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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学校奖学金评比办法

精心整理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1

2

3

1

2%

2

3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2

奖励元、80

3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文明班风扣分学年累计扣10分以上者

(3)学年请假、缺课累计在10天以上者

(4)考查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5)综合考评不及格者

3、采用公示的方法,先在校内公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达到公示的目的。

领导:连新年

副组长:董留民连照钦

成员:张振华陈军周韩伟沈丙申田国华韩玉梅马国平

(一)、考核量化标准

1、师德师风25%

(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者根据情况记1、2、3分,不参加者扣除1分。

(2)工作不服从分配扣2分

(3)能关心爱护学生,有具体事例,根据情况记1、2、3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根据情况扣1、2、3分

(4)学生评教分优、良、一般分别记分3、2、1分。

(5)同志之间搞不团结,闹矛盾,出现品格等低劣行为,根据情节扣1、2、3分。

2、教育教学占40%

1分。

(1、2、3分。

(A、B、C

公示)

科级6节,其它按照专业课程设置课时。(讨论)

(5)教育教学、中专、高中分别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动手、动脑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凡获得优秀辅导奖(教育部门或学校认可的其它部门),按照省、市、校三级分别记省3分、市2分、校级1分)

3、出勤考核记分25%

(1)病假15天扣2分

(2)超过10天扣3分

(3)各种会议迟到、早退分别扣1分

(4)旷工1节扣4分

4、教育科研工作10%

(1)发表论文省级教育部门3分、市级教育部门2分

5

(1分。

1、教师业务考核由教务科和高中部组织实施。其他各科室配合。每学年末各科要把应该报的资料报教务科和高中部。第二学年开学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使出考核结果。

2、教师的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作为一下学年度各种评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均按70%记入个人各类考核成绩。

3、由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填写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表、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附件1: xxx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xxx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 一、评奖范围 20xx级、20xx级、20xx级在校生; 三、各类加分对照表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 备注: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 科技、学科竞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同一参赛作品,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做累计; (2)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不受上限要求; (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对照表 备注:(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发表文章加分对照表 备注:该项总加分取最高项,不可累计; 文体比赛加分对照表 备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对照表

备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技能认证类 备注:1、不同证书可累计加分,上不封顶。 三、补充说明 (1)综合素质成绩认定总分上限不超过5分; (2)申请综合素质成绩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除技能认证类加分外,其他加分材料认定时间需在奖学金评定期间内。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xxx大学学生工作部 20xx年3月1日

朱敬文奖学金申请书

朱敬文奖学金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来自XX院XX班的XX,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均符合朱敬文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 我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方针和路线,能够认真学习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且在经过任课老师的讲解后,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大一时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在日常生活中,我积极从电视新闻以及报刊杂志上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并且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通过自身的努力与领导的培养,本人于XX年XX月XX日正式成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会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在思想道德方面,我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规范严格要求,坚持做一个思想道德合格的大学生。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生活、学习方面都能够互相帮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大学这期间,我以勤勉进

取的积极态度,全方位地充实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虽然与大多数文科类专业相比,我们的专业课要多很多,学业一学期比一学期繁忙,但是既然一开始选择了工科类的专业,我就会脚踏实地地学好它即使要付出更多的艰辛。为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与对未来的憧憬,我合理地安排了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劳逸结合,让自己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从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鼓励自己加油加油再加油。如果遇到比较困惑的知识点,就向老师提问或是与同学在课后讨论,这样不仅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在讨论中获取不同同学的不同想法,取长补短,开拓思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大一上学期取得了滚动式奖学金二等奖。大一下获得了滚动式奖学金一等奖。并荣获“三好学生"的称号。上一年度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为89.57分。单科成绩没有低于75分的。必修课程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我在注重专业课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自身的实践能力,每次的实验课我都认真对待。我深知只有在实验课上动手是远远不够的,只要学校有提高此方面能力的项目我都积极参与。把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更好的指导实践活动。同时,通过实践活动也促进我更好的学习专业知识,找到了自己在学习中的漏洞,提高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并且在实践中改造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端正了人生态度。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工作的艰辛和劳动的伟大,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和在大学的学习机会。通过实践活动,我努力克服

