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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

换生)管理办法

华南工教[2009]34号

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是指我校基于校级或院级合作协议,与国(境)外高校互派并联合培养的学生(本办法仅指派出学生)。实施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是促进我校教育国际化、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规范国际联合培养学生(国际交换生)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派出学生培养模式

1.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

2.学生先在我校学习,然后交换到国(境)外高校学习,再回校继续学习。

3.学生赴国(境)外高校或学术机构短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学期)学习或实习。

第二条申请条件

派出学生从学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中选拔,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2)学习成绩优良;(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4)符合国(境)外合作高校提出的申请条件及语言要求;(5)具有在国(境)外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交清应缴给学校的各项费用;(6)符合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条选拔程序

1. 报名:申请学生填写《国际交流联合培养申请表(本科层次)》,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 预审:学院依据信息公开、机会均等、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选拔原则,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选,并将初选结果报教务处。

3. 审定: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派出学生名单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国(境)外高校推荐。

第四条学籍管理

1.学生派出前须到教务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2.派出学生及其亲属在派出前与学校签订《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学生声明》及《亲属声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协议书》由教务处代表学校与派出学生签署。

3.对于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的派出学生,学校保留其在规定的出国(境)学习期间的学籍,但在国(境)外修读时间计入修业年限,即必须在最长在校时间(四年制专业不超过六年,五年制专业不超过七年,均指连续或累加的时间)内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对于不授予我校学士学位的派出学生,学生应在派出前办理自动退学手续,学校保留派出学生的学籍一年。

4.派出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期满,须按学校规定按时返校,并于开学初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需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批后,交教务处核准,并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逾期不返校办理复学注册手续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返校恢复学籍(包括按协议正常返校注册及提前、中途或获准推迟返校注册)的学生须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缴费。

第五条培养计划制定与课程修读

1.派出学生出国(境)前,学院依据对方学校的专业培养计划及课程说明指导学生选课。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课程修读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原则上,派出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读的课程应与其所在专业的主干课程内容相符,学时及学分总量应与学生在本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相符。

2.派出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应在完成学业后一个月内,由国(境)外高校密封寄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转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学生所在学院。

3.学院收到成绩单后,由派出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并将国(境)外高校修读的各门课程的课程说明一并提交学院。由学院根据派出前制订的修课申请及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并报教务处复审。

4.学生原始成绩单及《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学分互认课程审核申请表》由学院记入档案材料,复印件由教务处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第六条学分及成绩认定

1.派出学生返校后,学校根据国(境)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承认其按要求所修的全部学分。

2.学生在国(境)外高校修读的课程以原始的学分、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学生所修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按我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认定;我校无相应课程的,按公共通选课认定。

3.经学院认定与我校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其学分按下列原则进行认定:

(1)若对方学校的课程学分高于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则按对方学校的学分认定,但高出部分不能抵消学生应修的其他课程的学分;

(2)若对方学校的课程学分低于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学生应参加我校相关课程的补修,考试及格者即可取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4.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可采用以下办法处理:

(1)回校跟班补修;

(2)在无法全程跟班补修的情况下,可于考试之前向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及学院批准后,直接参加考试。

5.在涉及到推免、转专业、评优等工作时如需要成绩认定,将对方提供的成绩评定标准按以下原则进行对应认定。

(1)对方成绩标准与我校相同时,直接认定;

(2)对方为A、B、C、D、F五等时,对应标准为:

A:95,B:85,C:75,D:65,F:不及格

(3)对方为A+、A、A-、B+、B、B-、C+、C、C-、D+、D、D-、F+、F,对应标准为:

A+:100,A:95, A-:92

B+: 88, B:85, B-:82

C+: 78, C:75, C-:72

D+: 68, D:65, D-:60

F : 不及格

第七条学生国(境)外管理

1.派出学生所在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派出学生工作,并指定联系教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负责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2.派出学生到达国(境)外高校驻地后,应于一周内将国(境)外住址和联系方式告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所在学院指定的联系教师。

3.派出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应定期向联系教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应遵守派往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派往国及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我驻当地使(领)馆和我校报告。

第八条管理部门及职责分工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项目开拓、国(境)外合作单位的资质认定、与合作单位的联络及指导和协助学生办理出国手续等工作。

