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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6257248.html,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作者:高亚峰

来源:《采写编》2016年第02期

一、网络时代对个人信息的威胁

(一)个人信息泄露现状

1.个人信息泄漏途径

(1)网站用户信息被“内部人”贩卖。注册会员时,用户所填写的大量个人信息,一些网站以及网站的内部人员会将贩卖会员信息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收入。

(2)网站服务器被侵入或账号被破解。社会上的一些黑客和黑客组织经常通过各种方式攻入网站服务器,或通过手工或利用专门的软件破解特定用户的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盗取用户信息并贩卖或用作其它用途。

(3)网络工具和技术手段存在漏洞。网络管理人员在网站更新维护过程中如有不经意的失误,将会给用户信息保护埋藏下严重安全隐患,给企业和相关用户造成损失。

(4)用户电脑中毒。有些黑客会给网民发送“钓鱼”网站链接或带有“木马”的电子邮件,

用户在点击之后,电脑病毒便会植入用户电脑,窃取其隐私信息。2011年上半年,共有1.21

亿中国网民的账号或密码被盗,占中国网民总数的24.9%。2012年,瑞星公司在其发布的《中国信息安全报告》中指出,我国共有超过7亿网民被病毒感染过。

(5)软件厂商盗窃用户信息。现在,有不少软件厂商在其发售的软件中内置窃取用户信息的程序,当用户安装后,软件就会将用户的信息发送到软件厂商的服务器上。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的研究团队曾对某款主流智能手机系统的300余款应用软件进行分析,发现58%的软件存在泄漏用户隐私的风险。

(二)被泄露者面临的风险

(1)经济利益损失风险。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个人信息已然成为一种商品被大肆贩卖,但信息主体非但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的好处,还要承担由于信息被泄露而可能带来的被诈骗、敲诈、绑架等潜在的风险。

(2)私生活曝光,个人名誉受损风险。私生活被曝光的事件本身就会对信息主体的心理产生极大压力,而如果自己的私生活再在网络上被人肆意评价甚至诋毁,其对信息主体造成的影响将更甚。

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技术和策略方案

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技术和策略方案 一、引言 Internet是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它是全球最大的信息超级市场,目前Internet正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工具。然而,Internet 是一个全开放的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各国信息战的战略目标,窃密和反窃密、破坏与反破坏的斗争是全方位的,不只是个人、集团级的行为,而且是国家级的行为。自Internet问世以来,资源共享和信息安全一直作为一对矛盾体而存在着,计算机网络资源共享的进一步加强随之而来的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各种计算机病毒和网上黑客(Hackers)对Internet的攻击越来越激烈,许多网站遭受破坏的事例不胜枚举。 那么,黑客的攻击为什么屡屡得手呢?其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 现有网络系统具有内在安全的脆弱性。 * 对网络的管理思想麻痹,没有重视黑客攻击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舍不得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来加强网络安全性。 * 没有采取正确的安全策略和安全机制。 * 缺乏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工具、手段和产品。 * 缺乏先进的系统恢复、备份技术和工具。鉴于上述原因,为了加强Internet信息安全保护,有必要针对目前黑客对Internet网站采取的攻击手段制定相应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Internet选择的几种安全模式 目前,在Internet应用中可采取各种的防卫安全模式,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种方式:1. 无安全防卫: 这在Internet应用初期多数采取此方式,安全防卫上不采取任何措施,只使用从销售商那里提供的安全防卫措施。这种方法是不采取的,应当摒弃它。 2. 模糊安全防卫: 采用这种方式的网站总认为自己的站点规模小,对外无足轻重,没人知道,即使知道,黑客也不会对其实行攻击。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事实上,只要是一个网站,很快就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许多入侵者并不是瞄准特定目标,只是想闯入尽可能多的机器,虽然它们不会永远驻留在你的站点上,但它们为了掩盖闯入你网站的罪证,势必将对你的网站的有关内容进行破坏,从而给你们的网站带来重大损失。为此要求每个站点要进行必要的登记注册。这样,一旦有人使用服务时,提供服务的人知道它从哪来,但是这种站点防卫信息很容易被发现,例如登记时会有站点的软、硬件以及所用操作系统的信息,黑客就能从这发现安全漏洞,同样在站点与其它站点连机或向别人发送信息时,也很容易被入侵者获得有关信息,因此这种模糊安全防卫方式也是不可取的。 3. 主机安全防卫: 主机安全防卫可能是最常用的一种防卫方式,即每个用户对自己的机器加强安全防卫,尽可能避免已知的可能影响特定主机安全的问题,这是主机安全防卫的本质。但是由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例如操作系统的版本不同、配置不同以及不同的服务和不同的子系统都会带来各种安全问题。即使这些安全问题都解决了,主机防卫还要受到销售商软件缺陷的影响,有时也缺少有合适功能和安全的软件。 可是主机安全防卫对一个小的网站或是有强烈安全要求的基地是很合适的,但随着机器数量的增加和有权使用机器的用户数的增加,这种安全防卫比一个计算机网络安全防卫工作还难搞。 4. 网络安全防卫: 这是目前Internet中各网站所采取的安全防卫方式,网络安全防卫方式也就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控制不同主机的网络通道和所提供的服务上,要比上述几种防卫方式更有效,网络安全防卫包括建立防火墙来保护内部系统和网络、运用各种可靠的认证手段(如:一次性密码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使用网络和提供信息服务的安全。 2、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全部由网站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人员素质高、专业水平好,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网站所有信息发布之前都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通过我公司网站及短信平台散布《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信息(即“九不准”),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3、遵守对网站服务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4、所有信息都及时做备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网站将保存 60天内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短信服务系统将保存 5个月以内的系统及用户收发短信记录。制定并遵守安全教

