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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释

定额解释
定额解释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A.A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1。

表A.A-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A-2系数计算。

(三)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四)“土石方回填”项目中的“夯填”适用于沟槽回填、室内回填。

(五)土石方场外运输应按本章有关项目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

二、土方工程

(一)建筑物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按A.A.1中平整场地项目计算。厚度>±30cm 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满堂基础按挖土方项目计算。

(三)挖土方、沟、槽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四)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五)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六)有关项目的说明

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应注意:(1)可能出现厚度≤±30cm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应描述弃土运距(或弃土地点)或取土运距(或取土地点),这部分的运输不包括在“平整场地”项目内。

(2)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挖基础土方”项目适用于基础土方沟槽、坑开挖。应注意:

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3.挖土方(包括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3。

三、石方工程

(一)“石方开挖”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不包括场外的运输。应注意:

1.石方打眼爆破项目内,已包括基底摊座和炸药的防水费。

2.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二)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A.2中预裂爆破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土石方不再计算人工挖死角。

三、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

四、挖土方、地槽、地坑需放坡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放坡。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且挖土深度超过或等于1.5m时,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量工程量不予扣除。

2.原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注:原槽做基础垫层时,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的上表面开始计算。

六、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七、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八、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九、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①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②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③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十、土石方场外运输:按实际体积和运距计算。机械挖土方外运时不套用“机械运土距离≤1km”项目,但外运距离也不扣除基本运距。

十一、人工挖孔桩按挖孔截面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m3”计算。

A.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的打桩工程。

(二)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地层划分为土壤层、卵石层、岩石层三大类。

1.卵石层是指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50%的地层。如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在15%~50%,人工、机械按卵石层项目乘以系数0.80。如粒径大于200mm的卵石、碎石含量>50%,按松次坚石层项目计算。

2.岩石级别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划分为三档,本定额按岩石级别松次坚石(V~VIII)确定。岩石级别为普坚石(IX~X)时,人工、机械按松次坚石项目乘以系数 1.4;岩石级别为特坚石(XI~XVI)时,人工、机械按松次坚石项目乘以系数2.0。

3.土壤级别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照纯沉桩时间划分为一级土和二级土。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壤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照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12m,相当于桩长的1/3的土层厚度应达到土壤级别所规定的指标。桩长>12m,5m厚度的土层应达到土壤级别所规定的指标。土壤级别按下表确定。

(三)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四)本分部(除锚杆钻孔、灌浆外)系按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其斜度小于1:6时,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俯打、仰打均同);当斜度超过1:6时,打桩所采用的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五)本分部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项目中未包括桩的现场检验费。

二、桩基工程

(一)打试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二)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截桩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截桩项目已包括将截下的桩头运至现场不影响下步施工的堆放点的费用,桩头如需运出施工现场者,按“A.A 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混凝土管桩按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成品桩编制,不再计算桩的制作及运输。

(四)焊接桩钢材用量如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五)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钻孔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及振冲碎石桩的泥浆外运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六)沉管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桩尖制作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桩尖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桩尖运输另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七)灌注桩的充盈量已包含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八)人工挖孔桩不浇护壁,桩芯浇注执行挖孔桩芯定额,并将混凝土用量换算为11m3/10m3。

(九)现场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压力灌浆微型桩如作为抗拔桩(抗浮锚杆),使用钢筋或钢绞线的,按本分部的预应力锚杆项目和非预应力锚杆项目计算。

(十一)高压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的水泥用量与本项目用量不同时,按实调整。

(十二)本项目中没有的桩径可采用内插法计算。如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可根据桩径为800mm和桩径为900mm的项目计算,即: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

V850=(A900-A850)

×V800+

(A850-A800)

×V900 (A900-A800)(A900-A800)

= 0.51471×V800+0.48529×V900

式中V800、A800 ——桩径为8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850、A850——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900、A900——桩径为9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三、地基及边坡处理

(一)锚杆钻孔、灌浆项目的水泥砂浆用量与本项目用量不同时,按实调整。

(二)锚杆钻孔、灌浆项目按锚孔直径 120mm~150mm、跟管钻进行编制,锚孔直径≤6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0.7,锚孔直径≤90mm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0.8,锚孔直径≤12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0.9,锚孔直径>15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1.1,不需要跟管钻进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土钉制作安装按非预应力锚杆项目计算,并根据设计情况扣除锚具摊销费。

(三)锚杆及土钉钻孔、布筋、安装、灌浆、张拉、混凝土喷射等搭设的脚手架,另行计算,列入措施费内。

(四)喷射混凝土的钢筋网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混凝土管桩、混凝土灌注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个数计算。

三、振冲灌注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送桩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0.5m以“m”计算。

五、桩尖制作工程量按图算量以“m3”计算。

六、截桩按桩的根数计算。

七、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钻孔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及振冲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振冲灌注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振冲灌注碎石桩工程量计算。

八、锚杆、土钉钻孔灌浆按入土深度以“m”计算。

九、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下料长度以“t”计算。

十、喷射混凝土按支护面积计算。

A.C 砌筑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二)墙体材料除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系综合考虑外,标准砖、砌块、石的规格如下所示:

1.标准砖:240mm×115mm×53mm

2.硅酸盐砌块:880mm×430mm×240mm

3.条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

4.方整石:400mm×220mm×220mm

5.五料石:1000mm×400mm×200mm

6.烧结多孔砖:KP1型:240mm×115mm×90mm

KM1型:190mm×190mm×90mm

7.烧结空心砖:240mm×180mm×115mm

(三)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砖基础与墙、柱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台基、月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五)砖墙中已包括钢筋砖过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门框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技工0.3工日。

二、砌砖、砌块

(一)各种砖砌内墙、外墙、砖砌框架间隔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按一般砖墙项目计算。

(二)框架结构间,预制柱间砌砖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三)砖砌体(不包括砖围墙和砌块墙)均未包括勾缝,设计规定勾缝时,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填充墙以填炉渣轻质混凝土为准,如设计用材料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五)页岩空心砖砌体执行烧结空心砖项目,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墙身外防潮层需贴砖时,应按本分部贴砖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需做1/2砖以上的镶贴砖时,按砖墙项目计算。

