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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监考老师用

考试通知--监考老师用
考试通知--监考老师用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第20-21周考试安排及监考须知为保证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在考前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加强考试管理。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主考:孙伟民高明张进明副主考:何畏刘沫何学军

二、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月10日——1月19日

地点:江浦校区:厚学楼、仁智楼、同和楼、浦江学院综合楼

模范马路校区:虹桥教学主楼

三、监考须知

(一)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指导学生清理考场,检查学生是否按指定的座位就座。要求考生横向隔位就座,并保证前后成排,不得交错。

(二)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检查考生的考试证、身份证(或学生证),证件丢失者必须持有学院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同时认真核对证件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并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与证件相符。若对考生身份有疑义,可暂不终止其考试,但要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处理,同时要求该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试前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时要求考生在考场周围不应留有考试用具以外的物品,闭卷考试时将书包、书籍、复习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等放到指定位置,课桌上只准留有证件和相关文具,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四)监考老师需要在黑板上标示考试科目以及简要的考场纪律要求。

(五)监考教师发放试卷后,督促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填写姓名、学号和班级等信息。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监考教师应记录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六)考生如违反考场纪律、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没收其试卷,并在试卷左上侧标记“作弊”字样,记入《监考记录表》,同时连同试卷与作弊证据等一并报教务处。

(七)监考教师应切实监督考场纪律,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或擅自离开考场。对于发现违纪或作弊而听之任之者,一经学生或巡视员举报,将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八)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提示或暗示学生答题。

(九)监考教师应宣布收卷方式,认真清点试卷,待试卷收齐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否则缺卷者按“缺考”记载。

(十)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填写《监考记录表》一式二份,并于当日一份随同试卷送交阅卷教师,一份送交教务处备案。

四、江浦校区监考教师的乘车时间

乘车时间:上午7:30大桥线;7:40直达线、河西线;11:10返回。

下午12:30大桥线、直达线、河西线;16:00返回。

五、巡视安排和监考人员安排见附表。

请监考教师仔细阅读监考须知,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监考教师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性质的认定依据违纪行为:

(一)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如考试前提前占座,不服从主、监考教师调动;

(二)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如书包、手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旁或桌内;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五)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六)在考场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干扰主、监考教师工作;

(七)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八)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作弊行为:

(一)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替他人考试;

(二)在考试中不服从监考教师劝阻,使用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或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座位旁、桌上(内)或答卷下有与本课程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资料等物品;

(四)夹带、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五)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六)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考试并获得成绩;

(七)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课程同一考场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者;

(八)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

(九)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

(十)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

(十一)其他与考试答题有关的严重违纪行为。

考场纪律要求

考场纪律要求 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3.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14: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非经允许不得离场。 8.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 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

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为全面监管所有课程的考试过程,进一步加强我院考风建设,在原有期末考试周巡视的基础上,从本学期起,学院将对非考试周的课程同样执行巡视制度。巡视组成员有相关院领导和教务处人员组成。 五、试卷评阅与成绩报送 1、教师在阅卷、评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另立标准。 2、相同课程考试采用统一试卷、流水阅卷方式,其它科目也尽量采用流水阅卷方式,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监考人员须知

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三十分钟到第三考场领取试卷、监考证,统一佩戴,提早二十分钟到达考场,负责做好清场、核查试卷等一切考前准备工作。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科教科。 2、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乡医证、座次表并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对号入座,检查考生试卷单位、姓名是否填写完整,凡与考试无关物品、书籍一律不准带入座位,发现上述现象必须纠正,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3、开考之前应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考试的起止时间和注意事项。 4、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诚信考试,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是每个监考教师应尽的职责,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看报、吸烟、交谈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发现考生作弊立即指出和制止,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当场宣布该生作弊,作好书面记录,作弊证据附在监考情况记录表上,考后立即报巡考人员。若发现作弊而不作处理者,以失职论处。 5、对考生提出的有关试题的问题,监考人员只能回答试卷印刷质量方面或题意不清的问题,不回答其他问题,更不能提示或变相提示题意。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止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迅速将试卷整理好,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面上,坐在原座位不要离开,待教师收完卷后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按顺序收齐试卷,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按要求将试卷、《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证送第三考场。 8、监考人员如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或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考试秩序混乱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期末考试的通知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请各系部及相关教师加强期末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 1、非考试周考试:非考试周课程安排在第18周(12月29日—1月3日)进行考试,这一时间段主要安排考查课或者部分公共课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建议随堂安排考试。 2、考试周考试:第19周(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日) 3、考核方式分为:理论考试、考查、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三种形式。课程考试形式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二、考试命题 1、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由命题教师出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并附参考答案,试卷内容应紧扣教学大纲并难易程度适中,与近三年的试卷内容累计雷同比例不得超过25%。 2、命题教师于12月8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进行命题审核。审题人应

