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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学请销假和考勤制度

第三小学请销假和考勤制度
第三小学请销假和考勤制度

第三小学请销假和考勤制度

为强化学校管理,稳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河北省农村中心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阜城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学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规定,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放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放假的,一天内报中心校(镇)批准,超过一天,报县教育局批准。

2、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安排好自己的课程,报教导处备案,然后办理请假手续,写请假报告,报领导审批后方可离校,到期必须及时回校销假。每学期一般累计不超过十五天。

(1)常务副校长请事假(或外出办事)一天以上至一周内,向中心校校长请假;一周以上报请中心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育局请假、销假。

(2)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一周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由学校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中心校批准;一月以上报县教育局批准。

(3)教职工三天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至一月以内,由学校集体研究批准;超过一个月的,按程序报县教育局批准。

3、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需持病历、就诊医院的建休证明和请假报告,到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在学校决定准假天数后,始得离校;突发性疾病患者可先治疗休息,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1)病假三天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至一周由常务副校长批准;一周以上至十五天内由学校集体研究批准;十五天以上至一月内报中心校批准。

(2)凡病假一个月以上的,均须附县以上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发票,经学校审查报县教育局批准。满一个月后仍需请病假的,必须凭当时病历发票和医院建休证明,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4、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假二十三天(含节假日),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婚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并事先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

5、丧假:一般三天(须自己直系亲属)。

6、产假:产假五十六天(包括产前休假),难产或双生增假十四天,晚育者增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假三十天。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休养的,按病假处理。夫妻不在一地的,可给予男方二十天的照顾假。

7、所有人员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书面报告、审批、销假等手续,若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或请假期满未经批准仍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平时正常考勤期间请病事假,每天扣款6元;长期病事假,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执行;旷工一天,扣款20元;旷工超过一天,除扣款外,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执行。擅自离岗一个月(从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或未经批准续假超假三个月(从超假之日起停发工资),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60天的,报上级按自动离职处理。

9、较长时间生病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勤者,须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方可准假或不参加考勤,其间不享受考勤奖,也不扣款。婚假、产假、丧假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考勤不享受考勤奖,亦不扣款。

二、考勤制度

1、全体在编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一律参加考勤,按时上、下班,并在上班时间内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名、记时与随机督查相结合的办法,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和教、总两室主任执行。考勤人员接受教师的监督。

3、考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具体签名时间是:上午到校7:00至7:30(班主任和行政人员一律于7:00之前到校);离校:11:00至11:30;下午到校:“预备时间”前;离校:放晚学后。

4、出满勤学校每月发给40元奖金(从绩效工资的奖励性津贴中支出)。

5、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如有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每20分钟扣考勤奖1元,超过1小时至半天内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者须主动到考勤人员处呈报到校时间并签名。

6、中途不得离岗,被督查到溜空的,每次扣5元,如不及时返岗作旷工半天处理。

7、杜绝代签和超前签现象,一旦发现,每次罚代签人当月考勤奖5元,并

给予批评。

8、按时出席学校各类会议(教师例会一般为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其他会议另行通知)、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监考等校内外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考勤奖2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事先请假并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才离会,否则作旷工处理,每次扣10元。

9、考勤结果一月统计一次并公布,当月计算出考勤奖,按实奖罚款,每学期末纳入教职工奖励性津贴分配中。

10、学校将考勤情况作详细记录,如实载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教职工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中医医院请销假制度

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规范病假、事假等假期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是指对职工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它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人事管理、考核评价员工、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奖惩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考勤对象为医院在编人员以及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编职工、合同制职工和返聘职工。 第三条每月10号之前上交科室考勤表到人事科(人事科未设置之前暂交财务科)。 第四条考勤结果与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工资、年终考核奖等直接挂钩。 第二章假期规定及待遇 第五条病假 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公成疾,不能上班进行正常工作,经本院或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并取得医生诊断证明而获准休息、疗养、治疗以及恢复健康的缺勤时间。凡本院的诊断证明须由相应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医生出具,并经该专业科室主任签字。

(一)一般疾病假期工资待遇 1、门诊病假3天(含三天)以内不扣工资。 2、门诊病假超过3天的,从第4天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⑴重大疾病:恶性肿瘤、肺结核、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职业暴露等疾病3个月内不扣工资,超过3个月,发放40%工资。 ⑵其它疾病发放40%。 3、住院治疗:住院6个月以内不扣工资,超过6个月发放60%工资。 (三)其他规定 1、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2、合同制职工请病假按上述标准执行。 3、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 4、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休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试用期相应延长。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5、病假时间当年累计计算,跨年度请病假休息的,上年度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应累计计算。长期病休人员的病假时间,从首次请病假时间起连续累计计算。连续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起按上述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累计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次月或年底统一扣发工资。

