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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盐铁路工程线运输安全协议

连盐铁路工程线运输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十二局集团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加强连盐铁路工程线路的合理使用及工程车辆行车、小平车(小型机具)上道的作业管理,确保铺轨、架梁作业及其它施工作业安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供各单位执行。

一、工程线由于已经开始运输作业,因此凡上线作业单位必须给中铁十二局集团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经理部“运调部”提报施工计划和安排,按照调度部命令上线作业,并比照营业线管理,设好驻站和防护,由于上道未通知或由于相关单位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方自行负责。

二、人身伤害:其他线上施工单位按照《技规》、《行规》、《安规》要求设置防护,防护人员经考试合格人员担任,防护备品必须齐全,施工防护及驻站联络人员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提前落实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秩序。作业人员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作业人员施工时要穿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时刻警惕过往列车或其他车辆。作业人员工程线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工程线上、旁边或危险地带打闹追逐。不得在轨道上行走,如在两侧路肩行走时,所扛的工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横行车站股道或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从车底下钻车或递送料具。列车开动时严禁

抓车、扒车、跳车。

三、防侵限、防止挡停列车: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工具在工程线施工或邻近工程线施工时,比照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施工人员在没有防护人员的情况下禁止上道作业,同时使用设备要先进,能及时撤道,禁止使用老旧设备在工程线路上使用,材料邻近工程线堆放时,保证安全距离及高度,防止材料堆放过高倒塌侵限;工程线或邻近工程线机械设备施工时采取“一人一机一防护”,来车时及时停止施工,严防机械侵限。

四、防止损伤既有设备:在工程线和邻近工程线施工时,如发现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伤的,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了解施工范围内的相关设备状态,制定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防止损坏新增或既有设施。

五、防止列车溜车:机车、平板车、自制小平板等轮轨设备停车时,采取机车制动,同时采取人力制动,止轮器(铁鞋),同时在轮轨设备前方、后方,安装斜向防溜枕,为防止制动失效,在线路空旷地带安装脱轨器,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同时做好防护。

六、施工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工通过道口必须遵守《铁路道口通行规定》,不得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

七、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严禁非法拦载列车阻断工程线铁路运输。

2、严禁扰乱十二局调度部列车的正常运输程序。

3、严禁损坏铁路线上的各类设施、设备。

4、严禁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

5、严禁拆卸、盗窃、哄抢铁路器材、线路设备、车辆配件和运输物资。

6、严禁偷乘列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

7、严禁钻车、扒车、跳车。

8、严禁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拾捡物品、横穿铁道。

9、严禁在铁路线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10、严禁击打列车。

11、严禁在未设置行人通行的铁路桥梁上行走。

12、严禁翻越、损坏、移动工程线两侧的标志。

13、不得在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范围内设立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仓库,禁止引火烧荒等。

八、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危机行车安全,要及时通报十二局运输部,立即进行处理,有效防止事态蔓延。

甲方(章):中铁十二局集团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第三项目经理部

代表:联系电话:

调度部: 联系电话:

乙方(章):

代表: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月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课件 一、编制依据 1、原铁道部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3、济南铁路局编制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知识》; 4、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案例分析》; 5、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人员安全培训300题》; 6、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施工管控约束性条款》; 7、其他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定义 铁路营业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输生产使用的铁路线路。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铁路营业线平行、交叉、接入,在铁路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三、天窗和慢行规定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1、普速铁路施工天窗 1.1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1.2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2、普速铁路维修天窗 2.1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2.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枕或Ⅲ型轨枕、Ⅰ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3.列车慢行和开通线路后首列放行的相关要求 3.1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3.2施工结束,线路开通后,列车限速要求要符合铁运[2012]280号文中附件10《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3.3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轧道:①大型养路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②开通后经过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③开通后经过单机。

