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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内会诊制度

科内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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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内会诊制度(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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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我院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会诊工作,特制定会诊制度如下:

(一)科室间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病情涉及本科以外其它专业的病例、特殊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一般会诊流程:

2.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发送至被邀请科室,同时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

2.2、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当日内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至邀请科室会诊。无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科室,由主治医师承担。

2.3、邀请科室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陪同会诊医师进行会诊。

2.4、若会诊医师不能做出决定,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并将结果在6小时内由会诊医师补记于会诊记录。

2.5、会诊结束后,被邀请会诊医师认真书写会诊记录,给出较明确的会诊意见。必要时会诊医师应和邀请科室医师共同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病情。

2.6、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及时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3、急诊会诊:

经治医师开写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及时发送给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30分钟内)完成会诊记录。

经会诊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移动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转入前应邀会诊科室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医师协助患者所在科室的治疗。

危重抢救患者原则上不转科。

(二)院内会诊

1、属以下情况者可申请院内大会诊

1.1经科内讨论并请相关专科会诊无法确诊者;

1.2需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者;

1.3重症、疑难病例须多科联合会诊;

1.4特殊医疗保健人员及我院职工;

2、院内大会诊程序

2.1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拟定邀请人员,向医务科提出申请;

2.2经医务科审批同意会诊后,组织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诊;

2.3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记录;

2.4主管科室于会诊结束后向医务科反馈会诊结果;

2.5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

3、相关人员职责

3.1、申请科室:准备详尽系统的病历摘要及各种相关辅助检查、影像学资料,拟定邀请人员、会诊目的、时间、地点。主管医师详细记录讨论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本,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病历汇报人、发言记录、总结意见,随后主管医师将会诊记录另立专页归入住院病历。

3.2、被邀会诊医师:视情况提前诊察患者,阅读病历摘要,进行充分准备。

3.3、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协调会诊中出现的问题。

4、相关问题说明

4.1、院内大会诊有利于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是一种便捷有力的教学手段,欢迎各级医护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积极参加。

4.2、院内大会诊主持人应为申请科室主任。

4.3、无特殊情况,院内大会诊应安排在工作日的下午。

4.4、院内大会诊至少提前一日申请,以便应邀人员充分准备。

(三)外出会诊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医务科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其它医疗机构拟邀请我院医师会诊,需向我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

公章。紧急情况下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3、被邀请医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医院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科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院领导批准。

5、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

规。

7、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9、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10、会诊施行手术治疗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特殊诊疗技术项目应在获得批准

后方可进行。

11、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12、医师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

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接受会诊邀请:

13.1会诊邀请超出邀请单位诊疗科目或者邀请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13.2邀请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13.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14、凡未经医院获准外出会诊,或在会诊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而导致的各种后果由个人自负。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15、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后,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有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六) 门诊间会诊:

由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被邀请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尽可能在当日完成。

(七)护理会诊:

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

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48小时,紧急会诊及时执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汇编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常规科务会制度 1、一般情况每周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室所有人员参加。 2、科务会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有关文件等,提高人员素质;传达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等会议容;研究和安排近期工作。解决科存在的某些问题,如科室工作安排,质量反馈,年度计划,人员轮换,违章处理等,必须建立科务会制度,共同讨论科有关问题,促进科工作开展。 3、参加科务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主持会议的副职请假。遇到特殊事件,科主任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或分管副院长临时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 4、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科务会决定,不得搞擅自改变。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提交科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5、科务会记录要详实。会议记录的项目要求: (1).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主持人; (3).出席与缺席会议人员; (4).会议记录人; (5).会议讨论发言记录,要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发言,及不同意见与争论; (6).会议决定及通过决定的情况。

