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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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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

规程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1986)

焦作市汇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节录)

(GB6222--86)

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

106Pa(12.24 kgf/cm2)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 还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 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 才能使用和运行。

1.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1.1.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1.2.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 不合格者, 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1.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 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 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 才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1.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 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 未解决前, 应采取安全措施, 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备案。

1.7.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 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 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管理室应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 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1.9.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

1.9.1.建立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1.9.

2.记录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设备卡片。

1.9.3.记录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卡片。

1.9.4.煤气设施应进行日、季、年检查。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 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1.10.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必须定期测定, 在关键部位宜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作业环境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

1.11.必须对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准独立工作, 以后每两年要复试一次。煤气设施的操作人

员应每隔一至两年进行一次体检, 体检结果记入”职工健康监护卡片”, 不符合要求者, 不得从事煤气作业。

1.1

2.凡有煤气设施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2.煤气生产、回收与净化

2.1.发生炉煤气的生产与净化。

2.1.1.煤气发生站的区域布置。

2.1.1.1.煤气发生站应布置在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1.1.2.室外煤气净化设备、循环水系统、焦油系统和煤场等建筑物和构筑物, 宜布置在煤气发生站的主厂房、煤气加压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应考虑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的影响。

2.1.1.

3.新建冷煤气发生站的主厂房和净化区与其它生产车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可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的规定。

2.1.1.4.非煤气发生站的专用铁路、道路不得穿越站区。

2.1.1.5.煤气发生站区应设有消防车道。附属煤气车间的小型热煤气站的消防车道, 可与邻近厂房的消防车道统一考虑。

2 1.1 6.煤气发生站区域不得设置与产品无关的易引起火灾的设备与建筑物。

2.1.1.7.热煤气发生炉厂房与生产车间的距离应符合表1要求:

表1:热煤气发生炉厂房与生产车间的距离

2.1.1.8.煤气加压机与空气鼓风机宜分别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 如布置在同一房间, 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2.1.2.煤气发生站厂房建筑的安全要求

2.1.2.1.煤气发生站主厂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主厂房属乙类生产厂房,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b.主厂房为无爆炸危险厂房, 但贮煤层应采取防爆措施。当贮煤斗内不可能有煤气漏入时, 或贮煤层为敞开或半敞开建筑时, 贮煤层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

c.主厂房各层应设有安全出口。

2.1.2.2.煤气站其它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气加压机房、机械房应遵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

b.焦油泵房、焦油库属H-1级火灾危险场所;

c.煤场属H-3级火灾危险场所;

d.贮煤斗室、破碎筛分间、运煤皮带通廊属H-2级火灾危险场所;

e.煤气管道排水器室属有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厂房, 应通风良好,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1.

3.煤气发生站中央控制室应设有调度电话或一般电话与调度室、用户及煤气发生站的各生产单位保持联系,并设有煤气发生炉进口饱和空气压力计、温度计、流量计、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压力计、温度计、煤气高低压和空气低压报警装置及灯光信号等, 旧有煤气发生站无上述装置者, 应根据条件增设。

2.1.

3.设备结构及计算压力、严密性试验(略)

2 .2.水煤气(含半水煤气)的生产与净化

2.2.1.区域布置

2.2.1.1.水煤气生产厂房应位于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2.1.2.多台水煤气发生炉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多台水煤气发生炉之间的中心距离

2.2.1.

3.水煤气生产车间的操作控制室可贴邻本车间设置, 但应有防火墙隔开。控制室内必须设有调度电话, 与使用煤气的车间保持联系, 合理分配煤气使用量, 以保证管道系统压力稳定。

2 .2.1.4.水煤气生产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分析站, 除进行生产控制指标分析外, 还应定时作安全指标分析测定。

2.2.1.5.间歇式水煤气炉的排放烟囱应单独设立, 不宜和其它煤气设备共用烟道。

2.2.1.6.水煤气厂房区域内, 应避免设经常有人工作的地沟。如必须设置,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防止煤气积存。

2.2.1.7.水煤气的生产、冷却及净化区域内, 不准配置与本工序无关的易引起火灾的设施及建筑物。

2.2.2.厂房建筑的安全要求

2.2.2.1.水煤气生产厂房宜单排布置,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 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半水煤气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如同一装

置生产水煤气和半水煤气时, 应按水煤气要求处理)。防火间距应符合《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2.2.2.2.水煤气生产厂房一般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地面应平整并易于清扫。每层厂房应设有安全疏散门和楼梯。水

煤气生产厂房的区域内应设有消防车道。

2.2.2.

3.水煤气生产厂房的电气设备按Q-2级防爆要求设计。

2.2.

3.设备结构(水煤气、半水煤气)(略)

2.3.高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

2.3.1.区域布置

2.3.1.1.新建高炉应布置在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且厂区边

缘距居民区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m。

2.3.1.2.新建高炉的除尘器应位于高炉铁口、渣口10m以外地方。旧有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应在改建时予以解决。

2.3.1.3.新建高炉煤气区附近应避免设置常有人工作的地沟, 如必须设置, 应使沟内空气流通, 防止积存煤气。

2.3.1.4.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宜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离高炉100m以外的地点。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可不受此限。

2.3.1.5.厂区内的操作室、仪器室应设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不应设在经常可能泄漏煤气的设备附近。不符合此规定的, 必须在近期

大、中修时搬迁。

2.3.1.6.新建的高炉煤气净化设备必须布置在宽敞的地区, 保证设备间有

良好的通风。各单独设备(洗涤塔、除尘器等)间的净距不少于2m, 设备与

建筑物间的净距不少于3m。

2.3.1.7.煤气区域内不应布置其它厂房。

2.3.2.设备结构(略)

2.4.焦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

2.4.1.区域布置

2.4.1.1.新建焦炉应布置在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其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相距须在1000m以上, 中间应隔有防护林带。

2.4.1.2.在钢铁联合企业中, 焦炉宜靠近炼铁并与高炉组轴线平行布置。焦炉组纵轴应与当地最大频率风向夹角最小。

2.4.1.

