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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 T 13-118-2010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 T 13-118-2010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 T 13-118-2010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T 13-118-2010

建设部备案号:J11573-2010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of Fujian

2010-01-13 发布 2010- 03 – 01 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of Fujian

DBJ/T13-118-2010

建设部备案号:J11573-2010

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部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0年03月01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0〕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8-2010,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29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0]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J11573-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下达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09]16号文)的要求,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合道工程设计集团等有关单位,在总结我省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省气候、经济特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住宅建筑规划与设计、绿色公共建筑规划与设计、绿色施工、运营管理。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组织单位: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厦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卫中彭军芝卓晋勉卢文英洪友白郑灵飞李益勤黄成根冯林东王建飞夏世林麻秀星曾虹林树枝何庆丰胡建勤蔡永太桂苗苗

何汉峰王亚平阮民全卢延东林晓惠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赵士怀陈政恩王有为(函审)叶青(函审)梁章旋黄夏东

程宏伟陈仕泉林卫东肖剑仁刘忠群黄晓忠黄可明李积权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基本要求 (3)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 绿色住宅建筑规划与设计 (5)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4.5 室内环境质量 (8)

5 绿色公共建筑规划与设计 (10)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10)

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0)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

5.5 室内环境质量 (13)

6 绿色施工 (15)

6.1 施工管理 (15)

6.2 资源节约 (15)

6.3 环境保护 (16)

7 运营管理 (18)

7.1 住宅建筑 (18)

7.2 公共建筑 (19)

条文说明 (2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ules (3)

3.1 Basic requirements (3)

3.2 Evaluating and grading (3)

4 Planing and designing of green residence building (5)

4.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5)

4.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6)

4.3 Water saving and utilization (7)

4.4 Materials saving and utilization (8)

4.5 Indoor environment (8)

5 planing and designing of green public building (10)

5.1 Land saving and outdoor environment (10)

5.2 Energy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0)

5.3 Water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2)

5.4 Materials saving and utilization (13)

5.5 Indoor environment (13)

6 Green construction (15)

6.1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15)

6.2 Resources saving (15)

6.3 Enviroment protection (16)

7 Operation management (18)

7.1 Residence building (18)

7.2 Public building (19)

Clause explanation (20)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三星级绿色建筑按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执行。

1.0.3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在满足建筑安全、卫生、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0.4评价绿色建筑时,鼓励技术创新,并因地制宜,结合福建省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民族习俗等特点进行。

1.0.5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术语

2.0.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dex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5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2.0.7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施工活动。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1.2 在建设前,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制定绿色建筑的可行性方案,并提交策划报告。

3.1.3 在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按本标准要求对规划、设计进行有效控制,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有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确绿色建筑施工与运营管理的具体技术措施。评价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

(1)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本省各地有关规划、日照、采光、通风、节能等要求。

(2)申报项目不应影响周边建筑的日照、采光、通风和造成环境污染。

3.1.4 在绿色建筑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对施工与运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评价时提交相关文档。

3.1.5 绿色建筑的建造应遵循科学、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控制造价,鼓励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低成本建设。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绿色施工和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 福建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应满足本标准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满足表3.2.2-1、表3.2.2-2的要求。

表3.2.2-1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住宅建筑)的达标项数要求 一般项数(共69项)

等级 节地与室

外环境

(共9项) 节能与 能源利用 (共9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共6项) 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绿色施工 (共19项) 运营管理 (共13项)优选 项数 (共19项) ★

4 3 3 2 3 12 7 - ★★ 6 4

5 3 4 14 9 6

表3.2.2-2 一、二星级绿色建筑(公共建筑)的达标项数要求

一般项数(共71项)

等级节地与室外

环境

(共6项)节能与能源

利用

(共15项)

节水与水资

源利用

(共6项)

节材与材

料资源利用

(共7项)

室内环

境质量

(共6项)

绿色施工

(共19项)

运营管理

(共12项)

优选

项数

(共24项)

★ 3 6 3 4 3 12 7 - ★★ 4 9 4 5 4 14 8 9 3.2.3当本标准某条文不适用时,该条文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

对项数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4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

