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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DOC)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DOC)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DO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排烟系统

b≤320 0.5 0.8

320<b≤450 0.6 0.8

450<b≤630 0.6 0.8

630<b≤1000 0.8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2000 1.0 1.2

2000<b≤400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

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

1 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作,活动挡烟垂壁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2 电动的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2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 防、排烟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制定必要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

2 承担防、排烟系统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3 防、排烟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其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1.2.2 管道系统的施工

1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2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检验以主、干管道为主。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QL≤0.1056 P0.65 [m3/(h·㎡)]

中压系统风管QM≤0.0352 P0.65 [m3/(h·㎡)]

排烟管道均按中压系统的规定。

式中:

QL ,QM ——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h·m2)];

P ——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7.2.2,其中防、排烟系统为低压、中压系统。

表1.2.2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

系统类别系统工作压力P(Pa)

低压系统P≤500

中压系统500

高压系统P>1500

3)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风管规定值的1.5倍;

4) 低压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检测不合格时,作漏风量测试;中压系统应在漏光法检测合格后,作漏风量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并进行系统的强度和漏风量测试。

1.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管的最小壁厚应按表1.2.3选用;

2 风管的连接采用法兰连接,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表1.2.3-1选用。

表1.2.3-1 矩形风管法兰

螺栓规格

风管长边尺寸b(㎜)法兰材料规格(角

钢)

b≤630 25×3M6

630<b≤1500 30×3M8

1500<b≤2500 40×4

2500<b≤4000 50×5M 10

3 风管的接缝应采用咬口连接,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它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应按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4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1.2.4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

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表1.2.4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规格(mm)

风管边长b 材料规格(宽×厚)连接螺栓

b≤400 30×4 M8

400 <b≤1000 40×6

1000<b≤2000 50×8 M10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2.5 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必须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2.6 管道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管道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管道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有效截面;

2 风管吊、支架的安装应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3 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4 送风口、排烟口与管道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5 管道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连接。如风机仅用于防排烟时,可不用柔性连接。

6 风管穿越隔墙时,管道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非燃材料严密填塞。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1.2.7 管道部件的安装

1 送风口、排烟口应可靠地固定在设计位置上,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 常闭排烟口、送风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1.2.8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

2 手动或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1.2.9 风机的安装

1 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出口方向应正确;

3) 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2 排烟风机宜设在该系统最高排烟口之上,排烟风机宜设置机房,机房与相邻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1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隔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1.2.10 其它附件的安装

1 排烟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3) 电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应灵活、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2 挡烟垂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数块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

3) 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应能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依据设计图核对,动作检查。

1.3 系统调试

1.3.1 一般规定

1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2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它单位。

3 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4 防排烟系统的试运转及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

2) 系统联动试运转与调试。

1.3.2 设备单机运转与调试

1 对常闭的送风口、排烟口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执行机构动作应灵敏,脱扣钢丝的连接应不松弛,不脱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对自动排烟窗、活动挡烟垂壁进行手动开启、复位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运转和调试应包括下列项目:

1) 手动开启风机,风机应正常运转30min,叶轮旋转方向应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2) 核对风机的铭牌值,应与设计相符,并测定风机入口处的风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测定、查阅试运转记录及有关文件。

4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送风机和相应的送风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以及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的余压值,应分别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5 根据设计模式,开启排烟风机和相应的排烟口,测试风口处的风速应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测定、记录。

1.3.3 系统联动试运转及调试

1 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进行联动试动转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当任何一个常闭送风口开启时,送风机均能自动启动;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送风口、送风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对机械排烟系统进行联动试动转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当任何一个常闭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均能自动启动;

2)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调试。当火灾报警后,应启动有关部位的排烟口、排烟风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设置自动排烟窗进行自然排烟的应在火灾报警后,相应部位的排烟窗联动开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4 设置活动挡烟垂壁的应在火灾报警后,相应部位的挡烟垂壁自动下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1.4 工程验收

1.4.1 防排烟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工程设备、风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 管道试验记录;

6) 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 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8)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1.4.2 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

1 观感质量综合验收应包括以下项目:

1) 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2) 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 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4) 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型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 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检查数量:各按系统抽查30%,不得少于1个系统。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4.3 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