2.教务处主要负责派出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培养计划及学分认定的最终审定等工作。

3.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派出本科生的学生事务管理。

4.财务处主要负责项目相关的经费管理工作。

5.各学院主要负责派出学生的推荐选拔、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选修及学分转换的初步审定、派出学生在国(境)外期间的具体联系和相关的专业教学工作。

第九条相关费用

1.派出学生自行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相关申办费用以及购买相关保险等费用均由派出学生自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供出国(境)手续办理咨询。

2. 学校设立国际交换生教育基金账户,专项管理国际联合培养学生项目的费用收支,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管理。

第十条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学生

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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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湖南学生170+67=237 湖南15 湖南师大附中马文彬、毛恩宇、易冰倩、江泽星、赵梓超、苏依格、翟羽佳、罗惟诚、文唯嘉、朱尚宇、龙方超、许亦冉、朱蕙絮、王义铭、周胤 湖南9 衡阳市八中聂梦蝶、李佳慧、周静、何林峰、谭诗琪、谢雅沁、唐慧、张文倩、刘思妤湖南8 长郡中学向博阳、彭煌、刘惠艳、陈磊、黎璎萱、封曦翔、张丹侨、陶亭亦 湖南7 长沙市一中陈清睿、鄢紫婷、徐凯理、刘圣婕、汤兆绩、金子琰、杨梦婷 湖南7 长沙同升湖实验学 校 李永飞、雷昶、郭垚、凌乐、滕寰、谭恩泽、夏涵 湖南7 岳阳市一中董卓成、龙游、熊岳城、吴晗鑫、卢云舒、黄容、杨柠瑞湖南 6 周南中学杨嘉武、戴炜杰、李家琦、曹斯茗、扶文远、易佳霖 湖南 6 株洲市二中黄悦、欧阳熙、袁媛、余斌凯、廖皓琳、李永尚 湖南 5 慈利一中赵洳、谭人杰、吴梦瑶、唐梓晋、鲁怡冰 湖南 5 桃源县一中吴雨壕、宋亚唯、胡珂嘉、张丹琳、代雅娜 湖南 5 长沙市雅礼中学李卓环、罗天乐、黄瑞怡、扶飖、黄小宇 湖南 5 宁乡一中黄铁生、吴津、曾嘉、刘颖、蒋娉婷 湖南 5 长沙市南雅中学何哲宇、黎枫、娄瀚文、周沛沛、杨帆 湖南 4 常德市一中黄博文、杨吉安、邓子聪、何雨晴 湖南 4 平江一中毛天骄、陈婷婷、吴巧书、吴兴邦 湖南 4 邵阳市一中呙俊羽、唐昕、梁思宇、唐仲思 湖南 4 湘潭县一中黄榕、李倩、石庭、李闯 湖南 4 明德中学向馨怡、雷雨声、许伊夏、李立夫 湖南 3 衡阳市一中温周宸、王自豪、匡鸣宇 湖南 3 临澧县一中高杰、钱佩钰、张文斌 湖南 3 安乡一中章慧平、李建辉、王瑶 湖南 3 宜章一中卢夏凯、何祎玮、姚菲 湖南 3 浏阳市田家炳中学王莎、张旺、肖俏 湖南 3 隆回一中肖睿洋、高源、陈严毅 湖南 3 永州一中余水灵、唐舟江、顾玮韬 湖南 3 岳阳县一中卢操、邓洁、易理昂 湖南 3 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焦子俊、邓澍、陈卉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机密** 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股冷字[2002] 64 号签发人:方洪波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 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事业部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 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 受压力的能力。) 注: 1、后备人才分类:管理类、财务类、营销类、技术类、品质类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3项个 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空调事业部12项资质定义及行为

