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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进口收货备案制度

肉类进口收货备案制度
肉类进口收货备案制度

**** 食品有限公司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2015 年11 月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八)《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九)近3 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一)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二)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

制。

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

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 工作流程

4 .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 .2 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 .3 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

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 .4 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

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 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 C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C o

3 )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 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

《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

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

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

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

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

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 )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

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 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

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 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 .8 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

记录无异常。

4.9 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

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

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

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

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

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

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2013 年11 月10 日

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掌握进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记录

(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

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

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

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

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

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二)质检部需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

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

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质检部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

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

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

存时间不得少于2 年。

二、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 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

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销售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

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

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货人还

应当保存加工使用记录等资料。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

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

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3、记录的保存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

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

时间不得少于2 年。

三、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应当包括涉及的进口肉类

产品名称、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召回或者销售对象投诉原因,自查分析、应急处理方式,后续改进措施等信息。

2013 年11 月10 日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山东**** 食品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

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

的肉类产品;

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

3.3质检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

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

4.产品召回管理:

召回程序:

4.1接受信息:销售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检部;质检部负责直接接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

4.2信息确认:

421质检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质检部、冷藏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

4.2.2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

4.3 实施召回:

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检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销售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 日内,二级召回2 日内,三级召回3 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3.3质检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2)通知销售者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4)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6)召回的预期效果;

(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一级召回3日内,二级召回5日内,三级召回7 日内,通过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3.4销售部负责对不合格产品逐步按计划实施召回,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质检部监督产品的召回情况,一级召回每3 日,二级召回每

7 日,三级召回每15 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行报告;

4.3.5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

4.3.6质检部负责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3.7 食品召回结束后15 日内,质管部负责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收省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如产品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入召回程序。

4.4 召回食品的处理

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产品,予以销毁。

5.召回记录的保存。

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保存期限为三年。

2013 年11 月10 日

企业组织机构、进口肉类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二、进口肉类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

1总经理

A、负责进口肉类计划的批准及合同的签订;

B、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命;

C、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

2食品安全管理员

A、配合质监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对本公司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B、定期协助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C、制作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D、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

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E、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

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F、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持各种检查记录

G、发生疑似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2质检部:

A、负责进口肉类计划的制定和供应商的开发;

B、负责进口肉类采购以及相关资料文件的索取;

C、负责对进口肉类进行来货验收;

D 、负责对进口肉类的使用过程监控;

E、负责对进口肉类的最终产品进行检测;

F、负责进口肉类相关不合格品的判定并实施追溯和处理。

3冷藏部:

A、负责进口肉类产品的贮存及发放管理;

B、负责做好进口肉类发货记录。

4生产部:

A、负责正确使用进口原料;

B、负责进口原料使用过程的标识及追溯管理。

5销售部:

A、负责进口肉类的销售并做好销售记录;

B、负责不合格品的召回管理。

2013 年11 月10 日

单位名称(盖章):****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答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问答卷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题):

1?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

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总局136号令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

(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

理工作。(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5 . 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6.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审批制度)、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名单。

8.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口岸进口。

9.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0.进口肉类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作为该批进口产品的(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并已列入总局主管部门公布的(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名单)名单

11.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际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进口肉类产品随附的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该证书的要求。

12.装运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应当在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进口肉类产品不得卸离(运输工具)和(集装箱)。

13.目的地为内地的进口肉类产品,在(香港或者澳门)卸离原运输船只并经港澳(陆地)运输到内地的、在香港或者澳门码头卸载后到(其他港区)港区装船运住内地的,发货人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申请(中转预检)。未经预检或者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转运(内地)。

14.进口肉类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并立即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收货人不主动召回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召回)。

15.运输肉类产品过境的,应当事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持货(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出具的(证书),在(进口)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6.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进口肉类产品的收

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后方可使用下一份许可证。

18.进口肉类的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标注的品名应符合(CIQ 代码)。

19.进口肉类的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

20.经现场和实验室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使用。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该批进口肉类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

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唛头等追溯信息。

21.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发布有关禁止进口的公告、禁令或警示通报后,已签发的

有关《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动废止和失效)。

22.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可以终止已签发的(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

证)使用。

23.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

24.截止到2011 年6 月1 日,可以向中国出口猪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5 个):(美国、加拿大、法国、丹麦、巴西、意大利).