铁路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铁路专用线工程 发包方: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签订日期:2013年1月26日 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000MW新建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腾桥镇 3.工程范围和内容:铁路专用线DK0+300—DK3+127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车务段.doc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海拉尔车务段 乙方:中铁二十二局滨洲复线海满Ⅱ标段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 施工项目:滨洲复线海满Ⅱ标段海拉尔东站站场改造 作业内容:增设调车线6条,边修线1条,主要工程数量:挖方:19716m3,填方:107982m3,铺轨:7.933km,铺岔:20组。 施工地点:K739+400——K741+700。 施工日期: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K739+400——K741+700 2、施工期限: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行车组织规则》 2、《工务安全规则》 乙方: 1、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J202-86) 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003)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护内容: 1、调车作业安全。 2、驻站联络,施工封锁及登销记,放行列车。 3、车辆防溜,卸车后车辆状态检查。 4、空平车挂运安全,空平车必须挂于列车尾部。 安全措施: 甲方: 1、对施工单位调车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作业。 2、认真主持施工例会,在作业中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根据施工负责人请求核对已具备开通条件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请命令。 乙方: 1、调车人员和驻站联络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车站作业前,必须经车站(或段)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调车负责人必须提前到达车站值班室接受调度命令,并将调度命令给司机,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3、从车站进入区间前,调车人员必须确认进入区间凭证无误,看清楚值班员发车手信号后方准显示推进信号,指挥列车推进。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维规》、〈〈通 信技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施工项目,乙方配合有关事宜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点: 4、施工时间: 5、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期限: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根据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及沈铁总发[2009]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规定,为保证铁路通信设备安全和工程施工作业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施工地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1、施工前甲方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就施工的安全措施、现

场负责人、联系人等有关事宜进行明确,并且每日向乙方提供次日施工计划,内容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安全防范内容:甲方在上述施工时注意乙方地下(架空)光电缆(通信管道),若有影响必须在乙方人员的指导监控下进行,否则不准施工。 3、措施: 1)乙方派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并配合施工,发现有影响通信设备、 行车安全的施工或可能发生行车事故的施工,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 2)影响区段内,甲方预先明确标示出施工范围(确定施工红线)乙方探明光电缆情况并做出警示标志,甲方在该施工区段内每间隔10米挖验探坑,确定光电缆实际情况,便于防护。 3)施工中严禁使用大型机械及尖镐、钎子、筒锹等。如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向乙方现场盯防人员申请,双方现场确认准确且负责人书面签字后,且必须有乙方监护人员在场指导的情况下方可 作业施工(距光电缆径路3米以内禁止动用大型机械施工,1.5米以内严禁进行土建作业,必须施工地段,须人工作业),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结合部安全分工:因甲方施工造成乙方光电缆及设备等通信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之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并经

工务段安全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务段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xx铁路局天津工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七局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 部 乙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 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运输及线路设备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xx[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承台、墩台基础及桥梁跨线施工 2、施工地点:津霸线上下行K13+580-K13+630 3、施工时间:自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6月30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在施工期间,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凡影响既有线设备时,自影响之日起,包括施工范围前后一白米线路设备的行车安全,均施工单位负责,直至双方验收交接完成。 三、安全防范内容及措施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各项施工安全协议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施工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安全协议。 2、待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自己的施工项目、作业内 容和影响范围确定要点计划并要点。在正式施工开始前72小时,乙方应向甲方 提出施工请求,并说明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甲方视乙方的要求,按时派员对其施工进行监护。 3、甲方施工前两日十点前到车站登记。当天在施工前一小时派驻站员去车站进行要点登记,并按施工和站方要求签妥手续,乙方应同时派驻站员协助甲方。 4、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工 程质量。 5、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施工范围和允许的施工条件,按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标准样本

协议编号:WU-PO-105-48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标准 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标准 样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 第二条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车务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绥化车务段(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2、作业内容:桥梁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地点: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1日(具体节点施工时间以施工方案为准)。 4、影响范围:架梁期间影响上下行列车通行 二、施工责任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滨北下行线K12+938.75 江北联络线K9+431 2、施工责任期限:时间: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列车组织规则》;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1〕20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07〕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07〕4号;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 4、《铁路线路修理规定》铁运〔2006〕146号部令; 5、《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 6、《铁路桥涵质量评估标准》TB—2004—1042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 (一)安全防护内容 1、行车安全; 2、作业人身安全; 3、设备安全; 4、协调配合安全; (二)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 1、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根据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上登记,及时向路局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 2、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给予积极配合,如发现乙方违反施工作业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施工。 3、负责主持施工例会。 乙方: 1、确保施工期间行车、人身、设备安全。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作业,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进行登消记、请令、防护及作业 联系工作。 3、施工作业中做好组织及安全防护工作,如因防护不到位产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4、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工作安全责任。 5、施工作业结束后,确保施工作业现场的材料机具不侵限。 6、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哈局施工管理文件相关要求。

