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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

一、提交型式试验约请,商讨型式试验资料提交以及现场试验方法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简介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概念在国内来源于2015年7月发布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的第章节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修改单第F8章节规定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要求。目前国内检验机构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附件S,其内容要求来源于GB 7588-20003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内容,但进行了一些修改。

根据GB 7588-2003第一号修改单第条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以下表述: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从上述标准内容可得出下述几重含义: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种与电梯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等类似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要生产厂家通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认证。

2、在2016年7月以后,所有新制造的电梯都应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不具有检测意外移动的功能,但是制动器和自监测系统还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认证:

1)不具备开门运行或类似功能的电梯

2)采用制动器直接作用于曳引轮或曳引轮轴的驱动主机

3)制动器存在冗余并带有自监测功能

3、2016年7月以后的新制造的电梯必须具有检测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的条件是:

1)只要带有开门运行功能,不管电梯采用何种驱动主机,都需要具有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功能。

2)只要驱动主机不满足《修改单》第和要求(如采用蜗轮蜗杆主机、斜齿轮主机),不管电梯是否带有开门运行功能的电梯都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4、轿厢意外移动的制停子系统可以与轿厢上行超速保护和下行超速保护安全装置共用同一部件,制停子系统用于上行和下行方向的制停部件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制停部件。2、型式试验总体要求

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组成的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完整性系统进行型式试验,也可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单独进行型式试验。已单独进行了型式试验的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的相互适配性及完整系统的适用范围需经型式试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出具完整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a、电梯整梯不具有符合规定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规定的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只需提供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含自监测)即可,该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可由部件制造单位申请并经型式试验机构检验合格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主要是针对永磁同步曳引机的制动器)。

b、若电梯具有符合规定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或制停部件不是符合和规定的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电梯整梯单位需对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和(或)自监测子系统组合的完整系统进行型式试验,若其检测子系统已经具有由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且其中包含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功能,则该检测子系统在整梯型式试验时不需要对该检测子系统进行单独试验论证。

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组成与配置

根据《修改单》和TSG T7007-2016规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包括检测子系统(检测、操纵装置)、制停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采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制停元件时)。根据电梯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也需配置一个或多个子系统,详见下表1:

表1常用的电梯与轿厢意外移动配置表

二、提交型式试验所需相关资料,包含有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触发前轿厢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对应试验速度的允许移动距离的计算说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型式试验需提供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明及相关技术文件

(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产品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

(3)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B、主要结构参数

(1)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适用防爆型式;

(2)制停子系统:标明结构、构件尺寸和公差的装配详图;制动衬材质;制动轮/盘直径;制动臂杠杆长度和杠杠比;夹紧(制动)元件和弹性元件型式、规格、尺寸、数量;所作用部件的型式、数量、规格、材料及表面状态详细情况;所作用部件为T型导轨时,适用导轨型号、导向面宽度、硬度和表面润滑状况;

(3)检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检测元件安装位置、传感器型式和数量、与制停子系统的配套方案、适用的制停子系统型式、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4)自监测子系统:硬件版本和组成、软件版本、自监测方式、监测元件安装位置及数量、所监测的元件及其结构、电气元件型号及制造单位。

C、适用范围及设计文件

(1)预期功能说明;

(2)制停子系统的作用部位;

(3)适用电梯的额定载重量范围;

(4)适用电梯的系统质量范围;

(5)适用电梯的悬挂比;

(6)适用电梯的轿厢自重范围;

(7)适用电梯的平衡系数范围或平衡重质量范围;

(8)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及对应的平均加速度,以及对于如何确定最高速度的说明;

(9)制停子系统触发时对应的轿厢速度及达到该速度的平均加速度;

(10)检测子系统和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

(11)检测元件安装位置、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

(12)用于最终检验的试验速度及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距离的相关计算;

(13)开锁区域的具体尺寸;

(14)弹性元件负载曲线图(如需要调整);

(15)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的电气原理图、所使用的电气/电子元件清单;

(16)检测子系统软件清单及版本号(仅PESSRAL);

(17)工作环境要求,包括设计极限温度、极限湿度和其他任何相关的信息;

(18)对于需要调整制动力以适用于不同额定载重量的装置,应当提供公式或图表,以说明制动力或力矩与给定调整量之间的函数关系,结果用移动距离表示;

(19)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20)符合要求的制动器动作试验报告复印件;

(21)特殊工作环境(室外、防爆等)适用情况及防护措施;

2、UCMP型式试验最高速度计算举例(移动加速度取a1=s^2)

第一阶段:轿厢意外移动发生到检测到意外移动(设轿厢从平层位置发生意外移动直至离开平层感应器,此处计算平层位置取±150mm)

此阶段轿厢移动过的距离: S1=

轿厢移动加速度: a1=s^2

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 v1==s

第二阶段:系统检测到意外移动到输出动作指令至制动器(检测和控制电路的相应时间)检测和控制电路的电气延时(测量所得): t1 = 162s

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 v2= v1+a1t1 = s

此阶段轿厢移动过的距离: S2=(v1+v2)× =

第三阶段:触发电路接触器接受指令到制动器完全制动到位(触发电路和制动响应时间)触发与制停部件响应延时: t2=200ms

此阶段后轿厢达到的速度(最高试验速度):v3=v2+a1t2 = m/s(也可用v3=v1+(t1+t2)a1)

