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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效率与公平

谈效率与公平
谈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

大家都知道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又是社会主义的两大价值,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寻求平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为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合理解决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也为他们达成平衡提供了可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坚持掼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效平衡,已不容置疑,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公众观注的焦点,自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更加观注社会公平”的观点以来,对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争论就没有中断,探讨他们的关系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实现他们统一的实践基础和目标,因此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平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克服社会公平与经济增长相悖现象。但对于公平和效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是统一论,即主张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一种观点是对立论,即主张公平与效率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二者不能同时兼顾,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还有一种观点是对立统一论,即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其二,公平促进效率。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效率开始提高了,旧的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二者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但不是一种简单的对立统一关系,而是一种建立在多层面基础上的对立统一与交错互动的关系,且在不同的层面,这种互动关系具有不同的特征。

从主观与客观的层面看,公平更多属于主观范畴,而效率更多属于客观范畴;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主观与客观关系的一种现实反映。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的一对基本关系。客观是主观的基础,主观是客观的主导。主观与客观二者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互动关系。客观决定着主观的演化,主观影响着客观的变革。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人的认识并不是完全被动的,人的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人可以根据对客观世界的规律的认识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不断地改造世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恩格斯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

从规范和实证的层面看,公平是一个规范命题,而效率是一个实证命题;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一个实证与规范的关系问题。不要认为:人们既不能从规范命题推出实证命题,也不能从实证命题推出规范命题。很多学者对此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试图寻找规范命题与实证命题之间沟通的途径。我认为,实证命

题与规范命题之间本质上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对立的一面是,二者毕竟是分离的,规范命题属于主观世界范畴,而实证命题属于客观世界范畴。统一的一面是,实证命题是规范命题产生的基础,规范命题也影响着实证命题的生成。所以,从一般意义看,二者至少是一个互动关系。

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层面看,公平属于生产关系范畴,而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公平实质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效率实质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内含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之中。特定的生产力水平是产生特定生产关系的基础条件,而特定的生产关系又影响和主导着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速度。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两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从政府与市场的层面看,公平需政府主导,而效率需市场主导;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与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或制度安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单纯地发挥作用。一个纯粹的市场体系是行不通的,一个市场系统必定渗透着国家的规章条例和干预,“干预”本质上一定是制度性的,市场通过一张“制度网”发挥作用,这些制度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和政府纠缠在一起。所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但政府与市场在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方面又具有各自的特点。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而政府调节具有自主性;市场调节更多体现的是微观效率问题,而政府调节需更多体现宏观效率和公平问题。因此,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二者既具有互补性,也具有替代性。

从生产与分配的层面看,公平更多从属于分配范畴,而效率更多取决于生产范畴;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反映在生产与分配的关系之中。生产与分配也是一对互动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马克思在谈到分配对象时说:就对象来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恩格斯明确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当然随着生产和社会组织的进步而改变,从而分配的方式也应当改变。有人说过,随着历史上一定社会的生产和交换方式和方法的产生,随着这一社会的历史前提的产生,同时也产生了产品分配的方式和方法。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从空间点与面的层面看,公平与效率都有一个点与面的关系问题。这里点是指局部而言,面是指整体而言。公平有局部公平与整体公平之分,效率也有局部效率与整体效率之分。有局部效率未必有整体效率,有局部公平也未必有整体公平;反过也来一样,有整体公平未必有局部公平,有整体效率未必有局部效率。这里如何有效协调局部公平、整体公平、局部效率、整体效率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社会经济能否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没有局部就没有整体,同样,没有整体也没有局部。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既是统一的,也是对立的,二者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关系。从短期来看,二者对立的成分可能多于统一的成分;但从长期来看,二者统一的成分可能又多于对立的成分。在空间层面,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有四种情况:一是局部公平与局部效率的关系;二是局部公平与整体效率的关系;三是整体公平与局部效率的关系;四是整体公平与整体效率的关系。这里四种关系总

体上也是一种既有对立也有统一的一种交错互动关系。所以,从空间的角度看,与时间层面一样,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总体上也是一种对立统一与交错互动的关系。