②医院周会(医疗例会、现场会)后传达会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医院的会议和件精神迅速转化为广大干部员工的实际行动,使科室运行管理战略、高层决策和有关工作决定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制定。 1、基本要求:准确、及时、到位,根据医院的会议和文件要求的围进行传达。 2、传达方式:1、口头传达;2、复制文件传达; 3、贴传达。三种方式结合进行,逐级复制文件和口头传达,要求全体人员周知的文件必须在贴栏贴。 3、时间要求:二天之必须传达到会议和文件要求的知情人员。 4、为保证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的实效性,科室应建立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传达的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 ③全科工作布置与工作总结会议 健全会议制度。①科周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批示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②科务会:每月一次,小结上月工作,研究和安排本月工作。 ④医学影像科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 1、医学影像科每周五下午4:30为疑难病例读片时间,本科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2、必要时聘请外院专家协助会诊。 3、值班医师负责疑难病例病情汇报、描述X线表现、初步X线印象及X线鉴别诊断。 4各位参加讨论的医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由专家对所讨论的X光片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诊断意见。 5、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出建议,继续做CT、MR等其他临床检查。对于诊断有疑议的特殊病例,要及时进行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会诊制度90293

第1篇: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科间会诊制度及流程

精品文档 科间会诊制度及流程 1.会诊的提出: (1)涉及其他学科的诊治问题,在本学科无法解决的病例,可提出科间会诊; (2)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应真实,便于会诊医师充分掌握患者的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 (3)—般情况下提普通会诊,普通会诊的含义是: 1)其他科情况为次要矛盾,可择期诊疗; 2)患者病情较轻,生命体征平稳。 (4)急会诊的条件: 1)患者病情突然变化,疑似合并其他学科疾病; 2)患者已知合并他科疾病,现有加剧趋势,需紧急治疗; 3)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他科协助。 2.会诊前准备 (1)经治医师及时记录病程,详实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附于病历中; (2)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取得理解与配合。 3.会诊到达时限 (1)普通会诊:当天完成,最晚不超过24小时; (2)急会诊:医院为每个科室配备1部会诊移动电话,由当班 会诊医师持有,自接到急会诊单或电话请求,会诊医师必须于10分

钟内到达现场。 精品文档 4.对会诊医师的要求 (1)必须为本院的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 (2)如会诊医师对患者的诊治不明确,应请上级医师前来会诊,解决问题。 (3)会诊医师白天只负责全院其他科室的会诊,不负责本科内 值班。本科值白班医师由专人负责(周六、周日除外) 。 5.会诊进行 (1)会诊医师到病房询问病史、查体,回到办公室翻阅病历,汇总信息,提出诊疗意见,在会诊单中详细记录; (2)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应陪同会诊医师,并做必要的病史补充。如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有特殊医疗工作不能陪同,需经治医师陪同会诊医师工作。 6.会诊后 经治医师及时记录会诊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会诊意见,管床 医师执行会诊意见,特殊检查或治疗应征得知情同意后方可进行。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汇编(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学影像中心制度 (1)会议制度 ①常规科务会制度 1、一般情况每周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室所有人员参加。 2、科务会内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有关文件等,提高人员素质;传达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等会议内容;研究和安排近期工作。解决科内存在的某些问题,如科室工作安排,质量反馈,年度计划,人员轮换,违章处理等,必须建立科务会制度,共同讨论科内有关问题,促进科内工作开展。 3、参加科务会的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科主任或科主任委托主持会议的副职请假。遇到特殊事件,科主任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或分管副院长临时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 4、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科务会决定,不得搞擅自改变。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提交科务会重新讨论决定。 5、科务会记录要详实。会议记录的项目要求: (1).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主持人; (3).出席与缺席会议人员姓名; (4).会议记录人; (5).会议讨论发言记录,要记录每位与会人员发言,及不同意见与争论; (6).会议决定及通过决定的情况。 ②医院周会(医疗例会、现场会)后传达会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医院的会议和件精神迅速转化为广大干部员工的实际行动,使科室运行管理战略、高层决策和有关工作决定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制定。 1、基本要求:准确、及时、到位,根据医院的会议和文件要求

的范围进行传达。 2、传达方式:1、口头传达;2、复制文件传达; 3、张贴传达。三种方式结合进行,逐级复制文件和口头传达,要求全体人员周知的文件必须在张贴栏张贴。 3、时间要求:二天之内必须传达到会议和文件要求的知情人员。 4、为保证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的实效性,科室应建立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传达的登记,并安排专人负责。 ③全科工作布置与工作总结会议 健全会议制度。①科周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批示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②科务会:每月一次,小结上月工作,研究和安排本月工作。 ④医学影像科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 1、医学影像科每周五下午4:30为疑难病例读片时间,本科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2、必要时聘请外院专家协助会诊。 3、值班医师负责疑难病例病情汇报、描述X线表现、初步X线印象及X线鉴别诊断。 4各位参加讨论的医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由专家对所讨论的X光片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诊断意见。 5、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出建议,继续做CT、MR等其他临床检查。对于诊断有疑议的特殊病例,要及时进行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 6、有当日值班医师将当日所讨论的所有病例进行记录。 ⑤医学影像科医疗差错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医学影像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医学影像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认识医学影像科工作特点1、医学影像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4、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制度与职责、流程

