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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公司《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 1、总包配合协议书

2、专业承包、甲指分包进场通知书

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

规定。

3.鉴于专业承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

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但对专业承包单位出现的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上海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以及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总包单位会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所以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必须严格纳入总包管理;而任何形式的甲指分包总包都负有管理责任,所以甲指分包也同样严格纳入总包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思想认识,加大对其管理力度。

4.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

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5.使用总包临设(包括宿舍、库房、办公室)、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

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

保卫、劳务管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7.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

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安全管理协议。

D.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

E.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

F.缴纳安全制约保证金。

G.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1.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

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括现场已经具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道路使用费、已具有的脚手架使用费等费用,配合工程验收、各种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指导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档等而发生的费用。

2.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管理费的,承、

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缴纳不低于该项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2%的总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包括对专业承包单位、甲指分包单位有关生产进度的协调、现场内多单位之间的

协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竣工验收的协调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等,为使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工程顺利开展和保证总体目标实现而进行的有关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流程建设等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工程税金:甲指分包在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工程税金时,甲指分包单位必须

缴纳工程税金,服从总包代扣代缴工程税金制度。

4.临时设施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临时设施费的,承包单位

不能自行解决临时设施,需要进驻或使用总包生活区内宿舍、使用总包库房、办公室时,双方另行签订各项设施的租赁或转让协议,按使用的条件、时间、规模另行约定缴纳费用,进驻后必须服从管理。发生设施的短缺、丢失、损坏、污染等接受总包方处罚并按物品原值的双倍进行赔偿。

5.水电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征得总包方同意后方可接驳,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

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水电费的,在总包提供的接驳点上接入水电表,双方定期记录确认用量,按建设方或社会主管部门收取总包单位的电费单价计取,并承担使用期间的摊耗。

6.为方便计算和管理,经双方协商也可将配合费、临设使用费、水电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

(含设备费)的一定比例收取,但不得低于该工程总价(含设备费)的2%计取。

7.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包单位需要另行使用总包单位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垂直运

输、中小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电动吊蓝等)、材料以及需要总包提供劳动力支持时,双方另行约定计取费用。因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的原因导致料具、设备和人员延迟退场的,按当时市场租赁价格双倍赔偿总包单位。

8.由于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给总包和其它参建

单位造成损失的按双倍进行赔偿(包括现场的停工误工,机械设备停滞、总包设施的损坏)。因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总包形象受损的,按以下标准分别接受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A.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批评通报的,罚款5000元

B.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C.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罚款2万元。

D.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E.社会各种媒体曝光(报纸、电视以及网站发布转贴)的,罚款4万至10万元。

F.同时出现上述情况的,按照每一标准规定的处罚额累计进行处罚。

9.由于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总包方和其它参建单位施工进度、施工工序

受到影响,发生场地占用延时,返工,成品、半成品破坏以及材料的增加使用等情况,必须按总包单位的主张和其它参建单位向总包单位的主张,进行赔偿。

第三章履约保证金。

1.缴纳履约保证金,做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与调节的手段和措施,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

包单位必须遵守执行。发生违反本规定之任何一款,或符合本规定之任何一款罚责的,必须接受抵扣履约保证金处理。

2.专业承包单位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向必须向总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不缴纳履

约保证金则禁止入场。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进场施工或建设单位要求进场施工的,视为强行进场,总包单位不提供任何配合与服务(材料场地、施工机械、水、电源接驳点、电动吊蓝、脚手架等)。对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行政事件等亦不负任何责任。给总包单位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负完全责任。

3.履约保证金按承、分包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的5%进行缴纳,如分包单位与建设单

位的合同尚未办理完毕,则按预估工程造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低不得少于5万元。

4.总包单位根据承包单位施工过程和完成情况,依据承包工程的安生生产、文明施工;进

度;质量;资料管理、移交的质量和时效;交叉施工中的对其它单位的影响以及给总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等因素,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资料移交齐全整体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15日内退还未扣余额。

5.尚未完成施工或未通过验收的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履约保证金已经抵扣完毕或不

够抵扣的,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重新缴纳,否则总包单位中止一切配合与服务。

6.本规定的施工管理抵押金为不计息操作。

第四章内业资料管理

1.进场前报送总包单位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专业

承包合同(复印件)。合同尚未办理完毕的,延迟至合同办理完毕后的7日内报送。2.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海市建筑业企业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证书》(专

业承包合同备案);花名册(建委注册);专业承包企业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外阜劳务企业的,另需报送《外地施工队伍来沪备案通知书》。

3.进场前提供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项目经理);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4.进场前提供分包单位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

5.进场前提供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

6.进场前提供所有进场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办理完毕、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进行完安

