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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脑血管病是一组因脑血管病变引发的疾病,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和高致残率的特点,目前已成为我国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和成人致残原因,给社会、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脑血管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对脑血管病采取预防为主、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早期预防再发和危险因素综合管理,可明显降低脑血管病风险,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降低疾病负担。

本方案所称脑血管病包括缺血性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自发性脑内出血、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本方案适用于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的脑血管病患者。

一、我国脑血管病的现状

(一)患病率。现有流行病学统计,2012年我国居民脑血管病患病率约为844.5/10万人,据此推算我国现有脑血管病患者约1125万。

(二)发病率。不完全统计,我国脑血管病发病率约为202/10万人,每年新发脑血管病患者约270万人。

(三)死亡率。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脑血管病死亡率约为107.9-135.8/10万人,致残率约为2101.5伤残调整寿命年/10万人(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DALYs)。

二、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服务目标、路径与双向转诊标准

(一)目标。充分发挥团队服务的作用,指导患者合理就医和规范诊疗,加强院前急救转运、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早期预防再发和危险因素综合管理的分级诊疗,发挥中医药在脑血管病防治及康复方面的作用,降低脑血管病复发率、致残率及死亡率。

(二)分级诊疗服务流程(如下图)。

(三)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1.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

诊疗服务。收治脑血管疾病急性期患者,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为患者提供相应诊疗服务,开展疾病早期康复,制定脑血管病二级预防方案。

2.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脑血管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规范的二级预防,早期检查诊断,实施一般性诊断和治疗性干预,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和基本监护,早期和持续康复治疗等。对超出自身诊疗服务能力的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3.慢性病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能力水平,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疾病稳定期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众教育,普及脑血管病症状识别、正确呼救急救系统、知晓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等知识;开展脑血管病患者筛查和管理,高危人群管理;开展脑血管病二级预防,包括血压、血糖、血脂等监测,药物依从性、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康复医院主要开展脑血管疾病患者康复治疗。护理院为脑血管病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四)双向转诊标准。

1.上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标准。

(1)社区初诊或在社区管理的脑血管病患者,突发以下疑似脑血管病急性症状,应当及时转诊:

①一侧肢体无力或麻木,可伴有或不伴有面部麻木;

②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

③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

④双眼向一侧凝视;一侧或双眼视力模糊或丧失;

⑤眩晕伴呕吐;

⑥既往少见的严重头痛、呕吐;

⑦意识障碍或抽搐;

⑧全面认知障碍,比如记忆力下降或丧失;

⑨其他突然加重的情况。

(2)社区管理的脑血管病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当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①出现新的严重临床疾病或原有疾病加重;

②患者服用相关二级预防药物后仍出现血压、血糖、血脂等危险因素且难以控制,临床处理有困难;

③患者服用相关二级预防药物后出现不能解释或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

(3)脑血管病患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转诊:

①患者有中医药治疗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提供者;

②经中医药治疗24小时后症状、体征未改善或症状加重者。

2.下转至慢性病医疗机构的标准。

(1)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诊断明确,治疗

方案确定,病情稳定,不伴有需要继续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进行长期二级预防管理。日常生活基本自理,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行社区或居家持续康复。

(2)下转至康复医院、护理院。病情稳定的恢复期患者,存在较严重的功能障碍,需要持续住院康复、护理的患者。

(3)经中医药治疗,病情稳定,已确定中医辨证治疗方案或中成药治疗方案者。

三、脑血管病患者的筛查、诊断和评估

(一)脑血管病筛查。

1.定期筛查:建议成人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等脑血管病危险因素。有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家族史、体重指数为超重、高血压前期、糖耐量异常患者,可适当增加定期筛查的次数。完善卒中风险评估,对高于平均风险的人群,可适当增加定期筛查的次数。科学做好卒中一级预防。

2.机会性筛查:在日常诊疗过程中或健康体检、单位医务室发现脑血管病危险人群。特别是因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病和周围血管病等其他血管疾病就诊的患者,应进行机会性筛查,以发现脑血管病的早期病变。

3.重点人群筛查。

(1)一般重点人群:包括无症状性脑动脉狭窄筛查、

脑小血管病和血管性轻度认知障碍的筛查。推荐对≥55岁且合并心血管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吸烟、高脂血症和心血管病)的患者中进行颈动脉狭窄相关筛查,但不推荐对一般人群行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筛查。推荐对老年、高血压病、认知功能减低和步态异常等高危人群进行脑小血管病相关筛查。

