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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派遣办法

毕业生派遣办法

毕业生派遣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的相关政策,现对毕业生派遣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协议就业毕业生派遣办法

协议就业毕业生按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内容办理派遣。各种情况派遣办法如下:

(一)国有单位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

国有单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人事权的,直接派遣到单位,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国有单位无人事权但其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的,派遣到上级主管部门,报到证抬头为上级主管部门名称,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

(二)国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的

国有单位通过人事代理方式招聘毕业生的,派遣到代理的人才机构,报到证抬头为人事代理机构,报到证备注标注具体工作单位。

(三)非国有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

毕业生可选择户档回原籍或者办理就业地户档托管。报到证抬头为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证备注为具体工作单位。

(四)省内就业的

毕业生到我省市州所属单位工作的,报到证抬头必须开往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生须到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转签手续。

二、特殊群体毕业生派遣办法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

回省就业的,毕业时直接派遣到工作单位;

跨省就业5月30日前已办完跨省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遣到工作单位;跨省就业5月30日前未办完跨省手续的,按照生源省统筹方案派遣; 5月30日仍然待就业的,按照生源省统筹方案派遣。

(二)定向、委培生

委培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委培单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改变就业去向,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于7月中旬由学校报省就业中心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改派,打印报到证。

“骨干人才”研究生毕业后,直接派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骨干人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时,在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转签。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 注意事项 1

就业协议书填写及注意事项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套(三份)就业协议书,对应一个代码,不能借用和复印。 二、填写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与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如不认真阅读,出现问 题后果自负。 三、填写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求清楚、 工整,不得涂改,不可有空缺项。 四、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而且一律填写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能够填写”良好”、”健康”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 6月 【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县、乡(镇)、村格式详细填写 XX省XX市XX县XX街道【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 511129X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XXX及 2

签署日期。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并加盖用 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 (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 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有单位 ),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 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 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 心”公章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 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所在班级班主任名字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就业处电话 【邮政编码】614007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 同意”并加盖所在系(部)公章。 5、”备注”一栏: 3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一、关于档案问题 1、毕业生档案是什么东西? 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2、档案有什么作用? A:(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是毕业生日后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最有力的依据。 (2)如果毕业生想更换工作单位,假如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也不能计算进来,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将不复存在,必给毕业生造成一定损失。 (3)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需要提供档案材料。 3、搞档案这么麻烦,我可以不要吗? A:目前人事部门还是主张毕业生将人事关系委托给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简称“人事代理”)。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保证了见习期满的考核、工资定级和档案工资调整、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

政审等多种事项。有必要注意的是,外省、外市生源落户青岛市的,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人事部门表示,虽然档案的功能有所弱化,但依然有人吃了“丢弃档案”的亏,因为档案不在,手续不全,耽误工作、职称、考核的人比比皆是。档案终究是个人业绩和诚信的记载,能一定程度反映个人学识和能力水平,而且档案也难免与一些人事制度挂钩。因而,提醒广大毕业生,还是切勿轻言“丢弃档案”。 4、档案我可以自己带走吗? A:根据国家《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邮局邮寄,或是有人事管辖权的单位跟人事局沟通后,由人事局出具商调函,档案才可以调动。任何情况下,档案不能自带或自己保留,更不允许自行拆开。 5、为什么我在生源地人事局查找不到我的档案? A:分为三种情况: (1)、外省生源:档案一律转递到该省省会的XX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是XX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而不是地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应该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由该省就业指导中心把个人档案转递到地级市人事局。 (2)、由于没有核对毕业资料造成的档案误投。有的学生毕业资料显示生源地为A地,实际上是祖父母的籍贯或是全家户口均迁出。而学生在核对资料时没有及时修改过来,导致档案被转递到A地。 若属于上述这种情况,可以持报到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附件1: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一、毕业生生源统计 1.各学院要按时按要求做好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高职毕 业生生源统计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 表》为依据,确保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 2.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如下证明材料:学籍变动 (休学、降级、留校察看等)以及调整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出 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由外校转入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山东省 教育厅批件和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材料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生源信息与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材料不一致者, 以省市招生办公室记录信息为准;如需变更,应出具省市招生 办公室证明材料。 4.毕业生生源信息在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后,原则上不再 调整。 二、毕业生推荐就业 毕业生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参加学校就业市场和各省、市就业市场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需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须经同级省、市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同意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三、就业方案的上报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就业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 校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上审核存档, 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其中: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其存档协议书;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1、生源信息审核上报 2、毕业生开户注册 3、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确认 5、省人事厅打印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派遣 6、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 7、就业报到和实名登记 8、毕业生档案发送 (上面是我们毕业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前两条已经完成了,目前要做的就是第3条。因为就业信息录入不上,省厅就打印不了派遣证(因为省里面没有你的信息,派遣证是用来移档案的,档案就不用我说了。) 二、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 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形式以及需要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 1、签约 签约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利益采取的一种就业措施,毕业生只有与工作单位签约,档案才能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的干部身份才能得到利用,工作单位才能与学生的档案产生直接的联系并利用学生的干部档案为毕业生交纳各种保险,并且从档案转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同时毕业生也将享受单位所在地政府的各种地方福利政策。

