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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英语词汇

个人所得税英语词汇
个人所得税英语词汇

tax rate 税率

tax year 纳税年度

tax exemption threshold 起征点

nine-bracket system 九级征税级别

public sentiment 公众意见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Standing Committee 全国人大常委tax burdens 课税负担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个人所得税法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SAT) 国家税务总局

distribution of income 收入分配

first reading 初审

taxpayer 纳税人

draft amendment 修改草案

medium and low-income population 中低收入人群

progressive taxing mechanism 累进税制

downsizing tax brackets 减少税级

tax revenue 税收

take-home pay 实得工资

gross income 全额工资

taxable income 应纳税所得额

quick calculation deduction 速算扣除数

tax withheld 扣缴税额

business tax 营业税

income tax for enterprises 企业所得税

tax avoidance 避税

tax evasion 逃税

withhold and remit tax 代扣代缴remuneration for personal service 劳务报酬tax preference 税收优惠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说明

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说明 校内各单位: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国家已经把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主要税种,同时把高校教职工做为个人所得税的重点征收对象,加大了征收的力度。今年,安宁地税局对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并要求严格执法。为了规范我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个人所得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现将具体做法说明如下: 1、工资、校内津贴、课时酬金、各类补助补贴、节假日加班费等收入要合并计税,适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除工资、薪金以外的所得(如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等),也相应按照对应税率纳税。 2、鉴于工资、校内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该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由财务处按规定计算进行代扣。 3、各单位自主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计划外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各类补助,要与工资、校内津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减去已经由财务处按其工资校内津贴标准代扣的税额,到财务处申报纳税。 4、为了方便计算个人所得税,各单位每月从其奖酬金中发放的课时酬金、加班费及其他各类补助应当一次办理完毕。 5、各学院和各附属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代缴工作,并从财务处取得本单位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的计税金额及扣税额。 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800元—其他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说明1、税率及速算扣除的计算方法(表一): 应纳税所得额为工资、薪金合计扣减有关项目后的余额。 2、举例说明 (1)工资及校内津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表二): 注:(9)=(1)+(2)-(3)-(4)-(5)-(6)-(7)-(8) (11)=(9)X对应级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确定,要考虑外籍人员在华天数、境内外支付、境内外所得以及是否为高层管理人员等问题,而具体计算则更显复杂。在此,对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有关政策进行整理归纳,列出有关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的主要依据 除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国税发[1994]1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对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纳税义务的确定、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境外居住天数、工作天数的界定问题以及境内、境外雇主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款计算问题等做了明确。在实际征管工作中,主要依据这几个文件来确定纳税义务,进行具体计算。 二、关于非高层管理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非高层管理人员,其是否负有纳税义务,根据国税发[1994]148号文第二、三、四条的规定,按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的不同,以所得来源来区分,详见下表:

注:①打“√”者为负有纳税义务;打“×”者为不负有纳税义务。 ②据国税发[1994]148号文第一条:境内所得指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境外所得指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而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无论在境内居住多少天,应纳税所得额均是指当月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包括由境内、外各种来源支付或负担的数额),减除准予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即 1、工资薪金按月计算的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各种来源支付或负担的全月工资薪金所得-4,800 (公式Ⅰ) 2、工资薪金按日计算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外各种来源支付或负担的当月累计日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4,800 (公式Ⅱ)(二)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 1、不超过90天(协定国183天)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1、我国税法将纳税人分为负无限纳税义务的居民纳税人和负有限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 人2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对在中国居住满5年的外籍人士,从第6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全球范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被视为税收意义上的中国居民(即居民纳税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外籍人士,可就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而对其离境期间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不申报纳税。 3、外籍人士在华居住5年以上、1年~5年、90天(或183天)~1年、90天(或183天)以下这4个不同时间范围内,国家依此免除了外籍人士的部分纳税义务,其税负有较大差异。因此,外籍人士应该把握好这些时间界限,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居住时间,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 4、对长期在华居住的外籍人士,应尽量避免自己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时间,在连续5年时间内的某一年度内要安排一次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超过90天的离境,就可以使其离境期间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境外财产转让、租赁收入等其他境外收入免予在境内纳税。如果外籍人士确因工作需要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以上,也应在这以后的任意一个年度内(最好在第5年)安排一次超过30天或多次累计超过90天的离境,以终止这个5年期限,使其在当年及以后连续5年时间内,只就其来自于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5、对短期来华的外籍人士,应尽量将自己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控制在90天(或183天)之内,使自己在中国境内期间由外国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在境内纳税。 6、我国税法对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免予征税,并对非居民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来源地的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和国税发[1994]148号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因任职、受雇等而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同时,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根据规定的原则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为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对纳税义务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应按税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纳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应视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及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某公司职员在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为10000元,位于上表中的第3档。 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25, 则应纳税额为(100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6500元 个税=6500×20%-525元=775元。 大家的看法: 1、个税法将免征额由2000提高到3500;社会保障部说了,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比例将由原来的28%下降到12%。原来中国人的工资收入有72%的人不到2000,有88%的人不到3500啊! 2、“月收入1万,要交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剩62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28%各种杂税=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3、生产企业把税收计入生产成本,最后买单的还不是老百姓。 4、关于个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其实我认为还是低了。国家征收个税的目的在于什么?在于调节缩短贫富差距。现在的贫富差距非常大,如何更好的发挥这个杠杆的作用呢?我认为,要进一步的调高起征额,但也要提高税率。

企业个人所得税业务操作手册 【本书简介】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 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如果对员工的工资福利未进行合理的税务安排,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企业发得多,员工拿到手的没有增多。因此,企业要留住人才,需要对员工的工资福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才能出现企业与员工个人双赢的局面。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 3、工资薪金所得第一级次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5%下降至3%。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员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负担有升有降,以税前工资薪金(扣除免税的五险一金、补贴等)3.86万元(应纳税所得3.51万)为临界点,高于3.86万元的,个税负担上升,最大升幅1195元;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居民工资、薪金个税计算原则:累计预扣法 在每月发放工资时都要汇总之前月份的数据,运用公式直接适用全年综合所得扣缴税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 1、基本公式: 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1)-累计基本减除费用(2)-累计专项扣除(3)-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 其中:累计收入(1)--指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任职受雇月份的每月收入应发数与劳务应发数的合计累加。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2)--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即当年截至本月已工作三个月,当年累计基本减除费用为5000*3=15000。 累计专项扣除(3)--指个人工资中每月扣除的个人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的合计累加。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指每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的合计累加。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举例说明: (1)2019年1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1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2000-3000=5000元,不超过36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税额=5000*3%=150元。 (2)假设2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18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1月、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18000+15000)-(5000*2)-(2000+2000)-(3000+3000)=13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则2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3000*3%=390元。 应纳税额=2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月份已预扣预缴应纳税额=390-150=240元。(3)假设3月份张三工资与劳务合计4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当月专项扣除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3000元。 则1月、2月、3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40000+18000+15000)-(5000*3)-(2000+2000+2000)-(3000+3000+300 0)=43000元,根据税率表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则截止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43000*10%-2520=1780元。 应纳税额=截止3月份累计应纳税额-1月份、2月份已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1780-150-240=1390元 以后每月的个税计算以此类推: 第一步: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处理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处理 来华的外籍人员,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从事独立个人劳务,有的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 有的是一般员工,有的是高层管理人员;有的停留时间较长,有的很短;有的所得来源于境 内但在境外支付,等等。现将几个重点事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阐述如下: 一、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通常情况下,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场所包括两种:一种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 驻代表机构、代表处等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长期”机构、场所;另一种是 外国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建筑安装等活动,依照中国税法或中外税收协定的规定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这里主要介绍对外国公司、企业在华机构、场所中的 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一)判定的纳税义务的一般原则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 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申报缴纳个 人所得税。因此,在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属于在华有固定工作 的常驻人员,其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还是 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不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还是中国境外企业支付,均属 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来说,对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两种办法:1)对按实征收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机构、场所,由于其帐目清楚,列支的人员收入情 况一目了然,可按帐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采取核实征收即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核实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机构、场所,或者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由于其帐簿不实,对在该机构、场所中任职的雇员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论在该机构、场所会计帐簿中是否有记载,均应视为由该机构场所支付或负担,并就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确定 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确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在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包括兼职)、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日数;境外工作期间是指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中任职并在境外履行该项职务或在境外营业场所中提供劳务的期间,包括该期间的公休假日。在核实个人所申报的境外工作期间时,可要求纳税人提供派遣其在境外任职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2)不在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受雇的个人,其受派到中国工作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来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所享受的休假日。 (三)境内、境外取得的工薪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国税收(1994)148 号明确: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实际在中国 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薪收入,由中国境内还 不论是 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 的工资薪金收入,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二、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 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 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 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8.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操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 操作说明

