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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目录

仓储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分期付款机器买卖合同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仓储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仓储是物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物流的健康顺畅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仓储公司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某储运公司与某贸易商行于1998年4月3日订立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由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布料、旧自行车等物,该合同应于1999年5月30日终止。在该合同终止以前(1999年4月30日),某贸易公司提出其50辆自行车因无处堆放,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某储运公司处放存半年,为此向储运公司多支付保管费1000元。储运公司表示同意。

1999年7月15日,某贸易商行与某储运公司又订立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衣服、布料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从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9

月1日,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定:“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订立后,某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同年9月4日,某储运公司突然接到某贸易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保管的部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因此不能交给某储运公司保管。另有部分货物因其租到仓位,不再需要储运公司保管。

某储运公司提出如解除合同,则应支付全部保管费并应支付违约金; 否则某储运公司将扣留某贸易商行先前寄存的50辆自行车。某贸易商行认为,某储运公司的要求极不合理。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某储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贸易商行支付全部保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内部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双方在订立第二份保管合同以后,原告严格履行了保管合同的义务,而被告单方面违约,当然应向原告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如果被告不承担这些责任,原告有权留置被告先前存放的自行车。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合法依据的,但不能留置被告先前寄存的自行车。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非承诺合同。被告没有交付需保管的物品,则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被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违约,自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交付保管费。最后,法院按第二种观点作出了判决。

风险评析

仓库营业是一种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所谓仓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方提供仓库保管服务,存货方为此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在仓储合同中有仓库营业人( 仓管方) 与存货方两方当事人。就实质而言,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中的一种,由于仓库营业的性质,使得它具有不同于一般保管合同的性质,同时也面临着不小的法律风险:

1、存货人在货物品名、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弄虚作假依据保管货物的不同保管难度,仓库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常常出于想少交保管费或其他方面的动机,在货物的品名和种类上弄虚作假。大部分情况下,存货人为了降低仓储费用,故意将危险物品作为普通物品,将特别货物当作一般货物,将贵重物品作为普通物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应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将危险物品交给仓库营业人入库的,构成对仓库营业人的欺诈。双方由此签订的仓储合同无效,同时,仓库营业人所受损失也应由存货人负责赔偿,甚至将追究存货人的刑事责任。

也有相反情况,有的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有意将普通货物填写为贵重物品。意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再诬陷仓库营业人偷换了他的货物,而主张索赔。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这种欺诈行为,最后法院也难以判明谁是谁非,只能根据有关证据来确定,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仓储合同。如果仓库营业人员签订合同时不谨慎,则极可能陷于错误认识而上当。

2、存货人对将交付储存的货物的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提供虚假的信息

根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以外的物品,存货人有意或无意地提供一些保管条件或保管要求,从而引起保管人轻信,而遵照这些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对货物进行保管,以致造成货物毁损、短少、污染、变质、灭失等后果。如果存货人出于恶意,故意陈述不当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就会误导仓库营业人。此时的责任该由谁承担,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由于证据难以寻找,很多情况下都由仓储公司当了冤大头。

3、存货人欺诈保管费用

保管费用的收取是仓库营业人得以正常开展仓储保管业务的物质保证。实践中,有的存货人可以会采取多种手段对仓库营业人进行欺诈,如诡称将账记在其他单位身上; 有的存货人在与仓库营业人签订仓储合同时,在货物的质量上弄虚作假,或以次品充当真品,或其交付储存的货物已经过了有效期或者即将到达有效期,或者其交付储存的货物即将或已经变质,却当作质量合格的物品。

4、存货人转让合同的风险

有的存货人与仓库营业人签订了仓储合同,然后转与其他急需仓库使用的第三人,以赚取差额利润。按照合同的有关法规,合同权利义务一般只能存在于订立合同的双方之间,如果有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人,必须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擅自转让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存货人出于牟利的目的,对仓库营业人构成了欺诈。

