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

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03来源:阅读次数:19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设立河南省科技惠民计划。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中原经济区规划》,参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惠民计划遵循“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指导原则,把惠及民众作为科技惠民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创新为基础,通过在基层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让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科技惠民计划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选择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及农村信息化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支持基层开展具有导向作用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

第四条科技惠民计划实施原则

(一)需求驱动,科技引领。以民生科技需求为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走进基层,惠及百姓。

(二)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省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单位自筹等多元化投入。

(三)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地域特色和科技工作基础,进行整体设计,统一部署,分批安排。选择不同类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区)及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实行省、市、县(区)三级管理,衔接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科技惠民计划以项目形式分年度分批组织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测,实行绩效评价,优奖劣汰。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科技惠民计划的总体协调;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科技惠民计划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组织计划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负责编制科技惠民计划先进科技成果目录指南、项目实施方案的咨询论证、立项批复、成果管理等。

第六条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科技惠民计划及其经费管理办法,组织计划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负责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审批。

第七条科技惠民计划相关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参与编制科技成果目录指南,参与项目实施方案咨询论证、监督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本领域(行业)相关技术成果与成功经验的推广普及。

第八条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申报、实施管理;负责协调落实资金、政策、人才等保障条件。

第九条基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基层组织单位)负责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及承担单位(技术依托单位)的遴选;负责落实资金、政策、人才等保障条件。基层科技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科技惠民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一)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面向基层的医疗器械及保健康复器材、常见病多发病高效诊治、中医药、医疗信息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泥处理、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绿色建造与施工技术、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改善和保障技术、绿色建材、饮用水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利用、村镇绿色建筑本地资源利用等技术的集成转化。

(三)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灾减灾、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四)农村信息化领域。优先支持远程医疗、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质量安全追溯等信息服务技术的转化应用。

第十一条申报与审批

(一)基层组织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县(区)级科技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可行性论证后,将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经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及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

鼓励基层组织单位推荐采用后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适当放宽限项要求。后补助项目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和要求立项后,相关单位围绕立项时确定的项目重点任务和目标先行投入并组织实施,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给予相应财政补助的项目。后补助项目的申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省科技厅会同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可行性论证,提出立项建议。

(四)省科技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报省财政厅审核批复。

(五)省科技厅向基层组织单位下达立项批复,并抄送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

(六)基层组织单位依据批复,组织修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落实,协调基层相关资源共同推进。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应为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符合优先支持领域和范围。

(二)项目实施方案完整,体现整体设计、协调推进;项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除财政资金外其他来源资金确保落实到位。

(三)为保证科技惠民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各项目实施地要建立由基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领导;同时建立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

(四)项目实施的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项目实施成果在本地区推广应用的措施明确。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

(二)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鼓励用户优先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牵头单位。

(三)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

第四章绩效考评和验收

第十四条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对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整体评价。对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和任务,挤占、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未落实承诺经费等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可追回拨款、终止项目,取消承担项目的资格。

第十五条项目完成后,县(区)级科技主管部门在一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后,基层组织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成果及经验报送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由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视情况组织先进技术成果及经验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基层组织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地区的推广应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加强科技惠民计划的组织管理。各地科技部门要围绕科技惠民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协调,联合财政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有机衔接技术开发、工程示范与产业发展,建立起各部门协同,省市县(区)联动的协同作战体系。

第十七条加大政府支持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发挥省科技计划的主导作用,积极衔接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集成实施力度,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科技惠民计划的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第十八条加快民生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科技惠民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生命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发展、环境治理、信息服务等民生领域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布局与建设,提高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能力。

第十九条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及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必须依托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持。实施科技惠民项目突出以点带面,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树立样板。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

第二十条提高公众对科技惠民工作的认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普及并推广科技惠民成果。同时,各地方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先进科技成果在本地区的应用示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科技的实惠与便利,形成全省上下协力推进民生科技工作的局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