25.截止到2011 年6 月1 日,可以向中国出口鸡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 个):(阿根廷、巴西、法国).

26.截止到2011 年6 月1 日,可以向中国出口牛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任意列举3 个):(阿根廷、巴西、新西兰).

27.可以向中国出口羊肉及副产品的国家:(乌拉圭、澳大利亚、新西兰)

28.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允许进口牛肉及牛副品种中不包括(头、蹄、肺、胃、肠),

用于肠衣加工的原肠除外。

29.阿根廷允许进口的所有注册的鸡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的可食性肉类及其副产品品

种不包括(胃、肠等消化道器官)。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 年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 年6 月1 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 年7 月8 日)国务院第73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 年7 月8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问答题(每题5 分,共2 题):

1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哪些?

答:(1)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

(2)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

(3)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 省/ 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2 何种产品须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答:以下四种情况的产品需要做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1)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

(2)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先关证书的。

(3)未获得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肉类产品;

4)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

近3 年从事食品进口、

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2010 年至今,我公司未从事食品进口业务。

**** 食品有限公司

2015-11-10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办事指南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办事指南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44号令) 3.《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号令) 4.《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136号令)及其配套文件 二、受理及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由分支局受理初审,报浙江检验检疫局 三、工作要求和程序 总局依法对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实施备案管理。获得备案单位的名单在总局网站公布。 进口肉类存储冷库根据用途分为2类,分别为口岸配套冷库和肉类加工企业自用冷库。其中,口岸配套冷库包括海运口岸配套冷库、陆运口岸配套冷库和空运口岸配套冷库。进口肉类存储冷库根据存储温度分为冷藏冷库(4℃以下)和冷冻冷库(-18℃以下)2类。 1、存储冷库备案申请材料 (一)进口肉类存储冷库备案申请表(附表1) (二)冷库平面图(标明拟备案库位、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及有关图片 (三)法人资格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冷冻食品仓储方面内容,加工企业自用冷库除外)

(五)食品仓储资格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六)出入库管理制度 (七)防疫卫生制度 (八)其他冷库管理制度 2、申请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二)向省局食品处提交随附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同时交验原件; (三)省局食品处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成为进口肉类备案存储冷库; (四)省局食品处于每年5月和10月以局函形式上报辖区内新增备案存储冷库名单和取消备案存储冷库名单,同时附新增备案存储冷库备案材料,由总局统一发布备案存储冷库名单。 (五)原进口肉类备案冷库一年以上(含一年)没有进口肉类指定存放业务原则上予以取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直属局派考核组重新考核合格可延期一年。 3、备案申请条件 (一)交通、运输便利、位于指定进境口岸辖区范围内,或临近指定进境口岸且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具备有方便搬运的运作空间,冷库总容量达3000吨(空运口岸配套冷库及肉类加工企业自备的冷冻库、冷藏库除外)。 (二)应当位于在远离污染源,周围环境清洁卫生,不得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环境卫生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库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它产品;库区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

进口肉类收货人安全制度范本(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 有限公司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

专卖。 *****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我公司立足*****,业务范围将辐射*****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以满足*****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肉类进口收货人备案全套制度

山东 **** 食品有限公司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2013 年 11 月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八)《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九)近3 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一)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二)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 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 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 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 工作流程

4 .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 .2 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 .3 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 .4 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 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仓库收发货专用章管理制度

