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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处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模板

不合格品处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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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处置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规范不合格品的处置流程和考核办法,减少和预防不合格品的发生。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采购和外协产品的入库检验、自制件入库检验和总成产品的入库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从用户退回的不合格品。

3 职责

3.1 外检处负责组织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外协件的返工、返修、让步、拒

收的评审和确认工作,考核责任供应商;对拒收的产品,外检处应立即通知采购供应处;

3.2 分厂质检处分别负责组织对入库零部件和产品总成不合格品的评审、

标识、隔离和处置;考核外检处和生产车间;

3.3 质量检验员负责产品、零部件返工、返修、挑选使用的放行或接收评

判,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负责让步、报废的意见的提出;

3.4 质检处部门负责人要不定期抽检入库产品,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对外协、自制零部件和总成产品的让步、报废的审核;负责组织样品的评审,产品入库签批;

3.5 分厂厂长负责外协、自制零部件、总成产品的让步和报废处理的协调

和批准;

3.6 仓储处负责退库不合格原材料和外协件的隔离;

3.7 生产车间负责工序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按要求对入库检验时发现的

不合格品实施返工、返修,实施让步和报废手续的处理;

3.8 售后服务科负责及时收集市场质量零公里故障、三包信息,考核质检

处及相关责任部门;

3.9 财务中心负责外购产品让步考核的扣款;

3.10 人力资源部负责自制产品让步、报废考核的扣款。

4 办法内容

4.1 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

返工、返修、挑选使用;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报废或拒收。

4.2 采购和外协产品

4.2.1 规定要求

a)外检员依据检验标准要求,实施检验或验证,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要求进行标识和隔离;

b)生产和装配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外协件时,按要求进行标识和隔离,并报分厂质检处,由质检处和外检处进行判定、确认;

c) 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私自卸库,更不能入库和使用。

4.2.2不合格品处置考核

a) 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由外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部门负责人审批;每发生一批次对供方罚款50元(样品除外,但应及时履行返工、返修或者重新制作),并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不及时返工返修挑选的,每批次罚款200元;影响生产的,每批次罚款300元;因生产需要或其他原因,供方不能按要求实施上述活动,公司可对不合格产品实施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分厂生产计划核算费用,外检处按质量协议的规定进行索赔;

b) 让步:由外检处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根据不合格影响产品质量情况提出让步申请要求,质检处负责人审核,分厂厂长批准后实施,并按供货价值的10%降价使用;

c) 拒收:由外检处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立即通知采购供应处,由采购供应处通知供方,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对供方进行考核;采购供应处根据生产需求重新安排产品采购;

d)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私自卸库的供方,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由外检处填写《进货检验考核表》进行考核;

e)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或使用,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质检处进行考核;

f ) 在生产过程和入库检验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时,由质检处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通知外检处进行确认处置。铜、铝质检处于次月5日前汇总在生产过程、入库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外协件、原材料和外购件,对不合格外协件,每批次扣责任外检员10元,扣外检处负责人5元,扣分管领导2元;对不合格原材料、外购件,每批次扣责任外检员

30元,扣外检处负责人10元,扣分管领导10元,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考核外检处;

g) 2014年原材料、外购件PPM控制在2000以内,外协件PPM控制在4000以内。上述指标,每完成一项,对外检处奖励1000元,对分管领导奖励500元;超出以上PPM值指标的,每项对责任采购人员罚款50-100元;

h) 对长期产品合格率低、质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供方,外检处有提出淘汰的建议。

4.3自制零部件和总成产品

4.3.1 规定要求

a) 质检员在对零部件和总成产品检验入库时发现不合格,应做好标识,隔离存放;

b) 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更不能发出。

4.3.2不合格品处置考核

a) 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写明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和处置方式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通知生产车间进行处置。对让步或报废的,须经质检处负责人审核,分厂厂长协调和批准。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需重新送检合格后方可放行。生产车间要针对《不合格品处置单》落实相关责任人,每月进行汇总考核;

b ) 对判定为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的,要求责任人立即进行执行,并按每件1元进行考核,(水室、水管漏水的每件扣5元);责任人不按要求及时进行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的,每批次加扣50-100元;

