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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学习心得

政府采购学习心得
政府采购学习心得

立足采购岗位,精准廉政防控

2015年一季度学习心得

反腐倡廉,立足精准。作为一名在政府采购一线的工作人员,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反复不仅要在个人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及改善体制上下功夫,更应该精准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明确主体责任。

一、立足自身,精准定位工作内容

在思想上要明确,“应该干什么?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应该立足自身岗位,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对待供应商和业主单位都应该保持令人满意的服务态度,对待采购工作应该不怕吃苦,不怕丑,不怕问,不怕麻烦,细致检查每项技术参数。也要意识到我们的工作任务是为供应商和业主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服务,而不是吃拿卡要,态度生硬,解释不清,采购环节不透明,给予评审专家倾向性建议。只有明确并精准定位工作性质,才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监督,精准定位社会监督群体

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意识到上级部门是监管的第一位,更加要认识到,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环节的参与方均应该是社会监督群体,包括:业主、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工作人员和所有可能获得政府采购服务的相关人士。只有意识到,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双两双眼睛在注视,而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看着,才能增加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政

府采购服务水平,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明确法律责任,精准明确各环节工作责任

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件看似简单,实际却非常难以权衡的工作,通常业主单位不能明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单位必须合理低价,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落标企业的不理解等各个问题均在采购工作中体现出来,对于各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均应该收集采购案例,对各个案例均的人权事应在法律上明确主体责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案可依,杜绝因为怕批评、怕责任而价低货不实,使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有保障,才能采购到物美价廉的工程、货物、服务。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廉政风险防控,并精准定位到每个环节,才能降低腐败滋生的环境,提升社会风气,打造清廉的政府采购形象。

2020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

2020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持续挖掘采购资源、规范采购 程序、创新采购方法,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将敖汉旗政府采购 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获得了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为敖汉旗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旗委、旗政府没有给我们下达任务指标,但采购中心自己 确定的目标是完成采购预算1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以上。截止 2020年11月末,采购中心共组织集中采购137次,完成采购预算 4.3172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采购计划。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7459亿元,节约资金5712万元,资金节约率13.23%;其中货物类采购38次,完成采购预算3743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003万元,节约资金740万元,资金节约率20%;工程类采购99次,完成采购预算3.8268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3581亿元,节约资金4687万元,资金节约率 12.25%;服务类采购4次,完成采购预算116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 额875万元,节约资金286万元,资金节约率24.6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努力抓好以校安工程为重点的工程采购项目实施。2020年是 特殊的一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下,敖汉旗 地区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做为敖汉旗近年来 采购规模、采购资金额,采购集中度的工程,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采 购中,面对校安工程招标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不辞辛苦,每天都工作在第一线,同时主动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加 班加点,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校安工程的招标采购中来。经过大 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市、旗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了敖汉 旗校安工程的顺利开工,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各政府采购中心的前列。截止2020年8月末,共完成校安工程二十七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完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4篇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4篇 ,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办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64739.18万元,节约资金2018.5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7%。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2132.62万元,节约资金2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99%;工程类采购金额为61997.56万元,节约资金1735.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6%;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09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06%。公开招投标采购额62307.56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365.55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1629.18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436.89万元。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下达给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进行采购。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坚持《达拉特旗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报》等媒体上发,