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预算 申报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牵头单位(公章): 基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承诺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项目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预算申报书填报内容 预算申报书由:承诺书、项目基本情况表(A1)、人员基本情况表(A2)、项目预算表(A3)、支出科目预算明细表(A4—A8)、项目承担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A9)、项目预算说明书、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谁出资金谁证明)、购置(试制)大设备申请书等内容组成。 二、预算申报书填报要求 1、预算申报书是预算评估、确定和资金拨付的基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组织单位的财务、科研管理部门人员据实编制预算,并按要求和程序上报,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2、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3、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各承担单位要分别根据自己任务的需求编制预算,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汇总形成项目预算申报书,并在《项目承担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表9)中编制列示各承担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 4、预算评估和预算确定是针对项目总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因此预算各支出科目必须同时填报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相关支出。 5、经费支出必须同时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合计=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6、预算说明书是预算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说明书中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准确、详细说明经费支出内容与项目任务的关联性(支出的必要性)、支出的经济合理性,以及各项预算数据的测算依据。 7、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承担单位名称、单位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预算中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的名称或缩写。(不得随意简称或缩写)。 8、经费预算数据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河南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附件4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 (试行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省辖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市城区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以及在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的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四条经营处方药的零售药店的处方审核人员,省辖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县(市城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乡镇及其以下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或医士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县及县以上城市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乡镇及其以下应具有药士(含中药士或医士以上技术职称。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以及在乡镇以下农村设立的零售药店,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第七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含质量管理负责人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验收、养护、保管、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工作的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及其包装的工作。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九条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配置调节温度、湿度的设备。地市城区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县(市城区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经营非处方药以及在乡镇以下农村设立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企业变更经营地址按新开办标准验收。 第十条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并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在超市等其它商业企业内设立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第十一条企业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第十二条企业营业场所及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冷藏存放设备。 第十四条企业应配置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置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6年3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26号令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技术进步,改 进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其他负有实 施标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三条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 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标准化事业。 第四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 采标),并推行采标标志制度。 对采标的重点新产品项目,应当优先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试制签 定和试产计划,并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管理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和依法管理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第六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并履 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 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二)制定本省标准化工作计划、规划; (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四)指导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

关标准化工作问题; (五)管理本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 (六)在全省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及培训教育。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管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法律、法规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第九条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列入国家及本省规章的推荐性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有关标准之间应当协调配套。 第十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在本省范围内统一的

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郑州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科技部门(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编制

填写说明 1.项目实施方案由基层组织单位组织,由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会同其他承担单位具体编写。 2.编写提纲 (1)本区域存在的相关民生问题是指,本项目实施覆盖范围内,通过项目实施所要改善的民生问题;科技需求是指成熟、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的需求。 (2)项目目标应明确具体;主要任务应明确清晰;考核指标应可量化、可考核。 (3)成果应用示范实施范围是指成果应用示范的实施点或区域,应阐述选取的理由及工作基础。成果应用示范工作任务应阐述所采用的先进科技成果来源、示范措施及其预期效果,应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4)项目经费筹措方案。经费构成及来源应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承担单位须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项目承担单位提前落实自筹资金的项目优先推荐。 (5)项目组织管理。①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领导;建立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小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②实施机制应明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与其他承担单位、科技成果提供方、资金接受方与使用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③项目经费管理应阐明项目单独建立台账、经费使用管理等措施;④公众参与机制应提出社会宣传、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措施; ⑤项目实施成果推广措施应描述项目实施成果应用示范成功后,在本地

区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 (6)有关附件包括科技成果应用协议书等资质证明性材料。 3.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作为基层组织单位,负责本辖区(或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应在第七项盖章。 4.文本格式要求。(1)项目实施方案应按规范用语表达,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2)本项目实施方案文本采用A4幅面纸,4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3)电子文件保存格式请选用.pdf 形式。

河南省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 (试行) 第一章道德守则 第二章行为守则 第三章执业守则 一、医师规范服务守则 (一)门诊医师 (二)急诊医师 (三)病区医师 (四)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五)医师查房和会诊 (六)医师诊疗操作 (七)麻醉医师 二、护士规范服务守则 (一)门诊导医护士 (二)门诊分诊护士 (三)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护士(四)病区护士 三、医技人员规范服务守则 (一)药剂岗位 (二)检验岗位 (三)功能检查岗位 (四)医学影像岗位 (五)病理岗位

