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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完整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完整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

额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

贴,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

定购车补贴,补贴额度为车实际价值,年补贴标准=车实际价值/5。

4.1.10. 车辆价值认定:新车价值=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旧车价值=(初始购置车身价+

车辆购置税)*(1-10%*使用年限)。

4.1.11. 借支的购车款项,按年予以核销,自购车补贴发放日起每满一年(期间请事假、

病假或非故障性停用累计过30天(含)者,按超出天数顺延),借款人可按年

补贴标准向公司冲抵相应金额的购车借款。

4.1.12.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职位升迁,自晋升日起,可向公司借支补贴额度差额,

核批金额=车辆现值-结余购车借款,以职级间补贴差额封顶,负值取零。公司

对追加的购车借款,按5年自升职日起逐年核销。

4.1.13. 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被降级使用者,仍有购车借款余额的,公司重新核定补

贴额度,核定计算公式=新职补贴额度+职位年补贴标准差额*原职任职年限。超

出新额度的部分借支人应予退缴,新额度内未实现部分予以保留但按新职位补

贴标准予以核销。

4.1.14.享受人在领取购车补贴后换购车者,公司不予追加购车补贴,但享用人需事前

知会公司且所换车价值不得低于剩余的借支购车款。

4.1.1

5.换购车补贴:自领取补贴购车日起,享受人此后在公司累计任补贴适用职位满8

年,已领取购车补贴已减销完者,可向公司申请换购车补贴,公司最高按申请时

所任职位的购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换购车(补贴车辆实际价值低于最高补贴的,

只补贴车辆实际价值金额),换购车补贴自换购条件符合日起算,逐年按所任职位

购车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4.2.用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自驾上班的领取购车补贴对象发放用车补贴。用车补

贴包括月固定补贴与特勤补贴。

4.2.1.月固定补贴:

4.2.1.1.月固定补贴用于贴补享受人上、下班交通与日常公务用车费用及车辆保险费、

正常维修保养费、养路费、停车费、燃油费等相对固定费用。按月结算发放。

4.2.1.2.发放起始时间:自购车投入上、下班及公务使用日(公司同时停止公务派车)起。

4.2.1.3.自公司发放月固定补贴之日起,享受人公务用车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以及不

再报销市内及周边地区交通费。

4.2.1.4.月固定补贴标准分服务地区设定如下:

4.2.1.6.休假期间月固定补贴发放处理:享受人在一个月内请假、休假(年休假、国

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除外)累计超过或跨月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含)

者,假期内车补按月固定补贴标准的60%发放。

4.2.1.7出差或关联公司内跨地区支援(或派遣)月固定补贴处理:享受人当月累计

超过10个工作日(含)及跨月连续10个工作日(含)以上者,出差(含关联

公司内跨地区支援或派遣)期间的月固定补贴按月固定补贴标准的60%发放。 4.2.2.特勤补贴:特勤补贴用于贴补享受人长途出车或短期性用车频繁公务发生时的用车费用。

4.2.2.1.补贴标准:依情形设定补贴标准如下:

4.2.2.2.特勤补贴核批流程与权限:个人据里程数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工

作地工厂人资部确认--------总经理或授权人核批。

4.3.交通补贴:交通补贴用于补贴适用对象上下班交通费用,享受人仍享受公务派车待遇。

4.3.1.适用对象与补贴标准:

4.3.3.交通补贴按月以报销的方式发放,享受人需提供有效交通发票填制报销单,在当

月内完成上月交通补贴的领取。

4.3.4.遇职别、任职变迁,交通补贴标准随之变更。破月变迁补贴标准=原职补贴标准*

原职当月任职天数/当月天数+新职补贴标准*新职当月任职天数/当月天数。

4.3.

5.关联公司内临时调派支援或出差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含)及跨月连续10

个工作日(含)者,此期间交通补贴按工作地公司的标准由原公司支付。非公司内

部关联公司出差期间可报销因公发生的交通费用,故出差期间(往返路途的当天不

计)的交通补贴不予发放。

4.3.6.补贴享受人请假、休假(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除外)假期内不享

受交通补贴。

4.4.遇公司公务用车短缺,公司有权调派已享受补贴车辆支援,车辆所有人有义务配合,

公司按特勤补贴中的长途出车补贴标准补贴用车发生费用。

4.5.购车补贴及月固定补贴、特勤补贴按费用报支,享用人须提供足额的有效的财务部认

可的发票交公司财务部,具体报销手续及要求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6.自购车辆使用中,发生修理、违章、交通事故或丢失等事况,均属个人行为或责任,公

司概不负责。

5.其他:

5.1.本文件规定未尽周详处,执行部门据以研拟实施细则办理。规范内容实施时遇执行争

议,解释权在企管部。

5.2.月固定补贴标准以2010年4月6日深圳93#汽油售价7.89元/升为设定依据,执行

后遇油价波动超过10%,公司即自次月起按以下标准调整月固定补贴:

补贴冲销期。工厂人资行政部对享有月固定补贴的员工自驾车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一个月内抽查发现2次未自驾车上下班者将停发当月月固定补贴,如遇身体不适、酒后、修车或因工作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自驾车上下班者需提前知会工作地工厂人资行政部。

5.4.本文件所规定用车及交通补贴标准仅适用深圳、成都地区,派驻人员执行派出地的标准。

5.5新入职能享有月固定补贴的已购车者,在工作地工厂人资行政部办理完自驾上班确认

登记日起享有月固定补贴,未完成登记前享受职位交通补贴。

5.6关联公司内人员临时调派或出差如将享有公司补贴的车辆开往工作地使用者,调派或出差期间按工作地月固定补贴标准由原单位支付月固定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002]

机关、事业单位交通费补贴办法 xxxx中心交通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xxxx中心作为全省xxxxx系统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技术服务工作,管理任务非常繁重。中心仅有的5台车辆基本上长期在各市州基层单位运行,市内办公主要依靠乘坐出租车和公交车。特别是去年上级主管部门搬迁到郊外后,中心离总部的交通成了老大难问题,经常不得不征用职工的私人车辆为单位服务。为了确保中心安全值班、技术故障紧急排除的上下班交通问题,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职工日常办公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给予适当补贴,以此缓解车辆安排压力。 为加强交通费的管理,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正式在编员工,计划外用工和借调到中心服务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凡属本办法适用范围内人员,依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按自备车或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情况,分别执行以下交通费补贴标准: (一)中心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二)中心副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三)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部门正职:1、自备车元,2、市内公共交通元; (五)一般职工:市内公共交通元; (六)计划外用工和借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七)二线处级、高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八)二线科级、中级职称:市内公共交通元; (九)二线其它人员:市内公共交通元; 四、相关规定 (一)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职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二)对自备车辆的相关规定 1、自备车由所属职工自行驾驶,并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但须满足单位重要工作和应急事务需要。 2、自备车由所属职工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自备车所产生的燃料、修理等一切费用用职工本人负担,中心不予报销。 (五)享受交通补贴的职工,日常外出到市内工作(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中心原则上不再派车,确因工作需要公司派车的,车辆管理部门需严格把关,并报主管领导同意。 (六)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上,扣发当月10交通费;每月迟到5天以上(含5天),扣发当月全部交通费。 2、旷工1天的扣发当月的交通补贴费用;全年累计旷工2天的扣发2个月的交通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取消 该员工的交通补贴享受政策。 五、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试行。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交通费补贴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交通补贴费管理方案1.目的 随着新厂区的搬迁,离大部分员工居住地比较远,公司领导层本着完善员工福利,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最大限度为员工利益着想的原则,针对公司员工上班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直属项目部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员工不在此列。 2.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部门及员工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公司批准后实施。 3.相关规定 3.1.总则: 3.1.1定岗定级发放交通补贴,根据职级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补贴金额也不同。 3.1.2.补贴是一种公司行为,是公司对员工因公在日常工作中各项耗费,及上下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 3.2.对使用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2.1.公司高管一律采取实报实销的补贴方式。部门经理及其以下的员工,交通补贴一经实际情况决定额度以后,为日常性定额补助费用. 3.2.2. 补贴采取票据报销形式,实行总额扣除方式;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