1 设备手动功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能正常手动开启和关闭;

2) 送风口、排烟口、自动排烟窗进行手动开启和复位功能检查;

3) 活动挡烟垂壁进行手动开启、复位功能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2 设备联动功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的送风机开启、送风口开启,排烟风机开启、排烟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活动挡烟垂壁下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1.4.4 防、排烟系统技术性能验收

1 自然排烟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2) 内走道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3)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4) 中庭可开启的顶窗和侧窗的面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

2 机械防烟系统的技术性能验收,应包括下列项目:

1) 任取一模拟火灾层,当系统门全闭时,测试前室、楼梯间、避难层的风压。走廊→前室→楼梯的压力应呈递增分布;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压力差应符合要求;防烟楼梯间的压力差应符合要求;

2) 同时打开模拟火灾层及其上下一层的防火门,测试模拟火灾层各门洞处的风速应大于等于0.7m/s;

3) 进行模拟喷烟试验,烟气流向应为楼梯→前室→走廊。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3 机械排烟系统的技术性能验收

1) 内走道排烟量;

2) 需要排烟的房间排烟量;

3) 中庭的排烟量。

检查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动作检查。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样本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排烟系统篇) 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 应进行开箱检查, 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 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表1.1. 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 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排烟系统

b≤320 0.5 0.8 320<b≤450 0.6 0.8 450<b≤630 0.6 0.8 630<b≤1000 0.8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 1.0 1.2 <b≤400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 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 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 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 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 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 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种类、批抽查10%, 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 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 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0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勺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 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C ,补风管 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C。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 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 烟方式。

风机技术要求

风机技术要求 一、说明 1、基本原则 1.1 本章说明有关各类型风机的制造、安装及调试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所述技术规格及要求是招标人提供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招标方不保证提出的全部技术参数合理完整,投标方有责任根据工程(设备)功能及设计图纸提供符合生产工艺技术并且是技术价格性能比最好的产品。 1.2 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另行商定。 1.4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1.5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清单内的技术资料、数量及类别提供所需的风机。而货物清单内所标注的风机参数、及数量只为初步设计概算仅作招标参考,确实所需的风机参数及数量须由供货单位根据招标图纸重新复核计算确定。并在设备生产前将计算书呈交招标人工程师审核。 1.6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以后,在供货前投标人应安排厂家技术人员根据本投标项目实际情况,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包括设备基础图,设备大样图(含接管方式,进出风口方向,检修门方向等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交予业主方审核。设备大样图必须经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生产。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以后,按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进度分批供货,每批次供货设备 数量及相应参数(含接管左右方式,进出风口方向等)必须按经业主审核并确认的采购单进行 生产,并保证每批次设备的供货周期,与投标人承诺的设备供货周期相同。 1.7 须按照设备表内所标注的送风量、数量、用电量及品种选取而提供合适的风机。风机特性参数应有海拔高度、温度的修正能力,并同时提交风机转速,轴承寿命等相关参数。 1.8 风机在设计文件要求的运行工况下,应满足风机节能评价值(GB 19761-2009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1.9 如无特别标明,所有风机的出风口风速不能超过10米/秒(防排烟风机除外)以减低噪音产生。 1.10 所有排烟风机应自带一个直接启动风机的手动按钮。 2、所遵循的标准和质量保证 2.1 制造厂家需具有五年以上生产同类型的风机的经验,并且风机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且需要具有超过十套已成功运行五年或以上的同类型和相若功能的设备生产经验和纪录。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其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所有风机的驱动型式及配件,应按照美国AMCA、欧洲相关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及试验。 2.3 风机应按照美国AMCA、欧洲相关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进行测试。