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4绿色住宅建筑规划与设计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地形地貌、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3人均居住用地: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

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通风的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6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

4.1.7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一般项

4.1.8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9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0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4.1.11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2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3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4.1.1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 ㎡绿地上不少于乔木5株。

4.1.15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6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优选项

4.1.1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1.18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1.19住区内新建的绿化、水系与周边的绿化带、水系形成绿化系统。

4.1.20保留原有树木、水系,有效地保存表土,利用废弃土,减少土方外运。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4.2.1住宅建筑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和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以及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内温度调节控制和分户冷量计量设施。

4.2.4合理设计,减少生活给水系统能耗,充分利用市政水压。

4.2.5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灯具效率和低损耗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分别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中表12.2.1-1和表12.2.1-2的规定,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开关。

一般项

4.2.6建筑的规划设计充分结合当地环境特点,利用本地区夏季的主导风向及地形环境气流组织和创造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4.2.7建筑东、西外窗(包括建筑幕墙)、天窗和透光屋顶采用固定或可调的外遮阳设施。并且方便操作和维修。

4.2.8建筑外窗选用通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认证的产品,且外窗使用地区应与标识推荐的适宜地区相一致。

4.2.9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4.2.10采用单体空调器的建筑,所选用的房间空调器额定工况制冷能效比(EER)符合《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的规定,选用至少2级以上(含2级)产品。空调器的室外机位置和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

4.2.11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4.2.12给水泵依据设计所需供水量和扬程选择高效节能水泵、并在高效段内运行。分区加压给水系统高区部分(城市市政管网直供以上部分)采用变频供水系统等节能设备,市政管网

条件许可时可采用叠压式供水系统。

4.2.13采用的配电变压器,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表3或表4的节能评价值。变电所位置接近负荷中心,线路路径合理。功率因数数值符合供电部门现行要求。

4.2.14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优选项

4.2.15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标准以及福建省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4.2.16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5%。

4.2.17电线电缆截面不小于按经济电流选择的截面。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4.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4.3.2合理使用管材和连接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3.3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4.3.4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4.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项

4.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景观水、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给水系统除有充足自然水源外均采用循环供水系统。

4.3.8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4.3.9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4.3.10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1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4.3.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优选项

4.3.13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4.4.1建筑材料满足现行标准对其性能的要求。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4.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4.4.3禁止使用国家和福建省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材料和产品。

一般项

4.4.4建筑主体结构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4.4.5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4.4.6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4.4.7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4.4.8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4.4.9在保证结构性能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优选项

4.4.10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4.4.11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4.4.12商品砂浆使用量占砂浆总用量的比例大于30%。

4.5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4.5.1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4.5.2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规定。

4.5.3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dB(A),夜间不大于35dB(A)。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30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

4.5.4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

4.5.5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一般项

4.5.6居住空间开窗具有良好的视野,且避免户间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当1套住宅设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4.5.7屋面、地面、外墙和外窗的内表面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无结露现象。

4.5.8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

4.5.9设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4.5.10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装置,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4.5.11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

优选项

4.5.12卧室、起居室(厅)使用蓄能、调湿或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材料。

5绿色公共建筑规划与设计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5.1.1场地选址及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地形地貌、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5.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5.1.3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建筑的日照要求。

5.1.4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一般项

5.1.5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

5.1.6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5.1.7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5.1.8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绿化、水系与周边的绿化带、水系形成绿化系统。

5.1.9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5.1.10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优选项

5.1.11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5.1.12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5.1.1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5.1.14保留原有树木、水系,有效地保存表土,利用废弃土,减少土方外运。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5.2.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符合国家或省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和政策法规规定。

5.2.2建筑冷热负荷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第5.1.1条规定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GB 50189的第

5.4.5、5.4.8及5.4.9条规定,锅炉热效率符合第5.4.3条规定。

5.2.3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以及生活水泵的流量和扬程经过水力计算合理确定,并确保水泵的工作点在高效区。

5.2.4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5.2.5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5.2.6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不同功能用能系统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一般项

5.2.7利用本地区夏季的主导风向及特殊地形环境气流,组织自然通风设计;建筑单体的平、立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利于自然通风。