因省外签约情况特殊,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亲自打电话到学校就业办,由就业办老师指导签约。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 2、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3、应征入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出国(工作、学习)——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 5、升学 6、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经找到理想工作的同学可以询问单位能否进行网上签约,能够网上签约的现在就可以和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了。 三、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 人事代理指毕业生离校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学生的档案将打回生源地,档案没有工作单位挂靠,无法计算学生的工龄,干部身份无法转正定级,两年以后干部身份自动取消,这部分同学可以申请在学校办理人事代理,费用是每年300元,另外人事代理的学生要交2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号码。 人事代理没有地域限制,包括烟台市六区以内的都可以。除了能够与工作单位签约和升学的学生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既保障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又方便毕业生将来档案调动。

毕业生派遣工作说明

毕业生派遣工作说明 一、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除了是合同外,它还是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报到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 就业协议书盖章:1、完备协议:用人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公章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教育局公章 2、非完备协议:用人单位公章 就业协议甲方一联是用人单位留存;乙方两联:一份毕业生本人留存,一份交学院。 二、报到证作用: 1、到工作单位报道的凭证,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接收、转正手续、 2、学校根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 3、人才服务中心凭报到证办理档案接收手续。(毕业生档案一般三个去处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机关、国企、事业单位) 4、公安机关凭报到证办理户口 报到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 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报到证单位保管。 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 如果你不签协议,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报到证自行保管。(所以还是尽快签订就业协议少烦心)。 三、户口转移 报到证和户口、档案直接联系在一起。6月中旬为集中派遣阶段,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档案要派回原籍(一般为所在市、区、县的人才服务中心)。凭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转移手续(集中派遣时会统一办理户口转移,否则要自己凭报到证到莫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档案邮寄采用机要寄件,可能2周到达原籍、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户口和同学们的工龄联系在一起,越早落户,越早有单位接收工龄越长,以后养老保险越是划算,早退休,早领退休工资,多拿退休工资。此外,户口、档案紧密联系在一起,缺少任何一个都无法办理社保,无法落户。 四、什么是缓派 户口和档案暂时放在学校,不集中派遣回生源地。等教师考编结束或者事业单位考试结束直接派回考取单位。(师范专业最多)缓派需要填写缓派协议书,以后申请派遣还要填写终止缓派协议书,要本人签字。 五、什么是改派 原本已经办好报到证(无论是开到单位还是派回生源地),现在重新签订单位并且是签订完备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改派手续。(学校报到证除集中派遣,基本上每月去南京办理报到证,新报到证有可能要等一个月) 改派需要材料:原来报到证,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声明,新的就业协议书(新协议书必须是完备协议)多数情况(师范生换学校,以前不完备协议、灵活就业(档案被派回原籍)的现在签订了新的完备协议)。

