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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与进项税的计算二

销项税与进项税的计算二
销项税与进项税的计算二

第二章增值税

第六节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

价外收入:指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如: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税金。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销售额不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需要换算的情形: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合计;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销售收入。

(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数;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收入。

(3)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商业企业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核定销售额: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8种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

(2)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月理由或无销售额的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其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公式中有从价定率的消费税时,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发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解析】按组价计税

组价=40×(1+10%)×200=8800(元)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解析】(1)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153850(元)

(2)销项税=15000×20.50×17%=52275(元)

4.特殊销售--六种情况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三种折扣:

①折扣销售(会计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销售折扣(会计称之为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③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

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791040+618×260)×17%=161792.4(元)

(3)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例题·单选题】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了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了货款25万元。企业扣除还本准备金后按规定23万元做为销售处理,则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万元。

A.25

B.23

C.21.37

D.19.66

【答案】C

【解析】25÷(1+17%)=21.37(万元)

(4)以物易物:

税法规定: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一批货物,乙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货币资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乙企

业用自产的产品抵顶货款,则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A.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抵顶货物不应作购货处理

B.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做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进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案】D

【例题·计算题】某电机厂用15台该电机与原材料供应商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231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此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23100×17%=3927(元)

进项税额=23100×17%=3927(元)

应纳增值税=3927-3927=0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免税规定:

税法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按以下规定处理:

应税固定资产是指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售价÷(1+4%)×4%÷2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从2002年1月1日起,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有()。

A.旧机动车经销单位销售旧小轿车

B.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未超过原值的小轿车

C.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未超过原值的设备

D.某生产企业销售使用过的超过原值的设备

【答案】AD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2辆,分别取得收入l1000元(原值为40000元)和64000元(原值为56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2003年考题)

A.6916.24

B.5594.70

C.6493.16

D.6316.24

【答案】C

【解析】计算过程:9200÷(1+4%)×4%÷2=176.92(元)

64000÷(1+4%)×4%÷2=1230.77(元)

35000÷(1+17%)×17%=5085.47(元)

应纳增值税=176.92+1230.77+5085.47=6493.16(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

7.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税法规定

①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超过12个月)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

押金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并入销售额征税时要换算

③对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黄酒押金按是否逾期处理。

【例题·单选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

A.单独记帐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帐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D

【例题·单选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此业务酒厂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A.13600元

B.13890.60元

C.15011.32元

D.15301.92元

【答案】B

【解析】销项税=[93600÷(1+17%)+2000÷(1+17%)]×17%=13890.60(元)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取得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2÷(1+17%)×17%=0.29(万元)

【例题·单选题】(2008年)2007年3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7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07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答案】C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50000+3000÷1.17+23400÷1.17)×17%=12335.90(元)

二、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的含义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例题1·单选题】某面粉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8月从某农场收购小麦100吨,农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此项业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0

B.2

C.2.3

D.2.6

【答案】D

【解析】可以抵扣进项税=20×13%=2.60(万元)

【例题2·计算题】一般纳税人购进某国营农场自产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65 830元,从某供销社(一般纳税人)购进玉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 000元,计算进项税额及采购成本。

【解析】

进项税额=65830×13%+300000×13%=47557.9(元)

采购成本=65830×(1-13%)+300000=357272.1(元)

4.购进废旧物资

基本规定: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计算题】某钢厂2008年3月从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一批废钢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70000元,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2000元。从另一生产企业购进一批废旧物资作为生产材料,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00元,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解析】

进项税额=70000×10%+2000×7%=7140(元)

5.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除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抵扣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

(2)支付运费与收取运费

(3)运费抵扣的基数: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保险等杂费

(4)其他规定:P38

【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已入库,支付运输企业的运输费8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600元、保险费60元、装卸费120元、建设基金20元),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

【解析】进项税额=100000×17%+(600+20)×7%=17043.4(元)

【例题·计算题】某食品加工厂从农民手中收购花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为50000元,货已入库,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用400元(有货票),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

【解析】进项税额=50000×13% +400×7%=6528(元)

采购成本=50000×(1-13%)+400×(1-7%)=43872(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应税货物所取得的由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假如货物的税率为13%,则上述公式中的分母就是1.13,运费/1.13×13%)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7.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购置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

