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一节、犯罪行为发生的基本模式

由个体犯罪的实际情况来看,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存在不同的模式,主要包括渐进式、突发式、和机遇式等。

(一)渐进式

这是一种典型的犯罪模式,适合大多数的案例。特点是:有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具有渐进性;由部分质变到整体质变具有渗透性;由朦胧意向到犯罪心理,具有自觉性;从产生犯罪欲求到犯罪决意具有预谋性。

渐进式之一

?从少年期开始,通过不良交往和违法尝试,逐渐发展为犯罪心理。

?社会化不完全或是经历了错误的社会化

?积习重,矫治难度大。例如:黄勇

渐进式之二

?早期无劣迹,但在人生经历的某一个阶段,由于经不起金钱,美女等的诱惑,或受到反动思想的腐蚀,渐渐腐化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在其渐变过程中,原有的隐而不现的人格缺陷成为渐变的突破口,暴露出其社会化过程的不完全,种下了日后堕落的祸根。

?恶习较浅,矫治相对容易。例如:雷政富

(二)突发式

犯罪人无劣迹无预谋,因突发情况或受到环境、气氛的刺激卷入犯罪。时间短,具有突发性、无预谋、犯罪与突然发生的情况有关,具有情境性。犯罪人不能适应情况变化,认知范围狭窄意志薄弱,不能自控,具有明显的情绪性,与行为人的性格缺陷有一定的关系。

两种情况

?(1)突然发生对个人至关重要的情况,多由人际冲突导致。

?这种突变模式最为常见。例如:因恶语相加发生口角冲突,因财产纠纷矛盾激化。因婚姻恋爱反目成仇等。由于情况发生突然,行为人事先缺乏思想准备,且对方又不肯妥协退让。致使其难以适应,在不能自我控制的情况下,采取了不正当或不合理的暴力行为。加害于对方,而构成犯罪。“激情犯罪”是指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空间、环境、条件下,瞬间丧失理智,心理失衡,一念之差而发生的犯罪。激情犯罪大多是由人际纠纷的小事引起的,而且实施激情犯罪的犯罪嫌疑人90%以上都没有犯罪前科,只是因为一时的不冷静,才堕入犯罪的深渊。有统计数据显示,激情犯罪在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中的比例已占到三分之一。“犯罪

行为的发生是偶然的,但是犯罪心理的形成是长期的。”激情犯罪的行为人的生活经历和心理特征与平常人有差异。从社会地位来看,弱势群体更容易成为激情犯罪的主体。从年龄上来看,青少年更容易发生激情犯罪。

一元钱,招来一生痛苦

本科毕业生李某有文才也有貌才,去年在参加公务员考试中名列前茅,后去面试途中,因一元钱车费与售票员发生争执,因售票员出言不逊:"一块钱给你妈烧不了几张火纸",李某便不顾一切冲上去拳打脚踢,当场被巡逻民警带走,不但失去了就业机会,而且致人轻伤犯伤害罪被判处二年徒刑。

?(2)由特定气氛引起,在场者情绪激动,引起群体性骚乱。

在公众生活中,常有一些特定的环境与气氛。容易使在场者产生情绪感染引起心理连动。行为人由于年轻气盛,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调节控制能力,情不自禁地卷入事态,而造成犯罪。例如足球场上的暴力事件,街头暴力事件,闹事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示威游行等。当然,也有一些犯罪人是趁火打劫,借闹事之机抢劫财物、调戏妇女,则属于受自身犯罪心理驱使的机会性犯罪。

如:钓鱼岛事件:2012年,“钓鱼岛事件”中,多个城市出现了日系车被打砸事件。珠海3人砸日系车受审称钓鱼岛事件激起爱国心。

(3)由回避危险引起的突变模式

即由于在突发性冲突中,受害一方防卫过当而造成的人身侵害行为,或由于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由于应付假想的紧急危险(实际并不存在)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这一类犯罪行为。这几种情况所以产生犯罪,主要是因为行为人在认知方面发生困难,举止失错而造成的,另有一种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不适于紧急避险的人(如消防警察不能在火灾中紧急避险)逃避其应负的责任而触犯刑律,则属于缺乏责任心,义务感而渎职的品德缺陷。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你在街上走,一条狼狗冲向你,你急中生智闪到一水果摊的后面,结果狗将水果摊撞翻,损失水果若干。

1,你自己不负任何责任。因为紧急避险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2,狗的主人负赔偿水果摊损失的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由饲养人和管理人承担责任。

3,狗是野狗没主。你还是不负赔偿责任,但你要在自己受益的范围内对受害人给予适当的补偿。所以,除非避险过当,是不用负责任的。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如果有险情制造者由该人负责赔偿,没有险情制造者的由受益人在受益的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某日深夜,无业青年王某跟随独自走路回家的女青年李某至偏僻无人处,顿生恶念,逼迫李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假装顺从,乘王某放松警惕时,从包里拔出电击器,将王某电倒在地。李某见到王某在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李某担心王某再施暴,遂拿电击器对着王某胸口又电击了一次。李某见王某不动了,才慌忙跑离现场。第二天,王某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三)机遇式:无预谋、见机起意

?(1)机会型所谓犯罪机会,是指易于实施犯罪又不易被发觉的时间与条件。

钱财外露是抢夺的犯罪机遇。室外放物或室内无人是盗窃犯罪的机遇。财务制度不严是贪污犯罪的机遇。女子深夜独行是抢劫和抢劫的机遇。

案例:女子网购后随手扔包装男子按邮寄地址进屋杀人

?2011年7月,福建省厦门市一小区发生一起惨案:26岁的女白领刘艳在自己的家里,被人用刀残忍地杀害。案发一周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海平抓获归案。?刘艳是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高级白领,陈海平则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两人互不相识,更无仇怨,陈海平为何会对素昧平生的刘艳下此毒手?