毕业生就业派遣实施办法

毕业生就业派遣(档案派遣)方案 毕业生: 现开始统计毕业档案关系去向问题,报到证和档案派送地一致,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根据“就业情况对照表”,回复信息内容为“姓名,班级,回原籍/留津,签约/打工/未就业/升本,打印报到证且打到当地人事局/不打报到证”,截止日期之前,不反馈的统一被视为“档案留津暂不打报到证”。(注意:首次打印报到证免费,改派需要另交费用,请学生慎重选择。) 根据教委下发的“津政办发”文件精神外地外省毕业生可将档案保留在天津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两年内不收取费用),若以后找到单位,需打印报到证,再自行到档案所在地打印报到证。 温馨提示:已有正式签约单位且需要打印报到证的学生请单独与辅导员联系。

就业情况对照表

津政办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 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 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本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充分利用毕业生这一宝贵资源,降低全市人 口平均年龄,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天津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 施办法。 一、落户范围 凡在本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或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

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津落户。凡在入学时户籍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2年后在津仍未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毕业生,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该毕业生原籍落户。 二、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出在津落户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申报材料集中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发放《登记户口通知书》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提供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院校集体(或本人原籍)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教委核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五)落到企业或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提供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复印件;落到有本市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家庭户口的毕业生,提供本市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山西大学2015届派遣工作指南

山西大学2015届毕业生 就业派遣工作指南 山西大学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

目 录 一、网上录入信息 (1) (一)学生端登陆 (2) (二)管理端登陆 (6) 二、毕业去向、派遣信息填报安排 (11) 三、就业派遣方案的类型 (13) (一)就业方案的类型 (13) 1、回生源地就业 (13) 2、跨地区就业 (13) 3、回生源地待就业 (14) (二)国内全日制升学深造 (14) (三)出国(出境) (14) (四)应征义务兵派遣 (15) (五)地方基层项目派遣 (15) (六)定向委培生、国防生的派遣 (16) (七)结业、休学、退学、延迟答辩的毕业生 (16) (八)不参加派遣的研究生 (16) (九)其他特殊情况就业派遣 (17) (十)暂缓派遣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17) 四、报到手续 (19) 五、调整改派 (20)

一、网上录入信息 山西大学2015届全体毕业生登陆山西大学就业网 (http://202.207.209.71/),点击“就业管理综合系统” (以下简称“就业系统”),学生输入姓名、学号、密码(密码为学号,登录后请修改),录入本人的就业信息、派遣信息,各院系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就业证明材料审核就业信息、派遣信息。已经落实就业去向(含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就业系统录入就业去向,否则,由此对其就业派遣、档案转递产生的不良后果,学校不再负责受理其更改手续。 就业派遣关系到毕业生毕业时报到、入户手续和档案关系的办理,也关系到日后调动、职称评定等,请各毕业生切勿轻视。

(一)学生端登陆 毕业生登陆输入姓名与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

毕业生就业相关派遣政策说明

毕业生就业相关派遣政策说明 一般情况:毕业生签约单位,需要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一、省内就业 1、签约中直驻冀单位的,如果单位在石家庄市(包括所辖县、市、区),则需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中直驻石接收函;如果单位在其它地市(包括所辖县、市、区),则只需盖单位公章即可派遣到单位。 2、签约省属企业及移动、联通、电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的省公司(省行)及各地市分公司的,除了盖单位公章外,一律需要出具省属企业接收函,否则不能派遣到单位。 河北省省属企业有:河北钢铁集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友集团;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国控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外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河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国和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河北汽车集团;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诚信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煤炭设计院;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冀雅电子有限公司。 3、签约省直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并有事业编制的毕业生的最终派遣手续(派到单位)由单位(或其人事部门)负责办理,我校只负责将就业报到证