育和培训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用户网络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制作和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有害信息或网页。 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技术措施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破坏活动,保护互联网络和电子公告服务的信息安全的需要。我公司特此制定以下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使用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防病毒产品并定期下载病毒特征码对杀毒软 件升级,确保计算机不会受到已发现的病毒攻击。 2、确保物理网络安全,防范因为物理介质、信号辐射等造成的安全风险。 3、采用网络安全控制技术,联网单位已采用防火墙、IDS等设备对网络安全进行防护。 4、使用漏洞扫描软件扫描系统漏洞,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 5、制订口令管理制度,防止系统口令泄露和被暴力破解。 6、制订系统补丁的管理制度,确定系统补丁的更新、安装、发布措施,及时堵住系统漏洞。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 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账号和密码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 第七条国家鼓励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工作。 第二章信息收集和使用规范 第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在其经营或者服务场所、网站等予以公布。 第九条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等事项。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其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解读试题及答案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的决定解读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A.公布 B.明示 C.公示 D.公开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D 2.(单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A.泄露、篡改、丢失 B.泄露、毁损、篡改 C.泄露、毁损、丢失 D.篡改、毁损、丢失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3.(单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其收集、使用规则。 A.公布 B.公开 C.明示

D.公示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4.(单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 A.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 B.真实身份证号码 C.真实电话号码 D.真实身份信息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5.(多选题)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 A.制止 B.防范 C.查处 D.惩治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ABC 6.(多选题)对有违反《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A.关闭网站 B.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

C.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7.(多选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A.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请求 B.电子信息接收者暗示拒绝 C.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 D.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CD 8.(多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 A.合法 B.公正 C.正当 D.必要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ABD 9.(多选题)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 A.泄露 B.毁损 C.篡改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信息部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网络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信息部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信息部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信息部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信息部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信息部,由信息部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 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二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集团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 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信息部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 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集团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集团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 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为保证做好我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非涉密政务信息100%公开,同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则必须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作,确保信息与网络安全。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防火墙 在外部网络同内部网络之间应设置防火墙设备。如通过防火墙过滤进出网络的数据;对进出网络的访问行为进行控制和阻断;封堵某些禁止的业务;记录通过防火墙的信息内容和活动;对网络攻击的监测和告警。禁止外部用户进入内部网络,访问内部机器;保证外部用户可以且只能访问到某些指定的公开信息;限制内部用户只能访问到某些特定的Intenet资源,如WWW服务、FTP服务、TELNET服务等;它是不同网络或网络安全域之间信息的惟一出入口,能根据各部门的安全政策控制出入网络的信息流,且本身具有较强的抗攻击能力。它是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基础设施。使用硬件防火墙,管理和维护更加方便有效。防火墙技术的作用是对网络访问实施访问控制策略。使用防火墙是一种确保网络安全的方法。 二、网络漏洞扫描入侵者一般总是通过寻找网络中的安全漏洞来寻找入侵点。进行系统自身的脆弱性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先于入侵者发现漏洞并及时弥补,从而进行安全防护。由于网络是动态变化的:网络结构