?近日,随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谜底终于被揭开:原来,“厦门控”女白领刘艳,经常将留有自己电话、地址的网购物品外包装随手扔到小区的垃圾桶旁,被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的陈海平无意中盯上,从而招来杀身之祸……

?(2)境遇性的犯罪模式。所谓犯罪境遇,是指出现了诱发、促进犯罪行为发生

的环境和机遇,此种境遇的出现,具有行为人预料或计划之外的偶然性、突发性和巧合性。行为人在此种境遇中发生犯罪行为,境遇的作用不可忽视,换言之,若无此种境遇,则犯罪行为有可能不发生,境遇性犯罪模式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刺激型。被害人在发生争执后,以刺激性语言煽起了加害行为(如说:“你不杀我不是男子汉)。行为人不堪忍受刺激而加害。

?2、胁迫型。行为人受人威胁利诱,或处于从属关系不得不实施犯罪。

?3、从众型。行为人因偶然机会参与一群人或团伙的活动,事先并不知要去犯罪,临时发现有人起意犯罪,其他人均赞成,受环境与气氛影响不得不从众行事。

第二节、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

?关于犯罪心理形成过程的机制问题,理论界做过许多研究,提出过许多的观点。例如量变质变机制、刺激反应与反馈机制,其中比较有代表的是内外化理论。?1、内外化机制

(一)内化机制

内化是社会成员将社会规范、习俗等社会精神文化,经过学习而转化为稳定的心理因素的过程,也就是说,一个人将人类知识、经验、社会规范和价值体系等转化为自身的知识、经验、价值与信念等。

?所谓内化机制,是指从吸收客观外界的消极因素到形成主体的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是个体经由言语、模仿、学习、实践等中介,将客观现实转化为主观映象,逐渐形成思想和意识的过程。(有缺陷的社会化)

?认知选择与加工机制;在原有的不良心理的基础上,主动的选择外界消极因素予以反映和加工,使外界因素接近融合,大量的外界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个体的主观因素。

?模仿学习机制:模仿学习是主体自觉、不自觉的学习榜样的言行举止。

?角色扮演机制:扮演犯罪角色,进行违法尝试。

?自我强化机制:违法活动满足主体需要时,产生的自我肯定、自我奖赏或群体奖赏。

(二)外化机制

?是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是以主体具有的犯罪心理作为内因,在刺激和情景的诱发下,产生犯罪动机,确定犯罪目的,进入犯罪决意,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预谋发动机制;这是最常见的模式,这种犯罪需要迫切、犯罪动机强烈、情境

作用小。

?情境互动机制;

?挫折反应机制;

2、防御机制

认同作用;合理化作用;过度补偿等防御机制有可能导致个体的违法犯罪。

第三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犯罪情境

?犯罪行为的发生除了具有犯罪心理外,还要具有一定的犯罪情境。犯罪情境是指被犯罪人感知和清晰意识到,对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直接影响的具体环境。?犯罪情境不同于犯罪环境,它是暂时的;犯罪情境不同于犯罪机遇,它是中性的;

?(一)侵害对象

?侵害对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犯罪情境。对于犯罪恶习较深的罪犯他们会主动的寻找受害者。对于初犯的偶犯来说,受现场自然存在的侵害对象的影响诱发了犯罪。

?例如,最近几年,农民工性犯罪和保安性犯罪的情况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案件也很多。

?一个农民工自述:“我是20岁左右的人,当然想女人,想多了精神上就受不了。不怕你笑话,我有过半夜出去拦个女人强奸的想法。我知道那是犯罪,所以只好拼命克制自己,寻找其他办法(发泄)。”

?夜晚在马路上行走的单身女性甚至是男女情侣遭遇到这种情况,性犯罪案件很可能发生,甚至出现暴力犯罪,在这种情况下的被害人是可以指责的,她们不应该在夜晚独自行走,客观上为性犯罪提供了可趁之机。

?保安性犯罪是一个社会潜在的毒瘤,保安性犯罪的动机和农民工相似,其手段的途径也几乎相同,一堆情侣在学校的角落约会,遭到保安的性犯罪,而被害人是可以指责的,她们不应该出现在人极少的角落里。

(二)现场条件

?现场条件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实施现场的时间、空间、物质环境等因素。

?例如城市盗窃犯常常选择上班时间家中无人时盗窃,农村窃贼选择偏僻的独家

独院;扒窃一般选择在公共场所,抢劫犯一般选择荒郊野地、偏僻小巷。

?选择现场的原则是有利于达到犯罪的目的,同时确保自身安全,逃避惩罚。(三)现场气氛

?犯罪现场的气氛如何,对犯罪人是否产生压力及其程度有一定的影响。

?被害人是否反抗

?目击者能否站出来制止

?犯罪情境的三个方面是相互统一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了错误的人。

二、被害人自身的犯罪原因

?许多年以来,不管在刑法学界还是在普通大众的思想中,谈及刑事犯罪中的责任,无一不全部推向犯罪人,认为犯罪人是刑事犯罪的罪魁祸首,而被害人是弱势群体,值得我们付出无尽的同情和援助。

?直到20世纪中期,被害人学脱颖而出,从被害人本位的视角对此进行了重点研究。提出了犯罪与被害的动态概念,简而言之,就是某些犯罪是加害人与被害人在一定的社会情况下共同创造出来的。认为在任何一种犯罪过程当中,总是有犯罪人和被害人共同参与才能完成,被害人或主动或被动的因素都可能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导火索。

?我们再此讨论关于刑事犯罪中被害人的责任问题,不是为犯罪人开脱,我们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正如门德尔松所说:“被害人学的目地不是减轻对罪犯的惩罚,而是尽力公正的对待每个人,特别是弱者。”

1、被害人分类

第一、门德尔松把被害人依据被害人在犯罪过程的责任将被害人分为六类:(1)完全无辜的被害人;(2)有较小罪过的被害人;(3)与犯罪人有同等罪过的被害人,或称自愿的被害人;(4)罪过大于犯罪人的被害人;(5)具有最大过错的被害人,或称单方有过错的被害人;(6)伪装或假想的被害人。

第二、依据犯罪人与被害人相互作用的模式,将被害人分为四种模式:(1)被害人受攻击模式;某甲某乙系无业游民,二人为弄些零钱花花于某天夜里合谋在一僻静的路边实施抢劫,一家住附近的女工下班后,骑车回家,被他二人拦在路边,他们掏出事先预备好的匕首,威胁女工交出现金和首饰,女工欲反抗,被二人打到再低,某甲和某乙抢走女工的财物后扬长而去。

(2)被害人推动模式:王甲安徽某村农民,嗜酒成性而且脾气暴躁,经常无故

殴打妻子和两个女儿,尤其是酒后更加严重。其妻子忍受多年,积怨颇深。某日,王甲又在酒后发疯,用皮带抽打其大女儿,李乙忍无可忍,抄起门边的镰刀向其挥去,刺中王甲腹部,王甲到底,李某见其挣扎无动于衷,王某最终流血过多而死。他是自己犯罪事实的间接推动者,对犯罪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一种被害人事实上促使或者又发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使自己成为受害人的模式。

(3)冲突模式:张某和谢某都是社会上的小混混,经常参与群架,二人因为一次打斗结下仇怨,一日二人在街上偶遇,双方相互谩骂,并拳脚相加,张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混乱中刺中谢某的手臂,谢某随手拿起地上的砖头砸向张某的头部致使张某死亡。冲突是常见的模式,这类犯罪与被害关系是在双方推动中发生的,可以称为“双向推动”模式,双方在发生冲突时,直到被害结果出现之前,都很难判断谁是犯罪人,谁是被害人。这时双方往往都有过错,甚至都有犯罪行为。