从时间的短期与长期层面看,公平与效率都有一个短期与长期的关系问题。公平有短期公平与长期公平之分,效率也有短期效率与长期效率之分。对社会整体发展而言,有短期公平未必有长期公平,有短期效率未必有长期效率;反过也来一样,有长期公平未必有短期公平,有长期效率未必有短期效率。所以,社会经济发展就面临着一个短期公平、长期公平、短期效率、长期效率四者之间关系如何相互协调问题。短期是长期的基础,长期是短期的前提。长期的效率与公平是以多个短期的效率与公平为基础的;而短期的效率与公平又是以历史长期的效率与公平的结果为其前提条件的。具体来看,在时间层面,公平与效率有四种组合关系:一是短期公平与短期效率的关系;二是短期公平与长期效率的关系;三是长期公平与短期效率的关系;四是长期公平与长期效率的关系。上述四种关系本质上都是一种又有对立又有统一的交错互动关系。所以,从时间演进的角度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总体上是一种对立统一与交错互动的关系。

从不同的价值基础层面看,公平与效率都面临一个价值基础如何选择的问题。是选择主观价值基础,还是选择客观价值基础,得到的结论是不同的。基于劳动价值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质是劳动者的公平与劳动者的效率的关系;基于要素价值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质是要素所有者的公平与要素所有者的效率的关系;同样,对应效用价值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立足于效用基础上的一种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清楚表明:劳动者是历史发展的真正推动者。无论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还是在经济学中,劳动范畴反映的都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的生产活动,是人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活动。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的劳动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创造精神财富。人在劳动中,不仅体现了人的本质,而且其对象化的结果,构成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人类的一切财富本质上属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类劳动能力的结果。人类的发展与人的对象化发展是同步的。人的劳动体现了生产力真正的内涵。同时,生产力的发展又为人自身的发展提供了最深刻的基础。所以,劳动既推动了人自身的发展,又推动了人的对象化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劳动者就是历史的真正推动者。所以,只有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才能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深层内涵。当然,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公平与效率,并非必然是一种统一的关系,二者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劳动者的生产和分配制度,使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协调和统一。

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看,不论在何种层面,理想社会都应当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公平与效率的不统一,深层次实质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具体表现。当社会经济结构及制度在某一方面不均衡时,社会发展在某一层面就面临着一个效率与公平如何选择的问题。从长远来看,社会政策的目标应当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但从短期来看,社会政策的目标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就有一个相互替代的问题。由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多层面上的对立统一与交错互动的关系,所以,是选择公平优先,还是选择效率优先,决策者将面临一个各方相互制约的复杂局面。对政策制定者而言,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针对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提出不同的政策目标组合。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决定因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谈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摘要随着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增大,效率和公平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社会主义本质来看,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本国对待效率和公平的历史与现状出发,深刻认识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思考,认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必须要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合理分配、推进教育、完善社保和法制,才能使效率和公平更加平衡。 关键词效率公平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对策思考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理论概述 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它是以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为标志的。在现代经济中,效率是以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之比来计量的,投入少,产出多,所费低,所得高为高效率;相反则为低效率。公平是和分配相联系的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生产成果的分配,所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是实现公平分配的根本前提。 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首先是要正确认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效率和公平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我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一直都被形象的称为“扩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没有蛋糕何

来分蛋糕之说,所以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效率,空谈公平是毫无意义的。从本国发展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一直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分配非常公平,但生产效率低下,社会物质匮乏,大家的生产生活资料都得不到满足,根本就谈不上分配公平。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达不到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的。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公平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证,也就是说“分好蛋糕”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提供持久动力,同时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但这里我们所说公平并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绝对的公平只能降低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的降低,只有相对公平才能同时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探索与实践过程 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渐渐认识和发展了对效率、公平的含义,同时也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一政策的