学校纪律卫生评比细则

南部县河东镇小学校 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特制定我校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创设整洁、文明的校园文化体系。使学校清洁卫生督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检查内容透明化、具体化,评比结果公正化、公开化,奖惩措施长期化、实效化。让师生们在打扫卫生时能不留死角,将教室和责任区打扫得更干净,个人卫生讲究的更好,创造一个文化氛围浓郁,育人环境优美,四季花红柳绿的花园式校园,成为教师们愉快工作学习,同学们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 二、人员组成: ①值周领导、主管领导。 ②团队干部成员由3—9年级劳动委员、卫生监督员组成;分四个小组,每组由5人组成。 责任:值周领导和卫生督查组成员主要负责个人卫生、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管理。督查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准确、负责的态度,不营私舞弊、不讲情面,严格执行督查评比细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并认真汇总后交值周老师处。 三、计分办法: ①学生全面打分,并签字。 ②团队负责教师、值周老师监督打分情况,值周领导进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公示栏公布.每周总评一次,分段设流动红旗,给予鼓励。 四、检查方式: 定时全面检查时间:上午课间操时,深入教室、公共场地检查、查看学生课间操时学生的个人仪表情况。下午放学第二次检查。 各班卫生责任包括:个人卫生、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等。督查组成员每天至少定期检查两次。采取每天安排一组少大队干部进行全天督查和其他学生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扣分和加分。各督查人员须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凡有意少扣或多扣的检查员,查实后,先扣去该班5分,再批评教育。检查人员缺席的扣5分。两次教育不改者,取消其督查员资格。 每班每天卫生共得100分,其中教室卫生40分;责任区卫生50分;学生个人卫生10分。