认真严格审阅试卷,试题审定通过,且命题教师、审题人分别在命题试卷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印制环节。若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或A、B两套试卷不齐的,教务处将不予受理。为避免教师多次往返办理试卷印制手续,请各位命题教师待手续齐全后再至教务处办理签印手续。 3、各系应对所开课程的命题环节总体把关。全面负责命题量度、难度,与教学大纲的符合度、与近三年试题的雷同度等的把控,及时确定每门课程的审题人员,并在本学期末组织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检查。 4、本学期教务处将全面检查期末考试试卷,要求各命题教师必须在第17周前完成试卷命题工作,以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命题或雷同比例过高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试卷印制 1、所有课程试题应在考前一周由命题教师送教务处签印。 2、试卷印制份数应严格遵照考试学生人数,不得多印也不得少印。 3、试卷印制完毕,教务处统一封存。 四、考试巡视

监考老师承诺书范文

监考老师承诺书范文 监考老师承诺书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考场规则》、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迟到早退,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4、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5、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6、不玩忽职守、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向教务、政教部门汇报。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学校领导及时处理。 8、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

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9、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10、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11、做到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提示、提醒到位,绝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生病,应及时通知医务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12、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每场考试未经允许都不得擅离考场。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考场。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承诺人签名 20xx年11月 监考老师承诺书范文2 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黄冈市中考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2、按时参加考区或考点组织的监考员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达到上岗监考条件。 3、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从考点工作安排,按时到岗,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4、学习并准确掌握《黄冈市中考考试实施程序》。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研究生考试监考人员须知 1.主监考应提前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领取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了解考场、 根据考场情况安排学生考试座位。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主监考在黑板上画出学生座位示意图,并要求学 生按考试座位示意图规定座次就座,不按规定座次就座,不发试卷。副监考应检查座位内外有无考试非指定要用的物品,并予清除。 3.监考人员要检查学生证件,确认考生资格。凡未带学生证(身份证)或证件已被涂改者, 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主监考应宣读考试规则。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三分钟分发试卷。 4.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在整个考试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巡回 监考,不得做其他工作、看书或中途离开考场。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交谈,不允许使用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学生的任何作弊倾向和行为应及时警告制止,不得视 而不见;如考生作弊行为成立,要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中止该学生的考试,收回试卷,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将学生作弊经过填写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学生的作弊材料、试卷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6.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对学生的其他任何提问一律不作答复, 更不准作任何暗示或启发,违者作监考人员违纪论处。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需将离开考场的起止时间及采取的措施记入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8.考试结束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做好交卷准备,并宣布不再允许交卷离场。 9.考试时间到点,主监考宣布停止答卷并检查全场,副监考收取试卷,经当场清点无误后 再宣布允许学生离开考场。一旦发现考卷缺失,其责任由监考教师承担。 10.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送交研究生院学 位与培养办公室。 11.监考人员违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试规则 1、学生应按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座次就座,并将学生证(身份证) 置课桌左上角待查。要听从监考教师指挥。 2、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其他考试无关物品。考试可用物品由监 考教师宣布。研究生考试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 3、考试开始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作 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4、学生拿到试卷后,首先填写姓名、学号。不得多拿试卷。 5、试卷分发后,除短缺、字迹不清等学生可举手请监考教师解答外,其他问题,监考教 师一律不予解答。 6、迟到者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迟到半小时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 场;考试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不可交卷离场。 7、考场保持肃静,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及走廊内讲话、喧哗。 8、考试时间终了,立即停止答卷,把试卷反扣在桌面上,由监考教师收卷点清宣布可以 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试卷一律不得带离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9、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学生考试纪律要求