c ) 对判定为让步的,每批次数量少于5件的(含5件),按每批次10元对操作者进行考核;每批次数量大于5件的,按每批次20元对操作者进行考核,并每批次扣责任工序质量检验员10元,扣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0元;对判定为返工、返修或挑选使用的,每批次数量少于5件的,每批次对车间主任考核罚款5元,对副主任考核罚款4元,对车间调度员和车间质检员考核罚款3元;每批次数量大于5件的,每批次对车间主任考核罚款10元,对副主任考核罚款8元,对车间调度员和车间质检员考核罚款6元;对批量较大或形成质量事故的,另行考核通报;

d ) 对判定为报废的,不计算计件工资,并按报废件材料费的5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e)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或使用,如有违反,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f )分厂质检处要对《不合格品处置单》每周六进行汇总,并统计打码编号,分厂厂长签字确认后报董事长、总经理、企管办,企管办按规定对责任车间责任人进行考核,油散、中冷器按零公里不合格规定考核通报,次月5日前汇总上月考核结果,下达考核通报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和董事长,由人力资源部核减计件工资;每有一个月未按要求填报扣责任质检处负责人100元;

g) 入库零部件在总成装配时发现不合格,视为质检员错漏检,由使用车间工序检验员统计打码编号,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经质检处确认处置,(不合格率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件扣责任入库质检员5元,责任工序检验员2元,扣责任车间主任、副主任各5元,扣责任操作者5元(严重的质量事故,根据情况经研究严肃处理),总装车间进行记录统计,分厂厂长签字确认后每周六报董事长、总经理、企管办,并每月汇总,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于月底前报企管办,由企管办计算考核,于次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长,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兑现。每有一个月未按要求填报扣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h ) 总成产品发出后在用户处发现不合格信息及用户反馈信息,售后服务科要每天统计检验标识码和生产编码,及时报铜铝分厂厂长、质量副厂长、销售副总、总经理,并每周六汇总,报董事长和以上管理人员及企管办;月底汇总,按规定考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执行。每有一个月未按要求填报扣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i)用户零公里发现的不合格,视为质检员错漏检。零公里PPM值超过3000以上的,一分厂每台扣质检员50元,扣分厂厂长50元,分管质量的副厂长40元;二分厂每台扣质检员40元,扣分厂厂长40元,扣分管质量的副厂长35元;每台扣责任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0元。零公里PPM值在3000以下的,一分厂每台扣质检员10元,扣分厂厂长10元,分管质量的副厂长8元;二分厂每台扣质检员8元,扣分厂厂长8元,扣分管质量的副厂长6元;每台扣责任车间主任、副主任各5元。(卡特(青州)公司的产品每出现一台不合格扣分厂厂长、分管质量的副厂长、责任质检员各50元,扣质检处副处长、车间正、副主任各30元)售后服务科统计汇总后,(生产线反馈

的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科应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经责任质检处和分厂厂长签字确认后于月底前报企管办,每有一个月未按要求填报扣售后服务科负责人100元;

j) 上述相关信息,责任部门每周六或月底汇总报董事长、总经理、企管办,企管办汇总后按规定每周进行通报公示,每月汇总通报考核,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减工资;

k)各分厂质检处监督生产车间做好产品可追溯性标识,产品检验发生不合格或在用户处发生不合格,如漏水等原因,质检处要根据打码号,追溯到操作者;

l) 质检员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检验把关,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发出;通过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质量;严格把关,降低零公里PPM(含用户检验反馈、生产线反馈、生产线退回、跟线人员记录反馈等)。综合统计:

①全年供货零公里PPM控制在3000以内的,对责任质检处奖励2000元,奖励分厂厂长和分管质量的副厂长各500元;奖励质检处副处长、车间主任和副主任各400元;全年供货零公里PPM控制在2000以内的,对责任质检处奖励3000元,奖励分厂厂长和分管质量的副厂长各600元;奖励车间主任和副主任各500元;(2014年卡特(青州)公司零公里PPM值在500以下,奖励分厂厂长、分管质量的副厂长、质检处副处长、责任检验员和车间负责人各300元);