5.2.8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面积的30%,建筑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9外窗(包括建筑幕墙)、天窗和透光屋顶设置固定或可调式的外部遮阳设施,并且方便操作和维修。

5.2.10建筑外窗选用通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认证的产品,且外窗使用地区与标识推荐的适宜地区相一致。

5.2.11空调(采暖)系统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和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人员设计新风量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5.2.12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选择,符合空调负荷变化规律,满足不同季节和部分负荷的要求。

5.2.13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

5.2.14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5.2.15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

5.2.16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和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5.2.17采用节能设备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第5.3.26、5.3.27条的规定。

5.2.18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建筑所需蒸汽或生活热水。

5.2.19采用的配电变压器,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表3或表4的节能评价值。变电所位置接近负荷中心,线路路径合理。功率因数数值符合供电部门现行要求。

5.2.20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旅馆类建筑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比例大于10%。

5.2.21集中空调(采暖)系统,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规定。

优选项

5.2.22建筑物节能设计的全年采暖、空调、通风和照明的总能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80%。

5.2.23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合理采用自动控制照明方式。

5.2.24低压配电电源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谐波电流允许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12.2.3条要求。

5.2.25电线电缆截面不小于按经济电流选择的截面。

5.2.26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空调系统的制冷量占总制冷量的比例大于25%,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5.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5.3.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5.3.3合理选用管材和连接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5.3.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选用的卫生洁具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标准的规定。

5.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项

5.3.6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5.3.7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5.3.8绿化灌溉采用节水高效灌溉方式。

5.3.9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5.3.10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5.3.11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2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15%。

优选项

5.3.12办公楼、商场类建筑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40%,旅馆类建筑不低于25%。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5.4.1建筑材料满足现行标准对其性能的要求。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18588的要求,放射线核素符合GB 6566的要求。

5.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5.4.3不使用国家和福建省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材料和产品。

一般项

5.4.4建筑主体结构使用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5.4.5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

5.4.6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5.4.7办公、商场类建筑室内采用灵活隔断,减少重新装修时的材料浪费和垃圾产生。

5.4.8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5.4.9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避免重复装修。

5.4.10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优选项

5.4.11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5.4.12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5.4.13商品砂浆使用量占砂浆总用量的比例超过30%。

5.5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5.5.1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

5.5.2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5.5.3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设计要求。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发布实施公告来源:中国房地产报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14:41 作者:焦玲玲 绿色建筑进入2.0时代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焦玲玲北京报道 已经施行8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完成。 5月27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挂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 “锤子总算是落地啦。”、“谁有新标准?”、“求电子版终稿。”一时间圈内人士一下子活跃起来。一位消息灵通人士称,“6月中下旬才有纸质版,电子版目前搞不到”。 据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11年9月开始修编,2013年3月送审报批,至今历时两年半,这个用来衡量国内建筑绿色化的标尺才获得又一次“校准”,也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开始进入2.0时代。 千呼万唤始出来 国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自2006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我国绿色建筑实践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评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446个,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在不久前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主要指标显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将由2012年的2%增加到2020年的50%。

“但随着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各行业、各类别建筑践行绿色理念的需求不断提出,该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绿色建筑实践及评价工作的需要。”这是2011年启动标准修编时官方做出的修编说明。2011年9月28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在此之后,直到2013年3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才送审报批,之后业界多次传出正式颁布时间,有人曾预测标准会在“2014年正式实施”,但迟迟未见出台。 历经周折的绿色建筑新国标修订显示出国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重视的同时,另外一个背景就是国内绿色建筑经过8年的“野蛮生长”之后,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杨榕在几天前的一次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会上用“几重几轻”概括了当前绿色建筑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其中的一点就是目前绿色建筑重视技术材料的单项运用,对于技术整合尤其是与建筑功能的结合运用不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业内多位人士交流现行国标时,有人甚至直言,当前绿色建筑标准中采用的条数计数法无形中在引导绿色建筑技术堆砌,“我用了哪些技术就打勾,然后加起来,做了几项就可以得一星,然后再增加几项,就可以拿二星级标识,然后是三星级标识”。 获取标识难度加大 5月24日,也就是在新国标颁布公告的3天前,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有幸听取了新国标修订组成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林波荣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版)》的解读报告。 据悉,新标准主要在“定位与原则”和“评价方法”上做了调整。新国标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明确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在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体现了绿色建筑的全过程控制,“施工管理”一级指标在运行标识阶段参评。

