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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行政级别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

属司局

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

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县处级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乡科级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乡科级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我国现行三十三个职称系列

(1) 新闻专业人员职务:分设记者职务、编辑职务。记者职务设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记者、助理记者;编辑职务设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编辑、助理编辑。

(2)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专业技术职务从教受到助教一共分13 级。

(3)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4) 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设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三级播音员。

(5) 农业技术人员职务:设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

(6)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A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B 、中药、西药人员:设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C 、护理人员:设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D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设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7) 档案管理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8) 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文博管理员。

(9)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分设编辑、技术编辑、校对职务。

A 、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B 、技术编辑职务:设技术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技术设计员;

C 、校对职务:设一级校对、二级校对、三级校对。

(10) 翻译专业职务:设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11) 艺术专业职务:设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以及各类专业美术创作人员的职务,(艺术等级)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舞台技术职务定为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分别与艺术专业的二、三、四级相对应。

(12) 统计专业职务:设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13) 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14) 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设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

(15)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分设文化、技术理论课与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

A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B 、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设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6) 会计专业职务:设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1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18) 经济专业职务:设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19) 工程技术职务:设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0)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21) 中学教师职务:设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

(22) 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

(23) 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设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24) 专利技术人员职务:分设专利审查、专利代理职务:

A 、专利审查人员技术职务:设专利审查研究员、专利审查副研究员、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专利审查研究实习员;

B 、专利代理人员技术职务:设专利代理研究员、专利代理副研究员、专利代理助理研究员、专利代理研究实习员,

(25) 纺织品品种设计和服装设计专业人员选用工艺美术系列,其设置为:

A 、纺织品品种设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设高级染织设计师、染织设计师、助理染织设计师、染织设计员;

B、服装设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设高级服装设计师、服装设计师、助理服装设计师、服装设计员。

(26) 律师职务:设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四级律师、律师助理。

(27) 检察官职务: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共 4 等12 级。

(28) 法官职务: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4 等12 级。

(29) 公证员职务:设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四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

(30)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务:分设驾驶、领航、通信、机械四类:

A 、驾驶专业人员职务:设一级飞行员、二级飞行员、三级飞行员、四级飞行员;

B、领航专业人员职务:设—级领航员、二级领航员、三级领航、四级领航员;

C 、通信专业人员职务:设一级飞行通信员、二级飞行通信员、三级飞行通信员、四级飞行通信员;

D 、机械专业人员职务:设一级飞行机械员、二级飞行机械员、三级飞行机械员、四级飞行机械员。

(31) 船舶技术职务:分为驾驶、轮机、电机、报务四类:

A 、驾驶技术职务:设船长、大副,二副、三副;

B 、轮机技术职务:设高级轮机长、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C 、电机技术职务:设高级电机员、通用电机员、一等电机员、二等电机员;

D .报务技术职务:设高级报务员、通用报务员、一等报务员、二等报务员、限用报务员。

(32) 体育教练职务:设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一级教练、二级教练、三级教练。

(33) 根据中宣部、中组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1990]8 号文件:“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

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9 若干规定”,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设定为: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这样,我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系列数目达到33 个。

全国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目前,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9 个系列。每一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高、中、初级三个档次,其中有的系列高级职务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层次,有的系列初级职务又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所学专业、所从事的工作及经历,申请通过评审、考试、考核认定、初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单位根据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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