(4)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例如,吴先生收到一条中奖短信。称他参加某种活动得了二等奖,奖金四万。对方黄成要交个人所得税5000元。

被害人本身具有某些易于被被害人利用的主客观因素,例如贪图钱财、急于求成、轻信他人等。

第三、林婷认为存在犯罪行为的“潜在被害人,由于被害人具有某种特殊的观念、性格、气质及需要结构等,往往使其成为犯罪发生前的“潜在的被害人”,所以对犯罪行为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一是贪财型被害人。这类被害人贪图某种期望的实现,当他遇到加害人的诱惑时,就会陷入“盲点”,接受加害人的诱导,顺从地一步一步落入陷

阱。

(2)二是轻信型被害人。被害人对复杂的社会认识不足,轻信他人的标榜和承诺,被加害人牵着鼻子走,遭受侵害。还有可能是被害人过于自负而形成经常性的疏忽大意,缺乏警惕性,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可乘之机。(3)三是轻浮型被害人。这种被害人本身存在并显露出引起加害人注意、诱发其犯罪行为的特点。这种被害人多见于女性,例如被害人有作风轻浮、行为不检点、扭捏作态、卖弄风情的举止,其主观并不是希望被害,但客观

上却激发了犯罪人强奸或流氓的行为,导致被害。

(4)四是暴怒型被害人。具有此种心理的被害人往往具有粗暴的个性及极强的权力欲、支配欲,往往独断专横、自以为是。然而任何人都有一种试图维

持他们自己行动自由的心理倾向,一旦这种自由受到威胁时,他们往往由

依从心理转向对抗心理,这种对抗心理超出了极限就有可能促使加害人对

被害人实施过激行为。

2、被害人与犯罪人的相互作用

(1)在犯罪发生之前的相互作用

犯罪发生之前,两者的相互作用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两者存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国司法部1994年调查显示,暴力犯罪当中被害人与犯罪人认识的比例高达60.7%,侵犯财产罪有39.5%。美国2000年调查显示,杀人犯罪中45%的被害人被亲属或熟人所害。60%的强奸或性骚扰案件由熟人所为。我们很难想象那行面带微笑的亲人或熟人会向我们伸出邪恶之手。因为有交往,所以可能会放松警惕,犯罪人实施犯罪就容易。

二是两者并不存在人际关系,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于被害人在某些方面存在可以被犯罪人利用的漏洞。例如:为犯罪的发生创造了犯罪条件,大学寝室里,某学生外出没有锁门,而且把手机、笔记本电脑、MP3等贵重物品放在书桌上。或者主观上为犯罪的发生创造条件,被害人麻痹大意,或是贪财,爱慕虚荣等。(2)在犯罪发生时的相互作用

这个阶段被害人与犯罪人的相互作用,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被害人对犯罪的反应,以及犯罪人的行为基于被害人的反应而发生的变化。这个阶段的相互作用,多指犯罪人和被害人在被害过程中有直接的接触的情况。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被害人对犯罪的反应可以总结为激情、顺应、巧妙应对和分心四种状态。

激情状态:被害人在面临犯罪侵害时,可能会出现愤怒、恐惧等激情反应,被害人的激情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在被侵害过程中,被害人的愤怒就是一种积极的激情,积极的激情会使被害人产生强烈的攻击性反射;而屈服性恐惧则是一种消极的激情,消极的激情则使被害人产生被动的防御性反射。激情对抗状态往往引发如下情形:其一,被害人对抗有力,威慑住犯罪人或制服犯罪人,导致犯罪未遂或迫使犯罪人中止犯罪行为。其二,被害人对抗有力,损失轻微。其三,被害人对抗失利,并激怒犯罪人,招致更严重的伤害,尤其是在反应过度的情况下。有学者指出,在某些强奸犯罪中,被害人激烈的反抗,更加激发犯罪人的情欲,或者会激怒犯罪人,从而导致犯罪人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甚至杀害被害人。其他类型的暴力犯罪,也有类似的情形发生。同时,在侵财犯罪中,被害人的激情反抗,也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巧妙应对:这是指被害人以合法的、机智的方式与犯罪人周旋,避免犯罪后果的发生或降低危害程度。被害人巧妙应对的方式有许多种,因被害时的环境情况等因素而各异,例如,被害人求得犯罪人的同情、适时的唤起被害人的道德感和良知、以一些方式稳住犯罪人及时报警等等,这种情况下的被害人,往往具有

过人的聪明才智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尤其是具有临危不乱的心理素质。

分心状态。又可以称为分散状态,是指一个人的某种或某些有关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内,未能充分地指向和集中于当时所应指向的事物的心理状态。具体到被害人而言,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可能由于散漫或警惕性差等原因,根本未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可以理解为我们平常所说的“漫不经心”、“走神”等等。

(3)在犯罪发生后的相互作用

这个阶段二者的相互作用表现为在遭受侵害后,被害人对犯罪人采取了何种应对措施,犯罪人是如何反应的。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一般表现为几种不同的态度:

其一,积极告发、及时报案。这是被害后的被害人最经常采取的措施,通过告发希望犯罪人受到应有的惩处,并得到相应的赔偿。在有些案件中,如果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不当或对被害人保护不力,告发的被害人很可能遭致犯罪人或者其亲朋的报复;反之,如果被害人不服判决,也可能报复犯罪人,导致新的犯罪发生。服判决,也可能报复犯罪人,导致新的犯罪发生。

其二,忍受沉默、任其自便。被害后被害人也可能出于各种原因而选择息事宁人。这种处理方法不仅使犯罪人无法受到惩处,而且更为危险的是可能助长犯罪人的犯罪气焰,导致被害人的重复被害或多次被害。

其三,私下解决。被害后的被害人与犯罪人的“私了”也是被害人经常采取的处理方法,由于二者的“私了”没有经过一个合法的程序,双方私定的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增大了双方发生冲突的潜在危险。

其四,否认被害、拒绝调查。有些被害人有些被害人视被害为一件“丢人”的事,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不但不在被害后进行及时的告发,反而在司法机关进行调查的时候隐瞒被害的事实,拒绝调查。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强奸、猥亵等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案件中。