不断发生变化、主机软件不断更新和增添;所以,我们必须经常利用网络漏洞扫描器对网络设备进行自动的安全漏洞检测和分析,包括:应用服务器、WWW服务器、邮件服务器、DNS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重要的文件服务器及交换机等网络设备,通过模拟黑客攻击手法,探测网络设备中存在的弱点和漏洞,提醒安全管理员,及时完善安全策略,降低安全风险。 三、防病毒系统要防止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传播、扩散,需要从Internet、邮件、文件服务器和用户终端四个方面来切断病毒源,才能保证整个网络免除计算机病毒的干扰,避免网络上有害信息、垃圾信息的大量产生与传播。单纯的杀毒软件都是单一版系统,只能在单台计算机上使用,只能保证病毒出现后将其杀灭,不能阻止病毒的传播和未知病毒的感染;若一个用户没有这些杀毒软件,它将成为一个病毒传染源,影响其它用户,网络传播型病毒的影响更甚。只有将防毒、杀毒融为一体来考虑,才能较好的达到彻底预防和清除病毒的目的。 因此,使用网络防、杀毒的全面解决方案才是消除病毒影响的最佳办法。它可以将进出企业网的病毒、邮件病毒进行有效的清除,并提供基于网络的单机杀毒能力。网络病毒防护系统能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以及对未知病毒的稽查。 四、要求办公全部使用内部网络系统,涉密文件数据传输必须加密,其目的是对传输中的数据流加密,数据存储加密技术目的是防止在存储环节的数据失密。防止非法用户存取数据或合法用户越权存取数据。各

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

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 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信息内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信息传播安全: 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本公司制定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 (1)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防火墙, 并与专业云计算公司阿里云合作,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2)(2)在网站的服务器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3)做好生产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 (4)(4)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

备条件的交互式栏目立即关闭。 (5)(5)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6)(6)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7)(7)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以防他人登入。 (8)(8)网站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密码。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9)(9)公司租用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主机,阿里云机房是按照电信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防磁和防鼠检查。 为了全面确保本公司网络安全,在本公司网络平台解决方案设 计中,主要将基于以下设计原则: (1)安全性 在本方案的设计中,我们将从网络、系统、应用、运行管理、系统冗余等角度综合分析,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如防火墙、加密技术,为热点网站提供系统、完整的安全体系。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2)高性能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以《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环保部制定)等标准为基本管理操作准则,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信息与监控中心,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岗位管理 第三条业务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与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机关业务系统管理人员)、机房运维人员(包括外包机构人员),应遵循《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等规定。 第四条机房运维人员根据运维合同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对其实行管理。 第五条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人员岗位及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是从事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运行管理的人