(2)特殊重点人群:非致残性高危缺血性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轻型卒中和迅速缓解卒中)的筛查。非致残性高危缺血性脑血管事件属于急症,需立即转诊至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及时完成病情评估,给予积极治疗。

4.急性脑血管病初筛:急性脑血管病诊疗应在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疑似急性脑血管病初筛流程图如下。

5.对于脑血管病高危人群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初步辨证。

(二)脑血管病急性期评估。

1.病史采集。

(1)病史:重点询问症状出现的时间,若患者于睡眠中起病,应以患者表现正常的最后时间作为起病时间。同时询问神经症状发生及进展特征。

(2)既往史:了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心房颤动、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病、睡眠呼吸暂停征等病史。

(3)个人史:生活方式(饮食、酒、烟等),女性妊

娠史,体力活动,用药史,身高和体重。

(4)家族史:询问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及其发病年龄等家族史。

(5)社会心理因素:了解家庭、工作、个人心理、文化程度等社会心理因素。

2.体格检查。评估气道、呼吸和循环功能后,立即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

用卒中量表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常用量表有:(1)中国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量表。(2)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是目前国际上最常用量表。(3)评价脑血管病患者意识程度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lasgow coma scale, GCS)。

3.实验室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快速血糖、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心肌缺血标志物、血脂、糖化血红蛋白、餐后血糖、血同型半胱氨酸,氧饱和度等。

(2)必要时检查:毒理学筛查、血液酒精水平、妊娠试验、动脉血气、腰穿(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而CT未显示或怀疑卒中继发于感染性疾病)、D二聚体、肿瘤标志物、免疫学检查、易栓症等。

4.靶器官功能损害评估。根据患者病情选择以下检查项

目。

(1)脑病变与血管病变评估。

①脑病变检查:平扫CT、多模式CT、标准MRI (T1WI,T2WI,FLAIR,DWI)、多模式MRI(灌注加权成像(PWI)、水抑制成像和梯度回波、磁敏感加权成像(SWI))。

②血管病变检查:包括颈动脉血管超声、经颅多普勒(TCD)、磁共振脑血管造影(MRA,MRV)、CT血管造影(CTA,CTV)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等。

③侧支循环代偿及脑血流储备评估。

(2)心脏功能评估。

①心脏节律:12导联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HOLTER)或更长时相心电监测。

②心脏结构: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道超声心动图、TCD 发泡试验。

③血压监测:常规血压监测和24小时血压动态监测。

(3)外周血管评估。

①肾脏血管:肾动脉超声或造影。

②下肢血管:下肢血管超声。

(4)其他。胸片或胸CT、脑电图(怀疑痫性发作时)。

5. 发挥中医证候辨识作用。遵循“四诊合参”的原则,重点进行病史、症状与体征、舌脉诊等综合信息采集。

(三)脑血管病诊断。

1.急性缺血性卒中(急性脑梗死)诊断标准:

(1)急性起病;

(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一侧面部或肢体无力或麻木,语言障碍等),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

(3)症状或体征持续时间不限(影像学显示有责任缺血性病灶时),或持续24小时以上(缺乏影像学责任病灶时);

(4)排除非血管性病因;

(5)脑CT/MRI排除脑出血。

2.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诊断标准:

(1)传统诊断标准:由血管原因所致脑、脊髓或视网膜缺血引起的短暂性、局限性神经功能障碍,临床症状持续时间不超过24 小时,不遗留神经功能障碍。

(2)最新诊断标准:由血管原因所致脑、脊髓或视网膜缺血引起的短暂性、局限性神经功能障碍,不伴有急性梗死。

3.自发性脑内出血诊断标准:

(1)急性起病;

(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常伴有头痛、呕吐、血压升高及不同程度意识障碍;

(3)头颅CT或MRI显示出血灶;

(4)排除非血管性脑部病因。

4.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标准:

(1)突然出现,迅速达到最剧烈程度的持续性、电击样头痛;

(2)可伴有下列一个或多个症状、体征: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畏光、短暂性意识丧失或局灶性神经功能障碍(包括脑神经麻痹);

(3)CT可见沿着脑沟、裂、池分布的出血征象,脑脊液检查呈均一血性。

5.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

(1)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主要取决于血栓的性质、大小及部位等。可出现急性或反复发作的头痛、视物模糊、视盘水肿、眼球突出和活动受限、一侧肢体的无力和感觉障碍、失语、偏盲、痫性发作、孤立性颅内压增高综合征,或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或精神障碍,可伴或不伴发热。