初中生考试纪律要求 (1) 每位同学必须记清自己每场考试的科目、时间,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就座参加考试,不得任意调换考场和座位。 (2) 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所有书本、讲义一律放在教室外存物处,考试后要及时取走,以免丢失。 (3)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4)考试期间,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客观题答案要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主观题要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笔或铅笔(除画图外)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7)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准离开考场。 (10)考生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1)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凡有偷看、夹带、传纸条、交换试卷、打手势、讲话、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均视为作弊处理。作弊者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并给予记过处分,书面通知家长。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一: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保证: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自觉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不替考; 2、考试中不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以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按座位号就坐,不互借文具(包括笔、尺,橡皮,计算器等); 5、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传、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与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6、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安静、有序离场; 7、服从巡检老师、班委的管理,做到有序考试。 三、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严禁一切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行为。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随意乱扔杂物,保证考前、考后考场整洁。 五、在诚信考场中,要达到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诚信应考,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签名:日期: 期末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书篇二: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平,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即将到来的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既是对我们所学知识能力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道德与诚信的考验。 当诚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诚信考试既是对于自身学习的知识素养真实的展示考核,也是对于自身品德修养真切的实际检验。作为当代大学生,每一名同学都应该从观念上树立对于考试的正确认识,在行为上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我院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抵制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值此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我愿诚信参加考试,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舞弊现象,严守考试纪律,维护校园正气,驾诚信之舟,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我已阅读了《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0000000000学生手册》,我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学校处分,我保证每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我保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考试纪律,弘扬优良学风,维护知识尊严,强化诚信根本,树立道德新风!用扎实的知识、坚定的意志、求实的态度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

教师监考制度

萝北一中教师监考制度 为了严格考风、考纪,促进学风,体现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规范监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 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提前向校长请假。 2. 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考场、考试学年,如果需要串班须经主考批准。 3. 开考后,监考教师仍未到考场,按旷工处理。 4. 每班次监考教师按要求准时到考务办。监考教师在考务办领取试卷、装订试卷,不得代领试卷。 5. 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同时将缺考学生班级、姓名登记下来。 6. 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 考前3-5 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张数,发现学生试卷缺张或缺页,及时调换。 8. 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吸烟、看书报、做题、判卷、谈笑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能擅自或长时间离开考场。 9. 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 考生开考后在考试时间的三分之一时间以后方可交卷。 10. 考试期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

1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对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及时通报主考。 12. 维护好考场及对应走廊卫生,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3. 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监考人员应当众给予说明。 14. 考试终了前10 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是否装错。最后一科考完后关好门窗。 15. 装订好试卷后,要写清考场、监考教师姓名。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导处的要求,布置好考场(卫生、考号),桌子的桌口一律朝前,并将座位按7-8-8-7 摆放。 2. 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 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纪律和校园卫生教育。 三、楼层保卫人员 1. 考试过程中,自始自终在指定位置,协作场内监考,不允许在办公室。 2. 保证考生进、出考场时的安全和纪律,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在走廊逗留。 3. 在播放听力期间,不许考生进考场。 4. 考试时间终了后,控制好楼层及班级纪律,不许打闹、破坏公物现象发生。 四、管理广播教师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监考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 一、监考注意事项 1、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请务必到指定的考务值班室领取试卷,当场核对试卷科目、份数与监考安排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将试卷领出。监考人员在未到达考场之前不得拆封试卷。 2、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完成考场清理工作,按照教室实际安排座位表。 3、考前10分钟:引导考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考场座位表就坐;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按座次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此时不能答题。分发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查对试卷是否有误,要求学生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5、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可作任何解释和暗示,若因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考生举手询问时,方可给予答复、更换。 6、监考老师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听音乐、聊天和打瞌睡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应令考生停止答题,立即交卷。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负责清点试卷。试卷、答题卷以及空白卷均应如数收回,严禁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待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回卷: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场学生名单签到表》等交到考务值班室,老师在《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字确认,注明试卷份数,并交至回卷点。