5、仓储企业不按合同或物业惯例进行保管,给存货人造成损失

对于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或者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有着特别的保管要求。在实践中,仓库营业人出于经济目的,心存侥幸心里,而伪称其具备这种保管能力,与存货人签订合同。最后发生了货物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事故。有的仓库营业人在接受存货人的货物后,甚至未经存货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保管物。按合同法规定,这种行为属于违约的行为,应对存货人的损失予以赔偿。

6、仓储企业滥用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它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约定性。这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免责不同。仓储合同中的仓库营业人可能利用其对该行业的垄断地位,强加对方不平等的条件,特别是在合同中强加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存货人或者因为无能力与之争执,或者是因为误以为该免责条款是国家规定的或该行业的行业规定,而无奈地接受,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7、存货人不履行提货及交款义务而造成“死库”

目前全国各地的仓储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货物“死库现象” 。由于委托方音信全无、企业倒闭、涉嫌骗汇等原因,各仓储企业内超出两年以上的货物积压,有的甚至仓储期限已近10年之久。积压货物占用了大量仓库面积,货物均已明显锈蚀、腐败、变质,既影响到其他正常货物的仓储,又极易产生环境污染问题,企业既无法收回仓储费,又无法处理。

防范技巧

仓储保管业务是当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要充分发挥这种法律形式的作用,只有不断地健全其合同,才能提高自己合同行为的质量。

1、细签合同,及时补救

要有效地防止风险发生,首先得把好合同这一关。具体而言,企业在合同上填写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时要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合同中要明确货物的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注明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货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于货物入库时的交接手续,可以按照《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10条的规定来执行。由

存货方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送货到库的,或者由保管方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港口等处提运货物的,必须按照该细则第11条或国家有关规定当面交接清楚,分清相互之间的责任。

为防发生争议,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对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费,车皮、站台、专用线占用圳及包装整理等费用,应予以具体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费用的承担人及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

2、利用担保增强合同的安全性

企业可利用法律作关于保障合同债的安全性的规定,如保证、抵押等。合同管理制度中的公证、鉴证等,都可以用来强化合同的安全性。对于仓库营业人来说,有时会遇到拖欠甚至赖着不交保管费和有关费用的事。这时,仓库营业人如果事先为合同设置了担保,则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或者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这样,仓库营业人即使遇上欺诈行为,也可以尽量减少损失。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保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给付仓单义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仓单就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84条规定,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仓储物验收时保管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危险通知义务

在遇到以下情况的,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1)货物发生变化。例如,发现仓储物出现异状,发生数量减少或价值减少;

(2)货物临近失效期。对于外包装或货物标记上标明或者合同中申明了有效期的货物,保管人应当向存货人提前通知失效期。一般应在仓储物临近失效期60天前,通知存货人;

(3)第三人对仓储物主张权利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应立即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如果因为情况紧急,保管人来不及通知存货人,应当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仓储物的安全,事后仍有义务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

储存,是指保管人在接受仓储物后,要为仓储物提供一定的空间予以存放;保管,是指保管人须提供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仓储物的毁损、灭失。

5、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合同期限届满或因其他事由合同终止时,保管人应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或存货人指定的第三人,不得无故扣押仓储物,若因合同期限届满存货人或第三人请求返还仓储物,原则上也应予以返还,但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向存货人请求赔偿。

6、允许存货人检查和采取样品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388条规定,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这就是关于保管人容忍义务的规定。所谓检查仓储物,实际上就是仓储物的检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进行何种程度的检查,应根据仓库的状况及习惯决定。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请求样品的提取时,保管人可以请求其交付证明书或请求相当的担保。

分期付款机器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b.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技术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所使用的技术,以确保合营公司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以_________ 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2.1 “产品”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方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_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具体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水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合营公司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_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应对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点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协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或国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技术和商标。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地区)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_________(地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权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虽然,仅乙方独家拥有对第三方伪造的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的行为采取追究甚至是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而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充分考虑。为此,乙方可以合营公司名义作原告或双方联合作原告,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在本合同及其附件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销售额

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_________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