车务段施工安全协议

车务段施工安全协议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务段施工安全协议甲方:武汉铁路局武东车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咸城际铁路二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工程,需在武东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 武咸城际铁路跨武广客专连续梁防护棚架吊装、撤除及连续梁挂篮现浇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武广客专新乌龙至赤壁北区间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安全防护: 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路外)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08]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宁北站运转室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46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计划工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由于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防止发生事故,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2、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二)认真审查、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等。 (三)开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有完整的记录或签名。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

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除了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必须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并配合实施。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规》和有关规定情况时,有权纠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二、乙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负责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书,向甲方报送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及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能,并经过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紧急救护法培训,考试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进入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建规》和电力行业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四)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现场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亲自签字备查。凡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有检测报告单,并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七)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有安全围栏和警告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隔离设施。(八)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主动接受并提出整改意见。

铁路营业线安全协议

编号:AQ-BH-09485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铁路营业线安全协议 Railway business line safety agreement

铁路营业线安全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XX铁路局XX车站 乙方:XX项目部 为确保乙方在XX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及义务,确保运营安全,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XX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XX号)、《XX 联调联试行车组织办法》(XX号)、《XX联调联试期间施工管理办法》(XX号)文件精神及《XX静态验收联调联试每日推进对接会纪要》(第8期)、《关于加强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的通知》(XX号)、《XX铁路局结合部管理办法》(试行)(XX 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XX工程 2.作业内容:

光电缆沟开挖,光电缆敷设,光电缆引下,隧道洞室光电缆成端,隧道洞室设备安装调试,隧道口视频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漏缆问题处理,隧道口天线安装,隧道直放站安装电池,设备加电调试,线路段问题整改,信号机安装,轨道电路设备安装,钢轨钻孔,道岔融雪设备安装、信号机械室设备安装与调试,应答器安装,无线电杆组立及设备安装,隧道漏缆敷设及调试。 3.施工地点: 陇海线K1729+286-K1737+271、陇海线 K1728+600-K1729+289、兰新线K0+000-K3+477、兰新客专 K1638+819-K1717+668、动车所K0+000-K5+073、兰新线 K1+815-柳家营信号楼BK0+689、兰新线K1+815-兰州北通信站北环线K55+925。 4.施工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5、影响范围:电缆沟开挖、室内设备安装、无线电杆组立及设备安装,问题库相关内容整改,属于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不影响

铁路局安全配合协议优选稿

铁路局安全配合协议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铁路局安全配合协议甲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电务段 乙方: 一、施工概况: 由乙方承担的坡头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需在甲方管内坡头站石太线 K124+630至K117+000范围内改造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及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坡头站站内及石太线K124+630至K117+000范围内。 施工内容:挖电缆沟;电线路过轨;敷设电缆;室内外信号设备安装;信号设备硬化面。 施工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太铁师[2012]512号《太原铁路局关于重新印发的通知》; 2.《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规范》(TBl0209-99); 3.铁运【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4.太铁办[2012]355号《路局、路局党委关于严格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黑施工”的决定》 5.《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08】143号)。 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7.《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l--2003);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9.太原铁路局关于《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太师铁【2013】562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按规定提报施工计划,准确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向路局申报。严禁无计划施工或超范围施工。 双方应共同维护铁路的行车安全,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商讨解决,保障铁路的行车安全。 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商讨在施工中的注意事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双方在施工中加强联系,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现场施工进度。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职责: 1.甲方对既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施工前,甲方要积极配合与乙方一道对既有设备、电缆位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安全防护要求提供给乙方。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禁令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禁令 为健全完善安全约束机制,落实“严作风、强基础、抓关键”的安全管理思路,按照“安全关键、过程控制、便于操作”的原则,在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以往施工安全管理经验进行认真研究、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制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禁令》。 施工培训管理 第一条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未经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条路局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严禁参加施工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 第三条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施工和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方案未审定、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严禁批准施工计划。 第五条变更涉及LKJ基础线路数据变化的施工,未经电务处批准,严禁提前施工日期。 施工准备和施工预备会 第六条新建线路、道岔、信联闭等新设备预铺、安装、模拟试验完毕,未经预验或预验不合格,严禁组织新设备投入运用的施工。