(三)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固定资产。

新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

2~6购进货物改变生产经营用途

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变化,价值量减少,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品,属于正常的损失,不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A.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库存商品

B.企业被盗窃的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C.在建工程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D.生产免税产品接受的劳务

【答案】ABCD

7.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或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因本身不准抵扣,所以其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8.抵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方法如下:

(1)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一批饮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金13600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企业运输费1000元(有货运发票)。7月末将其中的5%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进项税额转出为多少?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13600+1000×7%)×5%=683.5(元)

当月进项税=13600+1000×7%-683.5=12986.5(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外购材料发生意外毁损,损失材料的成本为90000元(其中包括支付给运输企业运费4000元),进项税额转出为多少?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数额=(90000-4000)×17%+=14921(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库存账面成本为117 500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霉烂,使账面成本减少38 140元(包括运费成本520);由于玉米市场价格下降,使存货发生跌价损失1100元;丢失2001年购进未使用的过滤器一台,固定资产账面成本56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952元)。

进项税额转出=(38140-520)÷87%×13%+520÷93%×7%=5660.52(元)

【例题·计算题】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5月份:商场装修购进装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支付购货运费2万元;工会购进一批纪念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支付运费0.4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该企业将其中的3/5分给职工作福利,其余的部分赠送给关系单位。销项税、进项税各为多少?

【解析】

销项税=(30+0.4×93%)×2÷5×(1+10%)×17%=2.27(万元)

进项税=(30×17%+0.4×7%)×2÷5=2.05(万元)

(2)无法准确确定需转出的进项税额时,按当期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乘以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即: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实际成本×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综合性公司的饮食中心本月取得销货以外的餐饮服务收入10.8万元,领用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餐具,成本2万元。进项税转出是?

【解析】进项税转出=2×17%=0.34(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自行车厂某月自产的10辆自行车被盗,每辆成本为300元(材料成本占65%),每辆对外销售额为420元(不含税),则本月进项税额的抵减额为()。

A.331.5元

B.510元

C.610.3元

D.714元

【答案】A

【解析】10×300×65%×17%=331.50(元)

第七节应纳税额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界定:

1.销项税额时间界定:

关于销项税额的“当期”规定(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的要求是;销项税计算当期不得滞后。

详见教材P13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

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认证

认证后当月申报抵扣,抵扣期限为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应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即按发票注明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为抵扣的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运费发票:开票之日起90天内。

(4)废旧物资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

【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必须在凭证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海关完税凭证

B.增值税专用发票

C.废旧物资发票

D.铁路运输发票

E.农产品收购凭证

【答案】BC

【解析】农产品收购凭证、海关完税凭证和运费发票不需要认证。

(二)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三)扣减当期进项税额

1.进货退回或折让

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从销货方收回的增值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进项税额虚增,不交少缴增值税,按偷税论处。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冲减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用途改变的税务处理。

(四)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处理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0,余额为留抵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