(2)检查检验:D-二聚体可升高,脑脊液可存在异常,易栓症筛查可异常;

(3)影像学检查:

①CT 检查:平扫时可看到的束带征、高密度三角征;增强扫描可见到空三角征(Delta 征)。间接征象包括脑室变小、脑白质低密度、静脉性脑梗死(包括出血性梗死和非出血性梗死)、条索状高密度影等。

②MR平扫时可直接显示颅内静脉和静脉窦血栓,以及继

发于血栓形成的各种脑实质损害。

③CTV、MRV、DSA直接显示静脉窦血栓累及的部位、范围和程度。

(四)脑血管病的中医诊断。根据意识障碍的有无进行“中经络”、“中脏腑”的病类诊断。根据病程分为急性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诊疗方案》,《出血性中风(脑出血)中医诊疗方案》,辨析脑血管病基本病机、证候要素等,进行中医辨证、病证结合诊断。

四、脑血管病急性期患者的治疗

脑血管病急性期患者可直接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一)急性缺血性卒中。

1.一般治疗。

(1)尽早、尽可能收入卒中单元进行治疗。

(2)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如气道和呼吸;心脏监测和心脏病变处理;血压、血糖和体温调控;营养支持。

2.特异性治疗。

(1)再灌注治疗。

①静脉溶栓治疗:根据适应证和禁忌证要求,患者发病

4.5小时内,可给予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治疗;发病6小时内,可给予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

②血管内介入治疗:发病6小时内,急性前循环大血管闭塞性卒中患者,有取栓指征时应尽快实施。发病4.5小时内可在足量静脉溶栓基础上实施。

(2)抗血小板药物治疗。无禁忌证的患者,应在发病后尽早给予抗血小板药物治疗。急性非心源性小卒中(NIHSS ≤3分)患者发病24小时内,需给予氯吡格雷联合阿司匹林治疗,21天后改为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单药治疗。

(3)中医辨证论治及中医特色疗法。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合理处方用药,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

(4)其他治疗:根据患者病情,给予抗凝、降纤、扩容、其他改善脑血循环药物、神经保护和中医中药治疗。

3.急性期并发症的处理。常见并发症包括脑水肿、颅内压增高、梗死后出血、癫痫、吞咽困难、肺炎、排尿障碍与尿路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消化道出血等,需进行对症处理。

(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风险评估及干预时机。

对怀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应早期行ABCD2评分(见

下表1),预测其卒中发生风险,并尽早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判断导致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病因和可能的发病机制。

表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ABCD2评分量表项目患者情况ABCD2得分

年龄(A)≥60 岁 1

血压(B)收缩压≥140 或舒张压≥90mmHg 1

临床症状(C)单侧无力 2

不伴无力的言语障碍 1

症状持续时间(D)>60 分钟 2

10-59 分钟 1

糖尿病(D)有 1 对新发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须按急症处理,如果患者在症状发作72小时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建议二级或三级医院诊治:(1)ABCD2评分≥4分;(2)ABCD2评分0-3分,但不能保证2天内能在门诊完成系统检查的患者;(3)ABCD2评分0-3分,并有其他证据提示症状由局部缺血造成。

2.急性期治疗。

(1)药物治疗。

①抗血小板治疗:对于非心源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首选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发病24小时内,具有高卒中复发风险(ABCD2评分≥4分)的急性非心源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需给予氯吡格雷联合阿司匹林治疗,21天后改为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单药治疗。应当根据患者危险因素、耐受性、治疗费用等制订个体化抗血小板药物治疗方案。

②抗凝治疗:心源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患者,应首选抗

凝治疗,包括口服华法林和新型口服抗凝剂。根据患者个体化因素确定药物治疗方案。

③中医辨证论治及中医特色疗法: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合理处方用药,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

④二级预防:参照脑血管病二级预防。

(三)自发性脑内出血。

1.内科治疗。

(1)一般治疗。发病后最初数天,患者病情往往不稳定,应常规给予持续生命体征监测、神经系统评估、持续心肺监护(包括袖带血压监测、心电图监测、氧饱和度监测)。

(2)控制血压。降压目标值通常为160/90 mmHg。急性脑出血患者,收缩压>220 mmHg时,应积极使用静脉降压药物降低血压;收缩压>180 mmHg时,可使用静脉降压药物控制血压,根据患者临床表现调整降压速度。