目录 1登陆 (3) 2日常操作 (3)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 2.1.1纳税人填写的说明 (4) 2.1.2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5) 2.1.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7) 2.1.4 企业年金 (9) 2.1.5生成申报数据 (10) 2.1.6 申报及反馈 (11) 3个税辅助工具箱V2.0.012 (12) 3.112万自行申报助手(备注:使用该功能,是必须具有上年度数据) (12) 3.1.1 开始统计分析 (12) 3.1.2 导出清单 (12) 3.1.3 导出收入纳税明细 (12) 3.1.4 导出自行申报表 (12) 3.1.5 查看明细 (12) 3.2分项目分税率汇总表 (12) 3.3个人收入纳税统计 (12) 3.4智能查询统计 (13) 3.5信息批量修改 (13) 3.6身份证号码验证转换 (13) 4龙山税友V1.0.013 (13) 4.1系统功能 (13) 4.2在线咨询 (14) 4.3信息频道 (14) 4.4我的账户 (14) 4.4.1 帐户信息 (14) 4.4.2 到期提示 (15) 4.5意见建议 (15) 5备份和恢复数据 (15)

1下载地址及登陆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215359532.html,/template.go?_template=1754&specialId=1667网上办税下面软件下载 汇算清缴企业端软件(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rar 下载解压点开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文件夹点击install安装文件安装好后点击:,登录界面的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 2日常操作 2.1登陆后,进入易税门户的主界面,每个月办税点第二个项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进行办税: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钮,这个模块是进行纳税人信息填写、工资及相应收入填写,生成申报数据、申报及反馈的工作内容。

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见解阐述 个人所得税对于中国来说,属于一个比较奇怪的税种,他本来就是由两套税法合并而成,这两套税法分别是《个人所得税》跟《个人收入调节税》,前者适用于外籍个人,后者则适用于国内人士。但是,跟别的内外都适用的税法不同,个人所得税虽然合并了,实际上却仍然保留着两套税政体系,适用于外籍个人的税收政策依然比较独立。从复杂性来讲,外籍个人的税收政策,也远远比适用于国内个人的政策要复杂。而我在下面要讲到的国税发[1994]148号文,就是将此政策复杂化的淋漓尽致的表现。 谈到148号文,就得从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说起: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条貌似平平无奇的规定,实际上包含着个人所得税的两大原则: 1、税收居民全球所得征税原则; 2、非税收居民收入来源地征税原则。 这也是世界上所得税权划分的一个通用准则,大部分的主权国家(除避税港外)都采取这一原则。 不过,这时候问题出现了,第一个问题是:什么叫做有住所?如果我有一邻居叫做Tommy,是个美国人,他是来中国玩儿的时候发现我隔壁的屋子确实不错,一咬牙买了下来,买下以后每年住他个一月半月的,他是不是因此而跌入中国的税网了呢?要真是这样,哪个老外敢在中国买房子? 为了不把Tommy吓跑,税务局在税法的实施条例的第二条,对住所进行了以下定义: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这一条的意思是,从税收意义上来说,只有在中国有户籍,或有家庭,或有主要经济来源的人,才属于在中国拥有住所的人。仅在中国购买房屋并不足以构成在中国有住所。其实,实际操作上,税务局仅仅把户籍作为判定标准,就是说在中国有户籍的才属于在中国有住所。 紧接着需要解决的是:什么叫做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如果一老外在一年里仅仅回过老家一趟,时间也不长(一周左右),其余时间都在中国,那他在中国的居住时间是否满一年呢?关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在税法实施细则的第三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

