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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

关于群体性事件处置方面的方法集锦

浅谈群体性事件处置的三四五工作法 一、要坚持三个原则,确保群体性事件妥善有效处置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区别对待和依法处置三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近些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由企业破产改制、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置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的事端。公安机关要想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决不“包打天下”,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只有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要坚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诉求正当但方法不当、意愿善良但理由不当、既无合理诉求又无理取闹,对这三种情况,在处置时应加以区别对待。工作中,对一般参与者,要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诉求问题,敦促其离开现场或散开;对少数对抗心理严重、有煽动表现或进行幕后策划的人员,则进行重点管控、重点打击,从而提高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要坚持依法冷静处置。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管是在事前、事中环节,还是在事后、善后阶段,都应当注意冷静、理智,依法办事。要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维持秩序,依法实施相关强制措施等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有理、有据、有节,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要注重四个方法,牢牢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主动权 总结各地公安机关以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好的范例会发现,公安机关在处置工作中是否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有效、妥善地开展处置工作。从有效掌控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这一点着眼,在处置工作可以选择运用四个方法: (一)是领导牵头,靠前指挥。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极为复杂,处置力量比较分散,坚持领导牵头、靠前指挥是统一协调指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保证。特别是在处置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领导人亲临现场,坚守一线指挥协调现场警力,既可以使现场的各种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得到现场领导的指示,从而确保快速处置,又可以营造领导亲为、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提高参战民警的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 (二)是全警动员,全员参战。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强,集中优势警力快速处置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处置一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更要注意调动充足警力,配备充足装备,迅速控制现场局势。 (三)是主动出击,掌握先机。公安机关应当重视把握使用警力的时机,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行动方式、事件所处的阶段和发展的趋势等具体情况适时出动警力,力求最好效果。特别是在做好群体性事件跟踪调查、掌握事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时间、部位及时进行重点布控,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形成规模、扩大蔓延,最终化解可能形成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苗头。 (四)是宣传教育,晓之以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是特殊状态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要将宣传教育作为采取强制措施前的必要程序,在处置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对参与者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害,讲清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危害,阐明党委、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以瓦解闹事人群的斗志,孤立挑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争取绝大多数群众。 三、要把握五个步骤,全面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群体性事件预防到位、处置得当,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五个步骤,全方位提升处置工作水平。 (一)是信息靠前。公安机关应坚持定期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单元,要求学员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我结合自身在基层政府工作,需要经常面对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较多接触到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特选取了《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事件》这个案例,进行评析。 一、案例情况 亚龙县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槐树湾水电站位于其境内的化蝶河上,总投资3.9亿元,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该电站于2004年6月动工建设,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槐树湾电站共征用亚龙县土地1242亩,涉及拆迁户45户180人,征地560户2372人。按设计要求于2007年4月11日开闸放水,实施大坝消缺维修工程。然而次日上午,征地农民约80人聚集到电站坝首,阻拦电站检修施工。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农民认为政府执行的标准过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加安置补助费)应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16倍。2003年省政府批准亚龙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倍。亚龙县上报“一书四

方案”时2002年种植业产值尚未公布,补偿标准是按省政府公布的亚龙县1999-2001年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10倍报批后执行,即一类地(水地)每亩12000元,二类地(旱地)每亩7000元。但电站建设实际征地时间是2003年,此前2000-2002年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为一类地每亩15360元,二类地每亩8000元,形成征地补偿标准前后每亩一类地相差3360元、二类地1000元。 第二,要求解决因电站建设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电站建设确实影响了一些农户生产生活的水、电、路,存在临时用地恢复困难等问题。 第三,在国家补偿规定之外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进电站当工人,自己用电要免费,至少要低于正常电价等。 面对如此形势,亚龙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成“槐树洼水电站阻工事件”处置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 2、迅速对阻工事件性质作出判断: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确定了处置的基本方法,即说服教育,疏散疏导,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3、深刻认识被征地农民阻工事件的复杂性严重性。形成了《阻工事件经济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这对以后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应对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