_____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的天内

向乙方提供季度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项数额。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财务主管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应付款项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 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 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合营公司对合营公司人员进行无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合营公司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_________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_________制造的产品。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_________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为期_________年的延长,但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技术和商标。

第十条仲裁

10.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所列的上述地址寄出后_________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库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32729 仓库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仓库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合同的双方 (一)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 (二)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 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二、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一) 乙方将位于宁波市江东区陈村镇白陈路石洲路段保税仓(万国国际机械城分仓)__/__楼面积_ / _平方米租赁给甲方使用。

(二)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海关保税货物储存。未经乙方准许,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按国家保护、卫生、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一) 租赁期为一年,即从二○○年__ _ 月_ _日起至二○○_ __年_ __月_ _日止。 (二)租赁期限届满前_30_天提出,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四、租赁费用 (一)租金。每月租金每平方米(立方米/吨)为人民币__60__元。每日租金(每立方米/吨)为人民币 ___2___元。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和防范

(接)第一部分概述 我们所有的公司营业执照都有一个经营范围,以前在《合同法》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经常会有这种,由于某一方签合同超出了某一方的经营范围了,那么就认定为合同无效了,现在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只有说你的这项经营范围,是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必须单独办许可证的,你没办,那么你如果签了这种合同是无效的。 举例来讲,像石油、成品油,这种油品是国家要给发许可证的,你要买卖,从事这种经营要有许可证,你没有许可证,你买卖成品油那你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其他的一般超出经营范围的,不会无效了。那我们工商局在给大家做工商登记的时候,现在的营业执照也改了,经营范围那个地方,一般后面都会有一条,就是说除了国家特许经营的,那么都可以依法自主经营,只要不是国家限制的,公司你开了,你可以自发自主经营了,从这个上面也体现出,1999年合同法之后,我们的这个合同法立法的取向,是促进交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和防范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有些什么样的好的防范手段,那么签合同的第一个面临的问题是,跟谁签合同的问题,就是合同的主体问题,既然签合同,就一定有合同双方或多方,这就是合同的主体,那么跟谁签,合同的主体有几类。《合同法》里边规定的是三类主体,一类是自然人,一类是法人,一类叫其他组织,我们就先说自然人。 自然人大家好理解,只要这个小孩生出来,他成活就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在座的各位,大家都是自然人,有自然生命属性的人就是自然人,那么《合同法》里边规定的自然人,他也要分一分不同的情况,不是说所有的自然人都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自然人在法律里边,它是把他分成这么三类,一类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类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一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它可能在法律上给他分成这么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一般是有两个条件,分别的加以规定的,一个条件是从年龄上来加以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18周岁以上,这叫成年人了,就是叫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有一个特殊情况,16周岁以上,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获取的经济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的报酬,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那么也视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年龄的划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10周岁到18周岁之间,或者到16周岁之间,这个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主要限制的是什么?限制的是他所能够从事的民事活动,他签合同的时候,他能签什么呢?跟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这些合同他可以签,超出他的年龄、智力,这种范围的,他就没有权利来签了,就得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来签,无民事行为能力,指的就是10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下的小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他对外如果要签署什么合同,从事什么民事法律行为,由他的法律代理人来代理进行。 有个特殊情况,除非是什么,除非是他纯获利益的这种,我们实践中会有,买房子,现在经常的买商品房的时候,把名字落在自己的小孩名下,有的时候这小孩才刚3个月,但是也可以落在他名下,为什么?因为给他房子不需要他付钱的,这个房子是给他的,他纯获利益,所以这种情况下,他是可以的。除此以外的不可以,都必须有他的法定代理人,刚才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现在我们有很多,影视圈的最多,童星,有的就十几岁,也是电视明星,电影明星,他的经济活动就多了,他不像一般的小孩整天在学校里边,没什么,就是买个铅笔、橡皮,他不是这样的,他经常接拍广告,接拍电视剧,那么对于一般地十几岁的孩子来讲,那这类的合同是不行的,这类的合同他是不能签的,这类的合同要他的法定代理人来签。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Risk and prevention of warehous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仓储是物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物流的健康顺畅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仓储公司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某储*公司与某贸易商行于1998年4月3日订立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由储*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布料、旧自行车等物,该合同应于1999年5月30日终止。在该合同终止以前(1999年4月30日),某贸易公司提出其50辆自行车因无处堆放,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某储*公司处放存半 年,为此向储*公司多支付保管费1000元。储*公司表示同意。 1999年7月15日,某贸易商行与某储*公司又订立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储*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衣服、布料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从1999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