3.新建焦化厂的行政福利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4.2.煤气冷却及净化区域布置。

2.4.2.1.新建焦炉煤气冷却, 净化区应布置在焦炉的机侧或一端, 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线距焦炉炉体边线应不小于40m。中、小型焦炉可适当减小, 但不得小于30m。

2.4.2.2.煤气冷却及净化区域应遵守本规程2.1, 1.4--2.1.1, 7的规定。

2.4.2.

3.新建煤气冷却、净化区内煤气系统的各种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气初冷器(塔)应正对抽气机室, 按单行横向排列, 初冷器出口煤气集合管中心线与抽气机室的行列线距离应不小于10m;

b.煤气冷却, 净化系统的各种塔器与厂区专用铁路中心线的距离应不小于20m, 与厂区主要道路的最近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2.4.

3.设备结构(略)。

2.5.直立连续式炭化炉煤气的生产与净化.

2.5.1.炭化炉区域布置

2.5.1.1.新建炭化炉厂应布置在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其厂区边缘与居民区.边缘相距须在1000m以上, 煤气产量小于50000m3/h者, 不小于500m。

2.5.1.2.炭化炉的厂房纵轴线与全年最大频率风向宜成直角(或接近直角)。

2.5.1.

3.炭化炉的厂房四周应设消防车道。厂房与抽气、回收、净化等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0m。

2.5.2.煤气冷却及净化区域应遵守本规程2.1.1.4~2.1.1.7的规定。

2.5.

3.厂房建筑的安全要求。

2.5.

3.1.炭化炉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 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5.

3.2.几座炭化炉厂房相连布置时, 厂房与厂房可相邻布置, 但建筑设计时, 应考虑沉降差异, 其间经过的各种管道、电缆通廊等应设沉降差异补偿装置。

2.5.

3.3.采用发生炉热煤气供热时, 发生炉厂房与炭化炉厂房可相邻布置。

2.5.4.设备结构(略)。

2.6.转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

2.6.1.区域布置。

2.6.1.1.转炉煤气回收净化系统的设备、机房、煤气柜以及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其它构件, 应布置在主厂房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6.1.2.各单体设备之间以及它们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m。

2.6.1.

3.煤气抽气机室和加压站厂房应符合本规程5.1的有关规定。抽气机

室可设在主厂房内, 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主厂房建筑隔断;

b.废气应排至主厂房外。

2.6.2.设备结构(略)

3.煤气管道(含天然气管道)

3.1.煤气管道的结构与施工

3.1.1.煤气管道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遵守本规程和《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1.2.煤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 其它部位应尽量采用焊接。

3.1.3.煤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不小于300mm, 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

3.1.

4.煤气管道应采取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3.2.煤气管道的敷设。

3.2.1.架空煤气管道的敷设。

3.2.1.1.工业企业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 若架空有困难, 可埋地敷设, 但应遵守本规程3.2.2.的规定。严禁发生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管道埋地敷设。

3.2.1.2.煤气管道架空敷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a.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柱或栈桥上;

b.不应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场和仓库区内敷设;

c.不应穿过不使用煤气的建筑物、办公室、进风道、配电室、变电所、碎煤室以及通风不良的地点等。如需要穿过不使用煤气的生活间, 必须设有套管;

d.架空管道靠近高温热源敷设以及管道下面经常有装载炽热物体的车辆停留时, 应采取隔热措施;

e.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管道冻塞时, 应采取防冻措施;

f.在已敷设的煤气管道下面, 不得修建与煤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g.在索道下经过的煤气管道, 其上方应设防护网;

h.厂区架空煤气管道与架空电力线路交叉时, 煤气管道如敷设在电力线路下面, 应在煤气管道上设置防护网及阻止通行的横向栏杆, 交叉处的煤气管道必须可靠接地;

i.架空煤气管道的倾斜度一般为2‰~5‰。

3.2.1.3.架空煤气管道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时, 应遵守下列规定:

a.煤气管道与水管、热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气体管在同一支柱或栈桥上敷设时, 其上下敷设的垂直净距不宜小于250mm;

b.煤气管道与在同一支架上平行敷设的其它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 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煤气管道与其它管道的最小水平净距

c.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敷设时, 煤气管道应架设在上方, 对于容易漏气、漏油、漏腐蚀性液体的部位如法兰、阀门等, 应在煤气管道上采取保护措施;

d.与氧气和乙炔气管道共架敷设时, 应遵守现行氧气站和乙炔站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

e.油管和氧气管宜分别敷设在煤气管道的两侧;

f.与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它管道的操作装置, 应避开煤气管道法兰、闸阀、翻板等易泄漏煤气的部位;

g.在现有煤气管道和支架上增设管道时, 必须经过设计计算, 并取得煤气设备主管单位的同意;

h.煤气管道和支架上不应敷设动力电缆、电线, 但供煤气管道使用的电缆除外;

i.其它管道的托架、吊架可焊在煤气管道的加固圈上或护板上, 并应采取措施, 消除管道不同热膨胀的相互影响, 但不得直接焊在管壁上;

j.其它管道架设在管径大于或等于1200mm的煤气管道上时, 管道上面应预留600mm的通行道。

3.2.1.

4.一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它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应遵守表4的规定。

3.2.1.5.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应遵守表5的规定。

表4:架空煤气管道与建筑物、铁路、道路和其它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 1.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水平距离, 应考虑导线的最大风偏。

2.安装在煤气管道上的栏杆、走台、操作平台等任何凸出结构, 均作为煤气管道的一部分。

3.架空煤气管道与地下管、沟的水平净距, 系指煤气管道支柱基础与地下管道或地沟的外壁之间的距离。表5架空煤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

注: 1.表中序号l不包括行驶电气机车的铁路。

2.架空电力线路与煤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 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

3.2.1.6.煤气管道敷设高度除遵守表5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大型企业煤气输送主管管底距地面净距不宜低于6m, 煤气分配主管不宜低于4.5m, 山区和小型企业能够适当降低。

b.新建、改建的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一般架设高度: 管底至地面净距不低于8 m(如该管道的隔断装置操作时不外泄煤气, 可低至

