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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创国卫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

医院创国卫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
医院创国卫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

附件2

医院创国卫预检分诊、发热与肠道门诊、

医疗废物处理的具体要求

一、预检分诊要求

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挂号处张贴“腹泻病人请到肠道门诊”、“发热病人请到发热门诊”字样;未设发热门诊和或肠道门诊的医疗机构,在挂号处张贴“腹泻病人、发热病人请到预检分诊点”

㈡、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有明显醒目的传染病预检分诊标识牌),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㈢、有必要的防护用品,有为发热病人准备的口罩(N95或者16层纱布口罩,10个以上)、医用手套、体温计浸泡盒(3个)、体温计(10支以上)、污物桶(有盖)、手消毒液、84消毒液、络合碘、75%酒精、传染病宣传资料、预检分诊登记本等物品。

㈣、有相关工作制度并上墙

1、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包括转诊)(上墙);

2、消毒隔离制度(上墙);

3、预检分诊流程图(上墙);

㈤、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㈥、及时将可疑传染病病人(有腹泻症状、发热38℃以上者)引导至肠道门诊或发热门诊,有分诊记录。呼吸道发热病人体温大于38℃者要佩带16层以上的纱布口罩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到其发热门诊的路线,并及时对疑似病例现场留下的体液(痰液、血液)/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地面、台面等地方进行消毒。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㈦、门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以保证能24小时应诊。有人员工作排班表等,每个预检分诊点至少安排1名专人。

㈧、预检分诊人员对分诊内容及临床表现等知识掌握熟练(参考预检分诊培训材料);

㈨、普通门诊医师、挂号人员有传染病预检分诊概念,对接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分诊至肠道门诊或发热门诊,并在门诊日志备注栏中注明:转诊至肠道门诊或发热门诊;

二、发热门诊要求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设立发热门诊,其他医疗机构设立发热诊室。

㈠、发热门诊要求:

1、通风良好、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

2、诊室基本设备。适量口罩、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观察床、

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有加盖的非接触式污物桶、一次性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有非接触式洗手设施、干手设施和手消毒剂灭菌消毒器材等并有备用诊室。

3、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4、设置隔离留观室。

5、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对就诊的发热病人要立即给其戴防护口罩,诊室内不得同时进入多人,候诊者需在诊室外指定位置等候就诊。进入隔离留观室按二级防护着装(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6、有相关工作制度并上墙

㈡、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

1、标识明显,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

2、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

3、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㈢、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

㈣、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

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㈤、发热门诊(室)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㈥、发热诊室。不要求设立隔离卫生间、隔离留观室。

三、肠道门诊要求

㈠、设置原则:合理安排布局,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和消毒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院内感染。

㈡、肠道门诊的具体要求

1、选址: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并有醒目的标志。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的诊疗室、专用观察室、专用药房、专用卫生间或专用便器等;安装纱窗纱门,门口有醒目的肠道门诊标志,室内墙上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和采样用品。备有消毒浸泡液和洗手设施。地面用配制的消毒液随时消毒。若观察室、药房、卫生间或便器等不能做到肠道门诊专用,应有严格的措施和制度保证能够防止交叉污染和院内感染。

2、消毒:污水、污物等废弃物的消毒和处置,符合有关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专用和感染性疾病门诊的消毒,做好消毒记录;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常年开设门诊,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流行季节开设肠道门诊。

4、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要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同时,设立肠道门诊的医院也应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5、门诊登记表及采样登记表要求。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就诊日期、发病日期、主要体征、治疗方法。如系外地病人或民工,应登记原籍详细地址以及投宿地址或暂住地址(房东姓名、联系电话),如14岁以下儿童写清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及学校名称防止因登记不详、字迹不清晰而延误疫情处理。

6、粪便采样:每例腹泻病人都必须在用药前采样,样本呈水样便采1毫升,成形便采蚕豆大小的粪量。肛拭应进肛门3~5厘米转一圈。样本置碱性蛋白胨水管(胨水8~10ml)中,6小时内送检。实行逢疑必检。对符合霍乱O139、O1疑似病例患者进行采样,并做快诊(配备胶体金试纸条)。