②以上零公里PPM每月统计,每半年兑现一次。销售公司要认真记录统计,不遗漏、不作假。发现数据弄虚作假不真实的,每次罚责任人500元;

m ) 各级质检员要严把质量关,积极参与各项质量改进活动。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公司奖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不称职的作下岗处理。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推诿,不扯皮;

n)每周企管办统计计算考核,并通报公示,每月兑现。

4.4 对三包产品的考核

a)业务员未经公司同意,在我方与用户责任不清的情况下批量拉回产品的,由责任业务员全额承担损失; 由分厂质检处考核,每月5日前报企管办,企管办进行督查;

b)业务员退回产品超过3个工作日未办理鉴定入库手续,或者将退回产品私自拉到车间维修的,每次对责任业务员罚款500元,对部门经理罚款200元; 由分厂质检处考核,每月5日前报企管办,企管办进行督查;

c)用户退回产品,或要求我公司承担服务费用,或发生质量索赔时,责任业务员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决定处理。对不申请登记,弃置之不理导致帐目不符的,按实际所造成的损失由部门经理和责任业务员承担,公司分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考核;

d)用户索赔不合理或索赔费用不合理,以及用户索赔超出公司确定标准的,必须报销售办公室,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专题会决定;

e)销售公司售后服务科在次月5日前将发生的退回产品、服务费、质量索赔及三包服务情况汇总,报总经理、分管领导、分厂负责人、分厂质量负责人、分厂生产计划处负责人和研究所负责人。未按要求报送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f)对三包退回产品,根据鉴定小组的的鉴定责任划分和公司《三包退回的管理规定》,对供应商、生产车间、研究所、质检处、销售公司等进行考核;企管办负责每月考核;

g)属原材料、外购外协部件等原因造成的产品退回,所有的退回损失由责任供方承担。由此引起主机厂质量索赔的,责任供方承担全部质量索赔及相关费用。具体按《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协议》执行。

h)本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须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对不按本规定要求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扯皮推诿,有意阻挠正常工作进行的;对不如实反映问题,隐瞒事实真相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每次处以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5设计质量

因图纸、工艺问题等技术原因而产生的不合格品,经评审确认后由责任质检处报企管办,企管办按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对责任设计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处罚,同时,按年度承包合同的要求对研究所进行考核。

4.6 工序质量考核

操作者计件工资中,质量工资占30%,各分厂车间内部要建立质量考核制度,按照《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并参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考核。

4.7 本管理办法自7月20日开始执行。

5 质量记录

5.1 不合格品处置单

5.2 进货检验考核表

原材料不合格处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生产流程各个工序反馈原材料问题及分析 3.2品管部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仓库负责对生产退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4采购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3.5销售负责客户自来料的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来料在发现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处理,并由品管 部开出质量反馈卡通知采购\销售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IQC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IQC负责监督,经全检 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 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不合格品时,采购\销售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 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填写质量反馈,并

由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印生产的,必须填写补纸(印)申请单。如是客自来纸,车间主任或管理人员现场通知(电话)销售助理和生产调度员,销售助理必须15分钟内到场处理,不能到场的必须委托车间自行处理 4.2.2生产工序将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交由工序IPQC进行确 认(数量,质量),并取不合格样张2份送到品质工程师,品质工程师必须到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审核补(纸)印申请单,如不能及时让采购或销售进行签字确认的,可由品管先进行确认,事后可以由采购或销售补签认可。 4.2.3工序人员凭据补(纸)印申请单,前去仓库领纸,同时将原材料 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并通知品质工程师。 4.2.4品质工程师则根据质量反馈卡与补(纸)印申请单,填写原材料 品质异常处理单,进行品质异常的处理。如是客自来料的,则应要求销售必须尽快回复,并处理;如是公司自购物料,则原材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交由采购进行回复。 4.2.5当销售或采购接到原材料异常处理单后,则应立即反馈客户或供 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6 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品管部 门,由品管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五部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成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 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合格品的判定及处置。总经理不在时由不合格评审小组对不合格 进行判定。不合格评审小组由生产部、质控部组成。 3.2 质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报告,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 3.3 生产部协同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并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和 处置。 4、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分级 4.1.1 不合格品由质控部按“检验规程”进行判定。 4.1.2 生产部协助质控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分级评审: a、A级不合格品:经检定为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 质量,与主要性能、技术指标等严重不符,且无法加工、使用或补救的不合格品。 A级不合格品处理时只能退货或报废。 b、B级不合格品:经检定虽有某些项目与标准不相符合,但通过拣用、调质、返 工或改作它用,可以避免造成质量影响的不合格品。 4.1.3 质控部依据评审结果,提出处置方法,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经总经理审核 批准后,交不合格品发生部门。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控制 处理方式为让步接受、调质、拣用或退货。 4.2.1 质控部判定的不合格品,由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设置不合格标识。质控 部将已经批准的《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供应部或生产部处置。 4.2.2 对可拣用的B级不合格品,由不合格发生部门依照质控部提供的样品全检或在生产 过程中剔出,并做好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4.2.3 对B级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依据质控部规定的处置方法和控制要求投入生产过 程。 4.2.4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控部判定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处理方法及管理制度