员,应持与车辆消耗有关的发票在限额内报销,或以与因公交通出行有关的有效发票凭证,在限额内报销。财务人员为享受补贴的各职级人员建立台账,载明补贴标准和总额度;相关人员每发生一笔车辆或交通费用,由财务人员进行明细登记,由报销人签字确认,逐笔抵减补贴总额度,直至减为零;台账记录定期核对。 3.2.3.报销票据总额大于等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公司给定相应职级的额度进行报销。大于补助额度的自行承担。 3.2. 4.报销票据小于公司给定的补贴额度,即按照票据的额度进行报销。对于节约有余的,年终根据结余金额进行奖励,奖励结余金额的50%。 3.2.5.采购、销售部门人员由于工作性质,需频繁使用交通工具,其补助额度可在该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6.公司特殊时期如需要相关部门人员频繁外出办公,也可在相应等级补助额度上适当浮动。 3.2.7.已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交通补贴的员工,当职位变动后,其补贴标准次月起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交通补贴标准。 3.2.8. 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自行办理车辆年审、保险、路桥等手续及相应费用缴纳。 3.2.9.自备车由所属员工自行驾驶时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损毁等事件,由自己独立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 3.3.对使用非机动车辆员工的补贴方式 3.3.1.对于不使用机动车辆的员工仅按照对应岗位的金额定额补助。不采取任何奖励方式。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鼓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该办法的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1.1因工作需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频繁外出办事的员工; 1.1.2实际驾龄3年(含)以上; 1.1.3以自费购车,并且所购车辆已上车辆保险,并且保险中必须包含盗抢险, 第三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申请时,须出示保险单的原件,并留复印件在公司存档。 1.1.4身体健康,通过试用期转正后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1.2满足以上全部条件的员工,可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递行政中 心交由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适用于该办法。未事先审批者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因公司业务需要,由总经理特批的临时聘用人员或公司高层 管理人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享有此补贴,享有人自行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经行政中心综合评估所需补贴金额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 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月30日前交由行政中心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型补贴 3.1.1.1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上下班或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 车费;(不包括居住地小区停车场的停车费用及物管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但在不便自驾车

进行公干时经行政中心审核后也可报销出租车或其他市内公交费用,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 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费不予以 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享受定 额型补贴的员工,每月30日之前,须将当月的加油费、路桥费票据交由行政中心。享有定额型补贴的人员,原则上不享有公司车辆上下班接送服务。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次月5日内填写报销票据,享受补贴者凭专 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行政部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2.3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 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4、其他 4.1公司不鼓励自驾车接待客户,员工驾驶自驾车公干时,应确保行车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 4.2补贴的方式及标准,行政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视市场行情拟定调整建议 方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4.3本方法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有未尽 事宜,将另补充修正。

出差交通补贴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出差交通补贴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见附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咨询:我是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一般公司产品销售到哪里,我就要跟进到哪里去工作,所以出差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双休日也得 外出工作。但每每发工资时,却不见有分毫的加班工资。最近我家 里有点事,想补休两天,竟然遭到人事的拒绝。他们说双休日出差 只能算出差,不能算加班。还说出差期间单位每天已经给了100元 的津贴,其中就包含了加班费的成分,所以再要加班工资毫无道理。请问我们单位人事的说法正确吗? 律师回复: 首先明确,你们单位人事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出差加班工作,单位必须同时支付你津贴和加班费,两者不能混淆和互代。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 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 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 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至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 当天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如果你在双休日到客户那 里维修设备,就是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你出差期间在双休日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那该双休日则不能算加班。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

集团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升和规范员工车辆管理,减轻员工负担,依据客观、公正且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流程 1、填报申请:符合车辆补贴条件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填报《车辆补贴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复印件,经单位领导、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留存复印件)、财务部备案并存档。 2、签字确认:车辆补贴申请报批后,车主在《车辆补贴管理规定》上签字,确定清楚明白本制度规定之权利和义务,方可享受公司车辆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 1、车辆补贴标准: 2、车辆排量:按照《车辆行驶证》登记排量记取。 3、里程统计:行车公里数按月累算。 4、保险补贴:补贴车辆必须购买三者责任险保额达100万以上、驾乘人员险5人,保险额每人不得低于3万元,凡同时达到上述两项保险标准的车主,可凭保险单据原件,填写《车辆保险补贴审批单》,经审批合格,公司于次月以“高速一卡通”充值1000元/年的形势发放补贴。 三、实施细则 1、指定车管员:各单位自行指定一名车辆管理员(兼职),负责如实记录、统计、汇总本单位车补人员车辆行驶里程数据(管理员名单另行