7、对中重型病人应在门诊就地积极治疗抢救或留床观察。

㈢、肠道门诊物资储备

设立肠道门诊的医院应配备专(兼)职医、护、检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每年肠道门诊还应具备肠道传染病防制实施方案、肠道门诊登记簿、化验单、标本送检单、肠道传染病个案调查表、肠道门诊送样登记本、碱性蛋白胨水采样管或含保存液的采样瓶。消毒物资主要有漂白粉、含氯消毒剂、消毒精片、杀虫剂等。

四、医疗废弃物要求

㈠、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

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病理性废物

特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特征: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

特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

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

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㈡、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转移与防护

1、收集

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谁产生谁分类(医、护)。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确保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破损的包装应按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应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包装。其他垃圾用黑色塑料袋。

废物盛放不能过满,大于3/4时就应封口,封口紧实严密,注明类别、时间、科室和重量。

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利器放入利器盒内,非利器放入包装袋内)。

2、运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运送前包装物和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使用防漏防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结束后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有称重的称。

3、暂存库房要求

⑴、有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

⑵、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⑶、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⑷、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⑸、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避光、通风。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盗等安全设施。如门锁、纱门、纱窗、排气扇等。

(6)、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⑺、具有专用周转箱或专用暂时贮存箱。

⑻、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标准。

医疗废物库房及暂时贮存箱应每天消毒一次。废物清运之后对库房要进行消毒冲洗,消毒用有效含量为5.0%(W/V)的84消毒液,84消毒液与水的比例为1:50 。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⑼、有称重的称。

4、防护要求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帽、鞋、手套和手消毒设施,安排定期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等。

5、医疗废物处理注意事项

⑴、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⑵、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⑶、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⑸、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常见违法行为

⑴、将玻璃安瓿直接放入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出现散落的医疗废物

⑶、未使用专用换色医疗废物包装袋收集医疗废物

附件1-1: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适用于未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适用于有传染病房的医疗机构)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图

(适用于有发热、肠道门诊但无传染病房的医疗机构)

附件1-2: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内容供参考)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在门诊和急诊分别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处,有专人负责,配备温度计及一次性口罩等消毒隔离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参加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知识的培训。

三、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

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八、门诊部和急诊科具体负责医院传染病的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市卫生局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

(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

(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与终末消毒。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

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

做详细病历记录。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转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市卫生局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刨、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监护。

(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入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

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

(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

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工作制度。 二、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三、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热超过38以上伴流感样症状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且做好资料登记,将病人门诊就诊。 四、经预检为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使用后体温计用含氯消毒液500mg浸泡,晾干备用。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二、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 三、认真接待和处置患者,按病情轻重缓急决定送入分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 四、绿色通道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缓。 五、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六、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八、对突发事件,立即执行呈报制度并记录。确诊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安培、针头、刀片等输液器、注射器等 放锐器盒内放锐器盒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塑料药瓶、棉枝、棉球 【各种引流管、敷料】 黄色垃圾袋内黄色垃圾袋内 清洁员统一处理清洁员统一处理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篇一 一、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它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至挂号台和普通门诊。 二、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师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三、普通门诊医师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四、发热门诊医师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检查,并进行相关处理。 五、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做出临床诊断并进行相应处理。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当依次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篇二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和规范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规范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场、园、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各医疗机构:近日,省、市督导检查组分别对我市各地及有关部门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前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明确领导责任。各镇(办、场、园、区)防治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必须明确一名副指挥长负责发热门诊领导工作。市直各医院和各镇卫生院一把手院长负责发热门诊的建设管理工作;分管业务副院长负责发热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二级综合医院要在门诊部和急诊室设立预检分诊处,其它医疗机构要在门诊设立分诊台,要在醒目处悬挂清晰的预检分诊标识,门诊部或急诊室预检分诊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