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对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予以表彰鼓励。 第二条单项奖学金具体奖项设置为:精神文明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文体艺术奖学金、自强成才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第三条精神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 元,其它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 元。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名额 第四条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学金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崇廉尚洁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学生。 第六条社会实践奖学金 1、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突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学生。 3、积极参与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并为有关部门或单位解决生产难题或技术问题,效果显著。 第七条文体艺术奖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办法 总则 一、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学校接受校外个人和单位在我校研究生中设立专项助学金。 二、为更加科学地做好我校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依据各研究生助学金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 三、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的名称、资助范围、资助金额等相关事项根据学校与捐资个人或单位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来确定。 四、本办法所资助的研究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五、研究生各专项助学金评审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研究生部组织实施。其具体职责为: (一)部署评审工作; (二)向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报告; (三)接受和报告有关异议事项; (四)调研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六、学校对各专项助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种类、名额、资助金额 一、学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助学金有“朱敬文助学金”、“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 二、“朱敬文助学金”是由香港著名爱国实业家朱敬文先生捐资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评审。每次评选不超过30名,每名获1500元人民币资助。 三、“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是由我校董事会单位、苏宁公司“十一五”期间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评审。每次评审不超过100名,每名获2000元人民币资助。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苏宁电器教育发展助学金”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进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 (三)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情况下,自筹经费、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有其他引起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情况发生者可优先; (四)团结同学,关心时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机构和办法 一、学校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和各有关学院的院长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审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由“研究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初评和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候选名单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学院初评名单。 三、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初评名额由研究生部根据参评研究生总数和各类研究生专项助学金总名额之间的比例确定,每年实际情况由研究生部通知到各学院。 四、研究生申请专项助学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 五、校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后,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对拟定助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专项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则 一、研究生助学金不能兼得。 二、对已确定的专项助学金获得者,如发现其中有作假等严重问题,将撤消对助学金获得者的资助,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以上各类助学金的申报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二)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或按学位授予条例未及时获得学位而延长学习时间;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锦和镇中心小学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学校卫生工作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展示师生形象和素质的重要窗口。为营造文明、进取、和谐的校园氛围,创设整洁、高雅、宁静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品位,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了使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工作规范化、内容透明化,特制定本“制度”,并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执行。 一、卫生管理要求 检查方式: 1、每天对各班室内外卫生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采取扣分制。各检查人员须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分数一经扣除,不予更改,凡有违规的少大队干部,查实后,先扣去该班5分,再批评教育。扣分条由每天的卫生督察组组长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时整改。 2由少大队干部组成卫生监管小组,实行卫生监管值日制。 3、室内及门口走廊卫生55分,室外卫生区45分,检查情况一日一反馈,每周一汇总,汇总分数时,至少3人进行进行,相互监督。 4、每周总分于周一升旗时公布,并颁发优胜流动红旗,获得流动红旗次数作为优秀班主任评选指标。 二、检查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清洁要求。 1、室内空气清新,桌椅排列整齐,桌面清洁,书籍、文具等摆放整齐。 2、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教具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 3、室内灯具干净,墙壁无灰尘,公物管理得当,无破损。 4、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台干净。 5、天花板、墙角洁净,无蜘蛛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6、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痰迹、污迹。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废水及时清倒。 8、教室内奖状、名人名画及其他印刷品、墙报等张贴要求整齐美观。 9、教学楼三楼、四楼玻璃装饰板缝隙间无垃圾。 (二)卫生区清洁要求。 1、地面整洁,无垃圾、果皮纸屑,无卫生死角。 2、花坛、树坑、水沟内无杂草杂物。 3、墙裙、栏杆及时擦拭,保持洁净。 4、篮球架下面无垃圾。洗碗池内无杂物。 5、卫生区下雨天也要进行清洁。(若雨太大,只要求捡垃圾) 6、课间要进行保洁(每班安排2名学生站岗检查,有垃圾主动捡拾))发现有乱扔垃圾的学生除扣分外,还要公示(黑板、广播),没有悔意的学生送政教处或校长室。 (三)厕所清洁要求。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南师大奖助学金设置 发布时间:11-07-11 16:27:03 文章来源:仙林七七八八浏览次数:2123 [ 字号:大中小] 南京师范大学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 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 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 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目前, 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 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 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 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 具体设置情况:校长特别奖学金

为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学校从2004年起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校长特别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是学校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南京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比。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评选25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至多一次获奖。 三、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教育事业和建设事业服务; 2.在校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多次获得滚动式奖学金一等 奖; 3.每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于所在专业达到前3名。 (二)如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或为学校争得较高荣誉者,可适当放宽上述评奖条件。 四、评奖时间及程序 1.奖学金每年十月进行评定。 2.校长特别奖学金获得者从符合上述资格及条件的学生中择优产生。学生申请“校长特别奖学 金”首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在班级进行评议,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推荐,并填写《本科生校长特 别奖学金审批表》,同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然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院 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奖学金管理与发放 本项奖学金是我校最高荣誉的学生奖学金。奖金由学校提供,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发放,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本人档案。 六、校长特别奖学金工作机构设在学生工作处。 七、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朱敬文奖学金 为激励先进,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本科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 成才、报效祖国,特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 一、评奖范围 凡我校在籍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可申报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 二、评奖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每次获奖人数约为在校本科生人数的 1.8%,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立志为祖国的教育和建设事业服务; 2、学习成绩优秀,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5篇) (篇一) 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

等方面较突出。 三、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其中特等奖比例为2%,标准为2000 (二)单项奖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优秀新生。 (四)社会奖助学金: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优秀学生奖

学金评定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二)单项奖学金 详见《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三)新生奖学金 由学工处和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制定评审办法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四)社会奖助学金 详见《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五、评选程序 (一)每年9月份,学工处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下达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指标(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按照《徐州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3、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扬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文件,江苏省教委教财[1996]52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种类 本校研究生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其中优秀奖学金设:品学兼优奖学金(二年级)、中期考核优秀奖学金(三年级)二种。朱敬文奖学金和孝廉奖学金见各自实施办法。 二、普通奖学金的评定 (一)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 凡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我校计划内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以上; 3、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和学习内容。 (二)普通奖学金的标准 1、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它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2、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