员,业务上应具备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熟练操作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的能力。 1、负责指定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资料登记、软件保管及设备报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业务软件运行环境的建立,正式运行后的服务器系统软硬件操作的监管,执行中心的备份策略。 3、在所负责的的服务器、存储设备发生硬件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恢复系统的运行,针对系统事故找到系统事故原因。 4、负责指定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管理口令修改。 5、负责制定、执行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二)业务管理员(业务联系人) 业务管理员是部署在应用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及业务系统运行管理的人员,业务上应具备业务系统安装及基本调试操作的能力(业务软件厂家负责培训),业务系统及部署操作系统故障分析的能力,预防系统风险的能力。 1、负责维护业务系统的运行及业务系统的安装环境。 2、负责制定、执行业务系统及其数据的备份计划。 3、负责业务数据的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 4、负责制定执行本业务系统的故障应急预案。 (三)网络管理员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六大措施 现今,数据泄露渐成常态,在此种环境下,如何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成为每个人都应该注意并为之采取措施的问题。 1.网上注册内容时不要填写个人私密信息 互联网时代用户数和用户信息量已然和企业的盈利关联了起来,企业希望尽可能多地获取用户信息。但是很多企业在数据保护上所做的工作存在缺陷,时常会有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对于我们普通用户而言,无法干预到企业的采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只能从己方着手,尽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用户信息。 2.尽量远离社交平台涉及的互动类活动 现在很多社交平台,会有一些填写个人信息即可生成有趣内容并可以和朋友分享的活动,看似有趣的表面,实质上却以游戏的手段获取了大量的用户信息,遇到那些奔着个人隐私信息去的“趣味”活动,建议不要参与。 3.安装病毒防护软件 不管是计算机还是智能手机,都已经成为信息泄露的高发地带,往往由于不小心间点击一个链接、下载一个文件,就成功被不法分子攻破,安装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和病毒查杀成为设备使用时的必要手段。 4.不要连接未知WiFi 现在公共场所常常会有些免费WiFi,有些是为了人们提供便利而专门设置的,但是不能忽视的是不法分子也会在公共场所设置钓鱼WiFi,一旦连接到他们的钓鱼WiFi,我们的设备就会被他们反扫描,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就会被对方获得。在公众场所尽量不要去连接免费WiFi。 5.警惕手机诈骗 科技在进步,骗子的手段也变得层出不穷,常见莫过于利用短信骗取手机用户的信息。更有可能进行财产诈骗,让受害者遭受重大损失。警惕手机短信里的手机账户异常、银行账户异常、银行系统升级等信息,有可能是骗子利用伪基站发送的诈骗信息。遇到这种短信不要管它,去联系官方工作人员,询问情况。 6.妥善处理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单据 在快递单上会有我们的手机、地址等信息,一些消费小票上也包含部分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翼火蛇提示对于已经废弃掉的单据,需要进行妥善处置。

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信息化管理基础工作,保障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研究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属各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企管部职责: (一)制定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推广和培训。 第四条信息中心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主干网络系统及机房的日常维护。 (二)负责互联网网站的管理、维护及静态网页信息发布。 (三)负责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维护管理,负责与维修外包单位协调与联系。 (四)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设施的选型。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的党政新闻的审核。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及硬件的维护与管理。 第三章计算机硬件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和管理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选型由信息中心负责制定采购标准,由院长办化公室按标准采购。 第八条计算机房硬件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系统管理员应该对机房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设备运行配置和各种日志定期备份。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进行系统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操作,不得擅自升级、改变系统软件版本或更换系统软件,不得擅自改变系统环境配置。 第九条其他部门及外单位人员如需进入计算机机房,须经信息中心许可,由系统管理员陪同方可入内。管理员处理机房故障后,应填写计算机房维护登记表,注明处理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机房内环境和机器设备就保持干净、整洁, 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及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部门内部个人办公用计算机的管理由使用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公用计算机及计算机外设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当设备故障或网络问题个人无法解决时,由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外包维护服务申请。 第十二条信息中心根据部门申请联系外包维护单位进行解决,外包维护单位按要求提供维护服务并将维护情况填入“计算机服务登记卡”。计算机维修完成后,各部门要对维护记录中的维修内容、更换配件等内容进行确认后签字,做为费用结算依据。 第十三条计算机外包维护费用由信息中心与外包维护人员协商后确定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并负责汇总费用明细内部转账结算。维护过程需更换配件时,须信息中心同意后实施。 第四章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网络为树型结构。信息中心为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对局域网进行VLAN划分和维护管理,各VLAN之间不能互访。 第十五条信息中心为每台计算机配置IP地址,IP地址具有唯一性,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 第十六条外来计算机需要接入网络时,需要相关部门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接入指定网络区域,接入的计算机必须明确标识计算机名,否则不予接入。 第十七条异地用户接入研究网络,系统需进行身份验证,凡不符合要求者, 禁止进入网络。 第五章互联网网站管理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负责对研究互联网网站进行框架设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互联网网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互联网静态版面信息由各部门每半年提报更新内容,经部门分管长审核后,由信息中心负责上传。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 第一条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第五条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第六条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网络运营者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等,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第七条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 第八条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第十条网络运营者征得同意时,应当同时提供拒绝选项,并明确告知以下事项: (一)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二)儿童个人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三)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拒绝的后果; (五)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 (六)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 (七)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前款规定的告知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第十一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网络运营者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超过实现其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 第十三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加密等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目的、范围。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第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网络运营者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对受委托方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处理事项、处理期限、处理性质和目的等,委托行为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前款规定的受委托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网络运营者的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二)协助网络运营者回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申请; (三)采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并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时,及时向网络运营者反馈; (四)委托关系解除时及时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五)不得转委托;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向第三方转移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八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儿童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 第十九条儿童或者其监护人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个人网络信息安全防泄露方法与技巧