二、考场规则 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按缺考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直尺等,除考试需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草稿纸、计算尺、计数器和录音材料等,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类无线通信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即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放至座位右上角备查。凡座位桌面及抽屉内留有物品的,考生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 4、考试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如发现试卷分发有误、印刷不清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对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监考人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考生必须在考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如不按规定填写,责任自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5、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学生提前交卷后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返回。 6、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依次理好,正面朝下放置于本人座位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7、在考试过程中及考试后,若发现考生存在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测评笔试考场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做相应处理。

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三六联校东校区期末考试期间相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2015-2016学年期末考试将于元月24--27日举行。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现象,维护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请各班进一步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要求: 元月24—27日。考试期间,班主任、学生正常到校,学生到校后进入本班复习考试内容,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进场(第一场提前15分钟)。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在校园、校门口、回家途中逗留。 二、卫生要求: 1.卫生打扫:值日生到校后按要求对室内外卫生进行认真细致打扫,不拖拉、不留死角。尤其要注意课桌和讲桌斗内垃圾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学校将组织人员检查卫生打扫情况。 2.卫生保持:考试期间要保持座位周围(包括桌斗)卫生,不乱丢垃圾,有垃圾要及时捡起。不允许将零食带进教学区。学校将不定时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谁座位周围谁负责。 三、纪律要求: 1.考试期间,要带校卡、背书包、穿校服进校。 2.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原则上不得提前交卷。 3.每两场考试中间休息时间要文明活动,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并注意安全。 4.考试期间不得带球、打球。不得带手机、MP345、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如发现此类物品,学校将及时通知家长到校领取,并给相关处理。 5.每半天考试结束,快速离校,不与校外人员接触,不在校门口和回家途中逗留,要径直回家。 6、学校采取巡查、视频监控对考场进行监控,对违纪考生进行通报批评,并给所在班级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财产安全: 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凳、墙面上刻、画,不得随意挪动桌凳位置(进入考场不能翻桌斗)。 2.不能将窗帘遮挡窗户,以便检查,不得随意拽、拉窗帘。 3.自行车整齐摆放、及时落锁。 五、检查及处理情况: 学校对以上要求全程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按平时结果二倍奖扣分。