(七)中间做十字形砖柱,然后在四角浇钢筋混凝土的柱,以及砖砌空心柱,均应分别按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柱计算。

(八)砖砌空心柱适用于空心内浇钢筋混凝土柱的做法,不论空心为圆形或方形均以柱的外形套用相应项目。

(九)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十)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子目中未包括标准砖的消耗量,其镶嵌砖砌体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砖相应项目。

(十一)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阳台栏板(杆)、楼梯栏板、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小便槽、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以及孔洞面积>0.3m2填塞等实砌体。

(十二)砌体内钢筋加固,按“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构筑物

(一)一般说明:

1.本分部中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垫层、抹灰、基础等),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井壁、池壁以及其他构筑物抹灰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21。

(二)烟囱说明:

1.砖砌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2.烟囱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及防沉带,已包括在内衬项目内,不另计算。

3.烟囱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4.砖烟道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A.D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5.烟囱扫灰门和烟囱帽所需铁件,套用加工铁件项目。铁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烟囱铁梯、爬梯、围栏及砖烟囱紧固圈的制作、安装、刷油按 A.F分部、B.B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三)水塔说明:砖塔身定额中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加浆勾缝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四)化粪池说明:其他类似性质的池可按本分部化粪池项目计算。

(五)贮水(油)池说明

1.贮水(油)池项目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贮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沉淀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

2.砖贮水池的独立砖柱按A.C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四、砌石说明

(一)砌石项目中未包括勾缝,如勾缝者,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二)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地沟石板盖板按150mm考虑,实际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四)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五)圆柱、方柱、角柱定额项目适用于整石制作,圆、方柱安装用砂浆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不另计算。

(六)阶条石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七)门碹石在腰线石(或压板石)以下部分按角柱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石)基础

(一)砖石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按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石砌基础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

A——基础断面面积(m2);

H——基础深度(m)。

(二)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孔洞面积≤0.3m2以及砖石基础放大脚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均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石基础洞口上的砖平碹亦不另计算。

二、砌砖、砌块

(一)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二)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200mm,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mm(如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墙顶面(如有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三)实砌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过人洞、空圈、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和暖气槽、管槽、消火栓箱、壁龛的体积。但不扣除梁头、板头、梁垫、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匹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计算。

(四)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按本分部砖墙项目计算。

(五)框架间墙以净空面积乘墙厚按“m3”计算。

(六)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孔洞面积>0.3m2所占体积。墙角、门窗洞口立边、内外墙节点、钢筋砖过梁、砖碹、楼板下和山尖处以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附墙垛(柱)实砌部分,应按砖柱项目另行计算。

(七)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八)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外形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九)实心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一)GRC轻型空心墙板、泰柏板及三D板等隔墙均以内墙净空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烟道不并入墙板,另按延长米计算。

(十二)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采暖锅炉烟囱,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墙体内。当设计规定洞内需抹灰时,应按B.2分部中相应项目列项。附墙烟囱如带有缸瓦管、除灰门以及垃圾道带有垃圾道门、垃圾斗、通风百页窗、铁箅子、钢筋混凝土顶盖等,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三)墙面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墙裙墙面的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抹灰腰线、门窗套所占面积,但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四)硅酸盐砌块、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每个孔洞面积>0.3 m2所占的体积以及嵌入砌体的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所占的体积。其需要镶嵌的标砖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三、构筑物

(一)烟囱。

1.烟囱基础。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底板,按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2) 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根据设计规定的钢筋用量,应按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2.烟囱内衬。按不同种类烟囱内衬,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

3.烟囱内表隔绝层。

(1) 烟囱内表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面积。

(2) 填料体积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面积>0.3m2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填料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填充材料另行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准,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二)水塔。

1.水塔基础。基础与塔身的分界线,砖水塔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

2.水塔塔身。

(1)塔身与水箱的分界线,以水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底以上为箱底,圈梁底以下为塔身。

(2)砖塔身不分厚度、直径,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砖碹胎板的工料,不另计算。

3.塔顶。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按A.H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三)化粪池、沼气池。砖砌及井(池)壁不分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面积≤0.3 m2的孔洞。所有管道或洞上的砖碹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四)砖(石)水池。砖水池不分厚度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部分按 A.D分部中相应项目计算。

(五)地沟。

1.砖地沟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地沟盖板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四、砌石

(一)粗、细料石墙,方整石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二)毛石阶沿、清条石阶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石梯带、石踏步、石梯膀以“m3”计算;隐蔽部分按相应的基础项目计算。

(四)本分部石活工程量按图示成品净尺寸计算;图示尺寸不详时,竣工结算按实调整。

(五)砚窝石、踏垛制作、安装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带、礓石察石以其上表面的长度乘宽度(垂带侧面不得计算在内)按“m2”计算。

(六)阶条石以“m3”计算,不扣除柱顶石及望柱卡口所占体积。

(七)柱顶石、磉磴以其最大的水平截面乘高度以“m3”计算。

(八)门窗碹石制作、安装以外弧长乘图示宽度和厚度以“m3”计算,碹脸雕刻以碹脸石雕刻面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九)墙帽制安均以最大矩形截面面积乘长度按“m3”计算。

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未包括在混凝土捣制项目内,在措施费中单独列项。

(二)现浇、预制、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三)若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石品种等与定额项目不同时按附录配合比换算。

(四)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用量栏内注有“低”者为低流动性混凝土;无“低”字者为塑性混凝土。

(五)现浇或预制搁放佛像的凹凸壁龛及悬于空中的佛座按斗拱项目执行。

(六)门窗上现浇、预制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佛像底座、雀替、梁垫、云头、插角、花饰、磉磴、莲花头、爪角尖上的卷草和夔龙及花饰、单件体积≤0.01m3的小构件均按古式零星构件计算。

二、现浇构件

(一)扒梁、斜梁、角梁按龙背项目执行。圆形梁、枋按异形梁项目执行。

(二)多棱形柱、圆形柱和矩形柱倒隅角者,按异形柱项目执行。

(三)“葫芦檩”和“檩带挂”项目的直径指上檩的直径或周长。

(四)现浇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商品混凝土基础项目适用于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桩承台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2.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适用于有梁式和无梁式满堂基础及箱形基础的底板。