四十五个建筑防火及防排烟设计

45个关于建筑防火及防排烟设计问题研讨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1条“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现在审查中遇到开窗面积合适,自然排烟距离满足要求,是否可以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答:不可以不设机械排烟系统。超过2000平米的地下车库,火灾发生时,由于烟气瞬间爆发且迅速蔓延,其流动特性无法预测,因此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可作为排烟补风口。 2、高层住宅地下室为自行车库、机电设备用房时,地下一层前室和楼梯间可不设机械加压送风装置,地下一层中超过20m的内走道是否要设排烟系统。 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8.4.1条:一类高层住宅及超过32m的二类高层住宅无自然排烟条件的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系统。 3、底层外门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吗?(①某七层公共建筑,二层以上均满足自然排烟要求,一层有一个58米长的无外窗内走道,内走道两端各有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外门,外门开启后满足内走道排烟面积要求,一层内走道是否需设机械排烟.②商场、超市等建筑的一层入口的大门是否可计入自然排烟的可开启外窗面积?③自然排烟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2-4规定其他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对于长走廊,走廊尽头的门是否可作为自然排烟口,可以作为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如何计算,最底高度从多少开始算。 答:外门为安全出口,为有利安全疏散,不宜作为自然排烟口。某些场合,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前提下,可以兼作排烟用,但有效面积应该折算。 4、超过50m的一类高层建筑,地上部分采用机械防烟措施,只有一层地下室,地下防烟楼梯间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可以采用吗? 答: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2.1条处理。 5、建筑高度在100米以内,层数34层的住宅楼(或商业网点),地下一层为汽车库或自行车库时。分段设计正压送风比较困难,包括地下层在内是否可以合用一个正压送风系统,不进行分段设计。 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8.3.3条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防排烟系统安装技术要求0709

防排烟系统施工技术要求 、风管支、吊架制作安装 1、矩形风管粱、楼板吊架型的材料选配 横梁、吊杆应平直,不得扭曲,吊杆上的螺纹完整、光洁。 2、吊架根部材料的选配 采用/ 50*5角钢和吊杆尺寸相匹配的膨胀螺栓。 3、支、吊架上的安装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气割等热加工开孔。 4、吊杆与根部角钢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吊杆与横梁采用螺纹方式连接,各部件做好防锈处理后方可进行安装。 5、风管吊架的吊杆露出部位应不大于 30mm 6支、吊架不得设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7、风管支、吊架的间距,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风管:当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400mm寸,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400mm寸,不应大于3m并应在适当位置设固定卡。 2)垂直风管:间距不得大于 4m当建筑物层高在4m以上时,每层的风管固定件不得少于2个。室外风管的支、托架应直接托于法兰下。

3)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防止摆功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8、支、吊、托架安装应进行放线,确定位置、标高及坡度。 二、风管与部件的安装 1、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按下表执行 2、密封垫料应为不燃材料。 3、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 1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防排烟系统按高压系统执行)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表1 金属矩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道法兰螺栓安装孔应采用机械加工,不得用气割等热加工开孔,法兰上距 风道边缘的安装孔中心距风道边缘不得大于 50mm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安装设 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

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今天,我给大家讲防排烟系统,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防排烟系统。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防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防烟系统。(如图) 按建规要求在建筑中必须设置的所有排烟设施组成的系统叫排烟系统。(如图) 防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有效地把烟气控制在划定 的防烟区域范围内,不让它扩大蔓延到其它区域,减 少建筑内大面积的受害,能减少救人救灾的难度。 排烟系统的作用是—— 建筑内一旦发生烟火灾情,能迅速启动,及时地把烟 气排出建筑外,使疏散人员、救灾人员不被烟火所 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救人救火创造有 利的条件。

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求

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 求 产品性能要求:

1、电机采用优质电机。 2、消防排烟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C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 3、消防排烟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 C时能连续工作 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4、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 给定的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 a)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 5%。 b) 离心式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差为± 5%。 4、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说明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 A 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 JB/T8690 的规定。 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应进行静、动平衡校正。平衡品质等级不低于级。叶轮平衡配重块的材质应与叶轮材质相同,并使用焊接和铆接的 方式与叶轮连接。 消防排烟风机的叶轮应按JB/T 6445的要求进行超速试验,超速转速为最高工作转速的110%,超速时间不少于2min。 四、消防排烟通风机运行的震动限值应符合JB/T8689 的有关规定。 五、结构要求:

消防排烟通风机必须是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的设备。 一、消防排烟通风机其他要求必须相关国家规范要求。 十二、风机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1、叶片 风机叶轮结构应采用高效率、 高强度的结构型式。 叶轮直径 630mm 1、 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应在风机内设置电动机隔热保护与空气冷却 系统(使用 H 级绝缘等级电动机的通风机可不设置强制空气冷却系统) 。 电动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 F 级。 2、 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电动机动力引出线,应由耐温隔热套管包容或 采用耐高温电缆。 3、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采用 A 式传动时,应设置机壳与电动机间 的隔热结构。 六、 装配要求: 1、 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值应均匀,径向单侧间 隙值:当机号W 时,间隙值》;机号>,间隙 2、 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的径向单侧间隙应 均匀,径向单侧间隙值应在叶轮直径的 %~%范围内,进风口与叶轮盖的 轴向重叠长度应为叶轮直径的 %~%。 七、 消防排烟通风机内外表面涂漆的技术符合 JB/T 6886的规定。通风 机所选用的油漆在通风机输送280C 的介质后,油漆基本不变色。 八、 消防排烟通风机的旋转部件及所有可能产生松动的部位均必须牢 固可靠,并具有防松措施。 九、 传动组、带轮、联轴器等旋转传动件应装防护罩。 十、

消防防排烟阀规范

消防防排烟阀规范 篇一: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 1 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表1.1. 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 1 b?320 320,b?450 450,b?630 630,b?1000 1000,b?1250 1250,b?2000 2000,b?4000 0.5 0.6 0.6 0.8 1.0 1.0 1.2 排烟系统 0.8 0.8

0.8 1.0 1.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 2 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1.1.4 风机 1 防、排烟风机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1.1.5 其他附件

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求

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求 一、产品性能要求: 1、电机采用优质电机。 2、消防排烟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 3、消防排烟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并 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4、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给定的 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 a)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5%。 b)离心式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差为±5%。 4、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说明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A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JB/T8690的规定。 二、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应进行静、动平衡校正。平衡品质等级不低于G5.6 级。叶轮平衡配重块的材质应与叶轮材质相同,并使用焊接和铆接的方式与叶轮连接。 三、消防排烟风机的叶轮应按JB/T6445的要求进行超速试验,超速转速为最 高工作转速的110%,超速时间不少于2min。 四、消防排烟通风机运行的震动限值应符合JB/T8689的有关规定。 五、结构要求: 1、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应在风机内设置电动机隔热保护与空气冷却系统(使 用H级绝缘等级电动机的通风机可不设置强制空气冷却系统)。电动机绝缘等

级应不低于F级。 2、轴流式消防排烟风机电动机动力引出线,应由耐温隔热套管包容或采用耐 高温电缆。 3、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采用A式传动时,应设置机壳与电动机间的隔 热结构。 六、装配要求: 1、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壳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值应均匀,径向单侧间隙值: 当机号≤No.10时,间隙值≥3.5mm;机号>No.10,间隙≥4.5mm。 2、离心式消防排烟通风机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的径向单侧间隙应均匀,径 向单侧间隙值应在叶轮直径的0.15%~0.4%范围内,进风口与叶轮盖的轴向重叠长度应为叶轮直径的0.8%~1.2%。 七、消防排烟通风机内外表面涂漆的技术符合JB/T6886的规定。通风机所选 用的油漆在通风机输送280℃的介质后,油漆基本不变色。 八、消防排烟通风机的旋转部件及所有可能产生松动的部位均必须牢固可靠, 并具有防松措施。 九、传动组、带轮、联轴器等旋转传动件应装防护罩。 十、消防排烟通风机必须是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认可的设备。 十一、消防排烟通风机其他要求必须相关国家规范要求。 十二、风机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1、叶片 风机叶轮结构应采用高效率、高强度的结构型式。叶轮直径630mm以上 (含630mm)的轴流风机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叶片。

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电动开启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电动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 / h) <20层 25000~30000 20层~32层 35000~40000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 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 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消防验收规范防排烟篇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1.1 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 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 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 风管 表1.1.2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 统 排烟系 统 b≤320 0.5 0.8 320<b≤450 0.6 0.8 450<b≤630 0.6 0.8

