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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股份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谷雄英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李小英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出资(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票购买情况:李小英和谷雄英两人合伙购买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票100万股,每股购买金额为2元一股(一元为购买不良资产,一元购买股票)总的出资金额为200万元,其中李小英出资160万元,谷雄英出资40万元,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 在甲方拟向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严谨实用的公司收购/股权转让协议新编范本(含股权代持)

文件编号:TP-AR-L8290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严谨实用的公司收购/股权转让协议新编范本 (含股权代持)

严谨实用的公司收购/股权转让协议新编范本(含股权代持) 使用注意:该协议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xx年5月30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X;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XX拥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XXXX拥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和资产全部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202007更新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 ,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1.2目标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及所有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或红利、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全部或部分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或乙方有使甲方权益受损之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将相应的代持股份转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 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任何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对股份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本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受让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 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转让及代为持股内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类似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该笔出资的所有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对该笔出资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支付转让款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代持股份的处置给第三方或非甲乙方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4.3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XX公司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XX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XX公司 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XX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XX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v4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17年_月_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署。 鉴于: 1. _______ 公司(简称“目标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同)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法定代表 人_______ 。目标公司资料见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目标公司业经2017年 _______ 月____ 日最新一轮股权融资,公司最新估值为投后估值__________ 万元(简称“ 2017 年*月公司投后估值”)。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_________ 万元,公司最新融资情况及投后股权比例详见附件2:《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 3. 甲方——为目标公司合法股东,创始人,公司CEO (详见

附件3: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依照目标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的最新持股情况,甲方持有目标公司亠的股权(相当于注册资本万元)。 4. 乙方系行业专家,具有多年行业从业经验与行业资源。 5. 鉴于乙方的专业背景,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持有目标公司的 (_%)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并受让标的股权,同时将受让后股权委托甲方代为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代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章标的股权转让 第一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相当于注册资本___________ 万元),以转让价款()万元(大写:)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并委托甲方代其持有。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包括该标的股权项下所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依附于该标的股权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 第三条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并委托甲方为其代持的标的股权在本协议签署后,未来根据公司发展及融资情况享受与其他股东同等权益(包括同比稀 释、增发、配股等,同时根据未来变化的股权比例享有 相关股东权益)。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目标公司的实际股权结构及代持情况如

股权代持合同范本最新

股权代持合同范本最新 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的个人原因,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委托内容 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

司的股东,还应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实际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乙方持有,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二、委托权限 风险提示: 应列明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质押、被名义股东继承人继承、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理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

法人公司间股权代持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X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所有出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其相关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范本-公司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______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 20 年月日,目标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基数,按照____倍市盈率对目标公司估值为万元(简称“年公司估值”),引进新股东______、______;新股东______、______对公司增资万元。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万元。 3.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______%股权(相当于出资额______万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前述股权。 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代其持

有该受让股权,甲方亦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代为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代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股权及转让价格 1.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以转让价万元(大写:)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该标的股权。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包括该标的股权项下所有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依附于该标的股权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等相应比例股权所代表之利益。 3.转让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1)股权转让前(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2)股权转让后(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股权代持协议(详尽版)

股权代持协议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述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号: 丙方:(以下称“丙方”) 号: 鉴于: 1.某某公司(以下称“某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 2.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某某 公司100%的股权。 3.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计100%的股权(以下称“代 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

4.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某某公司的名义持 有ABC公司(以下称“ABC公司”)34%的股权。ABC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 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代持股权 1.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元整(小写:¥ RMB) (“股权转让款”)购买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权。于甲方依 本协议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项后,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 计100%的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 持有人。 2.就本条第1款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 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于股权转让款的等额美元支付至经过甲、乙及丙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账户,通过该第三方机构以人民币将甲方的股权转让 款支付至乙方及丙方各自指定的个人账户。乙方及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 过第三方汇入的股权转让款后1日,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款通知(标明收 款时间及收款金额)。乙方及丙方应于收受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三个工 作日,将上述资金作为出资款项支付至某某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应于 完成出资后的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以及合法出资证明 的原件供甲方查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范本

编号:YB-HT-025334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范本 Model agreement for holding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范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_______(以下简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该公司人民币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下简称“代持

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签订本协议后,如上述公司登记于乙方名下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有任何变动,所变动的出资金额的实际权利人均为甲方,并按本协议书的规定由甲乙双方行使相关权利义务。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出资设立该公司、在该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该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该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臵权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A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B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协议各方(授权代表)于20XX年月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签署。 鉴于: 1. C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相当于出资额人民币900万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3.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代其持有该受让股权,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代持。 据此: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1、股东D公司出资额人民币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股东A公司出资额人民币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B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 第二条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该转让股权。 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3、乙方受让甲方的股权后,即享有该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户名:【】银行:【】账号:【】)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第四条股权代持方式、费用及委托权限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其受让的上述目标公司3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甲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3、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收回委托并将上述转让股权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到乙方名下或甲方根据乙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之日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其为本协议第二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该转让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人权益或主张,否则因第三人主张权益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模板

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 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 % 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 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 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 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 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 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有限公司 %的股权,计出资