3、犯罪行为的预防

(1)其一,杜绝自身的不良习气,克服自身的心理弱点和性格弱点。首先,

被害人特别是潜在的被害人,要尽量避免自己沾染上不良的习气,如举止

轻浮、贪小便宜、懒惰、爱炫耀等等,对已经形成的不良的习气要尽量改

正,洁身自好。其次,对于性格上、心理上的弱点潜在的被害人也应注意

克服。每个人都会有性格上的弱点,潜在的被害人要做的是找出并正视自

身的性格弱点,如脾气暴躁、冷漠、自负、刻薄等等,在日常的生活中,

应注意避免和克服,在社会交往中要特别注意提高防范意识,正确对待所

经历的不幸和挫折,尽量减少自身的被害性特征,防止容易被害的状态被

犯罪分子利用。

(2)减少不良交往,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首先,在交往的对象上

要有所选择,尽量不要和不良分子、非法分子交往。其次,与人交往应当本着团结友爱、相互尊敬的原则进行。对周围的人要以诚待之,尊重他人的人格和隐私,发生纠纷要能够主动谅解,不攻击、侮辱、蔑视别人。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防范意识。

(3)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能露富,尤其是与刚认识不久的所谓朋友之类的。

一些人由于虚荣心驱使,在别人面前露富,这就为以后的被害埋下了祸根;(4)在遇到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时要根据自身能力机智应对,在与加害人正面接触时要量力而行,不要发生正面冲突、出言挑衅,以免加害人由只劫财转而杀人灭口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5)在日常生活中与人和善,不要因一点小事情就与周围的人发生矛盾,在一些犯罪事件中,加害人往往是一些被害人熟悉并曾发生过矛盾的人。如家中暴君型家长,平时对于妻子和儿子不够友善,促使他们奋起反抗,造成被害的发生。(6)利用良好条件帮自己脱险。在遇到被害时,应该机智地利用一些有利条件,不要只靠自己个人的力量,与加害人进行斗争。找准时机呼救,不要在无人救援的情况下呼叫,导致加害人出现杀人灭口的心理。

第三节、性犯罪被害及个体被害预防---以大学女生为例

一、被害特点

(1)被害地点多为校外,由于学校管理相对严格,校内较安全,不具备此类犯罪发生的时空条件,犯罪多发生在出租屋宾馆酒店、朋友家等。,“

有学者总结出强奸被害的时空规律从实际情况看被害人的被害主要发生在自己家中或单位,占36.4%。犯罪人家中占25.3%和野外占14.1%,三种场合。发生在其他场合的很被害的时间分布规律不太明显。发生在8∶00至17∶00之间的占38.9%,发生在17∶00-24∶00之间的占44.2%发生在0∶00--8∶00。发生在0点到8点之间的16.8%这与人们一般观念中强奸多发生在夜深人静之时的设想不太一致。(2)大多数被害女大学生在被害之前,与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大多数女大学生被害是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如熟人强奸、约会强奸。熟人可能是朋友、老乡、同学师生、恋人,完全由陌生人以突然袭击的方式侵害毫无防备的女大学生的情形相对较少。“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6成以上62.9%的强奸

发生在相互认识的人之间,其中19%的犯罪人与被害人是同事31.7%是邻居,5成以上(53.1%)的被害人在被强奸之前与犯罪人有过接触,其中90%以上在被强奸之前1个月内还有过接触。35.8%的被害人被判断为对自己的被害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3.女大学生性犯罪被害犯罪黑数大,更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女大学生在性犯罪被害后不报案,原因是多样的。

二、被害人的被害性

1、女大学生性犯罪被害性中的诱发性因素是被害人的行为中存在着的易引起犯罪人强奸等犯罪。行为的因素包括以下几点1行为表现轻浮。女大学生由于生理功能与性特征的发育已基本成熟许多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自我欣赏现象很

多女大学生希望自己能对异性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其中有些女生穿衣过于暴露举止轻浮,那些居心不良的男性习惯性地认为这是在发出可以发生性侵犯的信号2择友不善。有些女大学生性格外向广交朋友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频繁甚至有的常来往于各色男性之间这些交往很容易使自己处于危险境地3优柔寡断,态度暧昧。有些女学生并无与追求者恋爱的打算,但与对方关系模棱两可态度暧昧增加了对方的幻想诱使对方采取过分的行为4处理恋爱关系方式不当缺乏恋爱道德有些女大学生恋爱不成便嘲笑挖苦对方甚至贬损对方人格在别人面前揭露对方隐私或脚踩几只船,激起对方的报复。

2、女大学生性犯罪被害性中的易感性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单纯轻信麻痹大意单纯的生活环境长期的正面教育和社会经验的缺乏,使女大学生形成了对人和社会的善良认知,对他人易产生较强的信赖感。防范意识的缺乏和疏忽很容易吸引犯罪人使自己不自觉地陷入危险境地2贪图享受有的女大学生生活上追求享乐消费奢侈好与别人攀比在和男性交往时爱占便宜贪图钱财这种不良需求很容易被犯罪人所利用而图谋不轨。

三、被害预防

1、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与异性相处要注意分寸,过分随便、或暧昧的举止可能使他人产生侵犯意识。穿着得体,行为稳重。如前所述,许许多多的女性穿的衣服越来越开放,调紧、露、透,而这种大面积、重点部门的暴露会给某些本来无意实施性犯罪的人上巨大的刺激,同时标明着这位女性的个性特点:虚荣、轻浮,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加害对象。所以女性在穿着上一定要

便利、大方,在行为上要稳重。

2、避免在犯罪有利的时空出现。

3、提高警惕,避免独处。作为女性来说,应当在思想上随时保持警惕之心

忌与陌生人过多交谈,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的东西,利用饮料迷昏女性后进行强奸是分子惯用的手段之一。贸然搭乘陌生人的车辆也是女性单独外出时的大忌,犯罪分往将车开往无人之处,任凭女性怎样呼救反抗都无济于事。另外,女性无论是居住外出,最好有同伴,某些犯罪分子正是摸清了某些女性单独居住的情况,采取各种接近他们,找机会下手的。如果确实要独居,平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在家中应当锁窗,不要轻易让人进屋,哪怕是熟悉的男性朋友。在夜晚外出时,尽量避免走没有照明设备的街巷,最好人陪伴或与许多同事结伴而行。