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要性

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要性 摘要: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改变原有计划经济模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才能使财政资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政府采购政策性作用尚未显现、未对国家的产业结构进行有目的的调整等,迫切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利用国际规则保护民族产业利益等。 关键词:政府采购改革政策执行 引言 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场经济强调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管理体制必须适应其要求。只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率,才能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我国各地方推行政府采购以来,不仅在节约财政开支上取得了实效;而且通过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政府的消费行为,也有效地抑制了公共采购中出现的个别腐败现象。但这些成果都只限于局部地区和个别领域,由于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建设不够完善,各地方的制度创新也是“各有千秋”,人为地设置跨地区采购障碍等,难以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作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主要由财政部门事先作出财政预算,根据预算和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进度拨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进行采购,这种政府采购行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有道理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完全不合适的。其本身存在着许多弊端,也是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政府以公开竞买的方式进行统一采购,代替财政拨款后再由预算单位自行分散的采购,这是对预算管理的变革。它要求预算管理从货币供应向实物供应延伸,改进预算监督方式。 1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面 在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面,主要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规范。首先,形成完善的政府采购方式体系。一个完善的政府采购法中所包含的采购方式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种采购方式是有机结合,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因此,我国应对《政府采购法》中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进行必要梳理与调整,形成相互融洽与配合的关系。如对公开招标设计其他采购方式予以补充的适用条件。 其次,必须就采购方式适用条件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以指导和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根据特定的采购要求和市场条件选择适用特定的采购方式。否则采购人就可能不能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甚至还会为采购人规避公开招标提供条件,使他们采用其“偏爱”的方式,从而为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和不正当交易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和机会。最后,必须对采购程序做出详尽合理的规定。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采购方式与采购程序是密不可分的、互为表里的。选择了特定的采购方式,也就意味着选择了特定的采购程序。但在政府采购法的实态上,却并非尽然。例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a.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b.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C.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例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复垦项目的施工单位。 二.邀请招标(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1.特点: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b.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4篇 *目录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县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总结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市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48亿元,实际采购3.85亿元,同比增长102.62%;节约资金63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4.1%,较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我市采取的措施有: 1.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3.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

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4.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狠抓廉政建设。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县政府采购工作总结]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2) | XX 年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抓宣传、促规范、扩规模、求透明、强建设,严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导读:本文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范文如下,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一】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

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基础管理薄弱等不利因素,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及时反映全旗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采购任务完成进度,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报、季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东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3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4履行验收,采购人

浅谈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浅谈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郝志雄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采购合同不仅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体现,也是政府采购结果的最终见证,还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更是联系标中和标后两个阶段工作的纽带,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既有利于巩固招标采购成果,也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的目的。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影响政府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在采购阶段,采购人或其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就是合同的订立阶段。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据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存在着“重采购阶段、轻合同履行”的情况。中标供应商确定之后,对于如何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何依法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如何处理合同争议等问题不够彻底重视。此外,由于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个别人员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监管职能等基本问题也产生一些误解,出现一些误区。即:片面地认为合同履行就是普通的民事经济行为,不一定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2、签定采购合同不够及时,缓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46条明确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个别地方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出现采购人与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影响了政府采购员项目的实施进度。据实地调查,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采购人对采购结果不够满意.二是供应商不能履约.三是发生供应商质疑、投诉。对于如何处理这类问题,《政府采购法》只原则规定了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就如何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何种法律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明文的规定。 3、所签合同与文件不一致,导致政府采购不完整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相关事项认真签订,不得进行实质性变更采购文件确定的所有内容,特别是招标项目和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具体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采购人与供应商没有完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最常见的情形是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所签订的合同与采购文件不完全一致。 4、擅自变更合同当事人,影响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规定了两种可变更的法定情形,一是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二是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当事人擅自变更货物的规格型号、追加的数量超过合同金额的、采购人擅自终止合同的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15-07-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李香玉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政府采购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范本:_________政府采购年度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政府采购年度工作总结 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办xx年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采购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旗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xx年任务完成如下:全旗实际采购规模达到75081.47万元,节约资金3086.5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5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1639.92万元,节约资金94.9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47%;工程类采购金额为72826.77万元,节约资金2987.3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4%;服务类采购金额为614.78万元,节约资金4.2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0.68%。公开招投标采购额73923.74万元;询价和谈判采购额658.71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额329.99万元;邀请招标采购额169.04 万元。公开招投标44批次,节约资金1157.73万元,节约率为1.54%。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 第 2 页共 6 页

心得体会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深刻学习政府采购法个人学习心得 操作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经过几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应明确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 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问题,实际是"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模糊不清问题。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由于以前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性资金"这个概念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对"财政性资金"的理解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一致,导致大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没有参加政府采购,有些项目需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逐部门、逐单位、逐项目去做工作才勉强纳入政府采购,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另一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规定不清晰,也给违规处罚带来困难,如果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范围不加明确,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对没有参加政府采购人进行处罚,很容易导致行政复议。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政性资金"的概念、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一)、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预算拨款,基金预算拨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

用的预算外资金。 (二)、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和基本建设收入。 (三)、采购人为了履行部门职责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使用需要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偿还的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担保所筹集资金,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各种借款等。 (四)、与其他投资人在采购人的土地上联合投资。 (五)、除以上四项之外事业行政的其他各种资金。 二、"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管理"问题 《政府采购法》把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4号)中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