三、审查型式试验相关资料,审核预期减速前的最高速度、对应平均加速度、触发前轿厢速度以及对应试验速度所允许移动距离的合理性。

四、型式试验机构根据申请的减速前的最高速度、轿厢发生意外移动的最大允许距离、对应试验所允许移动的距离等进行现场试验验证。

1、测量t1和t2

移动轿厢至中间层站的平层位置,开启轿门、层门,使电梯进入检修状态,手动松开抱闸使轿厢意外移动并触发UCMP动作,记录t1和t2

2、计算确定最高试验速度v3

按下列公式计算:

v3=v1+(t1+t2)a1

其中: S1=(按厂家平层感应器设计值取)

a1=s^2(按厂家移动加速度的设计值取,一般取值为s^2)

v1=

3、按照计算所得的v3进行制动能力试验(类似轿厢上行超速试验)

将轿厢开至井道中间试验层站位置,关闭轿门层门,电梯进入检修状态,松开抱闸直至轿厢速度达到最高试验速度v3,此时触发制停部件动作,记录全过程的速度试验曲线

注:

a、t1测量:取UCMP检测电路中平层感应器信号1和控制电路输出触点信号2(也可取触发电路中接触器的输入触点)。

b、t2测量:取触发电路中接触器的输入触点和全过程速度曲线的速度最高点(可取制停部件微动开关信号点),两点之间时间差可认为t2。

4、试验速度与其对应所允许的移动距离的确定

GB7588-2003 第 1 号修改单的D2最后增加:

在电梯交付使用前,需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试验应:

——包括验证该装置的制停部件按型式试验所述的方式触发。

——轿厢以预定速度(例如:型式试验所确定的速度,如检修速度等),在井道上部空载上行(例如:从一个层站到上端站),以及在井道下部满载下行(例如:从一个层站到下端站);

试验举例(平层位置取±150mm,t1+t2=362ms,V3= m/s):

试验速度是指经过检测位置被检测到时的速度,现场测量验证距离的方法是从平层位置测量轿厢移动总的距离减去测量的检测位置的距离。为了便于操作,根据标准规定,试验速度可为检修速度(一般低速梯种检修速度为s,高速梯的检修速度为s),该速度在电气上是可以实现的。

现场试验方法:

1、在电梯使用现场,电梯处于平层状态,将层门、轿门闭合,在电梯钢丝绳上标识出轿厢移动开始时的位置,并测量出电梯平层位置至隔磁板检测位置间的距离S1。

2、电梯处于检修状态,人为使电梯溜车或运行至检修速度并最终触发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3、测量出钢丝绳上起始标识至最终停止位置标识处的距离S2,验证距离S=S2-S1;5、驱动主机制动器的自监测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需电梯整梯制造企业在定期维护保养时提供检测制动力的试验方法。

五、型式试验机构根据试验验证结果出具单独或完整性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1、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A、制停子系统

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子系统,按照试验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最高速度进行适用。

(1)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部件(如安全钳),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附件L第L4条规定的,与渐进式安全钳相同的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允许质量、额定速度和限速器动作速度除外)没有改变。

(2)对于曳引机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同一型号系列是指制动器的结构型式、与制动力大小有关的零部件的尺寸、作用部位、适用工作环境以及防爆型式完全相同。

(3)对于钢丝绳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除制动部分与绳接触的绳槽尺寸和数量外,其结构型式和尺寸、适用工作环境以及防爆型式完全相同。

注:在曳引机制动器式和钢丝绳制动器式制停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当说明试验时的悬挂比,用于其他悬挂比时系统质量、电梯额定载重量的适用范围为:适用的系统质量=型式试验系统质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

适用的额定载重量=型式试验额定载重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

B、检测子系统

不同型号系列的检测子系统不能相互适用。

C、自监测子系统

不同型号系列的自监测子系统不能相互适用。

D、适用范围

不同型式的制停部件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S-1、S-2、S-3,此外,制停子系统产品参数范围和配置的其他内容见表S-4;检测子系统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S-5,自监测子系统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S-6。

表S-1 作用于轿厢或对重上的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表S-2 作用于悬挂绳或补偿绳系统上的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表S-3 作用于曳引轮或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制停部件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表S-4 制停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用。

b、在型式试验证书中,应当给出用于最终检验在试验速度下触发制停部件的方法等信息。

表S-5 检测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表S-6 自监测子系统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2、样品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样品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注:若只进行一个或几个子系统的型式试验,或在制停子系统中只进行一种或几种制停部件的型式试验,配置表只需根据所进行的型式试验样品选择其中的对应项目即可。

六、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标准热点解读

问题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主要考虑哪些风险?

答: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考虑下列风险因素之一:

1)、驱动主机(包括驱动主机制动器)的单一失效;

2)、控制系统的单一失效。

问题2:按的规定,不具有“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的电梯是否需要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答:需要。

1) 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的情况下,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必须具有完整的意外移动检测装置、制停装置等,并应符合的全部要求。

2) 不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的电梯,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所考虑的风险范围,电梯不可能开门运行,因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不需要具有意外移动的检测装置,但应符合的其他要求。此时,发生轿厢意外移动的风险主要是电梯停层后装载或卸载期间由于驱动主机(包括驱动主机制动器)的单一失效造成。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所考虑的风险范围,如果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部件是符合和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且该驱动主机制动器的制动能力符合、和的要求,则该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就符合要求。

问题3:自监测装置需要符合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吗?

答:自监测装置不需要符合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当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部件时自监测装置应进行型式试验。

问题4:采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部件时,修改单主要从哪些方面提高了要求?

答:按修改单的要求,当符合内部冗余要求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作用在所规定的位置时,可以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部件。修改单主要从以下方面提高了对制动器要求:

1)增加了制动器自监测的要求,规定需对制动器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和(或)对制动力的验证,并对制动力自监测的周期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2)增加了制动器制停距离的定量要求;

3)增加了制停减速度的定量要求;

4)增加了制动器动作可靠性试验的要求。

问题5:由于轿厢意外移保护装置的增加,还提高了哪些要求?

