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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 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1 病因不明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3 易耐药菌株的顽固感染

4 药物不易渗入的特殊部位感染

原则

1 必须符合联合用药的目的

2 一般限两种药物联合,最多不超过三种

选择

选择合用的药物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联合用药后的临床效果

1 符合联合用药目的的联合

2 不符合联合用药目的的联合如四环素、氯霉素、红霉素为速效抑菌剂能迅速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可影响β-内酰胺类的抗菌作用。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之间或与头孢噻啶合用均可增强对肾的损害

3 特殊情况下的联合如SD与青霉素在治疗流脑时合用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 48 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合乡卫生院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抗生素联合使用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 mutant selection window,MSW) 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 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和“拮抗”四种作用, 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 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和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和为协同作用, 拮抗作用为联合用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其中一类和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 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2体外及动物试验中的联合药敏试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 (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定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 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 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 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 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 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 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 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短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培训试题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版)》培训试题 科别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20 分) 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C): A.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2.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 A )类抗生素。 A.碳青霉烯类 B. 氯霉素类 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 3.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B): A.革兰阳性菌 B.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4.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C)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尿路感染 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 5.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不符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的是(D): A.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生素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若无明显感染的征象可少量应用 6.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D ) A.疝修补术 B.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 D.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7.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MRSA )的治疗应选用(D): A.青霉素 B. 头孢拉啶 C. 头孢哌酮 D. 万古霉素 8.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 (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D ) A.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 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D. 以上都是 9.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 ( A)。 A.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C.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10.下列可一天一次给药的抗菌药物是( D )。 A.头孢曲松 B. 厄他培南 C. 左氧氟沙星 D. 以上都是 二.判断题( 20 分)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包括感染性疾病、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 成的专业技术团队,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 )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选用的品种及 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 3.手术时间较短(<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 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 2 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 。(√) 3 小时或超 4.2015 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中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给药时机的要求,是 I 类切口手术前 0.5 — 2 小时给药率达 100%。(×)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杀菌期杀菌剂与静止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有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1.混合感染。2.严重感染。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 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①红霉素加氯霉素;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 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⑤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2.肠杆菌感染肠杆菌科也是较常见的致病菌,且耐菌株多。大多数大肠杆菌对链霉素、四环素耐药但对氯霉素、复方新诺明及呋喃妥英、氟哌酸等耐药率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作用有其优点,但因耐药菌株多,所以常需联合用药,如①氨基糖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②氨基糖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肟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可能出现抗作用要注意。 3.绿脓杆菌感染绿脓杆菌为较顽固的致病菌,常导致院内交叉感染,且耐药现象越来越重,多采用联合用药。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与多粘菌素、磺苄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联合。 4.变形杆菌感染以卡那霉素或庆大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氨基苄青霉素或羧苄青霉素。

2019年公共课考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公共课考试答案 (目前卷面成绩> 90 分) ——想刷满分者,烦请自己动手纠错 1、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的患者,建议预防性使用()类抗菌药物 1 次 A、第一代头孢菌素 B、氟喹诺酮类 C、氨基糖苷类 D、磺胺类 E、青霉素类 2、下列哪项不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 A、下呼吸道感染 B、血流感染 C、上呼吸道感染 D、盆腔感染 E、肾盂肾炎 3、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不包括() A、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减少 B、近年来,全球范围内临床分离细菌对抗药物的耐药性总体呈上升趋势 C、免疫缺陷患者增多

D、部分医务人员临床应用不合理 E、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增多 4、下列不属于治疗皮肤炭疽的药物是() A、阿莫西林 B、环丙沙星 C、多西环素 D、甲硝唑 E、左氧氟沙星 5、人工瓣膜感染性心内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疗程需()或更长,以降低复发率 A、4~6 周 B、6~8 周 C、8~12 周 D、1~2 周 E、2~4 周 6、下列不属于第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是() A、头孢氨苄 B、头孢唑林 C、头孢羟氨苄

