始显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造力得以发挥。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阶级以独特的胆识和魄力创造了许多奇迹。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开辟了中国式农村工业化的道路;有组织地兼并村庄、集资建城,为农村的城市化另辟一条蹊径;新中国第一张股票于1983年7月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宝安集团问世,开创了股份制改革的先河 这些创新和改革,正是农民阶级的思想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结出的丰硕果实。

五、政治地位:从俯首听命到村民自治

在数千年封建专制社会里,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虽然在形式上具有一定人身自由,但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更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面对权利的压迫只有俯首听命,在王朝统治和地方乡绅压迫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新中国成立使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解放,成为新社会的主人。土地改革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阶级在政治上的彻底解放奠定了经济基础。但是,在人民公社旧体制下,由于民主规则和程序等微观机制建设不尽完善,宪法赋予农民阶级主人翁地位和参政议政的权力未能真正落到实处。相当一段时期,农村中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方式,不仅剥夺了农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力,也导致了农民传统的畏官怕权、顺从权势的政治人格及对公共利益、政治生活漠不关心的消极心态并无多大改观。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彻底改变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政治权力结构和权力运作方式,开启了农村民主生活的新进程,农民政治地位也真正发生了改变。

村民自治是以1980年底广西河池地区的宜山、

罗城两县农民自发组建村民委员会开创村民自治的实践为开端,以1987年11月 村委会组织法(试行) 颁布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的农村地区基本民主政治制度和治理形式。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确立为我国四项政治制度之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村民自治的地位、作用及其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30多年来村民自治制度的探索与推进,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确定了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了农村社会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人民民主权利不单纯是写在宪法上的条文,必须设计出能够付诸实践的具体形式。实践证明,村民自治符合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阶级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村级政权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运行。资料显示,凡是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不仅民意顺畅、干群和谐、干部廉洁自律,而且经济得以较快发展、村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和谐发展氛围得以基本形成。二是激发了农民的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村民自治为八亿农民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体制机制上的保证,增强了农民知事、议事、决事的民主参与意识。三是村民自治的伟大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譬如,为了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更好地参政议政,一些地区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还有的采用了 海选 等新的方式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从而使宪法赋予农民的公民权利和主人翁地位在实践层面得以真正落实。

六、内部关系:从高度同质化到出现差异化和阶层分化

建国后在国家政治权力主导下,农村逐步形成了高度同质化农民阶级的阶层结构,即农民成为身份相同、职业单一、利益分配均等化、思想观念传统化的社会群体。在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时间里,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束缚,高度同质化农民阶级在职业流动、身份改变等方面基本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以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使农民阶级出现了向市民化等多元方向流动以及内部阶层分化。

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是就农民阶级内部关系而言的,指农民阶级高度同质和集体同构状态被打破,开始分化成若干个职业、利益和愿望不同的阶层。目前农民阶级阶层分化仍在进行中,尚未完全定型,但农民阶级阶层分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尽管学术界对农民阶级内部阶层的划分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多数学者赞同陆学艺等人按照职业差异把中国农民分为八大阶层的理论。一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指以承包集体耕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全部或多数收入依靠农业的阶层。二是农民工阶层,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在农村,身份还是农民的劳动者群体。三是雇工阶层,是指受雇于国家农场和农业经营大户,以从事农业的劳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阶层。四是农民知识分子阶层,是指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智力型职业人群。五是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多为农村中的能工巧匠,具有某项专门技术或经营能力,自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经营小型工、商、服企业,雇工在七人以下的群体。六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指生产资料私有、自主经营、以营利为目的、雇工八人以上的群体。七是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及主要科室领导和供销人员。八是农村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两级的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者,起着党和国家联系广大农民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党在广大农民中的形象,并且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发展状况[6]。应当说明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农民阶层分化在结构、比例及各个阶层的经济、政治地位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跟踪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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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夏振坤.中国农村经济学概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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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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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锡文.我国农业农村的60年沧桑巨变[EB/OL].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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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当前农民思想状况调查报

告[R].中国文明网ww w.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21388644.html,2009-12-03. [6]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R].北京: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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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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