浅谈公平与效率

浅谈公平与效益 2006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放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第一阶段(1978—1987年)的核心内容是“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二阶段(1987—1993年)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的提法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并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 “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实现,国家采用没收、赎买、公私合营等手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当时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影响下,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上采取了“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但很快这种积极性就下降了。平均主义是假公平,它只讲结果的公平,不管生产过程中规则的不公平。干好干坏,干与不干都一样,分配享受相同的物质财富,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种平均主义的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它在使经济失去效率的同时也失去了公平,结果使效率与公平“鸡飞蛋打”一场空。设计新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 “公平效率二者兼顾”的按劳分配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初期。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采取了“二者兼顾”的原则。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后来,先富带动后富。这时,劳动好的,生产多的,多得奖金,收入增加。分配制度的调整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生产效率提高了,但由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强调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而人们对此理解和强调的重点不同,因而带来了改革实践中的摇摆和反复。在当时这种经济制度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经济基础不完备,计划制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差距,企业收入不公平就显现出来。就出现有些企业收入多,有些企业亏损。

公平与效率理论及其对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启示

公平与效率理论及其对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启示 公平、效率原则是现代税收的两个重要原则,理论上的最优税制既要体现效率原则,也要保证公平原则的实现。只有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才是最好的税制。随着形势发展,我国现行税制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试图通过分析公平与效率理论,对我国目前税收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效率;公平;税收制度;改革 1效率与公平理论 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公平原则,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效率原则,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水平、价格水平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对于指导税制设计有帮助的,最优税收所体现的还是公平和效率两个因素,所谓最优税收也就是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税收。 2形势变迁与我国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与时俱进,适时改革,是维系政策强大生命力的有效保障。我国现行税制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形成的,当时税制设计的基本思路相对于现在的经济形势已经有所不适应。 (1)1994年确立的税制已历经近10年基本上达到了既定目标,也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随着形势发展,1994年税制框架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经济环境。这是因为: ①国情变迁。 首先,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计划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已基本确立,经济转型进入最重要的阶段。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现象,如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等。其次,为适应WTO的“游戏规则”以及经济全球化,必须运用市场机制等手段包括税收手段来吸引和获取世界性资源,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再次,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越来越显现出强大的带动作用。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不仅是优化我国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必由之路。因此,有悖市场机制与竞争机制的现行税收制度已难适宜新的形势要求,应代之以规范市场机制及平等竞争机制的运行、提高市场效率的新的税收制度。 ②市场变迁。 “短缺”局面已为需求不足、通货紧缩所替代,“短缺”时期形成的税制对经济

浅析初次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如何实现

浅析初次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如何实现 公平与效率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两者之间的矛盾,它们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两者能够兼顾,不可偏废。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初次分配是指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通过对概念的分析,我们知道初次分配在很大程度是针对效率而言的,即收益的多少,高效率,高回报,也就是说公平在初次分配中是式微的。 在改革开放到十八大的三十年的时间里,我们坚持的一直是效率优先的指导原则。可是随之带来的矛盾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特别是贫富差距的问题,越来越成为执政党所困扰的问题。甚至一度让有些人怀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性。“当然,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个作法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是可行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渐渐的成为人们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市场的法则是优胜劣汰,其中有资本、懂管理、精技术的那部分人可能先富起来了。但是广大的老百姓却仍然被锁在祖祖辈辈经营的广袤土地上,“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我国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仍然很突出。”中国八亿多农民,当然还有其它收入低的阶层的人,他们在生产要素的占有上就不公平,也就是说他们在致富的起点上就客观的存在不公平。当然,也就很难谈得上再次分配的公平。为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这个问题,重新调整处理效率和公平的思路:即初次分配就要注重公平,而不仅仅是注重效率。 如何解决初次分配公平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有两条路径:其一,公平分配生产要素。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公平分配,从而达到对生产要素所带来的收益的公平分配;因为生产要素的占有是关键,通过生产要素产生生产效率和效益,没有生产要素的占有,就很难取得生产效益的占有,正像马克思所说的,没有生产资料的占有,“无产者的劳动不会给自己创造出财产”;其二,在生产要素分配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生产要素的生产收益。通过政策的倾斜或经济杠杆,使这部分人群掌握的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提高,创造更高的效益和更多的收益,以达到初次收入分配公平。 事实上,党的报告在具体措施方面已做出了明确的回答:“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而关于初次分配注重公平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三、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四、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 此外,在实现初次分配公平的同时,必须也要注意处理与效率的关系。公平和效率在某种程度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过分注重公平,可能会导致人们的积极性受挫;过分注重效率,也会使人们之间贫富差距扩大。但是过去近三十年的发展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才有今天要初次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政策出台。那么,是否今后一段时间要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实现公平,当然那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科学的发展。但是可以更明确地是,注重分配公平已经是不可绕过去的民生主题。特别是初次分配就注重公平更具当下性和现实性。