不良品物料处理作业规范 1、目的: 规范不良品退料流程,明确不良品归属和处理责任。 2、适用范围: 本作业程序适用于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仓库存处理。3、引用文件: 3.1 JS-COP-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2 JS-WI-PM-22 不良品处理作业规范 4、定义: 来料不良品:在物料进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零件承认书之要求;在制程中发现不良但属于 来料本身劣质和不合格品。 制程不良品:在制造过程中若因加工、组装、测试和包装等作业造成物料的划伤、脱漆、断脚、变形、破裂、坏死等或因产品元器件异常导致不良发生。 5、职责: 5.1 生产部: 负责在线不良品(来料和制程)反馈、报废申请及退库作业。 5.2品管部: 负责对不良品的性质判定及甑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等评审,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 5.3 采购部:负责对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和最终处理决议的执行。 5.4 资材部: 负责不良品帐物管理,并监督、跟进落实相关部门对不良品的处理结果。 6、内容: 6.1 生产退料作业 6.1.1 产线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不良物料时,材料员按来料不良、作业不良区分合理包装存放,再办理退库作业。 6.1.2 物料员按不良属性开出“来料不良退仓单”(属来料不良),或“不良品退库单”(属作业不良、返修拆卸品),并附有品质小票,单据和小票内容必须填写有料号、品名、数量、不良原因、供 应商名称,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 6.1.3 物料员将审核好的单据、物料、小票送随线IQC 裁定,IQC 对不良材料裁定其不良属性、供应商是否准确,包装是否合理,有问题的当场纠正,如果是作业不良的应注明处理意见,物料员根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分别送不良品仓退库。 6.1.4 不良品仓库收到物料员退来的不良品时,一定要核实单据、小票、实物是否一致,三者缺一不可,确认品管部所签署的意见并提供不良品检验报告,依据品管裁定的不良属性区分点收,退货单签字后留白联(仓库联)存底做帐,对描述不清楚、包装不合要求的拒收。 6.1.5 物料员拿仓库签字的退库单交物管开单,属“来料不良”的开调拨单领取良品材料,“作业不良”的开领料单超耗领取良品材料。 6.2 不良品仓库存处理作业: 6.2.1 仓管员每天对所进出的不良品(含来料、制程),按来料不良、制程不良、报废品做电子档帐,在次日9 点前转发至物管、采购部、品管部,以便不良品周转信息的查询。 6.2.2 急需材料、批量性的不良品要当天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附来料检验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同时跟进处理进度,并将结果反馈给物管员和采购员。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

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填写《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反馈不合格处理信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期限作出纠正措施报告。 1.3品质部门应针对上一批材料不合格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的来料进行加严抽样比例控制。 2、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2.1检验人员对经检验的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时,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并及时通知责任者,把不合格品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内隔离并挂上标识牌或“红色”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同时记录其不合格状态和相关制品信息,将《不合格品报告》上报部门领导进行组织评价。 2.2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用红色油性笔划出产品不良的具体位置、标识出不良内容,必要时通知责任者进行现场确认。 2.3工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进行判定,如判定为不合格品时应使用“红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如判定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按照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作业,并使用黄色返修/返工制品流动票进行标示,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 2.4检验员在巡检中连续发现批量不合格品情况,应立即通知生产线主管,品质部部长有权停止生产,以便纠正质量问题。 2.5作业人员在自检、首检、互检时或公司内的任何人员发现不合格品 时,都应及时报告现场责任者,经检验人员确认后按2.1处理。 2.6产品经品质部判定为不合格品后,由工场填写《产品报废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实施报废处理。同时,各工场需每日统计产品报废状况,并于当日将《产品报废单》上交品质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形成质量月报并发送至各工场。 2.7、各工场对所形成的质量月报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月报前三项不良及异常点制定持续改善计划,并于次月进行改善评价。 2.8原则上各制品不良率≥15%时,应判定为品质重大不合格。品质部需详细调查该制品批次号、模号、生产班次、具体不良位置、不良项目、数量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组织经营者、技术部、生管室、设备保全、生产现场等相关部门召开不良改善对策会,对于会议上形成决议的改善对策由主责项目品质工程师进行后续的跟踪。 3、可疑材料或产品的处置 3.1进货检验中发现可疑材料时,视为不合格原材料,按1.1条处理。 3.2各过程中、生产线上等发现可疑材料或掉在地上的制品时,由品质部质检员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标示并作报废处理。 3.3检验员抽检发现有可疑半成品、成品时并确认为不合格时,应使用“灰色”制品流程票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 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 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 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 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保健仪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 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材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 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仪器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 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2014-03-11发布2014-05-10实施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产生的损失,加强对对合格品管理,公司技术部根据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结合XXXXXX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本标准对;各部门的职责、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的处置、不合格品的管理、不合格品的评审程序作了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1 目的了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加强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员工的质为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为确保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和交付,降低由于不合格品