全教育考核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每月10日前逐月报送总包单位。

7.凡有人员变化,要求及时与总包单位联系,新进场人员要在进场前通知总包单位劳务管

理员,并将新入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及备案花名册报总包单位。

8.进场前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已通过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方案。

9.对违反上述内业资料管理规定或延迟报送资料的,每项资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元。由

于合同备案以及人员备案拖延,使总包受到建委的处罚,总包单位双倍处罚责任单位。

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1.执行现行的国家和上海市对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管理规定。违反单位自行

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总包按情节轻重处罚1000至10000元。

2.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所用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并持暂住手续接受总包单位检验。

3.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应在进场前办理人员进出场证件,并凭证件进出总包单位施工

现场和生活管辖区。对无证件进场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对无理取闹强行进入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和总包生活区内严禁留宿家属及与本工程施工无关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200

元。

5.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对有危害作业提前做好安全危害告知,职业病防治等事宜,出

现事故及危害,承、分包单位自行负责。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和影响。

6.对现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建委劳动用工标准,严禁使用零散工、童工、年龄在55周

岁以上人员、女工、残疾人员,发现后将对所在单位按200元每人次进行处罚,并清出现场。

第六章材料料具管理

1.材料、料具进场必须征得总包单位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场,并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

单位门卫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凡出场的材料、机具与进场登记不符或无总包单位开具出门条的,一律不得出场。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自行负责保管和防护,总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分承包方的材

料、半成品、工机具以及附属和防护设施的短缺、丢失、损坏、污染全部自行承担。3.材料、料具进场不得随意占用总包现场场地,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材料部门的指挥和安排,

且材料、料具必须码放整齐,废弃材料及包装物必须及时清理回收,不得影响总包单位现场,否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

4.材料进场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人员的需要而进场,严禁材料到场后长时间不使

用,占用施工场地。施工用剩余材料亦必须及时退出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长时间占用场地的情况,罚款1000元,同时勒令其限期清运,勒令后仍不清运的,罚款按占用场地物品价值的一半进行处罚。

5.借用总包单位材料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归还,则必须支付相应款项;使用总包单位

的周转材料必须及时拆除,并运至能装车地点码放整齐,以便总包单位归还租赁站,如不及时拆除或不运至指定地点的,总包单位将安排人员拆除和运输,该部分人工费用由使用分包单位支付,并且该批周转材料的同期租赁费由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周转材料,如不清理、修理、保养的,则以租赁站收取的相关费用进行双倍罚款;如造成周转材料报废、丢失,则以周转材料的原值进行双倍罚款。

6.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使用和破坏总包单位现场堆放的材料、料具,一经发现按丢失或损

坏材料、料具原值的双倍进行赔偿。同时按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确需使用,必须到总包单位的材料部门办理借调手续,付款后准许使用。在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附近施工,没有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到位而损坏的,以被损坏材料的价款的2至5倍进行罚款。

7.对施工中随意损坏总包单位的(改短、电气焊、打孔、弯曲等均为损坏)钢管、扣件、

卡子模板(包括大模板及其配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周转材料的,以被损坏材料价款的5至10倍进行罚款;任意摔、砸、扔总包单位建筑材料而造成损坏的,以被损坏材料的价款的10倍以上进行罚款。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

1.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对其的管理只是作

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内容之一,并不对其安全负有责任,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和自身因素给总包和其它分包、承包单位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负全责。

2.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上海市)现行安全规范、

标准、规程的相关规定。违反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10000元罚款。

3.专业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如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

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设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中毒及火灾事故的发

生。

5.进场前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负责自身施工的所有安全防护和有毒

有害作业的防护,并承担其所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6.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认可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进入施工现场的

电、气焊工、防水工及电工要持证上岗,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请示总包方,并由总包方开具用火证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清除周围易燃物,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专职看火人。施工现场内未签发用火证严禁使用明火。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

7.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妥善管理。一经发现该物品随意

乱堆乱放或无人看管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处罚。

8.凡使用化工材料和有毒有害材料作业时,作业场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违者

按每次500元处罚。

9.施工作业前要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别是作业中可能存在高危和有毒

有害的工种,掌握职工作业所需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10.发生事故时,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及时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

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时,事故处理完毕且添加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再次使用该设备。

11.因专业承包方原因,造成总包方或现场内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专业承包

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此受到影响的现场内任何参建企业的损失。

12.进入施工现场的企业自有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严禁采用国家明令

规定的性能落后、安全防护差、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淘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后,必须进行安检,做好安检记录方可投入使用。

13.进入施工现场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执行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的有关文件,压力容器

必须检测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压力表必须每年检测一次,不得随意调压,要求每天将