存货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六)欠缴增值税、又有留抵税额处理

1.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拖欠的查补增值税

销项税和进项税地关系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针对“增值税”的,本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 其他的应交税金有其各自的计算方法。 首先一个原则就是:税都是卖方代替国家从买方手里收上来,然后交给国家(就是说谁买东西谁交税)。缴税还有个进项和销项相抵扣的问题,牵扯的问题太多了。 例如,A向B购进原材料,A公司就要把税钱交给B公司,B公司再给国家上缴。这个过程中B公司要给A公司开增值税票,对于B公司来说他是把东西卖出去就相当于他的销项税,对于A公司来说他买进的东西就相当于他的进项税。 A公司加工后卖出200万,他要给客户开增值税票,对于A公司来说就是他的销项税,对于客户来说就是他们的进项税。 工业加工业的税率是17%,求税额的公式:含税价除以 1.17 乘以 0.17.你把数字套进去算就可以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两个因素。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其含义:一是销项税额是计算出来的,对销售方来讲,在没有依法抵扣其进项税额前,销项税额不是其应纳增值税额,而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整体税负;二是销售额是不含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从购买方收取的,体现了价外税性质。 销项税额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该概念是相对于进项税额来说的,定义销项税额是为了区别于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x 税率 或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 税率 (二)销售额的确定 由于销项税额=销售额x 增值税税率,在增值税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合理地确定销售额。 1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具体地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劳务是可以买卖的,但清算方式是“钱”,假如以商品的方式看待劳务,那么劳务的商品体现形式就是“钱”,这时的钱是“商品”,而出卖劳务的一方是用“劳务”来购买“钱”这个“商品”的。永远是买方向卖房交税,卖房来替国家征收,有时纳税人在一方是买方而在另一方是卖房的双重角色和身份!那么她就要履行交税和代收税两个角色,那么就衍生出对国家的结算、清缴方式,使自己和国家的账目和缴欠关系清零!对于业务进出繁多的公司,那么她的相关“关系”、“账目”的准确区分和列录,是对国家交税干净清算的关键!)最终目标目的是“关系、账目”清零、干净的清零!!不管干什么都要且必须要明白最终目标的模样!才能置的而使、有的放矢、才能谈置于胜地而谋而施而使!或者是阶段性目标也是要一样!但整个“始、终”的目标关系链要清晰! 定义 value added tax(VAT)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被”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及价税分离!也就是在商品或交易流转的过程中采取价税分离计算的操作模式!),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就是以销售或流转、交易总额作为提取和计税基础依据,再来抵扣的办法来计税和收税!当然在流转、销售、交易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形式、类型、方式的现象,而具体的计税和结算收税方式也很多!!!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 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 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价值是由意愿而产生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结果,对于原始价值和增值&附加值是如何定义的?对在交换或流转的过程中产生的额外价值部分国家就要介入而 征收增值部分的税款!【既然是销售就有销和售,对于流转就有进和出!,对于所有销售和流转的顺序都是先进而后出的(来卡死这个顺序、及无进就无出,无售就无销)!这里面有一个代收的问题!及有一个代收和预支的问题,是按照总额来计取的,而国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应纳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销项税和进项税

什么叫销项税和进项税?又该如何计算呢?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增值额 ” 指新增价值。增值税自 1954 年在法国问世后,许多国家纷纷引进这种较为 科学的税收制度,以取代原有的周转税或销售税。目前,世界上约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类型的 增值税。自 1983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开始试行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为 17% 。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采取 税款抵扣的方法,间接计算增值税额。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具有链条机制的特 点,即上一环节销售时向下一环节收取的税金,是下一环节的进项税额,下一环节计算增值税时可以将进项税从本环节所发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 假设某公司一个月销售含税价 2000 万元, 购进货物原料等的含税 价 1700 万元,假定适用税率都为 17% ,那么该公司这个月应交的增值税额等于 ( 2000/1.17*0.17 ) - ( 170 0/1.17*0.17 ) =290.6-247.01=43.59 万元。首先你公司或企业是一般纳税人 销售产品需要交纳增值税 -- 销项税如销售 10000 元产品 ( 不含税价 ) 交纳销项税 10000*17%=1700 帐务处理如 下 : 借 : 银行存款 11700 贷 : 应交税金 -- 销项税 1700 产品销售收入 -- 某产品 10000 购入材料或某些物品取得的增值发票 . 发票上的代付税金就是进项税 .

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 如购入材料发票 上的代付税金是 1000. 则本月应交税金就是 1700-1000=700 你买了一把椅子,付款 117 元,其中 100 元是 你的成本, [ 也就是不含税成本价 ]17 元是进项税, 你准备净赚 10 元, 价格就应该是 [100+10]*1.17=128.7 元, 卖出这把椅子,开的发票并收款 128.70 元,其中, 110 元是你的销售收入, [ 也就是不含税销售价 ]18.7 元 就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18.7- 进项税额 17=1.7 元,是你应该交的增值税税。验算: 1.7 元 /17%= 你加价的 10 元 如何计算贸易出口退税 “先征后退” 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 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 定的征税率征税, 然后由主管 出口退税 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 出口退税 计划内按规定的 退税率审批退税。 目前,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 “先征后退” 和 “免、 抵、 退” 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确定

