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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的法律性质及其监管原则

余额宝的法律性质及其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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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61595073.html,

余额宝的法律性质及其监管原则

作者:方琪赖华子

来源:《审计与理财》2014年第08期

【摘要】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融创新,是一款具有支付与增值

双重属性的证券托管凭证。余额宝运作的本质是B-TO-C金融电子商务,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业务中所担当的法律角色是金融居间人。余额宝所涉及金融产品的风险主要由金融产品的发行人与投资者承担,作为居间商的金融电商在业务中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采取先入金融分业核准,后入金融分业备案,工商管理部门统一规范监管,金融部门功能监管的监管原则,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维护金融安全前提下的创新,强化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业自律,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秩序。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居间商;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D912.28

余额宝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正式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至其满周年时余额宝用户超越8千万户,资产余额超越5 300亿元,使与之合作的天弘基金由此成为国内最大基金管理公司。余额宝还推动了“活期宝”等“宝类基金”的繁荣,引领了一场具有颠覆性的互联网金融革命。面对金融创新,民众褒贬不一,有人将余额宝看成趴在银行身上的“金融寄生虫”,抬高了社会总体融资成本。有人则认为它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鲶鱼”。政府的声音是“支持金融创新,但要加强监管”。余额宝该如何监管?本文试图从余额宝的法律性质出发,探析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法律监管。

一、余额宝的性质定位

支付宝官方网站介绍,余额宝是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推出的通过余额进行基金支付的服务。把资金转入余额宝即为向与支付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等机构购买相应理财产品,目前支持天弘基金“增利宝”货币基金。也就是说将钱转入余额宝实际上等于授权支付宝公司向天弘基金管理公司购买了一款由天弘基金管理的名为“增利宝”的货币基金。用户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购买支付宝公司网站提供的其它理财产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与保险产品,只不过需要客户主动选择而不是自动购买。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购消费和转账。支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储蓄卡快捷支付(含一卡通)的资金转入。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居民,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或完成支付宝账户身份验证且绑定快捷支付的用户只要认同《余额宝服务协议》和《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均可以参加余额宝。

从《余额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来看,余额宝本身不是特定证券投资基金,而是购买了某种证券投资品种的托管凭证,借助于互联网传递与显示快捷的便利条件,该托管凭证在电脑

婚姻家庭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婚姻家庭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论文提要]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二○○一年四月修正后,相关司法解释并相继出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处理离婚家庭纠纷案件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两条在法律上具体明确了离婚自由的原则,同时也指明了离婚问题的解决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二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无论采取那一种解决离婚问题的途径,最终是以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律文件(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来确定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在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形成之前,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必须查明子女和财产问题并处理解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对子女和财产依双方已达成的协议所作出处理即可登记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尽管人民法院在诉讼中以感情是否破裂为前提,应当进行调解离婚或者不离婚,调解离婚的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双方达成对子女和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这只是离婚诉讼程序中必要环节。但是就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当事人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判决准予离婚,同时离婚诉讼属复合之诉,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为从诉应一并作出处理,所适用的法律依据,结合笔者多年代理处理离婚案件的实践体会,以及如何对夫妻财产制度、对子女探望权的行使、离婚中的过错赔偿等方面,在法律适用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如下探讨: 从我院2009-2011年以来统计数据来看,婚姻纠纷成为基层法院触及最多的案件,为了进一步探索、掌握离婚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笔者日前对我院近三年来审结的离婚案件进行了统计,试图通过分析,探究更好的解决方法。 一、婚姻家庭案件中遇到问题及应对机制 在统计中发现,近年来离婚案件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居多。2009年至2011年我院三年民事审判庭收案数据显示,离婚案件中女性起诉男性离婚占多数。女方要求离婚的居多,一方面反映了现代女性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加之现代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使得女性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仍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特别是由于家庭暴力等因素引起的离婚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从而出现了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的状况。从表现形式看,一般说来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