产生的损失,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全过程的采购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生产车间的零件、部件不合格品。 3 管理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技术原因及报废件的技术评审。 3.2 检验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断和标识。 3.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零件、部件及产成品不合格品的隔离及报废申请。 3.4 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隔离。 3.5 市场(销售)部负责已交付使用不合格品的处理。 4 不合格品的管理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4.1.1进厂原材料、配套件及辅助材料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2 外协件进厂检验的不合格品。 4.1.3 车间机械加工的零件、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4 焊接部件、胶管压制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5 前处理的零部件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6 表面涂覆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7 产品装配过程中经检验的不合格品。 4.1.8 产品试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1.9 产品最终检验、验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4.2 不合格品的识别4.2.1产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即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要求或订单规定; 4.2.2不符合外协加工合同的技术协议要求或不符合图纸规定; 4.2.3 零、部件不符图纸及技术要求; 4.2.4 焊接件不符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规定要求; 4.2.5 表面前处理、表面涂覆层不符工艺文件要求等视为不

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标准操作程序,以达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控制性管理的目的。 (二)、范围:适合本企业出现的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业务部、配送中心、质管部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本SOP 负责。 (四)、程序 1、购进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员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质管部鉴定后明确拒收意见的医疗器械入退货库(区),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原发货单位;或入不合格品库报废处理。 2、(1)在库养护检查,出库复核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查报告单”报质管部。 (2)、质管部立即进行电脑停售,并填写“停售通知单”报业务部门。(3)、质管部经复查确认合格的则办理电脑解除停售手续,并填写“解除停售通知单”送业务、仓储部门摘去黄牌继续销售;确认不合格的,则由业务员办理“不合格品移库单”,商品移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

入“不合格品台帐”,已配送出库的,由业务部门发出“产品收回通知单”进行回收。 3、配送退回医疗器械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库,保管员登入“不合格品台帐”。 4、经确认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质管部根据《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鉴定处理意见,即:由供货方负责的按退货处理,由业务部门填写“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退货;超出供方负责范围期限的按报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报业务、质管、财会部门审核,由总经理审批报损。 5、已办理报损审批手续的报废医疗器械,定期由保管员列出清单,质管部写出“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分管业务经理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质管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质管部应做记录,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药监部门监毁。 6、各级医疗器械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和文件通知,禁止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质管部建立所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损、报告、销毁记录等内容的质量问题档案 8、每半年质管部应会同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情况分别进行

(完整版)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目的 规范由客户处退回货物的交接程序,做到退货与召回整个过程中物物有人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3职责与权限 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 与处理。 2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3.销售部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4具体程序 4细则 4.1召回或退货原因 4.1.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 4.1.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 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 4.1.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 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 4.1.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4.2产品退货 4.2.1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 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未经批准不得退回,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形成损 失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损失。 4.2.2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 行复检。 4.2.3品质部接到请验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 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 行。

4.3产品召回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4.4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此情况,业务经办人应立即写出《客户反馈信息表》找相关领导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退库和扣损处理。擅自作主同意扣损的,由相关人员按成本价承担扣损。 4.5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4.6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经品质部复检需要报废的产品由品质部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产品报废处置单应传递至生产部及财务部,以方便报废及账务处理。 4.8产品运回后,为了便于追溯相关信息,相关经手人必须在单据上签字,经手人发现此单信息不全可拒绝签字接收并要及时反馈,签字后即代表认同单据上交接内容,出现问题后以此为处理依据。不签字的按20元/次进行处罚,在传递过程中如出现此单丢失的情况则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9品质部在接到质检单后必须及时派人去产品进行复检,并在单据上标明复检结果,因复检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50元/次处罚责任人。 4.10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客户要求或质检标准对退(召)回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再次发货,客户反馈仍不合格的,由相关人员承担全部损失(含返工、返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比例为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返工、返修人员=1:2:7。 4.1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合格品处理办法Q/ZS-C 质 14-2016B 1.目的 本办法是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处理不合品过程中的职责,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物料、 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过程所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 3.1.1质量部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对自制加工件、生产半成品、生产成品、采购 物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售后返回物料、营销返回生产成品等进行检验和判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或《不合格品报告单》(见附录 A)交给报检部门。 3.1.2对检验和判定的不合格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1.3对于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部门立即 进行返工或返修,做好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二次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3.1.4负责召集研发部、生产部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根据《退货产品处理 单》进行评审,落实责任及预防纠正措施。 3.1.5负责的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拆解零部件,合格及报废的判定。 3.1.6质量部质量分析师按月对《不合格品报告单》内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不 合格类别、比例、发展趋势,为质量专题会提供质量改进和预防的依据。