4、在犯罪过程中避免犯罪人形成非人格化心理。非人格化的过程通常是在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完成的。避免非人格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犯罪的进一步发生,避免发生或减轻危害结果,在强奸等性犯罪的过程中,犯罪人为了麻痹自己,减少自己道德上的罪恶感,采用一种自我催眠的方式,即将被害人看做非人,至少是和自己属性不同的生物,并对被害人产生一种临时的绝对支配感。在此特定情境下,被害人相对犯罪人而言只是一个能够满足其欲望的工具,或者满足他最深层次的潜在需要或欲望的客体,可供自己绝对支配,即使犯罪人与被害人在之前认识或者有长期亲密的交往,在强奸行为发生的过程中,犯罪人也会当被害人完全不认识他那样来行事,因此,在犯罪实施的过程中要努力唤醒犯罪人对自己“人”的情感,要打破犯罪人的自我物化催眠,避免犯罪的非人格化,使犯罪人对被害人产生平等主体的感觉,从而在羞愧和道德谴责之下停止犯罪活动,具体的措施可以是反复强调自己作为人的特性,细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经历,用丰富的个性信息弱化自己的女性特质,使自己在加害者意识中的形象快速生成为活生生的立体的人,而不是仅仅具有女性特征的个体。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第一章导论 (3)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3)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4) 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4)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5)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 (6) 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6)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6) 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7) 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7) 第五章犯罪动机 (7) 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7)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8)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8)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8)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 (8) 第一节人格概述 (8) 第二节犯罪人格 (9)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二节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三节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四节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 (10)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11) 第一节财产犯罪心理 (11) 第二节暴力犯罪心理 (11) 第三节性犯罪心理 (11)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12) 第一节邪教犯罪心理 (12)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 (12) 第三节计算机犯罪心理 (12)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 (13) 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13)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13)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3) 第十一章群体犯罪心理 (14) 第一节概述 (14)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大学考核答题纸 (20 15 —20 16 学年第 2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犯罪心理学改卷教师: 学号:136230003 姓名:原豫星得分: 网络犯罪的犯罪心理分析 【容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得以迅速的普及和发展,然而网络技术在带给我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网络犯罪也应运而生,且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不断发展,网络犯罪也走向越演越烈的趋势,研究和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形成机制便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即是基于此背景之下对于网络犯罪的心理特点及心理形成机制的分析。 【关键词】网络犯罪特征心理特点心理形成机制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全世界发展异常迅速,而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带给我们的却并不仅仅只有便利和快捷,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可以说是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网络犯罪的实现提供了平台基础,网络犯罪则即通过以互联网作为其犯罪的手段或工具来达到犯罪目的的新型犯罪行为。其作为现代高科技犯罪技术的一种,正在迅速发展,但对社会生活危害极大。因此,研究网络犯罪,分析网络犯罪的心理成因,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简言

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1其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1.智能性 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若要具体实施网络犯罪,犯罪人要掌握相当的技术及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所以,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而网上犯罪作案的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且往往不留痕迹。 2.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犯罪人的专业技术更是为这种隐蔽提供了保障,使得很多案件难以被发现,甚至发现了也难以追查。 3.低龄化和部人员多 主体的低龄化是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从时下发现的网络犯罪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年龄较低,熟知一定的网络专业技术。 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围的不

大学生犯罪心理学(作业)

大学生犯罪预防 摘要: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现象,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当代大学生的伏罪特点、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预防犯罪 引言 大学生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大学生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大学生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和社会机制以及个人机制的弱化、学校弊端的影响、多元文化、不良媒体文化的影响以及人文主义的缺失。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出发。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据调查,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开始上升。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较之2004年又增加了97.1%。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大学生犯罪多以伤害型和财产型为主,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犯罪手段比一般犯罪表现出高智能、高技术性以及高隐蔽、高危害性。比如轰动一时的郑州银行被劫案,主犯儿子是警校毕业的学生,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因此,是破案难度增加;还有某些博士硕士利用所学科学知识,从事高科技犯罪等等。 (三)、犯罪主体范围扩大。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普通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例如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法官在调查中还发现,女大学生犯罪也在增加,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其中盗窃10人。 二、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改变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说明人的一切活动都具有鲜明的社会性色彩,只有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的

犯罪心理学期末复习答案1

《犯罪心理学》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 简述题 1、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答:青少年时期为什么是犯罪的高峰期?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原因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与青少年时期固有的心理和生理特点相关的。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育尚未完全成熟。 青少年生理发育还不完全成熟,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所以,不良文化对青少年的腐蚀作用远远大于对中年人和老年人的腐蚀作用。 (二)青少年的体能强壮、精力充沛。 从犯罪行为所需要的体能来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精力最充沛、体力最强壮的时期。有的青少年因精力过剩,便不顾对象和方式地发泄,甚至不惜以恶作剧的方式进行暴力犯罪。此外,青少年的感情易冲动,胆大妄为,这就决定了青少年犯罪具有典型的重体力、重暴力、凶残等特征。 (三)青少年的欲求最多、最强烈。 青少年时期是个人欲求最多、最强烈的时期,当正常渠道不能满足欲求时,便可能采用非法的手段和方式去获取满足,从而诱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青少年遇到的矛盾最多、最复杂。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矛盾最多、最复杂的时期,也是挫折和磨难最多的时期。由于生理的迅猛发育与心理发展水平不平衡,造成了青少年内心的冲突加大,形成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有的青少年经不起挫折和磨难,企求不劳而获,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再加上不良文化的泛滥、社会风气的败坏、腐败现象的存在等,都对青少年的犯罪心理起到了激发作用。 2、简述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答:诈骗犯罪人使用欺骗的方法掩人耳目、以假乱真,使被害人“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与犯罪分子自身的心理条件和被害人的心理弱点的巧妙利用,是诈骗犯罪得以实施的两个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一)诈骗犯的认识特征 主要表现为:第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第二,熟悉市场行情。第三,自我评价自以为手法高明,很难识破,具有较强的冒险侥幸心理。第四,对社会心理现象比较熟悉,其依据的社会心理是以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状况有密切联系的。 (二)诈骗犯的情绪、意志特征 诈骗犯的情绪色彩和意志努力不明显。 (三)诈骗犯的个性特征 突出表现为:第一,具有冒险性。第二,诈骗犯给人的外部印象常常是诚实、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实际上具有极端自私的性格特点。第三,诈骗犯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模仿能力使其能适应环境的变化。 (四)诈骗犯的动机特征 诈骗犯的犯罪动机主要是获得财物。在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心理背景下,个人需要恶性膨胀,为实现个人的金钱欲、享乐欲、畸形的成就欲,而蒙生犯罪动机。