2016年个人所得税9种特殊计算方法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 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注: 1、表中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普通案例分享 小明在2016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0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社保金)-3500 =10000 - 1100 - 3500 = 5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5400*20% -555= 5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金-缴税= 10000 -1100-525 = 8375元 9种特殊计算方法及案例 1.全年一次性奖金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界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职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职工个人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该项奖励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界定外籍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境外工作期间? 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包括兼职、下同)、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中任职并在境外履行该项职务或在境外营业场所中提供劳务的期间,包括该期间中的公休假日,为在中国境外的工作期间。税务机关在核实个人申报的境外工作期间时,可要求纳税人提供派遣单位出具的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任职的证明,或者企业在境外设有营业场所的项目合同书及派往该营业场所工作的证明。 2.外籍纳税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据(86)财税外字第0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应提供证明资料问题的通知》,明确如下: 一切纳税义务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都应按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雇主取得的收入,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派遣公司单位开据的原始明细工资单(书)(包括奖金、津贴证明资料),或提供派遣公司、单位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出具的证明。对一些国家的纳税义务人,还应提供“海外驻在规定”、“出差规定”等与征税有直接关系的必要的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和主管人员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和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应负责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3.如何确定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地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及有关税收规定: (1)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同时在几处地方工作的外籍人员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所规定的申报纳税的日期为准,在某一地达到申报纳税的日期,即在该地申报纳税。但准予其提出固定在某地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 4.外籍人员取得的补贴,有哪些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取得的下列补贴,凡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合理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1)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 (2)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中的合理部分。合理部分指:(a)提供有效凭证;(b)主要指生活必需品的邮寄、搬运费用。 (3)实报实销的探亲费:(a) 交通费凭证;(b)外籍人员在我国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c)1年内不超过2次。 (4)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的合理数额内的部分:(a)实报实销;(b)语言培训费:须提供中国境内语言培训机构出具的有效凭证;(c) 子女教育费补贴:须提供中国境内学校相关资料,包括学校注册资料、学校章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明细清单;正式学科学费以外的非学科学费、住宿、伙食、校内外课余活动及应由个人自行承担的其它费用等不得税前扣除;只提供无明细收费凭证的,按收费凭证列明金额的50%税前扣除。 (5)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有哪些外籍人员在中国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外籍个人减免税规定

一、外籍人员个税减免规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97]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在实践中有三种作法:一是对内资企业的股息所得不作任何扣除,计入其所得总额中按33%税率课税;二是对外商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对持有B 股或海外股的外国企业和外籍外人,从发行该B 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中国公民取得的股息所得并不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是一次性地适用20%的比例税率 . 5.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联合国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

202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3-10编辑:健聪手机版 奖金包括:稿酬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17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个体户税率表等等,简单实用的表格,让您更容易看懂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说明: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操作说明11页word文档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 操作说明 目录 1 登陆 (2) 2 日常操作 (3) 2.1如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3) 2.1.1纳税人填写的说明 (3) 2.1.2正常工资薪金收入 (4) 2.1.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4) 2.1.4 企业年金 (5) 2.1.5生成申报数据 (6) 2.1.6 申报及反馈 (6) 3 个税辅助工具箱V2.0.012 (6) 3.112万自行申报助手(备注:使用该功能,是必须具有上年度数据)6 3.1.1 开始统计分析 (6) 3.1.2 导出清单 (6) 3.1.3 导出收入纳税明细 (6) 3.1.4 导出自行申报表 (7) 3.1.5 查看明细 (7) 3.2分项目分税率汇总表 (7) 3.3个人收入纳税统计 (7)