《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 义井联校小河学校六年级石艳 在我的小学生涯里,曾见识过不少监考老师。但今天见到的这位未曾谋过面的监考女老师,虽然仅此一面,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位监考老师身穿巧克力色上衣,下着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个子吧,至少有一米六五以上。烫染着的头发下点缀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挺着的鼻梁下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看上去,美丽又端庄。这位老师一进教室就面带笑容。我暗自猜测着:这位老师一定是一位和蔼可亲、深受学生尊敬的老师吧! “叮当,叮当……”清脆的铃声响了,战斗的号角声响了,教室里立刻安静下来,不一会儿,教室里传来了监考老师温和的声音,提醒我们在每一空该填写些什么。当看到这位老师用漂亮的笔迹在黑板上写下了作文要求,并且还给我们详细解说的时候,我觉得这位老师一定是一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老师微笑着给大家鼓气:“相信大家能写好的,别紧张。”还要求我们努力发挥自己真正的水平。她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真令我佩服! 有人说老师与学生是天敌,我却不以为然。如果一位老师真心实意的去对待学生,认真负责的去对待工作,那么这位老师一定非常会受到学生的爱戴。正如这位监考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这么好。我想这位老师的学生一定也很喜欢她吧! 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老师和蔼的笑容鼓励着我。我原本紧张的心情慢慢的放松下来,面对《监考老师》这个题目,这位监考老师的每一个鼓励的眼神,每一个甜甜的笑容,每一句亲切的话语,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令我思绪万千。 我不知道这位监考老师在别人的心目中是怎样的,但是她和蔼可亲激励着我沉着应战;她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今后的道路。 简评:刻画人物形象一定要抓住人物的特征。本文小作者做到了这一点。小作者写了一位初次见面的女监考老师,通过对这位的外貌、神态、语言等的细致描写,展现了一位态度和蔼可亲、工作严谨负责的监考老师的形象。 文章象一条缓缓而流的小溪,清秀,流畅。文笔优美,感情真挚细腻。 (指导教师:赵秀云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监考工作流程 1、考前半个小时到明德楼430签到并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试卷到其它地点。 2、考前要清理黑板,务必写明考试时间和重要注意事项,组织学生清场。 3、监考教师检查证件,清点人数,宣读考场纪律。 4、发放试题及答题纸。 5、学生在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5分钟,禁止考生交卷。 6、教师将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开考场。 二、重点注意事项 1、清场:一是要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放在指定的位置;二是考生按要求就座后,提醒考生须检查桌椅、座位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机考时检查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如未报告者,不论是否为本人所写,该座位考生均按作弊论处。 2、试卷发放:证件检查后方可发放试卷及答题纸,要直接发到学生手里,不要传。发试卷后不允许学生再出去开证明,通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学生辅导员当场确认。 3、监考:教师要在考场适当位置监考或进行巡视;考试过程中不看书,不坐着监考;不聊天。 4、试卷整理: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清点答题纸数量,以小班为单位,将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英语班按各班名单顺序排列。答题纸或试卷数量一定要和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在试卷袋上注明所收试卷份数。凡提供名单的考试,将缺考学生姓名填写在考场情况表内。 5、凡违纪作弊学生,需当场在考场情况表签字,如学生拒绝签字,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同样有效。 6、考试结束后,如违纪学生找教师出具任何证明,请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此事,不要随意出具无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作弊处理 1、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予以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 2、对于考场上发现严重违纪或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要当场收缴并保留证据,并立即中止考试、收回试卷,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四、经常出现的问题 1、学生证件——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证件,防止替考,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者,中止考试,通知教务处,由所在系将学生领回。 2、每场考试黑板上务必写明重点注意事项——通讯设备关闭后上交;检查桌椅或键盘下面是否有与考试有关资料。 3、考前务必提醒要到位——说明利害关系,使学生放弃作弊的想法。 4、清点试卷——要排序。试卷或答题纸一定要与参考人数相一致。 5、老师与学生的冲突——要灵活处理考场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同教务处联系。

第一次监考心得体会

第一次监考心得体会 上了十几年的学,考过无数次的试,今天终于扬眉吐气一回,当监考老师,监考别人。以前自己坐在考场考试的时候,有时会想自己什么时候能当一次监考,体验一下监考是什么感觉,心里也会想:看着别人抓耳挠腮,冥思苦想的样子感觉应该很爽吧!至少自己不再为不会答卷或者答不完试卷而苦恼了,当监考老师一定特别有意思!今天这个小小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以前的想法却得到了否定!当监考要在教室来回走动,要监视学生防止抄袭,除了辛苦之外就是无聊。而且,偶尔几个考生的小动作还会给你增添不少的烦恼! 从教务处拿到试卷,早早的来班门口等着,距开考还有十分钟,学生们还在玩闹着,对于即将的考试,一点儿都不在乎。铃声响了,把试卷发给学生,嘱咐他们检查试卷是否完整,写上姓名、班级、考号。学生们开始做试卷了,教室里安静下来了。我站在讲台上,下面每一个考生的任何一点小动作都一览无余,以前还会为自己打小抄的技术自豪,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天真了。老师不抓,不代表没有发现,只是想给学生留条生路罢了!毕竟老师也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嘛!这句话太经典了。 刚开始学生们安静的做卷子,半个小时后就看到有很多考生在不停的左顾右看,小声向学生求救,而且还要不停地关注监考老师地一举一动,当时我心里就感到好笑,考生要耍什么小聪明,一看就知道!我给学生警告,让他们保持考场纪律。学生安静十分钟左右吧,又开始向周围的人求救,考地理的时候逮了几个传纸条的,考政治的时候还逮了两个抄笔记的。