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好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根 据上级政府的规定,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要求,积极稳妥 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 本概念、等级和处置原则,规范处置群体性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度、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行为。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根源是利益矛盾问题, 表达的是利益诉求,表现为聚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行为:①聚 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②聚众堵塞国家 干线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③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④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及经营场所物资的; ⑤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⑦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⑩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黎明居委会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居工作人员为成员。综治主任为处置应急小组长,处置应急组长负责现场疏导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处置。 四、处置方法 接到群体性事件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安排相关负责人快速赶赴现场,要正确把握“四不”,即不懂政策没有经验的人不要派;导致群众情绪激化的话不要说;不符合政策、法律的态不要表;通过努力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不要开,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1、征用土地和农民负担等方面而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根据掌握的信息,排出中间主要人,然后通组织干部单个做思想工作,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造成损失的违法人员,在现场注意观察其动向,一方面让其慑于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为打击、处理提供依据。 2、针对非正常死亡或医疗事故等引发的闹丧和冲砸事件的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在公司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后,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明确各部 门职责,共同协调处理,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将负 面影响降到最低。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及公司外部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堵门等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成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岳康军总经理 副组长:周红专、沈迎飞、孟伟中 组员:工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安保主管/队长 四、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在获悉将会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已经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指挥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力求迅速化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能够有效运行,将影响降到最低。 1、组长:负责全公司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并向集团汇报;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件处理的领导及指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负责事件现场的总体协调,以及善后事宜的处理; 3、行政部:负责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确保各门岗畅通,必须做好

公司重点部位及财产的保护,必要时负责与政府警察部门对接; 4、人事部:负责内部员工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沟通和安抚工作,做好员工关系,必要时准备好相关资料,负责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对接; 5、监管审计部:协助人事部做好现场沟通和协调,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必要时准备好相关法务资料,配合人事部与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沟通; 6、工会:负责与现场员工沟通、交流,协助公司解决问题,并参与善后处理,负责与政府工会对接; 7、物管部:负责做好各项物资供货安排,确保正常生产不会受影响,负责与供应商对接; 8、市场部:负责做好成品发货安排,确保发货和客户关系不受影响,负责与客户和物流公司对接; 9、生产设备部、热电部:负责安排人员对车间现场进行监控,确保车间不受冲击,生产运行不受影响; 10、事件发生部门:协助人事部做好员工沟通,并提供相关资料; 11、基建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协调和疏导工作, 12、其它部门:随时听从组长和副组长的指挥,提供支援; 13、新闻媒体接待:归口集团公关部负责,在集团公关部未介入前,由工会主席负责接待,尽可能的将社会不良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 14、各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为履行本预案部门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无需领导安排,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就应该自行的承担起责任。如果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在公司,应有第二、第三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2019年精选范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其中: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1-8月共发生 ××*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警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

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Q/XXX-XXXX 内蒙古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XXXX-XXXX-026-2012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2012-06-30 发布2012-07-01 实施 XXX公司发布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本企业突发事件 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本应急处置方 案的起草部门:安全生产部。 本应急处置方案的起草人:XXX 本 应急处置方案的审定人:XXX 本应 急处置方案的批准人:XXX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部归口并负责解释。本应急处置方案2010年首次发布。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X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 《XX)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方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群体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分级负责原则。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 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3)教育疏导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原则。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含附件)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师:赵云 学时: 2 学时 代表队: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类专业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 3年制治安管理专业三年级学员,人数40人(分组设计实训,每组5人)。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应遵循的原则;明确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任务流程和处置措施等。 能力目标:初步具备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基本能力。 ●教学内容 1.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原则; 2.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的工作任务流程; 3.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运用。 ●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的选择,要以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为驱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2.充分考虑教学重点和难点内容,增加授课的直观性,激发学员学习的兴趣、积极性;

3.严格学员考勤,注重学员课堂表现及学员主体的参与度,做到教与学的活动有机结合。 ●教师分工 课目团队主讲教师,主要讲授本课目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和实训。辅助教师,可配合主讲教师组织开展本课目基本技能的实训课前准备工作、单项内容实训组织、案例分析讨论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另外,要加强本课目团队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教学重点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应遵循的原则和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流程。 ●教学难点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运用,引导学员如何将理论应用于模拟现场情景实训演练。 ●教学方法 重视教师讲解、提问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讨论、单项内容实训、学生互评、点评指导、现场答疑以及条件允许下的模拟情景实训演练等方式,正确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使教学效果明显。 ●教时安排

