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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应知应会(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医疗)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

1、国家发布的药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主要有哪些?

答:依发布时间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

2、抗菌药物的定义?

答: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主要的控制目标有哪些?

答: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住院患者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前的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为哪三级?分级用药指征有哪些?

答:(1)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

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④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2)分级用药指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5、抗菌药物处方权如何确定?

答:(1)抗菌药物处方权确定:对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和药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和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住院医师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个别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科室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治疗性应用,必须在药敏结果显示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敏感,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经指定的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6、抗菌药物处方权授权多长时间一次?

答:我院每年进行一次抗菌药物处方权再授权。

7、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申请流程?

答:根据患者病情确需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立医嘱。经药师审核合格后发药。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病历中应有专家会诊记录。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审核医嘱、处方并签名)。

7、我院是否有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公示制度?

答:有。我院在药事通报中定期公布,对各科室的DDDs、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等抗菌药物指标每月均定期公示。

8、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只有在什么情况下药品才可以退换?

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不得退换,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向患者详细询问过敏史及用药史,仔细询问患者及病情需要,斟酌用药数量。

9、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处方每张有无品种数限量?

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10、门诊普通处方及急诊处方用量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门诊普通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原因。

11、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是多少?

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13、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常用量是多少?

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门(急)诊癌症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出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14、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有何规定?

答: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住院患者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5、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留存什么资料?

答: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建立相应的病历,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①本院具有麻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专用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丢失、冒领、被盗、骗取”事件如何报告、处理?

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丢失、冒领、被盗、骗取应第一时间向科室主任、主管院长报告。将事件过程详实书写、记录,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医院

特殊药品管理小组备案。按规定向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17、简答临床药师的工作职责?

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病例讨论、会诊等医疗过程,针对药物治疗问题向医生、护理、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服务。

18、药品安全危害事件(药害事件)的定义?

答: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19、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20、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21、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22、什么是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答: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其中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程序是什么?

答:医护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应首先对患者进行积极救治,并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保留原始记录,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通过医院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系统上报医务科,医务科转发给药剂科,由院不良反应联络员联系科室进行调查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然后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至国家不良反应监

测中心。

2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

答: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25、《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说明》中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答:(1)有疼痛治疗风险防范与处置预案。包括: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高风险操作相关风险防范以及各类风险的处置预案。

(2)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并对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26、什么是基本药物?

答: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

27、临床上对使用基本药物有什么要求?

答:应按《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东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的品种。

29、我院对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我院每月对各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进行统计,低于规定值1个百分点罚200元。

30、目前,我国规定有哪几类药物属于特殊管理药品?

答: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31、我院超说明书用药如何管理的?

答: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超说明书用药应由临床科室要提供相关循证医学证据经医学伦理学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备案;使用时应充分告知患者,新的、特殊的超说明书用药要签订知情同意书后使用。

32、什么是麻醉药品?我院有有那些麻醉药品?

答: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我院常用

的麻醉药品有:吗啡注射液、吗啡片、吗啡缓释片、哌替啶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瑞芬太尼、舒芬太尼注射液、可待因、布桂嗪、复方桔梗片。

33、什么是精神药品?

答: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34、麻醉药品的“三级、五专”包括什么内容?

答:三级是指药库、药房、病房。五专是指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35、什么是高危药品?我院规定的高危药品有那些?

答: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我院规定的高危药品有高浓度电解质、胰岛素类、肝素类、注射用化疗药、肌松药五大类共63种药品。

36、我院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抗肿瘤药物如何分级管理的?

答:激素类药物是在疗程上进行分级管理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血液制品需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方可开具;根据抗肿瘤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肿瘤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及临床试验用药物(我院无此资格,没有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药事管理学试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药事管理的特点是(B )。 A.专业性、政策性、双重性 B.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 C.时效性、双重性、实践性 D.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 E.协调性、合理性、安全性 2.药事管理的宗旨是(A )。 A.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B.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C.保证药品疗效的提高,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D.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E.保证药品质量,提高和维护全民族的身体素质 3.我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E )。 A.《中华人民国刑法》 B.《中华人民国劳动法》 C.《中华人民国广告法》 D.《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E.《中华人民国宪法》 4.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药学事业科学化、规化、法律化管理的总称(A )。 A.药事管理 B.管理

C.系统 D.管理的职能 E.现代管理基本原理 5.我国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执业药师的资格(C )。 A.考试、注册、认证的工作 B.考试、认证、继续教育的工作 C.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的工作 D.培训、考试、注册的工作 E.培训、注册、认证的工作 6.药品的包装应能(B ) A、保证药品的质量,确保使用安全 B、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C、保证药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D、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中的质量 E、保证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7.药品的不良反应是( C ) A、药品使用后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B、药品使用后出现的意外的有害反应 C、质量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D、在正常的用量下药品出现的意外有害反应 E、在正常的用量下药品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8.我国遴选非处药的指导思想是( E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 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 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 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 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 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著进步、质量提高 B. “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 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 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 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 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 2011 B. 2012 C. 2013 A. 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 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 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 编写规范 B. 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 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 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 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 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A. 1981年 B. 1987年 C. 1989年 A. 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 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 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 《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 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 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 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 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 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 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 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药事管理学题库练习题