气罐内杂质放掉,及时填加空压机机油。

14.电动工具,必须是绝缘性能好,防护罩齐全牢固,电器装臵安全可靠,漏电保护装臵

有效。操作人员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5.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埋、压、破坏。消防通道严禁堆料圈

占。

16.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在总包消防部门的组织下进行消防演

练。

17.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火炉、电路、大功率照明灯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8.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临时用电有关

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承、分包单位对施工区域内或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19.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

使用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使用指定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每次罚款500元,同时清理出场。

20.总包单位的配电箱电源及箱内器件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拆改。一经发现按每次1000元进

行处罚。由此引起事故,造成总包或其它分包单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承(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该项损失,同时按第二章第8条进行处罚。

2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到总包项目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处罚,同时清退该人员出场。

2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

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每发现一次按500元进行处罚。

23.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和库房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不准使用超过100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保持不少于1米的距离,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使用。凡发生使用上述电热器具,没收该物品,同时处以500元处罚。

24.电气焊工不按操作规程施焊,未清理周边易燃物,未备灭火器及水桶等设备,高空作

业未进行遮挡与其它易燃易爆工种垂直作业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电气焊工操作时瓶与瓶间距不足10米,每次罚款200元。

2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27.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料库房、木工棚、材料库房)附近吸烟者罚款200元。

2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挪做它用,如有违者将处以罚款200元。如在挪用中造成器材的损

坏将处以其价格的10倍罚款。

29.打架斗殴者、酗酒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以50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害的除负担受害

人全部医疗费用外,情节严重的还要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30.偷盗工程内材料、偷盗他人私有财物者将按所窃物品价款的5至10倍处以罚款,每人

次不低于5000元;偷盗钢管、扣件、模板(包括大模板及其配件)等周转材料的,对个人处以被盗材料的价款的10倍以上(最少不低于2000元)进行罚款,同时责令此人离开工地,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若继续使用此人,一经发现,对分包单位一次性罚款5000至10000元。

31.人员外出如发生扰乱公共秩序被相关部门追究者,总包单位将对所属分包单位进行处

罚2000至10000元。

32.严禁在总包管辖区内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次。

33.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罚款100元/次。

34.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额带否则将给予50元罚款,并在总包单位

范围内进行通报。

35.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按要求使用者将给予50

元罚款。

36.对不按规定运到指定地点倒垃圾的罚款300元/次,不及时服从总包要求将垃圾运出场

外的罚款500至1000元/次。

37.对从楼上往下扔垃圾和使用材料(含周转材料)的罚款1000至10000元/次。

38.设立门前、栋号三包责任区,由所施工的施工队负责材料清运、码放,垃圾清理、洒

水降尘,工作面必须做到活完脚下清,达不到的罚款200至1000元。

39.现场所使用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对拆除工程必须随拆随码,采取降尘措施,做到分类

码放,不乱堆放,否则予以1000元的处罚。

40.分包单位对现场场容、卫生负有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场容、楼内卫生问题,应

设专人进行现场的清理,如不及时清理将与以经济处罚100至300元/次。

41.所有露天堆放的颗粒料和散装及容易漂浮造成污染的材料,由各分包单位负责苫盖、

入库。对在使用中造成遗洒的要负责清理。违反上述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1000至3000元的罚款。

42.模板、脚手管拆除需书面请示总包单位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拆除(以免出现安全、

质量事故),否则发现一次处以100至500元罚款,拒不整改者,勒令停工。

43.安全网、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如需拆改应经总包单位安全员许可,分包单位

的安全员必须旁站监管,事后立即恢复安全网、安全防护设施原貌;使用过程中注意避免损坏、污染,人为恶意破坏的,予以罚款,每张安全网100元。

44.脚手架的支搭必须按脚手架支搭方案进行搭设。并经总包单位安全监管部门书面认可

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否则将罚款1000至10000元,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45.脚手架必须经常维护检查,对安全网、脚手板上的杂物应及时清理。经书面告之仍不

进行清理的将对分包单位给予1000至3000元罚款。

46.拆除时不得随意抛掷钢管、卡子、脚手板等物料,对给安全生产和材料损坏造成影响

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0至2000元罚款。

47.卸荷用钢丝绳、马牙卡子应全部退还总包单位材料部门,拆除时不得随意割断钢丝绳,

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拆改拉接点卸荷。如有违反予以100至1000元罚款/每点。

48.电梯井、孔洞、临边防护必须及时按规定封闭并加强监管,未及时封闭的予以100至

10000元罚款或建议开发商责令退场,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49.脚手架搭设时不得抛掷卡子、短管等防止落物伤人,所有材料必须手对手传递,违者

每次罚款100至500元。

50.各管道穿越完毕墙、地孔洞后,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25元/个罚款;各种预