技工院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 版号:A/1 科目税收基础 知识 第二章3-5节 课题:增值税纳税人、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的确定 授课 日期 (第3周)课时2节 班级会计 授课方式 以讲授法为主,辅以讨论法、 读书指导法等。 作业 题数 拟用 时间 教学目的 了解《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纳 税人的基本规定、对一般纳税人与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熟悉增值税 的税率和征收率;掌握销项税额和 进项税额的确定 选 用 教 具 挂 图 重点1.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 认定3.税率和征收率 4. 销项 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定 难 点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2. 销 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确定 教 学回顾 通过上次课的学习,大家一定要掌握增值税计税方法、征税范围;“营改增”的规定。 说 明 税率采用2014年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最新版) 审阅签名:

教学过程 【组织教学】 清查人数,营造学习氛围,组织好教学过程的相关活动。 【复习导入】 1.复习提问(5分钟) 1)现阶段我国增值税采用哪种类型?(生产型、收入型还是消费型?) 2)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 2.引入新课(1分钟) 税制“三要素”是指什么?上次课我们学习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今天继续学习增值税“三要素”的相关规定。学习《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人、税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相关规定。 【讲授新课】(38分钟)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P19)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比以前降低,其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2009年以前为100万元以下(含本数);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或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009年以前为180万元以下(含本数);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P19) 备注:要求同学们要辨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增值税的税率 2014年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目税率表(最新版) 我国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税负率一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左右)范围内,图片中的内容包含具体的2014年最新的各行业税负率表,请大家参考。

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及转出进项税流程与理解方法

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及转出进项税流程与理解方法。 各位同学,本次主要讲解增值税的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流程,理解方法,账务处理。 本次讲解主要以叙述,分录,及图形流程示例,让大家能直观的看到,增值税在经济活动中的流转原则及,流转方式。(图形流程是精华,要深刻理解!) 首先我们要理解的是,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价外税,为什么呢,因为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增值税的性质。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为销售额,是对增值部分征收。 例1,X公司购入Y公司原材料100吨,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生产加工后,产出产品A,以售价300万出售给Z公司,增值税39万元。增值税税率13%,不考虑结转成本,所有涉及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其他的都不考虑,我们只考虑增值税的情况。 当我们买进材料的时候,实际上不只是货物,我们也同时买进了进项税,可以理解为,买进了抵扣凭证,买进的进项税,同时也是对方的销项税(增值税对销售额征收,这里征收的是对方公司的,但对于X公司相当于进项税) 当我们交税的时候,销项-进项=26万元,我们说过增值税是对销售额征收,也是对增值部分征收,我们不用销项税减进项税。直接算材料变成产品的增值部分的话看看是不是一致的。 300万-100万=200万增值的部分, 200万*13%=26万元, 由此可见,增值税对产品增值部分征收。 我们做一下流程的分录并在后面附上图形流程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 贷银行存款113 在这笔分录中,我们负担了对方的销项税,也就是说我们是买进了进项税,但是进项税这部分,以后是能抵扣的,可以理解为买进了抵扣部分的证明,因为是我们买进的,所以增加记入借方。 ----------哔哔哔哔哔(机械加工声音)——————产成品A———————— 当我们出售A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339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9 这笔分录我们出售A产品,同时增值税对售价部分征收。 好多同学不理解为什么增值税一会记借方,一会记贷方。营业收入为什么记贷方。 我们不按书本讲,那样就失去意义了,我们按通俗理解,和社会责任方面理解这个问题就会明了。增值税进项税是我们买进的,买进的抵扣部分的证明,也就是说这部分最终会留到企业中,以另一种形式变成企业的资产,所以在借方表示增加。营业收入和销项税一起讲,我们企业产生利润,得益于良好的经济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且企业生产会对环境等产生一定的破坏,我们得到利益的本身就欠了社会和国家的债。所以营业收入在贷方记增加。有

