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兼职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于2011年X月X 日已离开XXXXXX公司,不在本公司兼职任何工作。
据此证明!
XXXXXX
XXXX年X月X日
兹证明张小宝同志(身份证号码:360102************)于2011年2月1日已离开江西飞宇医药有限公司,不在本公司兼职任何工作。
江西飞宇医药有限公司
201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