信息泄露防不胜防?教你几招,个人信息安全指数提高三个等级! 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不仅要掌握自我防范意识,更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接下来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吧! 什么是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简而言之就是,虚拟的数据也要得到保护。 一、防止钓鱼WIFI 安全解说: 钓鱼Wi-Fi的成本低,黑客一般只需几百元便可设置一个钓鱼Wi-Fi,并在公共场合部署,而且在名称上与免费Wi-Fi相似。 受害者访问钓鱼Wi- Fi时,他的所有数据信息都可能会被钓鱼Wi-FI记录下来,从而盗取微信账号、游戏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 安全贴士: ●关闭手机自动连接Wi- Fi的功能; ●在公共场所,不连接未知的Wi-Fi;

●限制共享的信息; ●在未知Wi-Fi信号下不输入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等密码。 二、正确使用移动支付 安全解说: 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以绑定银行卡的快捷支付为基础,用户购买商品时,不需开通网银,只需提供银行卡卡号、用户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银行验证手机号码正确性后,第三方支付发送手机动态口令到用户手机号上,用户输入正确的手机动态口令完成支付。不法分子从拿到受害人的手机和钱包到绑定成功再到转账完毕,整个过程只需耗时3分钟。 安全贴士: ●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密码与银行卡的支付密码不要相同; ●手机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置不同的解锁密码; ●手机内不存储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若丢失,及时补办手机号。 三、规范社交网络 安全解说: 在当前的信息大爆炸时代,信息的快速传播使我们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事,静坐家中也可与远在天边的朋友相见。同时,我们的每一次聊天、每一次社交软件的登陆,都有让我们信息泄露的嫌疑,一定要时时刻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安全贴士: ●不暴露平常外出的日程、行踪,不晒贵重物品; ●不轻信QQ群、微信群内的虚假信息;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范本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公司业务的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我公司将认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网站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我公司宣传和网络管理部分将加强对 全体职工的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将网络安全意识与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联系起来,树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 2、我公司网站主机采用的电信托管主机服务器,由服务器提供商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火墙 和主机软硬件安全服务。机房按照电信主干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独立UPS不间断电源,能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防磁和防鼠检查。 3、维护计算机信息安全,装杀毒软件及管理软件,并确保管理软件正常运行。 4、公司内部要加强自身管理和自我监督,公司内部网络系统严格划分内网、外网的不同 职能,做到内外有别。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对造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有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权限。 5、防止和处理危害网络安全的突发事件,制定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处置工作预案。处理 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最大限度地遏制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有害信息的扩散。 6、建立了健全的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实现网站安全运行责任制,切实负起确保网站安全 的责任。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和流程,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网站的安全有效运行。 7、及时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所有网站信息都及时做多 种途径备份,确保存储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8、制定并遵守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用户网络安全意识,自觉 遵守网络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及时参加网络安全技术的培训,掌握新动态,学习最新网络安全防范技术。