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 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订立后,某储*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 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同年9月4日,某储*公司突然接到某贸易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保管的部 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因此不能交给某储* 公司保管。另有部分货物因其租到仓位,不再需要储*公司保管。 某储*公司提出如解除合同,则应支付全部保管费并应 支付违约金; 否则某储*公司将扣留某贸易商行先前寄存的 50辆自行车。某贸易商行认为,某储*公司的要求极不合理。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某储*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判令某贸易商行支付全部保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内部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 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双方在订立第二份保管合同以后,原告严格履行了保管合同的义务,而被告单方面违约,当然应向原告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如果被告不承担这些责任,原告有权留置被告先前存放的自行车。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合法依据的,但不能留置被告先前寄存的自行车。第三种观点认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标准版仓储合同范本

标准版仓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一致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仓储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库房结构及设施要求 1.该仓库建筑符合中国有关的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供乙方作为仓库。 2.库房需安装雨篷、采光板,保证库房外有足够的作业场地、装卸货场地、停车位等。 3.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消防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装警示牌等。保证拥有符合国家消防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配备,管理检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施,对乙方使用的库区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方面的规范。 二、甲方承渃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收发货的服务承诺,并保证当天所有收发货车辆全部装卸完毕。 2.甲方保证仓库的内部环境适合存放普通货品。 3.甲方必须每日执行日清日洁工作,保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仓库所在区域不是交通管制区域,保证乙方车辆的进出。 三、仓库概况及约定 1、甲方的仓库位于:市,仓库名称:。 2、乙方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支付仓储费。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费用结算 1.费用标准 仓储费: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装卸费:______ 入库费:______ 出库费:______ 操作费用:______ 2.费用结算 所有费用每月(按日历月)结算一次。甲方需于每月日前开具上月费用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时间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3.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纳。期满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押金。 六、库房管理、商品保管及相应的要求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库房均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甲方应根据储存商品的属性及乙方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新划分仓间,保证库房内库位划分合理、标识清晰,并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仓位,保证产品的“先进先出”原则;甲方应搞好库房卫生和商品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商品型号、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1.乙方有权对甲方仓储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仓储要求的行为进行考核并要求甲方进行相应整改。 2.甲方保管员必须每日盘点对账,日清日结,保证账卡、账账、账物相符。 3.产品入库后若出现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提供的批号确定对应的产品,并将其单独存放等待处理。 4.仓库必须门窗封闭,有通风设施,仓库每日保持通风干燥,库房和产品包装箱的灰尘要及时打扫,避免有灰尘。 5.产品码放实行定置管理,不同产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必须分开存储并设置标识牌,产品严禁侧放倒置,码放时必须按指示箭头朝上,码放整齐;产品码高层数必须按乙方提供标准进行码放。库存产品需分类分区域按货位摆放,按乙方要求标准留出墙距、货位间距及盘点通道,以备盘库清点;零散或不可发产品(包装箱破损、受潮、发霉、机损等)需设立暂存区域,设置单独的标示牌。

最新苹果仓储保管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苹果仓储保管合同范本【标准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那么,正规的苹果仓储保管合同应该如何书写,在签订苹果仓储保管合同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风险告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务必了解清楚保管人是否有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应当注意标的物的品类,不得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等质量要求; 风险告知:在仓储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是因为,第一: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第二: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第三: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第四: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合同也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合同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司法实务】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