每月240元。 (三)普通奖学金的申请与发放 1、被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凡需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者,在入学报到时,须填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向学校提出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申请。 2、原为国家职工的脱产研究生,在递交《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的同时,还须递交国家职工的“工资转移(证明)单”。 3、普通奖学金申请者名单经学生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财务处对研究生逐月发放普通奖学金。在财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由班级或本人持研究生证向学校财务处领取。 4、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研究生处通知财务处扣发或停发普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受到警告处分者,自决定处分之日起的下一个月开始,每月从普通奖学金中扣除30元,持续3个月;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持续半年; (2)受到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者,从处分决定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和延长学习期间,不发普通奖学金;研究生因停学、退学等原因离校者,从批准日期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四)有关政策规定 1、校财务处按国家规定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专款划拨给研究生处。按本办法执行后盈余的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报酬,奖励在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研究生,不得挪作它用。 2、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不由学校发生活费的研究生,按合同(协议)执行。 3、对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三、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统招入学的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连续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并具备以下条件,可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办法(新编)

校园文明之星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根据前阶段学校开展的“文明礼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决定由本学期开始举办首届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活动,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营造文明整洁、健康和谐、催人奋进的校园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最终达到班风、校风优良,人才辈出的目的。 二、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见《xxx市第二小学校园“文明之星”评比细则》)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三、校园文明之星的评选办法 由学生、班级、年级组共同评选。具体操作如下: 1、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候选人自评分必须在80分以上)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班级文明之星”。各班将得票数最多的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之星”,并填写“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2、年级组将各班级推荐的“校园文明之星”进行审核,然后向学校推荐“校园文明之星”。(原则上各班一名) 四、注意事项及所交材料 1、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2、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 3、上交“校园文明之星推荐表”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五、校园文明之星的奖励办法 校园文明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公布;该星作为以后评选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

(完整版)学校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成安二中 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成安二中思政体卫处 2018年9月

成安二中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学校卫生工作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展示师生形象和素质的重要窗口。为营造文明、进取、和谐的校园氛围,创设整洁、高雅、宁静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品位,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了使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工作规范化、内容透明化,特制定本“细则”,并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执行。 一、卫生管理要求 检查方式: 1、每周星期至星期五对各班室外卫生区进行定期检查,对班内卫生进行每周一次不定期抽查,采取扣分制。由思政体卫处干事和校学生会卫生部进行检查,各检查人员须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分数一经扣除,不予更改,凡有违规的干事或学生干部,查实后,先扣去该班5分,再批评教育。卫生检查积分每天公示,以便及时各班整改。 2、各班由班主任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组成班级卫生监管小组,由卫生委员任组长,实行卫生监管班级值周制。 3、卫生区卫生100分,每天检查,教室卫生100分,每周突击检查一次,检查情况一日一反馈,每周一汇总,汇总分数时,至少5人进行进行,相互监督。 4、每周总分由卫生部部长交与思政体卫处于周一公布,每两周根据汇总积分颁发“文明班集体”流动红旗(获得流动红旗次数作为学期末优秀班集体评选指标)。 二、检查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桌椅排列整齐,桌面清洁,书籍、文具等摆放整齐。 2、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教具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 3、室内灯具干净,墙壁无灰尘,公物管理得当,无破损。 4、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台干净。 5、天花板、墙角洁净,无蜘蛛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江汉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汉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江校学【2014】10号) 第一条根据《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优秀新生奖 (一)评定条件: 1.学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 2.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前1%。 (二)评定比例: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数据确定。 第三条专业奖学金 评定对象: 大二以上体育、园艺专业本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当学年未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上奖励; 2.当学年无违纪记录。 (三)评定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第四条科技创新奖 评定办法和表彰奖励由教务处制定和实施。 第五条精神文明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精神文明奖: 1.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突出事迹;