(3)控制血糖。监测血糖,将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

(4)药物治疗。由于止血药物治疗脑出血临床疗效尚不确定,且可能增加血栓栓塞的风险,不推荐常规使用。

(5)针对病因治疗。

(6)并发症治疗。主要包括颅内压增高的管理、癫痫

发作、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的防治。

2.外科治疗。

(1)脑实质出血。对于大多数原发性脑出血患者,外科治疗的有效性尚不能充分确定,应根据患者病情个体化选择外科手术或微创手术治疗,不推荐无选择地使用外科或微创手术。

(2)脑室出血。目前缺乏手术治疗脑室内出血的循证医学证据。

(3)脑积水。对伴有意识障碍的脑积水患者可行脑室引流术,以缓解颅内压增高。

3.中医辨证论治及中医特色疗法。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出血性中风(出血)中医诊疗方案》合理处方用药,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

(四)蛛网膜下腔出血。

1.一般治疗。

(1)推荐将患者收入重症监护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神经系统体征的变化,保持气道通畅。避免患者用力及情绪波动,保持大便通畅。

(2)降低颅内压:主要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甘油果糖等。

(3)对症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给予富含蔬菜的饮食,加强护理,预防尿路感染和吸入性肺炎。

2.防治并发症。

(1)预防再出血:绝对卧床休息,控制血压,处理动脉瘤。

(2)防治血管痉挛:所有患者均应口服尼莫地平;保持等容和正常循环血容量;在血管造影尚未出现血管痉挛之前,不预防性使用高血容量或球囊血管成形术。

(3)脑积水的处理:症状性脑积水急性期应采用脑脊液分流的处理方式;慢性症状性脑积水应采用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治疗。

(4)癫痫的防治:脑出血后,可立即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物,不推荐常规、长期使用抗癫痫药物。若患者曾有癫痫发作、脑内血肿、难治性高血压、脑梗死或大脑中动脉瘤等,可长期使用抗癫痫药物。

(5)低钠血症和低血容量的处理:部分患者需监测中心静脉压、肺动脉楔压和液体平衡状况,评估血容量情况。避免使用大量低渗液体和血容量降低。

3.中医辨证论治及中医特色疗法。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出血性中风(出血)中医诊疗方案》合理处方用药,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

综合治疗方案。

(五)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

1.一般治疗。

(1)推荐将患者收入卒中单元或重症监护室,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和神经系统体征的变化,保持气道通畅。避免患者用力及情绪波动,保持大便通畅。

(2)降低颅内压:主要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甘油果糖等。

(3)保护视神经:伴有进展性视力降低的严重颅内高压患者应紧急处理,必要时手术治疗。

(4)抗癫痫治疗:首次癫痫发作伴有脑实质损害时,应尽早使用抗癫痫药物控制癫痫发作,不建议常规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物。

(5)对症支持治疗: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给予富含蔬菜的饮食,加强护理,预防尿路感染和吸入性肺炎。

2.病因治疗。积极治疗病因,感染性血栓应及时足量足疗程使用敏感抗生素治疗;原发部位化脓性病灶必要时可行外科治疗,彻底清除感染源。

3.抗凝和溶栓治疗。

(1)对于无抗凝禁忌的CVST患者应尽早进行抗凝治疗。并发少量颅内出血和颅内压增高的CVST患者,并不是抗凝治疗的绝对禁忌证。

(2)急性期后应继续口服抗凝药物,控制INR值2~3之间,根据患者血栓形成倾向和复发风险确定疗程。

(3)经足量抗凝治疗无效,且无颅内出血的重症患者,在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可在监护条件下慎重实施局部溶栓治疗。

(六)脑血管病的中医药治疗。

在急性期尽早进行中医药干预,在围手术期联合中医药治疗,或在患者不能耐受西药副作用时,或手术及介入治疗出现合并症/并发症时,或规范化西医治疗后肢体瘫痪、麻木、言语障碍、吞咽障碍、认知功能等改善不明显者,联合中医药治疗,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诊疗方案》,《出血性中风(脑出血)中医诊疗方案》,合理处方(中药、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并根据病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适当配合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确定个体化的综合治疗方案。

五、脑血管病二级预防

脑血管病患者常伴发多种危险因素,应尽早启动二级预防。由患者就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定二级预防方案。二级预防措施包括:

(一)抗血小板治疗。发病24小时内,脑卒中高复发风险(ABCD2评分≥4分)的急性非心源性短暂性脑缺血发

作或轻型缺血性脑卒中(NIHSS评分≤3分)患者,应尽早抗血小板治疗。使用阿司匹林联合氯吡格雷治疗21天,并严密观察出血风险。21天后,单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作为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一线用药。

(二)给予他汀类药物治疗。

(三)积极控制可预防的危险因素,降低脑血管病发生率或复发机率。

(四)健康生活方式,戒烟限酒。

(五)控制合并症。合并高血压进行降压治疗;合并糖尿病进行降血糖治疗;合并脂代谢异常者进行调脂治疗;合并房颤患者进行抗凝治疗。

(六)根据中医体质辨识、证候分型及合并症等,合理选择中药及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进行一、二级预防。

六、脑血管病康复

(一)康复治疗原则。条件允许时,应尽早开展适宜、安全的康复治疗,实施适度的强化康复治疗措施,逐步、合理的增加幅度。建议为脑血管病患者提供多学科综合康复治疗,实施医院、社区及家庭三级康复治疗措施并做好衔接,使患者获得接续性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康复治疗中的重要作用。

(二)康复治疗。分为三级康复。早期康复包括一级康复,长期康复包括二级和三级康复。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一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 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 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对口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省市医疗机构、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省市医院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力争18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省市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 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

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

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分级诊疗方案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理有效分配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根据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5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加强领导,上下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群众自费费用逐年减少,达到方便群众就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是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按照《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分级诊疗县级病种100种,乡级病种45种,报销比例为县级75%、乡级85%,在全县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执行,实行按病种付费。今年6月,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补充意见》(陇卫计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在原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分级诊疗病种和补偿标准。 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向参合患者提供及时结算服务。新农合按病种定额报销医疗费用,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自已承担,患者不予承担。2017年共报销分级诊疗病种446人次,报销金额69.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政策要求,我们严格了转诊政策,明确要求本级诊疗病种不得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除特殊情况外,凡未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擅自外出就医患者新农合资金一律不减少报销直至不予报销。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印发了1.5万份分级诊疗告知书,明确了转诊、补偿等政策要求,并通过召开培训会、卫生下乡及公众微信等平台进行了大量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宣传挂图,配套分级诊疗及慢性病报销政策,发放到各村和医疗机构,通过村医给广大群众解读。 2.全面提高县级医院的诊疗技术水平。县医院为扎实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由省人民医院选派主治医师常住县人民医院,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人选进行技术帮扶。县医院在本院内选聘执业主治工程师负责科室的

南丹县中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南丹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 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 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 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 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 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 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 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 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 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河池市人民医院以及我县12 个乡镇卫生院(所)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 岁以上老年人、 0—6 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 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 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 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 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现行医疗体制下,我国整体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使得患者就医过度集中在较高层级的医疗机构,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及频发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并探讨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措施成为新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1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 本文以山东某地级市为例来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现状,对本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随机抽样204名居民,共收回问卷204份,其中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8%。200名调查对象中含男107人,占53.5%、女93人,占46.5%;其中长期居住地是城市的113人,长期居住地在农村的87人;调查对象中20~40岁最多,共73人,占36.4%。 1.1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了解程度 大部分居民对该制度并不了解,还有约27%的人表示对该制度完全不了解;只有27%的居民表示听说过分级诊疗制度,但是不清楚这

