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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同名5443)

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同名5443)
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同名5443)

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全市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第二条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与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五)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三)外埠党政机关和企业驻甘办事机构及其职工;

(四)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和按国务院国发[]号文件办理退职手续(以下简称退休人员)适用本实施方案。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仍按原规定标准和办法管理,待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

第四条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仍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第五条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落实医疗费资金来源后,可交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医疗费不足支付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政策制定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和统计制度;

(三)监督检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会同卫生、财政、物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收费情况及服务质量;

(五)会同卫生、财政、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确定本市的个人自付比例、支付标准;

(六)协调裁决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有关争议。

第八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二)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

(三)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收费情况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承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查询业务;

(五)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的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的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职工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条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不高于。低于的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缴纳;超过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国有企业和符合兰办发[]号文件规定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为基数代下岗职工缴纳。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于每月日前向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缴纳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拖欠,逾期不缴纳的,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单位首次缴费时须一次性预缴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确有特殊原因暂无能力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经书面申请,由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如数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一)国家机关、财政全额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在预算内资金中列支;

(二)其他事业单位,从事业费支出中列支;

(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单位的收入中列支。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由接受单位或继续经营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甘肃区域分析

一、分析区域发展的条件(自然、社会经济条件) 区域发展条件包括影响区域发展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背景条件两个方面,主要指区域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人口与劳动力、科学技术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及政策、管理、法制等社会因素。分析这些条件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区域发展的基础,评估潜力,为选择区域发展的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提供依据。 1、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甘肃位于中国西部,地处黄河上游,地域辽阔。大部分位于我国地势二级阶梯上。是山地形高原地貌。地貌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错分布。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狭长。 (2)气候特征:甘肃省气候干燥,气温日较差大,关照充足,太阳辐射强。年平均气温在0-14℃间,由东南向西北降低。年平均降水量300mm左右,降水各地差异很大,在42-760mm 之间,主要降水集中在6-9月。甘肃省光能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1700-3300h,自东南向西北增加。 (3)自然资源: a.土地资源:全省总土地面积45.44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7位。农用地3.81亿亩,建设用地0.14亿亩,未利用地2.87亿亩。人均占有土地26.3亩,人均占有耕地2.71亩,比全国人均占有量高出一倍多。全省土地利用率为56.93%,尚未利用的土地有28681.4万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2.05%。 b.水利资源:甘肃省的水资源主要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3个流域、9个水系。河流具有流程短,上游水量大,水流急,下游河谷潜,水量小,河床多变等特点,但水量较稳定,但总体处于缺水状况。 c.矿产资源:甘肃省是矿产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矿业开发已成为甘肃的重要经济支柱。截止2006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173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74%。 2.社会经济背景条件 2008年,甘肃实现GDP3176.1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2110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0.14亿元,同比增长18.82%。完成出口总值60.8亿美元,同比增长10.7%。总人口数2628万人,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69.41元,同比增长9.56%。甘肃目前还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初期向中期推进阶段,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在40%左右。甘肃是西北重要的科技和人才基地,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与发达省区还有一定距离,恩格尔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可从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1)社会状况:a.教育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省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较为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实现了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取得了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突破,促进教育公平迈出了重大步伐。b.文化事业:丝绸之路横贯甘肃全境,文物遗迹较为完善;秦安大地湾遗址、武威铜奔马等一系列名胜古迹极大促进了甘肃的旅游业发展。发行量亚洲第一的《读者》杂志;多次获奖的舞剧《丝路花雨》被列入世界吉尼斯纪录;荣登“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榜首的舞剧《大梦敦煌》等都代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c.卫生事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全国唯一的重离子肿瘤治疗落户于兰州,并拥有佛慈制药,奇正藏药等一批知名医药企业。 