6m), 小型高炉脏煤气、半净煤气、净煤气总管可低至6m;

c.新建焦炉冷却及净化区室外煤气管道的管底至地面净距不小于4.5m, 与净化设备连接的局部管段可低于4.5m;

d.水煤气管道在车间外部, 管底距地面净空一般不低于4.5m, 在车间内部或多层厂房的楼板下敷设时能够适当降低, 但要有通风措施, 不应形成死角。

3.2.1.7.煤气分配主管可架设在厂房墙壁外侧或房顶, 但应遵守下列规定:

a.沿建筑物的外墙或房顶敷设时, 该建筑物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

b.安设于厂房墙壁外侧上的煤气分配主管底面至地面的净距不宜小于4.5 m, 并便于检修。与墙壁间的净距: 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500mm的净距为500mm, 外径小于500/mm的净距等于管道外径, 但不小于100mm, 并尽量避免挡住窗户。管道的附件应安在两个窗口之间。穿过墙壁引入厂房内的煤气支管, 墙壁应有环形孔, 不准紧靠墙壁;

c.在厂房顶上装设分配主管时, 分配主管底面至房顶面的净距一般不小于800mm; 外径500mm以下的管道, 当用填料式或波形补偿器时, 管底至房顶的净距可缩短至500mm。另外, 管道距天窗不宜小于2m, 并不得妨碍厂房内的空气流通与采光。

3.2.1.8.厂房内的煤气管道应架空敷设。在地下室不应敷设煤气分配主管。如生产上必须敷设时, 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2.1.9.厂房内的煤气管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 可敷设在地沟内, 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沟内除敷设供同一炉的空气管道外, 禁止敷设其它管道及电缆;

b.地沟盖板宜采用坚固的炉箅式盖板;

c.沟内的煤气管道应尽可能避免装置附件、法兰盘等;

d.沟的宽度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进入地沟内工作前, 应先检查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e.沟内横穿其它管道时, 应把横穿的管道放入密闭套管中, 套管伸出沟两壁的长度不割、于200mm;

f.应防止沟内积水。

3.2.1.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热发生炉煤气管除外), 必须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

3.2.1.11.车间冷煤气管的进口设有隔断装置、流量传感元件、压力表接头、取样嘴和放散管等装置时, 其操作位置应设在车间外附近的平台上。

3.2.1.12.热煤气管道应设有保温层, 热煤气站至最远用户之间热煤气管道的长度, 应根据煤气在管道内的温度降和压力降确定, 但不宜超过80m。

3.2.1.13.热煤气管道的敷设应防止由于热应力引起的焊缝破裂, 必要时, 管道设计应有自动补偿能力或增设管道补偿器。

3.2.1.1

4.不同压力的煤气管道连通时, 必须设可靠的调压装置。不同压力的放散管必须单独设置。

3.2.2.地下煤气管道的敷设

3.2.2.1.工业企业内的地下煤气管道的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以及地下管道的埋设和经过沟渠等的安全要求, 应遵守TJ 28-78《城市煤气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关于压力在8×106Pa(8.16 kgf/cm2)~12×06Pa(12.24 kgf/cm2)的天然气管道同该规范关于8×106Pa(8.16 kgf/cm2)煤气管道的规定相同。

3.2.2.2.管道应设有排水器, 排出的冷凝水应集中处理。

3.2.2.3.地下管道排水器、阀门及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有明显的标志。

3.2.2.

4.与铁路和道路交叉的煤气管道, 应敷设在套管中, 套管两端伸出部分, 距铁路边轨不少于3m, 距有轨电车边轨和距道路路肩不少于2m。

3.2.2.5.地下管道法兰应设在阀门井内。

3.3.煤气管道的防腐(略)

3.4.煤气管道的试验(略)

4.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略)

5.煤气加压站与混合站

5.1.煤气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建筑物的安全要求

5.1.1.煤气加压站、混合站与焦炉煤气抽气机室主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10中的规定, 站房的建筑设计均应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5.1.2.煤气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和施工, 应遵守GB J 58—8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表lO: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①发生炉煤气加压机房按有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厂房设计。

②当混合煤气发热值大于12552 kJ/m3(300 kcal/m3, 标准状态)爆炸下限小于10%时, 煤气混合站按甲类生产厂房设计。

5.1.3.煤气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TJ 19—75《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5.1.4.站房应建立在地面上, 禁止在厂房下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如为单层建筑物, 操作层的层高不应低于3.5m; 如为两层建筑物, 上层高度不得低于3.5m, 下层高度不得低于3m。

5.2.煤气加压站和混合站的一般规定

5.2.1.煤气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的管理室一般设在主厂房一侧的中部, 有条件的可将管理室合并在能源管理中心。为了隔绝主厂房机械运转的噪声, 管理室与主厂房间相通的门应设有能观察机械运转的隔音玻璃窗。

5.2.2.管理室应装设二次检测仪表及调节装置。一次仪表不得引入管理室内。

5.2.3.管理室应设有普通电话。大型加压站、混合站和抽气机室的管理室宜设有与煤气调度室和用户联系的直通电话。

5.2.4.站房内宜设有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并把信号传送到管理室内。

5.2.5.机械房、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房内的值班人员不应少于二人。室内禁止烟火, 如需动火检修, 必须有安全措施和动火许可证。

5.2.

6.煤气加压机、抽气机等可能漏煤气的地方, 每月至少用检漏仪或用涂肥皂水的方法检查一次, 机械房内的一次仪表导管应每周检查一次。

5.2.7.煤气加压机械应有两路电源供电, 如用户允许间断供应煤气, 可设

一路电源。焦炉煤气抽气机至少应有两台(一台备用), 均应有两路电源供电, 有条件时, 可增设一台用蒸汽带动的抽气机。

5.2.8.水煤气加压机房应单独设立, 加压机房内的操作岗位应设生产控制仪表、必要的安全信号和安全联锁装置。

5.2.9.站房内主机之间以及主机与墙壁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2m; 如用作一般通道应不小于1.5 m; 如用作主要通道不应小于2m。房内应留有放置拆卸机件的地点, 不得放置和加压机械无关的设备。

5.2.10.站房内须设有消防设备。

5.2.11.两条引人混合的煤气管道的净距不小于800mm, 敷设坡度不应小于5%。引入混合站的两条混合管道, 在引入的起始端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5.2.12.混合站在运行中应防止煤气互串, 混合煤气压力在运行中应保持正压。

