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
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3.12
【实施日期】2009.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
知
有关高等学校: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8号)和《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既是高等教育教学领域各项成果的最高奖项,也是反映各地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高等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针对学校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的特色与成效,充实成果内涵,确保推荐项目的指导性、高水平和命中率。
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根据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要求与申报限
额,我区推荐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各级奖项共20项,全部从2006年与2008年两届评选出的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中择优推荐。
三、紧扣要求、优化材料。在申报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申报学校和个人要根据《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准确把握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对教学成果加以完善,突出重点、突显创新、支撑厚实、富有特色。
四、其他事宜
(一)高校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书面申报材料与网络申报的相关材料。在自治区教育厅确定推荐成果名单后,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统一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153483.html,)上进行网络申报,详细步骤见网站上的申报流程。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否则一票否决。
(二)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09年4月上旬组织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论证工作。请于2009年3月3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交(寄)送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10份。
2、总结材料一式6份。
3、成果为教材的提供样书2本(2套),并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4、根据需要提交反映成果的光盘材料一式1份,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如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相关原始材料,或者在区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和其他关于成果的理论和实践证明材料)。
6、教学成果为省(部)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需提交成果立项单位下发的结题验收函件。
7、与上述纸介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三)本通知所有附件内容请在新疆教育信息网/高教管理/质量工程栏目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153483.html,)。
联系人:高职高专俞娟电话:(0991)2892762
电子邮箱:Yj11070308@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153483.html,
本科方剑电话:(0991)2859354
电子邮箱:252988127@https://www.wendangku.net/doc/504153483.html,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新疆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编:830049
附件:1.第四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获一、二等奖名单
2.第五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获一、二等奖名单
3.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6.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指标和推荐成果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附件1:
第四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