答:在修改单中,由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要求的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装卸载期间人员进出轿厢时的安全性,还增加了平层准确度和平层保持精度的要求。

问题6:对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修改单与EN81-20/50: 2014相比有哪些主要区别?哪个要求更高?

答: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单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高于欧洲标准EN81-20/50:2014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自监测要求:EN81-20:2014仅规定“需对制动器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或对制动力的验证”;修改单规定“需对制动器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和(或)对制动力的验证”,提高了对自监测的要求,增加了制动力自监测的周期要求;具体要求见修改单的。

2) 型式试验要求:对于采用驱动主机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部件时,修改单在EN81-20/50:2014的基础上在中增加了200万次动作可靠性试验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对驱动主机制动器可靠性的要求。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418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 一、提交型式试验约请,商讨型式试验资料提交以及现场试验方法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简介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概念在国内来源于2015年7月发布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的第章节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修改单第F8章节规定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要求。目前国内检验机构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附件S,其内容要求来源于GB 7588-20003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内容,但进行了一些修改。 根据GB 7588-2003第一号修改单第条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以下表述: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从上述标准内容可得出下述几重含义: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种与电梯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等类似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要生产厂家通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认证。 2、在2016年7月以后,所有新制造的电梯都应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不具有检测意外移动的功能,但是制动器和自监测系统还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认证: 1)不具备开门运行或类似功能的电梯 2)采用制动器直接作用于曳引轮或曳引轮轴的驱动主机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研究与检验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研究与检验 发表时间:2020-03-27T04:03:41.174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3期作者:欧晓辉[导读] 鉴于此,本文对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的进行介绍,阐述了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组成系统,并对其检验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烟台 264000摘要:电梯是当前高层建筑中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其运行的安全稳定性会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起到直接影响。所以,不断强化对电梯安全以及保护装置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鉴于此,本文对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的进行介绍,阐述了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组成系统, 并对其检验措施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检验措施 1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原因 电梯安全运行主要靠的是电气系统和机械系统的协同工作,任意一个单元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引起轿厢的意外移动。下面逐一进行分析:(1)由于电梯的长时间使用导致某些部位的磨损严重,油污现象,造成变形量过大,驱动主机以及制动系统出现空隙,就会导致电梯轿厢的意外移动。(2)电气控制发出错误的控制指令,电气系统的编程和一些类电气原件,来控制电梯的开关门、起动、制动、运行等动作的。如果,一旦控制程序出错致使控制电路失效或某一电气元件故障,都有可能造成系统发出错误指令,造成电梯误动作导致溜车事故。 2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是指电梯轿门打开情况下保护装置失灵,电梯仍然移动的情况而不会停止。保护装置设计思路是当电梯轿门开启后,使用人员进入到轿厢内部时控制信号开关会将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开启,电梯停止在运行轨道上,而不会发生意外移动和安全隐患。而电梯门关闭时候,保护装置复位,轿厢继续运行,此时电梯轿门与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在相同时间内运行,这样就起到了实时保护的作用,成为了保护电梯的双层保险,与此同时还要在外部区域设置一个防止意外移动装置的保护装置,实施记录防意外移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组成 通过上述原理可以得知,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安全装置主要分为三个模块,制停子系统、检测子系统、自监测子系统三部分。 为了保证电梯轿厢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防止存在意外移动的情况,监测功能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正常情况下,监测装置分为两部分,安全控制系统与平层感应系统,监测装置必须要保证其电梯轿厢脱离开锁位置时监测到是否存在意外移动的情况。并且设置好监测装置时必须要单独或者整体系统进行型式试验,取得制造许可之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位移监控装置作为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重要一环,包括以下几个模块:电源电路,门区检测模块,安装在限速器上的与限速器转速同步的绝对编码器,制停装置驱动模块,控制系统控制器模块。其控制方式为:整个控制回路的门检测判断电梯是否开门,如果此时电梯开门则把信号传入到单片机内,单片机和计数器对编码器进行计数。如果此时电梯门未开,门检测信号也将信号传入到单片机内。如果此时移动距离超过设定值则单片机芯片控制系统发出控制指令,触发制停部件。 除此之外,另一个重要的部分为制停部件,主要通过对重、轿厢、曳引轮、钢丝绳、曳引轮轴等部分来实现。如果制停对重、轿厢时,通过对重安全钳和轿厢安全钳动作来达到制停轿厢的目的,此时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的检测子系统就是限速器或者绝对值编码器。如果制停部件作用于钢丝绳,此时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就变成了夹绳装置与检测系统。如果此时利用制动器作用于曳引轮,则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装置变成了制动器、检测子系统和自监测子系统。 4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UCMP)检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安全装置,应经型式试验合格 其型式试验证书可以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子系统合成)型式试验证书,也可以是各个子系统的型式试验证书,需要注意的是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包括的所有子系统都要有型式试验证书。在审核型式试验证书时,不但要看型式试验证书首页上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号和现场铭牌及实物是否相符,而且要仔细审核证书附件的内容,因为其包含证书适用的产品参数范围和配置,记载着各个子系统的型号及参数等基本信息,可供工作人员与现场轿厢意外移动装置铭牌和实物型号等参数信息进行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如果实物与型式试验报告不符合,可以提出整改要求。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发表时间:2019-07-26T15:35:33.9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作者:卢济茂[导读] 摘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电梯设备具有重要作用,在高楼大厦中运输人员和货物,其安全性是影响电梯运转和人员安全的关键。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揭阳检测院 522000 摘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电梯设备具有重要作用,在高楼大厦中运输人员和货物,其安全性是影响电梯运转和人员安全的关键。而危害最大的就属轿厢的意外移动,对轿厢的意外运行监测,要能可靠的通过安全装置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本文着重分析了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及保护装置的设置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电梯轿厢;移动保护装置;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突破,高层楼房建筑大大增多,电梯也出现井喷式的发展,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当人在出入电梯轿厢时,如果电梯轿厢发生意外移动极易造成剪切、挤压等事故,直接影响到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轿厢的意外移动进行检测,并能对检测到的轿厢意外移动采取保护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构成及原理 在对电梯轿厢的意外移动情况进行判断时可以通过控制单元实现,电梯层安全控制系统和平层感应装置组成轿厢监测装置。对于监测装置来说,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之后,监测装置能够对轿厢意外移动情况进行检测。在安装监测装置之前需要做好型号试验工作,可以对监测装置实施型式试验,也可以与轿厢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 防止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含义是,通过对电梯轿厢或者操作系统进行设置,预防电梯出现意外移动和制停出现意外移动的轿厢,从而消除了电梯发生意外移动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风险。该装置目的就是当电梯轿门打开时启动保护装置,电梯轿门关闭时保护装置继续运行,直至电梯运行停止。该装置有预防性功能和挽救性功能,预防性功能就是防止电梯轿厢发生意外移动,挽救性功能就是制停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并维持其停止状态。其设计原理主要是电梯轿门开启后,乘客进入轿厢,这时应能够启动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功能,该功能可通过传感器信号控制来实现,将电梯轿厢可靠的固定在电梯导轨上,防止电梯的轿厢发生意外移动。在电梯轿门关闭到位时,系统通过传感器给出信号复位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之后轿厢继续运行,实现电梯轿门与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同步运行,起到了实时保护的作用。 二、轿厢意外移动的原因 电梯轿厢在运行期间常常会出现各类问题,其中最显著的问题就是制动设备问题,该设备的主要作用在于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能够智能控制电梯的上行和下行,有效地调节电梯运动速度。导致电梯轿厢出现异常运行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制动设备工作时间比较长,制动动作密集而频繁而导致运行故障问题,使其出现意外移动情况。 1.控制系统 电梯执行的所有指令、信号,均由电气控制系统来完成,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可编程控制器和电气元件的某一部分出现故障,可能导致电梯误动作而出现事故,如门锁电气验证失效,可能导致电梯在平层开门状态下运行导致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如剪切、坠落事故。如图为电梯安全控制流程图: 2.驱动系统 曳引式电梯多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电梯的上下运行主要靠曳引轮绳槽和钢丝绳的摩擦力来实现。曳引轮绳槽的严重磨损、钢丝绳的磨损都可能导致摩擦系数的改变从而导致曳引力的变化,以及绳槽和钢丝绳上的油污都可导致曳引力不足而导致钢丝绳打滑出现轿厢的意外移动。 3.制动系统 制动器作为电梯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其性能的好坏直接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各种电梯事故分析中可以发现,制动失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制动器闸瓦与制动轮间隙调整不当、闸瓦磨损严重、顶杆螺栓调节不当、抱闸滞后延时等,以及制动闸瓦因维保不慎沾有油污等都可造成制动失效。 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系统组成 1.检测子系统 检测子系统分为检测单元和控制单元。检测单元用于实现电梯门开关状态和轿厢位置的检测,在电梯轿门层门未关闭的情况下,最迟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时应该能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控制单元用于收集电梯位置状态信息,发送制停指令至触发和制停子系统,使制停子系统动作。以下为原理图:

