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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标准

、各类工程费率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位:%

企业管理费单位:

3.%

5.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

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6. 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单位:元/工日

7. 冬雨季施工费:

单位:%

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雨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工程量X计价定额中的定额计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二、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措施项目费用组成表

2.规费费用组成表

辽宁省2008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 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 道执行 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 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 输等。 五、为了方便使用将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价定额、 C.9《通风空调工程》计价定额合编成本册计价定额;使用时,因管道用途不同分别使用,各章节中的调整系数也分别使用。 六、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项目见 C.8.7、C.8.8。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五、相关规定 1.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系数 1.08。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 1.0 5。 2.燃气管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系数 1.3。 3.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 道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B A B A 压力(MPa) P≤0.005 0.005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2015)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京价协[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京价协)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2011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万元×3.2‰=0.64万元 (500-200)×2.7‰=0.81万元 (2000-500)×2.4‰=3.6万元 (6000-2000)×2.1‰=8.4万元 合计费用=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1).doc

目录总说明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二、间接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承包 三.劳务分包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第四部分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

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3/30/2011 阅读次数:1691】【我要打印】【关闭】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沈建价发(2011)1号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 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及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进行调整。 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元,如无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可按工程总造价计算,每千元按1.50元计取。 二、社会保障费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沈阳市建设

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66号)、《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沈建发[2010]61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由建设单位直接向沈阳市建筑业管理站缴纳,社会保障费的计取标准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07%。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三、人工费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精神,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在2010年《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文件基础上,再调增8元/工日,调整后的人工费作为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执行。但该标准不包括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硬覆盖)、工地临时道路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工地出入口洗车及窨井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编制工程造价时要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及我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要进行充分考虑。 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收缴、拨付、管理,应按《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10号)、《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1]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辽宁省2008装饰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八章规定计算。 九、本定额除普通木门窗以外的其他项目,定额中的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椤、椿木、楠木、柚木、

2018年交通部新定额各取费标准

2018年交通部新定额各取费标准 一、文件依据 1、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 2、JTG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3、JTG-T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4、JTG-T3833-2018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JTG-T3831-2018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6、JTG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7、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 2018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指标、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交造价[2019]39号) 8、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 9、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7年第51号 10、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取费费率 1、人工费参照文件,其中达州、自贡、泸州、雅安、南充、巴中为元/工日。 2、养老保险费19%,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9%,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9% 3、安全生产费费率% 4、雨季施工自贡(富顺县)II-4,达州宣汉II-6 5、

辽宁省取费标准

关于编制2005年市政、园林工程 预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城建发[2005]121号 各市政、园林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2005年结算会议精神,对编制工程预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的工程 (一)关于地区材料价差计取标准 1.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88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其地区材料价差规定如下: 应费用标准的,其地区材料价差规定如下: 和管件(阀门、管件均为Dg100以下)及其三类物资; 4.红砖价差调整按实找差; 5.钢材、木材、水泥及其制品(管、方砖、边石、盖板等)、沥青及其制品(混凝土、混合料等)、粉煤灰制品、厂拌水泥稳定砂砾、缸瓦管、铸铁制品(管及本身管件、井盖、井座等)、玻璃、油毡纸、空心砖、灯杆、灯具、电缆、花岗岩边石、花岗岩面砖等按实际发生价格找差; 6.劳务分包工程,单独的人工、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工程(挖、装、卸、运输土石方)不得计取地平材差系数,所发生的材料按实调整; 7.辽中县、新民市在镇内施工的工程不计取地平材差系数,所发生的地平材差按实调整。 (二)劳动保险费 1.根据我市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工资增长情况,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劳动保险费计取系数仍执行沈建发[2003]194号文件规定,如下表:

数增大10倍; 2.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册》及其相应费用标准,劳动保险费按沈建发[2003]19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主、副食补贴 1.根据沈城建发[2005]25号文件及沈阳市有关规定,凡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仍执行沈建委发[2003]194号规定,如下: 2.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仿古、园林册》、1988年《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执行辽建发[2001]100号文件,其取费基数为调整后的新定额人工费,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如下: 3.凡执行1994年《全国统一市政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册》及其相应费用标准的,执行辽建发[2001]100号文件,其取费基数为调整后的新定额人工费,综合计取主、副食补贴标准如下: (四)施工干扰费 施工干扰费计取标准执行辽建发[2002]7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五)现场围挡费 按实结算,列入其他费用,不参与取费(税金除外)。 (六)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凡经市核定取费类别的施工单位,均按定额直接费计取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其中:甲类取费为0.7%,乙类取费为0.5%,丙、丁类及类别外取费为0.3%; 2.该项费用列入其他费用,不参与取费(税金除外)。

分享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_消防

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547591528.html,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消防 消防工程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7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共分六章 1.水灭火系统 2.气体灭火系统 3.泡沫灭火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消防系统调试 6.其他项目 三、本计价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l75。 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ll0—87。 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547591528.html, 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2. 飞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14.《保安电视监视工程技术规范》。 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四、下列内容执行计价定额其他册相应项目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册相应项目。 3.水箱制作安装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有关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五、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费项目见C.7.7。 水灭火系统 说明

2008辽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 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

2008版定额预算表、15册取费表.doc

2008版定额第15册取费表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需设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见表1。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2。 三、冬雨施工增加费 冬雨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的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冬雨施工增加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3。 三、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二次搬运费根据现场情况,按实际发生计算。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2、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制定,本表中的费率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另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2008预算表14册 1、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率)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第2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辽宁2008建筑定额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计算规定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及支架、建筑物垂直运输、桩架90°调面及移动、构件吊装、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及打拔钢板桩等措施项目。 二、蒸汽养护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入措施项目。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说明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及回库维修费用。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的。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内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现浇砼中的斜梁、斜板、斜柱的模板,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2)电梯井壁直形墙模板:电梯井如与墙体相连时,分别计算其模板工程量;管道井壁模板可按电梯井壁相应定额及说明计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2.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膜编制的。 3.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自然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说明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楼梯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一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摘录(一)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本书规定的附表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不能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未列、漏项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予以补充,不能包括在其它项目中 措施项目是指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以项为单位 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65元每工作日8个小时 计价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是按300米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凡定额中材料栏内以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为确定的均为设备 材料设备暂估价有招标人提供填写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管理费与利润计算应按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规定执行计算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风险因素(P13) 坡屋面建筑高度指室外自然地面至坡屋面平均高度计算 土方 开挖深度超过6米人工乘以系数1.09 人工挖土为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线 挖土按机械或人工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米时16m内按12米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 20米以内乘以1.5计算如遇流砂、淤泥另行处理 人工挖桩间土方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档土板分密撑和疏撑(P30) 在档土板下挖土方人工乘以系数1.2 人工挖淤泥流砂(P30) 机械土方(p30) 土方体积折算表 沟槽:底宽3米以内,沟槽长大于宽3倍以上 基坑:基地面积在20m2以内 凡沟槽宽在3米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土方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处理

辽宁定额取费标准

目录 总说明. 4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5 二、间接费. 8 三、利润. 10 四、税金. 10 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11 二、专业承包. 11 三.劳务分包. 13 第三部分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4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4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14 第四部分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16

二、费用计取规则:. 17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18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费用标准(word版)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得应用编制得。 二、本定额得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得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得作用: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就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得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得施工工期编制得。 五、本定额就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得补充与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就是以综合单价得形式表现得,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就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得,人工等级 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与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与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就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得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得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得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得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得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得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得设计要求得合格产品考虑得;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与零星材料;定额中得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

定额取费标准

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关于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划分的规定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限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 (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和组成部分。 3、热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水箱,酸碱系统的碱酸储存槽等均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机、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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