请销假考勤制度模板

请销假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 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考勤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 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 30以前, 下午3: 30( 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 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 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 要及时参加考勤, 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 办私事) 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 请事假) 手续的, 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 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 视同公务, 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 必须填写请假条, 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 由科室负责人审批; 请假3天以内者, 经科室负责人同意, 报分管局长审批; 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 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 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 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 有计划地安排

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能够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接受监督。如有异议, 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 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 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 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 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 经查实后, 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 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 以本制度为准。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机关公务员考勤及请销假规章制度

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外,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工作人员每周一至周五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正常值班补休及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值班补休,按局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假日假期制度 第五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调休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七条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条件和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超过两段,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全体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做到应休尽休。 第八条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

考勤制度请假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总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加强管理,公司总部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字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公司总部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签字,不得补签或代签。凡不按规定签到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二、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先到公司签到,并向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签署去向; 三、因公出差、参加学习或会议等,应事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及时记入考勤,否则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 四、员工请(事、病)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至办公室,月末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假满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新员工在实习/试用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如请(事、病)假超过2天,则将顺延实习/试用期限。 五、迟到、早退、请假及旷工的处理办法: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罚款5元;10分钟内(含1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请(事、病)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请(事、病)假累计1天以上,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工资。 (3)旷工:扣发旷工者当日工资并每天(次)罚款100元。 无故缺勤、请假未准仍私自休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尚未到岗,按旷工处理。 当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六、请、批假流程及权限: 1、请假1天(含1天)以内:员工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主管经理批准。 2、请假1天以上:主管经理报董事长批准。 3、员工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上述1.2条请假的,可短信并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代为执行请假流程,并及时将结果告知员工,同意后方可休假。 4、员工应于休假结束后,上班第一天到办公室进行销假。 5、请假人员必须本人请、销假。 七、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托克逊县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县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

校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县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我县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xx县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 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xx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县

请销假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一天以内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经理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考勤人员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个小时的; 5.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五、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按比例扣除本月绩效奖金。

六、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七、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九、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附: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垫**委发〔2009〕8号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镇级各部门: 现将《**县**镇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县**镇委员会 **县**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7日 主题词:机关管理制度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 县 ** 镇 机关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07]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08]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上班实行签到,每天上、下午各签到一次。夏季作息期间,上午8:3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冬季作息期间,上午9:00前签到,下午5:00—5:20签到。上午未签到的,视为迟到;下午未签到的,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中心小学学生考勤、请销假制度

小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巨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大凡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巨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大凡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塞理由,大凡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校长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张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用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要求全体学生认真遵照执行本规定制度。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请假管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并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 第三条行政人力部负责考勤管理与监督;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考勤执行。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四条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工作时间的调整由行政人力部提前一周公布。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二次,分别为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总监级(包含总监、总助)以上人员免予打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打卡。如发现替代打卡者,当日均按缺勤处理,并对当事人及替代打卡人给予50元的罚款,并对检举人每次给予奖励50元。 第六条员工因以下情形无法按时考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经直属主管确认及主管领导批准的《员工未考勤情况说明表》(附件一)送交行政人力部: 1、员工因公外出处理工作或联系业务等与工作相关事宜,上班或下班时,确实无法进行考勤时; 2、遇有会议、集体活动或业务谈判等事宜且中途不宜中断时; 3、晚上会议超过次日凌晨0:00时,次日早晨上班时间可推迟至10:30分,出席会议的人员可进行延时上班(但须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考勤); 4、考勤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 5、因阶段性的特殊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时;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临时外出和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临时外出和 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切实加强教职工外出监督管理工作,严肃组织工作纪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现就八一中学教师外出执行请销假制度有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请假范围 八一中学全体教职工(科级领导干部除外)因外出、出差、学习培训、考察以及请事假、病假、探亲假、公休假等离开疏勒县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临时外出需履行临时外出手续。 二、请假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有关材料(因公请假附出差或培训通知,因病请假附医院证明,其他请假要说明具体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2、教职工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后,须由本人亲自持请假审批表向领导说明请假事由,同时到办公室和维稳办进行备案。 3、如遇特殊情况或事情紧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逐级请假,在请假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4、因故需延长假期的,须在规定假期未满前,由个人或同科室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续假与请假审批权限相同。 5、假期满后,干部本人应亲自向请假的领导销假,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并告知维稳办。属于因公学习培训的,应当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及培训情况。 三、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不超过2小时的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批准;请假不超过1天的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1天的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临时外出规定 教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外出的,要在外出前认真详细填写《疏勒县八一中学教职工外出登记单》,写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及外出的起止时间,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临时外出和值班的同志,要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照常进行指纹考勤(一日考勤四次),上午签到时间:9:30—9:50,签退时间:14:00—14:40;下午签到时间:15:30—15:50,签退时间: 19:25—20:30。其余任何在规定时间以外签到签退(忘签漏签)将按缺勤旷到处理。 五、相关要求 1、严格组织纪律,自觉遵守请销假和外出登记制度。部门领导要带头执行,经准假后要妥善安排好本科室的工作后方可离岗;因公请假外出的必须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并保证通讯设施畅通。 2、教职工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手续,无特殊事由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坚决杜绝不假外出、有请无销、逾假不归、代请代销、电话销假等现象发生,行政办公室定期将教职工落实请销假和临时外出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3、教职工未履行请假和外出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处理,期间造成工作延误或造成不良后果,情节轻微的,由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违反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本规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疏勒县八一中学教职工外出登记单 疏勒县八一中学 2017年3月1日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001号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发【2014】001号 (试运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鄂尔多斯市恒宸置换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考勤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单位的划分 公司员工考勤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 第四条作息时间安排 (一)员工作息时间没有周六日假期,施行轮休制,每个月有4天的休假期,除此之外均算事假。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五条考勤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考勤按月初至月末为一个考核周期,各部门需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复审,按出勤情况核发工资。 第六条签到、签退 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经理级以上员工不签到),因公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签到、签退者,可提前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事情紧急时可电话告知),否则视为旷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员工均须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至半小时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半小时内下班者视为早退,确有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并在绩效考评中扣1分。 (二)超过迟到、早退所规定时限的,未按时上下班,均视为旷工。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他人代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 第八条请假单填写规定 员工请假要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单》(见附件),请假单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将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