余额宝swot分析

三、余额宝SWOT分析 “余额宝”业务是支付宝用户将资金转入余额宝内,就等于购买合作基金公司的相应基金产品,待基金公司确认即开始计算收益,同时,又能像支付宝余额一样随时用于消费、转账等。它涉及三个角色:支付宝、支付宝用户和基金公司。 (一)外部环境分析 1、潜在外部威胁(T) 首先,外部竞争压力大。余额宝一战成名后,很多电商企业巨头和基金公司都纷纷用实际行动响应。腾讯联合华夏基金推出微信微理财服务,百度和华夏基金合作的”百发“上线,新浪和基金公司合作的“微财富”于2013年年底推出。同时,来自银行的竞争压力不容小觑。业界一般认为余额宝是传统活期存款的强大替代品,而银行也在此背景下积极寻求应对策略:广发银行和易方达联合作的“智能金账户”以及银联推出的依托230万POS用户的“天天富”。这无一不是对余额宝在短短几个月建立起来的互联网金融的老大地位的挑战。再次,互联网安全风险和货币基金市场风险有被低估嫌疑。阿里巴巴对余额宝的宣传偏重高收益、灵活便捷,对其风险则如此回答:“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极小。”余额宝实际是货币基金投资,其收益情况受货币基金市场影响有波动性。如果市场形势不好,收益变差甚至亏损,就可能造成法律纠纷,尤其支付宝用户数量庞大,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对支付宝的声誉和发展会造成重大伤害。 2、潜在外部机会(O) 第一,微理财市场潜力巨大。余额宝在最初形成主要是为了更有效的管理支付宝余额,加强客户黏度,而支付宝的注册用户就有八亿,潜力可见一斑。另外,近几年在通货膨胀压力下银行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的收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随着人们对余额宝的认识和接受程度的提高,其相比传统活期存款的高收益率和定期存款的灵活方便的优势会进一步体现,余额宝作为活、定期储蓄的替代品的潜力就会逐渐释放。 第二,未来余额宝能供用户选择的基金产品会更丰富多元化。现阶段,天弘基金公司为支付宝的唯一合作基金公司,其推出的”增利宝“基金就是用户用余额宝购买的基金。据悉,已有二十余家基金公司在和支付宝洽谈合作事宜,支付宝目前处于谈判优势地位,有话语权,可选择比较优秀的基金公司进行合作,这也意味着余额宝的对应基金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将会得到提高。 (二)余额宝内部优劣势分析 1、潜在内部优势(S) 首先,有全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最为强大依托。余额宝的目标客户首先是支付宝的使用者,这意味着有庞大的客户来源、资金储备及较高的客户忠。支付宝已有超过8亿注册用户,日均交易额超过200亿元。假如有一般用户花十元购买基金,那就可以创造40亿基金销售。其次,起购资金低,收益高,风险低。市场上的大部分理财产品都有最小金额限制,如交通银行“稳添利”系列理财产品起购金额最低需要50000。而银行的一般活期存款年收益率约0.35%,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约为3.5%,相比而言截止资料收集为止的2013年11月2日,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基本都大于4%(见图1),其年化收益率已逼近、甚至超过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流动性强,操作方便。与银行储蓄业务相比,余额宝可以随时转入,第二日货币基金公司确认到账开始计算收益,同时可实时用于网购、转账、信用卡还款、充话费,也可转回至支付宝账户余额或银行卡,相比其他的货币基金而言流动性强,不影响使用。此外,用户可随时通过客户终端进行收益查询,提高理财意识。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7〕15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57号)文件精神,按照司法部统筹公共法律资源,建设全国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遵循“搭平台、整资源、强服务”的建设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整合互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与总体框架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2018年10月

底前建成区本级、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便捷化、智慧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总体架构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区本级、街道、村(社区)三级构成。分别在区本级建设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办事处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三)时间节点 2018年10月底前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建成,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建设标准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划拨独立办公区域,建筑面积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实施方案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业务量和服务需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办公区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和档案资料室,服务区设开放式服务大厅、半开放式接待柜台和座椅,配备适量的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专门业务用房,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

