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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冒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15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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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冒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处理冒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概况

由于井下停工时间长,在木材腐朽、矿压增大等因素作用下,造成150105工作面运输顺槽局部冒顶,影响矿井正常行人、通风、排水、检测瓦斯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急需对该地段(冒顶处)进行整修。7月12日,在矿长带领下,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调度、安监、技术、通风、机电、施工队等有关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对冒顶处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根据冒顶处实际情况确定了整修方法。为保证处理冒顶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处理冒顶作业安全技

术措施。

二、整修作业地点及范围

从回采工作面沿运输顺槽往外约110米处。

冒落长度约5米,冒落高度约3米(局部已见煤层直接顶)。

三、整修作业施工方法

1、施工工序

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查验后,确定处理冒顶作业施工工序如下:

处理冒顶作业前,对冒顶两侧安全出口进行安全检查→冒顶两侧各不少于10米长度架设加强支护→安全确认→敲帮问顶→清理顶帮活矸活煤→架设临时支护→安全确认→架设永久支护→背顶背帮→安全检查→出渣

2、施工方法

进入作业点前,要先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点顶板、两帮、瓦斯、通风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处理冒顶工作。处理冒顶作业前,必须先加固冒顶地点两侧安全出口各不少于10米长度的支架(即架设加强支护。)加强支护采用DW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2.4米长π型钢梁,支护方式为在原有木棚下架设双排顺巷棚;特殊地段增加架设戴帽点柱,材料为单体液压支柱,柱帽为10×12×60㎝木板。架设好加强支护后,必须经检查确认安全、符合作业条件后,再进行处理冒顶工作。处理冒顶工作时,要先用长钎杆等工具将顶帮活煤、活矸清理掉。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架设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形式为带帽点柱,点柱采用木点柱,长度根据冒顶高度而定,柱帽采用木道木,规格为:长60cm,宽12cm,高10cm ;如底板松软必须穿鞋,柱鞋采用木道木,

规格为:长60cm,宽12cm,高10cm。临时支护排距不得超过1.5米,株距不大于1.0米。临时支护架设好后,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架设永久支护。永久支护为梯形木支架。木支架柱腿必须支在实底上;柱腿和顶梁要用铁扒钉固定牢固。木支架架设牢固后,用勾木等将两帮背紧背牢;然后在顶梁上面架设“井”字形木垛,将顶背紧背牢。背顶背帮时,与顶、帮接触面,必须铺设好塑料网片。塑料网片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cm ,每隔30cm连接一次,连接要牢固。

架设永久支架前,要提前备足木料;支设木垛时,要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一次性将木垛支设好,并背紧背牢。

架设永久支护、背顶背帮结束后,再清理冒落的活煤、活矸,活煤、活矸利用皮带运走。

处理冒顶结束后,再在新架设的永久支护中间增

加架设木支架(木支架垂直于巷道走向),并架设双排顺巷加强支护。顺巷加强支护采用DW25--

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2.4米长π型钢梁,一梁三柱,柱距0.8m。

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观看顶帮、支护等情况,瓦斯员必须随时检查通风、瓦斯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整修工作必须遵循“先加固、后支护;先易后难”的原则;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3、整修工作标准

整修后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等要求,符合回采工作面顺槽(巷道)验收有关标准。

四、支护标准

(一)、冒顶处前后两侧安全出口加强支护标准

采用DW25--25/100型单体液压支柱+2.4米长π型钢梁在原有木棚基础上进行支护。支护方式一般情况下为在原有棚子下架设双排顺巷支架。

1、采用在原有支架下,架设顺巷支架进行加强支护。加强支护长度每一侧均不得少于10米。

2、一梁三柱,柱距0.8m。特殊地段采用带帽点柱时,柱帽尺寸:长度60cm,宽度12 cm,厚度为10 cm;柱帽采用硬杂木。

3、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支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不小于15cm。

4、支柱顶盖与顶梁面接触,严禁点、线接触。

5、π型钢梁上面必须用坑木背紧、背牢,严禁出现空顶现象。π型钢梁应水平,特殊情况下前后端高差不得超过30cm 。

6、单体支柱高度不得超过2.2米。

7、支柱要迎山有力,迎山角3~50,即垂直顶底板上端向上山方向移10~18㎝;