D、头孢克洛 E、头孢拉定 7、使用()时,应注意抗生素相关腹泻和假膜性肠炎的发生,如有可疑应及时停药 A、克林霉素 B、麦迪霉素 C、阿奇霉素 D、利福平 E、青霉素 8、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疗程一般为() A、3~5 天 B、7~10 天 C、5~7 天 D、10~14 天 E、6~9 天 9、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治疗时,诱导治疗宜选() A、两性霉素 B 或其含脂制剂联合氟胞嘧啶 B、氟康唑联合卡泊芬净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杀菌期杀菌剂与静止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有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1.混合感染。2.严重感染。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①红霉素加氯霉素;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 ⑤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2.肠杆菌感染肠杆菌科也是较常见的致病菌,且耐菌株多。大多数大肠杆菌对链霉素、四环素耐药但对氯霉素、复方新诺明及呋喃妥英、氟哌酸等耐药率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作用有其优点,但因耐药菌株多,所以常需联合用药,如①氨基糖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②氨基糖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肟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可能出现抗作用要注意。 3.绿脓杆菌感染绿脓杆菌为较顽固的致病菌,常导致院内交叉感染,且耐药现象越来越重,多采用联合用药。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与多粘菌素、磺苄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联合。 4.变形杆菌感染以卡那霉素或庆大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氨基苄青霉素或羧苄青霉素。 5.伤寒杆菌感染伤寒杆菌耐药率不断上升,甚至出现耐多种药物的菌株。临床上可选用庆大霉素、氟哌酸、呋喃唑酮等药物联合应用。 6.链球菌感染青霉素类对某些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可因与氨基糖甙类联用而加强,如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员培训》部分答案

4 1.下面关于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的描述错误的是:C. 三级以上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由哪个部门统一采购:B. 药学部门 3.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几级:C. 三级 4.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几种:B. 2 5.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品种数量,供应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A. 1年 5 1.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多长时间内不得恢复:C.6个月 2.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医疗机构深部抗真菌类药物不超过: C.5个品种 3.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应不低于: A.50% 4.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不包括:C.胆囊切除术 5.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B.35种 11 1.关于风险的概念正确的是: B.为特定情况和特定时期内,某种或某些不利事件所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2.药品同其他产品相比的特殊性不包括: A.群体化使用的特殊性 3.风险管理不包括: C.风险的避免 4.在药品生命周期内,反复对被监管药品进行评估以达到风险效益比最佳的管理过程叫做: A.药品风险管理 5.对于风险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D. 25 1.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含义不包括:C.选用广谱抗生素 2.感染病专家资源不包括:D.医院行政人员 3.对MRSA“零宽容”的主要措施不包括:D.引入新的抗生素 4.针对住院成人预防抗菌药物耐药的12项措施中,属于预防感染的措施是:A.拔除导管 5.预防细菌耐药性的关键策略不包括:B.专家会诊 26 1.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应超过:C. 24小时 2.以下哪项备皮时间切开感染率最大:A. 术前24小时前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C. 40DDD/100床日 4.以下哪一类人群,应该成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核心成员:B. 感控人员 5.感控的基本职能是:A. 制订与监督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政策与实施 27 1.关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可以应用本类药物 2.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应用于:E.以上全是 3.关于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注意事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中度以上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4.喹诺酮类不良反应包括:D.以上全是 5.关于青霉素类药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青霉素钾盐可快速静脉注射 28 1.优化抗菌治疗策略不包括?B.足量、长程治疗 2.抗菌药的附加损害不包括?D.对人体的毒性作用 3.抗生素合理应用的“3R”原则中不包括?B.合适的医师 4.以下关于细菌的固有耐药性说法错误的是?D.可因不再接触抗生素而消失 5.以下哪项不属于主要的细菌耐药的机制?C.由质粒传递获得耐药基因 29 1.下列哪一项不是限制耐药的策略?B.选择耐药突变窗宽的 2.哪一项不是无菌标本范畴?D.痰 3.什么是进行药物敏感试验的基础?A.分离出病原体 4.下列哪一项不是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主要方法? C.原子试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特效药物,由于广泛大量地使用,使细菌耐药性不断增加,已构成全球性的突 出问题。新生产的抗菌药物层出不穷,使各类抗菌药物的作用特 点及不同品种之间差别更难以把握。因此,本文特对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中的某些问题进行讨论,以供临床医生在选择抗菌药物 时参考。 1 抗菌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1 正确选药尽早确立病原学诊断(主要为细菌学)测定细菌药物敏感试验,是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先决条件。应熟悉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临床药理、适应证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合理用药,尤其应注意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肝肾功能障碍、免疫功能缺陷、院内外感染、原发基础疾病等患者的用药。 1.2 抗菌治疗方案