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试行) 第一章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任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第二章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中应着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和戴墨镜,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睡衣(裤);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不佩戴首饰,长发过肩应盘起,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如:同志、老同志、先生、女士、小姐、老师、师傅、大爷、大妈、小朋友等。 4、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对不起,不客气,谢谢,请进,请讲,请稍候,请坐,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doc

[新^&#版版@]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新#版&%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使用省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体系建设专项和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保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组织分工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分为四类: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新@&*^版新]

(二)主管部门。 (三)申请(承担)单位。 (四)申请(承担)者。 第五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部署和组织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承担)单位、申请(承担)者的分类指导;做好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省科技厅及其授权或委托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对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项目申请(承担)单位和项目申请(承担)者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和组织上报,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项目申请(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撑服务条件;接受省科技厅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有序开展,加强对项目申请(承担)者的管理。 第八条项目申请(承担)者的主要职责是:恪守科研诚信,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和实施,按时开展结项(验收);完整、真实的填报项目管理相关材料,及时向省科技厅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申报立项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2011

附件二 编号项目分类重大攻关项目□ 普通攻关项目□ 软科学项目□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 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研究领域基础□临床□预防□药学□其它□ 所属学科名称研究起止时间 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负责人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二O 一年月

说明 1、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详细、具体,内容请务必打印,必要时另附详 细技术材料。凡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完备、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和评审。 2、申请者和协作者所在单位及其所属学术委员会必须认真评审,对项目的价值和可行性等提出具体意见,共同签章后方 可上报。 3、“创新项目”填写“研究领域”,“引进项目”填写“技术类别”。 4、所有栏目如页面不够,均可自行加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of disciplines (GB/T 13745--92)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310〃11 医学生物化学320〃2440 内分泌学330〃14 毒理学 310〃14 人体解剖学320〃2445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330〃21 流行病学 310〃17 医学细胞生物学320〃2450 变态反应学330〃24 传染病学 310〃21 人体生理学320〃2499 内科学其他学科330〃31 环境医学 310〃24 人体组织胚胎学320〃27 外科学330〃34 职业病学 310〃27 医学遗传学320〃2710 普通外科学330〃37 地方病学 310〃31 放射医学320〃2715 显微外科学330 . 41 社会医学 310〃34 人体免疫学320〃2720 神经外科学330〃47 食品卫生学 310〃37 医学寄生虫学320〃2725 颅脑外科学330〃51 儿少卫生学 310〃41 医学微生物学320〃2730 胸外科学330〃54 妇幼卫生学 310〃44 病理学320〃2735 心血管外科学330〃57 环境卫生学 310〃47 药理学320〃2740 泌尿外科学330〃61 劳动卫生学 310〃51 医学实验动物学320〃2745 骨外科学330〃64 放射卫生学 310〃54 医学心理学320〃2750 烧伤外科学330〃67 卫生工程学 310〃57 医学统计学320〃2755 整形外科学330〃71 卫生经济学 310〃61 生物医学工程学320〃2760 器官移植外科学330 · 81 卫生管理学 310〃99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320〃2765 实验外科学340 · 20 特种医学 320 临床医学320〃2799 外科学其他学科350 药学 320〃11 临床诊断学320〃31 妇产科学350 · 10 药物化学 320〃1140 医学影像学320〃34 儿科学350 · 20 生物药物学 320〃14 保健医学320〃37 眼科学350 · 35 药剂学 320〃1420 运动医学320〃41 耳鼻咽喉科学350 · 40 药效学 320〃1430 老年医学320〃44 口腔医学520 · 60 计算机应用 320〃17 理疗学320〃47 皮肤病学840〃7170 计划生育学 320〃21 麻醉学320〃51 性医学870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320〃24 内科学320〃54 神经病学880 教育学 320〃2410 心血管病学320〃57 精神病学910 · 4030 卫生统计学 320〃2415 呼吸病学320〃64 核医学 320〃2420 结核病学320〃67 肿瘤学 320〃2425 胃肠病学320〃71 护理学 320〃2430 血液病学33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 2 -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是指依托一定主体,按照农产品生产有关标准或技术规程统一组织生产,条件完备,管理规范,对推进农业标准化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基地依托的主体必须为下列情况之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民政部门注册的农业专业协会;种养大户。 第四条基地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种植业、渔业生产基地。主要包括蔬菜、西(甜)瓜、食用菌、粮食作物、油料、棉花、水果、茶叶、花卉、中草药、水产品及其他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五条基地应具备一定规模。 蔬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西(甜)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食用菌:年投料不少于500吨。 粮食作物:大宗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棉花: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 油料: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花卉: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水产:大水面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亩,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基地同时期生产的产品应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其规模应占基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地应有明确的界限,成方连片,相对集中。 第六条基地应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水、土壤、大气等环境因素应符合生产所采用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基地生产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必须依法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教)发[2013]815号 财政厅科技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明确项目经费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2]42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引导支持基层开展社会发展领域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和配套中央科技惠民计划的专项经费。 引导和鼓励其他资金投入科技惠民计划:包括市县(区)财政投入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渠道资金要按照科技惠民计划的部署统筹安排和使用,并执行各提供方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科技惠民计划重点资助人口健康、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领域,择优支持开展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水平;择优支持基层开展重点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科技惠民计划坚持政府引导、需求驱动、科技引领,推进“政、产、学、研、用”联合的协同机制;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以自治区各级财政投入为主,鼓