派回原籍。 4、签约河北省人才市场和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河北市场以及签约其他单位但协议书上级单位盖章处加盖了这两个地方公章的毕业生,需要出具省属企业接收函。 5、签约其他企业(多指民营企业)的,不管单位是冠以河北省名称还是省内各地市名称,或者其它名称,除了盖单位公章外,还需加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如果单位需要把毕业生的手续托管到人才市场还需加盖相应地方人才市场的公章。 6、录取为公务员和选调生的,需要等到公务员及选调生录用文件下达后,方可派遣到单位。 二、省外就业 1、一般情况:签约单位为中直单位或外省省属单位且能接收毕业生户档的,可以直接派遣到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需要将毕业生户档托管到人才市场的,还需加盖当地人才市场的公章(一般为地市级以上)。 2、特殊地域: (1)北京:签约中直驻京单位且能接收毕业生户档的,除了盖单位公章外,还需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接收函(北京生源的为粉红色,京外生源为绿色);签约北京市属单位且能接收毕业生户档的,除盖单位公章外,还需出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北京生源不需要)。 (2)天津:不论签约中直驻津还是天津市属单位,只要毕业生为非津生源且单位能接收户档,都需办理非津生源进津就业申请表方可派遣到单位(硕士以上学历可有可无)。我校天津生源的毕业生,签约天津市外单位。如其户

毕业生派遣问答

毕业生派遣问答 1、什么是派遣? 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 答:(1)、毕业生于6月中旬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计划→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根据就业计划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中旬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计划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专升本)学生:(考研及专升本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计划

(派出所根据就业计划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 (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报到证》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今后的转正定级、工龄计算、干部身份、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甚至退休手续的办理,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报到证所写单位报到。 4、《报到证》何时发放? 答:《报到证》在毕业生离校时发放,办理完毕全部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报到证》。

关于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和派遣方案的步骤

关于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毕业去向的步骤 1.登录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6116974.html, 2. 将鼠标移至在校生栏目的就业管理,并点击“就业管理”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4.登录后进入如下界面 5.点击“学生基本信息”进入核对界面 请认真核对如下个人信息: 学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学院、专业生源地、手机号码、Email 6.点击“毕业去向登记”,之后点击“查看”进入核对界面 点这儿

请认真核对如下信息: 签约单位基本信息(全部内容)、报到证信息(全部内容)、档案寄送信息(全部内容) 注意: * 个人信息、报到证、签约单位基本信息内容不能在系统中直接修改 档案寄送信息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填写、修改 * 如需修改个人信息、报到证、签约单位基本信息内容,请点击右侧的“信息纠错” 简要写明需要修改的项目和修改的内容,我们会根据生源数据、派遣、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内容,结合同学们的实际进行修改。 * 没有毕业去向的,且无具体人才机构代理档案、户口的同学,他们的报到证开往原籍 ,档案、户口原则上都回原籍,学生根据报到证抬

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7月1日——9月30日)去原籍报到。 * 请认真核对报到证的抬头,如有不明,可向用人单位人资部门确定,报到证抬头一个字都不能错,由于抬头出错导致无法报到的,后果自负,在规定时间内(7月1日——9月30日)到报到证抬头单位报到。 * 请认真核对档案寄送的单位和具体地址,如果信息完整,则需要同学们拨打系统已给的电话,就档案的接档单位名称、接档单位邮编、档案寄送地址、接档人的姓名、接档人联系方式准确核实;如果信息不完整,则需要同学们根据已给的档案寄送单位,自己查找该单位的档案寄送地址、接档单位邮编、接档人的姓名、接档人联系方式,同样需要拨打电话核实。由于今年通过EMS寄送学生档案,所以要求这些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信息核对无误后,点“提交鉴证”,不能只点“保存”,否则无法提交。 * 修改信息要有修改的依据: 报到证抬头的更改依据是就业协议书或者接收函, 签约单位信息的更改依据是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 升学的更改依据是录取学校的调档函。 出国的更改依据是录取学校的通知书。