5.2.13.煤气加压机、抽气机的排水器应按机组各自配置。

5.2.14.每台煤气加压机、抽气机前后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5.2.15.发生炉煤气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继电器或空气鼓风机的电动机进行联锁, 其联锁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5.1.空气总管的空气压力升到预定值, 煤气加压机才能启动, 空气压

力降到预定值时, 煤气加压机应自动停机。

5.2.15.2.空气鼓风机启动后, 煤气加压机才能启动; 空气鼓风机停止时, 煤气加压机应自动停机。

5.2.1

6.水煤气加压机前一般设有煤气柜, 如没有煤气柜, 则加压机的电动机必须与加压机前的煤气总管压力联锁, 当煤气总管的压力降到正常指标

以下, 应发出低压信号, 当压力继续下降到最低值时, 煤气加压机应自动停

机。

5.2.17.鼓风机的主电机采用强制通风时, 如通风机风压过低, 应有声光报警信号。鼓风机主电机采用电动启动油泵时, 应与油泵电动机联锁。主电机与机组润滑油压力, 鼓风机转子轴向位移亦应联锁。

5.3.天然气调压站

5.3.1.天然气调压站可设在露天或单独厂房内, 露天调压站应有实体围墙, 围墙与管道间距离应不小于2m。

5.3.2.调压站厂房和一次仪表室均属于甲类有爆炸危险厂房, 应遵守本规程5.2的有关规定。

5.3.3.调压站操作室应设压力计、流量计、高低压警报器和电话。操作室应与调压站隔开, 并设有两个向外开的门。

5.3.4.调压系统应有安全阀, 并应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6.煤气柜

6.1.湿式煤气柜。

6.1.1.区域布置。

6.1.1.1.新建湿式柜不得建设在居民稠密区, 必须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 并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煤气柜周围应设有围墙, 消防车道和消防设施。

6.1.1.2.湿式柜的防火要求以及与建筑物, 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行)的规定。

6.1.2.设备结构(略)

6.1.3.湿式柜的检验(略)

天然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的生产供汽需要。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锅炉操作及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动力车间、司炉工。 四正文: 1 点火操作 1.1 点火前应检查烟道及锅炉各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是否正常,确认合格后方可准备点火; 1.2 检查锅炉水位计、水阀门必须处于打开位置; 1.3 检查软水罐水位,然后开启水泵上水,上水时注意水位变化情况,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1.4 点火时燃烧器应先启动鼓风机吹扫,排除烟道中可能残存的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将进入点火前自检程序,如点火程序异常应停机处理。 1.5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应处于正常位置,并无损,手动/自动、上水、燃烧器旋钮,应放在自动位置,大火/小火位置应处于小火位置上。 1.6 先打开总电源开关,再开启燃气阀门;打开控制盘总开关,使其处自动操作状态,预备点火,延时后将自动点火。 1.7 点火时先小火运行然后转大火,使锅炉各部位受热均匀。冷炉启动时,须先小火升压至0.3 MPa,然后转大火运行。点火至投入运行应保持两小时左右。 1.8 锅炉运行后应检查天然气流量是否正常,一般小火时为≤70m3/h,大火时140~160 m3/h。 2 升压操作 2.1 升压时应平稳操作,先水火后大火,同时注意排污减压,以免锅筒及炉体受损。 2.2 当气压上升到0.2~0.3MPa 时,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拧紧螺丝时应侧身进行,所用扳手长度不得超过20倍螺丝直径。同时检查给水设备,注意各阀门有无泄露现象。 2.3 当气压上升到工作压力后,再冲洗一次水位表。 3 运行操作 3.1 供汽前应通知用汽部门作好准备,开启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进行排水、暖管,然后将主汽阀缓缓开启至最大,再回转半圈防止阀芯咬死; 3.2 运行中要经常监视水位变化情况,保持水位计显示准确、清晰。每班至少冲洗水位计两次,水 1

最新整理工业煤气安全小知识

工业煤气安全小知识 在工业上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小编在此整理了工业煤气安全小知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工业煤气安全小知识1 一、煤气的特性及种类 (一)煤气的特性是: 1、煤气有毒。煤气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氢、甲烷 等可燃气体,其中一氧化碳有毒。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为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产物,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 2、煤气易燃易爆。煤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 4.5-34.5%时遇明火或微小的火星,就会产生爆炸性燃烧. 3、煤气的比重较轻。一氧化碳标准状况下气体密度为l.25g/L,和空气密度(1.29g/L)相差很小,这也是容易发生煤气中毒的因素之一。 (二)煤气的种类: 工业通常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水煤气 工业煤气安全小知识2二、煤气安全的预防与对策

(一)人身安全的预防与对策。制订煤气设备的维修制度,及时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将作业区域分成甲、乙、丙类煤气危险区域。(1)甲级区域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3毫克/升以上地区,以下为甲级区域:①高炉炉顶,风口周围。②热风炉,布袋除尘。③烧结点火器周围。④喷煤煤气管道尾段。 ⑤炼钢车间烤包器及煤气管网阀门周边。在甲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口罩,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2)乙级区域指空气中C0浓度在0.03-0.25毫克/升的区域为乙级区域:①煤气管网上所有放散阀和阀门周围。②炉前铁口处。③煤气管网下所有溢水器。在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应准备好氧气呼吸器或有人监护。(3)丙级区域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03毫克/升以下的区域为丙级区域:○1炉前操作室及炉前。○2重力除尘和布袋除尘放灰处以及周边。○3烧结看火操作地方及操作平台上侧。○4炼钢车间煤气管网上的阀门周边等。在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虽然可不用氧气呼吸器但也要加强检测。另外,在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地方安装一氧化碳气体报警器,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超标时,可以声光报警,提醒人们及早