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单位自筹等多元化投入。 (三)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科技惠民计划实行自治区、县市(区)、项目牵头单位三级管理,明确项目经费管理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项目实施的基层组织单位。 (四)专款专用,追踪问效。专项经费应当纳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项目经费滚动实施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和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面向结果和社会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条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是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鼓励用户优先作为项目牵头单位。 第五条结合科技惠民计划组织实施要求和项目特点,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对其他类型的项目,鼓励采用后补助方式。 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六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直接相关费用的补助支出及中央科技惠民计划配套支出。中央和自治区其他专项支持的项目,科技惠民计划不再重复支持。dvzfvkwMI1 第七条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 (一)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引进新技术、新流程、新工艺,或购买专利等发生的费用。 (二)技术开发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生产工艺流程改进、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螄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罿学习啦【细则】编辑:丽燕发布时间:2017-04-22 袆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下文是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羅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全文 薃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 罿第一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职工,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中央直属单位驻郑州市区的主管机构(黄委会含驻郑州市区各单位)及其职工,上述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经批准按月领取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芇第二条郑州铁路局驻豫单位及其职工,省电力系统(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暂分别委托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负责。 蚇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节第三条《实施办法》下发后,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填报《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等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到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实施办法》实施后成立

险登记。 肈第四条省医保中心应及时受理用人单位的登记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蚈第五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变更医疗保险登记时,应如实填写《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表、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经省医保中心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档案。 肅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河南省省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到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肁1、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的; 膈2、用人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及吊销营业执照的。 聿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医疗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等。 袇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 肄第七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2月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当年参保人数及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按规定填报《河南省省直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年度核定表》,并提供省医保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芈省医保中心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确定单位及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及应缴金额,发放《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 膆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必须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通过银

2020年信息报送工作计划

信息报送工作计划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建档案越来越多,而且类型越来越丰富,传统的信息整理及报送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要求。下面为 大家整理推荐了信息报送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 和漳州市教育局20XX年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网络中心将围绕教育局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建设信息化数字教育网络的目标下,做好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网络信息发布是速度最快、投入最少、影响最大、范 围最广的宣传工具,各单位、各学校都要认识到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完成信息报送的常规任务、中心任务,并制定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计划。 一、常规任务: 1、新闻信息类每周不少于1篇(近期工作、检查指导、课堂教学、学校交流、社会关怀等); 2、学生习作类每月不少于1种(作文、书法、画画、手工、雕刻、手抄报等扫描或拍照后的图片); 3、教研专题类每学期不少于1次(公开课教学材料与视频、各类活动材料与图片等); 二、中心任务: 1、校园风采:

①对象:县直各校(进修学校、县城各中小学、各幼儿园、特教 学校)、农村中学(三级以上达标校)、农村小学(省级示范校)、农村幼儿园(县级以上示范园) ②要求:全面介绍学校办学各项情况(所有项目都要附送两张以上的图片),于7月30日前用U盘报送教育局网络管理中心。 ③内容:学校概况、领导班子、内部管理、教育教学、办学特 色、后勤保障、学校荣誉(可参照漳州教育信息网中市属学校的报送 格式)。 2、师生风采: ①对象:所有单位、学校 ②要求:每月推荐1名教师或3名学生,在教育论坛开设的“师生风采”栏目上发布。 ③内容:先进事迹、才艺技能、获奖表彰及其它情况、相关图 片 3、焦点追踪: ①对象:所有单位、学校 ③内容:上级部门或教育局下达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简要汇报、 主要负责人、执行人员、相关图片 三、工作落实 1、各单位要制定20XX年信息报送工作计划(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员与信息员队伍、任务分解、奖励措施等),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档案)报送到教育局网络管理中心。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科技厅、教育厅 项目名称: 申请者: 所在单位(签章):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报说明 1、“申请书”用于申请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申请者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阅有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办法及规定。申请书各项内容,要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实事求是。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2、封面右上角“申报号”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分配的编号填写;“项目类别”栏由申请者填写, 申请项目属基础研究的此栏为“A”,属应用基础研究的为“B”。“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请根据申报项目所属学科,按最新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填至三级学科分支。 3、基础研究是指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应用基础研究是指有广泛应用前景,但以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目的的研究;“项目名称”应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和范围,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申请者”是指申请项目实际主持人。 4、在读(含在职)研究生和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者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省级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数, 不得超过两项。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项目。 6、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简表 有工作条件等、项目组成员不得作推荐人)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 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豫建设标[2004]96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4.12.07 【实施日期】2004.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建设标[2004]96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从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根据我省的气候、地质、资源和环境等条件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的质量要求和方法; (二)有关工程建设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有关的实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四)工程建设有关的信息技术要求; (五)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经费主要采取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

2018年度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2018年度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安排 (一)总体思路 按照总书记“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化孵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为目标,以促进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生态治理、科技惠民为重点,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与京津科技部门共同支持开展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落地和推广应用,为建设创新型河北,实现走新路、补短板、快转型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借力京津创新资源,结合我省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生态治理、科技惠民等科技需求,重点围绕协同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协同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协同开展社会发展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布局实施一批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高科技企业,探索协同创新机制,优化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全省及各地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二、支持重点 优先主题一:协同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指南代码4000601) 重点支持与京津共建一批技术研发、产业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公共创新服务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优先主题二:协同推进产业创新(指南代码4000602) 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与京津在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开展协同攻关、集成创新,共同促进符合河北产业定位和经济发展需求的京津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应用。 优先主题三:协同开展事关社会发展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指南代码4000603) 重点支持与京津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监测与治理、白洋淀生态环境修复、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技术、现代医疗技术等民生领域进行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打造京津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吸引京津高端人才团队服务河北社会发展。 三、绩效目标 围绕突破关键技术、开发重点产品、转化重大成果和完善创新体系,与京津共同支持20项左右协同创新项目,形成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40项以上,培养创新团队20个以上,培育一批京津冀协同创新重点企业和优势领域,形成一批协同创新新机制、新模式,支持发展壮大一批协同创新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科技支撑体系,辐射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 四、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专项项目仅支持京冀、津冀两方或京津冀三方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项目及创新平台建设,优先支持与京津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 3.专项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院、机构等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应与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文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豫政[2001]51号 【主题词】: 各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结合省直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省直统筹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统筹基金要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第三条驻郑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郑州市区的省级机构及其职工,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为省直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省社会医疗