埋在墙体、楼板内的箱体、设备等,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50元/个罚款;各种为安装管道、设备等而预留、剔凿的孔洞、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100元/个罚款;野蛮剔凿、开孔,按500至1000元/次罚款;禁止私自割断钢筋,否则,按500至1000元/处罚;各种电工开槽必须封堵、灌浆合格,否则按10元/米罚款。

5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

内或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52.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

使用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使用指定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违者将给予500至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使用的产品。

5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并专人负责,对无证驾驶

操作设备或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者,罚款200至500元。机械运转中精力不集中擅离工作岗位,超载作业和任意扩大使用范围,造成一般机械事故者,罚款100至500元,严重事故者200至1000元,并承担维修设备费用及相关的一切责任。

5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保持完好无损、规范,做到清洁、润滑到位,紧固调正符合技

术要求,机械周围环境干净利索,无污染,凡经检查和抽查不合格者对操作人员罚款50元。

5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臵、指示、警报、仪表、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信号等,

不得随意拆卸和损坏,无此装臵或失效不得使用,继续使用者罚款50至100元。各种指示标识、限位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牌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至100元。

56.机械设备带有故障或安全危害隐患,应及时排除,带有隐患强行作业,罚款500至1000

元。发号命令指示他人违规使用造成重大机械事故或报废,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承担刑事责任,双倍赔偿总包主张和现场内其它分包单位向总包主张的损失。

第八章库房管理

1.库房中设立专职管理员,对自身的库内物品负全部责任。

2.库内物品要分类存放。码放整齐,要保持一定间距,留有人行通道,高度不可过梁,门

朝外开。一经发现未达到上述标准,每发现一次进行500元处罚。

3.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水源充足。违反单位按每次1000

元进行处罚。

4.库房与其它建筑物之间要有防火距离,距离不足的要有防火墙,库房周围20米内不准

堆放易燃物。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加强冬季保温材料进货的管理工作,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一经发现没收该批次

全部材料,同时处以2000元处罚。

6.库房内发现烟头每个按50元计算处以罚款。

7.库房内存放油漆、汽油、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易爆物,罚款500元。

第九章职业病管理

1.做好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民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必须

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

2.分包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对本分包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

工作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人员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4.油漆料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必须设臵有效的通风设施。

5.使用油漆、稀料等有毒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没有安全标签、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的有毒物品。

6.要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人按月发放到施工人员

手中,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7.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使

用。

8.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

识,提高职业自我保护意识。

9.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章成品保护管理

1.承包单位已施工完毕的工程,在整体工程交付前自行负责,凡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和

污染等情况,分(承)包方自行组织更换、维修,确保通过验收和交付使用。回此影响整体工程验收的,处以每次20000元处罚。

2.对总包工程必须爱护,不得因自身施工,破环、污染总包方和其它业分(承)包方的成

品、半成品和已完工程,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全部损失,同时总包单位将对其处以1000至10000元处罚。

第十一章能源管理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职工节能、节水

意识,做好节能、节水管理工作。

2.安装使用经国家批准的节能、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对耗能、耗水量大的旧式或者应淘汰

的用水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

3.总包单位管理的电源线路、总表,私人一律不得擅自更动;施工现场配电房由专人管理,

负责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4.公共办公区域及现场分包单位伍生活区域,要加强供电、供水设施的管理,做好养护和

维修。坚决制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5.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社会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离关水。任何人发现水、

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6.除了加强日常检查外,每季度对各责任区进行一次集中巡检。

第十二章保卫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到安全监管部办理出入证。现场只允许材料运输车进入。出入

大门应主动出示证件,做好登记;

2.携物出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并进行登记;

3.运出材料凭总包项目部出门条放行;

4.外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说明事由,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

5.专业承包方所用的材料、料具,进场时要核对登记。退场时凭出门条方可离场;

6.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主动予以配合;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无

理取闹者,将进行处理。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管理

1.专业承包单位和指分包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上海市)现行有关环境保护

的法规、标准、条例、办法的规定。违反单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总包单位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按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10000元罚款。

2.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作业时产生的废气、废

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上述原因导致周边居民发生群体事件或要求索赔的,由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单位负全责,并按第二章第6条进行赔偿和罚款。

3.由于破环或造成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污染,使总包方受到社会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给总

包单位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总方损失。同时处以10000元处罚。

第十四章其它

1.进场分包单位要明确治安负责人,协助总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防火、治安的宣传

教育工作。

2.分包单位人员因事外出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不得有违背社会公

德及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总包配合协议书

总包单位: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度质量,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的权力、义务与责任关系,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的有序进行,同时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新亚大酒店修缮工程的专业承包工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因专业承包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