群体性事件处置

一、概念辨析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 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1.群体性事件与治安事件 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社会事件)。 (1)区别:治安事件的概念体现了其行为类型属于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事件的参与者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客观表现是多层次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更强调了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具有危害后果,比较而言有“有罪推定”、“污名化”之嫌,由此相关部门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能也以打击为主。而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更为中性,强调了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群体行为的表现方式一般是逐步发展的,常常是在和平、合法的行为方式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通过直接侵害法益的方式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社会的同情,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从群体性事件概念出发,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更为科学。 (2)联系: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交叉重叠的部分(群体性暴力事件)。一些群体性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演变为治安事件,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 2.群体性事件与骚乱 骚乱是指“混乱不安”。西方学者认为骚乱是贱民(社会底层人士)所为,且为制度的产物,因此不太适合于中国语境。相对于骚乱事件的贬义性和负面性,群体性事件是中性、理性的,强调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群体性事件应通过疏导与教育的方法和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群体性事件与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区别:《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而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于报道是有所控制的,避免破坏社会稳定。 (2)联系:①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中社会安全事件中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也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二者有交叉重叠部分。②突发事件如事故灾害等处置得不得当,有可能引发次生事件,成为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诱因。 4.群体性事件与公共安全危机 公共安全危机,是指危及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威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立即作出联合反应的事件或情境。将群体性事件理解为“危机”,有过度解读之嫌,易引发过度的处置应对措施。 5.群体性事件与集群行为 集群(合、体)行为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下,不受现有社会规范的控制,通常是无明确目的和行动计划的众多人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的群体行为中有一部分是集体行为,但集体行为的范围更广,不特指民众的抗争行为,群众性的生产、生活均在其列。

基于案例分析的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及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e1679642.html, 基于案例分析的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及对策研究 作者:杨畅朱琳兰月新张慧玉 来源:《现代情报》2014年第10期 [摘要]高速发展的网络使群体性事件信息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网络上散播开来,其中一些负面或虚假的信息给事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严重阻碍政府部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鉴于群体性事件在网络的传播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19起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为例,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为政府应对同类事件提供参考。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规律;对策 DOI:10.396g/j.issn.1008-0821.2014.10.002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4)10—0010—05 1 现状分析 据CNNIC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较2013年底增加144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较2013年底提升了1.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手机网民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规模达到5.27亿,较2013年底增加2699万人,手机继续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 近年来,由于社会利益分配不公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日益频发,并且群体性事件的范围和规模越来越大、参与的人数也在提升。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破坏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还容易滋生一些其他的问题。陈月生认为群体性事件是反映舆情的窗口,体现出舆情主客体之间关系呈现“问题状态”,是舆情状况的非正常表露或极端的外化形式。从收集到的案例来看,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的特点,往往引起了人民群众采取聚集的形式与党政机关对抗,甚至有的还演变成暴力事件,影响了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多样的,但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对自身利益诉求的极端方式。网络的发展又为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通过网络聚集社会舆情、放大事件、推动着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是指群众以网络为平台,借助网络论坛(BBS)、网络聊天(Chatting)、博客(Blog)、维客(Wiki)、电子邮件(E-mail)及网络新闻组(usemerNews)等网络工具,围绕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发布信息,并表达出来社会政治态度。 我国的许多学者已有对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及其相关内容的进行研究。例如,易承志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机制进行过分析,把网络舆情的演变分成形成、扩散、爆发和终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日期:2010-06-09] 来源:河南省内乡县委组织部作者: 袁浩 [字体:大中小]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袁浩 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 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 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6月20

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

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为目标,以防止聚众打、砸、抢、烧、防止交通严重堵塞、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重点要害部门等为重点,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力争把事件制止于萌芽和始发状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局部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一)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二)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四)非法组织和邪教等组织的较大规模聚集活动;(五)聚众围堵、冲击党政、司法、军警机关和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视、通讯等传媒和通讯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位