3、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适宜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及隔离 留观室,门诊要分为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内设有诊室、卫 生间、观察室、更衣室、值班室并安装专门电话;要配备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输液器、注射器等基本医疗设备,有条件的单位要配备监护仪、呼吸机、开口器、气管插管、喉镜、气管切开包、心电图机、便携式或移动式X光机、吸引器、抢救车、氧气,并备 足吸痰管、吸氧管和各种医用管道。保证仪器、设备良好运转。每个发热门诊必须安排2名医生和2名护士专门负责发热门诊的日常运转,不得兼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热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 在接诊病人过程中,除询问病史、症状和进行相关检查外,还要特别询问与疾病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 4、建立健全发热病人登记和病历书写制度。值班医生对发热病 人必须全面登记,要认真书写发热病人门诊病历。 5、进一步强化防护措施。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要穿工 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发热和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应戴外科口罩。若病情不允许,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按一级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隔留观察室和专门病区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工作帽、戴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及有关规定

xx中医院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一、预检分诊处设备配备: 1、“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标识; 2、xx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 3、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 4、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本; 5、快速手消毒剂; 二、预检分诊处分区: 1、一级预检分诊处: ①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②门诊楼一层儿科门诊入口;③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 2、二级预检分诊处: ①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②急诊内科护士站;③内科门诊护士站;④儿科门诊护士站。 三、预检分诊处人员配备: 预检分诊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且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 1、日间: 同时启用一级和二级预检分诊处。其中,二级预检分诊处和儿科门诊预检分诊处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门诊楼一层急诊科入口处由急诊科负责;门诊楼二层平台入口处由客户服务部负责。 2、午间和夜间:

启用除内科门诊外的二级预检分诊处。三、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流程: 1、门诊病人就诊前,首先到各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 2、“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查仪”报警温度为 37.5℃。若仪器报警,及时询问是否来自甲型流感疫区?有无密切接触史?等。若患者前7天内到过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或腹泻),戴防护口罩,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 若患者未到过疫区、无接触史、体温≥38℃、有流感样症状,戴防护口罩,分至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详细相关信息登记。其他患者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 3、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体温表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xx中医院 2012、5、18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流程图 门诊病人来院就诊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手消毒用 0.3— 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剂消毒。体温表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发热病人门诊预检工作流程 1、门诊大厅体温检测站,医务人员对每个就诊病人及其陪同人员测体温,甄别发热病人和非发热病人,(如专职护士对其发热病人病情无把握时,可请急诊科医师进行鉴别)对体温38℃以上、有甲型流感流行病学接触史或不能排除疑似甲型流感诊断的呼吸道炎症病人,立即给病人戴一次性口罩,引导病人到预检分诊室,由“发热门诊”医师进行排查。 2、进入“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按一级防护要求穿隔离衣、戴帽。 3、“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要询问流行病学史、病史、症状,并做相应的检查,并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册》登记。 4、“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护士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抽血放置密封的容器中,电话通知护送队队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到“发热门诊”门口取血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常规等检验,检验科检验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进行检验,所剩标本在生物安全柜中用密封的容器加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用黄色医用垃圾袋包装后做好标识,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 5、甲型流感疑似病例需要进行摄片检查的,“发热门诊”医师电话通知放射科医师按二级防护到床边进行摄片检查,所用摄片机每次使用前、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 6、“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后,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医务部门、院办或总值班,医务部门立即组织甲型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小组进行会诊诊断,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在2小时内完成。

(完整版)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第一节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佳妙病分诊点就诊。 5、发热门诊医生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病分诊点治疗,需住院患者转至感染性疾病科,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6、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

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节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急诊工作经验丰富的护士承担。 2、分诊护士对来急诊就诊的患者,需在5分钟内进行相应急救处理,判断病情危重程序并正确分诊,及时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对危重抢救者做出相应急救处理,先抢救后交费。 3、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5、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患者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应记录明确,无家属的患者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7、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第三节儿科预检分诊制度 1、分诊护士要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稳定的心理素质,良