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工作人员职责 一、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合理排班,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会诊工作,保障会诊工作正常进行。 1、接受XX个县镇医院提出会诊申请。 2、接收对口支援医院的会诊申请,并协调我院专家完成会诊。 二、定期收集、整理、分析远程会诊相关信息,建立远程会诊信息登记表,定期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总报告。 三、定期(每月)统计会诊中心会诊量、参与会诊医生的工作量,为绩效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四、参加远程会诊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病人病情及隐私、不得泄露会诊相关数据、会诊期间非工作人员及患者家属不得参与会诊。 五、制定值班表,采取工作人员划片包干的方法管理会诊中心的环境卫生及安全。值班人员及时关闭设备及电源,下班前关闭好会诊室的门窗等,确保安全。 六、制定远程会诊流程和考核标准。 七、建立远程会诊专家库,对远程会诊专家进行资格认定。 远程会诊中心制度 一、工作制度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纪律。 2、申请上级医院会诊时,工作人员需充分准备会诊病例的相关检查资料,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

3、对协作医院会诊时,通知医生按照约定时间参加会诊,会诊专家遵守职业道德、本着严谨的精神给予会诊意见。 4、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远程会诊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序进行。 5、会诊人员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设备。 二、保密制度 1、为了维护患者利益,特制定本规定,医务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 2、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院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露患者病情及隐私。 3、参加会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诊内容,特别是涉及病人隐私的病情。 4、调岗、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会诊登记资料交接管人员,不得私自带走或销毁。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三、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每个月必须统计一次。 3、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每日会诊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当关闭机器设备的电源。 5、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其他与会诊无关的软件。

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妇幼保健工作,提升我院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规范各专科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营造全社会关注生命最初1000天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院儿童保健科疑难及跨学科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质量,特建立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开展多学科联合诊治工作。 一、组织及人员组成 1.成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在医教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由 各学科正(副)主任医师担任。会诊小组办公室设在儿童保健科。 2.各专科设立多学科联合会诊小组秘书,由住院总担任,未设立住院总的科室 由科室主任指定秘书。 二、工作流程 1.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适用于儿童保健门诊出现的诊断不明确、诊断明确但疗效欠佳、治疗涉及多个专科等情况的患儿。 2.凡遇有联合会诊需求的门诊患者,儿童保健科门诊首诊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在OA上填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由秘书提交至各相关科室主任及科室秘书OA。儿童保健科秘书应在会诊前2天准备好会诊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摘要及有关辅助检查材料,并通过OA将资料提供给多学科联合会诊组的其他主任和秘书。 3.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会诊前要取得病人及/或家属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4.多学科联合会诊由儿童保健科预约患儿家属并组织会诊,会诊工作由儿保科主任主持开展,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照预约会诊时间进行会诊,不得延误。会诊时被邀请科室至少有一名主任及一名副主任医师到场。 5.联合会诊的最终结论由会诊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对讨论结果签字认可,各专业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会诊结论。会诊后最短一周最长一月内通过门诊复诊、电子邮件答复或住院病历等形式,将讨论结论告知患儿家属。如病情变化确需更改,应请疾病专科主任会诊后确定。必要时应再次召开多学科联

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和基层医疗水平,便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得到方便、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促进我省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会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远程医疗会诊。 第二章机构设臵与职能 第四条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由专家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与基层远程会诊分中心(县、市医院)、各网络单位(包括一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管理、信息、收费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工作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省立医院院外医疗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一)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 (二)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和考核标准;

(三)远程医疗会诊专家资格的认定; (四)远程医疗会诊专家的推荐,建立并及时公布和更新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 (五)收集和管理远程医疗会诊资料; (六)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相关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考; (七)负责审核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资质,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安徽省立医院信息中心在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实施技术保障、会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各市、县可依托本地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分中心,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设立中心或分中心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心或分中心建设方案; (二)依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辖区内各网络单位管理人员与会诊医师人员名单; (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与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与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