仓库收发货专用章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仓库收/发货印章使用及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可靠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仓库。 三.印章的申请与刻制: 1.所有平台仓库需要刻制“仓库收/发货专用章”必须要求各平台人事行政人员通过OA系统进行系统线上申请,刻制理由中须写明使用地、理由、单价。流程审批通过后,由当地行政部门安排刻制。 2.平台各仓库必须按照公司行政部门统一规定模版刻制“仓库收/发货专用章” 3.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4.印章规格: 4.1 印章名称:平台名称(如上海)+物流管理部+公司LOGO+

收/发货专用章,数字表示当地平台仓库的刻章次数的序号; 4.2 材质用原子自动墨,形状为圆形,尺寸:直径:45CM, 红色框及字体。 四.印章保管: 1.保管人: 1.1 各平台仓库在OA申请刻制“仓库收/发货专用章”时必 须由平台物流负责人指定唯一物流印章保管人,印章保管人必 须为平台在职物流人员。 1.2 平台为托管仓库的,“仓库收/发货专用章”也必须由平 台物流人员管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安排指定人员的,“仓库 发货章”可以交托管仓承运商管理,但需要与托管仓的承运商 签订《印章授权委托协议》,明确在托管期间相关职责,确保 无操作风险。托管仓“仓库收货章”必须由我公司平台物流的 监管人管理。 1.3 印章保管人与直属主管共同签定《收/发货专用章保管使 用责任书》,印章保管人保留原件,将扫描件发送总部行政部丘 晓芬,平台人事行政人员备案。 2.存放: 2.1 平台仓库“仓库收/发货专用章”必须安排专人专柜管理,保管“仓库收/发货专用章”的管理人员须报总部运营中心物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附件11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 总局依法对进口肉类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并在总局网站公布备案收货人名单。总局授权直属局负责备案的受理和审核,将对直属局的受理和审核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将收回对直属局的审核授权。直属局应及时受理和审核备案资料,并组织对收货人的监督检查,及时正式向总局上报辖区内拟新增、取消和变更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 获得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资格的企业还应按照《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和《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要求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 一、备案申请材料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表2);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证明(复印件),如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如实施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则可采用三证合一的证照; (三)企业进出口资格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四)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五)《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总局外网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才有效,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企业、分支局、直属局各执一份)。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二)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 (三)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总局; (四)总局公布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三、备案申请条件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三)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部分局建议删除) (六)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 (七)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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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局 联系人

联系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和国销售或加工企业。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致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公司*****食品股份,是一家注册在*****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业务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我公司立足*****,业务围将辐射*****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以满足*****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食品股份 2015年*月*日

仓储配送管理制度

仓储配送操作管理制度 针对我公司目前仓储配送情况,现制定本操作管理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否则将受到公司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配送操作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是对我公司配送中所涉及调度、司机、仓管员、搬运工、仓储公司、客户进行配送作业时对其管理和规。达到配送作业准确性100%,配送作业准时性100%,配送作业客户满意度100%的目的。 1.1 调度员配送定单调度处理 调度员在收到客户的订单后,根据本公司实时库存量下达送货单,按客户的配送相关要求及配送线路等因素进行车辆安排调度。调度员开出派车单(派车单如附件1),在派车单上记录配送执行车辆、配送目的地、送货单号、货物规格型号数量、通知车辆时间、客户配送到达时间要求、调度员签名、司机签名.(派车单一式两联,一联给车队主管,一联给仓库按单发货) 调度员将送货单及派车单签名或盖章由车队主管在送货单上签收,送货撕下送货单存根联(白色联)将其余联次给车队主管,车队主管再交司机在派车单及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司机拿送货单及派车单去仓库提货,送货时司机须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送达时间并签名,后面相关信息要司机在配送中填写。 1.2 仓库管理员配送单发货处理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送货单及派车单后,对送货单进行审核,及时安排按送货单及派车单的要求发货装车,(注意:仓库发货作业操作管理规定按第二章<<仓库出库操作管理制度>>)。司机与仓库管理员一起对配送单发货验收,对所发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外包装质量按送货单及派车单进行发货确认(发货完毕货物质量由司机负责). 装车完毕,仓库管理员留下派车单,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司机签名确认,司机拿走送货单的其它联次开始运输配送作业。 1.3 司机送货处理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对检疫的要求,有效控制我司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海关依照《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3.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内外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完好无破损; 2)内外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 3)外包装上应该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对鲜冻肉类产品还应当检查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以及肉眼可见的寄生虫包囊、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必要时进行蒸煮试验。 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无输出国家或者地方官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未获得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的进口肉类产品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4)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经检验检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可销售和使用。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仓库收货管理制度