通知)。 2、建立微信群:由单位车辆管理员负责各自组建手机微信群,群内成员由本单位经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单位车辆管理员组成。 3、里程计算: (1)、经常用车:经常用车车辆补贴人员每周一手机拍摄自己车辆的行驶里程表数作为表底数上传至所属微信群,周六下班前拍摄里程表数作为表尾数,由所在单位车辆管理员计算、统计本单位车辆周行驶里程数。如遇补贴车主请假、休班,以在岗下午最后里程数作为结尾数,销假上班后从新统计表底数,据实计算里程。如遇节假日加班,表尾数顺延至加班日下班时拍照上传。 (2)、临时用车:临时用车车辆里程统计按每次外出里程据实记录,月底汇总计算补贴金额,临时用车车辆出车时需填写《临时用车派车单》,用手机拍摄出车、收车里程数上传微信群作为里程计算依据。 4、汇总审批:单位车辆管理员每月末统计填报《月车补统计结算表》(后附每周车辆里程表记录照片),按车主实际考勤天数,核减上下班月里程数,经单位负责人及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员签字审核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按财务报销流程审批。 5、结算报销:财务部复核后以“高速一卡通”充值的形式发放车辆补贴,卡内金额由车主自由支配。 6、结算时间:每月月末统计完后,于下月初充值发放。 四、补贴规定 1、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不得再使用公车外出办公。 2、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3、过路桥费、停车费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4、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不含公司财务规定的差旅费用)。 五、补贴车辆管理# 1、补贴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节约公司购车、用车成本及缓解车辆调度压力,加强公司交通费管理,规范交通费报销行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配车部门除外)交通费用管理,各产业公司和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另行制定管理办法,报董事局办公室通过执行。 3.0部门职责 3.1董事办:负责集团总部交通补贴报销标准的制定、核定需报销公里数标准、加油卡的统计购买及发放。 3.2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入工资福利部分交通补贴的计发。 4.0交通补贴类别及内容指引 4.1按照类别不同,交通补贴分为车辆补贴和公共交通补贴两类。 4.1.1车辆补贴:集团公司鼓励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使用自带车上、下班和外出办事,根据工作性质给予包干性质的车辆费用补贴。该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资金补给,而非对其所发生全部耗费进行实报实销。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耗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油料等费用。 4.1.2公共交通补贴:集团公司按月为未购车的中层以上干部和经审批确认的核心技术骨干及一般员工提供的用于上、下班和外出办事(规定范围)的一次性包干性质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 4.1.3上述两项补贴对象均为集团总部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自转正起开始享受,以每月15日为界,可享受半月或全月交通补贴。 5.0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5.1补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配车及自带车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补贴报销标准。 公司自带车、配车人员车辆补贴报销标准

单位:元/月 5.2.1符合补贴标准的各职级人员,均应填写《员工自购车补贴申请表》(附件一),提交车辆行驶证、员工驾驶证、车辆保险等复印件交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备档,该车产权必须是享受补贴人员或其配偶。 5.2.2享受公司车贴的人员在成都范围内(包括武侯、青羊、金牛、成华、锦江、高新、温江、青白江、新都、龙泉、大邑、金堂、崇州、邛崃、都江堰、双流、新津、彭州、郫县、浦江、资阳、简阳及仁寿和眉山区域,下同)原则上不得再使用公司车辆。 5.2.3享受车贴人员与未享受车贴人员同时出行成都范围内(或相近地点)办事,必须自行解决交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使用公司车辆。5.2.4凡紧急出差事项(成都范围外),或2人以上出差,而公司又无合适车辆调度时,若出差人员中有自带车者且符合车贴报销标准(已在公司备案),公司鼓励驾驶自带车出行。公司根据车辆排量按实际公里数核定报销,并据实报销过路桥、停车等费用(附件二)。 不同排量车辆补贴标准 单位:元/公里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助管理办法1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助管理办法1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管理办 法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交通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2.1、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报销及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2.2、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每月使用定额报销标准,费用报销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如需合并到工资中发放者,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个税。 2.3、报销费用超过标准定额的,如无特殊批准,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2.4、车辆费用报销用于正常工作地域范围内;超出工作地域内的交通,请按差旅标准使用火车、大巴车等公共交通方式。未经批准、超出工作地域的自驾车费用不予报销。 三、车辆权属管理 报销车辆费用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费用报销协议》,不签订费用报销协议的不得享受车补。 四、车辆使用费管理及交通补贴 4.1、自备车的员工,除定额费用报销外,车辆的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磨损等其他费用一律由员工自理。 4.2、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