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及利弊分析

余额宝的运营模式及利弊分析 班级:高分子1303 学号:1050213311 姓名:张弘摘要: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并在短短半年内突破1000亿,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基金。本文将通过分析并以通俗易懂的讲解为大家解读余额宝的运营模式,并分析其利弊。 关键词:余额宝运营利弊 余额宝是支付宝推出的一项余额理财产品,把资金转入余额宝,实际上是购买了一款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名为“余额宝”的货币基金(曾名为增利宝货币基金)。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购消费和转账,支持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储蓄卡快捷支付(含一卡通)的资金转入,用户可灵活取用,目前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由于余额宝的收益率远高出银行利率且具有操作简单的优点,使得其一上市便在理财市场上独领风骚。 一、余额宝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呢? 余额宝收益计算有两种方式:七日年化收益率和每万份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就是指一年下来的收益,比如现在是6.00%,那么一万元一年所得的收益就是10000*6.00%=600元,但由于年收益率是一个变动数据,所以根据这个只能大概算出每年的收益。每万份收益是一万份一日的收益,现在一份单位是一元,一万份就是一万元,也就是说每万份收益,就是一万元一天的收益,如果现在每万份收益为1.50,如果你有一千元,那么你每天可以得到1000/10000*1.5=0.15元。资金转入余额宝后,需要一个工作日(周六日不计在内)的时间确认资金,收益再一个工作日即可收到,当日15时之前转入即为当日转入,15时之后转入则与第二日15时之前转入的资金一并计算收益。举例说明,如果在周一15时之前转入资金,那么在周三可收到第一笔收益,周一15时至周二15时转入则在周四收到第一笔收益,周五15时之后至下周一15时之前转入的资金一律在周三获得收益。且余额宝属于复利性质,第一笔收益以转入资金为本金计算,第二笔收益则以转入资金+第一笔收益作为本金计算。 二、比银行如此之高的收益余额宝又是如何做到的?它是如何盈利的? 首先从余额宝发布的年报来看:截至2013年末,余额宝收入为20.14亿元,收入来源结构中,存款利息收入占比93%,而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占比4%和3%。天弘基金从余额宝分别取得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1.038亿元和0.865亿元,分别占余额宝费用的46%和39%。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托管费为0.28亿元,占费用的12%。也就是说,余额宝通过互联网将小笔资金汇成超大额资金,然后利用这笔资金进行存款、债券等投资获得较高的存款收益率,再返还给用户。 三、余额宝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和“社会管理创新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就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建立服务平台 按照市、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月下旬,我街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所长杨龙根兼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同时指导街道辖区内的#个社区按照标准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加强人员保障,完善队伍阵地建设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成立“便民法律服务团”,成员由政法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各社区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志愿者。街道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办公室内悬挂上墙公示栏,对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情况进

行公示,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接待群众。同时因地制宜在辖区内的#个社区制作上墙公示栏,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相应的群众接待工作,并在其办公桌上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牌。 三、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堵塞漏洞、防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根本举措。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流转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工作督办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统计反馈制度及群众评价等制度,确保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在于执行。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上,不去认真抓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按照“严、精、细”要求,我们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从始到终、无缝链接的工作流程,优化了各项服务保障的工作运行程序。尤其注重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不执行制度的人和事采取刚性措施,严明纪律、严格奖惩,有效地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持续动力和有力保障。 四、初显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目前,我街道已开通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QQ群、政务微博、

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随着跨国婚姻以及国际收养的日益增多,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而带来的涉外扶养问题日渐增多,如何更好地保护扶养权利人的利益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于2007已经签署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扶养义务法律适用议定书》,为了更好地融入国际公约,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渐渐成为当前学界的热点。 该篇文章主要从涉外扶养概念、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我国涉外扶养法律制度的完善几个方面来进行探讨。此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三章对此论题进行阐述。 第一章是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在此章中首先明确了扶养的概念,扶养法律关系是基于扶养权利人与扶养义务人之间的特殊身份而赋予扶养权利人从扶养义务人获得救济的一种法律关系。 接着从扶养义务人范围、扶养的顺位、扶养费数额、扶养费支付方式、扶养义务人抗辩权等方面阐述涉外扶养的法律冲突。第二章主要涉及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 为了完善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我们可以适度借鉴各国的涉外扶养法律制度。本章对于各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进行比较和归纳,并重点考察我国涉外扶养冲突法规范与当前主要的几种法律适用方式的差异性。 第三章是我国扶养法律适用制度的完善。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较西方国际而言还是有差距的。 无论是立法技术、实质内容、还是可期待的法律效果等都有待改进。本章先对我国现行的以及《民法典草案》中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进行分析,找出可