全国部分省市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须知根据制定毕业生派遣计划的要求

全国部分省市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须知根据制定毕业生派遣计划的要求,总体原则是毕业生到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要求落户所在省或市出具接收函或在协议书内盖章,具体要求如下:1.北京 北京市属单位引进外地生源毕业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大学生分配处负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与北京市属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后,由用人单位(或通过县区人事部门)报北京市人事局审批,经批准后,由北京市人事局发《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毕业生将人事局接收函交给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凭此接收函及就业协议书到省教育厅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与部委单位或在北京的中直单位及下属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后,要由单位办理由国家人事部出具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此函一式两联:需由用人单位、学校分别盖章。上联交给校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派遣用,下联由单位办理落户时用(非北京生源此函为绿色卡片,北京生源此函为粉色卡片); 2.上海* 上海市所有单位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全部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与上海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需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此表经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后,与推荐表和成绩单及其它就业材料一同由用人单位报送上海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下发《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黄联),毕业生把此通知交给校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校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

凭此通知及三方协议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天津* 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到天津市的用人单位就业,需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天津市教委高校学生管理与就业处办理进津就业审批表。此表一式两联,由学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天津市教委盖章后生效。黄联由单位留存,白联交给负责就业的老师,校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凭此接收函及三方协议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到天津就业不需此函) 4.重庆 非重庆籍毕业生到重庆的用人单位就业,签署就业协议后,需由重庆市人事局在协议书盖章或出具接收毕业生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5.杭州 非杭州籍毕业生和杭州的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并签定就业协议后,用人单位凭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接收函》,并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一并返回学校,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6.大连* 非大连籍毕业生到大连的用人单位就业,签署就业协议后,需由大连市人事局在协议书盖章或出具接收毕业生函。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就业状况:出国); 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 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 三、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 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 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报到证的作用为: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附件1: 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相关规定汇总 一、毕业生生源统计 1.各学院要按时按要求做好毕业生生源统计工作,高职毕业生生源统计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为依据,确保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 2.特殊情况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如下证明材料:学籍变动(休学、降级、留校察看等)以及调整专业的毕业生,需要出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由外校转入的毕业生,需要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材料原件、复印件。 3.毕业生生源信息与省市招生办公室录取材料不一致者,以省市招生办公室记录信息为准;如需变更,应出具省市招生办公室证明材料。 4.毕业生生源信息在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毕业生推荐就业 毕业生持“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参加学校就业市场和各省、市就业市场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需使用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须经同级省、市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同意后,方可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三、就业方案的上报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就业的,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上审核存档,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其中:毕业生在省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学校负责审核其

存档协议书;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学校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也可由学校使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审核后直接录入。 2.毕业生多形式就业且不具备签约派遣条件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含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生预征入伍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按非派遣省外签约对待,须提供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再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5)申请出国学习的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 6)灵活方式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 7)暂不就业的,写出暂不就业申请; 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登录“信息网”的“毕业生管理专区”,进入“灵活就业申请”栏目,将劳动合同信息、灵活就业信息或暂不就业等信息录入“信息网”,由学校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处按照纸质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加盖部门公章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各学院在上报就业方案时,要按要求认真审核各项就业证明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更不准虚报、瞒报。对伪造就业证明材料的学院,一经查实,将在全校围予以通报,并按照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2017届毕业生领取报到证须知