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与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的,应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制度 1. 门诊导医台凡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告知患者申请会诊。 2. 单病种会诊:由门诊部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患者缴纳会诊费,发往相关科室。 3. 外院申请门诊会诊:外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与本中心联系并预付会诊费用,由中心负责预约相关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外院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携带或陪同患者到本院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到本院,进行书面会诊。 4. 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申请本院专家集体会诊:门诊接诊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接诊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专组家成员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最后交由门诊接诊医师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5.会诊后讨论会:疑难病例会诊结束后中心应该组织讨论会,由首诊医师主持,本科室相关成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评估会诊质量,尽早明确诊断,提出合理临床治疗路径。 6. 会诊前讨论会:对被媒体报导的疑难病患者,必须进行会诊前讨论,预先评估会诊质量。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门诊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领导下,根据工作能力,负责患者的初诊分诊、健康体检筛查、疑难病会接诊工作。 2.对疑难病患者进行病史资料收集,全面体格检查、完善试验诊断、并做出初步诊断,书写会诊单并组织落实专家会诊。 3.书写会诊后总结。一般应当在会诊完成后48小时内完成。 4.向会诊专家及时报告会诊后患者病情的变化,收集诊疗意见。 5.疑难病会诊中心医师对所接诊的疑难病患者应当全面负责,离岗前应该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病患者,应该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安排住院治疗。 6.组织参加疑难病讨论会,应详细汇报患者的病情并陪同专家诊视。 7.认真执行诊疗常规,亲自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严防漏诊。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了解掌握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9.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疑难病会诊中心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海淀院区 2017-5-25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

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医院会诊制度、实施办法与流程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 (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 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 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

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 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 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 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 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 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 已请XX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院内会诊执行检查总结.

临沭县第三人民医院 院内会诊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分析 (2015年1-6月) 《会诊制度》医疗核心制度之一,院内会诊是保障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病情复杂的患者,院内会诊对提高诊断符合率,临床治愈率与抢救成功率有积极的作用。为使会诊制度落实到实处,医务科对2015年1-6月会诊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数据分析: 2015年1-6月,我院共会诊次数114次,均为普通会诊,无急会诊,共抽查院内会诊病历25份,抽查比例为%,检查内容包括:会诊医嘱开具情况、会诊申请单填写情况、是否按时完成会诊、参加会诊医师资质、会诊意见填写情况、会诊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全部114次会诊中,按规定时限完成会诊106次,8次超过24小时,时限合格率为%。抽查的25份会诊病历中,共出现缺陷次数17次:二、存在问题: 会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终末病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缺陷: 1、申请会诊科室: 1)未在病历中中插入会诊记录单;

2)会诊记录书写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书写过于简单、错别字、标点错误和“拷贝式”书写; 3)未采纳会诊医师意见没有加以分析; 4)会诊医嘱下达不规范,只写“会诊”,未写明请哪个科室会诊; 5)会诊申请单会诊目的书写不明确; 6)有1例会诊为低年资住院医师执行(普外科); 2、会诊应诊科室: 1)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会诊(8例); 2)纸质会诊单未签名。 三、原因分析: 1、部分临床医师对会诊制度的掌握欠熟悉,或对会诊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造成会诊制度执行不到位。 2、部分医师将会诊申请打印,回复时未在纸质版上签名。 3、新使用电子病历系统不熟悉,不能及时在病历中插入会诊记录单。 四、改进措施 1、加强环节病例监管力度,及时在病案质量管理系统中进行反馈。 2、建议科室加强会诊制度的学习,使其认识到院内会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医务科定期抽查临床医师对《会诊制度》的知晓及执行情况,确保会诊制度落实到实处。 3、加强新使用电子病历培训。

医学影像科检查经过流程及其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放射科工作制度汇编

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并做好检查前准备。 2.重要的影像检查,应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检查技术;特检摄片,须待观察照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碘剂造影检查应观察15分钟后病人方可离开,以防造影剂延迟过敏反应。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影像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带教医师签名后由上一级医师审核。 5.每天集体读片,经常研究影像诊断和影像检查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影像资料是医院诊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