关于轿厢意外移动距离及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讨论

关于轿厢意外移动距离及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讨论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轿厢的意外移动的问题,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为此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距离的测算进行简单分析,对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设置进行了探讨。 标签: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装置;意外移动距离;讨论分析 Abstract:During the operation of elevator,there exists the accidental movement of the car,which is a threat to the safety of human life and property. In this paper,the calculation of accidental moving distance of elevator car is simply analyzed,and the installation of accidental moving protective device is discussed. Keywords:elevator car;accidental moving device;unexpected moving distance;discussion and analysis 1 電梯轿厢意外移动现象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是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极其危险的现象,可能会给乘客在进出电梯的过程中造成极其危险的后果,给乘客带来身体损伤或者生命威胁。轿厢意外移动是指电梯轿厢处在开锁的区域内,在开门状况之下,在没有指令指导的情况下离开层站所出现的意外移动。目前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现象,给乘客的身体健康与生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应当引起足够的警醒[1]。 为此国家在2016年7月颁布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一号修改单,为电梯轿厢意外保护装置设置了国家标准。为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应设置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通过电梯轿厢意外保护装置的设置能够有效保护电梯乘客的安全,防止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事件的发生。 2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距离的测算 2.1 国家针对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距离的要求 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一号修改单中提出电梯轿厢移动保护装置的具体要求,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距离发生的前提下能够保证电梯在一定的距离之下能够制停轿厢。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与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层站的距离不大于1.20m;第二,层门地坎与轿厢护脚板最低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0.20m;第三,在井道围壁的设置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要求轿厢地坎与井道壁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20m;第四,轿厢地坎与层门门楣之间或者层门地坎与轿厢门楣之间垂直距离应当不小于1.00m。轿厢载有不超过100%额定载重量的任何载荷,在平层位置从静止开始移动的情况下,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和检验方法论述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和检验方法论述 摘要:本文对轿厢移动保护装置和检验方法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该装置的主 体结构与类型配置,最后提出该装置的检验方法与工作要点,力求通过本文研究,使保护装置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当轿厢意外移动时,能够及时制停,为乘客的 人身安全提供切实保障。 关键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检验方法 引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代步工具,电梯 在为人们带来使用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中电梯轿厢的意外移动 是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电梯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发生了意 外移动,会给进出轿厢的乘客产生剪切的风险。因此,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制造规范”),和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 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2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检规”)明确对轿 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设置要求、型式试验、检验内容等作 出详细要求,旨在消除因轿厢意外移动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乘梯人员 或货物的使用安全。 1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主要原因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原因主要有电梯制动器失效、电梯轿厢严重超载以及电 梯曳引机(或钢丝绳)有缺陷。 1.1 电气和机械 电气装置原因有可能是门锁接触器故障或人为短接故障,也有可能是门联锁 回路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接地或门联锁回路出现短路等使电梯无法正常运转; 机械装置原因可能是制动器的制动弹簧、制动轮和制动钳老化磨损失效。 1.2 严重超载 电梯轿厢严重超载加速了电梯超载保护装置的老化损坏,自启动的超载保护 装置功能失效。电梯超载时,电梯制动器承受的压力远远大于正常条件下的承受 力度,制动力不足不能制停电梯,导致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电梯轿厢的上下运行 是由电梯曳引力完成的,而电梯曳引力是电梯运行装置产生静摩擦力。因此,曳 引机(或钢丝绳)有缺陷,比如曳引槽磨损变形或钢丝绳严重磨损导致曳引力不足,造成电梯轿厢的意外移动。但要注意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条的 失效不能作为引起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原因,电梯应具有预防措施,即电梯利用 其他预防措施不在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范畴内。 2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组成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unintended car movement protection device,简称UCMP)是由检测、制停、自检测3个子系统组成。该装置通过位置传感器检测 轿厢意外移动的位置,检测子系统对其运算、判断并发出动作指令,制停子系统 根据指令,由夹绳器、安全钳或制动器进行制停。而自检测子系统是针对采用主 机制动器作为制停子系统时,对制动器进行自检测。 3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类型及配置 电梯制造厂家根据标准的规定和自身电梯产品设计的需求,采用的轿厢意外 移动保护装置类型较多,配置形式多样。可根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所采用的 制停子系统不同,大致分为4类:(1)驱动主机制动器;(2)轿厢机械锁定;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讲课讲稿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一、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 (拉索型) 二、1、电梯在门区正常停靠情况下(制动器有效制 动),主机制动器失电下闸,让双向限速器上的电磁铁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 (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未发生意外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如果,此时出现主机制动器制动力不足或曳引力不足(曳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打滑),就会发生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在移动过程中,电梯轿厢拉动限速器钢丝绳带动限速器轮转动。当限速器轮转动一