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及时、流转高效、内容准确、安全可靠,根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公安部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及所属网站发布的信息由本单位办公室或秘书处(科)统一负责管理;各类信息按照业务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处、室(科)负责对其进行政策性、技术性、真实性以及涉密问题等的审核把关;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或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网络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信息包括: (一)在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的非密级的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文件; (二)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的机关工作动态、基层工作动态、调研文章等; (三)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的工作简报、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等重要信息; (四)有关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会议的非密级文件以及相关声像资料等;

(五)地方各级人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 (六)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有关消防工作的公务活动情况等; (七)可以公开的各级领导有关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等; (八)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编印的各种业务工作的参阅材料等; (九)各地网站开办的工作建议、业务咨询栏目等包含的内容; (十)其他在公安网络上发布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网站发布、传输的文件、信息、资料等,应由具体承办单位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凡属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信息资料,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严防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第五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单位及所属部队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报批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和审核、报批程序。 第六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发布的台帐,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并严格审批程序。未经审批的信息、资料一律不得在网络上发布。 第七条除特殊要求外,所有网络信息一律不得越级上传。通过网络传输上传到公安部消防局网站的文件、信息以及资料等,应统一由各公安消防总队对其政策性、技术性、真实性、安全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后使用专用帐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分配给各总队)上传。

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

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 法律是信息网络安全的制度保障。离开了法律这一强制性规范体系,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和营理人员的行为,都失去了约束。即使有再完善的技术和管理的手段,都是不可靠的。同样没有安全缺陷的网络系统。即使相当完善的安全机制也不可能完全避免非 法攻击和网络犯罪行为。信息网络安全法律。告诉人们哪些网络行为不可为,如果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它是一种预防手段;另一方面。它也以其强制力为后盾。为信息网络安全构筑起最后一道防线。 法律也是实施各种信息网络安全措施 的基本依据。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只有在法律的支撑下才能产生约束力。法律对信息网络安全措施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对各种计算机网络提出相应内安全要求;对安全技术标准。安全产品的生产和选择作出规定;赋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机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违反义务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将行之有效的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原则规范 化等。 一、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的信息网络法律体系框架分 为三个层面; 1、一般性法律规定 如宪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着作权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专门对网络行为进行规定,但是。它所规范和约束的对象中包括了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规范和惩罚网络犯罪的法律 这类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 决定》等。这其中刑法也是一般性法律规定。这里将其独立出来。作为规范和惩罚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 3、直接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特别规定 这类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

互联网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f6257248.html, 互联网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 作者:李红军 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07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种互联网的应用开始在人们的身边出现了,人们也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给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带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此类案件已经不胜累述了,怎么能在互联网发展的条件下保护个人信息,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本文从民事、刑事、行政方面提出个人信息的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保护 互联网给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使得每个人几乎赤裸裸的面对整个互联网,互联网公司能够轻易的通过各种大数据分析软件等工具收集到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如何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成为我们面临的新问题。 一、个人信息内涵 2009年以前,我国基本上是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当作隐私权给予保护。个人信息作为一个 法律概念起源于我国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该法案第七条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个人信息比较权威的说法是“个人信息是指与一个身份已经被识别或者身份可以被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①”。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要分清一个概念,就是个人信息不一定全部都要保护,如果个人信息全部保护的话,人们交往的成本和费用,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发展都谈不到。基于个人对自己信息的判断,我们可以粗略的把个人信息分为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呈交叉关系,即有的个人隐私属于个人信息,而有的个人隐私则不属于个人信息;有的个人信息特别是涉及个人私生活的敏感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但也有一些个人信息因高度公开而不属于隐私。传统隐私法(或保护隐私权的民法制度)将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种进行保护,所侧重的是个人的人格利益尤其是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方面的利益。 二、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 (一)个人信息权缺乏基本法层面的立法确权 如前文分析,个人信息权与个人隐私权在权利侧重、权利客体、权利性质、权利救济等方面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涵与表现形式。虽然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一定的重合,但在大数据时代,将个人信息作为个人隐私的一种加以保护的传统民法保护方式将面临极大挑战。没有基本