能存在的缺陷,然后再探讨如何对我国的涉外扶养法律适用制度加以完善。 通过对涉外扶养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对我国完善涉外扶养法律制度是大有裨益的,希望可以通过此文引起学界的重视,共同致力于对涉外扶养法律的研究。

余额宝案例分析

《电子商务系统规划与设计》 实验报告 项目名称: 余额宝案例分析 学 院: 信息工程学院 专 业: 电子商务 班 级: 12 -01 班 学 号: 20124858 姓 名: 潘君梅 指导教师: 潘旭华 2015 年 04 月 13 日

余额宝案例分析 1、余额宝的基本情况 (1)余额宝的简介 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客户数超过4900万户,天弘基金靠此一举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像使用支付宝余额一样方便。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对已确认的份额会开始计算收益。实质是货币基金,仍有风险。 图1 余额宝首页界面 (2)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1)余额宝上线 2013年6月5日,支付宝宣布推出名为“余额宝”的余额增值服务,用户存放在支付宝的钱,在支付宝网站内即可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时也能随时用于网购、转账等。 2)余额宝被盗

2013年10月16日,有网民余额宝账户4万元不翼而飞,造成网民对余额宝资金安全的讨论。随后余额宝以平安保险签定账户资金购100%赔偿,解决了网民对安全问题的担忧。 3)余额宝盈利模式 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把余额宝大部分资金存银行的协议存款(协议存款利率比普通存款利率高很多),一部分买入金融债券和短期公司债,所以货币基金的收益既有保障又比较高。 4)天弘基金为最大基金 2014年1月15日消息,支付宝和天弘基金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月15日15点,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客户数超过4900万户。天弘基金由此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5)传统银行联手围剿余额宝 2014年3月初,有消息称,国有三大银行不接纳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协议存款。此外,货币基金当前享受的“提前支取协议存款不罚息”的特权有可能被取消。 6)余额宝收益下滑 3月2日,余额宝7日年化收益率降至5.9710%,自去年12月26日以来首次跌破6%。天弘增利宝基金经理王登峰就曾表示,余额宝的收益是跟着资金利率走的,去年12月资金利率再度走高,余额宝的收益也高了。 7)周小川:不会取缔余额宝 2014年3月4日,周小川回答记者关于余额宝的问题,他重申在金融领域“鼓励科技的应用”。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完善一些。 2、余额宝的业务模式 (1)余额宝特点 余额宝=“货币基金”+“电子商务流动性”+“极简用户体验”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云间县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等项目,努力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云间”、“法治云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本课题试从近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4月21日,习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

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延伸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外延,对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来,县局不断优化职能,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有益尝试。 (一)积极打造辐射城市乡村的专业平台。去年,我局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县公证处“临街落地”两个硬件项目。目前县级法律服务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法律服务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职业律师68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县城实现临街落地,8家法律服务所遍布7个乡镇,乡镇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站22个,行政村(社区)援助点181个,“半小时援助圈”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武连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

余额宝发展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经济与管理系实习金融学课程设计余额宝发展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余额宝发展的原因及影响分析 摘要 余额宝诞生于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2013 年,作为具有多重特点的创新型业务,发行仅半年间已大范围高效率吸纳庞大数额的资金。是什么原因导致余额宝飞速发展?余额宝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带来哪些有利和不利影响?在发展的背后有哪些业已存在和潜在的风险?本文将首先分析余额宝的产生背景、发展现状及其实质,然后深入分析其发展原因及由此带来的影响,进而发现余额宝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最后简要分析余额宝的发展前景。 关键字:余额宝,实质,发展原因,解决措施