预检分诊制度

预检分诊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就诊指导,方便患者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具体负责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门诊预检分诊人员资格 1.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 2.熟悉医院工作流程和科室布局。 3.了解相关医院概况,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的地址、交通路线等。 4.接受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不同区域预检分诊人员的职责 1.门诊大厅预检分诊人员 (1)需急诊处理的患者——按照急诊预检分诊制度的规定分诊,引导或护送患者至急诊科。 (2)需儿科处理的患者——儿科就诊,14岁以下的患者。 (3)需门诊处理的患者——普通门诊就诊。 (4)传染病预检分诊——依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5)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需要时帮其联系轮椅或平车,对无陪人的盲人患者安排全程导诊、优先就诊。 2.各区域分诊人员 (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或护送患者到急诊科就诊。 (2)引导儿科患者到儿科就诊。 (3)对需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的患者,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执行。 五、遇突发事件时,预检分诊人员应立即报告门诊部、医务部,门诊部、医务部依据事件的性质、程度报告主管院长、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六、门诊部牵头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医务部、护理部、行风办等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第二章传染病预检分诊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组织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应当给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

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流程

发热病人门诊预检工作流程 1、门诊大厅体温检测站,医务人员对每个就诊病人及其陪同人员测体温,甄别发热病人和非发热病人,(如专职护士对其发热病人病情无把握时,可请急诊科医师进行鉴别)对体温38℃以上、有甲型流感流行病学接触史或不能排除疑似甲型流感诊断的呼吸道炎症病人,立即给病人戴一次性口罩,引导病人到预检分诊室,由“发热门诊”医师进行排查。 2、进入“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按一级防护要求穿隔离衣、戴帽。 3、“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要询问流行病学史、病史、症状,并做相应的检查,并做好《发热病人登记册》登记。 4、“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护士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抽血放置密封的容器中,电话通知护送队队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到“发热门诊”门口取血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常规等检验,检验科检验员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戴手套进行检验,所剩标本在生物安全柜中用密封的容器加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用黄色医用垃圾袋包装后做好标识,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按规定进行处理。 5、甲型流感疑似病例需要进行摄片检查的,“发热门诊”医师电话通知放射科医师按二级防护到床边进行摄片检查,所用摄片机每次使用前、后用75%乙醇擦拭消毒。 6、“发热门诊”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排查后,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立即按规定程序上报医务部门、院办或总值班,医务部门立即组织甲型流感疫情应急处理专家小组进行会诊诊断,对甲型流感疑似病例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在2小时内完成。 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图 来院病人及陪同人员

预检分诊处测体温 非发热、非感染性疾病病人发热病人、感染性疾病病人 (给呼吸道感染病人发放口罩) 就诊护士带到感染疾病科门诊 普通门诊就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医生进行排查 排除传染病的病人医院留观病人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 留在医院指定地点 解除观察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 回家转至其他病房留观继续治疗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 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一一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一一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一一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一一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王杏兰卫生院预检分诊制度 (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 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与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与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与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与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与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与其她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与其她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 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与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预检分诊规章制度等大全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严格实行传染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腹泻及其它可疑传染病人预先分诊到相应科室就诊。 2、在门诊大厅常年设置预检分诊点,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防护、消毒设施,配备体温计等必要的器械。 3、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 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4、大厅预检分诊处、各门诊科室应协助进行预检分诊工 作,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要及时分诊到相关科室;其它门诊医师在就诊时,也要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对于预检为传染病的,应及时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 5、预检分诊处要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 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作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6、发热门诊,对发热等病人,初步排除传染病后,可以转 到相应的普通门诊就诊。 7、预想检分诊中,发现可疑特殊重大传染病例时,要及时 电话联系防保科,院感科等相关科室,并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隔离或控制措施,对病人陪同人员和其它密切接

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它必要的预防措施。

洪雅县中医医院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主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对手足口发烧患者给予测温,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状,且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接触的患者做好登记(记录到分钟),陪同到手足口发热门诊,与手足口发热门诊分诊人员进行交接。体温37.5℃以上伴流感样症的患者,和手脚发现皮疹询问无疫区人接触史者,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三、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情况,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分诊,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 四、经预检为手足口病的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五、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六、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最新版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流程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各科室、办: 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1、为了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我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3、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4、经预检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根据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我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必要的预检措施。 7、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8、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进行消毒。 9、对分诊点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一、目得:及时为来院就诊得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得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 (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得医院可提供得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得应变能力与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得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就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得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得去向: 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需急诊处理得病人——进入急诊程序; (二)门诊可处理得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 (一)生命体征平稳得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得医疗机构; (二)生命体征不稳定得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 (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 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得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她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得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发热预检分诊制度