纠纷的根源。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这样就可能导致企业合同出现法律风险,引发合同争议。然而企业处理这些争议纠纷时,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还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主体的常见问题及法律风险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这里所说的“人”是广义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就不用解释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应的一个法律概念,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仓储协议范本(普通货物仓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仓储协议范本(普通货物仓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存货人):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保管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仓储物的基本情况 1. 仓储物的名称:。 2. 数量:。(运输装卸过程中合理损耗%) 3. 质量:。 二. 仓储物的储存期间 双方约定仓储物的储存期间为日,自年月曰起 至年月日止。期满需要续延储存期限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同总价款包 括入库费、仓租、出库费及仓储物检验、运输、装卸、税费、保险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种方式: 四. 仓储物的交付、验收、运输及保险 1. 甲方交付仓储物时,乙方应当进行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收货凭证(仓单)。 乙方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 仓储物交付地点为:,仓储物交付后,乙方按规定办理仓储物的入库手续。 3. 甲方交付的仓储物为易燃、易爆、有蠹、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4. 乙方负责承担仓储物自交付地点至仓储地点的运输义务,并负责办理仓储物从甲方交货地点至乙方仓储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仓储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仓单甲方将货物交由乙方储存,乙方应当给付仓单。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包括下歹U事项: 1. 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 储存场所; 5. 储存期间;

合同签定履行中的风险与防范-下资料讲解

合同签定履行中的风险与防范(下) (接)第二部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和防范 违约责任,一定要把它约定明确,就像我们《合同法》里边的那个规定说,对方违约了,赔偿你的损失,《合同法》有这个规定,你合同里不写也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你的损失。但是实践中,就会发现真的对方一违约了,给我造成的损失,让我真的算出来有多少损失,不好算,让我再举出证据来,说我有这些损失,就更难举,往往你的商业利益、商业机会的丧失难以计算。经常有的人会问,说你看我要不给他签这个合同,我还可以跟别人签,我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收益,你看他违约了,结果赔偿损失,我举不出来有什么损失,就没办法让他主张。那么你如果在合同里边,约定了,如果他违约了的话,支付违约金多少多少钱,或者按照合同标的的百分之多少支付违约金,有个明确具体的数,这样你就不需要举证了。真正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对方确实认定违约了,因为你有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就按照你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法官就可以给你判了。 或者对方延迟履行,你延迟一日,你就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万分之五、千分之一,支付延迟履行的违约金,你这样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约定明确,将来到法庭上的时候,你就可以减少你的举证责任。对方如果说不行,它的违约金过高了,那得他来举证了,所以说合同里边的违约责任条款,我建议大家越详细越好。但是,也要注意,这个违约责任条款,违约金也不能约定的过高,因为最高法院也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合同法》里边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约金约定的过高,对方可以要求适当酌减。 现在司法实践中,以及司法解释里边,怎么判断违约金的标准过高,就是说,你的实际损失假设10万,你违约金约定了20万,就是你除了实际损失,你还要给我10万块钱的违约金,就等于20万元的违约金,这就不可以了,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只要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以下的部分,这全都算是合理的违约金,即使你的损失只有10万,我要求你除了赔偿我10万元,还要在给我3万元违约金,这可以。你除了给我10万元,再给我10万元,这恐怕就不行了,但是实践中,有的时候,你虽然约定高一点,由于对方不好举证证明你了损失是多少,其实你完全可以规避掉这一条。 我的损失是10万元,这个怎么举证证明啊,我就说我的损失可能是20万,所以说原则一定是合同里边的违约责任条款,要尽量详细明确具体,这是关于违约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大家目前平时可能不太重视的,但是真正到了有纠纷的时候,往往重视起来了,但是重视起来的时候晚了,这样的条款是什么,就是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的争议解决,有两种方式,一种叫仲裁,一种叫诉讼,仲裁指的是到仲裁委员会,不公开的来进行审理,有这些仲裁员相当于法官一样,对这个案件纠纷做一个裁决,这叫仲裁。仲裁的好处是什么?在涉外合同里边特别明显,为什么?就是说如果是我们跟外国公司签的一个合同,一个涉外合同的话,他在国内如果再没有财产,那么如果你要是打官司诉讼,打赢了,执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为什么比较麻烦呢,如果我们国家跟对那个国家没有民事司法协定的话,或者是没有加入过共同的民事司法执行的公约的话,那么我们国家法院的判决,到另外的那个国家是执行不了的。你的这个判决只是作为一个证据,到那个国家重新再打官司,重新再判,仲裁不是,如果是涉外的仲裁裁决,现在的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是公约的成员国,都是承认和执行外国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成员国,那么是这个成员国的话,你拿这个仲裁的裁决,到这个国家就可以直接执行,所以说仲裁的好处在这里,另外其他的好处是什么呢?仲裁是一裁终局,相对来讲,时间成本各方面少一点,裁一次出了这个裁决书就是终局了,不像诉讼,我们国家的诉讼是两审终身制,那么你一审完了之后,不服还可以到二审,一审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了,仲裁是这样,那么诉讼呢就不太一样。 但是仲裁你如果要想约定仲裁的话,到底是约定仲裁还是诉讼,得根据自己合同的情况来约定,如果是一个涉外的合同,对方在境内又没有财产,那么一般推荐使用仲裁的方式,要不然的话,你自己看,是仲裁还是诉讼,如果要想仲裁有一个要求,这是《民诉法》和《仲裁法》的要求。如果你想仲裁你必须在合同里边,明确选定仲裁机构,不能含糊,什么叫明确选定仲裁机构?就是说,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这叫明确的,仲裁机构非常明确北京仲裁委员会,如果你说,本合同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这就不是明确的了,为什么?北