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操作人员安全使用规定在企业内,煤气的危险作业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煤气,需佩戴呼吸器在煤气外泄环境中作业,如抽堵盲板、关开眼镜阀、插板阀、带煤气设施上堵漏、煤气接管等作业;二是操作人员不直接接触煤气,但有发生煤气三大事故的可能性的作业,如煤气管道及设施停送煤气、在运行的煤气设备区域动火作业和停运的煤气设备上检修、进人等作业。以上两大方面均都属于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许可证”,经HSE办公室审批;重大危险作业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时提前做好煤气作业的准备工作,落实完善可靠的作业安全措施。制定的操作步骤,人员组织、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服从统一指挥。对重大煤气危险作业必须要制定相关事故预案。 一、煤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煤气工程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2)煤气工程设计,应由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审查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煤气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煤气工程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50235的规定。 (4)施工应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工程的隐藏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应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后,才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为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天然气烧嘴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7940 天然气烧嘴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天然气烧嘴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a.拆卸天然气、空气管及其它压力管道时,一定要先关闭相对应管道上的阀门并确认已卸压。 b.在拆卸烧嘴枪时,必须先关闭天然气、空气手动阀后再用氮气吹扫后方可进行拆卸。 c.及时检查天然气管道,各连接部是否有天然气泄漏,一旦发现有天然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处上游的阀门,及时汇报并联系处理。 d.检查、清理烧嘴时必须通知中控室提高闪速炉负压,确保人员被高温烟气灼伤。 e.烧嘴点火时调节阀要置手动,开度要小,初始天然气量为100Nm3/h。

煤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煤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熟悉煤气特性及煤气中毒救护知识,及每个阀门的特性作用。 2.煤气主管道要设有明显标志(标明何时开始使用),不准在上面拉绳挂物,不准在其周围堆物挖坑。 3.每季度定期对管道、阀门、煤气表、灶具等设施进行检查,定期防腐防漏,消除事故隐患。 4.使用煤气时先点火后开气,必须有人照看,注意观察燃烧情况。 5.燃气管道采用三阀控制: (1)灶具阀(2)灶前阀(3)表前阀。 6.用毕后,先关灶前阀,待火焰熄灭后,再关闭灶具阀,最后关闭表前阀。 7?灶具贴墙放置时,须离墙1m;胶管严禁封闭,便于检查,煤气罐和灶具要保持1m 以上距离。 8.灶具周围严禁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检查漏气禁止用鼻子嗅或明火试,应采用报警器、肥皂水的方法。 9.煤气管道、设备,严禁用铁锤或其它金属敲击。 10 煤气炉灶使用完后,要随时关闭炉灶开关,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1.煤气泄漏时,用湿毛巾堵住口鼻,关闭所有阀门,熄灭一切火种,开窗通风。煤气钢瓶的使用的相关规定 1.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 号)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规定,除YSP-5(ffi(50KG煤气钢瓶为每 3 年检验一次外,其余型号煤气钢瓶前 3 次检验周期为4年,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规定按GB5842-2006标准制造的煤气钢瓶设计 使用年限为8 年,该设计使用年限并非为钢瓶报废年限,钢瓶报废年限由检验评

定确定。 2.当钢瓶受到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3.未经检验的气瓶不允许使用,且气瓶安全标识清晰齐全。 4.气瓶供应商应提供充装单位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5.气瓶使用单位必须要求气瓶供应商提供合格气瓶(气瓶注册登记,在检验期和有效期内)。 6.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气瓶进出记录台帐和使用煤气钢瓶情况登记表。煤气管道使用的相关规定 1?连接燃气器具和燃气管道的燃气用专用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年,否则胶管变硬龟裂后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2.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 3.橡胶软管不得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 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 4.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 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5 .检验胶管老化程度,可将皮管一端的一小部分尽量弯曲,如果表面就有裂痕的话,必须尽快更换。附件 1 煤气钢瓶进出记录台帐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气瓶供应 商供应商是否提供充 装xx(复印件)充装XX 是否有效提供气瓶

职工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通用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通用版)

职工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通用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燃气间内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存放燃气的房间,严禁火种,严防明火入内。 3、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综合部。 4、送气时要做好交接,检查钢瓶的检验期限及检验合格证。 5、每餐使用完燃气之后,由当天值班员负责关好阀门并检查气体有无泄漏,确保无泄漏方能离开。 6、燃气点燃之前,应检查液化气开关,灶内是否有液化气味道,以防外漏。点火时人要站在炉门侧面。 7、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先将门窗打开,关闭任何电器开关,不查明原因,不得点燃。 8、怀疑燃气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明火进行检查测试,应用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 9、燃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立即切断气源,关闭电闸。及

时疏散人群,确保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工业天然气使用安全常识

(工业)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一、概念 天然气是指地层有机物在一定条件下,经过漫长的压力、温度、催化剂的作用而转化生成的一种以碳氢化合物为主的可燃性气体,主要成分是甲烷,它是自气田或油田开采出来,经过净化和处理后送入城市用户的一种优质燃气,和氧气(或空气)混合后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天然气(甲烷)的密度在0℃,101.352Kpa时为0.7174Kg/Nm3,相对密度(设空气的密度为1)为0.5548,天然气约比空气轻一半。它在低温高压条件下,能够由气体变成液体,体积缩小为原来的1/600,具有易燃、易爆、无毒等特点。 二、组分: 主要为CH4,另外还有少量的乙烷、H2、CO2、H2S等。 三、分类: 天然气根据矿藏特点及气体组成分为四类,分别为:1)石油伴生气:伴随石油一起开采出来的天然气称为油田伴生气2)纯气田气:从天然气井中开采出来的气田气,也称为纯天然气3)凝析气田天然气:从含石油轻质馏分的凝析油中分离出来的凝析气田气(4)矿井气:从井下煤层抽出的煤矿矿井气四、特点 1.无色。无硫化氢时为无色无臭的气味,比空气轻。2.清洁。无灰渣、使用方便、成本低廉。 3.热值高。约为人工燃气的2倍以上,是一种优质、高效的可燃气体(气田气热值为34.69 MJ/NM3)。 4.易燃易爆。天然气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时可以发生燃烧或爆炸,遇到静电火花也会引爆,在常温常压下,天然气的爆炸限为5%--15%。5.毒性。