3.4智能查询统计 (7) 3.5信息批量修改 (7) 3.6身份证号码验证转换 (8) 4 龙山税友V1.0.013 (8) 4.1系统功能 (8) 4.2在线咨询 (8) 4.3信息频道 (9) 4.4我的账户 (9) 4.4.1 帐户信息 (9) 4.4.2 到期提示 (10) 4.5意见建议 (10) 5 备份和恢复数据 (10) 1下载地址及登陆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5215359532.html,/template.go?_template=1754&specialId=1667 网上办税下面软件下载 汇算清缴企业端软件(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rar 下载解压点开涉税通·个税代扣代缴双软整合版文件夹点击install 安装文件安装好后 点击:,登录界面的用户名为:admin,密码为:123456

外籍个税操作手册V5.0(201210版)要点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软件操作流程 一、系统下载、安装与启动 1.登录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离线客户端下载中下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 税征管软件客户端” 2.本软件下载解压后可直接使用,无需安装,在解压后的文件夹中找到客户端软件,双 击即可打开软件。 二、主要操作流程 本软件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日常申报”、“年度清算”和“12万自行申报”五个模块。

(一)、企业信息 即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企业信息”,输入企业税务管理码(15位,如320XXXXXXXXXXXX)和企业名称。如图: (二)、人员信息 主要用于扣缴义务人对外籍人员基本信息的维护 1) 新增人员 外籍人员在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任职登记。 a.点击“新增人员”,进入人员信息界面。

b.点击“增加”即为新增人员信息明细。 c.在新增人员信息明细界面,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完整。 d.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导出XML”文件,生成人员信息的XML格式文件。通 过省地税申报网站,上传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人员信息的XML文件) e.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信息上传下载”。 f.在外籍个人信息上传界面,点击“浏览”,选择生成的人员信息XML文件后,点击“上 传”,将人员信息上传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审核时需同时报送以下纸质资料:《外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在新增人员信息预览中打印)、护照或台胞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复印件、任职单位出具的任职或兼职证明。 2) 下载审核人员信息 将所有已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人员信息下载,以便申报。只有通过审核的人员,本申报期才允许申报,如果企业本期有人员变动,已上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一定要重新下载审核人员信息,否则会造成申报人员和税务机关登记人员不符的现象。如果企业本期没有人员变动,则不需要重新下载人员信息。 下载流程如下: a.登陆省地税申报网站,点击“外籍个人信息上传下载”,在外籍个人信息下载界面,点 击“下载人员情况”。 下载已通过税务机关审核的人员信息XML文件 b.在软件“人员信息”模块,点击“已审核人员”,通过“导入”按钮,将下载的XML 文件导入。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证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 xxxx20xx 年 9 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 20xx 年 9 月份起就没有发给 xxxx 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 xxxx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年月日 篇二 一、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 (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保留津贴116元)-2000(国家规定的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元,奖金15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500元,独子保健费2.5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应纳税所得额=2000+1500-116-2.50-500-2000=881.50 (税率10%) 张三应纳税额=881.50╳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元,奖金4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80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2300+4000-116-800-2000=3384 (税率15%) 李四应纳税额=3384╳15%-125=382.60(元)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

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授课时间:××××编号:7-1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课程讲义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性质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体现了国家与个 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个人所得税除了具有所得税的一般特点以外,还具有其特殊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有 以下四个特点。 1.实行分类课征 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 3.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 4.运用源泉课征和申报课征两种征税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1.筹集财政资金 2.调节收入差距 3.增强纳税观念 4.维护国家权益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具体见下表所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②“居住时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 【提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仍按照满365日计算居住时间。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有其具体规定,见下表所示: 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

【提示】: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个标准是并列关系,有其一即构成居民纳税人。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的形式和范围 ①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②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境外所得部分不属于我国征税范围。 (2)所得来源的确定 ①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②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③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④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⑤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⑦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税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对纳税人的不同所得要区分不同应税项目,以便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目共有11项,具体见下表所示: 个人所得税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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