章、违法事项与公司无关,责任完全自负。 4.3、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及使用公司车辆人员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补贴及当地交通费用。 4.4 郑州市区总监级以下非销售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交通补贴,已使用公司车辆的人员(如司机)不再报销此交通补贴。 五、申请程序 5.1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必须通过申 请,取得报销标准后,每月凭发票完成审批后至财务部报销。 5.2交通补贴由员工提供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加油发票 等有效票据报销,如需合并到工资发放,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个税。 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6.1享受本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 使用报销标准于下个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报销标准。 6.2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实际出勤不满12个工作日者,不享受 当月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 七、车辆管理 7.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缺勤7天的,扣发半个月的车辆使用报销费用或交通补贴;缺勤10天的,扣发当月的车辆使用费用及交通补贴费用。 7.2、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原则上不再派车。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发放市内交通费补贴。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管理规定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管理规 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集团车辆交通补贴制度 1.目的 在满足业务需要、维护公司形象的前提下,合理控制车辆相关费用。 2.适用对象 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级别要求:高级经理(含)以上人员、常务董事、区域主任专业师。 (2)工作性质要求:因工作需要确须配备工作交通用车。 3.原则: 3.1 私车公养与公私共用 车改调整方案主要原则:私车公养、公私两用、以公为主。车改应充分体现私车公养与公私共用,达到日常公司车辆费用下降的目的;达到公助私购拥有私车,促进努力向上、保证工作、方便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3.2鼓励自行购置工作交通用车,并给购车人员提供一定标准的购车无息借款;3.3工作时间内本人必须使用自购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再为其提供公司公务用车服 务;确因业务需要,临时使用公务用车,个人申请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3.4员工自购车辆,应主要用于业务需要,原则上仅限本人使用。如转借他人使用 时,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相应扣减转借期间公司提供的费用报销额度或补贴。如转借时间过长,将取消费用报销或补贴领取资格. 3.5自购车之日起车辆所有权归个人。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征用,如遇特殊情况, 征得本人同意后,也可征用。 3.6区域原则上不再新购公务用车。 4.执行方案

4.1购车规定 4.1.1 区域总经理、区域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项目工程部、市场营销部、产品技术部高级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区域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项目工程部、市场营销部、产品技术部副高级经理必须购车,不购车的须经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批准,不购车者只能按其该得之奖金的70%进行分配;购车人(除执行总裁外)一般不得配司机,否则费用自理。 4.1.2区域其他的高级经理可不强制购车。 4.1.3 总部高级经理(含)及以上职员不强制购车。 4.2购车贷款 4.2.1贷款办法 高级经理(含)以上人员、常务董事人员购车可向公司申请无息借款,按车价的20%以下申请贷款;若车价款大于人民币40万元以上,可按车价的30%以下申请贷款。 由贷款人提出申请,地区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财务管理部批准,地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2.2 还款办法 由公司自申请人实际借款的次月起分24个月等额从申请人岗位薪金中逐月扣除。若遇借款人辞职、被公司辞退等而离开本公司的,借款人均须在离职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借款。 在集团内部调动者,须一次性还清原公司借款,并与新公司重新签定借款合同。 购车人一律与所在公司签订借款合同(集团统一版本)。区域职员的借款由区域总经理、区域财务部、区域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总部职员的借款由集团财务部、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4.3车辆补贴 车辆补贴包含部分车辆购置费用(只对必须购车人)及车辆使用开支,车辆补贴可视同员工工资的附加,新聘员工视同工资待遇;

公司公务车辆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及职工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为统一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兼顾公、私利益,有序有效控制管理成本,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适用范围: 公司现有业务用车辆川***和川***及今后购置的业务用车。 二、实行车辆专人日常责任管理: 公司业务车辆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责任人为后勤人事专员,主要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管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各部门业务用车的协调、安排及车辆使用、借用登记。 三、车辆的派遣使用: 1、各部门用车前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用车申请,口头请示外出的时间、地点、用途,经同意后方可用车,并填写好用车记录。 2、车辆使用人要及时做好行车记录,准确记录出车时间,起始里程、行程、终止里程,乘车人员等相关记录。车辆使用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返回,应提前报告。 3、公司公务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三、车辆用油管理:

各用车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工作和行车线路,节约用油。车辆使用人员加油时做好加油记录,垫支油费,按规定报销油费。 财务部负责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核算管理,对阶段性油耗指标较高的要及时指出。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车辆使用人做好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车辆的日常小零件更换、定期保养、车辆突发故障维修在规定地地点进行,取得正规发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要求驾驶车辆,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若因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由当事人个人承担扣分和罚款。 2、车辆事故理赔流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由交警或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并按保险理赔程序办理善后理赔事宜。 六、车辆租用管理: 1、职工因私使用公司车辆,要向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在车辆空闲时可以借用,记录好起始里程,并按元/公里收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及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试行)为了妥善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并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鼓励员工自己购车,并确保高效、安全使用车辆,经公司领导研究,结公司的现状,特制定本补充条例。 一、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行政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的证照、保险、验车、牌照、稽核、维修监管、清洁检查、临时调派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在驾驶公司车辆前应与公司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3、凡公司车辆其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部分部门因其工作需要公司给予配车,其根本性质为公司车辆下发到部门,由部门临时代为管理,公司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下发车辆的管理进行跟踪,确保下发车辆的安全性及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评估该部门对公司车辆的管理情况;下发车辆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有效管理的部门,需将车辆交还公司,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4、若根据需要和可能临时征用部门车辆的,公司将根据情况补贴部门车辆实际油费。 5、车辆因特殊情况公车私用的,需报总经理处,获批后方可使用,且所有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个人承担,同时,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交通、安全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在公车私用的过程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与风险;。 6、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加油/气费、保养费、维修费等均需提供合法票据,特殊情况产生的费用的需向总经理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车辆正常情况加油/气在固定的加油站进行,同时油/气卡每月固定时间段充值。 二、员工自有车辆管理办法: 1、凡公司员工合法拥有、且自己能合法使用的车辆,均可按《员工自有车辆补贴标准》填写《员工自有车辆补贴申请表》,通过备案、审批申请补贴。申请程序完毕后次月生效。