定的角度后,失电电磁铁伸出的铁芯与限速器轮上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最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 停。 三、 2、电梯(抱闸打开)在门区范围内平层或再 平层情况下,主机制动器未失电制动,此时,如果 “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制动器不能下闸引起的意外移动)时,意外移动监控装置监控到平层或再平层速度大于 0.8m/s、平层区域大于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 安装安全规范》7.7.1中的±0.2m或±0.35m时,必须立即使电磁铁失电。失电电磁铁伸出的铁芯与限速器轮上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最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停。 四、 3、电梯轿厢在突然失电情况下,制动器失电 下闸,让双向限速器上的电磁铁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被制动器完全制停(制动后限速器轮没有发生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否则就需人工进行机械、电气开关复位。也可以通过通电来检查双向夹绳器是否发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 143 - 附件S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要求 S1 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 S2 引用标准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S3 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S2引用标准确定的术语与下列术语: S3.1 检测和控制电路 用于检测轿厢意外移动,并向操纵装置和制停子系统发出动作信号的电路,其主要包括检测轿厢意外移动的变换器或传感器,以及对于检测到的信号进行逻辑处理和(或)运算,并发出动作信号,及(或)切断触发电路电流的电路。 S3.2 制停距离 在制停子系统制停过程中,轿厢从开始减速到完全停止所经过的距离。 S3.3 响应时间 由检测和控制电路、操纵装置和制停子系统组成的系统响应时间(见图1)。 图 1 响应时间 图中:

①——在制停部件作用下开始减速的点 ②——检测和控制电路的响应时间 ③——触发装置和制停子系统的响应时间 S4 配置和主要参数的适用原则 S4.1 触发装置和制停子系统 不同型式,不同规格的触发装置和制停子系统不能相互覆盖。 (1)对于作用于电梯导轨的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停减速装置(如安全钳),需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向下覆盖。如果在其结构不变、摩擦元件、施力弹性元件和制停力不变的情况下,只是其它元件厚度尺寸的调整就可适用于不同导向面宽度的导轨(导轨的材质和表面状态完全相同),则只须进行一种导向面宽度导轨的试验即可覆盖其它导向面宽度的导轨; (2)对于曳引机制动器式制停减速装置,同一型号系列的制动器,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向下覆盖。同一型号系列是指制动器的结构型式、与制停力大小有关的零部件的尺寸、作用方式和允许安装部位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动作触发方式不同的制动器,在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其触发方式设计的前提下,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停试验; (3)对于钢丝绳制动器式制停减速装置,同一型号系列的钢丝绳制动器,只需按照所适用的系统质量范围、电梯额定载重量范围和动作速度范围向下覆盖。同一型号系列是指除制停部分与绳接触的绳槽尺寸和数量外,其结构型式和尺寸以及适用工作环境完全相同的钢丝绳制动器。对于制停部分相同,而触发方式或复位方式不同的钢丝绳制动器,无论型号是否相同,在型式试验机构认可其触发方式和复位方式设计的前提下,在同一次型式试验中只需补充进行4次其触发机构或复位机构的动作试验,不再重复进行相同的制停试验。 注S-1: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制停减速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上,应说明试验时的曳引悬挂比。对于制停部件作用于悬挂绳、曳引轮或曳引轮轴上的情况,用于其它曳引悬挂比时系统质量、电梯额定载重量的适用范围为: 适用的系统质量=型式试验系统质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 适用的额定载重量=型式试验额定载重量×实际悬挂比÷型式试验时悬挂比。 S4.2 检测子系统 - 144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操作指引