公平与效率辩论会.doc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与同学一起探讨效率与公平的问题。 我们可以把辩题简化一下(市场经济下公平与效率谁更重要),首先,我们从逻辑上分析一下“重于”的含义。逻辑学告诉我们“重要性”是不可量化的,不存在“重要系数”这样的东西。另一方面,直接比较其大小是不可能也是不可行的。然而,逻辑学也为我们提供了两种比较方法:1“冲突比较法”即看看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舍谁取谁,然而,冲突比较法也有其局限性,故而有第2种方法:“有无分析法”即先将前者降为0,后者保持不变;再将后者降为0,前者保持不变。之后,在两种情况间作“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比较。 明确了逻辑的思路,我们就可以展开对问题的分析了。人类社会行为分为伦理、政治、经济三个领域,其评判标准分别为道德标准、法律标准、经济标准。从“有无分析法”我们可以知道无论是没有道德的伦理行为,还是没有法律的政治行为,都不是人们可以接受的。唯一会引起争议的就是人的经济行为了,可我们要说,在经济领域尤其要重视公平。经济学中早有定论:公平或效率的优先地位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的公平重于效率或效率重于公平。所以我们今天的讨论不能脱离“在市场经济下”这一前提。举例而言,我们讲“雪中送炭”而不讲“雪中送扇”并不是因为“炭重于扇”而是因为仅就“雪中”这一前提而言,炭的确比扇更应受到重视。市场经济本质决定了市场经济本身对效率有着自发的且无节制的追求,不加以控制就会为祸天下,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那种以贫穷在面上漫延以换得财富在点上积聚的作法,以及那一次次肆虐一时的经济危机,无不告诉我们不加控制市场经济只能是一只吞噬人类文明的洪荒怪兽。

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基础及关系

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摘要: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始终追求的两个目标。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却不断地发生变化,而推动这种变化的主要因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化的几个典型阶段上,公平与效率相应地形成不同的关系。从最初的公平凸显,到后来的公平与效率互相对立,再到现代生产力对公平有了新的要求:把公平与效率统一起来。 关键字:公平、效率、生产力、生产关系 一、效率和公平的含义与马克思、列宁的公平效率观 1、效率和公平的含义 无论在社会发展的何种时期,要想找到者的最佳组合点,真正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必须弄清楚二者的含义及其关系。 效率的一般定义是一定投入带来的最大产出或者产出一定使用的最小投入,它的最主要的含义是利用现有的资源去最大程度地创造社会财富,经济发展的一般含义是包括政治文化各方面进步在内的利用生产要素增加国民财富的系统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讲效率与经济发展是内在一致的。 公平属于伦理学范畴,人们对它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分配结果平均是公平,但干好干差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显然是不公平;有人认为机会均等是公平,但由于个人禀赋不同,即便是机会均等,各自把握机会的能力不同也难以实现社会公平;也有人认为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是公平;还有人认为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是公平。 2、马克思、列宁的公平效率观 马克思认为公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地变化的,每一个历史时代的公平观都是与当时的生产方式的性质直接相关,并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