《药事管理学》 一、名词解释 1.药事管理: 2.药品: 3.处方药: 4.基本药物政策: 5.药品标准: 6.药品注册标准: 7.国家基本药物: 8.药学职业道德: 9.中药: 10.麻醉药品: 11.精神药品: 12.医疗用毒性药品: 13.放射性药品: 14.药品广告: 15.药品不良反应: 16.专利: 17.药品注册: 18.处方: 19.药品召回: 二、填空 1.CFDA的英文全称是,中文全称是。 2.药事管理的核心内容是。 3.我国执业药师考试由和统一组织。 4.全国药品检验的最高技术仲裁机构是。 5.负责组织编纂《中国药典》及制定、修订国家药品标准,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专业管理机构是。 6.《药品管理法》规定对药品生产实现许可证制度,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持有,有效期为年。 7.非处方药必须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出售,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其他商店零售。 8.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 9.《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简称是___________,《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英文简称是___________。 10.《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________和________。 11.中药主要以三种形态出现,即、、。 12.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当在保护期满前个月,由生产企业依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 的程序申报。 13.在委托生产管理中,发生赔偿、民事等纠纷时,在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是由_______________负责。 14.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________。 15.《中药材GAP证书》有效期一般为年。生产企业应在《中药材GAP证书》有限期满前个月,应重新申请 中药材GAP认证。 16.2005年,我国政府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做了合并、调整和补充,颁布了。 1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年。 18.麻醉药品处方至少要保存年。 19.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年。

【免费下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doc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着进步、质量提高 B.“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编写规范 B.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年 年 年 A.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B.住院调剂注射剂按日配发,口服剂按单剂量配发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

医院药事管理应知应会(补充) 一、根据处方或医嘱给药时应先核对哪些内容? 答: 1.药物名称是否与医嘱相符。 2.给药时间和次数是否与医嘱相符。 3.药物剂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4.给药途径是否与医嘱相符。 5.以两种及以上方式确认病人身份。 6.病人是否对该药物过敏。 二、病人给药时间管理包括哪些情况? 答: 1.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 不能按时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 2.根据医嘱按频次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 3.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4.紧急抢救医嘱给药:按照紧急状况下口头医嘱制度执行。 5.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多组给 药,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三、每张处方可开具几种药品,处方量为多少? 答: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四、如何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答: 1.首先由我院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方可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2.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 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3.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5.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6.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 量。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解读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解读 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 1、采购管理不包括() A、计划 B、订货、购买 C、验收 D、入库 2、医疗机构药剂管理包括() A、采购、贮存 B、研究、调剂 C、制剂、特殊管理 D、以上都是 3、关于购进药品应符合的条件叙述错误的是() A、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B、购进产品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C、包装与标识符合有关规定 D、药材不用标明产地 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不包括()A、投标 B、开标 C、评标 D、中标5、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 剂型各不得超过( )种 A、2 B、3 C、4 D、5 6、不属于分配管理的是() A、出库 B、申请 C、分配 D、使用 7、保管养护属于() A、采购管理 B、库存管理 C、分配管理 D、使用管理 8、精神药品、贵重药品及自费药品属于()级 药品 A、一 B、二 C、三 D、四 9、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目标不包括() A、保证医疗、科研所需的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无误 B、贯彻药事法规,保证所供应的药品质量好, 安全有效 C、医院和药房有丰厚的经济效益 D、符合医院经济、财政管理政策和制度 10、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类型分为()种 A、2 B、3 C、4 D、5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 1、全球医院合理用药共识5个正确不包括() A、正确的药品 B、正确的医务人员 C、正确的给药途径 D、正确的剂量 2、截止到2011年的9月底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超过()% A、80 B、85 C、90 D、95 3、临床用药过程不包括() A、药品选择 B、药品调配 C、药品试验 D、临床用药监测 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颁布部门是() A、卫生部 B、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C、总后勤部卫生部 D、以上都是5、医疗机构以()为宗旨 A、救死扶伤 B、防病治病 C、保护人们健康 D、以上都是 6、《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共()章46条 A、7 B、9 C、10 D、11 7、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领取《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A、申请、审批、登记 B、申请、登记、审批 C、登记、申请、审批 D、登记、审批、申请 8、《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在()年正式颁 布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9、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是每人()元 A、80 B、100 C、150 D、200 10、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转变叙述错误的是 () A、从以药物为中心到以病人为中心 B、从简单的收方发药转向以调剂为主 C、从传统药学到临床药学 D、从科学规范管理到经验事物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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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试题库