不同经历犯罪者犯罪心理的比较和分析

不同经历犯罪者犯罪心理的比较和分析 犯罪的概念在我国的《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其基本特征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而犯罪者就是实施这些刑法所规定的属于犯罪行为的活动。犯罪心理一般认为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不同经历的犯罪者被分为初犯、累犯和惯犯。从初犯到累犯再到惯犯,是个体犯罪心理结构恶性发展的过程,所以可以知道初犯、累犯、惯犯的内部个体之间在心理上是有着一些普遍的规律可循的,但是又因为三者的犯罪经历不同而被划分。 一、初犯 在我们看来触犯就是第一次实施刑法所规定的属于犯罪行为的活动,但是犯罪心理学中的初犯是指第一次出现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这比我们所认为的犯罪的范围要广。 根据犯罪的有无预谋可以将初犯分为冲动型、预谋型和游戏型三类。 1、冲动型。是指在出乎意料的强烈的外界条件刺激下,个体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冲动,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进而做出爆发性的初次违法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初犯对其犯罪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缺乏清醒地认识,其行为受到消极情绪的左右,缺乏理智上的自我控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冲动性。此类犯罪多多发生在青少年和部分情绪不稳定的成人中,具有很强的情景依赖性,并伴有一定的暴力性,一般情况下的后果很严重。 2、预谋型。是指个体经过有意识地深思熟虑,反复权衡利弊,通过周密详尽的计划而实施的初次违法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覆盖范围特别广,多出现在成人中,一般不会直接诉诸暴力。 3、游戏型。是指个体做出犯罪行为的根本目的,不在于犯罪对象本身,而在于这种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个体能在其中体验到一种快感,或者因为犯罪对象受到了损害而引起其心理上的满足感。此类初犯的犯罪行为将犯罪的过程看成是一种刺激的需要,多发生在文化水平较低、认识能力低下、精神空虚、寻求强烈刺激的青少年身上,具有较强的模仿性,较多采集用暴力的形式,可产生严重的后果。 初犯的犯罪心理特征分为犯罪前的决策阶段、实施犯罪的紧张恐惧阶段、犯罪后的异常反应阶段和出发后的转化阶段四个阶段。 1、犯罪前的决策阶段 (1)、心理冲突阶段。初犯的犯罪者一般要经过反复的权衡利弊,不断地比较得失,只有在感到十分安全时他们才会下定犯罪决心。而此时的权衡利弊、比较得失的心理冲突就表现在趋避因素之间的对比和较量。而初犯犯罪者在经过激烈的心里挣扎后,最后最后选择了实施犯罪行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存在侥幸心理。 (2)、犯罪行为和理化阶段。犯罪者在犯罪的决定作出后,为缓解内心的冲突和克服心理紧张以及减轻罪责感,犯罪者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掩耳盗铃的欺骗自己,以期让自己在心里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产生一种合理化的认识。 (3)、作案条件的准备阶段。在前两个阶段都已经成定型后,为了确保自己的犯罪行为实施时能够万无一失,往往会制定详细周密的犯罪实施计划。他们对于犯罪的时间、地点、作案工具以及犯罪的手法,犯罪行为实施后罪证的销毁、逃离现场的路线和方法都会经过自己反复的思考和推敲,希望自己能够躲过法律的惩罚。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A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药家鑫撞人杀人案 09应用心理学(一)班 学号:100209059 姓名:程秋霞

案例梗概 1、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3、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资料 1、姓名:药家鑫。 2、出生日期:1989年11月7日。 3、去世日期:2011年6月7日。 4、籍贯:陕西西安。 5、学历: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6、家境: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7、其他:在校表现很好,生活中也能与人为善。案件审理过程中学校为其出具了13份奖励证明,其校友、同学、朋友、邻居向法院递交了4份请愿书,其本人也交上了悔过书。 案件分析 1、案发前: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 2、案件过程: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3、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马加爵案件 一、案例简介 马加爵,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亲戚、朋友以及老师都寄予厚望的好学生,却一手捏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惨案。 “马加爵事件”始末:因为马家境贫寒,过度自卑自闭,性格孤僻又暴躁,与其同学时常发生矛盾,常常因为一件小事深深记仇。随着事态的发展,积怨过久,由量变到质变,马加爵的人格逐渐发生扭曲。最后因为一次打牌吵架,马加爵下定决心设计加害于同宿舍的四位同学并于事后畏罪潜逃。 二、从犯罪心理学上分析 (1)马加爵犯罪心理的产生原因 马加爵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因为家境贫寒,长期过着低人一等的艰苦生活,使他有意识地认为别人在歧视他,看不起他,于是这他便形成了他自卑自闭内向的心理缺陷。加上他性格孤僻并且暴躁易怒,所以形成与人交往不利,常与人结怨的情况。造成了他容易冲动,禁不住一些小刺激的性格。 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个贫困的弱势群体只意味着他们要面临更多的挫折,有很多愿望不能轻易实现,贫困群体遇到的挫折感,肯定会大于富裕群体,然而这却让马加爵产生了仇视的心理。马加爵曾经说“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在学校那么落魄,都是他们这样在同学面前说我。我在云大这么失败,都是他们造成的。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在云南大学,有那么多的贫困生,而从马加爵的供述看,他与交往最密切的有贫困背景的同学都相处不好,因此可以看出杀人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而是他的心理问题造成的。 (2)马加爵犯罪心理特征 1.犯罪人人格的扭曲 从马加爵的犯罪具有针对性、有预谋、事后清理现场及畏罪潜逃可知,其并没有精神病,且在作案过程中是清醒冷静的情况看,他的人格已在长久的压抑和自我中完全扭曲,已发展为分裂性和偏执型人格障碍,其性格内向,基本不与他人主动交往,缺少知心朋友;情感冷淡,甚至不通人情;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在遵循社会规范方面存在困难,导致行为怪异;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视。 2.犯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缺陷,扭曲的道德观 在马加爵的遗书中,大多数句子以“我”开头,且多次出现“我的天生智商还可以”这一类自我肯定的语句,不难看出其自我中心的这一性格缺陷。也正因为其以自我为中心,爱钻牛角尖,马都是以自我的眼光看待周围,不曾换位思考,以自己的道德观念及正义去规范他人的道德和正义。自然也无法接受同学在打牌中对其进行的侮辱,最终同学的责备引燃导火索,大开杀戒。但犯罪人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有违于法律,而在道德、正义上是无过错的,他将自己的杀戮正义化。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心理痕迹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所产生的生理固化物,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在犯罪现场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犯罪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犯罪分子作案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 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完成的,而人的心理又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教育的影响形成的。所以,一定的行为能反映出人特定的心理状态、个性乃至整个人的面貌。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因此总要造成一定的物质痕迹,而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物质痕迹,是其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及其它心理活动的外化表现。所以,犯罪心理一定隐含在犯罪现场痕迹中并表现为一定的心理痕迹。它是犯罪人心理活动和外部行为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事物发展联系内在逻辑的充分体现,也是现实的一种客观存在。美国新行为主义党派托乐曼认为,三个变量系统即犯罪环境——犯罪心理——犯罪行为之间既有因果联系,又彼此交互作用,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个体内在不良心理品德发生变化,导致了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案件及犯罪现场物质痕迹进行分析,不但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个性、行为动机、当时的情绪,而且可以推断出犯罪行为人的社会经历、生活环境、