2.在抢险、救灾、青年志愿的服务等社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在校期间无偿献血三次以上或捐献骨髓的; 4.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精神文明奖无比例、名额限制,随时申报。 第六条学习进步奖 (一)评定条件: 1.当学年平均绩点排名名次比上一学年进步幅度达到本专业学生数的20%以上; 2.未获得当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定比例: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第七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奖 (一)评定条件: 1.当学年平均绩点位居本专业前50%; 2.当学年一直担任班级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3.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评定比例:50人(含)以下班级每班1名,50人以上班级每班2名。 第八条社会实践奖 评定办法由校团委制定和实施。 第九条军训优秀奖 评定比例:按新生人数的5%确定。 第十条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奖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博士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生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每生每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2018年名额为博士35名,硕士159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其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 年级 标准(万元)、等级及比例 硕士博士 一年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1.2 0.6 1.8 1.2 二三年级 1.2 0.8 0.6 1.8 1.5 1.2 20% 50% 30% 30% 50% 20% (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0名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14名,每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朱敬文普通奖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83名;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助学金 朱敬文助学金:每次评选不超过50名,金额为2000元。 同曦助学金:面向安徽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A级8000元/年、B级4000元/年、C级2000元/年。总计15万元/年。 (三)博士学校助学金 博士学校助学金覆盖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 (四)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500-10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困难补助标准为2000-5000元。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视实际情况发放。各培养单位可视财力状况,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注:以上奖助体系实施依据具体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文明宿舍评比细则评分表格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激励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推动学校校纪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精神文明建设好。寝室全体同学积极向上,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文明礼貌,不播放、不收听、不张贴黄色影像、歌曲、字画。 2、内务整理、卫生好。严格按照寝室规范化管理要求,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 3、遵纪守法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公物爱护好。寝室全体同学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损坏公物,违章接电、用电和浪费水电现象。 5、团队精神。寝室全体同学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自觉维护寝室、班级和学校荣誉。 二、评选内容及量化分数 1、寝室内务及卫生(50分) (1)宿舍值日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卫生设施齐全;(5分) (2)地板、墙壁、门窗整洁干净无污痕,天花板无蜘蛛网;(10分)(3)阳台清洁,宿舍无异味;(5分) (4)毛巾、口杯、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衣服无乱挂现象;(5分) (5)空床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干净,无乱放现象;(5分) (6)床面整洁,蚊账挂成一条线,被子叠成方块并与枕头一道统一方位摆放;(5分) (7)室内卫生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5分) (8)箱子及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5分) (9)走廊干净,无污痕。(5分) 2、寝室纪律(50分) (1)按时作息,无人睡懒觉,没有晚归和不归的学生;(15分)

(2)就寝时间不听MP3、不玩牌、不下棋,不玩手机,不看杂志等书刊不喧哗;(10分)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向窗外倒污水,扔果皮、垃圾等;(10分)(4)服从管理,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违禁使用电器;(10分)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5分) 三、评比方法: 1、寝室内务及卫生由值日教师、政教团委、学生会成员和各宿舍长负责检查,寝室纪律由值日教师、宿管人员负责检查,校相关部门领导和校领导不定时抽查,检查表每天上交到相关部门。 2、学生“文明寝室”评比在学校政教处统一领导下进行。宿管员每天对学生寝室卫生和纪律检查;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每周对各班学生宿舍检查一次。 3、学生宿舍月得分=学生会干部、宿舍长检查平均分×40%+宿管人员检查平均分×30%+值日教师检查平均分×30%。 3、“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每月评出男女“文明寝室”各三个,月得分年级最高的三个为“文明寝室”;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寝室,需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共同加强整改。 四、奖惩办法 1、每月公布一次,每获得一次“文明寝室”称号,在当月的班评总分中加2分,并奖励流动红旗一面; 2、不合格学生宿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寝室,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评选秀团员、班干部和三好学生资格。 五、一票否决制 如宿舍成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对学生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外,其所在宿舍和班级受相应处罚。 1、抽烟、酗酒、赌博一周内出现一至两人次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文明寝室”,每出现1人次,当事人在班级评比中扣2分,并通报批评;每多出现1人次,当事人在班级评比中扣4分,并通报批评;同一宿舍一周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所在宿舍本学期内将不再评为“文明寝室”。 2、晚归、不归、随意离开校园、留宿他人的,有打架现象的,所在宿舍本月内不得评为“文明寝室”。