第七条未按规定召开施工预备会,严禁安排次日施工。 第八条施工总指挥必须在施工前一日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作业内容、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及行车方式等与批复的施工计划进行现场核对,未进行现场核对或发现不符未经有效处理,严禁施工。 施工登记及命令下达 第九条施工预备会确定的施工总指挥、施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未到位,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条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登记,严禁申请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命令下达之前,严禁进行影响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的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控制 第十二条严禁不按标准设置防护。 第十三条严禁在天窗外进行联锁试验。 第十四条严禁简化联锁关系试验项目及程序,或以施工单位的联锁试验代替电务段的联锁试验。 第十五条严禁使用封联线。严禁违章使用手摇把。 第十六条途卸路料开车前,须检查车门关闭、装载加固、道沿清理状态,未检查确认良好,严禁开车。 第十七条架设便梁、挖沉井施工作业时,须对便梁状态进行检查,严禁状态不良便梁上线。 第十八条在营业线上立、撤信号机柱和接触网支柱、敷设电缆及大型设备、材料搬运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专人防护和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现场盯控,严禁作业。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优选稿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协议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甲方:***铁路公司***车站 乙方:********站项目经理部 由于乙方承建***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和《***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09]13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既有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时对运输的绝对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运营维修单位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 2、作业内容:***站站房基础、一站台开挖施工 3、施工地点:***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4、施工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2011年6月30日。 5、影响范围:***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线:K173+200-K175+000段 施工期限自2011年4月16日开工至2011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公司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09】13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施工安全协议书(工务)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XX铁路局XX工务段 乙方:XXXXXXX铁路工程指挥部一项目部 乙方XXX客运专线2标段临近既有线施工工程项目,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163号)和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慨况 1、施工项目XXXX铁路临近铁路营业线桥梁、路基、框架桥(涵)施工; 2、作业内容: (1)XX2#特大桥桩基、承台、墩身、箱梁架设施工; (2)XXXXX改渠施工; (3)拆除原XX铁路既有结构物(桥梁、涵洞),施工DK40+165旅客地道兼行包通道;施工DK39+500-DK40+700段9线、X线、XI线、X2线路基CFG桩加固及路基填筑;施工DK39+077框架桥、施工DK39+166框架桥、施工DK39+250框架涵、DK39+314框架涵、DK39+459框架涵、DK39+774框架涵、DK40+272框架涵、

DK40+305框架涵、DK40+530框架涵、DK40+679框架涵、DK40+954框架涵、DK41+319框架涵、DK41+418框架涵、DK41+503框架桥、DK41+620框架涵、DK41+689框架涵、DK41+742框架涵左侧XXX铁路线路部分节段及涵背回填;施工DK39+824、DK40+392预留通道左侧XXX铁路线路部分节段及涵背回填;XXX立交桥改建、增建桥桩基、墩身、盖梁及梁体架设施工;DK38+800-DK39+500段、DK40+700-DK42+500段Ⅱ线、Ⅶ线路基地基加固及路基填筑施工;施工XX站内1、3、4、5、6、8股道的路基; (4)路基防护栅栏、桥梁遮板、电缆槽、声屏障、栏杆安装; (5)路基约束桩、声屏障桩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XXXX-XXX区间(XX线上行YK540+250~YK546+350、下行线ZK540+420~ZK547+100) 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春运开始时止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任组长,联系人安全总监兼安质部长,甲方XX线桥车间主任),联系人XXX(电话),双方

铁路安全协议

铁路安全协议 甲方:月山车站乙方: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白的责 任、权力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内容: 修建施工便线,拆除既有线路,现浇箱桥后恢复线路。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 新月待焦联络线k2+850至k3+600, 马村矿专用线k0+000至k0+400 三、施工期限:白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做好一切施工前准备工作,在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并持证上岗)。必须按规定带齐防护信号备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保持与车站联系,监督施工人员及时下道。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2.乙方施工应能保证甲方设备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 在甲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原状恢复。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临时辅助设施不得妨碍甲方行车及设备的安全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及设备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2、乙方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负责人和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批准的范围进行施工,不得擅白扩大施工范围,否则造成的影响及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进行抢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业车辆时,必须提前一天由专人向甲方提报作业内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运用及调车作业计划编制。 6、乙方作业车辆在甲方站内作业时,必须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领导, 并严格执行车机联控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轨道车及施工车辆进入营业线,须甲方同意。轨道车及其它施工车辆在站内作业时,防溜由乙 方负责。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机具及机动车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净。 8、施工期间,乙方须指定工务、电务、供电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配合甲方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和点毕总结会。 9、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在站内铺设电缆、施工便道及设立临时道口时, 应提前报甲方同意。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0、乙方到达的施工路料,乙方应主动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指定卸车地点。卸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须知中铁十局济铁公司济南项目部编 2010年8月?济南 第一章施工安全协议