天然气中可能含有少量的硫化氢,并且经过了加臭处理,人吸入太多可能造成中毒事故。 五、使用 天然气以管输为主,使用方便,使用前只需要在燃气公司进行开户,给IC卡中充足一定数量的天然气,然后输入到IC卡计量器中,这时打开管路中的阀门,天然气就输送到了燃气炉或灶的阀门前,使用时只需要点燃燃气炉或灶就可以了。 六、注意事项 1.为防止中毒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1)有燃气管道经过或安装有燃气用具、设施的房间禁止住人或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其他燃料的火源。 2)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用气操作间保持通畅的通风和排烟条件。 3)严禁使用未经燃气管理部门认定和已属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 4)在使用燃气时,应在各用气操作间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以保证燃气泄漏时及时发现。 5)发现燃气泄漏,切忌不可动用任何电气设备,包括鼓风机,也不可以在现场拨打手机,更不能用明火进行检漏。 6)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安全性。未经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整改、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需要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露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露情况,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露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段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告调度室。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露用CO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煤气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佩带煤气区域出入证。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在二天前由工段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安全、及煤气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执行。 16.加热炉系统煤气危险区划分: 一类危险区: (1)带煤气拆装盲板、更换流量孔板; (2)带煤气处理大小开闭器和处理煤气设备。 (3)煤气管道排水口,烟道内部及煤气爆发试验。 二类危险区: (1)渣道的检修及送煤气操作;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天然气配气操作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天然气的特性及其操作要求,并经操作训练与考试合格,不准独立进行操作。 2.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外单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进入配气站。值班人员应随时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3.非值班人员不得任意动用设备、仪表。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在站内进行动火工程,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施工。 5.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每班检查完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当天然气的压力过高或不稳定时,应设置调压装置,下面以TZY—自动式调节器为例,说明调节操作。 (1)调节器的启动: 1)调节器上的针形阀应开启在全开状态; 2)打开旁路调节,在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先缓缓开启下游截断阀门,同时调节止回阀手轮,使调节弹簧与阀后压力基本平衡; 3)缓缓开启上游截断阀门,同肘缓慢关闭旁道截断阀门,随即关小止回阀后的针

形阀,直至浮动阀开始启动; 4)调节止回阀手轮及小针形阀,使其达到所要求的给定压力,直到调节器稳定工作; 5)针形阀操作原则,是当调节止回阀手轮,阀后压力迟钝不灵时,可关小针形阀; 6)调节器启动时,应细心操作,均匀缓慢,不可匆忙。 (2)调节器停止工作: 缓慢关闭上游截断阀门,同时缓慢开启旁通阀门,使旁路投入生产,然后缓慢关闭下游截断阀门。 7.CW一430型双波纹管差压计的操作要求 开表前控制阀两手轱处于停表状态(反时针拧紧手轮),孔板引压管上高低阀及仪表底部三个放空阀应全部关闭。 (1)开表: 1)打开平衡阀;

工业煤气安全常识

工业煤气安全常识 前言 煤气是一种优质的气体燃料,它具有清洁卫生、方便快捷、节约能源等优点,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煤气又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因此,普及煤气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 一、煤气的特性及种类 (一)煤气的特性是: 1、煤气有毒。煤气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氢、甲烷等可燃气体,其中一氧化碳有毒。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气体,为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产物,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 2、煤气易燃易爆。煤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4.5-34.5%时遇明火或微小的火星,就会产生爆炸性燃烧. 3、煤气的比重较轻。一氧化碳标准状况下气体密度为 l.25g/L,和空气密度(1.29 g/L)相差很小,这也是容易发生煤气中毒的因素之一。 (二)煤气的种类:

工业通常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水煤气 二、煤气安全的预防与对策 (一)人身安全的预防与对策。制订煤气设备的维修制度,及时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将作业区域分成甲、乙、丙类煤气危险区域。(1)甲级区域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3毫克/升以上地区,以下为甲级区域:①高炉炉顶,风口周围。②热风炉,布袋除尘。③烧结点火器周围。 ④喷煤煤气管道尾段。⑤炼钢车间烤包器及煤气管网阀门周边。在甲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口罩,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2)乙级区域指空气中C0 浓度在0.03-0.25毫克/升的区域为乙级区域:①煤气管网上所有放散阀和阀门周围。②炉前铁口处。③煤气管网下所有溢水器。在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应准备好氧气呼吸器或有人监护。(3)丙级区域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03毫克/升以下的区域为丙级区域:○1炉前操作室及炉前。○2重力除尘和布袋除尘放灰处以及周边。○3烧结看火操作地方及操作平台上侧。○4炼钢车间煤气管网上的阀门周边等。在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虽然可不用氧气呼吸器但也要加强检测。另外,在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地方安装一氧化碳气体报警器,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超标时,可以声光报警,提醒人们及早采取避险措施。(二)设备安全的预防与对策。任何爆炸归根到底都是因为操作不当或设备安装纰漏导致的。所以,为了顺利生产减少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9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煤气生产、回收、输配、使用和防护设施的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的安全问题,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全体职工,引进外来施工单位所属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引用文件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三条煤气系统安全重在“四防”即防火、防

泄漏、防中毒、防爆炸。 第二章煤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教育并带领全体员工学好用好公司制定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和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各自的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煤气生产使用技术规程、安全规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规程等,并根据科学技术改进,适时作出修订,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煤气设备、设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并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第七条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

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第八条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第九条煤气设施的焊接作业必须由经特种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IC卡)的焊工担任。 第十条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各种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水封、冷凝排水器、管道支架等应编号,标志号码应在明显的地方,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煤气管理室应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第三章建立相关制度

煤气一般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气一般安全操作规程(通用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煤气一般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一、加热炉区安全通则: 1.在辊道上、钢坯上面不准站立、行走或工作。 2.煤气区域禁止吸烟,在进行煤气导入和放散时,该区域严禁动火及吊车作业。 3.进入煤气区域必须2人以上,应佩带CO报警器,进入煤气泄漏区域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 4.严禁在加热炉区域内用汽油清洗烧嘴或其他用途作业。 5.过辊道时必须走安全跨桥,严禁跨越辊道。 6.加热炉内检修照明电压必须低于36V,检修结束必须确认炉内无人后才能封堵炉门。 7.无关人员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乱动阀门开关和按钮。 8.进入炉区行走必须注意头上和脚下障碍。

二、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漏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漏情况,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工业煤气安全常识