仓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仓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1 仓储合同概述 仓储合同,也称仓储保管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就仓储合同的性质而言,它仍旧是保管合同的一种,但又具有其与一样保管合同相区别的明显特点: (1)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是一种商事行为,有无仓储设备是仓储保管人是否具备营业资格的重要标志;仓储设备是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必备的差不多物质条件。从事仓储业务资格是指仓储保管人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 (2)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与一样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不同的是,作为仓储物的动产不限于特定物,也能够是种类物,若为特定物,则储存期限届满或依存货人的要求返还仓储物时须采取原物返还的方式;若为种类物,则只需返还该种类的相同品质、相同数量的替代物。 (3)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这一点明显区别于实践性的保管性合同,即合同从成立时即生效,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这一点在《合同法》上明确定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是具有专业性和营利性的从事仓储营业的服务的民事主体,合同一旦成立,在仓储物交付之前其必定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履行合同做必要预备,若存货人现在反悔不交付物资,必定给对方带来缺失,若仓储合同作为实践性合同,则合同从交付之日才成立,从订立合同到交付之间的这种缺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作为诺成性合同则不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成立,则合同赶忙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受合同效力的约束,上述缺失就可依违约缺失获得赔偿。明显法律的用意在于强调仓储合同的严肃性、稳固性,任何一方在仓储行为中都要做出慎重的、负责的意思表示,不可随意为之。

仓储协议范本(普通货物仓储)

仓储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存货人):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保管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仓储物的基本情况 1.仓储物的名称:。 2.数量:。(运输\装卸过程中合理损耗 %) 3.质量:。 二.仓储物的储存期间 双方约定仓储物的储存期间为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需要续延储存期限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合同总价款包括入库费、仓租、出库费及仓储物检验、运输、装卸、税费、保险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种方式: 四. 仓储物的交付、验收、运输及保险 1.甲方交付仓储物时,乙方应当进行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收货凭证(仓单)。 乙方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发现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仓储物交付地点为:,仓储物交付后,乙方按规定办理仓储物的入库手续。 3.甲方交付的仓储物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乙方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4.乙方负责承担仓储物自交付地点至仓储地点的运输义务,并负责办理仓储物从甲方交货地点至乙方仓储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仓储物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仓单 甲方将货物交由乙方储存,乙方应当给付仓单。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间;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的形式 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 (合同法第10 条第1 款) 书面合同: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强调:重要的合同应以合同书形式并加签字、盖公章签订 合同的形式 其它形式达成合同的风险: 传真件:便于伪造; 电子邮件:容易篡改; 口头协议:空口无凭; 不利于保存; 发生纠纷后,在司法程序下,证明力弱,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需加以其它证据予以佐证。 合同的形式 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中国有古话叫?°口说无凭;