仓库收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仓库收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使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为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集团所有仓库收货; 三、权责: 1.仓库主管 1.1.负责监控仓库收货流程执行情况; 1.2.仓库收货系统管理的建立与完善; 1.3.相关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4.相关报表的审核; 1.5.仓库日常收货异常问题的处理,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2.仓管员 2.1.依据有效采购订单对入库物料进行管制; 2.2.来料外包装、标识的简单检验; 2.3.对入库物料及时整理、摆放、标示; 2.4.负责简单手工台账的建立和维护,例如:物料存货卡登记,手工账本记录或 电脑数据维护; 3.账务员 3.1.负责来料账务处理; 3.2.单据的整理和归档;

3.3.负责仓库账务监督、稽查、差异分析; 四、具体内容: 1.1.物控依据销售计划、生产指令单制订物料需求计划;依据生产周期和交货期, 制定来料交期;采购依据物料请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交仓库账务员一份待 核对)由物控考虑损耗量,通知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必须按照我司的采购订 单进行填写(包含:订单号、物料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且严格按照采购 订单交期进行交货; 1.2生产性料件/外购成品到货前(含临时采购、现金采购及工程采购),采购 订单必须提前到达仓库,仓库严格依据采购订单进行收货核对,执行按单收 货,仓库有违反者,列入绩效考核; 1.3集团所有部门请购非生产性物料(如:办公用品、工具、劳保用品、辅助材 料类等),必须实行先办理入库,后办理出库手续;非生产性物料入库于当 天电话通知申购部门验收,申购部门当天必须进行验收,否则,两个工作日 后,仓库默认以合格品办理入库,若出现品质(异常)问题由申购部门承担 相关责任(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功能性不良情况除外); 1.4.销售计划变更时,由物控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减少损失;采购来 料交期变更提前,由采购第一时间通知仓库,仓库安排空间和人员做好提前 收货准备; 1.5.采购订单统一由仓库账务员进行签收,账务员签收采购订单后,核对采购订 单的完整性(包含:订单号、物料编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有异常及时反馈采购修改采购订单,账务员将完整无误的采购订单依次登记 到“来料追踪明细表”中,然后分发给相应仓管员; 1.6.仓管员收到采购订单后,按照物料交期先后顺序,统一用夹板夹放各自文件 夹中,以便收货核对验收;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 (2018最新)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致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浙江省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我公司立足义乌市,业务范围将辐射浙中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浙江省义乌市,以满足义乌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巴西、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总局第 136号令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 2010年 3月 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年 6月 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肉类产 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 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 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 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 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 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进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及监督抽查, 对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 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第六条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进口检验检疫 第七条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 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肉类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 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 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肉类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第九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 进口肉类产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已经实施备 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 第十一条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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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 控制。 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 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工作流程 4.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 疫规定要求的; 2.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规定—仓库管理 一、货物买入管理流程 1.当发票和货物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 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填写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或自产)。 (2)采购发票直接交会计:------(请注意:会计在接受发票时要认真核实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以及发票的真伪) a.需及时付款,由采购员提前以邮件形式向总经理申请,批示同意后填制“付 款申请单”,相关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会计,会计见验收合格单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b.暂缓付款,会计依据发票增加应付款项。待付款时,再依据流程(1)办 理。 2.发票到,货未到(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原则:走单不走货) (1)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和“出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写明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在“出库量单”中相对应写明客户名称、品名、型号、数量、形式:出售,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办理货品入库出库手续。 (2)发票交会计:依据是否及时付款同1-(2)流程处理。 3.发票未到,货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由采购员及仓库管理人员等同1-(1)流程处理。(2)采购员必须及时催讨相应的发票,发票到后依据1-(2)流程处理。4.货物的检验流程 (1)货物首先由仓库管理人员按采购单检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采购入库单一致,清点完毕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签收。 (2)在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检验无误后,由技术部相关人员负责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以上两部完成后,将货物封存入库。将验收合格单第二联交于财务,货物验收流程完毕。 二、货物借入管理流程 相关人员填制入库量单,写明入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借入单位、形式:借入。将已填制的“入库量单”交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量单”办理货品入库手续。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货物售出管理流程 (1)销售管理流程 a.由销售人员填制“出货申请单”并写明出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购 买单位、形式:售出。 同时销售人员必须填制“发票申请单”。 b.由销售人员将已填制的“出货申请单”交仓库管理员,由仓库管理员依据 “出货申请单”发货,并由相关提货人对提出货物进行检验,并签字确认。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 录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为掌握进口肉类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可追溯性,加强肉类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肉类进口记录制度 (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单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 贸易合同、箱单发票、境外付汇凭证、提单、原产地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采购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第二条进口肉类销售记录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产品批次、报检日期、报检号、箱数、重量、品名、原产国或地区、出口商、注册厂号、生产日期、集装箱号/提单号(空运)、国外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号、放行日期、存放仓库、入库日期、出库日期、不合格货物处理日期、销售日期、货物流向地区、买家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 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 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2018)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 *****************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 致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浙江省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我公司立足义乌市,业务范围将辐射浙中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浙江省义乌市,以满足义乌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巴西、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本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日常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使用范围 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 (二)肉类进口记录制度 (三)肉类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二、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 (三)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四)产品召回管理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二、部门和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二)业务部/食品安全员职责 (三)财务部职责 (四)进出口部职责