销项税与进项税的计算二

第二章增值税 第六节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 价外收入:指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如: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税金。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销售额不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需要换算的情形: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合计;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销售收入。 (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数;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收入。 (3)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商业企业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核定销售额: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8种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 (2)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月理由或无销售额的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其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公式中有从价定率的消费税时,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发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解析】按组价计税 组价=40×(1+10%)×200=8800(元)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我感到你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简单的说是对增值额的课税,换句话说纳税的依据(税基)是增值额。无论从事加工制造的工业企业,还是从事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它在进行生产经营的先决条件是购买原材料(商品),之后才能够运用购买来的原材料(商品)进行生产和流通。 2、我们在这里以工厂为例做个简单的介绍:假如有个印刷厂,主要从事书籍、宣传品的印刷工作。它要印刷,除了必备的印刷机和工人外,必须要到造纸厂采购纸张,它购买纸时其价格中就含有造纸厂本身缴纳的增值税。比如1吨白板纸售价为3,000元。这3000元中就有435.90元的税金,造纸厂在销售纸时把它交给了国家税务局了。印刷厂支付3000元购买纸,其中包括了印刷厂缴纳的435.90元的税。印刷厂用纸在印书刊,印出书刊后以4000元的价格售出,这样印刷厂就赚了1000元的毛利,这1000元就是增值额,税法规定就要对这1000元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7%。但是印刷厂在购纸时已经支付了造纸厂交的增值税,所以税法规定,可以在本环节抵扣,体现了不重复缴税的特点。好了,你买进纸时连税付了3000,这是含税价,其中税金是435.90(3000/1.17*17%),这对印刷厂来说就是进项税额;印刷厂销售书刊时又收取了货款4000,他要向国家缴纳581.19(4000/1.17*17%)的税金,这就叫印刷厂的销项税额。但是允许你抵扣上道环节的税金,所以印刷厂只需缴税 145.30(581.19-435.90)就可以了。这就体现了增值税的特点既是对增值额的课税。重复上面的例子在算一遍:增值额为1000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所以1000/1.17*17%=145.30元,和上述计算完全一致。 我这样和你说比你看书容易理解吧? 什么是销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什么是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例题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发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解析】按组价计税 组价=40×(1+10%)×200=8800(元)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解析】(1)销项税=[50000×18+5850÷(1+17%)]×17%=153850(元) (2)销项税=15000×20.50×17%=52275(元) 4.特殊销售--六种情况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三种折扣: ①折扣销售(会计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销售折扣(会计称之为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 ③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本月销售给某专卖商店A牌商品一批,由于货款回笼及时,根据合同规定,给予专卖商店2%折扣,甲企业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5万元,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计税销售额=245÷98%=250(万元) 销项税额=250×17%=42.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计算计税销售额。 【解析】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计算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计算题 1、某啤酒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某纳税期内发生下列业务 1 从某粮食经营部门 一般纳税人 购进大麦一批 价值100万元 不含税 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2 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料 价值10万元 不含税 进项税额=10*17%=1.7万元 3 购进生产设备一台 价值20万元 不含税 进项税额=20*17%=3.4万元 以上业务均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3000吨 每吨单价3200元 不含税 货款已收 销项税额=3000*3200*17%=163.2万元 5 向个体户销售啤酒300吨 每吨单价3500元 开具普通发票 销项税额=3500/1.17*300*17%=15.26万元 6 向某展览会赞助啤酒1吨 价值3200元 不含税 销项税额=3200*1*17%=0.0544万元 7 分给本厂职工啤酒10吨 价值32000元 不含税 销项税额=32000*17%=0.544万元 8 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8000元。 根据上述材料 依据税法规定 计算该厂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并说明理由。解 应纳增值税额=163.2+15.26+0.0544+0.544-13-1.7-3.4-0.8=160.1584万元2、某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8年10月份购销业务如下 1 购进生产原料一批 已验收入库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3.91万元 进项税额=3.91万元 2 购进原料钢材20吨 已验收入库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进项税额=1.36万元 3 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 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2万元 进项税额=42*13%=5.46万元 4 销售税率为17%的产品一批 取得收入42万元 不含税价 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5 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额1万元。根据上述资料 依据税法规定 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增值税 并说明理由。解 本期应纳增值税=7.14-3.91-1.36-5.46-1=-4.59万元 3、某粮油加工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某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 购进设备一台 价值3.5万元 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950元 进项税额=5950元 2 从农民手中购进100吨大豆 每吨1500元 有收购凭证注明价款 进项税额=100*1500*13%=19500元 3 从某粮店 一般纳税人 购进大豆20吨 每吨2000元 不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200元 进项税额=5200元 4 本期内向一般纳税人销售食用植物油40吨 每吨5000元 不含税 销项税额=40*5000*13%=26000元 5 本期内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用植物油2吨 每吨5800元 含税 。 销项税额=5800/1.13*2*13%=1334.51元 根据上述资料 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增值税 并说明理由。 解 本期应纳的增值税=26000+1334.51-5950-19500-5200=-3315.49元 4、某汽车修理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 1 实现收