3.商品混凝土柱适用于矩形柱和异形柱。

4.商品混凝土梁适用于基础梁、矩形梁、异形梁、圈梁、过梁、叠合梁、枋、檩。

5.商品混凝土板适用于有梁板、无梁板、平板、预制混凝土嵌板带。

6.现浇混凝土直形墙也适用于电梯井壁。

7.商品混凝土墙适用于直形墙、电梯井壁、弧形墙。

8.现浇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弧形楼梯适用于螺旋型和艺术型楼梯。

(五)现浇整体弧形楼梯的折算厚度为160mm,一般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

(六)现浇混凝土枋(或矩形檩),按现浇梁项目计算。

(七)现浇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压顶、垫块、扶手、挂板、砌体拉结带等。

(八)现浇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九)现浇混凝土叠合梁按现浇混凝土圈梁项目执行。

(十)构造柱马牙槎体积应计算,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一)阳台栏板内的构造柱、女儿墙构造柱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4m,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8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或≤1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混凝土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十三)坡屋面混凝土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混凝土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四)现浇混凝土实心栏板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零星构件项目;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墙项目。

(十五)现浇混凝土阶梯形(锯齿形)楼板每一梯步宽度大于300mm时,按板的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45。

三、地面垫层

(一)垫层定额中灰土、三合土、水泥石灰炉(矿)渣、石灰炉(矿)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按附录换算,但毛石、碎砖、砾石、碎石垫层灌浆,已综合其砂浆标号及强度,不得换算。

(二)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

(三)混凝土垫层用于槽坑且厚度≤300mm者为基础垫层,否则算作基础。

(四)散水、防滑坡道的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五)干铺砾石、碎石等垫层,若设计要求不加砂时,定额项目允许换算,但人工不变。

四、构筑物

(一)一般说明:毛石混凝土的毛石用量不得换算。

(二)烟囱说明:

1.烟囱的钢筋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板、梁、柱等)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轻质混凝土填充以及混凝土地面按本分部地面垫层及“B 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钢筋混凝土烟道、架空烟道分别按本分部的地沟和梁、柱、板、墙等相应项目计算。

(三)水塔说明:

1.水箱底不分平底、拱底,水箱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项目计算。

2.“水箱顶板、底板”等项目亦适用于砖塔身的水箱。

(四)贮水(油)池说明:

1.贮水(油)池定额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贮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沉淀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

2.贮水(油)池壁高在地面以上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11.29元,技工8.73工日;池盖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4.01工日;无梁盖的柱在地面以上超过4.5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6.1工日。

(五)贮仓说明:

1.圆形贮仓筒壁项目适用于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的库壁,如粮食库、水泥库、生料库、散装筒库等工程。

2.贮仓的基础、仓底板、漏斗顶、仓顶板以及支承仓底板(或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应分别按本分部相应的项目计算。

(六)窨井及化粪池说明:窨井及化粪池项目适用于上下水检查井、连接井,其他类似性质的井及池也可按本项目计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构件制作、安装及灌浆。

1.预制构件项目中已包括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损耗。

2.先张法预应力制作中台座的摊销费是按永久性的预制加工厂(场)考虑的。

3.后张法预应力构件制作是按后张自锚工艺考虑的。

4.屋架下弦为圆钢或型钢时,按“A.F金属结构工程”钢拉杆项目计算。

5.预制构件安装未包括修路、铺垫道木、钢板、钢轨等的铺设及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计。

6.构件灌浆工料已综合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7.构件安装中未含吊装机械费。

(二)预制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预制梁适用于基础梁、楼梯斜梁、挑梁等。

2.预制异形柱适用于工字形柱、双肢柱和圆柱。

3.预制槽形板适用于槽形楼板、槽形墙板、天沟板。

4.预制平板适用于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挑檐板、栏板。

5.预制花格适用于花格和阳台花饰栏杆(空花、刀片形)。

6.预制零星构件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

7.预应力屋架适用于屋架、托架。

8.预应力梁适用于连系梁。

(三)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并考虑了运输支架的摊销费用。

2.组合屋架运输只计算构件中混凝土部分的工程量。

3.构件运输按下列分类计算:

六、钢筋工程

(一)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部分电焊、对焊、点焊、电渣压力焊、窄间隙焊等编制的。定额中已包括钢筋除锈工料,不另行计算。

(二)现浇、预制、预应力混凝土项目中未包括钢筋和预埋铁件的用量,另套用相应项目。

(三)预制构件的吊钩、现浇构件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衬铁、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短钢筋接长所需的工料、机械,项目内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四)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

(五)弧型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六)现浇构件中采用机械连接部分的钢筋,钢筋用量调整为1.03。

(七)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制作安装,执行预埋件制作安装定额。

(八)预制板缝内设计要求加筋,执行现浇钢筋相应项目。

(九)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及费用已综合考虑,粗钢筋的冷加工按相应项目计算,项目中未考虑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费。

(十)植钢筋、螺杆定额不包括钢筋、螺杆的费用。钢筋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螺杆材料费用另计。

(十一)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

1.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只供编制概预算、标底参考,不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编制结算时,按实调整。

2.构筑物工程参照本含量表计算。若高度≤30m水塔按≤10层框架、框剪结构计算;若高度>30m水塔按>10层框架、框剪结构计算。

现浇构件钢筋含量表

结构类型:砖混单

结构类型:框架或框剪结构单

结构类型:框架或框剪结构

结构类型:现浇排架的单层厂房单

一、一般规则

(一)混凝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和面积≦0.05㎡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墙、板均不扣除孔洞面积≦0.3㎡所占的混凝土体积(板不扣除柱面积≦0.3㎡所占的体积),留孔所需工料、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基础。

1、无梁式满堂基础,其倒转的柱头(帽)应列入基础计算;有梁式(肋形)满堂基础的梁、板合并计

算。

2、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楼层上的块体设备基础按有

梁板计算。箱式基础分别按底板、墙、顶板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3、混凝土高杯柱基(长劲柱基)高杯(长劲)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