1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融入百姓的生活。阿里巴巴、新浪、腾讯等我国大型互联网公司不断推出新业务、研发新技术,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蓬勃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2013 年又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创新发展年”。2013 年6 月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手天弘基金,推出名为“余额宝”的余额增值业务( 下称余额宝) ,在随后的数月中迅速并持续升温带动整个行业的兴起,引发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余额宝诞生后,用户存放在支付宝的钱,在支付宝网站内即可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同时也能随时用于网购、转账等。这种方式大大的方便同时也快捷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关于余额宝安全问题也成了互联网金融议论的焦点。 2产生背景、发展现状及实质 2.1产生背景 大多数投资者都没注意到余额宝是何时“蹦到”公众视野中的。那么,余额宝究竟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一方面是当前金融环境下的大势所趋。近几年,基金行业发展举步维艰,80%以上的基金产品都由银行销售,营销模式匮乏单一,急需突破。而阿里巴巴逆势而上,通过对理财产品的大量探索和支付宝资金的大量积累,为余额宝的诞生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当前监管政策的放松有利于电商与基金结合。监管机构大力支持基金公司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基金产品,这为余额宝的诞生提供了大环境。 2.2发展现状 自2013 年6 月余额宝推出以来,以操作方便、高收益、低风险等优势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的用户和资金,从0 到2 500 亿元,余额宝用了200 多天的时间,而从2 500 亿元到4 000 亿元,余额宝只用了大约30 天,截至2014 年3 月底,在不到10 个月的时间里,余额宝拥有用户8 100 万户,资金累积量将近5 000 亿元,创造了货币基金行业的奇迹。 2.3实质

新城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7年正式挂牌运营,整合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基层窗口”。 服务中心设施完善,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在服务中心大厅设有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调解等四个服务窗口,方便群众便捷高效的处理事情。服务中心设有单独的办公室、档案室、矛盾调解室,整体环境宽敞明亮,设施人性化,专门设置等候长椅并栽种了可供观赏绿植,打造了一个休闲等候区。 一、处置矛盾有新机制。 服务中心实行跨部门联动处置矛盾新模式。密切联系镇综治办、信访科等有关单位组成镇综合矛盾调处中心,联合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根据近几年新城镇突出的征地拆迁矛盾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矛盾调解小组”。2017年度该工作小组及时高效地化解了群体性征地拆迁矛盾152起,接待人数已逾千人,其中涉及人员安置类矛盾34件,涉及征用地不规范类矛盾52件,涉及安置款发放矛盾28件,其他相关矛盾共计38件,调处成功148件,调处成功率近98%。新模式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

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充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社矫安帮有新模式。 办事大厅专门设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窗口,中心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测室、学习教育室、信息采集档案室,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达到人员入矫解矫程序规范化、人员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制度化、心理矫治和矛盾疏解全程化、矫正教育和集中学习常态化、社区服务与公益劳动特色化、就业扶持和帮困扶助经常化、考核奖惩信息公开化不断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借助矫务通对人员行踪进行实时监察,并通过矫务通形成人员个人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实现权责清晰,程序简明的管理模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人性化教育关怀,组建“社区矫正大家庭”微信群,给社区服刑人员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微信群定期推送学习视频、布置学习任务、实时解惑答疑,利用微信拉近与矫正对象距离,进行人性化的管理。 三、公益法律服务有新内涵。 服务中心当地星诚律师事务合作,邀请专职律师定期来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的实施,构建镇、村(社区)、网三级法律服务圈,形成逐级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公示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公示的容 1.服务围: (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 (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 (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 3.服务承诺: (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2)规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4.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及监督,电子等。 5.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 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 (三)公开公示的方式 1.设立公示栏。 2.提供中心咨询,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12348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4.所有需要公示的容,都在网页上公开。 (四)公开公示的监管 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公开公示的时间 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天。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

(完善版本)余额宝产品分析

余额宝 一、余额宝介绍 余额宝是支付宝推出的一项余额理财产品。 您把资金转入余额宝,实际上是购买了一款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名为“余额宝”的货币基金(曾名为增利宝货币基金),可以随时转入、转出或消费;转入余额宝的资金不仅可以获得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非常灵活便捷。让您赚钱花钱两不误。 三、基金收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12.24)2.987%,万份收益0.8408。 七日年化收益率,是货币基金最近7日的平均收益水平,进行年化以后得出的数据。 在不同的收益结转方式下,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也应有所不同。 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存在两种收益结转方式: 一是“日日分红,按月结转”,相当于日日单利,月月复利。 二是“日日分红,按日结转”,相当于日日复利。 单利计算公式为:(∑Ri/7)×365/10000份×100% 复利计算公式为:{[π(1+∑Ri/10000)-1]^365/7}×100% π表示连乘i=1。。。7 其中,Ri为最近第i公历日(i=1,2…..7)的每万份收益 基金七日年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一些国家的监管部门对七日年化利率有着严格的计算公式:若一货币基金在第一天交易开始前的价值是A,在第七天的交易结束后的价值是B,这七天的费用是C(有些时候,比如余额宝等,按照2014/3/15的情况,C=0)。 七天年化收益的计算公式为(B-A-C)/A/7*365*100%. 例如某货币基金三月1日开市前每份价值100元(也就是A=100),到了3月7日收市后每份价值101元(也就是B=101),这七天买入和赎回都没有费用(也就是C=0)。那么这只基金的七日年化利率就是(101-100-0)/100/7*365*100% 万元当日获利的金额。折算成收益率,万份基金单位收益100元相当于1%的收益率(100/10000=1%)。