1.2.1 经验性治疗在病原菌分离出来之前,或药敏试验获结果前,先根据临床诊断考虑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性治疗。下列情况必须尽快治疗:①感染直接威胁生命时;②如果治疗延迟到获得培养结果后再进行治疗,那么本来威胁不大的感染可能会加剧;③致病菌可预测到,即使治疗失败,所引起的危险性不大。脑膜炎、肺炎患者在取得脑脊液、血及痰培养后即可开始经验性治疗;又如,对1 例复发性无并发症性膀胱炎患者,而各方面情况均较健康的年轻妇女,虽然作尿培养十分容易,但考虑感染很可能由大肠杆菌引起,故在获得培养结果前用复方磺胺甲唑或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3 d ,就可成功完成治疗。但由于经验性治疗不具有肯定性,因而对重症病例一般须采用广谱抗菌药物,以覆盖较多的病原菌,如能获良好临床反应,仍可继续进行治疗。 1.2.2 特定性治疗当感染类型已确定,病原菌获得阳性结果,药敏试验已获结果,即可选择抗菌药物进行特定性治疗。这种治疗方案具有肯定性,可结合抗菌活性、药动学特征、药效学、不良反应、药源及价格等综合考虑。其目标应具有最大治疗效果,当应用窄谱抗生素治疗已足够时,既可使费用低廉,又较安全。如果病情严重,或混合感染,则应采用联合抗菌治疗,同时严密观察,避免完全、盲目地依 赖治疗方针。若按标准治疗方案失败时,则须进一步研究病因,对不常见的病原学需寻找不同的特殊治疗。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一)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 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 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 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 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 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 (5) 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 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 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 —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 不在此列。 (8) 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 — 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 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岀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抱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 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 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 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 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 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

抗生素联合应用管理规定

抗生素联合应用管理规定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需有明确的指征。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 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 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的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 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 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1、AB>A+B→协同作用 2、AB=A+B→累加作用 3、ABB) →无关作用 4、ABB) →拮抗作用 一、联合用药原则 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 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 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物。病因未明而又危机 二、联合用药指征:1、病因未明而又危机生命的严重感染 2、混合感染 3、减少耐药产生 4、降低不良反应 联合用药中的滥用问题

目前抗生素的联合应用存在严重的滥用问题。实际上,联合应 用抗生素常常不如单独应用安全、有效。临床上多年来抗生素联合应 用的实践证明,仅有限的几种联合实属必要。 链霉素+青霉素→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多黏菌素 B+某些抗生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 氯霉素+丙种球蛋白→麻疹 四环素类+制霉菌素→某些四环素类敏感菌感染 三、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病原菌不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或 2 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三)、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 症感染。 (四)、需长期治疗,但病原菌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的感染,如 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五)、可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六)、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 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 良反应增多。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常用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 一般将抗菌药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繁殖期或速效杀菌剂 青霉素类(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噻呋、头孢噻肟等)等,均能阻碍细菌细胞壁粘肽的合成,造成细胞壁缺损,失去稳定菌体内渗透压的屏障作用,使水分不断渗入菌体内,导致菌体膨胀、解体而死。这些杀菌剂对细胞壁生物合成旺盛时期的敏感菌特别有效,对已形成细胞壁的细菌无抗菌作用,故称为繁殖期杀菌剂/速效杀菌剂。 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如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二氟沙星等)的作用机理是抑制细菌核酸代谢而发挥杀菌作用,也属于速效杀菌剂。 第二类静止期或慢效杀菌剂 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新霉素、壮观霉素、安普霉素等),多肽类(如多粘菌素、维吉霉素和杆菌肽等)。主要作用于细菌蛋白质合成过程,致使合成异常的蛋白,阻碍已合成的蛋白质的释放,使细菌细胞膜通透性增加,导致一些重要生物物质外漏,引起细胞死亡。本类药物对静止期细菌的杀灭作用较强,故称为静止期杀菌剂。 第三类速效抑菌剂 其仅作用于分裂活跃的细菌,属生长期抑菌剂,如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大环内酯类(泰乐菌素、替米