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

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s Applying for Study at SCUT 申请编号Application number : 护照用名 姓/Family Name 照片 photo 名/Given Name 国籍/Nationality 护照号码 Passport No.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年 月 日 Year Month Day 出生地点 Place of Birth 性 别 Sex 宗 教 Religion 永久通讯地址 Permanent Address 国家/Country 城市/City 地址/Address 目前邮寄地址 Mailing Address 国家/Country 城市/City 地址/Address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Tel./Fax/Email Address 电话/Tel: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准确填写邮箱地址,电子版通知书会通过邮箱发送给你/Be sure to provide available Email address, Electronic Admission Letter will be sent to you via Email) 教育情况 Educational Background 学校 在校时间 所获证书、学位 主修专业 Institution Years attended (from/to) Diploma received Fields of study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Employer 职业 Occupation 经济来源 Source of Funding 奖学金/Scholarship □ 自费/Self-Supporting □ 其他/Other □ 在华事务担保人及电话 Guarantor in China & Tel 名称/Nam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及电话 Reference &Tel. 名称/Nam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语言能力 (“优良、中、差”) Language Proficiency (“Good ”, “Fair ” or “Poor ”) 汉语 Chinese ; HSK 级 英语 English ; TOEFL(score) ; GMA T(score) ; GRE(score) 其他 Others ______________ 来华学习计划 Proposed Study at SCUT □汉语进修生/Chinese Language Student □国际预科/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本科生/Undergraduate Candidate (授课语言/Language of construction □英语/English □中文/Chinese ) □硕士研究生/Master ’s Degree Candidate □博士研究生/Doctor ’s Degree Candidate 申请专业 Major You Are Applying Fo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专业学习时间Duration of Study 自/From :________月/Month___________ 年/Year 至/To :_________月/Month__________ 年/Year 是否需要汉语补习 Do You Need Chinese Study □ 是/Yes 自/From :________月/Month_________年/Year 至/to : ______月/Month_________年/Year (汉语补习不计在专业学习时间内/Chinese study is not included in the length of the specialized study)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训的硬软件建设,优化全区人才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门类齐全、布点广泛、师资优越的人才培训定点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区内从事人才培训工作、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企业内训机构等均可申报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 1.硬件设施齐备。有专门的教学场所,有专职教职员工,具备适应不同人才培训要求的相应教学设施和硬件。 2.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具有承担人才培训职能的资质证明,近两年连续面向社会开展相关培训,培训效果较好,学员满意率高,无实证投诉。 3.有严格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有良好的培养业绩。教学计划齐全、规范,执行严格;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质量稳定。能够根据培训项目制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4.有培训课程研发能力。能够及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贴社会热点、难点,及时更新课程设置。 5.具备广泛的教师资源。有一定的兼职师资力量,能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学者担任教学任务。

6.有严谨的学风和规范的管理秩序。注重培养学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较为齐全的班级管理、学员管理、考核鉴定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能按照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建立培训相关台帐。 第三条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申报 1.区委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人才办)发布人才培训基地资格认定公告。 2.申报单位应按照人才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写出书面报告,填写《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一并上报。 3.区委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论证,对论证合格的申报单位授予余杭区人才培训基地资格。 4.对于新成立培训机构的申报,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相关硬软件设施,有申报要求的,可先作试点基地,一年后考核认定。 第四条人才培训基地的职权和管理考核 1.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有资格获得区内相应业务范围的人才文化知识、职业能力、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任务。 2.获得人才培训基地资格的培训机构开展区内人才培训项目,按照人才培训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接受培训项目有关管理部门的考核。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doc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550501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1

【发布单位】国家教委 【发布文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 【发布日期】1990-01-20 【生效日期】1990-01-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应当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

知识。 第三条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严治校,优化办学环境,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健全管理制度应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对学生以正面引导为主,警惕并抵制国外敌对势力的思想政治渗透和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侵袭,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校阶段的管理,是对高等学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侵犯他人权利,都视为违纪行为。对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纪律处分有如下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参照有关条款,加重一级处分:(一)酗酒肇事者; (二)不听从执勤人员劝阻继续哄闹者; (三)属报复行为者; (四)故意伤害证人者; (五)违纪后认错态度差者; (六)结伙作案者。 第四条同时违反多项规定者,分别裁定,按裁定的最高一级加重一级给予处分。 第五条屡次违纪者:

(一)受学校通报批评两次或学院通报批评三次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受处分后仍有违纪被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加重一级处分; (三)受处分累计达三次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违纪者如能及时、主动、如实地向组织检讨所犯错误,可以减轻或免除其处分。 第七条违纪者有检举他人违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处分。 第八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设置12个月期限。学生在处分期间内表现良好,未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组织核准,可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受处分学生,将取消其当学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及其他评优资格。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九条破坏、损毁、污损公私财物,盗窃、诈骗、冒领公私财物,抢劫、抢夺公私财物,非法占有埋藏物、遗留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应按规定如期赔偿或退还,如不按期赔偿或退还者,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与统一者: (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对策划者、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骨干分子,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分裂祖国、破坏祖国统一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经教育能较好改正者,可酌情减轻处分; (三)制作、印刷、书写、张贴、散发有损安定团结的标语、传单、大小字报、图片等信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培训干部的决定精神,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大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养善高层善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养法。法 第二条培养管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工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为 会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步供供人才服务。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高项项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本争办办法各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人申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不同经本济济成份的组织。 第二章培养范围、形式 第五条条培养范围为高层次专业业技术人才培养开发项目和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人选。选 第六条压滤机滤布厂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布才才培养开发项目包括紧缺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培型养与开发、专业技术养 人员高级研修班、有示范作用高的的培训。 ,一,紧缺实用人才的培养与开发项目用是指各级人事部是 门、业务主管部门、企业依托高等主院校、高新技术项目、科院技技园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对经济发展经中高新技术产业、、支柱型产业、农业产业化、经济管理、国化 1 / 5

际商务、旅游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我区急需的实用施型型人才开展的培训项目。 ,二,高级研修班是指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对青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进行的高高层次继续教育,围绕经济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题和生产、科研的技术难点,学习新理论、高新点 技术并进行研修。术 ,三,有示范作用的培训项目是有指在培养理念、模式、指 方向、培训方法、内容等方向面有创新和指导意义的培面训训活动。 第七条高层次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为国家级有突出为 贡献的中青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人民政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家自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才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自主主持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干。 第八条培养采取进修、访问学者、学术活进动动、参加高级研修班或主持科研项目等方式进行。持具体方式由各用人单具 位确定。定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各市、各部门根据据自治区人才培养计划,具具体申报通知另发,,将培培养项目及人才培养人选于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人事厅。区第十条申请请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时分别别填写《高层次专 2 / 5 业技术人才培养经费资助申报表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才培养项目经费资助申报表》,附后,,签注单位表意见并送主管部意 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事厅审批。 属科研项目资助的要同时时提供国家、自治区等有关关部门的科研项目批复。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8年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酒店,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二、课堂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不得扰乱教室秩序 三、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喧哗,不寻事不打架。 四、爱护培训机构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等处乱刻画。 五、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边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六、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七、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不说脏话。 八、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乱接电源,不能攀爬窗户,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时就寝熄灯,有事外出者必须请假并于22点前返回酒店。 九、节约用水、用电,做到随手关水,下课后关灯。 十、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十一、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

学生管理制度 一、行为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辅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 2.、上课期间,学生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上课间不准带手机,mp3,有问题是举手,不得随意喊叫老师或同学。 3、不得无故在室内走动,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喝水、上厕所以及其他问题需征得老师同意。 4、学生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5、不得携带玩具等进入教室,不得在学习时间吃零食,学生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单独向老师反映。 6、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等,不要惊慌,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 7、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班,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8、学习完经老师同意后即刻回家,不许故意逗留、打扰别人学习。 9、培训班内部资料未经老师批准禁止带出。 二、学习管理: 1、学生到班后需如实向老师汇报当天作业、当天所学内容及学习效果,以方便老师查阅、辅导。 2、每科作业需单独完成(不会的先空着),完成后主动交与老师,由老师检查后针对错误、不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定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 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须认真进行安全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在学校范围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行政、纪律处分。在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重伤和被窃、失火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害事故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情绪,恢复秩序,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学校对事故调查后认为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应亲自参调查工作,并认真研究调查报告,及时处理。 在安全管理或事故处理过程中,学校认为有必要需搜查学生住处,须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案件中以事实为依据,不得逼供或诱供。