一.单选选择题 1.基本药物的特征:必需、有效、廉价和?() A方便 B安全 C经济 D普遍 E 特殊 2.我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是() A院长 B分管副院长 C药剂科主任 D医务科主任 3.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报告。 A 15日 B 立即 C 30日 D 1日 4.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 A淡红色 B淡绿色 C白色 D淡黄色 E淡蓝色5.《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某医师开具盐酸曲马多偏低处方笺应是() A淡红色 B淡蓝色 C淡黄色 D淡绿色 E白色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包括() A放射性药品 B麻醉药品 C精神药品 D生物制品 E医疗用毒性药品 7.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我院药事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每年不少于()次专题会议。 A1 B2 C3 D4 E5 8.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医疗单位供应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B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3日极量 C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D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2年 E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9.根据《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红色专有标识图案用于() A需放于冷藏处贮存的药品 B需放于阴凉处贮存的药品C甲类非处方药 D乙类非处方药 E经营非处方药的指南性标志 10.医师处方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A科学、诚实、信誉 B安全、有效、经济 C科学、有效、安全 D安全、有效、稳定 E科学、合理、经济 11.依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其中四查是指() A查剂量、查用法、查重复用药、查配伍禁忌 B查姓名、查药品、查剂量用法、查给药途径 C查处方、查药品、查给药途径、查用药错误 D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合理用药 E查给药途径、查重复给药、查用药错误、查药品价格 1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2)职责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设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职责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3)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界定 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3、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4)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药剂管理 ★★★1.药品采购的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2.药品保管、养护的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系统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第八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全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 * 药品管理法》 (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 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工作实际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 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疗机构医疗业务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 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 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 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institutions)是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审批、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按性质分类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经济类型分类 国有、集体、联营、私营、台港澳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其他 按机构类型分类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健康教育所(站)、其他 医疗机构药事(institutional pharmacy affairs) ?泛指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和药学服务有关的事物。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institutional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特征 专业性 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明显的药学专业特征。 实践性 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各种管理职能和方法在医疗机构药事活动中的实际运用。 服务性 突出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的,即保障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围绕医疗机构的总目标,高质高效地向病人和社会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的综合服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并监督实施;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组织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一)医疗机构药剂科 1.性质 机构事业性 专业技术性 综合管理性 2.任务 药品供应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范本 1 2020年4月19日

第四章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品遴选制度 一、新药遴选原则 (一)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或因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 (二)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重庆市中标品种,特殊情况除外; (三)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2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1~2 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它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四)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剂科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能够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 (五)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品种; (六)优先考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特别是医保甲类。特殊情况如儿科用药和部分专科用药当前无医保品种的,适当考虑一些能够填补药物治疗上空白的非医保品种; (七)引进药理作用与医院现有用同类的药品时,优先考虑替换,但原则上不得替换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 (八)优先考虑<中国国家处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和<新编药物学>中收录品种; (九)优先选择重庆市范围内的制药企业生产的品种; (十)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

1.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商生产的品种; 2.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 3.被北美、欧盟、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禁用的; 4.生产商、销售商的医药代表在医院药品营销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5.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否决过的品种,原则上半年内不再接受该品种的申请。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二)入选的药品原则上为医保品种; (三)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四)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五)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药品; (六)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七)当前治疗水平中无可替代的和可填补药物治疗空白的品种。 三、抗菌药物遴选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二、血液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血液制品是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统称为血液制品。如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 为加强血液制品临床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该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制度 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2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它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3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2012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5~7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卫医政发〔2011〕11 号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本章学习要点 1.医疗机构的概念及分类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2.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性质、任务和管理模式。 3.药剂科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和各类人员的职责。 4.调剂、单位剂量调配、处方、静脉输液配置的概念,药剂科调剂的组织和管理,处方的审查、调配和处方管理制度。 5.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 6.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药品采购、药品保管、药品经济管理的概念,医疗机构药品保管措施、医疗机构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7.临床用药管理、合理用药、药学服务的概念,不合理用药的各种表现及其影响因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二、复习题 (一)A型选择题(最佳选择题) 1.开办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医疗机构准许证》 E.《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 B.《医疗机构许可证》

D.《医疗机构执业准许证》 2.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依法取得( ) A.《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B.《制剂许可证》 c.《营业执照》D.《医疗机构配制许可证》 E.《药品生产许可证》 3.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思想是( ) A.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的思想 B.沿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c.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D.以医学保健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E.以药品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4.哪级以上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 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E.特级5.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哪些方面专家组成( ) A.高级职称的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 B.中高级职称的医学、临床医学专家、执业药师、执业医师人员c.高级职称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D.高级职称的医学、临床药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E.高级职称的医学、药学、行政管理人员 6.医院对药品的经济管理实行( ) A.金额管理、季度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B.金额管理、控制加成、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护理)

药事管理应知应会知识(护理) 1、国家发布的药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导原则主要有哪些? 答:依发布时间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2、抗菌药物的定义? 答: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只有在什么情况下药品才可以退换? 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不得退换,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向患者详细询问过敏史及用药史,仔细询问患者及病情需要,斟酌用药数量。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生“丢失、冒领、被盗、骗取”事件如何报告、处理? 答:应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武装保卫科报告。详实记录事件过程,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医院特殊药品管理小组备案。医院按规定向市卫健委、公安局报告。 5、简答临床药师的工作职责? 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病案讨论、会诊等医疗过程,针对药物治疗等相关问题向医护患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6、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护士是否有报ADR的职责? 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护士有上报ADR的职责。 7、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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