630<b≤1000 0.8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2000 1.0 1.2 2000<b≤400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 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 风管部件 1 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 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安全性 □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 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 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 1.硬件。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4.数据通信。只要存在数据通信网络,就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造成威胁。有知识的罪犯可能从远处接通系统,并为个人的利益使用该系统。偷用一个精心设计的系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存在这种可能性。目前已发现许多罪犯利用数据通信设备的系统去作案。 5.人员。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同样要更加注意那些租用灵敏的信息系统工作的人。某个非常无能的人也能像一个本来不诚实的人一样破坏系统。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分为物质安全和逻辑安全。物质安全指的是硬件、设施、磁带、以及其它能够被利用、被盗窃或者可能被破坏的东西的安全。逻辑安全是嵌入在软件内部的。一旦有人使用系统,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消防验收要求规范(防排烟篇)(DOC)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排烟系统篇) 1.1设备及配件进场 1.1.1 一般规定 1主要设备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具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参加人员为建设、监理、施工和厂商等方单位的代表。 3设备就位前应对其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安装。 4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防止因搬运或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 1.1.2风管 1普通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风管的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表7.1.2的规定。 表1.1.2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 风管直径或长边尺寸b 送风系统排烟系统 b <320 0.5 0.8 320 v b <450 0.6 0.8

450 v b <630 0.6 0.8 630 v b <1000 0.8 1.0 1000 v b <1250 1.0 1.0 1250 v b <2000 1.0 1.2 2000 v b <4000 1.2 按设计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2防火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材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1.1.3风管部件 1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2电动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口和送风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解读一 本人从事暖通设计十多年,根据新的标准及结合工程实际对标准进行解读,与大家共同探讨,不足之处往指正。《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下文中简称为《标准》。2018.8.12 1.《标准》3.1.3中的第2条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当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时需满足前室的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送风口设置在顶部是想形成风幕隔断烟气,设在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想通过送风阻止烟气侵入前室,这个前室入口是指从走道或房间进入前室的那个口,而不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那个口,这个住宅较难满足,一方面有的住宅开向前室的门多,另一方面住宅层高小于3m而不能设置顶送式风口,所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楼梯间也需加压送风。 2.《标准》 3.1.4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这条有别于之前的做法,只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墙上加余压阀的做法不适用于地下了。因此强调了地下部分的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也需加压送风。 3.《标准》3.1.5中的第1条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

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解读:住宅的前室一般是一个以上的户门不满足此条,所以前室也得加压送风而不能采用之前的通过余压阀向前室送风。 4.《标准》3.1.5中的第2条和第3条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解读:下图这种做法均不适用于以上两条,即不能采用通过余压 阀向前室送风,这样就增加了竖井面积。 5.《标准》3.1.6中的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解读:这个比之前规范更细化了,只有地下一层的楼梯间可采用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就不需要做机械加压送风来防烟了,门或窗面积不小于1.2㎡。

通风及防排烟设计

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汽车库、候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划》 GB50067-2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1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 50176-93 《建筑气象参数》 GFC15-1-90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01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94 《六级人防通风采光窗井通用图集》 GJBT—342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 空调通风设计计算按惠州市夏季室外气象参数 设计范围 1.防排烟系统; 2.通风系统。 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设置 地下室 地下室为车库和设备房,按防火分区设通风和排烟共用系统,平时通风换气,火灾时机械排烟。车库排风及排烟量均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对不能由车道进行补风的防火分区,设机械送风机补充新风,送风量为排烟量的50% 地下一二层,分别为两个防火分区。 1)地下停车库,两个防火分均区划分为多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大于 500m2。 每个防烟分区选用一台消防柜式离心排烟风机,变频控制,防火分区均为自然进风补充新风系统。 2)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用各设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对设备 排烟。 3)配电房用一台消防轴流排烟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排烟,灭火后通风。 4)发电机房和储油间独立设置一台防爆型排风机,平时对设备房排风,火灾时不排烟,灭 火后通风。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 1)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均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加压风机放在电梯前室。 2)风机的选择以能保证防烟楼梯间余压为40~50Pa,前室余压为25~30Pa为原则;防烟楼 梯间设常开送风口,前室设一个常闭电动送风口,电动送风口与系统相应加压送风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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