三、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一)查验管理制度 (二)卫生检查管理制度 (三)存储管理制度 (四)运输管理制度 (五)不合格退市管理制度 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进口食品的安全性,XX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号令)规定,建立进口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突然事件时有制度可依。 2、使用范围:所有进口肉类产品。 一、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管理制度

内容包括质量安全责任、贸易商选择、合同订立、入境通关、运输、仓储管理、销售管理、不合格货物处理等环节 1、质量安全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36号令)、《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5号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49号令)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2、贸易商选择: 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备案名单里,原产国、品种和厂号应列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 3、合同订立: 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4、入境通关: 入境办理报检时应持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正本原件、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肉类产品随附的输出国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该证书的要求。 5、运输管理: 装运进口肉类产品的运输工具和集装箱,在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实施防疫消毒处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进口肉

库房收发货流程与制度

库房收发货流程与制度 ◆库房收发货流程与制度意识图如下: 采购——》质量(见单)验收.检查.签字——》库房(见单)验收.签字.收货.系统管理化——》 质量(见单)验单.验货.签字——》库房(见单)验单.验货.签字.发货.系统管理化——》入账——》 入账——》电脑账(款型与型号分类)——》进入财务入账——》财务(见最原始的凭证作为)收据凭证(系统管理化)——》采购对账 库房管理流程与管理制度 一.收货员见单收货,按照实际申请数量去进行收货与验货程序,进行核对实物与票据上的数据是否一置,物品是否有损坏,若有损或不相符者有权拒绝收货。供应商.采购与库房必须签字确认。并在公司电脑系统中做好收支帐,是否无误。 二.发货员发货同时必须看清产品的型号与品名.码号.数量颜色等是否相符,若有不符绝对不能出库,本公司的出库单加盖公司的财务章与部门出货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发货与放行。 三.库房保持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损.防鼠,在公司库房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以防产品有损耗,把损耗降制最底线,禁止在库房内吸烟,若有不负者严惩。 四.以免发生误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由司机出库与库工按照出库单的产品数量.型号.码号.颜色等进行备货,司机与库工必须按照码放顺序进行备货,备好货后由发货员清点,由库工按照出库单进行备货,库房等候.准备验货.清点等相关手续;库房与司机双方确认验完货后方可装车放行。 五.库工与司机备货必须按照出库单的型号与品名.码号.吊牌.颜色区别分类进行备货出库,若有故意捣蛋者将用经济制裁,若有外来的客户提货,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为客户备好货,进行清点出库。 六.库工.司机等凡在库房取产品时,必须按照顺序进行操作,不能突起其便的方式取货,例如:撕箱取物.外面有还要进行开箱等。 七.库工与司机来码放即将进库产品时,必须要用塑胶纸打底,以防产品受潮后露底.变色与变质带来的损失。 八.凡是从库房双方确认后发出的货品出了误差或损坏等,库房一慨不承担相关责任。