金额万元人民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 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 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 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 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 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 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 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 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 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 情形。 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 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 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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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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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及代持股份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对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享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并予以代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对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占酒店公司注册资本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对甲方的上述股份,乙方自愿受让。 第二条:认缴与出资 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股份按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认缴,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元整,出资额期限以经批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股份代持及权限 (1)鉴于相关因素,乙方受让的酒店公司股份不能过户登记显名于乙方名下,乙方委托甲方予以代持。甲方接受乙方之委托。 (2)乙方委托甲方代持股份后,甲方有权根据《公司法》、江西省碧尤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收益权外的其它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第四条:股份代持期间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不承担代持股份的投资风险。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对股东有权获 知的公司信息,甲方应及时主动地向乙方作出真实的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对甲方代持的股份有权获取相应的 股权收益(以实际出资比例)。 2、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代持股份的全部投资风险。 第五条:协议解除、终止

1、本协议出现以下情况,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甲方按乙方实际出资金额回购乙方所有股份。 ●乙方依自身意愿要求处置代持股份时; ●甲方在履行代持协议过程中与乙方产生矛盾或重大分歧时; 另:乙方在其它与甲方公司相近、相似业务的公司兼职或入股,或因各种原因已无法在本公司履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收回转让股份。 2、解除的程序 (1)需提前10日,向对方送达解除协议通知书; (2)解除协议的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无条件接受解除协议通知书并办理相关签署手续。 第六条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年月日

股权代持协议范本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出资的方式为:;甲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三、委托事项 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做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甲方作出决定,乙方根据甲方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甲方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 4、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6、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系***************股东,乙方自愿投资参股。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股权转让、代持及退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甲方股权转让 1.甲方现拥有***************100%的股权,***************作价120万元,乙方付给甲方25万元以购买甲方在***************22%的股权。2.股权转让后,甲方持有***************78%的股权,乙方持有 ***************22%的股权。 3.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本协议正式生效。 4.甲、乙两方按上述占有的股权比例分配股利及承担义务。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成为***************的股东,享有股东的相关权利。 二、股权代持 1.甲方转让***************22%股权给乙方后,双方同意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过户备案登记,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股。 2.股权代持的规则 ⑴在股权代持期间,甲方需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及乙方意愿并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处理委托事项,以保障和实现乙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致乙方及网络会所权益受损。 ⑵在乙方依照其在网络会所享有的22%股权比例作出决定前,甲方不得自行签署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⑶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名下的代持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它方式处分。 3.股权代持期限 当甲方需转让其持有全部股份或乙方向甲方转让股权时,代持结束。 三、乙方股权的转让 1.乙方因客观原因,不愿继续持有***************股权时,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将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股权转让价款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可请中介机构对***************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款。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所持股权。 3.乙方提出向甲方转让股权后,双方最多在30日内确定股权转让价款,转让股权协议签订后,甲方在3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乙方。 四、特别约定 1.***************的经营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监督,但不得插手具体事务。 2.每月15日进行定期分红。乙方分红={(网费收入-房、网、水、电费-工资支出-日常开支)*90%+食品饮料销售纯利润}*22% 3.如遇设备更新等固定资产投资,甲乙双方按所持股权比例注资。4.甲方将***************质押贷款、融资时,必须受让乙方全部股权并支付款项后方可进行。 5.因甲方个人原因或***************运营范围之外出现的纠纷,导致乙方权益受损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因国家相关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会所无法继续经营,

个人股份代持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代持出资人(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本公司股东×××(甲方)拥有×××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其全部××%的股份委托给本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乙方)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公司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委托乙方以其名义持有。 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代理甲方持有股份,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代为签署工商注册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

公司章程及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依据甲方意愿对外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公司董事长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实际出资××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注册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注册登记时不再实际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作为实际受益人所有。

股权协议—股权代持协议(详尽版)

股权代持协议 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由下述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 某某公司(以下称"某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 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某某公司 100%勺股权。 3. 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计100%勺股权(以下称 “代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由丙 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 4.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某某公司的名义持有北京ABC 公司(以下称“ABC公司”)34%勺股权。ABC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代持股权

1. 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元整(小写:¥ RMB (“股权转让款”)购买乙方以及丙方所各自持有的代持股权。于甲方 依本协议支付乙方及丙方上述款项后,甲方委托乙方及丙方代甲方持有共计 100%勺代持股权。乙方及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2. 就本条第1款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如下: 甲方以等同于股权转让款的等额美元支付至经过甲、乙及丙方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账户,通过该第三方机构以人民币将甲方的股权转让款支付至乙方 及丙方各自指定的个人账户。乙方及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过第三方帐户汇入的 股权转让款后1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关收款通知(标明收款时间及收款金额)。乙方及丙方应于收受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金作为出资 款项支付至某某公司的资本金账户,并应于完成出资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汇款凭证以及合法出资证明的原件供甲方査核,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3. 乙方及丙方应于某某公司的资本金账户收足人民币元整(小写: Y RMB并验资完成后,立即将该笔款项用于投资到ABC公司,以取得ABC公司 34%勺股权。 、代持利益 1-乙方及丙方仅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甲方仍保留代持股权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代持股权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乙方及丙方因代持股权产生的 表决权和/或任何股东权利,均授权甲方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乙方或丙方不得擅自行使前述表决 权和/或股东权利。 2. 乙方或丙方因代持股权所得的任何利益及其孳息均归甲方所有。 3.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或丙方不得私自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 式处分代持股权的全部或者任何部分以及代持股权产生的任何代持利益。若乙 方或丙方(以下称“转让方”)就向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征求其他代持股东同意的,该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甲方,在甲方未书面向该方表示其知晓并同意转让方向该第三人转让其代持股权前,该方不得同意转让方将其代持股权转让予 任何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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