非法采挖砂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报告

非法采挖砂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1-11-30 22:34:48 打印字 号:大 | 中 | 小 所谓非法采挖砂石是指行为人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擅自采挖沙石,或虽获得批准,但在批准区域以外采挖砂石,或在批准区域以内违反相关规定过量采挖砂石的行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对建筑用砂石的需求不断增大,砂石成为不少人的牟利工具,甚至因为采砂行业的暴利而形成了大量的涉黑团伙。非法采挖砂石不仅给土地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给地区稳定与和谐带来重大隐患。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各地区难以有效遏制非法采砂现象。当务之急乃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构筑一道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砂石的法律屏障。 一、情况综述 (一)非法采挖砂石情况背景 成都平原作为冲积平原,在许多耕地、农用地、荒地、滩涂、河岸的地表下蕴藏着丰富的砂石资源,许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地理特性,疯狂地进行无证开采、滥挖滥采、偷采超采等行为,一方面直接导致了砂石资源枯竭,水生态安全、耕地遭到破坏等。另一方面有些地区还为了划定采砂范围形成了黑恶势

力并进而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和其它社会问题的产生。 从近年来看,在新津、双流、青白江、新都等区县非法采挖砂石的行为愈演愈烈,尤其在河道附近经常可见直径达数十米的“陨石坑”。而据有关方面报道,这种“陨石坑”已吞噬了数名未成年人生命并导致群体性冲突事件。而这仅仅是非法采挖砂石行为的负面影响之一:将耕地破坏采挖砂石导致耕地的永久性破坏;在居民楼附近采挖砂石导致居民楼的倾斜、垮塌并进而危及到公共安全……。可以说,近年来房地产业的急速发展在另一个层面上导致了不法分子对经济价值陡升的砂石的变本加厉的追逐。在巨大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通过雇佣多人、机械作业的方式大量采集、倒卖砂石牟取暴利。可以说,如果当前再不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采挖沙石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二)法律规定的现状 我国就专门打击非法采挖砂石的法律可谓是付之阙如。就一般性的法律规定,有《矿产资源法》及配套的法规,就刑事法律规定而言,有盗窃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等规定,同时还有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但

余额宝的前景分析及其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61595073.html, 余额宝的前景分析及其影响 作者:陈倩倩肖玲徐茜怡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06期 摘要:本文主要从余额宝的基本概况出发,详细分析了余额宝的生存空间,并进一步提出余额宝的出现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诸多影响。 关键词:余额宝;前景分析;影响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关于余额宝 截止至2014年2月底,目前余额宝用户总量达到8100万人。当前余额宝共有5千亿的存款,这些金额相当于一个股份制银行在一年内存款的总额,根据2014年2月28日美元与人民币之间汇率的兑换比例,折合813.7亿美元,这一总额已经超过了当前全世界第七基金,经过了半年时间一跃成为全球第七大基金产品。而从货币基金的规模来分析,余额宝的净资产已经成为了全世界货币基金的第三名。 通过对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年华收益率是不断下滑的,在2014年1月1日到12日过程中,余额宝达到了最高峰,已经达到了6.7%。但紧接着在以后的三个月一直处于下滑阶段,到3月2日已经跌倒了5.97%。虽然余额宝年化收益率一直处于下滑状态但不会跌破5%。 二、余额宝的生存空间 (一)余额宝的优势。针对于余额宝的优势来说,在余额宝为上市之前,支付宝作为快捷方式的核心一直是网上交易的重要支付方式,并且支付宝限制客户来购买基金。总之,余额宝是市场在积极探索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而创造出一种高效且廉价的盈利能力,进而为支付宝客户构建了一条便捷的理财模式。以吸收小额闲散沉淀资金为主,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从客户需求角度看。余额宝拥有广大支付宝用户群,实现完全零成本在线操作,简单便捷,以客户为中心,人性化的收益披露,收益当天结转,高度透明,解决支付宝沉淀资金问题为用户带来收益。 (二)余额宝的劣势。流动性风险。余额宝的高流动性存在着流动风险,以女性用户为主的单一性别结构容易在节假日和网络购物促销遭受扎堆赎回基金。同时只有天弘增利宝这一个产品也使得余额宝收益大大受限。赎回高峰期面临的赎回速度过慢的情况与余额宝的“随时赎回”并不相符,如果为应对此类风险而在节假日预留大量现金又将导致收益率降低。