劲)按柱基计算;高杯(长劲)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劲)按柱计算。

4、混凝土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度大于改部分厚度5

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5、计算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柱头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柱。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抗震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1.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到柱侧面,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在梁内的长度内。

2.与主梁连接的次梁,长度算到主梁的侧面;现浇梁头处有现浇垫块者,垫块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3.梁高:梁底至顶面的距离。

4.圈梁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圈梁带挑梁时,以墙的结构外皮为分界线,伸出墙外部分

按梁计算;墙内部分按圈梁计算,圈梁与构造柱(柱)连接时,算至柱侧面。

5.梁、圈梁带宽度≦300mm线脚者按梁计算;梁、圈梁带>300mm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

算。

(四)现浇混凝土墙

1.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三角八字、附墙柱

(框架柱除外)并入墙体积内计算,执行墙项目;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2.墙与现浇板连接时其高度算到板顶面。

3.挡护墙厚度≦300mm按墙计算。

(五)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各类板墙内的板头并入有梁板体积内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圈梁除外)直接用柱支撑的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挑檐、天沟(檐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雨篷、阳台板按

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

(六)现浇混凝土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项目已包括不另计算。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最后一个踏步外边缘加300mm为界。

(七)檀枋

1.各形檀子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m3”计算;葫芦檀的双檀体积合并计算;圆檀带挂枋的檀和枋体

积合并计算。

2.各种枋(照面、立人、穿枋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八)其他。

1.龙背(老角梁)、大刀木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各类撑弓按实体积以“m3”计算,吊瓜以其较大截面面积乘以高度以“m3”计算。

3.混凝土散水、坡道、台阶、地沟、后浇带等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九)水塔。

1.水塔基础。基础与塔身的分界线,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或顶梁为界。与基础

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水塔塔身。

(1)塔身与水箱底的分界线,以水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底以上为箱底,圈梁底一下为塔身。

(2)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梁,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直柱和斜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水箱底。

(1)钢筋混凝土水箱顶、水箱底及挑出的斜壁工程量合并计算。

(2)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4.水箱壁: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等均并入水箱壁体积计算。

(十)贮水(油)池。

1.池底。

(1)平底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八字靴脚;池底如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项目计

算。

(2)锥形底的池底体积,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坡底的上口。

2.池壁。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上薄下厚的池壁按平均厚度)计算,其高度从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下

表面。

3.池盖。

(1)无梁盖是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撑的盖,其体积的计算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三角形八字)的体积。

(2)柱高应从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柱帽、柱座应并入柱的体积内。

(3)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的体积。

(4)球形盖从池壁顶面开始计算。带边侧梁的球形盖,边侧梁应并入球形盖体积计算。

(十一)贮仓。

1.矩形仓。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分别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漏斗的分界线以相互交点的水平

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基础和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2.圆形仓。

(1)圆形仓工程量按基础板、仓底板和仓壁等分别计算。

(2)基础板与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上的上下柱头(帽),分别计算在相应工程量内。

(3)顶板梁与顶板合并计算,按顶板项目计算。

三、预制、预应力构件制作、安装

1.预制柱、梁、屋架、檩、枋、椽、沟盖板、井盖板、井圈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平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带肋板、大型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但应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4.其他预制构件、水磨石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的孔洞所占体积。

5.花格、花窗均按外围尺寸以“m2”计算。

四、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工程量按图算量计算。

2.每10m2花格按0.5m3混凝土计算运输工程量。

五、钢筋工程

1.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

2.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在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中

(1)低碳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碳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碳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碳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时,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 植钢筋、螺杆按钢筋、螺杆直径按设计施工图要求的锚固长度以“m”计算。

A.E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本分部中墩心木、吊瓜的垂头、撑弓、挡尖(悬鱼)、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花牙子、搁几花板、贴鬼脸、匾额、匾托的用工或雕刻用工均按三、四类木材考虑,其余用工按一、二类木材编制,若采用三、四类木材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本分部是按手工和机械操作、场内制作和场外集中加工综合编制的。

(四)本分部消耗材积已考虑了配断和操作损耗,需干燥木材和刨光的构件,项目材积内已考虑干燥木材和刨光损耗。改锯、开料损耗及出材率在材料价格内计算。

(五)本分部中所注明的直径、截面、长度或厚度均以设计尺寸为准。

(六)本分部的圆柱、童瓜柱、圆檩、墩心木、吊瓜、撑弓等圆形截面构件是直接采用原木加工考虑的,其余构件是按板枋材加工考虑的。

(七)本分部凡未注明制作和安装的项目,均包括制作和安装的工料。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的五金按实计算。

(二)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项目定额内已包括刷一遍红丹酚醛防锈漆的工料。

(三)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五金(包括折页、门轴、门闩、插销等)均以考虑。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地(滑)轮、滑轨、阻扁轮或轴承等零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四)项目内所列的垫铁(或铁件),是为施工中调整偏差和标高使用的。

(五)射线防护门的铅板是按5mm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六)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规定为单面包铁皮时,其工料乘系数0.67。

三、木屋架

(一)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二)屋架需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8。

四、柱、梁、枋

(一)各种柱、梁、枋项目综合考虑了其不同位置,采用卯榫连结。若使用箍头榫时,另行计算用工。

(二)梁、枋做桃尖梁头、麻叶头、三岔头箍头榫、霸王拳箍头榫、箍头榫、三弯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单位:

(三)芝麻杆柱按梅花柱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0。

(四)墩心木及吊瓜项目内已包括企口起线用工,若设计规定垂头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五)扒梁、角梁、斜梁一律按照“龙背”项目计算。

五、龙背、大刀木、虾须木、撑弓

(一)龙背项目以不做龙头为准,若设计规定龙背雕刻龙头时,按下表规定计算用工。

(二)撑弓制作安装项目内不包括雕刻用工,若设计规定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六、屋面木基层

(一)屋面板厚度是按毛料计算的,如厚度不同时,一等薄板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二)水平支撑、剪刀撑按方檩木项目计算。

七、穿逗排架

穿逗排架项目适用于穿逗排架的柱(包括挂筒)、穿和挑。

八、檩条、桷子

(一)圆木檩条项目内已包括刨光工料,如设计规定檩条需滚圆取直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22。