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再增加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4、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442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School faculty requesting leave cancell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二)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病情确定。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相关依据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含节假日),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3天(含节假日)。

(五)产假: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请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晚育的可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或者与父母亲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 享受探亲假的对象:仅限配偶和父母。按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险字12号文件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探亲假期:①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原则每年享受一次。③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享受一次。 (七)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死亡

考勤、休假及请销假制度

江宁县民政局考勤、休假及请销假制度 一、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 自2018年1月1日起,签到签退采用单表一日四次登记,干部职工每天上午8:20-8:30、下午14:20-14:30到办公室签到,上午8:40、下午14:40办公室负责准时将签到表呈送局长办公室;每天上午12:00-12:10、下午18:00-18:10到办公室签退,上午12:10、下午18:10办公室负责准时将签退表呈送局长办公室。不参加签到签退者,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出差除外),考勤情况经局长审批,按周统计汇总,按月在办公室张榜公布,按季度发文通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 二、实行年休假制度。 根据规定,干部职工享有年休假权利,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已满20年及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一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是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是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是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年休假的办理,一是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二是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江宁

县民政局干部职工休假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休假期间自行协调B岗代替人员,经股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休假结束后到办公室销假。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天数及批假权限。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有关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局长请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均由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由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连续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局长批准。所有干部连续请事假7天以上、病假1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病假60天以上的,由局长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凡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请假使用请假条。临时有事外出,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打招呼。因病请假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需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的,应填写《江宁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请(销)假条》,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需在请假条上注明天数、事由、代理工作人员、股室意见,经业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存档。请假到期回单位后,应立即销假。 3、特殊情况不能当面写请假条签批手续者,可先电话请假,后委托别人代办请假手续,销假时务必补齐自己请假

考勤与请销假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79 考勤与请销假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考勤与请销假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由当班跟班矿长执行。 2、调度室、监控室、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组、技术人员由矿长负责考勤。 3、所有人员请假必须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矿长。 4、请假必须有假条,请假时间以假条所列时间为准。 5、考勤必须以实际为准,上半个班则考勤半天,严禁以半天代替一天。 6、所有请假人员回来后,必须先后其主管那儿销假,然后上班。 7、人员请假以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准离开,严禁请人带假条或带口信式的霸王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8、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归队,否则超期一天按旷工处罚一天。

9、主管及领导同意假期时,必须考虑出勤人数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代班问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职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教师的请假制度

教师的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的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 1(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 周以 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 日之内由业务校 长批准,3 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病假在 10 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 1 天起, 累计 11——22 天的每日扣发 10 元,累计 23 天以上每日扣发 20 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 1 日扣 0.2 分,一班病假 1 日扣 0.2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 计 15 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 30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 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4.教职工病愈后 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事假 5 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 1 天起,累计 6 天以上,每日扣 20 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 1 日扣 0.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 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 格;学年累计 15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 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1.婚假 7 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 7 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 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 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 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 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 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1989 年底 28 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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