关于增值税进项销项税区别

增值税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税率17%,其在销售货物时按销售价的17%收取的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在购入原材料时支付给销售方的(按货款的17%收取)是(进项税额)。月末缴税时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月应缴增值税税额,如果出现负数转至以后继续抵扣。 顾名思义增值税就是国家对商品增值部分收取的税。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业务量小的生产加工企业为简化计算按销售商品6%的税率征收销项税额,不抵扣。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关系

销项税和进项税的关系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针对“增值税”的,本期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再乘以增值税税率,就等于本期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 其他的应交税金有其各自的计算方法。 首先一个原则就是:税都是卖方代替国家从买方手里收上来,然后交给国家(就是说谁买东西谁交税)。缴税还有个进项和销项相抵扣的问题,牵扯的问题太多了。 例如,A向B购进原材料,A公司就要把税钱交给B公司,B公司再给国家上缴。这个过程中B公司要给A公司开增值税票,对于B公司来说他是把东西卖出去就相当于他的销项税,对于A公司来说他买进的东西就相当于他的进项税。 A公司加工后卖出200万,他要给客户开增值税票,对于A公司来说就是他的销项税,对于客户来说就是他们的进项税。 工业加工业的税率是17%,求税额的公式:含税价除以1.17 乘以0.17.你把数字套进去算就可以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两个因素。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其含义:一是销项税额是计算出来的,对销售方来讲,在没有依法抵扣其进项税额前,销项税额不是其应纳增值税额,而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整体税负;二是销售额是不含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从购买方收取的,体现了价外税性质。销项税额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与税率的乘积,该概念是相对于进项税额来说的,定义销项税额是为了区别于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x 税率或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 税率 (二)销售额的确定 由于销项税额=销售额x 增值税税率,在增值税税率一定的情况下,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合理地确定销售额。 1.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具体地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间的有关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时间的有关规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首先来说一说销项税额,其实对于销项税额来说,所谓的时间限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它的一个基本原则: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但是,如果先开具了发票给购买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开具发票的当天。 销项税额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以下几类: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并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举个例子,假设,你的客户从你们公司买了50万的货物,已经把钱支付给你。但是当天联系的运输公司没办法及时将这批货物运走,而是在一个礼拜之后才把这些货物带走。你说,那我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是不是货物运走的当天呢?这里要着重注意,直接收到款项,(不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时间就是你收到款项的那一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销售,销项税额的计算时间是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着重强调,只要手续办妥,不论货款有没有收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手续办妥的那一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不论款项是否收到)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特殊处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二者中的较早者)。 *特别提醒: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已经实现。一

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 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的计算: a.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b.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c.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②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分离公式)的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对视同销售货物征税而无销售额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进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应纳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 AT))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

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的计算: a.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b.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c.销售额的确定: ①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

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的计算)

增值税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概念及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 价外收入:指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如: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消费税税金。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销售额不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需要换算的情形: (1)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合计;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销售收入。 (2)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数;其中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应视为含税收入。 (3)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①价税合计金额 ②商业企业零售价 ③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④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核定销售额: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8种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 (2)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月理由或无销售额的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其确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①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入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公式中有从价定率的消费税时,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 【例题·计算题】某服装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200件服装发给本企业职工,每件成本4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事项产生的销项税额。 【解析】按组价计税 组价=40×(1+10%)×200=8800(元) 销项税额=8800×17%=1496(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库存产成品销售业务: (1)销售给甲公司某商品50000件,每件售价为18元,另外收取运费5850元。 (2)销售给乙公司同类商品15000件,每件售价为20.5元,交给A运输公司运输,代垫运输费用6800元,运费发票已转交给乙公司。

进项税&销项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0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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