工业煤气安全常识 前言 煤气就是一种优质得气体燃料,它具有清洁卫生、方便快捷、节约能源等优点,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煤气又就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得气体,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缺乏必要得安全常识,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因此,普及煤气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就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得工作。 一、煤气得特性及种类 (一)煤气得特性就是: 1、煤气有毒。煤气得主要成分就是一氧化碳、氢、甲烷等可燃气体,其中一氧化碳有毒。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得气体,为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产物,比空气轻,易于燃烧,燃烧时 为蓝色火焰,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如果达到0、04%—0、06%时,就可使人中毒。 2、煤气易燃易爆。煤气在空气中得浓度达到4、5-34、5%时遇明火或微小得火星,就会产生爆炸性燃烧、 3、煤气得比重较轻。一氧化碳标准状况下气体密度为l、25g/L,与空气密度(1、29 g/L)相差很小,这也就是容易发生煤气中毒得因素之一。 (二)煤气得种类:

工业通常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与水煤气 二、煤气安全得预防与对策 (一)人身安全得预防与对策。制订煤气设备得维修制度,及时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根据一氧化碳得含量,将作业区域分成甲、乙、丙类煤气危险区域。(1)甲级区域就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3毫克/升以上地区,以下为甲级区域:①高炉炉顶,风口周围。②热风炉,布袋除尘。③烧结点火器周围。④喷煤煤气管道尾段。⑤炼钢车间烤包器及煤气管网阀门周边。在甲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戴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口罩,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2)乙级区域指空气中C0浓度在0、03-0、25毫克/升得区域为乙级区域:①煤气管网上所有放散阀与阀门周围。②炉前铁口处。③煤气管网下所有溢水器。在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应准备好氧气呼吸器或有人监护。(3)丙级区域就是指空气中C0浓度在0、03毫克/升以下得区域为丙级区域: ○1炉前操作室及炉前。○2重力除尘与布袋除尘放灰处以及周边。○3烧结瞧火操作地方及操作平台上侧。○4炼钢车间煤气管网上得阀门周边等。在丙类煤气危险区域作业,虽然可不用氧气呼吸器但也要加强检测。另外,在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得地方安装一氧化碳气体报警器,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超标时,可以声光报警,提醒人们及早采取避险措施。 (二)设备安全得预防与对策。任何爆炸归根到底都就是因为操作不当或设备安装纰漏导致得。所以,为了顺利生产减少

煤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两段煤气发生站操作手册 课 程 讲 王胜利:编制 2006-11-27 煤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煤气站安全技术规程 1、煤气的成品或半成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性,又在高温下生产,因此做好安全工作,杜绝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规程。造成不良后果,以致重大事故者均要追究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2、煤气站必须具有数套氧气呼吸器,进入煤气危险区工作人员佩带,在煤气危险区工作和处理事故时均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进行。 3、煤气站内严禁抽烟、生火取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经检查确认各设备、各处水封水位、安全装置,电气设施、仪表指示装置,电控制阀门,消防通讯、通风等设备完整好用,各阀门处于正确状态,水、电、汽、原料供应正常方可投入生产。 5、煤气站正常生产时,所有煤气站设备及管网内部都要保持正压,严禁在负压状态下运行,在任何情况下,煤气压力不得降到200pa 。 5、煤气站在任何操作地方CO 浓度小于0.03mg/L 。 7、汽封应保持严密完好,蒸汽适量,无蒸汽或汽压不足时,禁止探火。 8、煤气发生炉夹套、汽包、除尘夹套必须用软化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用工业水。 9、煤气所供应的煤气,其含氧量严禁超过0.5 %,送气前必须对煤气设备及管网吹扫,介质可用蒸汽吹扫完毕,经化验合格的煤气方可送入点火。10、出现停电时,各岗位人员按停电处理规程,进行紧急处理,保持设备及管网正压,严防煤气倒流。空气进入煤气系统而引起爆炸,必须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立即通知用户停止用气,并向厂部报告。 11、全站停水,各岗位注意水位、水封,当水封、水位保持不了正常生产时,应降低生产负荷,并向领导报告和立即通知书用户,不能保持生产时,则按停炉步骤,进行停炉,并向厂部报告。 12、出现外来蒸汽停汽和气压不足及自身的气化剂的饱和达不到要求时,应停炉保护,立即与用户联系并报告。 13、严禁任何人在煤气站取暖、休息,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14、严禁在煤气管道上动火焊接,绝对禁止气焊,如需动火维修,必须严格根据动火规程操作。

(完整版)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天然气安全操作规程 1、各厂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天然气公司的安全专项培训;并负责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检查。 2、天然气管路颜色为黄色,禁止高温物品、焊接接地线靠在天然气气体管道上,以免发生危险。 3、天然气体中添有加臭剂,一旦发生泄漏,漏气点周围将有浓郁的臭味,请及时查找和消除天然气的安全隐患。 4、禁止用天然气气体吹扫焊缝等,杜绝能源浪费。 5、天然气在正常供气使用的情况下,禁止随便操作分配箱设备,避免天然气管道压力失衡影响正常生产。 6、使用中,安全使用负责人应配合天然气公司做好安检、维修工作;若发现天然气设施损坏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当班生产值班主任应立即拨打天然气公司抢险维修电话报警以便及时处理。报警电话:8607999 7、设备在使用之前必须熟读燃气公司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8、禁止在使用天燃气的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品或使用第二火源; 9、随时保持厂房内空气畅通; 10、严禁在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或把燃气管道当接地引线; 11、严禁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或在燃气管道附近倾倒腐蚀性物质; 12、为了安全用气,应指派专人定期对车间内所有天然气管道、阀门连接处进行天然气泄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安排处理。 13、如需扩大燃气使用范围或更换、迁移(拆除)燃烧器,应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14、保持电气设施、易燃物品与天然气阀门处的安全间距; 15、严禁擅自改动、包裹、损坏燃气设施。 16、天然气使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对天然气安全知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实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煤气安全知识复习题库(1)