作用;全部影像都应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医患防护工作;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机器设备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修。

CT室护士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门诊护士长)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防止差错、事故的产生。 3、做好CT检查病人的基本护理和精神护理上作。 4、热情接待病人,做好CT检查前后的介绍。 5、做好碘过敏试验及观察反应情况。 6、准备好各项急救用品,在抢救过程中协助医生工作。 7、熟练掌握CT检查前后的注意事项。 8、护送病员进机房,并与扫描技师联系有关扫描情况。

医院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远程医疗会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远程医疗会诊是医疗机构间运用通讯技术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采用网络视频、音频同步的方式,为患者完成病例分析、病情诊断和进一步确定治疗方案的医疗咨询服务。规范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制度称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三)基本要求 1.参加远程医疗会诊医师必须是取得执业证书,并在医院办理医师注册、变更或多机构备案的临床、医技科室的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具有主任医(技)师任职资格者、或由科主任指定的取得副主任医(技)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者。 2.远程医疗中心由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信息中心协助技术支持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接收远程会诊的申请、安排会诊时间;信息科负责设备调试、日常维护。 3.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协调申请方、会诊(培训)专家、信息科,确定并通知远程会诊(培训)时间。 4.信息中心提供远程医疗会诊技术支持平台确保接收和发出的信息快捷、准确,会诊前提前完成与远程会诊医院的对接调试。为保证会诊流程畅通,需工程师协助至会诊结束。 5.申请会诊对象限于疑难危重病例及少见病例,并且已经经过科内或全院会诊,仍然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者。 (四)具体细则 1.应邀会诊 (1)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外院远程医疗会诊的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2)若同意会诊申请,要求申请会诊的医院提前把病例资料(病历摘要、各种检验报告单、检查报告单、影像资料、照片、各类电生理描记图和病理图文资料)传送至远程会诊信息平台。 (3)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与相关科室确定会诊专家及会诊时间,会诊的病历资料至少在会诊前转发给会诊专家。 (4)会诊结束后,由会诊专家填写会诊记录表,医疗远程会诊中心(也可以是医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将会诊记录表留档后发送至申请医院。 2.申请会诊 (1)申请科室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及患者知情同意书,提

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图像显示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病人、住院病人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四、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执行诊断报告2名医师双签字制,进修或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疑难病例由主管医师以上职称签发。 五、坚持集体阅片制。每日晨会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下,对前日或当日的疑难病例、摄片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诊断或处理意见。在主任技师或主管技师的主持下,分析讨论照片的质量和技术问题。同时进行差错、废片登记,为照片的诊断正确率、优质率等统计提供依据。 六、坚持病例随访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加强与临床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 七、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和使用故障记录簿,指定专人保养。一般3

个月小检修,半年至一年大检修,除定期检修外,每日工作开始,技术人员应对每台运行的设备巡回检查,以了解可动部件的有无异常,对于设备的非正常耗损或破坏,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害应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理。 八、X线图像信息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放射影像学资料应有网络中心或放射影像资料室统一保管,重要资料可以由课题负责人管,保管手续应与病案资料相同,便于查阅,严格借还手续。 九、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患者、陪护及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十、工作质量考核:包括检查项目和件数,检查的阳性率,诊断正确率,优质照片率、随访率、漏诊率、设备投入和利用率等。诸项考核应在平时严格登记制度,累积资料的基础上,半年到一年考核评定一次。

会诊制度考核办法

大田县总医院 会诊制度(管理考核办法) 1、会诊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会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医师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会诊,保障会诊质量。 (2)我院会诊管理由医务科负责。医务科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3)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范、常规,由医务科记入医师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医师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参加紧急救援行动的不适应本办法规定。 2、会诊制度考核办法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①会诊医师未及时会诊,导致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且直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②本院医师未按照会诊制度规定私自外出会诊的,导致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且直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③本院医师接到会诊申请后未亲自会诊而委派无资质人员(包括实习医师、未取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等)前去会诊,导致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且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④邀请院外会诊未取得科主任及医务科批准,会诊采取的医疗处置(包括用药、手术操作)直接对患者病情产生不利的影响。责任人:邀请会诊医师。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5分 ①会诊医师未及时会诊,导致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但未直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②本院医师未按照会诊制度规定私自外出会诊的,导致 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但未直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③本院医师接到会诊申请后未亲自会诊而委派无资质人员(包括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住培医师、未取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等)前去会诊,导致患方投诉或引发医患纠纷或经其它途径查实但未直接影响患者病情的。责任人:会诊医师。 ④邀请院外会诊未取得科主任及医务科批准,会诊采取的医疗处置(包括用药、手术操作)未对患者病情产生不利的影响。责任人:邀请会诊医师。 (3)有下列行为的,一次记0.25分 ①普通会诊未在24小时内完成;责任人:会诊医师。