一、提交型式试验约请,商讨型式试验资料提交以及现场试验方法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简介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概念在国内来源于2015年7月发布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的第章节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修改单第F8章节规定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要求。目前国内检验机构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进行型式试验主要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附件S,其内容要求来源于GB 7588-20003第1号修改单的有关内容,但进行了一些修改。 根据GB 7588-2003第一号修改单第条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以下表述: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和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从上述标准内容可得出下述几重含义: 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种与电梯安全钳、限速器、门锁等类似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要生产厂家通过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认证。 2、在2016年7月以后,所有新制造的电梯都应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但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时,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可以不具有检测意外移动的功能,但是制动器和自监测系统还需要通过型式试验认证: 1)不具备开门运行或类似功能的电梯 2)采用制动器直接作用于曳引轮或曳引轮轴的驱动主机 3)制动器存在冗余并带有自监测功能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一、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拉索型) 二、1、电梯在门区正常停靠情况下(制动器有效制动),主机制动器失电下 闸,让双向限速器上的电磁铁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未发生意外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如果,此时出现主机制动器制动力不足或曳引力不足(曳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打滑),就会发生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在移动过程中,电梯轿厢拉动限速器钢丝绳带动限速器轮转动。当限速器轮转动一定的角度后,失电电磁铁伸出的铁芯与限速器轮上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 最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停。

三、2、电梯(抱闸打开)在门区范围内平层或再平层情况下,主机制动 器未失电制动,此时,如果“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制动器不能下闸引起的意外移动)时,意外移动监控装置监控到平层或再平层速度大于0.8m/s、平层区域大于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7.7.1中的±0.2m或±0.35m 时,必须立即使电磁铁失电。失电电磁铁伸出的铁芯与限速器轮上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最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停。 四、3、电梯轿厢在突然失电情况下,制动器失电下闸,让双向限速器上 的电磁铁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被制动器完全制停(制动后限速器轮没有发生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否则就需人工进行机械、电气开关复位。也可以通过通电来检查双向夹绳器是否发生机械动作:双向夹绳器动作后,必须将夹绳器的断火开关打掉。也就是说如果夹绳器机械动作了,系统电源就不通,必须进行人工复位。根据计算,电梯突然停电,造成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的概率很小。 五、采用这种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拉 索型)方式,完全可以满足“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这种以限速器作为监测真正意义上的意外移动距离,可以做到电磁铁失电动作(铁芯伸出),并不触发双向夹绳器

浅谈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实现方法

浅谈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实现方法 发表时间:2019-07-10T15:13:24.04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6期作者:俞云华[导读] 轿厢意外移动的英文含义unintended car movement,在开锁区域内且开门状态下,轿厢无指令离开层站的移动,不包含装卸载引起的移动。 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1305 摘要:轿厢意外移动的主要作用是电梯在开门以后,防止轿厢意外的上行或下行,因为此时若有人进出轿厢,就会发生剪切事故的发生,为了防止此情况的发生,针对同步电机,就需定期对制动器的制动力实行自检测,针对异步机,就需通过夹绳器实现此功能。 关键词:电梯;意外移动;制动器;不平衡力矩;夹绳器 轿厢意外移动的英文含义unintended car movement,在开锁区域内且开门状态下,轿厢无指令离开层站的移动,不包含装卸载引起的移动。 分析下2则事故案例: 案例1:2013年5月17日深圳女护士被电梯夹住致死的事情,此事件最后鉴定的结果是服务人员给电梯维保时油滴在制动器上,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在开门以后轿厢意外移动; 案例2:2015年7月31日杭州市新华坊小区电梯夹死人事故,此事件最后鉴定的结果是维保人员更换制动器刹车片以后,调整不到位,刹车片磨损严重,制动力不足,导致电梯在开门以后轿厢意外移动。 两则事故案例的共同点都是在开锁区域且开门状态下,此时有人进出轿厢时,轿厢意外移动,导致惨剧发生。上面两起事故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增加了轿厢意外移动的要求,标准如下: 9.1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9.11.1 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14.2.1.2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是符合9.11.3和9.11.4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 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9.11.2 该装置应能够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并应制停轿厢且使其保持停止状态。 9.11.3 在没有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或减速、制停轿厢或保持停止状态的部件参与的情况下,该装置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且自监测正常工作。 注:符合12.4.2要求的制动器认为是存在内部冗余。 在使用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自监测包括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和(或)对制动力的验证。对于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和对制动力验证的,制动力自监测的周期不应大于15天;对于仅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在定期维护保养时应检测制动力;对于仅采用对制动力验证的,则制动力自监测周期不应大于24小时。如果检测到失效,应关闭轿门和层门,并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对于自监测,应进行型式试验。 针对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增加的轿厢意外移动的要求如何实现,需要多大的自检测力矩: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2.4.2.1规定如下: 当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载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如果一组部件不超作用,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停止。125%额定载荷是在双臂制动器的状况下,如果一组部件不超作用变成在单臂制动器的状况下。根据此规定的要求,制动器的制动力必须符合此规定,才能算合格。如何检测制动器的制动力,下面关于同步机制动力等效的计算方法:标准规定,电梯的平衡系数在40-50%之间,若电梯平衡系数是40%,当载厢载有125%的额定载荷时,制动器需有125%的制动力矩,加上10%电梯平衡系数偏差,需有135%的制动力矩;若一边制动器不起作用时,当载厢载有100%的额定载荷时,单边制动器需有100%的制动力矩,双边制动器加起来就需有160%的制动力矩,加上10%电梯平衡系数偏差,需有170%的制动力矩。通过以上分析,制动器需在135%载重和170%载重的情况下,产生不平衡力矩,曳引机保证不会发生转动。这就需要等效成变频器输出相应的电流,制动器不打开工的情况下,曳引机保证不会发生转动。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进行进一步说明,输出自检测等效电流的计算方法:额定载重P:1000Kg 额定转矩T:669Nm 额定电流I:26A 曳引轮直径D:0.4m 平衡系数¢:0.4 曳引比i:2:1 重力单位g:9.8N/Kg 135%载重下的不平衡力矩: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关于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相关说明 根据国标: 9.11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9.11.1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电梯应具有防止该移动或使移动停止的装置。悬挂绳、链条和曳引轮、滚筒、链轮的失效除外,曳引轮的失效包含曳引能力的突然丧失。 不具有符合14.2.1.2的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的电梯,并且其制停部件 是符合9.11.3和9.11.4的驱动主机制动器,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均应在计算和/或验证制停距离时予以考虑。 9.11.3在没有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或减速、制停轿厢或保持停止状态的部件参与的情况下,该装置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冗余且自监测正常工作。 注:符合12.4.2要求的制动器认为是存在内部冗余。 在使用驱动主机制动器的情况下,自监测包括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和(或)对制动力的验证。对于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和对制动力验证的,制动力自监测的周期不应大于15天;对于仅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在定期维护保养时应检测制动力;对于仅采用对制动力验证的,则制动力自监测周期不应大于24小时。 如果检测到失效,应关闭轿门和层门,并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对于自监测,应进行型式试验。 9.11.4该装置的制停部件应作用在: a)轿厢;或 b)对重;或 c)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 d)曳引轮;或 e)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 该装置的制停部件,或保持轿厢停止的装置可与用于下列功能的装置共用: ‐‐下行超速保护; ‐‐上行超速保护(9.10)。 该装置用于上行和下行方向的制停部件可以不同。 14.2.1.2门开着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控制 在7.7.2.2a)述及的特殊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允许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进行轿厢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 a)运行只限于开锁区域(见7.7.1): 1)应至少由一个开关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该开关装于门及锁紧电气安全装置的桥接或旁接式电路中;