一制度的具体内容;43%的居民表示对分级诊疗有一点了解,但不清楚这一制度的具体运行机理;只有3.5%的居民表示对这一制度的内容非常了解。 1.2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态度 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中提到逐步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工作,并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以此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改善目前的就诊现状[1]。居民作为医疗需求方,其对该制度的态度至关重要,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了居民对分级诊疗的态度。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居民支持分级诊疗制度,认为政府应在实施过程中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分级诊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在200名调查对象中,有102名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可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表明这一制度是被大部分居民所认可的;有31名表示担忧,认为这一制度实施困难,无法有效落实;有28名表示这一制度仍有很多问题,持观望态度,这表明不能深入了解该制度运行机制的居民对该制度缺乏信心;有39名表示不清楚状况。1.3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情况 在调查居民对医院的选择及选择的原因方面,根据当地医院的类别和层级,主要划分了附近诊所、社区医院(城市)和乡镇医院(农村)、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四个层级。居民基本实现了就医意愿按照医院级别呈现“正金字塔”形状,在城乡比较中可看出,城市居民相对农村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更加合理,城市居民选择到诊所就诊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113名城市居民中,有52.2%的居民选择附近诊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讲课讲稿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背景 与门可罗雀的基层医疗机构相比,大医院长期处于“人潮涌动”,医务人员经常保持高负荷的劳动状态。为扭转这一格局,实现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去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医院,减少医生和病人的医疗成本,分级诊疗已被确立为本轮医改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我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分级诊疗痛点 现在医疗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的弊端,其根源之一就是就医格局不合理。当然,导致就医格局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的问题,也有供方的问题、需方的理念问题,所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一,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低、宣传力度小。在我国,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比,无论是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也从根本上造成很多病人不愿意去基层医院就医。从卫计委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8.9亿人次,同比提高3.1%。其中:医院7.6亿人次,同比提高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6亿人次,同比降低0.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亿人次,同比提高1.4%;乡镇卫生院2.5亿人次,同比提高5.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4.7亿人次。虽然基层医疗机构接待病人的总量大,但是同比却降低了,而大医院的同比却大幅提高,说明病人倾向大医院看病的热情没有退却,这也加大了分级诊疗的难度。 第二,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层首诊的难点在于基层医院对区域患者基本信息不了解,区域患者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不知情、不信任。作为需方的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他们为了早日康复,将会对供方即医生和医院言听计从。基层医院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痛点,利用移动医疗系统,建立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

XX医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XX医院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导读: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欢迎参考阅读。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近日,云南、湖北、新疆、甘肃等地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分级诊疗试点。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将形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根据安排,2019年,云南省在昆明市、玉溪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各州、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新疆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提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保支付比例,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将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甘肃省卫计委提出,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今年甘肃省新增150种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参加新农合的患者,除急危重症外,原则上不得越级诊疗。 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9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 20%比例报销,2019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出台《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种常见病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 专家认为,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凸显。 另一方面,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科学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看病就医矛盾,根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x〔x〕1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x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等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x、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安排,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患者自愿有序分级诊疗;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和医疗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统筹协调,将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与各项医改任务统筹安排。

(三)目标任务。x年,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规范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x年,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70%以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要结合重点专科建设,组建区域诊疗中心。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内统筹保障,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在城市区建设以社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分级诊疗是医疗服务精细化的必由之路 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分级诊疗是我国当前医改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医改进入新阶段,医疗服务发展模式开始转型。由过去几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患者费用保障机制,到同步重视精细化管理服务;从强调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体制改革,到同步重视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分级诊疗将供方和需方有机连接起来,将改革和发展统一起来,将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深入认识和理解分级诊疗的文件精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入领会文件关于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医疗资源的精神,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定位是做好分级诊疗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在看病问题上与过去的情况相比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出现了新的特征,既不是过去的整体上“缺医少药”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而是看病就医过多集中在大医院,导致医疗成本增高,大医院人满为患,挂专家号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就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使医疗资源发挥最佳的效能。

文件提出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 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个工作目标不仅是分级诊疗的工作目标,也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所必须重点谋划的问题,逐步建立与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的、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机制是分级诊疗工作的核心。分级诊疗的精髓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整合式医疗,医疗机构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围绕需求来配置,医疗服务的流程围绕方便患者来设计,分级诊疗的目标就是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便捷服务。过去,由于缺乏分级诊疗,经常出现患者有病乱投医的情况,既影响了诊治,又浪费了医疗资源。在分级诊疗体系下,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到那家医院,找哪位专家合适,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制度化的沟通机制,重新优化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机制,以最大程度的方便患者就医。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漳浦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实际情况分村卫生室、卫生院、县级医院分级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运转有效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尽量提高到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县成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组长:洪振惠 副组长:余活泼蔡学瑜郑毅聪 秘书:许志荣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完善制度加强控管 1、完善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将新农合资金支付与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挂钩。 2、确立分级诊疗标准: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已经确诊的非传染性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我院主要负责疑难杂症的专科诊治,并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要求进行适时会诊,对条件允许的特别重大、疑难重症、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转三级医院救治。 3、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我县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 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到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 〕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 〕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

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 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 以上;到2016 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1、建立健全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将分级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与具体任务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2、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本院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下级医疗机构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3 、把分级诊疗工作列入医疗质量、安全与服务考核的指标体系,同步进行监管、考核与持续改进的分析评价,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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