会诊制度

曲阳县第二中心医院会诊制度 一、会诊原则: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涉及其它学科或专业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 会诊医师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普通会诊医师为二级及以上资质;急诊及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医师为主治及以上职称。 3、会诊科室要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例,填写会诊申请单,书写会诊病程。 4、急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或直接电话邀请会诊后。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邀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5、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的会诊邀请。严禁使用电话进行普通会诊。 二、会诊形式: 1、科间会诊。 (1)根据住院患者病情,需要申请其他科室会诊协助治疗或明确诊断的,可进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提出,由主管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申请单上写明患者情况、会诊的理由及目的、会诊日期、时间(具体到分钟),并签名。主管医师为住院医师的,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把握指征并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 (2)受邀科室应安排熟悉本专业理论及技术操作,有一定临床经验、责任心强、态度认真的二级及以上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会诊。

(3)会诊医师前来会诊时,应由主管医师陪同,主管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本科室值班医师陪同。受邀科室会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查看患者,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将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会诊时间(具体到分钟)记录在会诊记录上,并签名 (4)如遇疑难或复杂病例,会诊医师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协助会诊,尽快提出会诊意见,并书写会诊记录。不得敷衍了事,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5)科室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三级医师。如仍不能达成一致,上报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2、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患者,由经治(主管)医师提出,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并同时上报本科室上级医师同意,会诊医师必须在接到急会诊请求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如遇疑难或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协助会诊,及时出具诊疗意见。夜间急会诊时,值班医师可通知二线医师到场。 3、全院会诊。 对危、重、疑难、特殊病例或涉及多学科需院内多个科室会诊的,必须先行科室内讨论,明确会诊理由和会诊目的后,由科室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并根据申请会诊科室需要参与会诊;申请科室负责将患者病历摘要送达参加会诊讨论的专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任必须参加会诊讨论。 4、院外会诊。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会诊是解决患者诊断与治疗的手段之一,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各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收治非本专科病症,需要转科治疗等。会诊分为院内会诊(包括普通会诊、急会诊)、院外会诊(包括远程会诊)二种。如需院外会诊,原则上应在已进行院内会诊的基础上再进行院外会诊。我院的会诊制度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职称的高低进行实施,即住院医师必须在主治医师的同意下,方可提出会诊要求;书写会诊单,主治医师必须签名确认。会诊工作必须由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完成。 一、院内会诊 (一)普通会诊 1、院内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相关规定,需要邀请会诊时,由主管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至应邀会诊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2、全院会诊:病情复杂需要申请全院会诊时,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及决定应邀科室、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名盖章后送有关科室,同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酌情派人参加。 3、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由二级及以上或副主任职称及以上医师提出并在会诊单上签名后送有关科室。如为危重疑难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应邀科室应派副主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 4、门诊会诊:由首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本科情况和处理意见,提出会诊科室,立即让病员到相应的科室就诊;就诊时分诊导医应予以优先安排。如病情特殊或危重致病员无法行动时,首诊科室须电话通知会诊科室,会诊科室应立即派人前往会诊,会诊意见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5、应邀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派出主治以上的医师(综合病区特殊病员会诊除外)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包括周六日和节假日)。 6、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安排主治以上职称的经管医师,或当天高年资的值班医师,或科主任(全院会诊)陪同会诊,介绍患者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诊记录。 (二)急会诊 1、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须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急会诊。会诊单右上方需注明“急会诊”字样,送会诊单的同时应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二线值班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 2、全院急会诊:遇病情突变、手术中突发紧急情况、危重病人抢救、特殊或重大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者需多科室急会诊时可申请全院急会诊。会诊应首先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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