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公平,不是平均主义的公平,而是存在差别的公平,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基本途径是按劳分配,符合这一原则就是公平的,否则就是不公平的;效率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的前提和基础,列宁也认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需要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没有这个条件,劳动摆脱资本桎梏这整个解放事业就不可能获得成功,社会主义就不可能获得胜利”。 马克思还认为既然存在差别,社会主义的国家就要建立起社会调节机制,缩小并消除实际存在的差别,列宁继承发展了马克思的该观点,指出社会主义的公平最终发展结果是达到事实上的平等,他说:“一旦社会全体成员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平等即劳动平等,工资平等实现以后,在人类面前不可避免地立即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要更进一步,从形式上的平等进到事实上的平等,即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 可见马克思和列宁的公平效率观是因时代而变的,最终是要达到事实上的平等的。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演进 公平与效率之间究竟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统一?如果静止地来看待这个问题,很难说某种说法是惟一科学合理的。但动态地来看待这个问题,或者说历史地来考察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会发现。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变化其性质,无论是相互对立,还是相互统一,都是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又集中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以及相应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角度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分析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而生产力水平低下,意味着生产的消费资料有限,如果消费资料分配上稍有不平等,那么就有人不能生存,在一个需要集体生存的时代,这种不平等分配意味着整个部落或氏族没法生存下来。因此,人类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使得平等分配成为人们的一种生存选择。

什么是效率和公平谈谈你的理解

什么是效率和公平谈谈你的理解 玄箫2008-12-3 12:23:00 122.224.26.* 举报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将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将经济总量的盘子做大,从而使个人得到更多的利益。 公平是天生的基本原则,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基本依据。 效率与公平问题,是理论界的热点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现在提法变为“更加重视公平”。这在思想界、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等4家社会科学机构联合主办的中国市场经济论坛第81次会议上讨论的议题是“效率与公平”会议就改革进入新时期后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上多位专家发言,集中讨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尤其是两者孰优孰先,并且分为截然相反的两派:一派坚持认为现在我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应该是必须遵循的,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将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将经济总量的盘子做大,从而使个人得到更多的利益;效率必须放在第一位,而且今后任何时期没有效率优先就不可能出现,也不可能维持社会公平,所以对效率优先不能产生任何怀疑。 反对的一派则指出,公平是天生的基本原则,社会公正是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基本依据,无论是在社会再分配领域还是初期分配领域都必须遵循社会制度,按照劳动的贡献和生产的贡献不同进行分配,初步分配领域如果不重视公正问题会增大再分配的难度,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严重问题,现在中国社会的平均差距很大,中国社会的平均差距之所以扩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教授、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黄范章的观点主题是“效率优先增进公平”。他指出,效率优先问题对于市场经济来讲是生命攸关的,是市场经济生命线,因为市场经济它是竞争经济,竞争就是要效率。虽然是经济形态的发展有的时候会公平突出一点,有的时候效率突出一点,即使在强调公平的时候也不是不要效率,不要忽视不要忘记效率优先,因为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要效率,我们要把蛋糕做大就是靠效率,现在我们蛋糕没有做大你怎么分配也不行,过去我们在原有的蛋糕盘子里只能搞平均主义。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所原主任、中顾委委员、开达理事杜润生在发言中指出,发展是硬道理,先把蛋糕做大,才能够如何分配,才能给分配一个保障。要实行下一个目标就是研究GDP8000美元,先要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发展是不能一次发展成功的,是曲折的过程不断发展。社会公平是永恒的主题,不是一下子能够解决得了的,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但是平均主义在中国根深蒂固,我们不能走平均主义的误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赵海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克服了过去计划经济的弊端,有了效率以后才真正激励了大家的劳动,因为干得好了收入就多了,经济发展加快了,还是要效率优先,我们国家还是很穷的。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以中国社会分配为例 姓名:庞骏 班级:2011级4班 学号:2011130417

浅谈公平与效率问题 —以中国社会分配为例 摘要: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社会分配问题日益突出,公平与效率成为我们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经常探讨的重大的课题,如何处理在社会分配条件下公平与效率问题是我们现阶段发展面临的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分配,公平,效率 前言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自然成为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科学长期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变得尤其的突出,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是当今发展的难题。就经济意义上讲,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我们所说的经济公平并不等于收入平均。收入平均是仅就经济活动的结果公平而言的,结果公平并非公平的全部内涵,经济公平在涵义上大大超过收入平均。而经济效率呢,一般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效果,即投入与产出之对比情况。就企业或社会来说,以较小的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收益就意味着效率高,反之,则意味着低效率。那么,公平与效率是什么样的关系呢,这值得我们不断的探讨。