国内外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字体:大中小】2010-09-01 11:12:43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目前全球对建筑“绿色”与否的评估标准主要有: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建筑评级体系”(LEEDTM),英国的建筑科研组织(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BRE)“环境评价法”(BREEAM),日本的CASBEE体系等。其中以LEEDTM标准体系为最完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 建筑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最具有影响力。 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级体系 为了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与实践,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建立了一套自愿性的国家标准LEED (Leadershipin Energyand Environmental Design-领导型的能源与环境设计),该体系用于开发高性能的可持续性 建筑,进行绿色建筑的评级。简而言之,LEED是设计、建造和世界上最好最环保建筑的一套先进体系,整个项目包 括培训、专业人员认可、提供资源支持和进行建筑性能的第三方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 为了推动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2006年6月1日,原建设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第一次为“绿色建筑”贴上了标签。中国绿色建筑三星认证以《标准》为基础,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通过这六类指标将建筑划分为一星至三星3个等级。 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明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工作。 通知指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 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从LEED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任何一套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特别是一些推荐性的评估体系,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这些基本的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 那么这套体系最终不可能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施: 第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如何受益? 也就是如何让得到绿色认证的建筑得到更高的估值,这会给开发商带来最直接的利益。当然这是针对那些不仅仅是想"打绿色牌",炒作绿色的发展商,而是一些脚踏实地的,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因为我们目前所讲的绿色建筑,不仅仅是建造完之后的给一个认证,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编制背景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中均提出了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并提出了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的具体要求。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编制情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5]63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借鉴国外同类标准,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召开了专家研讨会,开展了《标准》试评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解读2019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解读2019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第61号公告,8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新标准”作为规范和引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根本性技术标准,自2006年第一版发布以来,历经十多年的“3版2修”,此次修订之后的“新标准”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与2014版相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的主要内容变化。 变化一 重新定义“绿色建筑” 原定义 新定义 2.0.1绿色建筑: 影响 新版绿色建筑定义更关注人和环境的关系,以建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变化二 评价技术指标体系重视“以人为本” 原版指标评价 从“四节一环保”以及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框架打分。 新版指标评价 2.0.2 绿色性能

影响 从“以人为本的”建筑性能出发,转变“开发者“视角为“使用者”视角,从百姓视角来设计,以增进建筑使用者对于绿色建筑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变化三 拓展“绿色建材”的内涵 新标准 2.0.5 绿色建材: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7.2.18:选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12分。 影响 材料生产者可以针对上述定义,发掘创新材料的价值,在项目应用中带来“加分“。 变化四 评价方式和阶段的变化 原标准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新标准 3.1.2: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 影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5年新规)

1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

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

目录 前言 (4) 一、发展现状 (5) (一)主要成效 (5) (二)主要存在问题 (8)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9)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发展目标 (10) 三、重点任务 (11) (一)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11) (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2) (三)加快技术创新,完善标准体系 (14) (四)推广绿色建材,培育节能产业 (14) (五)推进BIM技术应用,带动建筑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 合 (15) 四、保障措施 (16) (一)强化组织领导 (16) (二)强化法制建设 (16) (三)强化监督检查 (17) (四)强化宣传培训 (17)

前言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能耗和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为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成效显著,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超额完成。 1.建筑节能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7亿m2,节约标准煤493万吨,超额完成“十二五”400万吨规划目标。节能监管制度日益完善,每年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标开展监管,建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自觉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已成为常态,全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指标,2014年底修订发布了《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福州市市辖区和厦门市居住建筑2015年起率先执行节能60%设计标准。泉州中节能美景家园1#楼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夏热冬暖气候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 2.绿色建筑实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建筑面积约3260万m2,达到预期目标的三倍;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共107个。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万m2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等四类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开展绿色建筑百项重点工程示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 介绍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 )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方米,预计到 400 多亿平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 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示范文本(试用)(定稿)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示范文本(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2014年11月XX日