(二)桷子项目是按未刨光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为刨光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40,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爪角部分的桷子采用摔网形式者,摔网部分的桷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九、连檐、勒檐条、走水条

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按连檐、勒檐条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十、吊檐板、滚檐板、博风板、山花板、博头板、挡尖(悬鱼)

(一)吊檐板不分内吊檐和外吊檐,均使用同一项目。

(二)吊檐板和博风板项目已包括起边和端头锼花边工料。若吊檐板、博风板底边锼花边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三)爪角部分的滚檐板按滚檐板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滚檐板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四)山花板以素面为准,若设计规定需做雕刻者,按18工日/m2(技工)计算。

十一、斗拱

(一)牌楼斗拱以50mm斗口为准,其他斗拱以80mm斗口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按下表调整工料:

牌楼斗拱尺寸及斗口按下表调整工料:

河南省2016定额相关说明及综合解释

总说明 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

定 额 解 释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 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湖南定额解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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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释汇编

附E表6 :单位工程(安装)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 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地脚螺栓的制作安装能否参照第五册第一章静置设备附件制作内的塔器地脚螺栓制作相应子目并换算材料含量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地脚螺栓的安装是指在浇筑混凝土基层时预埋安装,且属于标准规格螺栓,不需现场制作。若设计要求为非标准规格的地脚螺栓,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则可参照第五册相关子目执行,并作相应调整。 2.数控机床的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数控机床的软连接管如何执行定额 数控机床是指对该机床的工作进行程序控制,机座安装完后作数控调整试验,而机床本身按机床类别执行相关子目(如切削机床,刨床等)。软管是电机用或移动导体用,按相关定额说明执行。 3.泵安装在定额中是以设备质量来区分,在执行过程中难以估算设备质

量,在定额的材料表中无设备主材,执行模糊。 泵的基本参数中包括了设备质量,按相应参数执行定额。泵属设备,计人设备购置费。 4.橡胶隔震垫应该执行什么定额子目 橡胶隔震垫属设备安装工艺要求,机组安装时需要配置而相关子目中未列的,可按设计数量或实际发生数量调整该材料费,其他人、材、机消耗量不变。 5.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中的电梯安装的增减厅门轿厢门、提升高度章节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中的电梯电气装置的电梯增加厅门、自动轿厢门及提升高度章节是否重复,如何区分套用 第一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机械部分安装,第二册适用于电梯设备的电气部分安装。 6.小型电机干燥中电机拆除及重新安装套用第一册C1-1359最低质量为,质量偏大的问题。 在没有新的步距出来之前,仍严格按现有子目执行。 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的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如何计算 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的工程量为设备底座外围的面积乘上设计厚度,不扣除中间螺栓及铁件体积。设计图没有明确厚度时,按厚度30mm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 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对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如何区分电力工程行业定额和现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的执行范围。 凡属电力行业的建设项目,均执行电力定额;10kV以上的安装工程,执行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定额解释汇编(一)

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 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省计价办法”强制性条文第65条规定“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以及办理竣工结算时,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应按照“省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标准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招标人提供(简称“甲供”)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是否应计税费? 甲供材料费应计税费。 3、招标人在工程报建时代缴的规费是否计入工程造价中? 代缴的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可在财务结算中扣除。 4、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15〕6号)调整了“社会保险费”(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名称与计费标准,“省计价办法”中的“规费”费率标准如何调整?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中的“其他规费”改名为“住房公积金”,费率标准由16.7%调整为6.0%; “省计价办法”规费表M2.4.1条改名为“劳保基金”,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五项费用;劳保基金按费率标准3.5%计取,且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安全文明费率按什么标准执行? 对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粗装修与二次装修)及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装饰装修工程10.70%(原标准14.27%的75%)、安装工程10.32%(原标准13.76%的75%)。 6、“省计价办法”所指的“纳税地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还是指工程所在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其他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是否有误? 有误,“省计价办法”第89条规定修改为不包括暂列金额。 8、结合实际法律规章修改,如何修改“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的M.4.6 条文(条文内容为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 依据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合同估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现该办法经修订,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额解释

一、定额问题解释及说明 (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煤气)问题解释及说明: 1.什么时候可套用工艺管道部分? 2.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应套哪一项? 3.管道及铁构件除锈什么时候可计取?轻锈、中锈、重锈的区分标准是什么? 4.一般穿墙套管和柔性、刚性防水套管制作与安装执行定额时如何选择? 5.消火栓管道安装是否套用室内钢管(焊接)?支架套用什么管道支架? 6.水幕系统管道安装应如何执行定额? 7.预制钢筋混凝土井的砌筑安装的定额项目如何执行? 8.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的点数都包含那些控制点? 9.热熔管道中的管材损耗量、管件含量、管件价格与实际均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0.给水若采用PPR管材时,预算定额管接头零件的材料单价与实际使用的螺纹管件价格相差较多,结算时是否可按实际调整? 11.定额编号25-35,组合式空调机组,重量大,安装只给了人工费,但是在施工安装中发生了机械费和垂直运输费及相应的辅助材料费,如何计算? 12.定额编号25-33风机盘管安装中,因重量不同、型号不同、尺寸不同,有的尺寸特别大、特别重,可不可以调整人工费? 13.U-PVC管道DN150~DN300的安装,套用什么定额? 14.水过滤器安装应如何套定额? 15.采暖定额中是否包括管道冲洗? 16.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采暖导管高度超过3.6m,本建筑层采暖立、支管及散热器安装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7.本定额总说明总-5页工程超高增加费,在同一层内施工,消防环管、喷淋水平导管高度超出3.6时,本建筑层内的消防管道以及消火栓的工程量是否取超高费用? 18.法兰水表安装定额中是指带旁通管及止回阀项目,可实际施工一般情况下都不带应如何扣减?有时拆换也只换表时(不换门)怎么套用此项定额? 19.管道安装中,钢管(焊接)项目DN40mm~DN100mm安装中,未考虑压制弯头材料和安装?