或者单位;(六)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七)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者骚乱;(八)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九)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三、处置原则 (一)在上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的原则。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将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镇党政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迅速商请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在必要时,镇人民武装部在报请党委同意后可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二)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三)防止事态扩大原则。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及时处置,要防止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四)依法果断处置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中粮凤凰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切实维护好小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妥善处理各种群体性事件,为业主住户群众创造一个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稳定是推进小区管理和发展的重大保障,处置群体性事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待重大的群体性事件,采取相应稳妥的措施予以处置,将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处置原则 要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妥善、冷静、果断的处置每一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校长领导下,对全校范围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各处室对责任范围内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做好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业主、住户切身利益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说服教育,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4、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群体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照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逐级进行审批并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一)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对涉及全校的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小区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件的处置。 组长:梅春维 副组长:陈丰、陈俊宇、孟亚杰 成员:陈志超、黄添娇、唐文碧等各部门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孟亚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和力量的调度,综合科负责情况综合、收集信息、上报下达,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各部门和办属各处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苏州通安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苏州通安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姓名:李林 学号:27 班次:市中区2010年度选调生培训班

苏州通安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一、当前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苏州通安征地,因怀疑征地款被克扣,通安及周边村民陆续向镇政府、高新区政府进行补发补偿金的请求。由于“动迁与富民并进”承诺兑现迟缓,不同年度拆迁补偿金额相差过大,导致发生大量群众不满,引发聚众上访。另外由于镇政府散漫、轻视的处理态度,激起了上访群众更大的怨气,更加上区政府在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的时候,以公告的方式撤换镇政府干部,对整个事件起到了催动恶化的结果。 二、此次拆迁中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首先,这是一场由于拆迁引发的公共利益引起的公共事件。此次公共事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问题 1、如何确定公共利益的范畴 绝大多数的拆迁是出于谋利的商业目的,但却经常被一些行政机关、利益集团和个人描述成是为了公共利益,这就便于大量地租用行政权力为经营活动服务。这是拆迁中“化私为公”的过程和原因。所以,必须对公共利益进行严格的界定,否则,必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2、如何找准实施过程中,被实施者的定位和实施者的定位 对“公共利益”进行法律规定以后,不等于说公益事业项目就可以任意侵占老百姓的权益了,还必须要进行协商、安臵和补偿。无论是“公共利益”拆迁还是“发展需要”,都要合理倾听弱势群体的声音,找准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定位。 3、如何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扩张运动,拆迁因此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但由于行政权力与开发商利益的结合,造成拆迁纠纷急剧增加和激化。被拆迁的居民不断增多,迁居的地段离市区越来越远,给这些居民上班、上学、就医等经常性的生活需要和经济状况带来了不少困难,对于低收入者更是难于承受的。这样,一项为民解困的德政就逐渐演变为以营利为目的,着眼于土地炒卖,压低甚至侵吞城镇拆迁费,与民争利的“扰民工程”了。 4、如何应对危机事件 一在社会转型期,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意识会不断被唤醒和强化,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在各种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二是老百姓的各种利益冲突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基层土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失地农民安臵等相关