社会分配的起源及发展 社会分配是指对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所进行的分配,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是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而实现的。初次分配是国民收入在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中所进行的分配。再分配是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所进行的分配。主要是在非物质生产部门、因种种原因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公民以及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植的产业部门中进行。 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日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中国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导致两极分化。对此国际有一个通用的衡量指标:基尼系数,最小是0,表示所有人的收入都一样;最大是1,表示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中国从上世纪9O年代中后期,开始贫富差距加大,已经达到O.5以上,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超过国际公认的两极分化警戒线。 社会分配下的公平与效率 中国收入分配的早期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同时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报告中还强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基于这个观点经济学专家指出,中共这一理念变革,意在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恶化、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初次分配强调效率,二次分配才注意公平,二次分配来解决初次分配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能在初次分配中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而是仅依靠二次分配,那么就可能会事半功倍甚至事与愿违。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不重视初次分配的公正问题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现阶段收入分配领域差距的状况 公平内涵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但经济领域,特别是收入分配领域的社会公平状况,是衡量社会公平状况的最直接依据,是分配状况是否公平的表现形式,直接影响着社会成员对公平状态的感受与评价。因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些年中国消费需求总是上不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低收入者比例太大,他们的消费能力不足。在收入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1980~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从2.5:1缩小到1.86:

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姓名: 学号: 专业:行政管理 教学站点: 入学时间: ______201103___________ 指导教师: 2013年3月1日

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摘要:纵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社会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既已有了效率,而公平则又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的状况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侧重问题一度有一定程度的冲突。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对于公平和效率的相互关系,总的来说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公平优先论、效率优先论、公平与效率并重。那么何种关系才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实现社会久安的呢? 关键字:公平效率侧重社会发展 纵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社会所追求的两个目标,既已有了效率,而公平则又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但现实的状况是效率与公平之间的侧重问题一度有一定程度的冲突。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先从我党关于效率与公平的政策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党为了迅速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中共中央提出了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上明确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共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明确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五大也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初次分配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个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党的十七大则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共产党的一贯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则更加注重公平”。明确的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同时在刚刚结束的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锦涛同志再次提出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效率与公平的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居民

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

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分配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收入。拉开收入差距,能够鼓励竞争、提高效率;收入差距过大,则会影响和谐、损害公平。简单看,效率与公平问题就是人们相对收入多寡及其衍生的各种问题,但实际上,衡量社会公平程度不仅要看人们的直接收入,还要看人们得到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不仅要看分配结果,还要看这样的结果是怎样形成的,看分配背后的规则和机会是否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框架基本建立,平等保护物权的法律制度逐步形成……这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进了公平。特别是近年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破垄断、消除户籍等身份差别、促进教育公平等正在稳步推进,从而将为促进公平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将对提高效率提供更为稳定的支撑,将对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起到基础性作用。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眼前。效率与公平,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是一个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现实问题。但眼前的事情,往往需要放到更大的时空中去考量才能看得更清楚。譬如说,效率如何、公平怎样,都是相比较而言的,而比较就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纵向比较我们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效率快速提升,创造的社会财富前所未有;横向比较又会发现,我们的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低,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劳动生产率都有巨大的提高余地,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继续提高效率。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一个矛盾问题,但分析的视野应超越对立。按照经济人假定,人们经济活动的目的在于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在分配问题上就是要争得尽可能多的份额,而不会考虑这样对别人是否公平。 公平与效率并不是简单对立的,公平出效率,没有一定程度的公平,就不会有效率,也不会有福利增加。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效率,没有财富增加,片面寻求所谓公平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是更大范围的不公平,因为它剥夺了人们充分发挥各自才能、以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效率与公平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第三,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们追求的另一个目标。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不仅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见物不见人的财富的积累和增加,也不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式的平等的扩展和普及,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效率和公平两个价值应该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无论是效率的提高还是公平的增进,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概括地说就是,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 是取舍关系,或权衡(trade-off)关系。 绝对公平的“大锅饭”我们已经见过——造成效率低下、民困国穷。 讲求效率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也见过——若没有兼顾公平,则可能造成贫富悬殊、仇富心理和社会动荡。 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