余额宝的风险分析与规避研究

余额宝的风险分析及规避研究 摘要:自余额宝面世以来,得到了许多民众的关注,但多数投资者只看到了其高收益,对其风险并没有认识。因为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故本文会通过分析余额宝的优势,再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研究其在收益、集中赎回、账户安全、法律及金融监管四方面存在的风险,并从政府、余额宝、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对规避这些风险作一定的探究。 关键词:余额宝风险分析收益风险规避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涌现。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由阿里巴巴推出后,凭借其高收益率以及支付宝平台支持的优势,迅速扩大用户量,据余额宝2016年年报,用户达3.25亿户。而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止2017年6月30日,余额宝的基金规模已达1.43万亿。在我国政策对于金融业强调科技创新的背景下,余额宝发展势头在未来会越来越猛,但余额宝作为一种投资方式,自然是带有投资风险的,多数投资者却认为余额宝是一种只赚不亏的投资方式,对其背后蕴含的风险少有关注。 (二)研究意义 余额宝的出现打破了银行业的“二八理论”——服务20%的客户来获得80%的利润,并具有“长尾效应”,相信在未来这种汇集小型投资者的金融产品将会继续发展,客户量还会继续上升。既然使用余额宝的用户会越来越多,那我们不能只看见其高收益及随存随取的优点,而忽视其风险,所以很有必要对余额宝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可能的风险探究对应的规避策略,让投资者全面了解余额宝风险,在投资时更能保持理性。二、余额宝的定义及优势 (一)定义 余额宝是蚂蚁金服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和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支付宝用户将账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议》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陇川县司法局适应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纵深推进、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一、陇川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网格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内部9项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全国、省、州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对象,打造个人冠名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陇川县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1个,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所11个,“律师事务所”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05个,“个人调解室”1个,联调室11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3个(含武警边防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含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室)。初步形成了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杻纽;律师事务所、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格式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服务新格局。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是理清思路,找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定位。为适应形势需要,县司法局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抽调专人开展深入调研,梳理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和职能,召开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现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捷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思路。 二是纵深推进,构建立体化服务网络。为延伸县乡两级中心服务,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下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总体要求及具体部署,在基层一线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为依托,本着自愿、互惠、便民、有效的原则,整合调委会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服务业务、扩大服务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实行窗口服务、网格管理、联合作战,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取得了满意效果。 三是横向拓展,打造实体化服务平台。为提供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升级12348热线,指派律师、公证员与公安、检察、法院、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报告探讨及研究报告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邹慧 一、举证责任概述: 举证责任,亦称举证的负担,证明责任,其作为一个法学术语,最早见于古巴比伦王国的《汉穆拉比法典》。后来,罗马法确立了举证责任的两条重要原则:一是无论哪方当事人,对其陈述所主X的事实,都有提出证据证明的义务,即“谁主X、谁举证”;二是“双方当事人都提不出证据的,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即“举证不能时的后果自负”。这两个简单的规则,成就了现代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基石。 我国使用“举证责任”这一术语是近代从日本传入的。然而,由于建国以后长期没有颁布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又十分强调法院主动的调查收集证据,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民事审判中忽略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直至198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才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X,有责任提供证据。”由于规定得过于笼统,且片面强调当事人应负的行为责任,忽略其结果责任,尚属对举证责任规定的初级阶段,不够完备。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一开始便规定了“当事人举证”的内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