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最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奖励项目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7个单项奖。 (一)先进班集体:评奖比例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学院可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3%。 (四)个人单项奖:包括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评奖学生(人次)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0%。 第四条奖学金包括: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同一学年同时荣获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先进班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院级以上文明寝室占班级寝室总数的50%及以上;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七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75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8分。 3.具备道德文明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五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学年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全国文明校园评比细则

山西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领导班子 建设(17分)办学思想 (5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1分) 2、有明确的办学目标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1分) 3、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有规划、有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1.5 分) 4、完善校长负责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 立并落实联系点、谈心及接待日等制度。(1.5分)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 实地查看 党建工作 (6分) 1、学校党政班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心系群众,服务师生,谋事创业,团结进取,学校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1 分) 2、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学习制度、民主 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健全,落实到位,记录完善。(2分) 3、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有效发挥,班子 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1.5分) 4、学校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齐抓共管领导体制,创建工作列入领导班子议 事日程。(1.5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问卷调查 依法治校 (6分) 1、依法规定并执行学校章程。(1分)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课时开齐课程。(1分)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1分)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加强收费管理,各项收费公开透明,无违规收费现象。(1分) 5、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职学校严格执行“不得有偿招生、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相关 规定。(1分) 6、学校设有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家校联系档案,形成“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和相互配合与促进的教育 合力。(1分) 查阅资料 问卷调查 个别访谈

初中学校卫生区卫生检查标准

初中学校卫生区卫生检查标准 1、卫生区地面每天早上彻底打扫干净(捡拾不算),未打扫的扣4分,未打扫完的扣2分,垃圾未扒每处扣1分,每有一个杂物扣0.5分;中午卫生区地面如果不脏可以捡拾,每有一个杂物扣0.5分; 2、花坛瓷砖用水擦洗干净,花坛无瓷砖的用笤帚将花坛边扫干净,不干净的每次扣1分;花坛里面没有卫生纸、冰糕纸、冰糕棒、塑料袋、口杯、饮料瓶等杂物,每有一个杂物扣0.5分; 3、果皮箱外面用水擦洗干净,不干净的每个果皮箱扣1分; 4、洗手池里面无杂物,下面无塑料袋、口杯、饭菜等杂物,每有一个扣0.5分; 5、自行车排放整齐,没排放整齐的每辆自行车每次扣0.5分,最多扣4分;未排放的扣4分;自行车下面干净无杂物(杂物包括废纸、塑料袋、饮料瓶等),每有一个杂物扣0.5分; 6、不向果皮箱里面倾倒扫地垃圾发现一次扣4分,不要随便移动果皮箱,每发现一次扣4分; 7、发现在学校内吃瓜子,每人次扣5分。 几点具体说明: 1、检查时间:早上7:45、课间操复查、中午12:30、下午大课间复查; 2、检查时没有按时打扫完的班级一律扣2分,没打扫的扣4分;垃圾未送扣1分,经提醒或通报后没整改的扣4分 3、不定时校园卫生劳动任务,没干彻底或没干的班级每次扣2分---4分 5、卫生区、教室卫生保洁员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保洁区内随时保持干净;同时要监督好本班卫生区域,抓住乱丢垃圾的,扣乱丢者班级2分,奖监督者2分或物质奖励 6 干扰检查人员检查的扣其班级4分 7、在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检查人员点名批评的班级,德育处将取消该班级的当月卫生考核(当月卫生分全部扣完); 8、在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出现卫生区卫生问题的班级,德育处将追究当天值日生与当天卫生区保洁员的责任,并将该学期该日的值日生与保洁员的综合素质评价降档处理,同时给予其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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