中国海洋大学2017届毕业生领取报到证须知 全体毕业生: 领取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一步,请全体毕业生务必确保之前的离校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且本人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离校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6116974.html,,确认在离校系统中该办理的手续已全部办理通过后再领取报到证。 毕业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无报到证,无需现场领取报到证,但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并确认在离校系统中该办理的手续已全部办理通过,否则无法派遣档案。 现将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离校手续办理指南公布如下: 一、第一批次毕业生办理时间和地点:管理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由院系单独通知办理时间和地点,其他院系毕业生安排如下:(一)崂山校区地点:1、行知楼一楼大厅(A组: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海洋与大气学院;B组:法政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2、行知楼报告厅(C组: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 时间:6月30日、7月1日8:30-11:30,13:30—17:00 (二)鱼山校区地点:胜利楼103房间(海洋生命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音乐文学专业)。 时间:6月30日、7月1日8:30-11:30,13:30—17:00 特别提醒:因往年第一天领取人数比较集中,排队时间长。为节省大家时间,不急于离校的毕业生请尽量在7月1日当天到规定地点领取报到证。 二、延期一个月的本科生及缓派至7月中旬的毕业生办理时间和地点: 崂山校区、鱼山校区:7月21日8:30-11:30,13:30—17:00(地点:崂山校区行知楼一楼大厅;鱼山校区胜利楼103房间)。 因就业报到证须到山东省统一领取,因此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领取,其余时间无法领取,毕业生无需电话或到办公室前来咨询。 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必须持智能卡或学生证,因启动毕业离校网上系统,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时必须刷卡才能办理,否则无法领取报到证,且刷卡

毕业生派遣办法

毕业生派遣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的相关政策,现对毕业生派遣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协议就业毕业生派遣办法 协议就业毕业生按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内容办理派遣。各种情况派遣办法如下: (一)国有单位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 国有单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人事权的,直接派遣到单位,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国有单位无人事权但其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的,派遣到上级主管部门,报到证抬头为上级主管部门名称,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 (二)国有单位实行人事代理的 国有单位通过人事代理方式招聘毕业生的,派遣到代理的人才机构,报到证抬头为人事代理机构,报到证备注标注具体工作单位。 (三)非国有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 毕业生可选择户档回原籍或者办理就业地户档托管。报到证抬头为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证备注为具体工作单位。 (四)省内就业的 毕业生到我省市州所属单位工作的,报到证抬头必须开往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生须到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并办理转签手续。 二、特殊群体毕业生派遣办法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 回省就业的,毕业时直接派遣到工作单位; 跨省就业5月30日前已办完跨省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遣到工作单位;跨省就业5月30日前未办完跨省手续的,按照生源省统筹方案派遣; 5月30日仍然待就业的,按照生源省统筹方案派遣。 (二)定向、委培生 委培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委培单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改变就业去向,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于7月中旬由学校报省就业中心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改派,打印报到证。 “骨干人才”研究生毕业后,直接派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骨干人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时,在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毕业生凭报到证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转签。

派遣就业信息收集系统学生使用手册--学生

学生操作指南 一、登录地址:二、登录(首次登录时验证码区分大小写。若输入错误,则系统自动注册,默认密码为123456。) 1、点击首次登录链接 2、进行验证登录后出现注册成功界面 3、设置密码 附:如果不成功,说明你的信息还没有导入到系统,请联系韦熠老师或学校招生就业处老师。 三、基本信息: 毕业生基本信息中浅蓝色背景的基础信息,是锁定无法修改的。信息由教务处提供。对基本信息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向辅导员及招生就业处老师联系。背景、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应由毕业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补充,并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登录系统更新。

四、联系方式: 内容必须为本人真实信息,不得填写他人的家庭通讯地址、QQ号、联系电话和邮箱,此项为学院及学校做就业追踪调查的重要依据, 不可出现通过此项联系方式联系毕业生时出现对方答复非毕业生本人的情况,因此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得更换。毕业生在毕业后如确实有需要有更换电话、QQ等信息时,应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个人最新联系方式。 五、报到证信息: 此项内容应于毕业学年5月中下旬开始填写,不可提前填写。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辅导员通知为准。毕业生应根据自身就业情况,选择相应的报到去向。如:“去就业地报告”、“回生源地报到”“去代理/托管地报到”、“未签发报到证”。毕业生需确保报到单位名称、所在地信息填写无误,避免报到派遣出现问题。