8、原有木支架顶帮未背紧背牢前,初撑力要适度;顶帮背紧背牢后,进行二次注液,升紧打牢,支撑力不低于90KN(18Mpa)。

9、支柱的阀口必须朝向安全出口侧。

(二)、冒顶区临时支护标准

临时支护采用带帽点柱,底板松软时必须穿鞋。

1、点柱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4㎝,严禁使用腐朽、折损的坑木。

2、柱帽规格:长60cm,宽12cm,高10cm;柱帽采用硬杂木。

3、带帽点柱排距不得超过1.5米,株距不大于1.0米。

4、带帽点柱必须支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不得小

于15cm;底板松软时必须穿鞋,柱鞋规格:长60cm,宽12cm,高10cm;柱鞋采用硬杂木。

5、带帽点柱必须打紧打牢。

(三)、永久支护标准

永久支护采用梯形木支架。

1、采用“亲口”木棚做为永久支护,棚距(中至中)不得超过0.5米,必要时采用密排木棚支护。

2、柱腿长2.4米,棚梁长2.4米。

3、坑木小头直径不得小于14cm,柱腿大头必须朝上。

4、柱腿必须支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为20cm。

5、顶、帮必须背紧背牢,严禁出现空顶空帮现象。背帮时,要用勾木等将两帮背紧背牢,与帮接触面,必须铺设好塑料网片;背顶时,要用“井”字形木垛将顶背紧背牢,与顶板接触面,必须铺好塑料网

片,以防掉矸伤人。不得使用腐朽、折损、无支撑力的木料。

6、梁、腿接口处必须严实合缝,柱腿和顶梁要用铁扒钉固定牢固。

7、支架必须迎山合理、支设有力。

8、木棚垂直于巷道中心线,不得有迈步现象。

9、木棚架设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不能有明显凸凹现象。

每班下班前由质量验收人员(安全员)对当班支护质量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在下一班先进行整改。只有在支护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段工作。

五、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四项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工人处理冒顶作业前,要先由矿安全人员、

瓦斯员及班组长对工作面支护、巷道顶板、有害气体、风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符合作业条件后,工人方可进入作业点进行整修作业。2、维修时必须遵循“先加固、后支护;先易后难”的原则。

3、加强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维护,保证行人、运料方便,后路畅通。

4、靠近冒顶区两侧,必须先架设加强支护,长度每一侧不少于10m;确认不会出现冒顶、片帮现象,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处理冒顶作业。

5、必须在可靠的支护下作业,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用长木棍或钎杆处理活矸、活石,严禁违章作业。

7、处理冒顶作业时,必须有瓦斯员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冒高处及其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当作业地点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瓦斯员必须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处,并马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当作业点及其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方可允许作业人员重新作业。为加强冒顶上部有害气体检测,必要时安装局扇向冒顶处供风。

8、永久支护(木支架)规格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见前面永久支护标准)。顶帮必须背紧背牢,严禁出现空顶空帮现象。与顶帮接触面,必须铺设好塑料网片,并搭接牢固。

9、架设的加强支护,在原有木支架顶帮未背紧背牢前,初撑力要适度;支架顶帮背紧背牢后,单体支柱必须进行二次注液,支撑力不低于90KN

(18Mpa),将加强支护升紧打牢。

10、处理冒顶作业时,必须安排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观看作业地点顶、帮及支护等情况,发现有冒顶、片帮等险情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1、必须提前备足足够的坑木、背板等支护材料。支护材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行人,不得阻碍避灾路线。

12、清理活煤时,要先将皮带清理出来,并将皮带维修好。用皮带运输浮煤前,必须对皮带运输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种保护、声光信号齐全有效、无障碍物影响皮带运转后,方可开动皮带。开动皮前,必须先发出信号,信号发出5秒后,方可点动开启皮带。

13、活煤清理干净后,必须及时在新架设的木

棚中间增加架设木支架并架设双排顺巷加强支护。

14、使用液压枪时枪口不准对人,以防高压液体枪伤人。

15、新入井的支柱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者方可下井。支柱要反复注液,待排出柱腔内的空气再使用。

16、运输管理:

(1)装卸支护材料时,必须安排专人指挥,统一口号,两人配合作业。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离开电缆、开关等设备。

(2)必须用专用材料车运输支护材料。必须把材料固定牢固,确保安全。

(3)斜巷运输材料时,必须使用一坡三档等各种保护。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灯光信号必须齐全有效。

(4)人工搬运材料时,必须时刻注意四周情况,保证自身安全。

(5)保护好电缆、开关等电器设备,防止出现碰撞、损伤等情况。

17、机电管理:

(1)作业前,必须首先切断通往该处的电源,并保证在用电气设备的安全。必须保护风管、水管、乳化液管、电缆,防止损坏。

(2)电气设备必须防爆。严禁失爆。

(3)风水管路、乳化液管路和电缆、信号线必须分别按标准化要求吊挂在巷道两帮。

(4)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查无电后,还必须检查瓦斯,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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