定额解释

地面变压器,配电装置,控制及继电保护安装,地面动力电缆、电线敷设: 一、降效费用的统一规定 (一)脚手架搭拆费(35kv一下架空线路除外):按俺不电气安装工程人工费的4%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 (二)工程超高降效系数(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定额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 5m以上、20m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3%计算。 (三)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建筑),按下表计算(人工增加费): 二、地面变压器安装 (一)工作内容:开箱检查、本体就位、器身检查、套管、油枕、散热器清洗、油柱试验,风扇、油泵电机解体检查及接线,垫铁、止轮器制作、安装,补充注油、整体密封试验、接地、补漆、配合电气试验。 (二)油浸电力电压器安装定额,同样适用于自耦式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及并联电抗器的安装。整流变压器,执行同电压、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安装定额并乘以系数 1.6;电炉变压器,按同电压、同容量电力变压器定额乘以系数2.0. (三)变压器安装及干燥定额中的枕木、绝缘导线、石棉布消耗量,是综合摊销量,实际与定额不符时,不得换算。 (四)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 (五)整流变压器、消弧线圈、并联电抗器的干燥,按同电压、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执行。电炉变压器,按同电压、同容量变压器干燥定额乘以系数2.0执行。 (六)变压器的器身检查:<4000kV A的变压器是按吊芯检查考虑的;>4000kV A的变压器是按吊罩考虑的;如>4000kV A的变压器是吊芯检查时,其定额机械台班则乘以系数2.0调整之。 (七)变压器及冷却器以外的外部管道安装,套用本定额管道安装子目。 (八)变压器油按设备带来考虑。变压器油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九)变压器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变压器干燥时的干燥棚和变压器油过滤时的滤油棚。 2.变压器铁梯及母线构件、端子箱、控制箱的制作、安装另执行本册定额相应子目。 3.瓦斯继电器的解体检查及试验,已包括在变压器系统调整试验定额内。 4.油样化验及色谱分析,可按实另计。油样的耐压试验已列入变压器系统调试定额内。 5.二次喷漆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 三、配电装置安装 (一)工作内容:除开箱检查、本体安装固定、接地调整外还包括: 1.断路器的解体检查、组合、传动装置安装、断路动作检查、消弧室干燥。 2.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联锁装置和信号装置接点检查、安装。 3.绝缘子的绝缘测试、固定、母线的分相刷漆工作。 (二)设备本体所需的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液压油等均按设备带有考虑。 (三)电抗器安装定额,系按三相叠放、三相平放和二叠一平的安装方式综合考虑的,不论何种安装方式,均不做换算。 (四)成套母线桥是作为一项设备安装考虑的,如母线桥为自行制作时,可套用铁构件制作定额另计。 (五)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地脚螺栓孔打洞,灌浆及基础二次抹面工作。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电气部分.pdf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电气部分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用系数计算。各册算系数时已考虑一下因素: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 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 3)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放,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按人共费的10%计算降效增加费。 7.水平运输距离定额时如何考虑的? 答:1)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距离指至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300m。 2)设备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100m 8.如何理解垂直运输基准面?

河南省16定额综合解释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综合解释》 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审定人员:刘红生祁慧增 主编:徐佩莹赵忠爱 编制人员:孙冬云崔红霞岳小帮何丽娜张一 张彦强庞立新秦慧丽宋福生王东义 崔振刘萍李丽马香红王晗 刘煜众张冰岩张瑞玲张鹏王俊伟 郭宏伟梁萍贾艳梅戚锦华徐文 张蒞弘 —1 —

总说明部分 1.各册定额中出现人工、材料、机械同时乘同一系数时,按定额基价乘系数处理。 2.简易计税模式下,材料费中的“其他材料费(元)”、“检验材料费(元)”、“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其他材料费(占人工费)(%)”按1.165的系数计算含税价。 3.简易计税模式下,采用租赁价(含税)调差的机械,其机械费不再调整“1-11.34%”相应系数。 4.各专业各册定额总说明“附表3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方法)”中“6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为“[5]×3%”。 5.各册定额中出现的“回程费”应为“回程费(占机械费)”、“其他机械降效应”为“其他机械降效(占机械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17-118~17-122子目中的“其他材料费(占机械费)”应为“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且为定值,不随机械调整调差变动。 6.《2016定额》中的“液压设备费(占材料费)”、“供电通讯设备费(占材料费)”定额基价为定值,不随材料费调整调差变动。 7.各册定额中涉及调整安装工、调试工时,人工单价按下表执行。 —2 —

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造价工程师]全统定额解释汇编 第1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问题:本定额与原定额的不同 回答:1、本定额取消原定额的第七章“空气压缩设备安装”、第八章“乙炔发 生设备安装”、第九章“蓄势站设备安装”、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和第十一 章“制冷设备安装”,将容器、构件等方面的内容全部编入第十一册“工艺金属 结构”和第十五册“化学工业设备”两册内。将原定额其他各册中的压缩机、风 关、泵全部纳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 检查”、第十章“压缩机安装”。2、将原定额的第十二章“20吨以内锅炉设 备安装”纳入第十四册“热力设备”。3、原定额第六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仍保留在本定额内,编排为第十二章。4、原定额第十一章“制冷设备安装”中 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5、 原定额第十章“制氧设备安装”中的“膨胀机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 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内。6、原定额第四章“通用机械及试验机械安装”, 分别编入本定额第八章“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第九章“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将“试验机械安装”编入本定额第一章“其他机床安装”;将“柴油机及柴油发 电机组安装”编排在本定额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和设备灌浆”。7、取消原 定额第五章“起重输送设备安装”,分别编入本定额的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第六章“输送设备安装”和第七章“电梯安装”等 四章中。8、本定额的补充规定:(1)制订不能利用厂房内桥式起重机时的降 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2)制订本定额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详见本 定额说明)。(3)制订超高系数及降效系数(详见本定额说明)。(4)编制“风机”和“泵”的拆装检查定额(详见本定额说明)。0iU6hH。 问题:本定额的使用范围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2016市政定额解释资料