最新员工个人车辆使用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车辆使用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变化需要,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员工办事效率,逐步丰富和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控制车辆的相关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自购车辆用于对外联系工作业务、出差等办公用途的公司内部正式员工。 三、职责权限 (一)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所属员工出差、外出办事的属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初审、登记、协议签订、当月补贴发放核实、报销审批等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里程台帐,每月对车辆里程数进行统计,年底统一计算,用作年度费用统计对比。 (四)费用报销、补贴发放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该项费用单独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五)总经理负责补贴对象的最终审批。 四、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补贴具体包括:月补贴、油费、高速费、停车费。具体详看下表: 9

五、管理规定 (一)补贴的申请、调整和取消 9

1、申请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自购机动车辆使用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同提交有关车辆信息的复印件,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综合管理部核实、总经理批准生效,最后留存综合管理部。 2、员工在职务级别上升或在换购高档次车时,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3、员工在职务级别下降或在换购低档次车时,经由综合管理部根据调整文件精神向公司提出,经总经理审批,从变动次月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4、享受车辆补贴人员离职,则以离职日期为准按天计算补贴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二)发票、实报金额及发放操作 补贴对象月度补贴、产生的费用须凭正规发票,发票必须是发放补贴当月冲抵之用,实报金额以应报金额(以及补贴金额)与发票金额两者最小值为准。 1、综合管理部于次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整理各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后,提交至财务部; 2、财务部将补贴相关信息增加至当月工资栏目中,经总经理核准后发放。 (三)车辆调用 1、在公务车辆不敷使用的情况下,享受补贴的人员均须服从车辆调派,车辆调派权归属综合管理部; 9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定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 定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文件编号:批准: 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规定 (暂行)草稿 编写:崔勇审核:李哲 日期:2013年5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补贴标准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六章附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通知》的文件,体现公司领导对职工关心和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依照公司和本市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符合条件要求的职工,给予上、下班交通费用补贴。 第二条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方针:公司与职工本人共同承担费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适用人员范围:公司年满1年职工、干部,包括外聘、反聘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工和公司班车接送人员。 第二条上、下班距离单乘超过二公里的职工。在公司内住宿和单乘不超过二公里不予补贴。 第三条补贴范围:职工自驾车或乘坐市内公交等交通工具的,给予补贴,不包括打车上、下班。 第三章补贴标准 第一条职工上、下班乘坐公交车补贴方式:

1、领取补贴上、下班费扩和职工,必须乘坐公交车 上、下班。 2、职工乘坐公交补贴为公司承担50%、个人承担 50%。多出部分有个人承担。 2、每月补贴天数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经公司审核 后,合并到工资内同工资一起发放。 3、以职工上、下班实际乘坐的公交车辆、路线,本 着节约、合理、顺向、朝前,发生费用最少的原 则。中转次数不得超过3次,多出部分自理。 第二条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方式: 1、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必须是职工私有、自有 车辆,且符合公司自驾车上、下班补贴标准。 2、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人员范围包括公司高 层、中层人员、外聘、反聘人员,且经过公司审 核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 3、职工自驾车上、下班补贴实行补贴实际包干制, 公司不在承担车辆保险、维修等费用。

国有企业公务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自备公务用车补贴管理,制定本办法。第2条公务自备车,指车辆由个人购置,产权属个人,用于本人驾车上下班和公司需求的办事车辆,公司提供公务车定额补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外勤,财务出纳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别申请。 第4条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章补贴标准 第5条根据职位高低设立月度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第6条本补贴标准除包含正常行车费用补贴以外,还包含了车体广告费、私车公用折旧费、修理费、保险费、车检费等补贴。 第三章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第7条须提交材料:车辆补贴申请/审批表、本人驾驶证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第8条申请人携以上材料,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 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报总裁批准。 第9条签批后的“车辆补贴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车辆补贴申请 表”复印件交财务部备案。