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出现的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上海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由专业承包单位承担完全责任。

2.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专业承包企业,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与协调。严格执行总包的《总

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的所有条款,同时接受任何违反该规定或有碍整体工程生产进行的罚责,以及有关索赔条款。

3.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存在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

侵权)等权力瑕疵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总包单位由此而蒙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相关权利人主张的赔偿、工程发包人、总包合作单位向总包单位主张的损失)。

4.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并承担该工程施工

所涉及的一切管理责任,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以及工程本身的安全、质量、进度等。

5.《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专业承包、甲指分包进场通知书

单位:类别:编号: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总包对甲指分包管理规定

分包管理规定 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业主与分包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分包方原因未达到整体工程的质量目标,分包方需向总包方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起点为2000元,上不封顶。 二、分包工程进度 1、分包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总包方项目部和业主方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分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为2000元,上不封顶; 2、分包方的施工不得影响总包方的正常施工,如因分包方原因造成总包方工程延误,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总包方和业主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视具体情况最低赔付额起点为2000元,上不封顶。 三、总包方对分包方所提供的内容 1、提供施工用水,由主干管至工作面管道由分包方自行提供; 2、提供施工用电的电源至二级配电箱,由分包方自行接驳。由二级配电箱至工作面所需电缆和配电箱、电表、焊机专用箱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3、水电费:分包方应在接驳的水管、电箱上安装计量装置且交付押金不低于2000元,并按使用量缴纳水电费(含损耗),如因分包方原因发生水电浪费现象,由分包方承担费用及相应的处罚;如不安装计量装置,总包方有权按估计用量收费。 4、总包方配合分包方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记录;分包方将教育费用提前交付总包方。 5、监督分包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检查实施; 6、负责对分包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安全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8、根据有关规定、协议条款,负责对现场各类违章的处罚。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交底

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完善项目的管理,特制定了此分包管理交底制度。在分包队伍进场前,对其进行宣贯,使其了解我单位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意图,以便更好的为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具体管理交底制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带钢厂厂区内,分包工程内容为:冷轧DRAP 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中喷印机成套设备安装及其附属电缆敷设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名称及参建单位 项目名称:冷轧DRAP生产线新增喷码机项目 建设单位: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目标

四、分包单位资料规定 1、分包进场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业绩资料、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质量措施方案、进度措施方案。 2、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3、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花名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等 4、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 5、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的所有设备清单(如电焊机、切割机等) 6、分包进场前,提供本项目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特殊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 7、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进场前与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或者总分包协议书 8、分包进场前,提供分包与总包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发放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9、其它施工验收资料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资料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定期上报给总包单位。

甲指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甲指分包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由所属单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持教育资料到总包安质部办理胸卡、门禁卡、安全帽(由总包单位配备统一具有检测报告的安全帽)、反光马甲,且费用自理。 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门禁卡及胸卡进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得酒后作业、高危作业者应提供体检报告。 3、各个队伍需按天津市安全管理条例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量员,并将有效证件提供给总包单位及监理。 4、各个队伍需在每月25号向总包提供班前作业隐患排查表及相关资料。 5、各队伍应按自己工序及工作范围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定时检查且应设置警示标志。 6、未经允许严禁挪用任何安全设施及设备。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需将有效证件提供给总包安质部。 8、严禁非电工进行接线操作,禁止使用不合格配电箱及各类电动工具,严禁电线拖地和私拉乱接,严禁一闸多机,所有配电箱应张贴标识。 9、所有进场物资进场前必须通知总包物资部进行等级,所有出场物资必须由总包物资部开具出门条方可出场(生态城卡子口见条才能放行)。

10、所有车辆出场时不得污染市政马路,如有污染应及时自行清理,如不及时 清理并被政府部门处罚,总包将对其队伍进行双倍处罚。 11、所有进场物资必须放到指定位置,设置标识牌,且必须码放整齐,需要覆 盖的材料及时覆盖(如砂石料类物资)。 12、各队伍应设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危险物资,且位置应提前告知总包单位, 并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及警示标志。 13、使用他有物资及材料前,应及时联系总包单位进行协商,不得私自使用非 自有物资及材料,如被发现将进行双倍处罚。 14、动火作业必须到总包水电部开具动火证,且动火证当天有效,动火证可提 前一天开具,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置看火人。 15、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则移送当地派出 所。 16、严禁私自操作人货电梯,如司机不在应及时与总包单位联系;如使用期间 发生冲突及时请总包单位进行协调,严禁发生口角,更不得随意拉闸断电,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罚。 17、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住宿,且总包不提供办公场所。 18、各类机械(包括手持电动工具)进场应进行验收程序方可使用。 19、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并存放到指定地方,且应向总包缴纳一定费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目录