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合同的签订就是制订一项规则,也可以说双方为此设定了游戏规则,大家就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则,所以说,衡量合同好坏的标准之一是在于内容是否清晰一致,没有歧义; 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便于公司管理,防止不当职务行为,比如阴阳合同(交客户和交公司是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 合同的形式 所谓重要,是相对的,主观的,应是这笔交易或事项对公司的重要性而言。 比如,交易金额、关键设备、投资、经营性租赁等。 对于重要性,我们建议公司制订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哪些交易、事项需书面合同签订的,应予以罗列或授权某个部门予以解释,以便于业务人员的执行 即使是日常性、频繁性交易,我们都建议公司应制订详细的通用条款,平时以订单、发货单等开展业务。 合同的形式 签订书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书面合同中可能涉及改动的,应注明?°本合同若有改动之处,应加盖双方单位章,否则不视为有效改动。?±

仓储合同的风险防范

仓储合同的风险防范 引言:保管合同纠纷因保管的形式不同而有不同的种类,仓储合同就是保管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保管因为对物权实际的支配易主,所以就会对物权享有者有一定的风险。仓储是物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物流的健康顺畅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仓储公司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某储运公司与某贸易商行于1998年4月3日订立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由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布料、旧自行车等物,该合同应于1999年5月30日终止。在该合同终止以前(1999年4月30日),某贸易公司提出其50辆自行车因无处堆放,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某储运公司处放存半年,为此向储运公司多支付保管费1000元。储运公司表示同意。 1999年7月15日,某贸易商行与某储运公司又订立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衣服、布料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从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订立后,某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同年9月4日,某储运公司突然接到某贸易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保管的部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因此不能交给某储运公司保管。另有部分货物因其租到仓位,不再需要储运公司保管。 某储运公司提出如解除合同,则应支付全部保管费并应支付违约金;否则某储运公司将扣留某贸易商行先前寄存的50辆自行车。某贸易商行认为,某储运公司的要求极不合理。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某储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贸易商行支付全部保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内部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双方在订立第二份保管合同以后,原告严格履行了保管合同的义务,而被告单方面违约,当然应向原告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如果被告不承担这些责任,原告有权留置被告先前存放的自行车。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合法依据的,但不能留置被告先前寄存的自行车。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非承诺合同。被告没有交付需保管的物品,则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被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违约,自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交付保管费。最后,法院按第二种观点作出了判决。 风险评析 仓库营业是一种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所谓仓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方提供仓库保管服务,存货方为此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签署方式 (二)签署的人员 (三)合同向对方的审查 二、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审查 (一)规格条款 (二)质量标准条款 (三)包装条款 案例: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所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支付方式条款 (五)定金条款 (六)违约金责任条款 (七)若与外地公司签署合同,尽量争取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管辖

(八)其他条款(合同履行中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均予以确认, 约定具体电子邮件地址,降低旅行中的风险) (九)关于交易价格是否含税问题的风险防范(要在合同中声明 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十)缔约过失责任 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赔偿范围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 4、上诉费用的利息损失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规范(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 面形式确认) (二)关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A 现金支付的,应要求客户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 B 对于转账支付的,应要求对方将款项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 C 直接以票据支付的,在签支票时应保持名称的一致性(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支付

