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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_1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_1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_1

文件编号:RHD-QB-K9113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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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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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

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

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7.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2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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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 目的:为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此规程。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2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1登高作业人员要熟悉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4.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4.3作业前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4.4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检查稳定性。 4.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6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同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4.7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其他人不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4.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9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10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11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12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13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14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新编版)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处高空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高处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大全 高处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规范员工行为,实现设备操作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处高空作业。3引用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4安全技术要求4.1本岗位存在高处坠... 1 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设备操作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高处高空作业。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安全技术要求 4.1本岗位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物的危险。 4.1凡身体患病(如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精神病、深度近视、畏高症)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4.2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3高处高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作业点的脚手架、栏杆、平台、梯子是否良好。 4.4高处高空作业,上下行动要谨慎,不得沿绳或立杆及脚手架的栏杆攀上爬下。 4.5严禁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凡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防范措施,设安全隔离层,否则不准作业。 4.6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或丢落工具或物件。作业点以下的危险地面,要划出禁区,挂“禁止通行”警告牌。 4.7高处高空作业应佩戴工具袋,小型金属材料应装在专用袋内,不得上下投扔材料和工具,因工作需要时,应用绳系牢后吊运,但垂直下方不能站人。 4.8登高作业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并设防滑装置,坡度60~70°为宜。 4.9在高处高空作业,需要使用动力设备时,必须两人参加,其中一人看闸,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以防触电,如发生问题,立即切断电源。 4.10高处高空作业人员,要注意空中距高压线的距离必须在两米以上。 4.11任何人不准骑在或坐在脚手架栏杆上休息,也不得在栏杆处的板头上工作和依靠栏杆起吊重物。 4.12高处高空作业与地面保持联系,并有专人负责,听从指挥。 4.13高处高空作业下方2米内不准站人,有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安全风险评价表》 5.2《高空作业审批单》 大厅职责大堂职责大队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高空作业安全操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规程 1 目的规范员工行为,实现作业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场站内各种高空作业过程 3 风险辨识物体打击、高空坠落 4 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鞋带 5 操作流程5.1 作业前5.1.1 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风险分析并办理《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风险分析并办理《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风险分析并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经批准后方可作业。5.1.2 高空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对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严禁有职忌症从高空作业现场负责人必须对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严禁有职忌症从事高处作业。5.1.3 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具;5.1.4 高空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平台吊梯子板防护围栏和踢等,确保完好。5.2 作业中5.2.1 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各种要使用防掉绳固定放入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各种要使用防掉绳固定放入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各种要使用防掉绳固定放入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各种要使用防掉绳固定放入工具袋内;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5.2.2 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标志;专人监护不得离开岗位。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标志;专人监护不得离开岗位。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标志;专人监护不得离开岗位。9 6 / 1865.2.3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倚靠防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倚靠防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倚靠防护栏。5.2.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走专用通道,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攀登; 5.2.5 特殊高处作业必需配备通讯装置,保持联络畅。5.2.6 有六级以上大风,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高作业。5.2.7 严禁垂直方向上的立体交叉作业,如须分层进行中间应有隔离措施。5.3 作业后5.3.1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确认所有工具、物品都已安全撤离高处方可开。 5.3.2 解除现场安全警戒。6 应急措施 6.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根据害情况进行处置。6.2 发生高空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处发生高空坠落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止血固定措施并根据害情况处发生

高空作业规范要求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基准面距地面二米(含2米)以上,且有垂直坠落可能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 凡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2、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 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不 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4、所有需要使用安全带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正确安全穿戴安全带和如何实现100% 系挂的培训,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伤;梯子、跳板、 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绳100%的系挂到可靠的锚点上,不准将安全带绑在活动或 不牢固的地方,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防护栏或者警界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 通行”等警示语,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 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坠落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 9、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 以防附件伤人。 10、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松紧及 绞绳,串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禁止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然后再进行辅助工作。 11、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 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12、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 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作业时,应加强联系,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高处作业操作规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施工前,应由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逐级向施工队、班组、高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高处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人身防护用品齐备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高处作业人员才能开始作业,不可在作业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盲目作业。对高处作业所用的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在投入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不能使用,有缺陷者要及时进行修理,待完好后经复查合乎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2、严格执行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制度。经体检结果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眩晕等病,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均不可从事高处作业。 3、加强个人防护,凡从事高处作业衣着要符合规定要求。上衣应采用紧身工作服,即袖口、下摆、中腰有调节的纽扣和腰带;下衣裤角应裹紧,以防止在行走中刮碰、造成身体失去平衡发生附落事故。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切忌穿拖鞋、塑料底鞋、带钉子鞋、高跟鞋及皮鞋,以防滑倒和摔下。作业时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不系帽带和在戴安全帽的同时戴其它帽子。 4、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放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平台压垮而出现物体坠落伤害事故。要随时清扫干净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作业中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及废料要认真清理并及时送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以防落下伤人或砸坏其它物资。高处作业传递工具或材料时,不能抛掷,应用绳子系吊。要固定或撤除作业场所内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防止落下伤人。 5、要经常进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如发现有缺陷应立即进行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开始作业。要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健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毁损和擅自移位及拆除。 6、在高处作业中,可根据作业区域的气候情况和环境条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等安全措施。对于高出周围环境或建筑物的在避雷安全范围以外区域的建筑物施工时,应事先安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以防雷击事故。 7、随着高处作业工作量的增加,应按类别,定期或不定期地逐项检查其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攀登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098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Model of safety regulations for aerial work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

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考试题库单选50道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 1、高处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 C ),并应配备相应防护用品, A、安全教育 B、安全培训 C、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D、安全交底 2、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75°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B )mm. A、200 B、300 C、400 D、500 3、当遇有(C)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当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维修合格后再使用。 A、4级以上 B、5级以上 C、6级以上 D、7级以上 / 4、坠落高度基准面(B )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A、1m及以上 B、2m及以上 C、3m及以上 D、4m及以上 5、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C ),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挡脚板。 A、1.0m B、1.2m C、1.5m D、1.8m 6、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B )且不大于2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A、5m B、10m C、15m D、20m 7、边长不大于500mm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B )kN/㎡的荷载。 A、1.0 B、1.1 C、1.2 D、1.3 ! 8、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C )m,下杆应在上杆和

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 A、1.0 B、1.1 C、1.2 D、1.3 9、落地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C )㎡,高度不应超过()m,高宽比不应大于2.5:1 A、8、10 B、9、12 C、10、15 D、11、16 10、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 D )m,高宽比不应大于() A、5,1:1 B、15,2:1 C、15,2:1 D、5,3:1 承载力需经设计验收。m,)D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1.A、2 B、3 C、4 D、5 ! 12、采用斜拉方式的悬挑式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边各设置前后(B)斜拉钢丝绳,每一道均应作单独受力计算和设置。 A.一道 B.二道C、三道D、四道 13、防护棚的项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C )mm。 A、500 B、600 C、700 D、800 14、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宜为(C),且不超过()。 A、3m,5m B、5m,8m C、5m,10m D10m,15m 15.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的最小( B )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A、0.5kN B、1kN C、1.5kN D、2kN & 16、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C )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A、1.2 B、1.5 C、1.8 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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