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守则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守则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守则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守则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

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

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

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

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

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

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

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

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

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

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

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三条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

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

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它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它支出。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

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七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八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

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七章流动资产管理第四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四十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

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

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

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四)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

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四十七条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

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件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或审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四十八条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

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

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条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十一条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

毁损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五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

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着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四条对外投资

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开展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并按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投资成本。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

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

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

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第六十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条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

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和借款具体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章净资产管理

第六十二条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

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

(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结转(余)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及项目支出结转(余)。

(五)科教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累计取得科教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三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六十五条医院撤销时清偿的顺序为:

(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四)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第六十六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六十七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六十八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

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

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参考指标详见附件2。

第七十条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

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五章财务监督第

七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第七十三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入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第七十四条医院的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第七十五条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章附第七十六条

则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十七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

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八条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

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八十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企业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手册汇编

企业财务治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财务治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治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操纵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治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白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存。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

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打算财务部。打算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打算财务部及各财务部,依照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治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要紧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打算、信贷打算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打算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

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进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职职员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治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打算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养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打算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根据 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 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同时也是控 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应根据相关法 规和制度, 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 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 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 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 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填写借款单, 并注明用途、 金额、期限等, 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 一般不超过 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 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 人批准方可领取。 (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 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 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提高效 审批、实施、 支取现金先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1.doc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1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 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民营医院,是中国特有词汇,指由社会出资办卫生机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那么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存在什么问题? 但由于近年来民营医院发展速度快,财务管理跟不上,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给医院的发展壮大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探讨民营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十分必要。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财务管理重视度不够 目前,民营医院的管理者多是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这些医疗工作人员在医学方面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知识,但对于企业管理的知识则较为欠缺,有些工作人员甚至不会看财务报表,缺乏医院管理、财务管理的经验,对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不少管理者认为财务部只负责发工资、报销,部分民营医院甚至不设财务部。在开展医院管理工作时,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医疗技术人员管理和新医疗技术的开展上,对医院资金的运作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概念,有时为了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盲目添置各种新的医疗设备,而不考虑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不仅增加医院运行成本,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浪费。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的民营医院发展较晚,国内尚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供民营医院借鉴,加之多数的民营医院成立时间长、规模较小、运行周期不明确,医院的财务管理缺乏健全完善的日常财务工作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民营医院中甚至没有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易出现财务管理人员职责不清、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影响到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务岗位设置不合理 我国的《会计法》明确规定,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可从事会计工作,同时各单位的出纳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相关的会计岗位 工作,但我国的民营医院由于规模较小,医院的财务人员先对较少,通常只有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一些民营医院中的会计和出纳还是 由同一人担任,成报账、记账、复核由同一个人完成难免会出现差错。此外我国的民营医院不少是由私人诊所发展壮大而来的,有些 医院采取的是家族式管理模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甚至不具备会 计从业资格,同时缺乏机制的管束,导致医院财务管理混乱,影响 财务管理水平。另外,医院的会计工作与工业、商业企业中的会计 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部分民营医院中的财务人员虽是专业的会 计人员,但对医院财务管理不熟悉,核算医院经济业务时仍使用工业、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难以正确地反映出医院的实际经济 情况。 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代化管理技术应用不及时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现代化的先进技术被应用于管理中,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而目前我国一些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中仍采用手工记账、人工核算,不仅导致财务管 理工作的效率低,随着医院的发展,工作量的增加还使的财务工作 人员更易出现差错。 民营医院加强财务管理的对策 从总体上来看,民营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着管理者缺乏现代医院财务管理理念,对财务管理工作人士不足,医院财务管理不科学、 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发展壮大。针对医院财 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医院竞争力 首先医院的管理者应当提高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对医院发展壮大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财务管理的相关 知识,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思想认识,摒弃以往传统的只要医疗水 平高,不需要财务管理一样能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思想,认识到激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 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 30 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4个,配备工作人员4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2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必须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1.doc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1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应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要求审计的,须经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机构审查、验证,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向外提供。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经营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以货币投资,也可以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它物料、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态的资产入股。但股东用于出资的各项资产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以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十。 股东以非货币形态资产入股时,应当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第六条各股东的出资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验,作为入股各方计算股本或投资比例的依据。 第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利。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第八条除经股东会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外(并需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执行),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冋、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利润、承担亏损及经营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对资金的使用全面进行监控,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十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用应缴纳国家的各种税款归还各项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十二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其中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部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章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六章往来账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存货管理制度 第八章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九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成本和费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支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暂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十六章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第十七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回佣管理制度 第二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税务制度 第二十二章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措施 第二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能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岗位: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设计、制订、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指导下属子公司财务制度的设计工作。 子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子公司的往来核算、核对、报表催收和汇总、业务 指导、信息传递等相关业务。 会计工作职责 : 1、按照会计核算规范要求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管理 会计核算软件。 2、具体审核、处理会计凭证。 3、具体承办涉税事务,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4、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5、核算存货的入库、领用、退货,定期组织对相关仓库抽查盘点,审核《库 存物资动态报表》。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doc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 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关于民营医院的管理思路