对于抄袭的同学,当场就给与严厉批评,并把学生名字写下来,交给值班主任。到最后二十分钟的时候,学生做什么的都有,就是不检查试卷。有的学生在看歌词本;有的学生在叠纸人;有的学生趴桌子上睡觉;有的学生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我走下讲台,慢悠悠的在班里转悠,尽力将孩子们的小动作扼杀在摇篮里。 今天还有一点感受就是开始有些紧张,特别是当考生一声声地称呼我老师时,但我不断鼓励自己要谈定,并且努力回想以前监考老师的做法。努力保持表面严肃,眼神严厉。总的来说,今天的监考工作还是挺顺利的。而且,今天又结识了几个老师,收获还是蛮大的。

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本科生考试监考工作注意事项 一、开考前应注意的事项 1、佩带监考牌: 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或院系指定的时间内领取监考牌并在开考前佩带好。 2、领取试卷:主监考教师需在考试开始前按照院系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及其他考务材料(如答题册、试卷封面、考场纪实、违纪作弊登记表等),在履行签字手续后,携带试卷直达所负责的考场。 3、监考教师就位:主、副监考教师均应在开考前10-20分钟之内到达考场,共同进行考前准备工作。 4、安排座位、清点人数:根据考场人数及教室座位分布情况安排考生隔位就座,期末考试可根据考试班级安排座位,一般对于2个以上的班级要相互穿插开,排座方法要在黑板上写明。 5、清理考场:在开考前,要彻底清理考场,不准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放在考桌附近,不准携带纸张、通讯工具和翻译工具。向考生强调如有携带手机者,务必将手机关机后送到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暂为保管。 6、明确考试时间:在相应的考试安排上查明本次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黑板上写明。 7、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强调考试所用的文具及用具要求(如:是否可用计算器;考试时不准互借文具等);强调考试纪律(如:有问题咨询监考教师,不得询问其他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或夹带等)。 8、检查证件: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的证件是校园卡或学生证,对于自主考试还要携带自主考试的准考证,对于证件不全的或人、证不符,立即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姓名、学号及所在院(系),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9、分发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如果考场人数较多,也可在开考前10分钟就分发试卷,以确保在考试正式开始时学生都能拿到试卷。在发卷过程中应向学生强调,让他们首先检查、核对一下试卷是否有问题,如字迹不清、缺页或其他装订错误等,如发现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解决,不得询问其他考生。10、其他事项:

监考须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 考 试 监 考 须 知

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派往青中监考考试监考须知 为了更好更完整地完成2012年秋季学期青中的监考,服务好考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青中实际,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提示: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垚 副组长: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成员:王光贵杜能邓波肖松松熊波黄合格唐寒刘飞陈燕胡冬孙荣矫王琴刘中武张红陆永明敖归 组长负责整个监考工作的安排和调度,副组长曾勇负责1月7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李雪萍负责1月8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副组长吴有华负责1月9日试卷的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1月9日考完试后统一收集、整理上交。各成员负责好当场监考,有效地收好试卷,交到该日负责工作的副组长处。考务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彭垚(兼) 成员:曾勇李雪萍吴有华 办公室负责收好试卷,查阅好试卷,装订无误后保管好试卷。 二、报到安排 由于我校到青中路程较远,加上气候恶劣,根据上级安排所有监考教师1月6日下午3:30到5:30准时到青中签到,1月6日到9日上班制度沿用2012年秋季学期大土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交通食宿等工作安排

1、本次监考学校不统一包车,自行联系车辆,报出差费40元每人,去来安全自己负责。 2、食宿工作由青中统一安排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教师后果自己全权负责。 四、其他工作 1、在这个考试期间严禁老师打麻将、喝酒,如有违反者后果自负。 2、注意好一切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丢失自己负责。 4、如英语有听力,需要用人读的话,张红负责读七年级听力题,刘中武责读八年级听力题,邓波负责读九年级听力题,邓波监考的1月9日第三考场第一场由彭垚代其监考。 五、监考须知 1.每科开考前20分钟,监考老师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员。 2.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带领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待考生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有关事项。 3.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答题纸,并须认真核对,若发现有差错,应报告考点主任,及时换取备用试卷和答题纸,然后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空白草稿纸。考生可以读题但不答题。4.考生答题前,监考员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齐全,监考员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校名、班名、