营业线施工必须签订协议,没有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协议,内容规范,措施具体,严格把关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章施工防护 第一节施工办法 一. 施工防护规定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设备故障和灾害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二. 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 1. 立即使用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石长铁路增二线信号工程项目 乙方:徐州田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乙方承建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石长二线绕行线(含石门县北)信号工程施工。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和《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细则》(广铁运发【2013】252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既有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时对运输的绝对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运营维修单位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石门至长沙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石长二线绕行线(含石门县北)信号工程 2、作业内容:***站站房基础、一站台开挖施工 3、施工地点:***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4、施工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线:K173+200-K175+000段 施工期限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双方所遵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和《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铁运发【2012】310号)、《广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细则》(广铁运发【2013】252号)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 1、乙方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施工,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与车站联系,避免脱节,没有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或未使用通信设备严禁施工。 3、乙方在站内施工,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和提供的当日施工计划施工,不得扩大设备使用范围,不得扩大影响设备范围和施工范围,如影响时必须提前申请施工计划,没有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电报不得施工,严禁先施工后申请,未签订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 4、施工开始前,乙方施工领导人必须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登记,并注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限制条件。 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经调度命令准许,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准按调度命令及车站值班员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结束后,乙方施工领导人要认真检查施工线路,达到规定条件后,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销记,请求开通。 5、乙方在站内施工时,必须加强对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线路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编号:AQ-BH-00774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Construction safety agreement of telecommunication business line

电务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黑龙江哈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汤林线K255+59污水管保护涵工程。 2.作业内容: 线路加固、吊轨束梁、开挖路基浇筑混凝土支墩、架设拆除D 梁、工作坑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防护涵预制,防护涵顶进工程。 3.地点和时间: (1)汤林线K255+000-K255+110(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2)施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12月31日 4影响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电缆以及甲方的相关设备。

二、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内汤林线K255+000-K255+110(汤旺河-乌伊岭站)间线路。 施工期限:2017年4月1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规范和安全管理规定: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2.《铁路行车组织细则》哈铁总(2014)473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处理条理》(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17)12号): 6.《哈尔滨铁路局普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17】33号文件。 7.《哈尔滨铁路局施工安全违约行为追究管理办法》(哈铁安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电务段)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电务段 乙方:中铁十四局集团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北京东路上跨铁路桥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北京东路上跨桥跨越铁路工程 2、作业内容:上跨桥施工 3、施工地点:滨北线K12+938处 4、作业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既有滨北线对徐家—北松浦。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徐家—北松浦间滨北线K12+938处左右50米范围内。 2、施工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1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章和规范: 1、《铁路技术管理规定》铁道部令第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2007年4月1日版); 3、哈尔滨铁路局《铁路交通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07)12号;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2—2003; 5、《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6、《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7、哈铁总[2011]20号附件《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8、《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9、《信号维护规则》 10、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内容:确保施工作业范围内有关电务行车设备不被损坏。 1、施工前,施工单位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对直埋通信、信号光电缆进行现场勘查。由施工单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沟,明确光、电缆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光缆和电务设备安全。设备管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勘查探测地下光电缆、电务设备的具体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测结果(无论有无光电缆)由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在《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上,设备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有光电缆等设备时还需由设备管理单位在现场做出标记。《施工地段管光电缆走向签字簿》由施工单位建立。 2、凡在局管内对营业线上、临近营业线和铁路保护区内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路外、局外单位施工及路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各各项施工均应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未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严禁施工,路局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其提供的施工计划。办理“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向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3、对于时间跨度长的过度施工,要制定出准确的配合内容和配合时间签订《哈尔滨电务段施工配合确认单》。非施工期间(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间等休息时间),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施工过度期间光缆看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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