3.1.7负责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和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3.2生产部 3.2.1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按”,“三检”和“三自一 控”,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3.2.2负责对公司生产制造和装配的零部件和产成品例行报检。 3.2.3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 3.2.4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的不合格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进行处理。 3.2.5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发现和产生不合格品,采取纠正和 预防措施。 3.2.6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复)检,填写现场物资验证 单,由质量判定,在采购供应部仓库办理零部件退换。 3.2.7对于质量部质检员要求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安排责任者立即进行返工 或返修,做好自检互检记录和二次交验。 3.2.8负责对生产加工制造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月进行统计汇总, 及不合格品损失核算。 3.2.9不合格品统计汇总核算表,每月报总经办和质量部,纳入绩效考核。 3.2.10在质量部组织评审后,协助对顾客退回的产品(设备)进行维修或拆解 为零部件,由质检人员登记填写《退回产品零部件拆解清单》,清单中应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数量等,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合格或报废;生产部协助将合格或报废零部件送仓库,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归类存放。) 3.3研发部 3.3.1研发部应提供完整、正确、统一的产品图纸技术文件和相关验收技术标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受控状态: 分发号: 1.0目的 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并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安装和交付,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不合格品和可疑产品的控制。 3.0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放行。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放行。

3.3 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来件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3.4 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不合格品偏差使用的验证。 3.5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组织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不合格品进行筛选、返工和自检。 3.6 质量管理部供应商管理负责完成对不合格零件的索赔。 3.7 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件的退货处理。 3.8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已作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废处理。 4.0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4.1.1 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贴上不合格标识,开具《不合格品处理单》上,由相关质量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检验科长批准,必要时由质量工程师组织技术开发部、采购部对其进行评审,并填写处置意见。 处置意见一般为:退货、偏差使用、挑选、返工/返修和报废。 4.1.2 若评审结论为退货,由采购部进行退货处理;若为偏差使用(见本程序4.9条),则由技术开发部、质量管理部共同验收后放行;若为挑选(必要时由质量管理部制定挑选作业指导书并培训),由供应商管理组织挑选;若为返工/返修(必要时由技术开发部制定返工/返修指导书),由供应商管理组织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经入库检验合格后入库。

4.1.3偏差使用的验证结果,挑选、返工/返修的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并跟踪使用情况;若为报废,则由采购部跟供应商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处理。质量管理部SQE负责统计由挑选、返工/返修所发生的费用,通知供应商认可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直接从货款里扣除。 4.2 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 4.2.1 生产部在加工过程中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在本工位可以返工的,由操作者自行返工,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记录在自检录表上,并注明“返工”,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对于须在返工工位上进行返工的,须帖黄色不合格品标识,说明原因,放入待处理箱中,经检验员检验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注明“返工”,合格后方可放行。 4.2.2 对于在生产线加工过程中产生物料报废时,应有操作者填写报废登记表,质量工程师进行报废类型的判定:来件报废(由于原材料来件不合格产生的报废)、生产报废(由于设备维修调试、加工过程等导致的报废)、检验报废(由于检验设备的破坏性试验产生的物料报废)。 4.3 半成品不合格品处置 4.3.1 操作者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帖上黄色不合格标识,在可行时,说明不合格原因,交前道工序按返工作业指导书进行返工,返工后进行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4.3.2 检验员抽检发现不合格品时,做不合格标识,退回生产线进行返工,要求操作者全检前次抽检后的产品,对不合格的进行返工,并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操作者对返工后的产品自检,记录在缺陷登记表上,注明“返工”。检验员再次按检验指导书抽检,再次记录在产品抽检记录上,并注明“返工”。无法返工的按4.2.2处理。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塔里木油田公司 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塔里木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产品的质量,维护塔里木油田的利益,保障塔里木油田生产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处理管理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规定了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判定、处理、复查及考核。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对入库检验和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油田采购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对油田公司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质量管理部门依据油田质量管理部门的处理