关于民营医院的管理思路 1. 先做业绩,后做组织 门诊,住院人数做起来对民营医院甚为重要,一旦脱离开医院经营思路运转,去泛泛地抓组织管理,那就坏事了。组织和管理实际上是被业务量拉动的,所以先做业绩后做组织,这个先后顺序别搞错了,门诊量和住院人数起来最重要。 2. 规模是重要的 对民营医院而言,规模是重要的,决定地位。如果医院没规模,就很难有地位的,真正做医院,小而全往往是一己幻想,现实中很难存续。真实中做医院跑马圈地也好,只要能上规模…… 规模是最重要的,日后被收购、兼并等都有优势。 3. 发展中调整姿态 医院在经营一段时间内一定是带着问题发展,发展中调整姿态,发展中增强体质,同时在发展中扩展规模,赢得未来。民营医院只要有增长就有未来,没增长意味着危机就在眼前。利润率可以低点,保持医院的增长才是是硬道理。 4. 领导一定要适时完成角色转变 增长到一定阶段之后,管理问题就突出了。这个时候,领导一定要适时完成角色转变。怎么转?从抓业务转到抓管理,从经营患者转到经营员工。 5. 抓管理一定要复杂事情简单化,落地有实效

民营医院发展的相当长时间内,医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很多制度执行不下去。这时抓管理一定要复杂事情简单化,落地有实效。 6. 医院规则和组织制度建设及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管理工作简化为就做两件事,一是医院规则和组织制度建设,另一是医院文化建设。 7. 薪酬体系建设 医院在经营上以病人为满意度,管理上以员工为满意度。医院发展过程事情靠全体员工做出来,老板能力在大也干不过团队,一定要依靠全体员工,所以一个老板能不能把医院做起来,不是看他如何看待自己医院,而是看他如何对待自己员工。看他对待员工的是什么态度,就知道医院能发展到什么程度。 8. 搭班子、定战略、带队伍 要把人管好首先要有一个很好的人才运行机制,这个人才的运行机制能够保证人才在医院的定位定好,保证给有能力的年轻人提供越来越大的舞台。其次,需要一个班子。要建立一套医院领导的机制,来克服由于个人领导可能带来的弊端。 9. 规范医院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复杂的事简单化、简单的事量化、量化的因素流程化、流程化的因素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整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一条建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强化道德约束的措施,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紧跟会计改革步伐,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第二条会计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三条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监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一项财务主管的权责 第一条财务主管是财务工作的管理者,对会计工作人员有领导责任,应领导会计机构的全体人员执行“会计法”,带头学法、守法、执法,做到以身作则,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二条财务主管应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支持、配合会计人员办理会计手续,保证会计人员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务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事情,有权制止。 第二项会计的职责 第一条会计人员必须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总帐、明细帐、附加帐,组成系统科学的帐薄体系,保证合理地反映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二条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如应拒绝受理。 第三条会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薄,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资料进行经营活动的核算;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行进、销项税金及其他税金的正确核算。帮助领导做好经营决策工作,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准时送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真实。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五条会计人员负责向董事会及全体股东,按董事会决议规定报告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经营和经营成果的预测及决策。 第三项出纳的职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具体办理现金收付手续,报销时要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一律拒绝办理现金收付手续,严格把好关。 第七条不得从本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特殊情况报开户银行审批,不能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借款报销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会,帐目日清月结。 第九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负责保管现金、转帐等空白凭证,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人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以上共同处理。支票填写必须写明对方单位、金额、用途,不能开具空白支票、延期支票。 第十条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与银行对帐,及时清理未达款项,记日记帐与银行对帐的工作由两人分别承担。

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

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 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