d.体育事业甘肃体育事业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发展,竞技体育方面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00多万人增加到1000万人,达到全省总人口的38.4%。 (2)经济状况:经济发展处于平稳较快态势。劳动就业形势较好,2008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20%,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25.6万人,增长12.78%;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7万人,增长27.17%。农业经济运行良好,工业生产、对外贸易发展平稳。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它是居民医疗保健事业的有效筹资机制,是构成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比较进步的制度,也是目前世界上应用相当普遍的一种卫生费用管理模式。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 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 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 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 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 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 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 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 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 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 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 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2013年12月15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医保法律法规条例全文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甘肃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甘肃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人口城镇化是农 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聚以及由此引起的产业——就业结构非农化重组的一系列制度变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工业、服务业人口比重上升,人口和产业向城市集聚,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生活方式向多元化、社会化发展。城镇化水平通常用城镇人口(又称市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一、甘肃省城镇化进程中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一)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 2007年,甘肃省城镇化率达到31.59%,与2005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7.93万人,比重提高了1.5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79个百分点(“十一五”前两年年均提高0.96个百分点,要完成“十一五”规划“2010年达到35%”的指标,2008-2010年必须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以上)。城市数量较多,2007年甘肃省地级城市12个,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排名中与湖北、黑龙江并列第10,在西部排名第3。2007年12个地级市中(不包括县)城镇人口比重最高的嘉峪关市,高达88.81%,兰州市、金昌市和白银市,分别达到88.75%、76.67%和63.60%,增幅最快的兰州市、陇南市、平凉市和张掖市,比2005年分别提高4.35、2.64、1.91和1.02个百分点(见图1)。甘肃全省整体上进入城镇化率30~60%的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在30%以下,为工业化前的准备期;在30~60%之间,为工业化的实现和经济增长期;在80%以上,为工业化后的稳定增长期),即到了城镇化发展的青春期。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其社会经济效应也在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图1 2005-2007年甘肃地级城市城镇化率变化图 1.城镇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其中中心城市起主要作用 据统计,2007年占全省土地面积80.94%、占全省人口30.3%的12个地级城市完成了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8.6%、工业增加值的46.9%、固定资产投资的54.7%、房地产投资的89.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66.9%,地方财政收入占到了全省地方财政总收入的60%以上。 2.城镇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城镇聚集能力提高,城市化进程逐渐依靠二、三产业拉动 随着城镇产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城镇经济综合实力增强,产业聚集程度提高,聚集效应显现,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明显提高。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2个主要城市市区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7.4︰50.5︰42.1演变为2007年的7.0︰53.6︰39.5。第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呈逐年扩大之势,同时其就业比重也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发展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撑点之一。换句话说,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3.城镇体系逐步完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随着撤乡并镇和乡转镇力度的加大,全省城镇体系逐步完善。2007年全省地级城市12个,占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数的4.2%,在西部排第3位。特大城市(人口100万以上)1个,大城市(人口100-50万)1个,中等城市(人口20 -50万)2个,小城市8个,其中人口10—20万的7个,人口10万以下的1个;同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65个(县城),其他建制镇462个。形成了以兰州、白银为核心,以陇海兰新线甘肃段沿线的敦煌、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天

中国六个铁道设计院

中国六个铁道设计院资料 1、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所属建总总部西安 地址:西安西影路2号 2、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工总成都 地址:成都市通锦路3号 3、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建总天津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 4、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建总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杨园和平大道745号电话: 5、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建总北京 地址:北京大兴区康庄路9号 6、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北京工总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 1. 铁一院所属建总总部西安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1953年1月在甘肃天水诞生,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铁路勘测设计单位。同年3月,迁至甘肃省省会兰州市。2003年11月,从铁道部整体划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5年12月总部迁至陕西省会西安市。半个世纪以来,铁一院完成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遍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以及伊拉克、尼日利亚、坦赞等国家和地区。仅铁路累计完成各阶段研究及勘测设计40万公里,建成正线里程近20000公里,其中包括兰新铁路、青藏铁路、包兰铁路、宝中铁路等国家长大干线。同时,还进入了全国十个城市的地铁项目,先后承揽了全国10多个省市的公路项目,主持设计了在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大型立交枢纽。 铁一院持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地质灾害评估、智能化建筑和测绘等15项国家甲级资质证书;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会员协会正式会员;拥有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六大设计行业;现有员工4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获国家各类注册执业资格人