2014版计价定额有关问题汇总(市政) 1、市政定额(1-814)彩钢板护栏(彩钢板围栏搭拆)未注明高度,实际施工高 度一般要求在2.2米左右,如套用本定额综合单价与实际价格偏差较大,不知定额中人、材、机消耗量量是如何考虑的,是否合理? 回复:1-814子目采用的是1.8m高3mm厚的彩钢板,钢管支撑,是一种较简易的护栏。如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不同,应另行计价。 2、8.11.3压密注浆定额,1-845注浆(m3),是按什么计量,是按注入的浆计量, 还是按要求注浆加固的体积计量,另外此注浆的配合比是多少,配合比不一样,是否可以换算,如何换算。 回复:1-845子目是按加固的土体体积计算,其影响半径为0.75m。 如设计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仅材料换算,人工和机械其余不变。 3、关于1-442至1-465挖运碴子目。大量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几乎没见过“碴” 这个字。建议删除,或明确以上子目的适用情况;即使保留该子目,其定额含量也需要调整,单价太高。建议新增补充各种拆除物如各类道路结构层拆除物、砖石砌体的装车、运输的子目,此类情况在造价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但却没有合适的子目套用,往往就参照“碴”的子目,其实不妥。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石碴的概念字典上很清楚,所提项目皆有定额可套。 4、深井降水安装子目1-697、1-699中钢筋砼井管材料单价450元/米,没这么 贵,应是大小数错误。 回复:应是小数点错误,工作中砼井管材料单价应按市场价调价。 5、路基灰土填筑定额子目(1-378),与道路灰土基层定额子目(2-72),两者施 工工艺一样,但二定额水平相差近20%,请核查相关消耗量是否有误? 回复:1-378是土路基加固,属土方工程。2-72是路面结构层中的基层,属路面工程。路基土方执行路基施工规范,路面结构中的基层执行路面施工规范,施工要求不同当然定额水平不同。 6、市政工程中,第一册通用项目临时工程及地基加固中,压密注浆定额子目 (1-845)注浆,水泥掺量比例不明确,其水泥消耗量明显偏低,请核查; (1-844)压密注浆钻孔,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在土、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单价相差很大,遇到不同的钻孔材质,应该如何调整定额? 回复: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在水稳、混凝土等不同材料上钻孔属于破除障碍物,应按实计算增加的人、材、机消耗。其余问题的回复见上述第2条的回复。 7、市政第一册土方工程已经取消了“人工装汽车土方”子目,如果发生该费用, 是否可以考虑借用老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回复:可以套用现行市政养护定额中相应子目。 8、泥浆外运定额单一,费用过高,建议在第一章中增加淤泥外运,分容量及运 距编制。 回复:不采纳所提建议。废泥浆外运按桥梁册中泥浆外运子目计算。淤泥外运也按土方外运计算。 9、《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二册,第1.3.5石灰桩,工作内 容:石灰加工、搭移脚手、打拔制孔桩灌灰击实。定额编号分别为2-19、2-20、2-21,定额组成中为人工和材料,没有机械费用;现场实际施工中均为机械

房修定额解释说明

房修定额文字说明 一、总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和附属设备修缮工程、翻修工程、加固工程、随同房屋修缮工程的零星(300m2以内)添建工程和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2.本定额不包括各种建筑材料、构件、配件检测和实验; 3.本定额施工作业面高度:室外墙、柱高度按3.6m以内考虑,室内墙面、平顶按净高3.6m以内考虑,如实际超过上述高度可计取脚手架费用,零星修缮工程可按项目定额用工增加20%安全工时,其项目不再计取脚手架费用; 4.本定额中已包括200m以内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的水平运输及建筑物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5.运距计算口径和超距增加人工按下列规定: a.工地以单位工程(施工段)为计算单位,平面运距按材料堆放、仓储、垃圾堆放或混凝土、砂浆搅拌处至单位工程内建筑物中心的平均距离计算。垂直按室内设计地坪土0.00至屋面檐口或楼层高度计算; b.施工水平运输按平均超运距计算,每超过50m按人工消耗定额增加1%计算,以此类推; c.垂直运输超过20m以上的过程,其超过部分按超高部分预算工日分档增加垂直运输超高降效人工。 d.增加降效人工系数表:30m/11% 45m/13% 60m/18% 75m/24% 90m/27% 105m/30% 120m/33% 135m/37% 150m/40% 二、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不包括修复拆除部分或部位; 2.本定额均以人工拆除; 3.拆除工程已包含一般安全措施,如采取特殊措施(如护栏、户网、坡道)或必须搭设脚手架施工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土方工程 1.开挖地槽、柱基的的定额不包括排除地下障碍物、处理流沙、设置挡土板及其他排水设施,如发生工、料、机按实计算;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续).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解释 1、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是按人工费50%计算,还是按基价50%计算?答:本册定额说明第一页,二页第三条规定的,是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正式使用,因生产工艺变更,需要拆迁至其它地方,基拆除费用是否按旧设备拆除费用计算?“拆旧装新”是否也是用本规定?答:已安装好的设备,无论是否正式使用过,如需拆除,均视为旧设备拆除。只有未经安装的新设备,才算新设备。“拆旧装新”中的旧设备拆除费,也按本规定执行。 3、设备的“超高”是否按超出部分为基数计算?某一工程的设备安装,一部分操作高度超过五米,另一部分不超过五米,应如何计算?答:本册定额所指的“超高”,是指所安装的设备,其底座的安装标高(不是操作高度)超过地平面正或负十米时,即视为“超高”。凡属“超高”安装设备,其超高增加费按工程所套用的相应定额(不是超出部分)的人工和机械费之和乘以本册定额表中的系数调整。 4、施工现场与安装现场有何区别?其范围各有多大?答:施工现场通常称为“工地”,一般是指工厂(电部)围墙内的范围。而安装现场则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基础70米以内的范围。 5、出库搬运、厂内搬运、场内搬运三者有何区别?答:出库搬运分两种:A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要安装的设备,从设备仓库运到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本册定额未包括设备出库搬运工作,需按当地有关规定或有关定额另行计算。B材料或工具出库搬运。是指将材料或工具,从施工单位工地仓库运到安装地点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安装定额内。厂内搬运。是工厂围墙范围内的搬运工作。材料或工具的搬运工作,即属厂内搬运工作。场内搬运。是指距离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范围内的搬运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内。 6、起重机安装定额中,起重机的试运转是否包括负荷?答:已包括了起重机的…静负荷“、“动负荷”有“超负荷”试运转。详见有关“规范”及本册定额第四章说明第二三条。 7、设备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距离超过七十米,是否可以调整?答:“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因此在正常条件下,不应该将堆放地点指定在距所安装设备的基础七十米以外;如果指定在七十米以外,定额也不允许调整。在非政党条件(如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下,不能在安装现场七十米范围内指定堆放地点时,则应按其他直接费