保险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为省直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支付和管理,承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具体经办工作,为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率为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单位和个人缴费率。 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的计算口径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六条职工年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必须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收人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或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存入省医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代发工资银行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本实施办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20xx年度)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指南(20xx年度) 农业一、农产品精深加工研究与开辟经过高新技术的应用,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扩大内需。本年度重点支持:1、粮、油、果、蔬、肉、蛋、奶等农产品贮运、保鲜、包装工艺技术研究;2、小麦、玉米、芝麻、大豆、花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3、功能性乳制品的开辟研究;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研究。二、要紧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安全高效栽培技术农作物新品种在农业生产上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专用、优质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满脚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加入WTO的需要。本年度重点支持: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2、要紧农作物杂种优势利用研究; 3、要紧农作物安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三、优良畜禽、水产品种选育及安全高效养殖技术进展养殖业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粮食转化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本年度重点支持:1、畜禽、水产资源爱护及新品种引进、哺育、改良和快速扩繁技术研究;2、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研究;3、要紧畜禽疫病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开辟。重点开展新型兽药和高效疫苗的研制,提高药效和安全性,落低药物残留; 4、研究蛋白质饲料、农副产品饲料高效利用技术,研制安全、高效、无污染新型饲料添加剂和安全饲料产品,加强饲料与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四、绿色农业科技工程随着人民日子水平的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越来越受到重视,经过实施绿色农业科技工程,改善人们的日子质量,保证人们躯体健康。本年度重点支持:1、土壤与水体污染的管理技术研究;2、生物农药、生物化胖的引进、研制与推广;3、无公害食品安全标准制订和生产技术规程研究;4、无公害食品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农业高新技术要紧包括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经过农业高新技术的突破,推动传统农业改造,提高农业技术含量,推进我省农业技术升级。本年度重点支持:1、生物技术制造作物优异种质资源;2、植物脱毒快繁技术和细胞微繁技术研究;3、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和性别操纵技术研究;4、利用基因工程、细胞融合等技术哺育改良食用动植货物源的收集、保存及哺育扩繁;3、害虫等抗药机理研究及长期监测;4、农业标准化研究。工业一、能源深加工及新能源能源是工业的食粮,也是农业、国防、交通以及人民日子所必须的物质。能源作为一种资源,特别是煤、石油等一次性能源,是有限的。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界爆发能源危机以来,世界各国对能源的开辟利用都赋予了高度重视,能源科技进展很快,特别是近年来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清洁能源的制取和清洁燃烧技术得到重视和进展,也是我省科技工作的重点。本年度重点支持:1、煤炭气化、液化关键技术;2、天然气液化及应用技术;3、煤、石油清洁燃烧技术;4、煤、石油、天然气深加工技术; 5、新型电源技术; 6、电动专用车辆创造关键技术; 7、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高效利用技术; 8、高效节能变压器及电力、电器节能技术。二、通信设备1、挪移通信基站重点支持以太阳能为能源的无人值守挪移通信基站的开辟。2、无线用户环路系统无线用户环路系统是一种采纳先进同步CDMA技术的通信系统,要紧用于公共电信中由交换机到电话用户之间的连接,替代传统的电话线,也可独立组成专用。本年度重点支持:(1)实现系统终端的可挪移性;(2)以SCDMA系统为平台的综合应用。3、综合接入系统综合接入系统包含各种接入系统、家用多功能终端和宽带多媒体接入系统,可每系统单独使用,也可多系统联合使用,是电信和广电中用量很大的有线接入系统。本年度重点支持:(1)有线电视(CATV)接入系统(含HFC混合接入系统);(2)SCDMA无线接入系统;(3)无源光接入(PON)系统;(4)塑料光纤接入用户系统。4、波分复用系统波分复用系统(WDM)是把别同波长的光信号复用到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设备。具有超大容量,系统升级容易,升级时能大限度地爱护已有投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20200521124140)

河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和其他负有实施标准义务的单位的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标准化事业。 第四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并推行采标标志制度。 对采标的重点新产品项目,应当优先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和 试产计划,并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管理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和依法管理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六条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并履行下列职 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并制定 具体实施措施; (二)制定本省标准化工作计划、规划;

(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四)指导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 作问题; (五)管理本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工作; (六)在全省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及培训教育。 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管本部门、本行业标准 化工作。 第七条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 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法律、法规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 第九条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和列入国家及本省规章的推荐性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和增加社会 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 外贸易;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 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