考试纪律要求

监考、考务纪律要求 监考教师对待考试要严肃认真,要认真维护考场纪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态度给学生们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既要严格监考,又要服务学生。为加强监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监考教师作如下要求: 1、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考务室集合、点名、领卷入场,如有事请假必须自行安排好替代教师并报级部批准(不得跨年级替代),否则按迟到、请假或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除工资的1/30,旷工按事假3倍)。 2、有序组织学生入场,指导学生就坐,检查座位号与本人是否相符,以免学生走错考场;督促、检查考生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 3、严格按学校统一信号收、发试卷,不得提前或推迟。 4、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为此,监考教师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①监考期间监考教师不得带手机进入考场;如违反该规定,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个人绩效200元;级部和学校巡视人员进入考场区域,必须把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不得在考场区域接打电话,否则扣除绩效200元; ②不得看书、看报、做题和阅卷; ③不打瞌睡; ④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等场外流动监考员替换后方可离开; ⑤监考时,应站立前台,不得久坐或频繁走动;如考场有两位监考教师,一位站讲台前,另一位站考场后面,两位教师不得同时坐下,只能轮流坐下休息。 (违以上②-⑤条纪律,将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5、监考期间,学生作弊监考教师未发现,而被级部巡视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绩效50元;被学校巡视组人员发现,一次扣监考教师、级部巡视人员绩效50元。 6、考试终了信号一结束,宣布停止答题,学生有序离开考场,监考教师收缴试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理顺,交考务室验收。 7、考务人员(流动监考员)做好试卷交接、验收、保管、保密及在规定楼层巡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对级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将扣除个人绩效100元。 学生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全面真实的反应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考试作如下要求: 1、按规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变动考场和座位; 2、进入考场只准带考试允许的文具; 3、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提前交卷; 希望每位同学正确对待考试纪律;对考试中违纪同学,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实验班作弊的同学直接调离实验班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期末考试要求

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要求 一、整体要求: 期末考试是学期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且期末成绩也是对教师工作效果的依据之一,仍然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包括考试不作弊,考场的纪律和卫生,走廊的纪律,上下楼梯的安全都要嘱咐好。 至于考试要求,学校年年都重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从按时到考场,按时取卷,组织学生排坐位,到监考各个环节都要组织好,每个人都要尽职尽责。 二、具体要求 1.全体教师考试批卷期间没有及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准迟到。考试期间29日、30日教师7:45上班,下午12:50上班。 2.各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岗位,主监考(考室第一位名)提前10分钟到教导处取卷,副监考提前10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要把四个班的学生穿插开,同班的学生不许挨着。 提前5分钟发卷让学生写好班级和姓名。铃响方可答卷。 3.每个考场的卷子都有余数。请监考教师发完卷子,让学生检查一下,不清楚的或一面没印上的,给换一张卷, 4.每考完一科,请主监考整理好卷子,一顺排好,不可倒颠,不准漏名,清点数量后装订,送到教导处,写上考场和监考教师。 5.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做班务,不得看书,不准聊天,不准离开考场。两位教师一前一后认

真监考,监考教师不得提示学生,不得呵斥学生;监考不擅自离开考场,一经发现按离岗处分。 6.监考一、二年级的教师们要辛苦一下,读一道题做一道,另一位教师督促学生答题,提示不要落题。 7.考卷如果有问题,必须由教导处做统一解释。任课教师、监考老师不准到考场给学生解释。 批卷要求及人员、时间安排: 1.合分时要求组长组织进行,各班的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要如实填写,出现错误取消年组评奖资格。 2. 4号-7号批卷,并按要求计算出成绩填表同时完成卷面分析, 3.批卷时组长要统一组织,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标准答案认真批阅,经教导处统一检查后再拆封。 4.班级如有缺考学生必须上交正规医院诊断书,不上交则算考试人数计算平均分。学校将严格核查学生诊断书是否属实,如果故意不让学生参加考试的,取消三好教师参评和教学质量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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