享受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的人员在职位发生变化时,应 重新办理申请 程序,以次月起享受新的补贴标准。 第四章交通补贴发放程序 公务自备车交通补贴按月发放,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造册, 递交财务 部审核,由财务部发放。 享受补贴人员领取补贴时应向财务部递交同等金额的有 效票据,如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抢修 拖车费等,且票面上开具客户名称应为本公司名称,个 人名称无效。 第五章长途出差管理程序 长途出差是指到武汉市以外的周边城市出差,以上海、 苏州、无 锡、南京等地为参照区域。 长途出差应以执行专项任务为必要条件,填写“自备车 长途出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 报人力资源部核定补贴标准并备案,否则不予补贴。 超出参照区域范围以外路途较远的地区出差应以公共交 通为主,确应工作需要自备车出差的, 须总裁批准方可。 长途出差补贴在标准范围内,按照财务管理流程,即时 报销,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之附件。 第六章公务自备车使用管理程序 享受交通补贴的公务自备车辆,不再报销其它费用。 享受交通补贴的人员,公司原则上不再另派工作用车。 公务自备车须服从公司的 调配使用,车主本人无法外出 时,车辆应交由公司指定的外出办事人员使用(持有驾 照人员)。 公务自备车车主如有不服从公司调配的情况,公司有权 降低补贴标准或取消车辆补贴。 各部门对外联系发生的公务用车,如接送合作单位人员 等情形需要用车时,由部门主管安排部门公务自备车使 用,分管领导统筹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 第10条 第11条 第12条 第13条 第14条 第15条 第16条 第17条 第18条 第19条 第20条 第21条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助管理办法1

员工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管理办 法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交通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有驾驶执照并经公司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 二、补贴标准 2.1、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报销及补助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确定。 2.2、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分别给予车辆每月使用定额报销标准,费用报销以发票报销形式按月发放。如需合并到工资中发放者,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个税。 2.3、报销费用超过标准定额的,如无特殊批准,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2.4、车辆费用报销用于正常工作地域范围内;超出工作地域内的交通,请按差旅标准使用火车、大巴车等公共交通方式。未经批准、超出工作地域的自驾车费用不予报销。 三、车辆权属管理 报销车辆费用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费用报销协议》,不签订费用报销协议的不得享受车补。 四、车辆使用费管理及交通补贴 4.1、自备车的员工,除定额费用报销外,车辆的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磨损等其他费用一律由员工自理。 4.2、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

章、违法事项与公司无关,责任完全自负。 4.3、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及使用公司车辆人员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补贴及当地交通费用。 4.4 郑州市区总监级以下非销售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交通补贴,已使用公司车辆的人员(如司机)不再报销此交通补贴。 五、申请程序 5.1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费用报销人员,必须通过申请, 取得报销标准后,每月凭发票完成审批后至财务部报销。 5.2交通补贴由员工提供出租车、公交车、地铁、加油发票等 有效票据报销,如需合并到工资发放,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个税。 六、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6.1享受本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 使用报销标准于下个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报销标准。 6.2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实际出勤不满12个工作日者,不享受 当月车辆费用报销及交通补贴。 七、车辆管理 7.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缺勤7天的,扣发半个月的车辆使用报销费用或交通补贴;缺勤10天的,扣发当月的车辆使用费用及交通补贴费用。 7.2、已享受车辆费用报销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原则上不再派车。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发放市内交通费补贴。

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车辆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明确私车公用,以及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的员工,享受公司车辆补贴 1)公司正式员工,具有车辆驾驶资格; 2)拥有车辆且车辆用于上下班及日常办公所需; 3)提出车辆补助申请,经公司批准。 三、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由根据员工在公司任职职务、以及车辆的排气量确定。 四、补贴方式 燃油补贴: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每月25日,根据补贴标准,给加油卡统一充值。 保养补贴:每季度末,公司按照补贴标准报销员工车辆保养费用。 五、申请程序 1、满足要求的员工填写《车辆补贴申请》,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享受车辆补贴。 2、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行政部根据职位变动的,变更补贴

标准,并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 六、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具体如下: 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根据实际出勤比例核算补助费用。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本市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费用均由本人自理(因到外地出差而产生的本地交通费除外),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长途出差(出市),原则上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确因工作需要驾车出差的长途用车,公司报销过路费并按照耗油情况补贴燃油费,燃油补贴充值到加油卡中。 4、未享受本办法的员工,需要办公用车的,由公司管理部统一安排。 八、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车辆补贴办法自动失效。

(完整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 额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 贴,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

