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设计包年服务合同

设计包年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甲方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解决各分公司品牌设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使企业形象整体统一化,甲乙双方秉承互相促进,互相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设计期限:

委托期为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设计范围:集团(含子公司)企业画册、产品目录、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户外广告设计、海报产品包装设计、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展会喷画、报纸期刊等。(备注: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合同。)

敬请注意:

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喷绘品后期制作费用。

2、VI、LOGO、PPT、网站、视频等的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全部设计工作须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毎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或向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日期: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电话:

日期: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