煤气安全知识复习题库 一、填空题 (1)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副产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和焦炉煤气,是优质的气体燃料是宝贵的能原财富。 (2)煤气三大事故是指中毒、着火和爆炸。 (3)转炉煤气一氧化碳含量为 60%-70% 。 (4)高炉煤气一氧化碳含量为 23%-30% 。 (5)煤气区域内作业至少 2 人以上。 (6)煤气设施检修时工作人员前后两次进入设备内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 2小时以上。 (7)水封不能视为可靠切断装置单独使用,必须与蝶阀、闸阀等装置联合使用。 (8)在煤气区域内易燃易爆场合使用的电机、开关、照明都必须是采用防爆装置。 (9)在煤气放散过程中,放散上风侧 20 米,下风侧 40 米禁止有人,并设有警示线,防止误入。 (10)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安装蒸汽管或氮气管主要有三个作用:置换、清扫、保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气源连通,防止煤气倒流。 (11)煤气危险区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 (12)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 (13)进入中毒现场抢救时,救护人员首先应做好个人自身的防护,必须佩戴呼吸器。 (14)煤气设施因着火烧红时,不可立即用冷水降温处理。 (15)天然气是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可燃气体。 (16)当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嘴时,煤气支管上应装止回装置或自动隔断阀。 (17)水封的给水管上应设给水阀和止回阀。 (18)煤气管道宜涂灰色,厂区主要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标志,横跨道路煤气管道要标示标高,并设置防撞护栏。 (19)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 4m ,离地面不小于 10m 。 (20)放散管根部应焊加强筋,上部用挣绳固定。 (21)排水器之间的距离一般为 200~250 m,排水器水封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 500 mm。。 (22)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均应挂有提醒人们注意的警示标志。 (23)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目次 目次 (1) 前言 (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4) 4基本要求 (4) 5煤气生产、回收与净化 (6) 6煤气管道(含天然气管道) (17) 7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 (27) 8煤气加压站与混合站 (32) 9煤气柜 (34) 10 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37) 11煤气事故处理 (40) 12煤气调度室及煤气防护站 (4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6222—1986《I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6222--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二章 ——将各类煤气通用的条款均提出,纳入第4章基本要求中; ——提高了焦炉煤气电捕焦油器的含氧量,并规定配备检测装置; ——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 ——增加了有关转炉煤气生产中的安全要求(见第5章); ——对高压高炉减压阀组前的煤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见第6章); ——增加了水封高度,并增补了新型隔断装置——双板切断阀(见第7章)——增加了对新型煤气柜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 ——对煤气事故的处理明确分节,使条例更清晰(见第11章);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删除部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见第12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南亚天集团公司、北京科力恒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雪、万成略、李晓飞、魏萍、张文秀、皱明森、张兴良、胡云、韦裕国、吉卫星、朱刚。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改。

煤气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煤气设施的操作: 1、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备晕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 备停止生产时而又保压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来源,并 将部煤气吹净。 2、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部的煤气,应用蒸汽、烟气或氮气为置 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 线,煤气周围40m严禁烟火。 3、煤气设施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 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4、炉子点火时,炉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是先 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 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800度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 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5、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 清原因,排净炉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6、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开鼓风机但不送风,但点火 送煤气燃着后,在逐步加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 先关闭所有的烧嘴,然后听鼓风机。 7、直立炭化炉操作时必须防止炉煤料“悬料”。炉底要保持正 压。 8、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和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

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 入煤气,但检验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严禁在设备存 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 9、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 10、各类离心式或轴流式煤气风机均需采取有效的防喘振措施。 除应选用符合工艺要求,性能良好的风机外,还应定期对其 动、静叶片及防喘振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禁止 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到机操作及运行中处于或进入喘振 工况。 二、煤气设施的检修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部吹 扫干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 放散管等,保持设施部的自然通风。 12、进入煤气设备工种时,应取空气样作一氧化碳含量分析。 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时,可工作较长时间,一氧 化碳在50mg/m3时,进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一 氧化碳在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在 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工作人员 每次进入设备部工作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进入煤气设备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 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小时必须重新分析。 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

食堂燃气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618 食堂燃气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食堂燃气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为加强对食堂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食堂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食堂班长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食堂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4、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洁精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

关于工业煤气方面的知识共23页

关于工业煤气方面的知识 煤气安全知识问答 一、煤气知识.(100条) 1、现行的煤气安全规程、颁布时间、发行级别、标准号各是什么? 答:《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GB6222—2005。 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工业企业产区内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的生产、回收、树培、储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3、目前冶金企业生产和使用的煤气主要于有哪些? 答:有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 4、什么是高炉煤气? 答:高炉煤气是高炉炼铁生产的、副产煤气,主要成分位CO ,含CO 23﹪—30﹪,热值750—1200kcaL/m3,可单独供低热值煤气的用户使用或与焦炉煤气混合成混合煤气,供加热炉使用。 5、高炉煤气的性质? 答:高炉煤气是无色、无味有剧毒的可燃气体,含一氧化碳30%左右,极易造成人身中毒,如果与氧气或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遇明火或700℃左右的高温就会爆炸。 6、什么是转炉煤气? 答:转炉煤气是转炉吹氧炼钢时的副产煤气,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含CO 高达60%—80%,热值约2500kcal/m3。

7、转炉煤气的性质? 答:转炉煤气无色、无味、有剧毒的可燃气体,净化后的转炉煤气含有60%的一氧化碳,极易造成人身中毒,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到一定比例,遇明火或700℃左右的高温就会发生爆炸。 8、什么是焦炉煤气? 答:焦炉煤气是用煤干馏的方法产生的,在冶金系统是作为生产时的副产煤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和氢气,热值为4800kcal/m3.。主要用于城市煤气的气源或工厂动力燃料。 9、焦炉煤气的性质是什么? 答:焦炉煤气味无色、微有臭味的有毒气体,含油7%左右的一氧化碳,焦炉煤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到一定的比例,遇明火或550℃左右的高温就会爆炸。 10、煤气《三大危害》? 答:煤气具有易中毒、易着火、易爆炸三大危害。 11、一氧化碳的物理性质? 答: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刺激性的有毒气体,重度1.250公斤/米?0?6。 12、主产和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业有那些? 答:生产和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业有;冶金工业的炼铁、炼钢、炼焦;化学工业的合成氨、甲醇、甲酸及石墨电极制造等;采矿的爆破作业;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车间;印染厂的烧毛;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建设材料工业使用的窑炉、煤气发生炉和煤气炉。 13、煤气燃烧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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