遭遇、知识背景、经验、技术、习惯等。 犯罪心理痕迹的特点: 1.个性特征。个性是指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 一个人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的不同,必然会在其需求、兴趣、能力、气质、性格等各方面产生与他人的差异,形成自己所特有的与众不同的特征。而这种内在性的特征恰恰可能通过个体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来,并会以一定的形式遗留下来,为我们所发现。同理,在他实施犯罪行为时,其个性特征也就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 2.无意识特征。所谓无意识即“在完成行动时是不自觉的,在行为 的时间和地点方面完全失去定向能力”。这种无意识心理往往使罪犯不自觉的留下痕迹。例如,从对某盗窃案现场初步调查中得知,罪犯是带手套作案的,但后来在放钱的保险柜内侧发现了几枚手印,经分析判断是罪犯见到大量现金时,心情无比激动无意脱下手套而留下的。此手印经过鉴定成为破案的证据。在侦查工作中,了解、掌握心理痕迹的无意识特征以及它与物质痕迹的统一,往往对破案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定势心理特征。定势就是人们按照一种固定了的倾向去反映现实, 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趋向性、专注性。定势心理现象也同样存在于犯罪心理痕迹中。罪犯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以后再作案时,成功的体验反馈到大

犯罪心理学论文

浅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李政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沈阳, ) 摘要: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 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暴力型犯罪是指以强暴手 段侵害他人人身和公民财产等权利的行为。目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正日益突出。文章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 暴力犯罪是普通刑事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在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 他们自身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对于这些处于花季年龄的少年,人们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使其远离犯罪。 关键词:未成年人,暴力犯罪,.............. 社会因素,法制宣传......... 前言: 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我们诸多便捷之外更使得犯罪的手段及类型愈加多样化,各国犯罪人年龄也逐年降低。未成年人犯罪 ,特别是暴力犯罪的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巨大“毒瘤”。尽管我国公安机关近几年实施各种预防手段,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但效果甚微。 正文: 会生产力的发展带动了科技的进步而科技的进步又为医疗事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当今社会医疗保健体系完整,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了极大的保障, 于是,人的生理发育自然早于从前。第二性征的提前出现与触手可及的大量信息之间产生矛盾。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健全,爱冲动,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他人的教唆和蛊惑,或是模仿,学习接触到的不良知识,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特别是暴力犯罪。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 ,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手段来说 ,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 ,不计后果、惨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 ,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 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地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 ,例如网络犯罪等。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 ,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大致如下 :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 在 随 社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1 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2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3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犯罪:、5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67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8 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9 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10触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11。

指不同: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犯罪心理结构类型12。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 有的不同犯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罪心理状况的特点。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犯罪动机是 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 13 是犯罪心 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5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累犯:14年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 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犯罪心理15 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 理倾向。: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 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团伙犯罪16 体的总称。:是指在掌 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犯罪心理矫正17成为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守法的公民。: 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内省疗法18 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二、填空题、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1 :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依犯罪经历的差异,2 、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常见模式有:渐变型、突变型、机遇 型3 、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强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定型化阶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连环杀手的案例,他一共杀害了101位女性。他杀害的手法非常的残忍,他绑架,软禁她们,然后让她们挨饿数天。他杀害她们并且割除他们的生殖器官。 警方从1992年发现第一个发现的受害者,她是一位离家出走的女孩,17岁,尸体被遗弃在一个小巷的垃圾桶里,在腹部和生殖器处有53处刀伤。因为她是离家出走的人,属于一位高风险生活方式的边缘人,即使失踪了也不会被发现。所以他选择了她来进行杀害。而且从其对于受害者这样的过度伤害,一般来说是个人恩怨的谋杀。但是随后发现的尸体中发现,因为是第一次作案,他在寻找自己的作案手法。两个星期后发现第二个受害者,她是一位女大学生,19岁,是与朋友一起外出喝酒的时候被诱拐,尸体在一处浅浅的坟墓处发现。这次为了增加游戏的刺激,所以选择了女学生这样的低危人群。只是第一具尸体是随便遗弃,而第二具尸体花时间将其埋葬,说明了凶手有可能是认为他们之间有感情,或者是对此有愧疚。 后来杀手隐匿了,直到1997年,又发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一个月前遗弃的,另一具是一星期前埋葬的。第一具是妓女,和之前的一样,是高危人群,25岁。第二具是两个孩子的妈妈,27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的变化,认为凶手极大可能是同龄段的人。她们尸体的处理方式和之前的一样。 凶手随后又不见了,直到2005年再出现。受害者是一名妓女,

33岁,子宫,卵巢、输卵管皆被切除。于此同时,声带也被切除。受害者的声带被切除,象征着凶手自己的沉默,从小被灌输自己是无价值的和不被需要的。所以受害者成了他的愤怒的替代品,和对现实的报复。后来没有发现相应的低危人群的受害者。 四年后他又才出现,发现了一名四十岁的妓女尸体,同样是生殖器官被切除的同时声带也被切除。他这种对生殖器的关注暗示了他对自己深层的厌恶,憎恨自己的出生或者憎恨自己的母亲。 这个连环杀手是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成长,没有自主机会。长年遭受残酷的身体虐待以及十分恶劣的精神虐待。他要么被忽略,要么被羞辱。现在从他的出生来来。她的母亲16岁的时候在他第一次杀人的地点的街上被人强奸,随后在生他的时候大量出血,紧急切除子宫的时候死亡。他有他的外祖父母养大。在成长的过程中,因两次纵火被两所学校开除过。纵火是谋杀因素的第一个,另外两个是尿床和虐待动物。小时候他经常进出急诊室,因为胳膊骨折,烧伤,肋骨骨折。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人,在劳教所待了三年,随后又监狱关了七年。他在监狱里的时候告诉心理医生,小时候,他外祖母不给他饭吃,让他在狗窝里睡觉,外祖母经常将他打的不醒人事。坐到他身上,让他不能呼吸。从他的情况来看,他并不是对母亲的愤怒,而是对外祖母的愤怒。从他选择开始的杀人的地点也可以看出,他怨恨那个地方。如果不是在那里他的母亲遭到强奸有了他,他也不会受那么多的折磨。将不合理的情绪与念头施行,来报复社会。在长期的残酷的考验下锻炼出了这么个变态杀人犯。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集及答案.doc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2、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3、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 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5、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 6、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7、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8、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9、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 10、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触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1、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 12、犯罪心理结构类型: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有的不同犯罪心理状况的特点。 13、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是犯罪心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 14、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 15、群体犯罪心理: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倾向。 16、团伙犯罪: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 17、犯罪心理矫正:是指在掌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成为守法的公民。 18、内省疗法: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 二、填空题 1、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2、依犯罪经历的差异,: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对这门学科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是指做出违反法律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心理因素的总称。犯罪心理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根据犯罪心理学有狭义和广义之说,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更加全面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及其应用,学会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来看待、分析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老师在课堂上用生动、直白的语言列举出各种典型案例,不避讳使用专业的敏感词汇,这对于我们详细理解、分析案例十分有帮助。 在老师所分析过的案例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学校园的抢劫案件。一对情侣夜晚在校园的小树林里约会,遭遇四名歹徒抢劫,之后双双被杀害。当时的案发地点实在校内,并非没有机会呼救逃跑,但是二人却惨遭杀害,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在歹徒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二人没有采取恰当的应对办法,比如过度惊慌,强烈反抗,又或者是呼救方式不当,导致歹徒起了杀心将其杀害。试想一下,歹徒有四人之多,很有可能是因为作案经验不足才结伴进行抢劫,对于这种情况两位同学应该保持冷静,用语言战术来试探歹徒的目的,尽量不要激怒对方,如果歹徒只是求财,那就自觉地将钱财交出以确保生命安全,如果有呼救的条件和机会一定要把握好,迅速想好对策并作出反应,根据实际情况使自己脱离危险。相信如果两位同学当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式应对,这场悲剧的发生就能够避免。 针对大学生而言,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勇敢、机智地保护自己和他人。例如,女生应尽量避免独自在夜晚行走或到偏僻的地方,在路上遇见陌生人应该提高警觉,如果有人前来搭讪应该果断回避并且尽快到人多的地方以寻求帮助或保护。万一遇到比较危急的情况,