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 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 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 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 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 进场施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改部分的2倍付款。 E.门窗部分甲指分包所施工的门窗收口由门窗分包自行负责。 F.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 G.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 H.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1.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按 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括现场已经具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道路使用费、已具有的脚手架使用费等费用,配合工程验收、各种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指导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档等而发生的费用。 2.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管理费 的,甲指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缴纳不低于该项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2%的总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包括对甲指分包单位有关生产进度的协调、现场内多单位之间的协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竣工验收的协调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等,为使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工程顺利开展和保证总体目标实现而进行的有关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流程建设等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工程税金:甲指分包在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工程税金时,甲指分包 单位必须缴纳工程税金,服从总包代扣代缴工程税金制度。 4.水电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征得总包方同意后方可接驳,建设单位未向总包 单位支付甲指分包施工水电费的,在总包提供的接驳点上接入水电表,双方定期记录确认用量,按建设方或社会主管部门收取总包单位的电费单价计取,并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资质条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转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当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统交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分包单位对总包单位定期召开的项目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及安全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预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二、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单位的责任划分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换的发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包管理的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二是分包单位提供劳动力,只进行劳务用工结算的分包形式。本项目工程采用第一种分包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采取全额承包的分包形式时,分包单位的人员发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伤害事故,均由分包单位负责,并进行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甲分包现场管理办法

现场施工协调方案 1、编制说明 由于后期现场甲分包单位较多,为完善和规范两个项目部管理体制,强化两个项目部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控制,科学协调现场分包队伍与总包方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更好的协调、管理甲分包单位使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2、甲分包协调总要求 ①、业主大力支持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甲分包单位。 ②、进场前先签订总承包单位,甲方,甲分包单位三方协议。 ③、总包单位应向甲分包单位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其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④、在安排甲分包单位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其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甲指分包单位按交底内容实施。 ⑤、对甲分包单位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要求甲方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承担。 3、对甲分包总管理要求 ①、甲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前须与总包专业工长进行见面会。 ②、甲分包单位派驻进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相应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指派专职的资料员和收发文件人员及收发文件的电子邮箱。甲分包单位进场时须向总包单位上报进场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 ③、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甲分包对自己的进场材料,负全部责任,如发现丢失,损毁、由其自行负责。其进场后必须按我司堆放至规定地点,对随意乱堆乱放者,我司有权进行罚款或自行处理。对于甲分包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脚手架、中小型机械等,应相应支付给我司费用。 ④、甲分包单位的代表和专业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征得总包专业负责人同意。 ⑤、总包单位有权更换认为不称职的甲指分包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负责人,甲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重新委派经由总包单位认可的甲分包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负责人,但甲分包单位的履约责任不能免除 ⑥、甲分包单位因现场管理不当引起的有关部门处罚的,由甲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⑦、总包单位根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指分包单位发出的现场管理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 一、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含义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是指,在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对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中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由建设单位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总承包单位须对甲指分包单位进行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服务费。 上述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有权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采购单位的范围只限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的内容。对于属于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采购的内容,非另有约定,建设单位无权擅自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其中的“暂估价”指,在建设单位招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项/专业分包单位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2、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是由建设单位选定的,或者以建设单位为主确定的,而非由总承包单位完全自主确定的。建设单位选定包括建设单位独立招标方式、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方式、建设单位独立直接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直接发包方式等;在材料、设备、