某公司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

人员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员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员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员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员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第三条人员培养目标 公司人员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培养政策,即公司培养专业型的技术人员和综合型的管理人员。专业型的技术人员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综合型管理人员指在本部门或本班组工作领域内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各职能部及生产车间作为人员培养的基地负责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员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行政部作为公司人员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员培养规划、人员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在职辅导、在职培训; 5、人员培养的考核评价; 6、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公司十二项关键资质:1、沟通能力;2、分析判断能力;3计划组织能力;4、管理控制能力;5、应变能力;6、执行力;7、创新能力;8、领导能力;9、决断力;10、人际关系能力;11、团队合作能力;12、承受压力的能力。) 注:1、后备人员分类:管理类、财务类、营销类、技术类、品质类。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3项个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有关规定。 3、以上各类人员资质要求为初定,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用人理念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素质和潜质 1、性格特征 2、职业倾向 3、综合能力 4、心理测试 第九条甄选工具 1、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材料进行分析。 2、关键资质通过调查表、访谈等形式进行分析。 3、综合素质和潜质可借助权威或专业机构开发的测评软件或测评表进行测评。 第十条关键岗位继任者甄选 关键岗位主要指公司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公司关键岗位的数量可按公司当前的中高级岗位总数的20—30%进行评定,一般来说,对每一个关键岗位的继任者要选定1—3名候选人,如果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可考虑以外部招聘的形式进行储备。 第十一条后备人才甄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高等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将第四条修改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平等享有下列权利”,将第(二)项修改为:“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将第(三)项修改为:“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将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将第六条第(二)项修改为:“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第(三)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第(四)项修改为:“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第(六)项修改为:“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将第八条修改为:“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主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学生考试报名、志愿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大学生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大学生 消费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主题 当代大学生(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为代表)的消费观念和消费需求和主要方面。 (二)背景环境 随着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还有人民对物质和文化需求的日益迫切,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也日益改变。但因为某些地区的不发达而导致了经济的滞后,当不同的人们走到一起的时候就存在了消费差异和消费观念的差异。 各地区的消费观念也因为地域和经济发展等等的影响而导致了消费差异。在城市化的加速进程中,人们的消费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复杂化,在大学城内的商店也越来越丰富,甚至覆盖了各个行业,即使如此每个人的消费侧重点是不同的,这也为没有步入社会的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以后经商的参考,也为我们思考消费观的不同提供了有利的资料。 (三)确定目标 市场调查应以环境调查为中心,在了解因中国通货膨胀和欧美债务危机而导致物价持续上扬和人民币“升值”的新形势下,达

到了解高校学生(大学生)的消费状况(消费心理、基本情况、消费观念)、掌握高校学生(大学生)的消费支出百分比、统计出各项消费高低的顺序、经过了解除正餐费以外的最高消费来评价高校学生(大学生)的生活质量。 (四)我所负责的问题 1.请您写出每月您的各项支出与您总支出的百分比。 2.请问您每月除了正餐费以外,最高的消费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五):调查方法及调查单位确定原则 1.市场调查方式:市场重点调查、市场抽样调查。 2.市场调查方法:观察发、访问法(问卷调查)、文案调查(二手资料)。 3.当前经济的状况:贫富差距大、人民币升值、通货膨胀。 4.大学生消费:抽样调查(40份问卷,抽样率不明,不包括在岗 实习学生和毕业实习学生),性别,各项支出与 您总支出的百分比;除了正餐费以外,最高的消 费和理由。 (六):调查资料整理和分析法 1.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2.实地调查结果分析和二手资料研究结合。 3.因子分析和结构分析等多重分析法相结合。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各类专业人员都应有专业培训计划,对医学本科毕业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学分考核办法》培训。护理、医技等人员参照相应办法培训。各科室应制定具体培训计划。 二、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几类: (一)加强自学,以业余自学为主要的培训手段。 (二)科内、院内学术讲座、病例讨论等学术活动。 (三)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班、讲学班、学术年会等。 (四)外送进修学习。 (五)脱产学习。 三、职工继续教育参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细则》及护理人员教育的管理等规定执行。 四、职工继续教育具体由科教科及护理部负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掌握各级各类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条件,根据情况拟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制定培训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以此作为技术职务评定的参考依据。 五、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类专业的实际需要,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以现代医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提倡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以短期脱产和业余自学为主。 六、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专业和本岗位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继续教育方式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与考查、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论文交流、总查房、短期或长期培训班。另外,选送外出进修,参加自学考试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途径。讲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也应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八、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每年严格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派出学习、培训、进修需根据全院发展和科室业务需要,科室上报科教科,经同意方可前往。学习结束到科教科汇报学习结果,并在科室汇报交流。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八条甄选条件 (一)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质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二)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采取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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