结果负责实施,并将整改情况和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上报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和产品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油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不合格产品的判定 第六条经具有资质的产品质检机构检验的产品,其质量指标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产品。油田化学剂产品不合格依据塔油发[2006]41号文件《油田化学剂不合格品等级判定准则及其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者,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品。 (一)产品的企业标准没有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属于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执行己废止标准的产品或以技术协议当作标准的产品; (三)产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抽样检查的产品; (四)要求办理塔里木油田产品质量认可证而没有办理质量认可证的产品; (五)伪造或冒用产品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的; (六)没有标识的产品或者标识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产品;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控制制度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 本程序由生产科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生产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公司领导,生产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

收购。 4.1.2经原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原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生产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材料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能够及时识别、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出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从进货到交付市场使用所有过程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监督不合格品控制的实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工场)负责对其进行标识、隔离、记录及对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制定和执行纠正预防措施。 4、销售部:反馈客户意见,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 5、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来料的退货处理。 四、定义: 1、不合格品: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如产品标准、合同要求等。 2、可疑产品:因标识不清晰而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存在可疑状态或掉在地上的产品均定义为可疑产品。 3、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而采取的措施。 5、特采(让步接收):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进行特采的许可。 6、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7、纠正措施: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再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报废:为了防止不合格品预期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五、不合格品的分类: 1、进料不合格; 2、生产过程不合格; 3、可疑品不合格; 4、交货后不合格; 5、市场品质不良; 六、作业管理规定: 1、原材料不合格处置 1.1进货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应通知仓库对不合格品实行有效隔离,并开具《购进物资不合格评审处置表》报部门领导批准,必要时由品质部组织技术部对其进行评审。 1.2若评审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材料,可采取退货、特采、挑选使用的处理方式,由品质部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兰州蒋氏混凝土工程搅拌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品处置及废品处置管理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的非预期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出厂、报废严格控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规范不合格品及废品的处置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的管理。 一、不合格品的鉴别 1、不合格品原材料的鉴别 司磅员对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进行初步鉴别、监督并向试验室通报初步目测情况,并向物资采购部汇报。 试验室质检员根据司磅员通报的情况对材料进行检测,检测确认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2、不合格混凝土拌合物的鉴别 试验室质检员对生产出的混凝土拌合物初步进行鉴别、记录,发现不合格及时上报试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或重大不合格时,必须在当日向总工程师报告。 2、当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 正措施。

3、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6、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 A、在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记录的同时,可在不合格品处用醒目的文字或颜色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B、现场已经加工的构件、半成品出现不合格时,应进行隔离(可行时)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C、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三、原材料不合格处理措施 A、为减少不合格品出现的频率,砂石料进场时物资人员应联合试验人员对进场材料与合格材料进行比对,如存在较大差异直接退场;对目测对比合格的材料过磅进入待检区。 B、进场的砂石料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需根据不合格项目进行相关处理,如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

供应商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0 页码 1 of 4 目录 1、目的------------------------------------------------------------2-2 2、适用范围------------------------------------------------------------2-2 3、定义------------------------------------------------------------2-2 4、职责------------------------------------------------------------2-2 5、工作程序------------------------------------------------------------2-5

文件编号:版本版次:A/0 页码 2 of 4 1. Objective目的 为了有效督促外购/外协件供应商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工作,确保不合格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 Scope适用范围 适用于来料检验、制造过程中及客户退货涉及的进料不合格品的管理。 3. Terms and Definition定义 无 4. Responsibilities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的申报,不合格品实物的管理。 4.2.品管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最终判定,并督促供应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3.采购部负责将品管部判定、确认的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退货给供应商,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 4.4.仓储部负责不合格产品交付管理。 4.5.财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账目结算。 5. Procedure工作程序 5.1进料不合格管理流程: 5.1.1材料及物资的接收; 5.1.1.1供方送货时按指定位置进行卸货,在堆放材料时,应堆放整齐; 5.1.1.2仓管员依据公司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供方《送货单》核对供方产品数量及检验/材质报告,清点物料的名称、型号、数量、标识及包装; 5.1.1.3卸货完毕,仓管员根据《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对待检物料进行《物资待验卡》标识或放置于《待检区》,并根据《产品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要求,填写《物料检验申请单》送检验员进行进货检验工作; 5.1.1.4仓管员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时注意事项: 5.1.1.4.1当实际交货日期在计划日期前后3天范围内,或送货数量超出计划数量的3%时,仓管员必须报告仓储部主管决定;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