浅谈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分析

浅谈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分析 发表时间:2019-02-27T11:11:18.58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作者:王来 [导读] 电梯对于提高社会效率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它的安全程度也被广泛关注。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江苏省宿迁市 223800 摘要:电梯对于提高社会效率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它的安全程度也被广泛关注?电梯轿厢的意外移动容易造成剪切?挤压等事故,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轿厢意外移动的检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分析 1曳引式电梯现有的保护装置 为了保证安全,曳引式电梯在设计制造时就有多种安全保护装置,2016年前的新装电梯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包括限速器?安全钳?层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缓冲器等。 曳引钢丝绳两端分别连着轿厢与对重,缠绕在曳引轮和导向轮上,曳引电动机通过减速箱变速后带动曳引轮转动,依靠曳引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摩擦产生的曳引力实现轿厢和对重的升降运动,达到运输的目的?在电梯日常使用中为了防止其产生坠落?剪切?挤压?碰撞等事故,上述安全保护装置就会起到保护作用?限速器作为速度监测设备,当电梯速度异常时与 安全钳进行联动,使得轿厢制减速或者制停?限速器的下限和上限动作速度分别为: v下限=v额定×115%.v上限=1.25v额定+0.25/v额定.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不论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系统还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只有当轿厢速度大于等于限速器的动作速度时才能使其动作;但当轿厢速度小于限速器的动作速度时,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限速器-安全钳并不会起作用,如果在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就有可能造成轿厢的意外移动? 2轿厢意外移动的原因分析 通过轿厢意外移动引发的事故分析,并结合其工作原理可得到轿厢意外移动的主要原因有:①制动器故障导致制动力不足或制动器无法闭合;②曳引轮槽和钢丝绳润滑或磨损过度致使曳引能力发生变化;③轿门或层门门锁被人为短接,系统检测不到层门或轿门的闭合状态? 2.1制动器故障分析 制动器的故障包括机械故障和电气故障两种? 2.1.1制动器机械故障 制动器是电梯不可缺少的安全部件?一般来讲,有齿轮的并含有减速箱的电梯制动器安装在减速器和电动机之间?当电梯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在连续通电的状态下保持打开,与制动轮没有任何接触以及摩擦?当电梯需要停靠在层站时,控制系统使制动器电磁线圈失电,线圈中的铁芯在制动弹簧的作用下复位,制动闸瓦将制动轮抱紧,使电梯停止?如果在电梯制停 时,制动器发生制动力不足?单边抱闸?机械卡阻等故障,则会致使制动器不能正常闭合以至于轿厢意外移动? 2.1.2制动器电气故障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切断制动器回路的电流,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电气安全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平层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能释放,则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对于奥的斯型号为TOEC-40的电梯,其制动器的线圈回路如图1所示?单从制动器线圈回路来看,其符合“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的要求? 但若从UD的控制回路(见图2)来看,当上行接触器U或下行接触器D任何一个吸合,都将导致运行接触器UD吸合?在制停过程中,若上行接触器U或下行接触器D任何一个粘连,将导致无法释放运行接触器UD,从而使得制动器电流无法被切断,就有可能致使轿厢意外移动?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 保护装置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几种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一、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 (拉索型) 二、1、电梯在门区正常停靠情况下(制动器有效制动),主机制动器失电下闸, 让双向限速器上的电磁铁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未发生意外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如果,此时出现主机制动器制动力不足或曳引力不足(曳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打滑),就会发生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在移动过程中,电梯轿厢拉动限速器钢丝绳带动限速器轮转动。当限速器轮转动一定的角度后,失电电磁铁伸出的铁芯与限速器轮上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