仓库发货管理制度

仓库发货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仓库收货、发货管理流程,明确各仓库各岗位职责权限,提高仓库数据 准确性. 1、范围:纸板厂、纸箱厂成品仓库. 2、定义:无 3、职责: 4.1 仓库主管负责纸板仓库每天收货和发货的数量和在库账目管理及客户退货数 量管理.并负责废纸板出入厂数量管理. 4.2 仓库发货员负责依据订单进行发货,并负责垫纸板(废纸板)的数量和平方数 的确认.同时负责送货人员从客户退回的不良品退货处理,主要负责退货数量的清 点及将退货纸板移动至退货区进行区分放置. 4.3 车队装卸人员负责依据《产品销售和提货单》进行发货管理. 4.4 纸板厂分管副总及以上人员负责不定期对纸板收货、发货流程进行检查,发 现异常情况,要求仓库主管进行整改,并相应对仓库主管和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5、工作内容: 5.1 五层线每天依据生产订单进行安排生产,生产完成后,经堆叠工

点数确认,数 量确认无误后,贴付《瓦楞纸板检验合格证》,经质检签字后,由五层线人员将 成品移动至成品仓库. 5.2 仓库人员依据《纸板发货排程单》对纸板进行发货安排,仓库人员在发货前, 须依据《瓦楞纸板检验合格证》上的数量对实物纸板进行数量、规格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数量不足或规格不符时,须向五层线主管说明,并告之 质检人员,并追踪改善效果.最终达到数量准确和规格相同. 5.3 送货人员在装车前,确认车厢实况,若须垫纸板时,则须向仓库人员说明要多 少片纸板,仓库人员确认废纸板的数量后,由送货员安排垫车厢,若垫车厢时, 发现垫的纸板数量不够时,须再次向仓库发货人员要废纸板垫车,不可私自拿 取废纸板,若发现车管送货人员私自拿取废纸板,按偷窃处理.仓库人员同时 须将垫车厢废纸板的片数和平方数记录在《纸板垫板记录表》上,在记录时, 若发现少记或不记或多记时,按发现对仓库发货人员30 元/次进行处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进口肉类进口及销售记录制度 为掌握进口肉类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可追溯性,加强肉类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肉类进口记录制度 (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单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 贸易合同、箱单发票、境外付汇凭证、提单、原产地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采购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二条进口肉类销售记录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产品批次、报检日期、报检号、箱数、重量、品名、原产国或地区、出口商、注册厂号、生产日期、集装箱号/提单号(空运)、国外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号、放行日期、存放仓库、入库日期、出库日期、不合格货物处理日期、销售日期、货物流向地区、买家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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