六、就业信息: 当毕业生选择毕业去向时,相应的填写信息也会开放或者锁定。如:当毕业生状态为“待就业”时,就业字段部分为锁定不可填写状态。当毕业生毕业去向改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时,字段开放,而且均为必填。 注意:在填写信息完毕后,应及时上传: 1、盖有用人单位、学校招就处专用章以及本人签字的的清晰就业协议照片 2、盖有学院章的“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手续存根”照片,以便后续工作进行。 当毕业生去向改为其他类型时,如升学、出国出境、自主创业等等,仅需填写可填写字段即可。注意:升学应填写升学学校名称,不加院系。如某毕业生考入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应填写广西大学,而不是广西大学法学院。出国出境包括了出国工作和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属于出国出境而非上学,并且此类应填写出国出境的国家名称,而不是升学学校或者就业单位。 当填写单位的准确的名称之后,可以尝试点击“自动匹配”,如果之前系统中有毕业录入并且审核通过的相同就业单位信息,将会自动匹配相应内容,毕业生只需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例如不同的单位联系人或者不同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栏旁边的两个链接为查询组织机构代码和工商注册号的网站,大部分就业情况均需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不填写或者填写出错将无法通过审核保存。

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总体日程安排 (1)6月12日-26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组织召开 各类毕业生座谈会 (2)6月22日前完成11级本科生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3)6月25、26、29、30日办理离校手续(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时间为7月4日) (4)6月19日-23日闵行校区托运行李 6月25日-26日中北校区托运行李 (5)6月29日9:00 发报到证 (6)6月30日财务处发放派遣费(6月30日财务处暂停其他业务,在两校区集中发放派遣费,请各位毕业生尽量在当天领取。7月1日财务处也在两校区安排专门柜台发放派遣费) (7)6月24日-26日、6月29日-7月3日8:30-17:00 校园卡离校注销(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校园卡离校注销) (8)6月27或28日8:00 全校毕业典礼,地点:闵行校区图书馆前大草坪(优先选择28日,提前一周左右视天气情况发正式通知)6月29日-7月3日各学部、院系举行毕业典礼或有关活动 7月5日下午博士学位授予仪式 (9)7月4日17:00 本硕毕业生退宿截止 7月6日17:00 博士毕业生退宿截止 1

组织部 一、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6月12日前完成XX市党员系统的网上转接,并将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为转往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的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部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通知各学部、院系副书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各单位下发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时,应请每位党员签字确认并告知其认真阅读《XX大学党组织关系转接友情提示》,签章材料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保存。 二、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于)9月30日前向组织部反馈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详见《XX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如毕业生党员转接中遇到困难,各学部、院系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和督促毕业生,防止“口袋党员”、自动脱党的情况出现。毕业生党员需修改或重开介绍信,请在9月30日前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办理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中楼102室(联系电话:********) 闵行校区办公楼715室(联系电话:********) 三、各学部、院系党委(党总支)确保将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及鉴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后,归入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审查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协调部 (I)团委 一、6月3日-20日团员学生持本人团员证到所在学部、院系团

四川大学二0一六届毕业生派遣、离校须知(总通知)

四川大学二0一六届毕业生派遣、离校须知 时间:2016-06-03 10:00来源:四川大学编辑:陈玲 各学院、中心(所)、2016届全体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学校研究决定,2016届毕业生(包含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离校之前须办理离校手续,毕业典礼时间学校另行通知。现将派遣及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离校程序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 2. 派遣前,毕业生要按照相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清所欠的费用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为派遣做好准备。 3.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制定的《四川大学2016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或《四川大学2016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以下简称《离校手续清单》,见附件1、附件2)逐一到有关部门完清手续,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印章,否则无效。 4. 完清全部手续后,将《离校手续清单》交到所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派遣材料。 5. 《就业报到证》(学生持彩色上联到报到单位报到,学院将白色下联装学生个人档案)、《户口迁移证》将于毕业典礼当天发放给毕业生。 6. 关于毕业生派遣、离校手续的办理方式及时间安排均以本通知为准,如有调整,学校将在各部处的网站另行通知。 二、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的办理 党组织关系以学院为单位到组织部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具体办理安排见组织部网页https://www.wendangku.net/doc/5b6116974.html,/通知),联系电话:85405391。 团组织关系以支部为单位到学院分团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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