发热预检分诊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制定订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各科医务人员都应具有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的责任和义务。 二、预检分诊处及各导诊台的护士人员提前10分钟上岗,做好准备工作。 三、发热患者(T≥37.5℃),到内科专家诊室、除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进入门诊相关科室就诊。 四、分诊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预检分诊。(做到一问、二看、三检查、四分诊、五请示、六报告。根据病情做好指导性引诊服务。) 五、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接收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如遇到疑似H7N9流感及不明原因肺炎等患者,分诊护士要发放口罩给患者,并由专人护送到指定留观诊室。) 六、在接到上级卫生主管部、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七、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如需转院者,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上报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控科,听从指挥。 九、分诊处及接诊科室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十、医务人员应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1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目的 规定门诊预检分诊护士工作职责,要求根据病情准确分诊,优先处置危急重症病人,合理安排病人就医,提高分诊准确率,确保患者安全。 2范围 适用于门诊分诊护士接诊病人时所遵循的工作制度。 3定义和职责 3.1预检分诊是指分诊护士通过对患者的初步评估,参照卫生部《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快速区分病情危、重、急、普(Ⅰ、Ⅱ、Ⅲ、Ⅳ级),合理安排诊疗的过程。 3.2护士长负责各班护士工作安排并落实共为职责,加强巡查工作,监督各种仪器的使用及保养。 3.3分诊护士分诊准确率达90%。分诊值班护士对其区域患者的病情要做到心中有数,协调安排,确保患者安全和连续性照顾。 4要求 4.1按我院就诊范围接待门诊患者。超出我院执业范围的患者指引到具有相应资质和救治条件的医院就诊。 4.2疑似传染性疾病指引到门诊感染科筛查。 4.3Ⅳ及(轻度):是指患者生命体征、情绪稳定,神志清楚,在短时间内病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者,按普通门诊病人就诊顺序

就诊。体温38—39℃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腹泻病到肠道门诊就诊。 4.4候诊病人病情变化按《候诊病人病情变化应急预案》处理。 4.5Ⅲ级(中度)是指患者有明显的疼痛、高热、情绪不稳等不适症状,但生命体征稳定,病情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突然变化者,按急诊病人就诊。 4.6Ⅰ—Ⅱ级:参照《危重病人抢救规程》处理。 4.7预检分诊人员要求 4.7.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临床工作满5年的护士经过培训合 格后担任。 4.7.2预检分诊护士应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仪表端庄,衣着整 洁,佩戴胸牌上岗。 4.7.3预检分诊护士做到首问负责制,语言文明,服务主动。 4.8预检分诊护士按照门诊患者的评估要求做好评估工作。 4.9预检分诊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10预检分诊护士按门诊健康宣教要求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 5相关文件

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规范与要求

四、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 (一)预检分诊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对来诊的患者预先进行有关传染病方面的甄别、检查与分流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预检分诊设置规范。 (1)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各医院不得用导医台(处)代替预检分诊点。 (2)预检分诊点一般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罩(N95或者16层纱布口罩,10个以上)、医用手套、体温计浸泡盒(3个)、红外线体温仪或体温计(10支以上)、医疗废物桶(有盖)、生活垃圾桶、手消毒液、84消毒液、

络合碘、75%酒精、传染病宣传资料等;有预检分诊登记本,消毒记录登记本,人员工作排班表; (4)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一般防护着装,即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5)经预检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到其发热门诊的路线(不宜带病人就诊),预检人员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门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预检分诊可设在急诊,但应设有醒目标识),以保证能24小时应诊。 (7)有预检分诊(包括转诊)工作制度(上墙)、消毒隔离制度(上墙)、疫情报告制度、预检分诊流程(上墙) 2、日常预检分诊管理。 (1)感染性疾病科为传染病及疑似疾病的预检分诊科室。日常采取多层分诊,层层把关,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2)医院醒目位置设导诊牌,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3)门诊咨询处对患者进行分诊,引导发热、腹泻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4)挂号室在挂号时,对患者进行询问,对发热、腹泻及其他疑为传染病患者,引导其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5)门诊分诊护士对候诊患者询问主要症状和体温情况,对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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