仓储协议书

仓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需要,甲方的钢材在乙方仓库存储装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总体要求 1.甲方需在乙方仓库堆放的货物是______钢材(盘圆,螺纹等)____________。 2.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品名、规格、材质、入库前后分别堆放,乙方对甲方入库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并于每月出具加盖公章的库存表对帐一次。 3.甲方进出库时,必须提前预报作业计划,包括货物作业的品名、规格、重量,以便于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4.服务时间:24小时全天服务。8:30—4:30为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为加班。加班费:3元/吨 二、入库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出具的入库通知单详细内容进行验货入库,在货物到达24小时内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包含钢厂、品名、材质、规格、重量、件数、车号、船号等),先直接传真到甲方公司专职业务员,每星期将原始凭证邮寄甲方公司。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2.如发现实收重量与通知单不一致时,_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入库。 3.抄牌验收的货物,必须抄清货物的重量以及炉号。 4.乙方在卸货时,必须认真验收,如有货损货差情况发生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出库要求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储存,将货物按规格、品种、材质堆放整齐。

2.甲方出库时,必须开具提货单,提单上必须盖有甲方提货专用章及业务主管人的 签字或盖章。 3.提单内容必须详细,包括钢厂、品名、规格、材质及重量和件数。 4.甲方的电脑提单涂改无效,并与甲方预留在乙方的提货样单相一致;如果凭其他 客户提单或车号提货,甲方需提前将传真件传至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备 注栏里的内容必须是电脑文字)此类传真件有效。乙方如无甲方确认(提货清单密码)而 擅自发货、超发、误发造成甲方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提单有效期进行操作,过期提单乙方不得发货,必须由 甲方主管签字生效后,才予以发货,并在每次出库后当天将实提数量及时传真到甲方公司 专职业务员。(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1.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出库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按甲 方进库量:螺纹纲返利________元/吨;线材返利__________元/吨,次月结清上月返回款。 2.甲方货物船到码头卡车直接运走,按每吨_____元/吨结算;货物船到码头直接换 装另一条船运走,按每吨_______元/吨结算;甲方货物场地提出装船,按每吨_____元/吨 结算。 五、其他约定 1.甲方的货物到乙方场地后,如有遗失,乙方负所有法律责任,并以全额成本价作 出赔偿,乙方以件交件,以吊牌为准,如吊牌遗失过磅为准。 2.将不定期到乙方仓库检查甲方的库存情况,乙方应配合甲方人员检查。 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注重商业信誉。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引起甲方经济损失,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不足弥补己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及失效条件 1.未尽事宜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当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仓储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仓储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客户资信风险 1对客户资信状况缺乏了解,如客户信用,资产状况、担保情况 以及是否属于关联企业等; 2未建立起完整的客户资信风险评级体系:如应利用客观与主观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对客户进行资信风险评级; 3赊销和预付额度与客户的资信状况不匹配:如应根据客户资信风险评级、客户权益总额、交易量等因素,制定每个客户的赊销和预付额度上限等; 4对客户资信不进行动态更新和定期审核。 二、合同文本风险 1 权利义务条款 (1)对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明确; (2) 对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的权利义务约定与其实际情况不一致; (3)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显失公平。 2入库条款: (1)对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入库程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入库通知的发出时间和通知内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3)对入库单据名称和各方签章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合同约定的入库流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无法操作。 3数量条款:

(1)对不同业务模式下货物入库和出库时的数量确认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证明货物进出库数量的单据名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3)当各方对进出库货物数量存在异议时的解决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对货物进出库数量差异责任的认定依据和责任承担主体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质量条款 (1)对奴通业务模式下货物入库和出库时的质量确认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证明货物进出库质量的单据名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3)当各方对进出库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时的解决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对货物进出库质量差异责任的认定依据和责任承担主体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5)需要第三方复检的,对复检时间、复检样本抽取及留存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5仓储装卸条款 (1)因货物性质需要提供特殊仓储条件的,在合同对仓储条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各方在仓储装卸过程中承担的义务和负担的费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仓储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仓储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仓储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

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 开户行及帐号:__开户行及帐号:__ 地址:__地址:__ 电话:__电话:__ 单位盖章:__单位盖章:__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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