考星、阿奇霉素、红霉素、北里霉素、吉他霉素等)、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它们的作用机理相同,均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从而产生快速抑菌作用,而不是杀菌作用。 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 其通过干扰敏感菌的叶酸代谢而抑制其生长繁殖,如磺胺类及抗菌增效剂:磺胺嘧啶(SD)、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基异恶唑(新诺明、SMZ)、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甲氧苄氨嘧啶(TMP)、二甲氧苄氨嘧啶(敌菌净、DVD)。 一般来说,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和第二类静止期杀菌剂,都是杀菌剂,合用可以获得增强和协同作用:青霉素+链霉素或青霉素+庆大霉素(不能用庆大霉素稀释青霉素)或青霉素+多粘菌素的联合应用都有临床意义。这是因为第一类药物使细菌细胞壁的完整性被破坏后,第二类药物易于进入细胞所致。 第一类速效杀菌剂不能和第三类速效抑菌剂联合,否则容易出现拮抗作用。如青霉素不能和氟苯尼考、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联用,因为这四者能迅速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停止生长繁殖的静止状态,致使繁殖期杀菌剂的青霉素干扰细胞壁的合成功能不能获得充分发挥,降低青霉素的药效。阿莫西林也不宜和第三类药物同时添加在饲料里。因为药理上阿莫西林同金霉素或氟苯尼考合用可能欠妥,但临床使用似乎并不造成不良反应。 第一类繁殖期杀菌剂与第四类慢效抑菌剂合用,虽然一般无增强或减弱的影响,不会有重大影响或发生拮抗作用,但由于第一类

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1.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3.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而定。 1.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部位、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 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1

不同种类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不同种类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与配伍 联合应用抗生素目的是为了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或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同种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可表现为协同、累加、无关、拮抗四种效果。按其作用性质可分为四类: ①繁殖期杀菌剂:有β-内酰胺类、先锋霉素族; ②静止期杀菌剂:如氨糖甙类、多粘菌素类; ③速效抑菌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脂类等; ④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不同种类的抗生素可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 (一)抗菌药联合应用后其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协同、累加、无关或拮抗作用。据报道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时约25%发生协同作用;60%~70%为无关或累加作用(大多数为无关作用);而发生拮抗作用者仅占5%~10%,繁殖期杀菌剂与静止期杀菌剂联用后获协同作用的机会增多;快效抑菌剂与繁殖期杀菌剂联合可产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剂之间联合一般产生累加作用,快效与慢效抑菌剂联用也产生累加作用;静止期杀菌剂与快效抑菌剂联用可产生协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杀菌剂与慢效抑菌剂联用呈无关作用。繁殖期、静止期杀菌剂、快速抑菌剂联合应用,常发生协同和累加作用。 (二)联合用药适应证临床没有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生素,不合理的联用不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产生耐药性机会。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以下5种情况可作为联合应用抗生素的参考指征: 1.混合感染。 2.严重感染。 3.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 4.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 5.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者,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菌。 (三)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敏感情况不明时,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约90%的葡萄球菌株能产生青霉素,对青霉素G氨基苄青霉素及四环素高度耐药。近年来对红霉素、卡那霉素耐药率也升高,而对庆大霉素、氯霉素、强力霉素等耐药率低,对头孢噻吩、头孢吡啶、万古霉素及利福平极少耐药。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联合用药以杀菌药物为优,如 ①庆大霉素加耐青霉素的青霉素; ②庆大霉素加红霉素或氯霉素; ③头孢噻吩或万古霉素加利福平。 也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 ①红霉素加氯霉素; ②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瞳那霉素; ③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 ④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

抗生素联合应用原则

抗生素联合应用原则 滥用抗生素,可能造成某些微生物不断地变异并对药物产生耐受性,终究结果将是某些微生物变异速度远远快于人类研发新药的速度,导致超级细菌会慢慢无药可医,我们只能眼睁睁的望着病人遭受细菌的侵袭。 以下是抗生素联合应用一些原则和技巧,希望能在阻止抗生素滥用中起到一些微薄之力。 抗生素的联合应用 1、AB>A+B→协同作用 2、AB=A+B→累加作用 3、ABB)→无关作用 4、ABB)→拮抗作用 联合用药指征 1、病因未明而又危机生命的严重感染 2、混合感染