服务采购中,还有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潜在供应商的产品封样和报价,由建设单位进行比选确定或向总承包单位出具认质认价单的方式选定。 3、甲指分包的分包内容包括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列入暂估价的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如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等),也包括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等(空调设备采购、电梯采购等)。 4、总承包单位仍需对甲指分包单位在履行甲指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原则上应与甲指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以外,总承包单位还需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这类协调、配合、服务职责比较常见的包括:为甲指分包单位提供临时水、电、道路、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工作面、办公用房、仓储用地等;技术资料签认、上报;完工资料按相关规定的汇总、整理、上报等等。 相应地,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总包管理服务费,该费用可能是一笔固定的金额,也可能是按某一比例计算出来的金额。但是,在建设单位支付该笔费用后,总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向甲指分包单位另行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 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合法的甲指分包还须符合如下规定: 1、对于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建设单位选定的甲指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专项/专业分包工程的相应资质;对于材料、设备、服务的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本工程属大型公共建筑,专业化程度高,将有众多的专业分包单位参与施工。内蒙古住友公司作为总承包管理者,基础、主体、装修、预留、预埋工程将由内蒙古住友公司直接负责施工;其它项目将由业主选择分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将由内蒙古住友公司住宅楼项目部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计划、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分包单位进行有力地协调、监督、管理。 一、强化总包管理力度 项目部全面执行和理解业主和设计意图,认真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同时运用经济的、行政、技术等手段进行总包协调管理,以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工期等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必须着重做好下列几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1)统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协助业主(监理)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将各专业工程置于整个工程的整体作战方案中,宜于统一指挥和协调监督。 2)统一现场平面管理。由于场地狭小、项目专业分包队伍多,必须由总包对现场总平面布置做统一规划、安排和管理,使现场的施工井然有序。 3)统一编制多级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根据总的工期进度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各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确保形象进度和工期按期完成。 4)统一施工现场的多工种、多专业交叉作业的平衡调度,便于各专业队伍在交叉施工中诸如:工作面、时间、机械、脚手架和施工用水电等资源供应等方面的协调、组织和管理。 5)统一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内蒙古住友公司已通过认证的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运作,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的施工规范要求。 6)统一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使整个工地成为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 二、施工生产管理 为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华宇家园住宅楼(二区)工程生产协调管理规定与奖罚条例》,使各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生产工序上做到权责分明,奖罚有序,达到指挥协调有力。 三、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方制定严密、可行、有权威的经业主(监理)审核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各分部分项工程劳动力安排、图纸等资料的提供、材料、设备订货进场时间、劳动力部署等项目施工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工序,都纳入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华宇家园宾馆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包括业主负责的工作,以及分包单位施工的安排,都按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为确保整个工程施工都在总体施工计划的受控下有序地进行,本工程按七级制定施工计划,构成一个自上而下,从总体到细部总的计划体系。 第一级:根据合同工期目标制订主要形象进度控制点; 第二级:根据进度控制点编制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 第三级:分部分项工程计划; 第四级:季进度计划; 第五级:月进度计划; 第六级:周计划,制定一周的详细计划及下周的粗计划; 第七级:日计划,按每一分项工程在每一楼层(施工段)上的逐日施工部位制定。另外,需多家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编制详细的以小时为单位的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忙而不乱。

甲指分包与工程总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指分包与工程总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广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总承包单位:浙江新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城玉园二期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专业分包(甲指)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施工合同,以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现场具体情况。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配合管理安全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绿城·玉园二期工程 二、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址: 四、协议范围及内容: _____ 分项工程施工进程中的安全,主要是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电、水、脚手架(根据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应该拆除的必须拆除,如因专业分包造成确需延期使用所产生的工期)费用全部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拆改、不得随意开动设备,如发现一项按500元处罚。损坏部分按价加一倍作为赔偿金。专业分包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必须按乙方的要求统一堆放。进场材料按乙方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不得随乱摆乱放,如发现一次或阻碍交通按1000-2000元罚款。 五、安全控制目标: 1、杜绝轻伤以上事故。

2、杜绝因人造成设备事故、或违章用电造成触电事故,每发生一例罚款 5000-30000元,造成伤亡的丙方自行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法规并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3、轻伤控制率在2%以内。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向丙方提供水、电源接口。负责向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参与监理和建 设单位组织工作面的交接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办理,丙方不得随意动工。 经办理移交施工时,丙方应当注意成品保护。注意交叉作业安全,对造成成品损坏概由丙方承担返工费用。丙方对自身及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丙方应自觉遵守。凡发现有碍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有权按照其规章制度进行对丙方的处理权。 3、场内所有设施、设备、工具不得私拿乱用,确需乙方协助支持的应当找乙方 协商。否则按盗窃处理。 4、乙方有对丙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清退出场等处罚权力。 5、乙方只负责按丙方提供所需配合清单提供一次修边收口砂石材料,如因丙方 安装原因造成大面积修补及二次修补由丙方自行负责费用。乙方不负责提供砂石修补材料。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清确保环境清洁。 七、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为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为此所承担施工专业工 程质量安全进度直接对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同时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承担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第一责任。 2、丙方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