前言 为方便工程设计人员编写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规范各专业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文本,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编制组依据国家和福建省相关规范标准,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借鉴相关成果和征求意见,编制完成本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是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汇总和完善,包括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境保护和用能用水分项计量等具体措施和构造做法;专业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五个部分,各专业可独立使用,其中建筑及结构专业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合并编制,给排水、暖通和电气专业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分别编制。 本文本作为示范性通用文本,内容上涵盖绿色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所有内容,并留了开放性填空(用空格或空下划线)供具体工程填写。使用时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和充实,选择适用的条文编入,不适用的条文不得编入,要体现工程特点,不得盲目照搬照套。 本示范文本()中所列条文编号均引自《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 本示范文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示范文本编制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编制负责人:林卫东黄春风 编制总协调:卢文英王淑英 编制组人员:建筑专业:梁章旋黄晓冬崔育青胡达明 结构专业:卢伟煌任彧 给排水专业:程宏伟黄文忠 暖通专业:郭筱莹肖剑仁 电气专业:林洪钟倪守雨

中国绿色建筑标准(兼论政策、制度、项目)

中国绿色建筑标准 (兼论政策、制度、项目) 叶凌工学博士/副研究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设标协绿色生态委 DGNB注册高级咨询师 主要内容Contents 1. 标准背景 2. 标准体系 3. 标准应用 4. 标准展望 2017/12/42

一、标准背景 绿色建 筑标准 政策导向的落实科研成果 的转化 技术实践 的总结 2017/12/4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 (见后) 1980s 1990s 2000s 《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6]4号)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 《城市建设节约能源管理管理实施细则》 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国发[1992]66号)(1992 & 2005) 《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建办科[1995]80号) (1995, 2002 &2012) 《节约能源法》(1997 & 2007) 《中国21世纪议程》(国发[1994]37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143号部令) (2000 & 2005) 2010s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国发[2007]17号) 建筑节能→ 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3〕2号)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终极目标 ?尊重环境 ?因地制宜 ?功能要求?有居-宜居-乐居?理论核心?缺一不可?时间前提全寿命期四节 一环保 与自然和谐共生 健康适用高效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 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引用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总述》坚持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 1.1 标准落实政策导向

GB/T50378-2014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要求,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装配式建筑评价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是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以及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 第三条装配式建筑评价实行属地化管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称“省住建厅”)负责全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的指导与管理。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称“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装配式建筑评价的实施与管理。 - 1 -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评价遵循自愿、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装配式建筑评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设计阶段预评价,第二阶段为施工阶段评价。装配率以施工阶段评价的结论为准。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按照下列评价程序与要求组织实施: (一)设计阶段预评价 1. 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申请设计阶段预评价。 2. 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阶段预评价。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详见附件1)要求,通过评价的,出具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基本符合要求,但部分项目需要整改的,由评审专家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整改,经原评审专家确认后通过评价并出具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不符合要求的,退还申报材料,达到条件后 - 2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介绍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

绿色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节能评价 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 介绍 自 6月1日起施行。 一、概述 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的定义: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中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即“四节”)与环境保护,

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中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中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中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在中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前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编制组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和住建部《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在总结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 本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并在附录A中列表说明。 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要点编制组织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要点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要点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本要点主要起草人:梁章旋林卫东黄文忠肖剑仁卢文英卓伟陈黄平 任彧黄晓冬胡达明张志昆洪声杨施锦华王文奎 杨大东林梅英

目录 1 总则 (3) 2 建筑专业 (5) 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5) 2.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16) 2.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 (19) 2.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20) 2.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24) 2.6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30) 3 结构专业 (34) 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34) 3.2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38) 4 给排水专业 (40) 4.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40) 4.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41) 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 (43) 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51) 4.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51) 4.6 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52) 5 暖通专业 (54) 5.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54) 5.2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54) 5.4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62) 5.5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64) 6 电气专业 (66) 6.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66) 6.2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66) 6.3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70) 6.4运营管理(评价标准第10章) (72) 6.5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73) 附件A 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报审表 (74) 附录B 水资源利用方案提纲 (119) 附录C ***工程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12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_50378评分表模板