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最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停。 三、的挡块接触,阻止限速器轮转动,使制动臂带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最 终使发生意外移动的轿厢制停。 四、3、电梯轿厢在突然失电情况下,制动器失电下闸,让双向限速器上的电磁铁 晚于主机制动器2-3s失电动作。电磁铁动作后(失电后铁芯伸出),如果轿厢被制动器完全制停(制动后限速器轮没有发生移动或移动距离小于 100mm,就不会拉动拉索触发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否则就需人工进行机 械、电气开关复位。也可以通过通电来检查双向夹绳器是否发生机械动作:双向夹绳器动作后,必须将夹绳器的断火开关打掉。也就是说如果夹绳器机械动作了,系统电源就不通,必须进行人工复位。根据计算,电梯突然停电,造成双向夹绳器机械动作的概率很小。 五、采用这种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拉索型)方 式,完全可以满足“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由于轿厢安全运行所依赖的驱动主机或驱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单一元件失效引起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移动。”这种以限速器作为监测真正意义上的意外移动距离,可以做到电磁铁失电动作(铁芯伸出),并不触发双向夹绳器动作,只有当轿厢的意外移动超过允许距离时,双向夹绳器才进行制动,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对电梯轿厢进行制动的误动作,提高电梯的使用效率。 六、简单的讲:“意外移动监控装置(失电)+双向限速器+双向夹绳器(拉索 型)”这种防止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监控,可以通过在轿厢门头安装双稳态开关来监控轿厢门是否关闭;利用门区平层感应器监控轿厢是否离开门;只要两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探讨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探讨 发表时间:2018-10-17T09:25:20.7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7期作者:张阳韦雨村陈演峰[导读] 摘要: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电梯的数量也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梧州分院广西梧州 543000 摘要: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电梯的数量也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本文着重分析了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及保护装置的设置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电梯轿厢;保护装置;案例分析 引言 电梯在为人们带来使用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电梯轿厢意外移动。当人在出入电梯轿厢时,如果电梯轿厢发生意外移动极易造成剪切、挤压等事故,直接影响到人们生命安全,因此,对轿厢的意外移动进行检测,并对检测到的轿厢意外移动采取保护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1.UCMP的设置 1号修改单规定,UCMP系统由检测子系统(如果有)、制动器自监测子系统(如果有)和制停子系统构成。为此,可以把曳引式电梯分成3类:有齿轮曳引机电梯、无齿轮曳引机电梯(带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无齿轮曳引机电梯(不带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分别对其是否需要进行轿厢意外移动的检测分析如下:(1)有齿轮曳引机(工作制动器作用在高速轴)电梯,由于其制动器作用在高速轴上,制停部件不符合9.11.4的要求,应设置: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非工作制动器); (2)无齿轮曳引机电梯(带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必须要设置: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具有自监测);(3)无齿轮曳引机电梯(不带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功能),如果其制停部件符合9.11.3和9.11.4的驱动主机制动器,即制动器有自监测功能并通过型式试验,且制动器的作用在曳引轮或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不需要检测轿厢的意外移动,此时需要配置:制停子系统(具有自监测)。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再平层和预备操作?提前开门平层是为了提高电梯的运行效率,属于自选功能,标准对此没有要求,很多高速电梯可能会配备该功能。而对于开门再平层问题则需要考虑到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由于轿厢在装卸过程中轿厢侧钢丝绳的伸长和缩短、轿厢侧绳头弹簧的刚度以及减震用橡胶变化等必然会引起平层精度的变化,进而可能会引起装卸困难,故为了保持平层的精度需要进行开门情况下的再平层。修改单中12.12对平层的准确度及平层保持精度作了如下规定:“轿厢的平层准确度应为±10mm。平层保持精度应为±20mm,如果装卸载时超出±20mm,应校正到±10mm以内”。修改单中对平层保持精度有明确的量化指标,对于开门再平层功能是否需要配置,检验过程中需要对以下几点把关:(1)查看销售合同,是否配置提前开门或再平层功能;(2)查看电气原理图纸(轿门和厅门锁回路是否有旁路或桥接开关),查看轿厢是否新增用来再平层的位置感应器;(3)轿厢在首层站装载110%载荷,检查平层保持精度。如果平层保持精度超过±20mm,必须配备再平层功能[1]。 2.失效案例分析 2.1隔磁板与平层感应器安装缺陷 1号修改单第12.12对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规定“平层保持精度应为±20mm,如果装卸载时超出±20mm,应校正到±10mm以内”。查看某失效案例轿顶平层感应开关及井道隔磁板的安装位置,发现隔磁板的长度与平层感应器不匹配——隔磁板的上下端面与上、下平层感应开关的光电触点距离超过50mm(见图1a);而正常隔磁板与平层感应器的安装方案如图1b所示,隔磁板的上下端面与上、下平层感应开关的光电触点距离≤20mm。如果电梯的平层精度符合±10mm要求,按照图1b的安装方式,当轿厢因为装载导致平层保持精度超过±20mm,隔磁板必然会脱开上、下平层感应器开关中其中一个(此时上再平层和下再平层在隔磁板内),此时电梯启动进行开门再平层。不仅如此,隔磁板长度的不匹配也会影响到“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参数,“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值越大,轿厢最终制停离开层站的距离值H就越大(H=检测到意外移动时轿厢离开层站的距离+检测子系统和制停子系统响应时间产生的滑移值+制停子系统制停滑移值)。当然,也会造成其他参数变化如“所预期的轿厢减速前的最高速度Vmax”变大,如图2所示S1越大必然导致Vmax增大,最终可能导致检测子系统与制停子系统不匹配[2]。 (a)隔磁板与平层感应器不匹配(b)正确的安装方案图1隔磁板与平层感应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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