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X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自此,我国关于民事举证责任的规定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举证责任性质认识的不统一以及对分配问题的不同主X,在我国诉讼法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不同的学说与观点。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继而直接影响裁判结果。因此,有必要在举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统一观点,避免因适用原则的不同而导致“一案两判”的不良后果。 对举证责任法律属性的不同认识,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种: (一)行为责任说。该种学说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要求法院就其主X作出裁判时,对自己主X 的事实所应承担的提供证据的责任。 (二)结果责任说。此种学说认为:法律预先对怎样承担败诉责任作出规定,在诉争事实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法律明确规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败诉的风险及举证不利的后果。 (三)双重含义说。此种学说兼顾行为与结果两方面的责任,既对自己主X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又由于法律的预先设定而在诉争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主X该事实的当事人承担法定的不利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当事人举证”内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宗旨以及现代举证责任制度的发展,笔者认为:双重含义说比较符合我国关于举证责任性质的完整表述。举证责任不仅是诉讼当事人的行为责任,而且是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所应负的结果责任,是二者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面的责任效果都是不完全、不确切的。 分析不同学说的弊端,从而认清举证责任的真正内涵,有助于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分清诉辩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负担问题,统一思想,对于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浅谈支付宝与余额宝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浅谈支付宝与余额宝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作者:沈鹏时间:2016年12月10日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收益远超某信某宝”成为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的理财广告。而列名其中的“某宝”,即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支付宝。自2014年来,支付宝中的余额宝以一种新兴的储蓄与交易方式迅速走入国民生活,开辟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新途径,同时让传统的银行业感受到巨大的威胁与不安。但纵观全局,余额宝给百姓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银行储蓄业务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本文将以个人角度浅谈支付宝与余额宝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储蓄;中国经济。 [正文] 一、前言 2013年6月,从余额宝推出相应产品后,全国各大理财机构都相应推出了类似的投资方式,极大地充实了货币基金型产品在中国市场的比例,改变了许多年轻人甚至部分中老年人的理财观念。有权威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2月15日,余额宝用户已超过4900万,余额宝背后的天弘基金规模已突破2500亿元,那么这种全新的理财方式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点被网络用户所津津乐道,但凡事都具备两面性,那么客观辩证地分析,余额宝等理财产品给百姓带来高于银行利息的同时,对中国的市场乃至经济是否产生了一定程度上消极的影响呢?这里我将从不同角度出发,分析探讨这种新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发挥的利与弊的作用都有哪些。 支付宝本身已构成网络金融时代重要的组成部分,全方位跨越多个领域,在各行各业都有极其广泛的应用,余额宝与支付宝绑定,号称“会赚钱的支付宝”横空出世,让百姓极大地享受了方便快捷。相比传统银行的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余额宝没有最低理财限额,即使投入一元钱也可以享受收益,而且随时支出存取,不受门槛时间等限制,在两个工作日内即可看到收益,最重要的是它活期的收益要远远高出传统银行定期的收益,对于很多手里资金中等水平的百姓来说,是一款非常好的理财产品,也绝对值得我们广泛关注。 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上线以来,便席卷了中国市场特别是年轻人的网络金融市场,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特点应该在其高收益,收益和风险始终是焦点问题所在,以中国银行为例,如果存取定期5年,收益率在4.75%,如果用户提前支配存款,利率便由定期转为活期,相比之下,余额宝等理财产品则不存在利益的损失情况,而且余额宝是按照每天来计算收益,每天都可以获得前一天的收益,虽然每天的收益率不同,但收益浮动并不大,在2014年年初,收益率在6.4%到6.7%,因此有人这样形容“余额宝存的是活期,利率却高于定期”。 支付宝作为网络金融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其金额是不允许产生收益的,但与天弘基金合作,相当于购买了天弘基金,天弘基金使用其每天产生的效益,再给大家分配,单单用利息一词形容是不准确的,应该是购买货币基金得到的合理收益。基金实际是一项风险较大的理财产品,甚至一度让人“谈基金色变”的程度,但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又着实让基金行业又风风火火了一把,货币基金不同于股票型基金,它是聚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再由相关基金管理人员运作,基金托管人保管资金的一种开放式基金,专门投向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如短期货币工具等,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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