3、减少耐药产生 4、降低不良反应 联合用药中的滥用问题 目前抗生素的联合应用存在严重的滥用问题。实际上,联合应用抗生素常常不如单独应用安全、有效。临床上多年来抗生素联合应用的实践证明,仅有限的几种联合实属必要。 链霉素+青霉素→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多黏菌素B+某些抗生素→铜绿假单胞菌感染 氯霉素+丙种球蛋白→麻疹 四环素类+制霉菌素→某些四环素类敏感菌感染 其他有限联合的临床报告很少见。临床为了抢救危急患者常把几种药物配在一起进行静脉滴注,在抢救工作中确实起了一定作用,但也产生药物配伍禁忌的问题。盲目混合静脉注射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例如,青霉素同分子质量较大的胺类(普鲁卡因、异丙嗪、氯丙嗪)即可因分解反应而产生沉淀;四环素类与青霉素配伍可使青霉素的有机酸游离出来;异烟肼与酚磺乙胺、对氨基水杨酸钠以不同形式配伍,测其半数致死量,配伍后的毒性均较单独使用时为大。药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药物联用往往不是各起作用互不影响,而是在药理或理化

霉素、琥乙红霉素等,这类抗菌药在与某些药物联用时可发生相互作用,致使药物间的不良反应增加,甚至给用药者造成严重的生理伤害,用药者应有所了解。 (1)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可抑制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如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和丙戊酸等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如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等较为明显。 (2)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主要是因竞争药物的结合位点,故不推荐同用。 (3)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类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脑膜炎等治疗时,两者还是不宜同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患者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应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红霉素与氨茶碱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氨茶碱的血药浓度升高和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6天后较易发生,因此合用时,氨茶碱的剂量应予调整,尤以红霉素、克拉霉素为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就是指同时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抗菌药物。临床上多数感染应用一种抗生素即可控制,但当临床上通过扩大抗菌谱来达到治疗单一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在实验室检查未明确前进行经验性治疗、减少耐药情况的发生、降低药物毒副作用或获得抗生素的协同作用等目的时,常常采取联合用药。抗生素联合使用就是临床治疗混合性细菌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及重症感染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应用细菌耐药突变选择窗( mutant selection window,MSW) 理论减少细菌耐药产生的一种用药策略。但不合理的联合用药反而会减弱抗菌作用甚至产生严重的毒副反应、二重感染,因此临床医生应明确联合用药指征合理应用抗生素。 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理论依据 抗菌药物联合在体外或动物体内可表现为“无关”、“相加”、“协同”与“拮抗”四种作用, 人体内除非有严格对照的临床试验, 这些作用不易判断或鉴别。无关作用指联合应用后总的作用不超过联合用药中较强者,等于两者相加的总与称为相加作用,联合后的效果超过各药作用之与为协同作用, 拮抗作用为联合用 药的作用因相互发生抵消而减弱。 根据抗生素对微生物的作用方式,目前将抗生素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如青霉素、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素类等(对繁殖期及静止期细菌均有杀菌作用);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环丝氨酸等。其中一类与二类常联合应用,如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治疗感染性心内膜炎, 机制为β-内酰胺类可作用于细菌细胞壁转肽酶造成细胞壁的缺损而有利于氨基糖苷类进入细胞内作用于靶位所致。第三类可因快速阻断了细菌细胞蛋白质合成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致使作用于细菌繁殖期的一类药物活性减弱;第三类与第二类合用可获得相加或协同作用;四类慢效抑菌剂不会影响一类药物的杀菌作用;同类抗生素也可合用,但作用机制或作用方式相同的抗菌药物合用,有可能增加毒性或因诱导灭活酶的产生或竞争同一靶位而出现拮抗现象。 2体外及动物试验中的联合药敏试验 2、1棋盘稀释法

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抗感染药物是临床广泛应用的一大类药物。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的基本原则,是在了解机体、病原体与药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订用药方案,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应用抗感染药物。 (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感染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3)抗感染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依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感染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感染药物应用。(5)在给予抗感染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感染药物的给药方案。 (6)抗感染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感染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h 内停用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病情允许时,抗感染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的预防用药。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 (11)在应用抗感染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12)对接受抗感染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较长时间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13)使用毒副作用大的抗感染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等)时,有条件者应进行体内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安全性。 (14)加强抗感染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5)对病情复杂难治性感染的患者使用抗感染药物,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会诊讨论,提高治疗效果。 (16)抗感染药物药敏试验,应按卫生部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需监测耐甲氧西林/苯唑西林葡萄球菌(MRS)、对(去甲)万古霉素敏感性下降的金黄色葡萄球菌(VISA)、耐(去甲)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PRP),有条件者应开展细菌产生的超广谱酶、Ⅰ型β-内酰胺酶的检测。 (17)医院应根据本单位病原菌变迁,耐药现象与抗感染药物品种应用情况,进行抗感染药物应用品种的干预,包括限用、暂停用及轮换等有计划性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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