员8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名。 近20年来,铁一院先后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软件及科技进步奖250多项。1995年在全国大型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中,第一个通过覆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监理、总承包诸领域的9001质量体系认证;1997年,获全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级信誉单位;2003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 铁二院工总成都 铁二院与2007年2月8日更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52年9月。现隶属于世界企业500强、世界品牌500强的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院属全国大型综合甲级勘察设计企业,自1992年以来始终位 于全国勘察设计综合百强单位排名前列。2006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表彰为全国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家甲级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环境评价等资质证书和对外经营资格证书,设有线路、轨道、地质、路基、桥梁、水文、隧道及地下工程、站场、通信、信号、信息化、机车车辆、机械、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环保、电力、电气化、造价及航测等近三十个专业,依托铁路,业务拓展到公路、地铁、城市轻轨、市政工程、房地产、轮渡码头、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岩土工程施工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目前是国内铁路行业勘察设计企业唯一获建设部颁发的具有公路勘察设计“四甲”资质证书的企业。1997年获取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际标准认证证书”。2003年实现了9001:2000标准转换,获得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中铁二院现有职工四千多人。其中:全国工程设计大师1人,四川省工程设计大师1人,四川省工程勘察大师1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内容概要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突出改善民生,注重社会公平,让全体市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统筹城乡。优化人口、城镇、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城镇在人口、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集聚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3、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求与资源承载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集约发展。合理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臵,调整、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努力构建“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 5、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于山东半岛、沿黄流域乃至黄海西岸与东北亚等更广阔区域,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加强区域合作,增强集聚辐射效应,实现共赢发展。 二、城市性质 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滨海旅游度假城市。 三、城市职能 中国东部沿海的区域经济中心、现代化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国家海洋科研及海洋产业开发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化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四、城市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将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经济发展目标

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开放度高、信息通畅、服务便捷、辐射力强、城市功能完善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主要经济指标和城市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主要城市前列,成为全国最有活力、最有吸引力、最有竞争力的城市之一。 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以富民和谐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文化强市”战略,优化公共资源配臵,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建设滨海宜居城市。 以培育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加快建设滨海现代文化名城。 切实加强基础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增强城市创新活力。加强基础与应用研究,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视并加强行业关键性核心技术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提高科技综合实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立完善城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现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就医条件。 积极构筑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调整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建立事业单位全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发展。 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十五”

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十五”

甘肃城镇化发展规划 城镇化是指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逐步转变的历史过程。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又能够有力地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城镇化既是城镇规模扩大、城镇数量增多、城镇体系完善的过程,也是城镇经济不断增长、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吸纳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实施城镇化战略,一方面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为人口向城镇集中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镇产业、优化城镇经济结构,为人口向城镇集中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 我省城镇化水平较低,城镇化滞后已成为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和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村综合经济效益,缩小城乡差别;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增长动力;有利于拓展二、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调整城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发挥集聚效应,增强全省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护资源、生态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十五”时期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本规划是《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也是对全省城镇化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所称城镇,是指城市和小城镇,包括设市城市、县城、县以下建制镇。本规划的期限为2001~2005年,并展望到2010年。 一、城镇化现状与评价 (一)城镇基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50年来,全省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和基本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以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电力、机械电子、轻纺医药为支柱,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建成了兰州、天水、金昌、白银、嘉峪关等重要城市,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99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32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4476元。 随着全省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我省城镇化进程在经历波折后开始稳步发展。到1999年底,全省已有14个设市城市、228个建制镇,初步形成了以兰州为中心,天水、白银为次中心,沿西陇海兰新铁路、包兰铁路和主要河流分布的城镇体系基本骨架。全省城镇人口达到612万人,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到24.07%,比1978年的14.41%提高了9.66个百分点,年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院医保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 1、参保病人来院就诊应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及病历本到窗口挂号,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是否为参保人员,校对医保卡与证历本是否相符。 2、就诊医生应按照医保有关规定,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 3、检查、治疗、用药要按规定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属“特殊病种患者”应主动出示专用证历本,医师亦应主动询问;符合规定病种的检查、治疗及用药应记在规定病种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参保人员住院时病区医师或护士首次询问病史一定要问清参加医保类别,并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住院;外伤病人医师一定要详细询问外伤的原因、地点,杜绝交通事故、自杀、自残、打架斗殴、职工工伤列入医保住院范畴,同时填写外伤登记表,登记表上须有单位或街道、村委证明盖章。 2、收费项目必须与医嘱相符,有费用发生的检查项目,要把检查结果附在住院病历中,保持病案的完整。