浅谈公平与效率(毛概最新版)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我国理论界,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虽然讨论、争论了多年,但到现在还是困惑着人们,从理论到现实,一些深层次的基本问题还没有解决,长期形成的一些模糊、片面的观念还在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实践中一些制度性、政策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妥善解决。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长期以来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改革开放之初,为迅速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党中央提出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内自此正式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术语。十五大坚持这一提法。十六大从层次关系上予以明确,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六届四中全会有一些变化,没有出现效率优先的提法,而是主张在鼓励部分先富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十六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调“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2007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中,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列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大任务。在2007年3月16日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进一步强调要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十七大对社会公平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明确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 综观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历次重要大会对公平与效率问题的论述,可以清晰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平与效率范畴无论在外延还是内涵上都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对二者关系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发展。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何为公平?何为效率?公平,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指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及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都合乎社会发展的需

试论公平与效率并重

试论公平与效率并重 摘要:效率与公平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全国人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内涵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性。实现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过渡,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关键词:公平;效率;政府 一、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一)公平 关于公平的定义,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理解,会有所偏差。不论是理论上的公平,还是融在现实例子中的公平,都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准则。然而由于公平观念是社会的产物,所以按其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性质不同而会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公平的内涵会有所不同。在当今建设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时期,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将公平定义为: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 、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可以分为经济(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经济公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起点公平,即平等市场准入标准;二是过程公平,即经济秩序、经济规则及其执行实施是公平的,市场主体在一样的制度平台上,使用相同的制度标准;三是结果公平,即按贡献大小进行市场分配,要素投入与企业个人收入相对应的经济公平。社会公平主要解决市场公平无法解决的问题。指社会成员之间的各种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的平等,以及各种发展机会的均等,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等。对于那些暂时或永久丧失参与市场竞争力的人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仅仅依靠市场公平的调节对他们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来消减由此产生的不公平。 (二)效率 在公共行政领域里将效率分成两种基本类型:机械性效率和社会性效率。机械性效率是用数字来表示投入与产出的比率。社会性效率是以社会价值为目标,

如何理解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

如何理解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经济学思想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讨论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听了郎咸平教授在清华的演讲,我对经济学中的公平与效率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经济上的公平即平等主要指收入均等和机会均等。但是经济平等决不是一条绝对的原则,它的部分内容不能作为最高的或最优先考虑的原则,如收入均等;有些内容又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做到,如机会均等。经济上所说的效率一般是指人、财、物等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它之所以成为重要的经济政策目标,是因为高效率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它是一个长期存在严重分歧、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认为偏重于公平,如罗尔斯,有人认为偏重于效率,如诺齐克,还有坚持“第三条路线”的,如阿瑟.奥肯,他的观点是“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不管怎样,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在经济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为了追求效率不顾公平,为了实现公平牺牲效率,这些都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目标,而且实践证明这是正确的。效率优先指的是在制定经济政策时,要优先考虑它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尽可能选择最能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政策。兼顾公平指的是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它对社会的影响,为了消除贫困,缓解社会矛盾,改善社会底层的生活状况,值得以一定的社会效率为代价。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原则。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承认差别,合理拉开个人收入的差距,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体现的是效率优先。效率优先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条件。强调效率优先,不是不讲社会公平。效率和公平始终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共同的基本目标。公平问题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兼顾公平首先是力求起点平等的公平,为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给人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其次是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利用税收杠杆和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改善,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平等。

浅谈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设计(论文)题目:浅谈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2010 年10 月16 日