XXXXX集团 车辆补贴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升和规范员工车辆管理,减轻员工负担,依据客观、公正且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流程 1、填报申请:符合车辆补贴条件的员工,在自愿的前提下填报《车辆补贴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复印件,经单位领导、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审批同意后,交综合部(留存复印件)、财务部备案并存档。 2、签字确认:车辆补贴申请报批后,车主在《车辆补贴管理规定》上签字,确定清楚明白本制度规定之权利和义务,方可享受公司车辆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 1、车辆补贴标准: 2、车辆排量:按照《车辆行驶证》登记排量记取。 3、里程统计:行车公里数按月累算。 4、保险补贴:补贴车辆必须购买三者责任险保额达100万以上、驾乘人员险5人,保险额每人不得低于3万元,凡同时达到上述两项保险标准的车主,可凭保险单据原件,填写《车辆保险补贴审批单》,经审批合格,公司于次月以“高速一卡通”充值1000元/年的形势发放补贴。 三、实施细则 1、指定车管员:各单位自行指定一名车辆管理员(兼职),负责如实记录、统计、汇总本单位车补人员车辆行驶里程数据(管理员名单另行

通知)。 2、建立微信群:由单位车辆管理员负责各自组建手机微信群,群内成员由本单位经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单位车辆管理员组成。 3、里程计算: (1)、经常用车:经常用车车辆补贴人员每周一手机拍摄自己车辆的行驶里程表数作为表底数上传至所属微信群,周六下班前拍摄里程表数作为表尾数,由所在单位车辆管理员计算、统计本单位车辆周行驶里程数。如遇补贴车主请假、休班,以在岗下午最后里程数作为结尾数,销假上班后从新统计表底数,据实计算里程。如遇节假日加班,表尾数顺延至加班日下班时拍照上传。 (2)、临时用车:临时用车车辆里程统计按每次外出里程据实记录,月底汇总计算补贴金额,临时用车车辆出车时需填写《临时用车派车单》,用手机拍摄出车、收车里程数上传微信群作为里程计算依据。 4、汇总审批:单位车辆管理员每月末统计填报《月车补统计结算表》(后附每周车辆里程表记录照片),按车主实际考勤天数,核减上下班月里程数,经单位负责人及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员签字审核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按财务报销流程审批。 5、结算报销:财务部复核后以“高速一卡通”充值的形式发放车辆补贴,卡内金额由车主自由支配。 6、结算时间:每月月末统计完后,于下月初充值发放。 四、补贴规定 1、审批合格的车辆补贴人员,不得再使用公车外出办公。 2、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3、过路桥费、停车费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4、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不含公司财务规定的差旅费用)。 五、补贴车辆管理# 1、补贴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

交通补贴公式计算,交通补贴计算方法

交通补贴公式计算,交通补贴计算方法 “给到”APP是由中智集团旗下子公司: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一站式移动员工服务平台,内容涉及员工福利、员工激励和员工公务费用管理。用“给到”员工餐补产品企业约节约成本40%,员工所得约增加21%。 ↑案例 1、为减少审批手续,“两费”报销由各部门经理作为经办人,实行统一收票、集中签批、部门发放的管理办法,每月10日前各部门贴票报销上月的“两费”。 2、员工自有车辆,需向行政人资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政人资部审核备案后,作为交通费报销发放依据。 3、员工手机必须为本人在公司通讯录登记的在用手机,凡使用公司手机卡号的员工,不再另外报销,且当月话费超标的自行缴费处理。员工要保证手机通讯畅通,保障业务联系。 4、行政人资部负责提供每位员工的报销标准,每月按照考勤情况核对。 5、凡符合报销标准的人员,每月在5日前向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提供当期报销凭证(指员工自有车辆的加油票、公交ic卡充值票、打的发票等正规发票;本人手机费发票),提交的票据总金额以《员工交通费、电话费补贴发放标准》规定的各岗位补贴金额为报销上限,票据不足上限的据实报销。无红章发票、假发票、不在报销年度内的发票不予认可。 6、部门经理负责安排收集本部门票据,每月10日前填制《交通费报销明细表》、《通讯费报销明细表》,并按照财务要求分类粘贴报销单(交通费报销单上贴:加油费、公交ic 卡充值票、打的发票;通讯费报销单上贴本人手机费发票),内附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明细表,部门负责人为经办人,行政人资部、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处领取并给员工发放。 7、各部门每月报销核定前需将《交通费报销明细表》、《通讯费报销明细表》的电子版发行政人资部经理,用于核对人员报销资格、报销标准、统计等。 三、报销管理要求 1、在公司免费住宿的员工不发放交通费补贴,无此项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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