3、期间需审批的药品、治疗及诊疗项目,使用前(除急诊外)均需审批;属自理、自费的项目,医师在使用前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或填写知情同意书),请病人或家属签名后生效。 4、费用必须按明细输入,不得按收费大项输入(如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等);自费项目不得用其它项目名称替代收费。 5、出院带药根据病情,一般不得超过15天量(按住院用量计算)。规定病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肝炎、肺结核、出院带药不超过一月量。出院后需做的各项检查、治疗,包括换药、都不得记入病人住院费用中。 6、出院时护理部均应出具出院的疾病诊断,不输入出院诊断一律不能结帐。 三、卫生材料审批管理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由物价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3)医保办根据《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相关规定,由医保经办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 一、参保人因病凭医保卡(或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可在我院门、急诊就医,并凭我院医师开具的处方到药房配药。 二、医疗保险卡丢失期间,门、急诊暂停使用个人医疗帐户,以现金方式结算;住院及门诊重症、慢性病登记等手续可凭其医保卡挂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并告知患者到医保中心及时补办。 三、医保病人诊治中需掌握的几项原则 (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 (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热心为医疗保险患者服务。不行无指征的检查和治疗、重复检查和治疗,不无指征用药、重复用药,不诱导参保人使用高档或贵重药品。 (三)、进行门诊检查应本着梯次原则,病情需要做大型检查,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如就诊时有院外近期相关检查结果,可以参照,不需重复检查,但必须在病历中注明。 四、医保病历保存要求 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建立门诊、收费明细记录。医保门诊专用处方保存2年,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病历、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门诊病历保存3年,以供核查。 四、对门急诊、住院药品处方的要求 要严格执行医保用药目录,应优先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得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之外药品,应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出。即优先使用同类“甲”类药品,其次选用“乙”类,经病人同意使用自费项目时,在门诊处方上注明“患者同意使用”字样,并签字认可。 处方必须填写规范,不得缺项。经治医生应严格控制收容医保患者的用药情况、注意控制药品费用比例。 五、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 武汉市医保中心为方便职工、退休人员就医,减轻其医疗负担特规定了以下病种,在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对职工按80%的比例支付、对退休人员按85%的比例支付: 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 ⑵、恶性肿瘤放化疗; ⑶、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⑷、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附件1 甘肃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要求,紧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三大国家战略平台作用,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省级战略部署,构建推进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综合性空间平台。 二、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规划范围为甘肃省全部行政辖区,国土面积为45.4万平方公里。 三、新型城镇化目标与战略 1、发展总目标 到2030年,将甘肃省建设成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文化高地和开放门户;全国重要的生态和地缘安全屏