1 课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1.1 课题的目的 如何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既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又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这个问题尤其重要。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效率与公平,两者是对立的,不能同时兼得,如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在‘平等与效率>中说“为了效率就要牺牲平等,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州¨匈牙利经济学家亚诺科尔内也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两个截然对立的价值体系,。许多社会主义经济的决策困境正好是由两个不同价值体系的抵触而引起的。 但是人们一直以来都在寻求两者最佳的结合点。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及其解决并非只是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关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并暗含着多种组合关系,而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中探求二者的动态平衡,也许我们也可以引用何怀宏先生在<公平的正义)一书中说。真理就是中道,真理就在中间吡引,但是如何达到这一中道是非常困难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原则经历了三次重大突破。改革开放初期,在收人分配方面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平均主义。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分配政策。这一政策后来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被概括为“兼顾效率与公平”,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被概括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在重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因此,课题对改革开放前后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中的公平和效率关系作了回顾,并在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逐渐扩大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主张要以“公

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内涵 何谓公平?理论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收入差距大小适宜的公平观。这种观点把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在当前西方理论界比较流行。这是以结果的均等作为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而没有考虑收入的渠道和手段。第二,按劳分配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所形成的不同收入的“天然特权”。要求废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种原则摒弃了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认同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和努力可以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激励原则。第三,机会均等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强调的是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第四,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例如,按劳分配,以投入的劳动为尺度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差距;按投入要素分配,以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经营力为尺度,更会形成个人收入差距。如果抹杀这种差距,追求结果的均等,必然导致平均主义,这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不只是一种主观观念,而是具有客观的内容,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何谓效率?效率概念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生产一定产品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既包括无形资源,又包括有形资源。产出或收益指的是人们利用一定的技术、投入一定的资源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或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既包括有形的物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 公平与效率,何者为先?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公平与效率读后感

阿瑟·奥肯的《平等与效率》读后感 财政与税务学院缪俊湘12103013011 平等与效率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平等与效率》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以超越经济领域的视角对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及抉择问题的进行了较为详尽和深刻的论述,从权利和金钱,到收入平等与机会均等,最后谈到了在一个有效率的经济体中增进平等。该书集中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平等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思想是市场经济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对市场也该加以约束。 阿瑟·奥肯提出的平等与效率“兼顾”理论,以及对平等与效率等其它问题的分析被认为是目前对平等与效率关系理论问题研究的较高成果。其内容大致可概述如下:第一,认为平等与效率的选择是当今社会最大的抉择,同时也是最困难的选择。他说:平等与效率是“目前最棘手的抉择问题。”“一种恐怕是更为困扰人心,更为普遍的抉择,而且它在社会政策的各个方面困扰着我们。”第二,为什么要提出平等与效率的抉择问题呢?因为平等与效率在同一个层面上是一对矛盾。“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地分享它。”“因为平等和经济效率之间的冲突是无法避免的。”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要做到平等(实现收入均等化),就要牺牲效率(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夕要提高效率就要扩大收入差距。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收入分配的基本依据是市场对个人贡献的评价和付酬制度。市场越起作用,效率就越高,收入就越多,平等就要受到损害。相反,实行有利于平等的收入均等化政策,如征收高额累进所得税,人们就不愿增加工作量,遗产税太重,就不愿储蓄,积累率可能下降,这些都会使效率受到损失。政府规定最低工资率给低收入者补助,则被认为是对少干活者或不干活者的不恰当鼓励,从而引起更大的效率损失。因而两者不可兼得。第三,由于平等和效率二者之间的矛盾性,因而不可兼得,很自然就提出了它们之间的序数问题。由此,在经济学上产生了相应的分歧。 “效率第一”的观点。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和哈耶克就持该种观点。弗里德曼认为“效率第一”。平等只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人都有机会得到私有财产,所以用政治或法律来限制一些人获得财产或减少一些人的财产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哈耶克指出“由特殊干预行动对自发过程造成的分配状况的‘纠正,,就一个原则同等地适用于每一个人而言,从来不可能是公正的。”他们认为最大的平等是机会平等,机会平等以自由为前提,因而应当把市场竞争放在首位,侧重经济效率的根高。 “平等第一”的观点。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把收入均等化放在首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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