(word完整版)甲指分包总包管理配合协议—最终版

总包配合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总包受业主委托为分包提供指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经各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规定: 一、施工总平管理 1、分包进场前,必须向总包提交进场施工计划,其中包括进场施工人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件、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进场时间,办公场地及施工场地的要求等。 2、总包负责进行整个工程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包括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和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调度。分包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房和其它设施。分包的材料与设备的进出场道路的使用要由总包统一安排。 (1)分包现场临时建筑布置统一由总包规划,临建布置实行三分开原则:即办公室、生产区和生活区的相互隔开。分包的材料加工区应由总包统一规划,指定区域由分包负责围护保管。 (2)临时仓库:利用楼层地下室或陆续建成的建筑物内作为临时仓库,由总包统一规划后,提供给分包,作为材料的周转场地。其周转量仅为三天的施工量,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加大材料进场量和场地,分包必须事先通知总包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场,且此周转场地内的围护、保管以及产品保护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3)分包办公室:临时办公用房由总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统一搭设。分包根据工作需要,向总包提出所需办公室数量,总包按租用及搭设成本向分包计取租金。 3、临时供水系统 总包在楼层中每层楼面都设临时用水源,供分包使用。临时供水系统布置必须满足施工区要求。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施工用水接驳点,立管由总包完成并留接口,立管至分包工作面的施工用水管道由分包自行安装;分包施工用水费用由分包承担。 4、临时供电系统 在楼层施工中,每六层提供一个二级配电箱。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和各路线的负荷平衡,分包在使用电源之前,必须书面向总包提供具体的用电量。从配电箱中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自行解决。总包负责公共部位的照明,分包施工照明由分包自行负责,且用电设施符合总包要求。分包施工用电费用由分包承担。 5、水电费的记取:分包应在进场之前按其施工合同额的1%向总包方缴纳水电费,或施工过程中总包方为分包单位指定用电用水接驳点,施工用水用电挂表据实计量,工程结算时水电费以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收取。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单位未按总包指定接驳点用水用电,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6、垂直及水平运输 在主体施工阶段,总包的总平垂直运输布置必须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进入装修阶段若使用到正式电梯,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操作,并且纳入总包管理,由总包统一调度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 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以放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 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 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协议书;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 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 情况进行处罚。 四、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方案 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1.1设计变更、洽商

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 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质量管理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1.4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1.5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五、安全、环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队,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过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特种作业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高出专业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 6)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特种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7)一切机械设备和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剂保险装置必须齐全,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到机械设备。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目录 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总则第一章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 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C. 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D.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2倍付款。改部分的E.门窗部分甲指分包所施工的门窗收口由门窗分包自行负责。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F.G.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 H.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费用划分(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第 二章 1.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 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 括现场已经具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道路使用费、已具有的脚手架使用费等费用,配合工程验收、各种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指导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档等而发生的费用。 2.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管理 费的,甲指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缴纳不低于该项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2%的总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包括对甲指分包单位有关生产进度的协调、现场内多单位之间的协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竣工验收的协调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等,为使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工程顺利开展和保证总体目标实现而进行的有关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流程建设等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工程税金:甲指分包在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工程税金时,甲指分 包单位必须缴纳工程税金,服从总包代扣代缴工程税金制度。 4.水电费: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征得总包方同意后方可接驳,建设单位未向总 包单位支付甲指分包施工水电费的,在总包提供的接驳点上接入水电表,双方定期记录确认用量,按建设方或社会主管部门收取总包单位的电费单价计取,并.承担使用期间的摊耗。 5.为方便计算和管理,经双方协商也可将配合费、水电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的一定比例收取,但不得低于该工程总价(含设备费)的4%计取。 6.甲指分包单位需要另行使用总包单位的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大型垂直运输、 中小型机械设备、脚手架、电动吊蓝等)、材料以及需要总包提供劳动力支持时,双方另行约定计取费用。因甲指分包的原因导致料具、设备和人员延迟退场的,按当时市场租赁价格双倍赔偿总包单位。 7.由于甲指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出现的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给总包和其它参建 单位造成损失的按双倍进行赔偿(包括现场的停工误工,机械设备停滞、总包设施的损坏)。因甲指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总包形象受损的,按以下标准分别接受处罚,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A.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批评通报的,罚款5000元。 B.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C.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罚款2万元。 D.社会行政主管部门对总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的,按处罚的双倍进行罚款。 E.社会各种媒体曝光(报纸、电视以及网站发布转贴)的,罚款4万至10万元。 F.同时出现上述情况的,按照每一标准规定的处罚额累计进行处罚。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专项施工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我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总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二、总承包物资采购保证措施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及其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本制度。 三、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要求 四、1、要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五、2、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放意外伤 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六、3、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 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 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老的证书。 七、4、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等。 八、5、各专业包包单位进场后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以下资料: 九、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十、2 )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 十^一、3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十二、4)安全协议书; 十三、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十四、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十五、总承包依据亿包单位招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线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等)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

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 十六、2、施工进度与计划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 处罚。 十七、四、技术质量管理 十八、1、施工方案 十九、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对现场施 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倍查。 二十、1.1设计变更、洽商 二十一、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及施工难度较大确实需要改动做法 的事事项应时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反应以变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技术质量部会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二十二、1.2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二十三、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计划,并报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产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十四、1.3质量管理 二十五、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方质量管理系统,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施工。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各格报项目验收。 二十六、1.4资料管理 二十七、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全面实施各种验收规范, 二十八、各单位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 二十九、1.5管理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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