犯罪心理学简答题

●简述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与学科性质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一门交叉学科。 ●简述犯罪生物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颅相学:相信大脑的形状与头骨能够揭示一个个体的性格与心理发展 二、 ⒈身体表征说:⑴头大;⑵脑半球不平衡;⑶脸部不对称,颚部及颧骨过度发展,上颚变形;⑷眼睛有缺陷和异状;⑸耳朵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⑹鼻梁扭曲,向上或呈鹰钩状;⑺嘴唇肥大并突出;⑻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⑼胸膛的肋骨过多或过少,有多余的乳头,骨盆与正常人差异极大;⑽手臂过长,有多余的手指与脚趾;⑾头发变形,有众多、早熟的皱纹;⑿有纹身的习惯 ⒉天生犯罪论:①人的物理结构决定犯罪倾向的存在;②天生的罪犯是退化的家族的祖先遗传下来的;③纹身是远古人类和那些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的人的重要特征 三、体型说:以人的身体结构作为人的犯罪心理发生的基础,从身体的形态来探讨犯罪行为的类型。认为人的体型不同,犯罪几率不同,所犯罪行也不同。体型与犯罪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四、遗传说:如果一般的正常行为与遗传有关,则犯罪行为也应与遗传有关.这个推论就是犯罪遗传说的基础。相信有一种“犯罪基因”会代代相传 五、脑功能失常说:人体脑部遭受伤害而引起脑部功能失常,可能导致机能失调、情绪失控和性格剧变,进而行为异常 六、血型说:血型是遗传的。血型与个体的气质、性格有密切的关系,血型论以此为基础,对不同血型的特质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人类有A、B、AB和O四种血型,每种血型人群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犯罪倾向也不同。 犯罪生物论之评价:在犯罪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个体生理素质的优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对个体的综合考察,才能获得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科学结论。 ●简述古典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观点及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贡献。 古典精神分析理论:古典精神分析学派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早期生活经验对偏差与犯罪行为的影响。 本我(非理性,本能欲望,快乐原则)、自我(理智,常识,现实原则)、超我(良心理想至善原则)三者协调发展,则呈现出正常的人格状态;某一人格占绝对优势,则呈现异常人格; 本我、自我、超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本我过度发展,超我功能不张,导致个人无法以道德良心来规范本我的欲求,极易导致犯罪。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一、口唇期(0~1)得不到满足可能会导致酗酒,抽烟,吸毒,得到满足导致依赖性人格;二、肛门期(1~3)大小便训练不足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三、性器期(3~5)恋母(父)情结如果得到较好的解决,则可顺利形成超我;如果得不能解决,就不能更好地抑制自己的本能,长大后可能引起犯罪行为; 四、潜伏期(5~12)对性缺乏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男女童界线清楚;五、生殖期(12~20)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自己的生活;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最开始了解到关于犯罪行为分析,心理学的应用其实是很广泛而实用的。关于犯罪心理学最初的印象是是于同学推荐看的美剧《犯罪心理》,虽然作为一部美剧为了吸引足够的观众群的兴趣使得每一集的情节紧凑,不会把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表现得那么透彻。但这之中表现的各种有关犯罪行为的心理画像和解析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更提高了我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学习兴致。作为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也有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想要把这一块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学习得更 为深入的意思。 陈老师的课每次都有去听,虽然PPT的内容总体来说不多,但是讲解很细致丰富。在犯罪心理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里,基本原理的掌握是很基础的但也肯定是很必要的。从这学期的学习中我认识到,虽然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固然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但是它也是一门十分注重综合的学科,往往在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时,需要涉及到基本上所有领域的心理学原理和知识的运用,这跟我们平时学习的专业知识都是分不开的。 除了基本的原理内容的教授,为了让我们更加实质性的学习到罪犯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当然,我想国外尤其是美国心理学的发展走在国际前列也是原因之一,这样可以让我们学到更新的知识。陈老师采取了放电影然后分为各个小组自主进行犯罪分析报告的方式。记得在最开始老师说会有血腥恐怖,不知道我们能否接受得了。我的想法

是心理学这一学科性质就已经决定了多少都会接触到人性和世界阴暗的一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去接受它。这也涉及到一个脱敏的问题,我也曾试想过,不是心理专业的学生,没有犯罪心理学的课程需要,我也不会这样严谨而专业性地去深入探讨其中犯罪行为的深层心理原因。这使我开始以一种科学性的态度去看待那些有变态心理的人甚至是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从最开始的只能理解变态杀人狂犯下罪案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到能够真实的分析出他们是怎样从平凡的人一步步变成杀人狂魔。而不仅仅是最开始的单纯厌恶和逃避心理,我感受到了这其中心灵的强大与充实。 回顾这四次的课堂任务,我们组采取组长为第一作者,副组长作为辅助,每个组员都要交犯罪心理分析报告的做法。一般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三天内先自己查阅相关影评和资料有初步想法或者写下初稿,然后开会讨论各自的犯罪心理分析思路,沟通交流,最终定下基本的结构和主题,分派各组员的任务即明确每个人负责写哪一块,交稿后由组长统一完善成一篇完整的犯罪分析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集体责任感,集思广益,保证报告的质量,这样一来,每次的作业都是组员们的共同结晶。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组员一起成长,共同学习犯罪心理分析。每次撰写时,除了组里交代的任务,我都根据自己的想法把所有涉及到的罪犯行为都做了心理分析,写成自己的罪犯分析报告。在上课时认真听各组的报告内容以及老师的评述解析,对比自己的不足,加深自己对影片的了解,进一步学习各种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分析方法,以求在下一次做到更好。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自己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