河北省定额站的定额解释

河北省定额站的定额解释(ZT) 关于各市实施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对保定市造价站提出问题的答复 1、电气中的利用基础钢筋作接地极,工程量计算无明确规则。建议按外围中心线两侧各按1米计算,有等电位的,按等电位引下连接的条基,再计算条基面积(按实际面积)。 答:按基础尺寸计算面积。 二、对沧州市造价站提出问题的答复 2、电气中弱电部分实际施工管中只穿铁丝(带丝)是否应补充? 答:电气施工中,如果发生布管后仅穿铁丝,不穿电线的情况,管道敷设按定额相应项目执行;穿铁丝按0.3工日/100m管、铁丝0.21kg/100m管(摊销量)计算。 3、直埋保温管Φ219以上项目无管件? 答:执行六册管件安装项目。

4、6册防水套管主材单位错误,应为Kg 答:已勘误。 5、防雷接地中,利用基础钢筋做接地极应适用2-757?面积如何计算? 答:详见第1条答复。 三、对承德市造价站提出问题的答复 6、安装综合基价第六册中的6-2955~6-2971子目中的刚性防水套管、柔性防水套管制作中的材料用量钢管以米为单位,还是以公斤为单位?如果以米为单位含量是否过大? 答:应为kg,已勘误。 7、现在电缆井中安放的防火包(防火枕、电缆封堵)没有相关的定额? 答:可按设计要求计取相应材料费用。 8、实际工作中电气工程的电缆、灯具品种规格种类均与基价给出的不符,应怎样计价? 答:灯具区别种类、型号、规格套用相应项目,灯具、电缆主材价格均可据实调整。

9、安装综合基价中第二册,第十二章中电气装置件安装中是否增加防溅插座、声控开关、延时开关三项? 答:套用相应插座、开关项目,主材据实调整。 10、安装综合基价中第二册,第十二章中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操作高度增加费一项规定起点5M以上太高,实际施工安装高于3.6M即得架设梯子或搭设脚手架? 答:此为建设部统一规定,5M以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四、对邯郸市造价站提出问题的答复 (一)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1、2-1646彩控器数量含量10.1有误,是否改为1.01。 答:已勘误,数量为1.00。 (二)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12、4-741可塑表面修整人工费计算有误,如何调整? 答:已勘误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电气部分)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电气部分 综合性问题解释 1.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 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用系数计算。各册算系数时已考虑一下因素: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 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 3)无论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至檐口(或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 3.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层或20m的人工降放,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费用。 4.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至操作物的距离。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至影响身体健康而增加的降效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按人共费的10%计算降效增加费。 7.水平运输距离定额时如何考虑的? 答:1)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输距离指至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300m。 2)设备水平运输距离指自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距离,定额综合取定为100m。 8.如何理解垂直运输基准面?

安徽2000综合定额解释

安徽2000综合定额解释 安徽《工程造价》杂志2002 第一期第29页 1、有梁板的支模超高增加费规定3.6m是指梁底还是板底高度,怎么计算? 答:有梁板的支模超高增加费所指高度是板底高度。若板下梁底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可将梁的两侧支模面积并入板的面积计算。 2、挑檐板、挑檐沟及天沟的区分? 答:钢筋砼挑檐板及挑檐沟均为民用建筑中平屋面的挑檐,挑出一字形的为挑檐板,带落水沟的为挑檐沟。钢筋砼天沟为工业厂房所用的沿墙沟及两跨中间的落水沟。 安徽《工程造价》杂志2002 第二期第35页 1、2000年综合估价表中如套用了室内回填土项目能否再套平整场地项目? 答:不能,因室内回填土项目中已含平整场地的工作内容。 2、砖基础中地圈梁、构造柱是否扣除? 答:砖基础中地圈梁应扣,构造柱不扣。 安徽《工程造价》杂志2002 第三期第27页 1、问:基础垫层及基础子目中,均已综合了挖、填、运的土方工作量,在什么情况下土 方工程可以另行计算? 答:地下室、满堂基础的大开挖土方,设备基础以及非建筑物的基础土方可以另行计算。 2、问:如何正确理解基础的埋置深度? 答:综合估价表中的基础埋置深度,是从设计室内地面至基础垫层底(槽、坑底)。

3、问:综合估价表中钢筋砼墙体列有100mm、200mm、300mm、400mm四个子目,实际墙 厚不同时,可按每10mm做增减调整,具体调整时是按增加还是减少来调整? 答:实际墙厚如小于等于150mm 、250mm、 350mm,按钢筋砼墙体100mm、200mm、300mm、400mm各相应子目做增加调整。 安徽《工程造价》杂志2002 第五期第34页 1、计算非钢筋砼基础工程量时,其中钢筋砼地圈梁的体积扣不扣? 答:应扣。 2、同一基础由不同材料组成,套定额时其深度怎么套用? 答:均以基础垫层底面深度为准。 3、定额中施工用电以什么价格计入的? 答:电是按每度0.60元计入的。 安徽《工程造价》杂志2002 第六期第31页 1、设计图纸为φ400的沉管灌注桩,而实际上没有φ400无缝钢管,如何处理? 答:应修改设计。沉管灌注桩设计应按国内常用无缝钢管外径设计。国内常用的无缝钢管有φ273、φ325、φ377、φ478、φ529。 2、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砂时如何计算?定额为什么不综合处理? 答:挖孔桩所遇到的淤泥、流砂情况十分复杂,处理情况和方法也十分复杂,故定额无法综合考虑,施工时遇到淤泥、流砂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理。 3、建筑物的顶层与标准层建筑面积不一致时,其檐高应怎么计算? 答:如顶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其高度不计入檐高,大于标准层50%时,按顶层檐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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