群体性事件案例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事实表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与当地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于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群体性事件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启示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绝大多数都与干部作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敲响了警钟,也给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1、发展不够和深化改革带来的震荡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原因,这为领导干部如何求真务实地解决好发展和民生两大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贫富差距拉大造成部分群众仇富乃至仇官心理。有些地方发展不够,以及发展中某些政策的制定忽视了群众利益,造成民众心理不平衡。一些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积累到一定程度最后以一种非正常的途径迸发出来,就形成群体性事件。其根本原因是发展不够,发展不科学。这就告诉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采取符合本地实际的方法措施,妥善解决好发展和民生两大问题。 2、认识上的误区和处置上的迟缓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主观原因,这为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群众提出了新要求。事实表明,一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在认识群体性事件问题上存在误区,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形成的重要原因。有的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群众素质太低、法制观念淡薄、不听话;有的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是有人故意破坏所致;有的认为,群体性事件难以预测,落到谁头上谁倒霉。这些对群体性事件认识上的误区带来处置上的迟缓。这就告诉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正确理解群众,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处置群体性事件。 3、困难群体利益受损和诉求表达途径不畅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这为领导干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一些困难群体的利益表达途径不畅已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下岗职工、失业青年、失地农民,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其表达权不畅通,就容易产生过激行为。这就告诉我们,有些群体性事件虽然规模很小,暴露的却是重大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转变作风,通达民意,站在群众立场上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深入做好群众工作。 4、领导干部不作为和责任心缺失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这为领导干部如何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提出了新要求。重大群体事件,往往都是因为一点小事引起的。由于部分干部不作为和责任心缺失,许多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不少小问题拖成了“老大难”问题,一般性的矛盾被人为地激化。群体性事件对干部不作为和责任心缺失敲响了警钟。它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在矛盾凸显期,一定要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遇事要敢于担当,亲临现场化解民怨,积极回应和解决他们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5、少数领导干部管理技能和应急能力存在缺陷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这为领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课题名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2) (一)对群体性事件定义的不同理解 (2) (二)科学界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意义 (2) (三)群体性违法事件的特点 (3)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4)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4)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5) 三、预防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7) (一)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7)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8)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8) (四)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 (8)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时间的重要保障。 (9) (六)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9) (七)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10) 参考文献 (10)

内容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调整,由此不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本文首先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概述,其次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预防及应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即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清除社会矛盾;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性质界定成因和对策

苏州通安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苏州通安征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篇一: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 集体上访事件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情况 亚龙县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槐树湾水电站位于其境内的化蝶河上,总投资3.9亿元,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该电站于2004年6月动工建设,2005年12月投产发电。槐树湾电站共征用亚龙县土地1242亩,涉及拆迁户45户180人,征地560户2372人。按设计要求于2007年4月11日开闸放水,实施大坝消缺维修工程。然而次日上午,征地农夫约80人聚集到电站坝首,阻拦电站检修施工。其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在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农夫认为政府执行的标准过低。按照《土地治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加安顿补助费)应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16倍。2003年省人民政府批准亚龙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倍。亚龙县上报“一书四方案”时2002年种植业产值尚未宣布,补偿标准是按省人民政府宣布的亚龙县1999-2001年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10倍报批后执行,即一类地(水地)每亩12000元,二类地(旱地)每亩7000元。但电站建设实际征地时间是2003年,此前2000-2002年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为一类地每亩15360元,二类地每亩8000元,形成征地补偿标准前后每亩一类地差价3360元、二类地1000元。 第二,要求解决因电站建设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电站建设确实影响了一些农户生产生活的水、电、路,存在临时用地恢复困难等问题。 第三,在国家补偿规定之外提出了很多要求。如,提出了要进电站当工人,自己用电要免费,至少要低于正常电价等。 面对严肃形势,亚龙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成了“槐树洼电站阻工事件”处置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 2、迅对阻工事件性质作出了判定: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确定了处置的基本方法,即说服教育,疏散疏导,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3、深刻熟悉征地农民阻工事件的复杂性及严肃性。形成了《阻工事件经济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这对以后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应对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调动各方面力量与群众沟通对话。第一,亚龙县政府及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取得了支持。市里派出两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到亚龙县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第二,由阻工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0名县级领导,30名县级机关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协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驻户,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开展疏导解释、说服教育和法制宣传。第三,动员当地老干部、老党员帮助做群众思想工作。 5、出台、兑现征地补偿政策。对于确因槐树湾电站建设造成的问题,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解决;与电站建设确实无关、而又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县政府妥善解决;对于征地农民提出的不合理的、过分的要求,明确答复不予解决;对应该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说明原因,解释清晰,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承诺条件成熟后解决。 共梳理出应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70件,解释回答了不应该解决的问题108件,对应

(推荐)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企业稳定,特编制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钻修公司内部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对区域内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相关单位应当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应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要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钻修公司组织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基层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 (4)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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