网络信息安全学习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网络信息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信息技术又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变得越来越重要。橙子整理了学习网络信息安全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网络信息安全学习心得体会篇一本学期我选修了网络信息安全这门课,自从上了第一堂课,我的观念得到了彻底的改观。老师不是生搬硬套,或者是只会读ppt的reader,而是一位真正在传授自己知识的学者,并且老师语言生动幽默,给了人很大的激励去继续听下去。在课堂上,我也学到了很多关于密码学方面的知识。 各种学科领域中,唯有密码学这一学科领域与众不同,它是由两个相互对立、相互依存,而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分支学科组成。这两个分支学科,一个叫密码编码学,另一个叫密码分析学。 “密码”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有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色彩。究其原因,是其理论和技术由与军事、政治、外交有关的国家安全(保密)机关所严格掌握和控制、不准外泄的缘故。 密码学(Cryptology)一词源自希腊语“krypto's”及“logos”两词,意思为“隐藏”及“消息”。它是研究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科学。其目的为两人在不安全的信道上进行通信而不被破译者理解他们通信的内容。 从几千年前到1949年,密码学还没有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而是一门艺术。密码学专家常常是凭自己的直觉和信念来进行密码设计,1/ 12

而对密码的分析也多基于密码分析者(即破译者)的直觉和经验来进 行的。1949年,美国数学家、信息论的创始人Shannon, Claude Elwood 发表了《保密系统的信息理论》一文,它标志着密码学阶段的开始。同时以这篇文章为标志的信息论为对称密钥密码系统建立了理论基础,从此密码学成为一门科学。由于保密的需要,这时人们基本上看不到关于密码学的文献和资料,平常人们是接触不到密码的。1967年Kahn出版了一本叫做《破译者》的小说,使人们知道了密码学。20 世纪70年代初期,IBM发表了有关密码学的几篇技术报告,从而使更多的人了解了密码学的存在。但科学理论的产生并没有使密码学失去艺术的一面,如今,密码学仍是一门具有艺术性的科学。1976年,Diffie和 Hellman 发表了《密码学的新方向》一文,他们首次证明了在发送端和接收端不需要传输密钥的保密通信的可能性,从而开创了公钥密码学的新纪元。该文章也成了区分古典密码和现代密码的标志。1977年,美国的数据加密标准(DES)公布。这两件事情导致了对密码学的空前研究。从这时候起,开始对密码在民用方面进行研究,密码才开始充分发挥它的商用价值和社会价值,人们才开始能够接触到密码学。这种转变也促使了密码学的空前发展。 最早的加密技术,当属凯撒加密法了。秘密金轮,就是加解密的硬件设备可以公用,可以大量生产,以降低硬件加解密设备的生产与购置成本。破译和加密技术从来就是共存的,彼此牵制,彼此推进。错综复杂的加解密演算法都是为了能够超越人力执行能力而不断演 变的。Kerckhoffs原则、Shannon的完美安全性、DES算法、Rijndael 2/ 12

解读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详细解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作者:费维琦律师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是中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重大突破。该《决定》将“个人信息保护”从各部门法和部委规章中的零散规定首次提升到单独的“法律”规范层面。该《决定》不仅是针对“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适用对象也不仅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更像是一部未予冠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全文十二条,用非常简明扼要的语言界定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范围、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的义务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保存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提出禁止未经接受者同意或请求,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规定了公民个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1、《决定》第一句话将“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 子信息”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但是,“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概念散见于各部门法中,内容不一而定,到目前为止,尚无统一的定义。这给执法者提供了一定灵活掌握的空间,可能会陆续有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阐释。 2、《决定》第二句话严厉禁止买卖和非法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较 于《刑法修正案七》,将法律适用主体扩大到“任何组织和个人”。 3、《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事业 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保存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规则明示公开、征得对方同意、确保信息安全”。 4、《决定》第五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信息监管的义务。值得商榷的 是,“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范畴有多大?希望此条不会成为舆论管制的法律依据。 5、《决定》第六条将直接导致实名注册制度在婚恋网站、博客、微博等为 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强制推行。 6、《决定》第七条显然是针对“语音广告”、“垃圾短信”、“垃圾邮件” 的,这一产业链上的各类公司都将面临系统性法律风险。其所从事的业务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成为非法业务。 7、《决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个人对于违法行 为的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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