绿色建筑预评估 预评估结果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预评估.经评估,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得分分,达到一星级绿色住宅建筑。评估结果如下表。 评价内容理论 满分 实际 满分 评价 得分 折算 得分 分项 权重 计算值总得分 一星级 要求得分 节地与室外环境100 0.21 节能与能源利用100 0.2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00 0.2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00 0.17 室内环境质量100 0.18 13.2预评估表 节地与室外环境 类别条文 自评 得分 适用 得分 控制项4 .1. 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 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符合要求4. 1. 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 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符合要求4.1. 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符合要求 评分项4 . 2 . 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 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 2. 1-2的规则评分。 5 表 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 (m2) 3层及以下4?6 层7?12 层13?18 层19层以上得分 35 < A ≤ 4123 < A ≤ 2622 < A ≤ 2420 < A ≤ 2211 < A ≤ 1315 A ≤ 3 5 A ≤ 3 5 A ≤ 22 A ≤ 20 A ≤ 11 19 表 4. 2.1 - 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容积率R得分 0.5 ≤ R< 0. 8 5 0.8 ≤ R< 1.510 1.5 ≤ R< 3.515 R ≥ 3. 519 4 . 2 . 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4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完整版)9第九章绿色建筑试题

xx监理工程师考试试题(绿色建筑 ) 一、单选题(每题5分) 1、我国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分为(A)、二星、三星。 A、一星 B、四星 C、五星 D、六星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与下列哪一评价标准较为相似(A)。 A、美国LEED B、日本CASBEE C、英国BREEAM D、澳大利亚GREEN STAR 3、下列哪一事故不影响项目参评绿色施工?(D) A、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B、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C、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D、施工期间因采用新材料致使非承重结构发生裂缝但不影响工程质量,在验收前已修复。 4、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绿色建筑评价应由(C)组织。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政府机构 5、下列技术中属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的是(D)。 A、已开发场地及废弃场地的利用; B、高性能材料 C、高频能设备系统 D、节水灌溉 6、绿色建筑的“绿色”应该贯穿与建筑物(A)过程。 A、全寿命周期 B、原料的开采 C、拆除 D、建设

7、节能建筑就是(A)。A、低能耗建筑B、绿色建筑C、智能建筑D、低碳建筑 8、绿色施工管理不包括(C)。 A、组织管理 B、规划管理 C、投标管理 D、人员健康和安全管理9、(A)阶段只需消耗极少的能源,却决定建筑存在几十年内的能源与资源消耗过程。 A、规划设计 B、建筑施工 C、运行 D、维护 10、下面属于绿色建筑运营管理中节能与节水管理的内容有(A)。 A、实现分户分类计量和收费 B、建立建筑和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D、建立绿化管理制度 1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绿色建筑不一定是节能建筑 B、节能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C、低碳建筑一定是绿色建筑 D、绿色建筑一定是低碳建筑12、下列不属于建筑节水措施的有(D)。 A、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B、强化节水用具的维护应用 C、再生利用、中水回用和雨水回灌 D、采用地源热泵技术13、审查总体方案中的绿色专项施工方案及具体施工技术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承担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是(C)。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14、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全部满足(A)的要求,否则不能通过初审。 A、控制项 B、一般项 C、优选项 D、必选项 二、多选题(每题5分,选错或多选均不得分) 1、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对一般项和优选项,进行达标判断,判定结果分为(ABE)。 A、是 B、否 C、优秀 D、合格 E、不参评

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页word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 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 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3) 3.1基本要求 (3) 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住宅建筑 (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 4.5室内环境质量 (9) 4.6运营管理 (11) 5公共建筑 (12)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文章来源:居家环保网文章作者:王博关键词:室内空气环境标准 1 总则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 绿色建筑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 T hi (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 8 : 00 ~ 18 : 00 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传统水源 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可再利用材料 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材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3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表、表确定。 表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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