障,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西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建立起以都市圈、都市区等现代城镇簇群为主体形态、“核心突出、特色多元、城乡美丽、功能协调”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建成综合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优势突出、综合承载力强、宜居水平高、文化高度发达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富强新甘肃。 2、新型城镇化目标 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达到26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2030年常住人口达到28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 3、新型城镇化战略 通道带动,凝聚实力,高效发展;文化引领,增强活力,开放发展;产城互动,融合动力,特色发展;生态提升,挖掘潜力,优质发展;分区推进,强化效力,整体发展。 规划划定兰-白-临-定综合城镇簇群发展区、天-陇历史文化与生态经济综合发展区、酒-嘉向西开放门户综合发展区和平-庆现代资源型城镇提升发展区、丝路文明与生态资源特色发展区、金-武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张掖绿洲生态城乡统筹发展区、甘南民族文化与生态经济特色发展区等八个分区。

中国建筑行业百强设计院、百强设计大师名单。

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名单央企院组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CCDI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后勤部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方院组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重庆市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设计院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 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高校院组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公司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系统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金缴纳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为职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所有正式职工、内退和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对新录用的大学生、复退军人、转业干部、新调入的职工,从起薪当月起参加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从死亡次月起停缴基本医疗保险金。 第三条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监制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和《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 第四条各单位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按职工本人工资的6%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标准:在职职工和内退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已办理退休手续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2%的医保金。 各单位的缴费标准报分局审核后,由各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缴费。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月以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标准按时缴纳医疗保险金。

第七条离休人员、老红军不参加医疗保险,原享有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由本单位报销。 第八条单位给退休人员缴纳医保金的基数,按上年度社保机构核发给本人的月平均退休金确定。 第九条职工(含内退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用于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至用完为止。 第十条职工应定期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到当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办理个人帐户登存手续。 职工患病应到当地社保机构每年向社会公布的,具有社保机构颁发的医疗服务资格证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或购药。职工在定点医院门诊、定点社区医院就诊或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职工个人帐户储蓄卡》、就医或购药发票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或所属储蓄所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职工患病住院发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其支付办法如下: (一)在起付标准以下,即:550元的部分,由个人自付,也可由个人帐户支付。在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在第一次550元的基础上依此递减15%。 (二)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共同承担。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

第7单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P347)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提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区、市)不同(通常为19%),考试由题目已知条件提供。(2019年调整) 2.个人缴费 (1)职工个人按照本人月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 (2)缴费工资的确定 ①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③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案例】甲公司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为2400元: (1)职工王某,月缴费工资14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王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60%×8%=115.2(元); (2)职工李某,月缴费工资为8500元: 甲公司每月应从李某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2400×3×8%=576(元)。 (4)个人账户 ①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②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③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等组成,主要组成: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乡镇企业的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三、个体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大额救助金的缴费数额? 大额救助金按每人每年84元的标准筹集,其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退职人员)各缴纳42元。在职职工按月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起,由单位按每月7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足本年度大额救助金。未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救助金由用人单位年初一次性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缴纳;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的大额救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扣缴。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青海省建设设计院和企业信誉评定结果的

2013年度青海省建设设计院和企业信誉评定结果的 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 一、省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一)优良企业(21家) 1.青海九O六工程勘察设计院 2.青海工程勘察院 3.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4.青海岩土工程勘察院 5.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6.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 8.青海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研究院 9.青海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 11.西宁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12.青海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3.中房集团西宁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4.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 15.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6.青海省电力设计院 17.青海科信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8.青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9.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西宁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21.青海长城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格企业(91家) 1.青海省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 2.青海省地矿建筑勘察设计院 3.地矿格尔木地质工程勘察院 4.青海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青海智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西宁市城南新区投融资开发总公司设计事务所 7.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室 8.海西自治州建筑设计院 9.海北藏族自治州建筑设计院 10.格尔木宏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1.青海天河石油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2.青海省黄南州建筑设计院 13.玉树州房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海北州兴达水利工程设计中心 15.海西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16.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勘测设计研究院 17.青海河海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18.青海禹兴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19.青海省江源水土保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青海黄河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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