不合格品处理规定 1. 目的不符合规定要求事项的不合格品识别,文件化,评价,隔离及处理保证不适合品无意的使用和设置 2. 适用范围为了防止使用不合格品及不明确的资材或为了识别,文件化,评价,隔离及处理等业务全过程中使用。 3. 业务程序 3.1 停止出库3.1.1 如有人发现以下产品到了客户手或入库到产品仓库,要在停止出库/解除通报书的‘停止’栏中表示’○’。相应内容记录后,要得到所属部门部长的确认要向品质管理负责人寄出停止出库通报书原本。 1) 发现不符合事项或有可能发现的产品 2) 因品质问题从客户那边收到不满事项的产品和判断为同样LOT或同样不符合品的产品 3.1.2 品质管理部部长承认停止出库通报书后让品质管理负责人实施停止出库,销售部部长要因停止出库而引起的拖延交货期时要与客户协商调整交货期。 3.1.3 品质管理部部长如停止出库产品的措施方案单独实施困难的时候,组织有关部门的会议协商决定措施方案。 3.2 出库不适合品的回收及措施 3.2.1 品质管理负责人收到出库的产品为不合格品,要分析不合格事项后识别及追跡根据追溯管理为了回收不合格品要决定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应供应商实施对不合格品的回收及措施 3.2.2 品质管理负责人确认回收的出库不合格品或停止出库的产品的措施过程及结果,要使其再利用对回收及处理的责任如下 1) 不合格品的回收 : 销售部

2) 出库不合格品的措施及处理: 不合格品发生责任部门,品质管理部门 3.3 不适合品的识别发生不合格品的相应部门部长要在line或各工程的特性及产品的种类,在下一个方法中使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方法去识别不合格品。 1) 表示不合格部位也可以识别的情况(成型不良, 伤痕,破损) ?) 在不符合部位与产品颜色对比的颜色marking ?) 按照指示的不符合部位贴sticker 2) 不符合部位外观上无法判断的时候(功能上或尺寸不良等) 3) 不符合TAG 贴在不符合品上 4) 在不符合品德表面或包装纸上表示不符合内容 3) 在同样的部位大量发生同样类型的不符合品时,在指定的场所或容器记录 不符合内容及数量,需要隔离容易识别不合格品。4) 拿取, 保管, 包装, 转让时发生不合格?) 包装提供品在包装的LABEL上贴不符合sticker ?) 客户IN-LINE交货品交货容器或palette LABEL上贴上不符合cticker 5) 识别表示的省略如省略不合格品的识别也能明确与合格品的区分,可以省略不合格品的识别。 3.4 不适合拼的隔离 3.4.1 不适合品发生的相关部门部长如不能立刻对不适合品进行措施的时候,为了防止不合格品 视为合格品使用或,在后工程中投入按照以下树立不合格 品隔离方案。不合格品隔离场所表示不合格品的label 或标识隔离场所。 1) 制定不合格品保管场所 2) 不适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后的复检,并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 3.2 副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处置决定。 3.3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4 车间和相关部门实施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特性和卫生技术指标的产品; b)一般不合格:经检验判定,偶然出现个别或少量的不合格品或不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产品。 4.2 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让步接收、退货、换货或作价处理等。 4.2.1 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仓库保管员将其放置于不合格

品区,并在产品堆放处实施“不合格”标签或标牌标识。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处置意见,属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由生产部组织进行评审,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品控部将《不合格品处置报告》转到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按处置决定实施处置。 a)对严重不合格品可采用换货或退货处理或作价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可采用让步接收、换货或退货处理。若实施让步接收处理时,由仓库保管员依据副总经理批准的处置决定,在原不合格标签或标牌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c)让步接收的产品投入生产后,车间应严格工艺纪律,加强工艺操作,生产部应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控部,生产部应重新组织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2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经品控部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 不合格过程产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降级、报废等。 4.3.1 对于检验员判定的一般不合格品,生产部接到检验报告后应组织操作者按《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的规定实施处理;经检验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产品,《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处置决定后,方可实施相应的处置。经处置后的产品必须通知品控部重新检验,经检验仍不合格者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相应的处理。a)让步接收后,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下道工序加工后的产品质量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但让步接收应经过总经理批准。成品不允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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