(完整版)政府采购考试试题

政府采购法规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 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 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5.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6.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 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7.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 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8.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 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9.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 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0.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采 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1.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 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12.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 予废标。 14.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

采购招标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采购招标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采购招标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17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区政府较往年提高了很多。由于政府办公需要很多的材料,因此在政府采购这一方面,我们也要做到最好,耗费最少的资源来帮助政府顺利的完成工作,是我们采购中心最重要的工作思路。正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我们区政府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是极为努力、认真的工作,用最小的损耗,采购处最多的办公用品。可以说,我们已经尽我们的最大努力了。 今年,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区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17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如车辆、家电等,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配合区级各部门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1、是积极配合区采管办做好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方式申 第2 页共2 页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政务工作总结】政府采购工作总结与计划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与计划 20XX年的工作已经顺利的结束,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正确指导下;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XX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年我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85次(其中:公开招标42次、邀请招标25次、询价采购18次、其他采购方式2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为980万元,实际采购支出900万元,节约预算资金80万元,平均节约率9.2%。采购资金总额居历年新高。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编制20XX年东昌区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采购额度重新进行了调整,扩大了采购范围,将更多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采购规模。 二、加强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 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 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 导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提出的 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 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深 入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发挥了积极 作用。初步使政府采购改革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年 全县政府采购总额xxxx万元,政府采购次数xxx次,比上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xxx次,增加xx次。通过政府采购共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xxx万元,节支率达到xx。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 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积极配合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紧紧依靠和配 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我县积极推行 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 的资金。都必须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都要向财政部门上 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未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擅自

自行采购的,财政核算中心拒付项目资金。 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 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 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 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xx 县20xx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 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 三、构建监督体系,体现“三公”原则 为了使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 行轨道,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 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 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纪检监察、审计 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有力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 制了消极****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 四、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xx年我县政府采购实际支出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 1、从货物类采购情况看,我们采取了随到随采购的积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这一定义,结合政府采购实践,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活动及其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公共性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属公共财政范畴,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或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即财政性资金,是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一场革命。政府采购服务的对象是政府及公共部门,其目的是通过采购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确保政府的有效运转,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公共采购。 二、调节性 调节经济发展是政府采购一大功能。政府采购由于范围广、规模大,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左右经济发展形势,直接影响经济活动效益,能够弥补市场对资源 配置的不足,实现政府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尤其是在调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更能发挥出杠杆作用。当政府鼓励某产业发展时,政府通过扩大对这些产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量,扶持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的兴盛;当政府限制某产业发展时,则可以收缩采购规模,抑制这一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节约性 节约既是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也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点。相对于自行分散采购来说,政府采购由于采购规模大,能促使生产商或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规模递增,成本递减”,从而提供出同等质量但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和服务,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此同时,由于政府采购实行规范运作,并要求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能更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抑制腐败行为的产生。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5c5034457.html,)/工作总结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德阳实施“一三五八”重大发展战略的中心,以“规范、高效、廉洁”为目标,在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上花大力气,在重点项目采购组织上下狠功夫,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1-6月,市级组织政府集 中采购150余次,采购预算6828万元,采购总额6331万元。同时,采购中心党支部“七.一”还荣获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全力服务灾后重建 我中心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一方面做到主动服务、精心组织。在接收到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的第一时间,主动

同采购人衔接联系采购需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采购方案既利于有效降低价格又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用得其所。上半年,共接收灾后重建计划8个,涉及预算金额568万元,其中包括预算规模140万元的市环卫处垃圾车,预算规模75万元的市口腔医院电梯,预算规模185万元的市交警支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47万元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系统前端检测站系统等项目。特别是加班加点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前端监测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保了在主汛期前省、市高度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及时配套到位。 二、切实抓好重点项目采购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政工程、民生、安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采购。一是市政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62万元的灯杆灯具,预算规模80万元的橡胶减速梗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84万元的小旅馆管理系统,预算规模168万元的绿化植物,预算规模50万元的灭鼠灭虫服务,预算规模85万元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的采购。二是民生、安全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300万元的市委组织部第三批远程交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预算规模1534万元的公安局业务装备,预算规模426万元的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等项目的采购。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23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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