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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违规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农信社信贷违规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在当前农信社信贷工作中,有章不循、规则意识差、风险意识差的问题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各种信贷违规行为,不仅是对农信社信贷管理制度的破坏,更是导致农信社资产损失、社会形象受损的根源。

一、信贷违规的主要表现形式

针对实际工作中农信社信贷违规案例的分析,目前农信社信贷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乱作为、不作为、服从性违规、习惯性违规、道德风险五种。

(一)乱作为。“乱作为”主要是指在信贷操作、管理过程中过度放大自己的权限,“做不该做的事,做不妥当的事”。

“乱作为”产生的根源主要是少数信用社工作人员受社会不良习性的影响,重享受轻奋斗,重索取轻奉献,重自由轻纪律。主要表现有:未遵循审慎经营的原则;超越职权;在操作中不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甚至对有关信贷制度、规定进行故意挑衅,损坏信用社利益等。

“乱作为”贯穿于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如在调查阶段不按规定政策标准,人为提高信用等级或授信额度;利用手中的职权,以贷谋私,不见好处不办事。在贷款审批中发放假抵押、空担保贷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等,甚至还有极少数信贷人员伙同贷户一起骗取信用社贷款。在当前信贷工作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1、发放人情贷款。在各种形式的违规贷款中,发放人情贷款的行为较为多见。如在向亲戚、朋友发放贷款时未严格执行信贷准入条件;向内部员工及关系人发放贷款条件优于外部人员;向领导、朋友介绍的客户发放贷款时不能坚持原则等等。发放人情贷款暴露出部分信贷员在信贷工作中纪律意识淡漠,在贷款发放中讲人情不讲社情;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风险;人情大于法章,面子重于事业,关系大于制度的问题。发放人情贷款对贷款的安全性会造成极大影响,可能造成信贷资产的直接损失,并影响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滋生贷款靠关系和少数干部职工的腐败行为。

2、化整为零,超权限发放贷款。对于超过自身审批权限的贷款,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发放。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确权、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贷款权限控制是信贷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要求。化整为零、变相超权限发放贷款的行为,极易导致贷款风险的集中,必须严格加以防范,严厉进行查处。

3、发放垒大户贷款。“垒大户”贷款是构成信贷风险集中的主要形式。其特点是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发放超过借款人债务承担能力的贷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户多笔”,即一家信用社对同一借款人发放多笔贷款;“一户多社”,同一借款人在两家以上信用社贷款。垒大户贷款反映了农信社主任等信贷决策人员权力缺乏制约,对发放大额贷款缺乏必要的调查、评估和决策,导致贪大求洋和以贷谋私现象并存,或信用社内部一味追求即期利息收入,而忽视贷款安全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关联企业贷款。关联企业贷款的实质是

借款人表面上各自独立,但相互之间存在某种控制关系,甚至有可能实际贷款使用人相同、贷款用途相同,这其实也是变相“垒大户”的一种行为。关联贷款的风险在于关联企业的财务信息的不透明及借款人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财产的非独立性。其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处于控制地位的关联方,对借款企业资产等进行转移,影响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使信贷资金安全性受到影响;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或利润,从而削弱了自身偿债能力。(2)关联方通过系统内的资金调度,转移贷款用途,使信用社对贷款的监管难度加大。(3)借款企业由于承担对关联方的担保或交易风险,导致自身偿债能力下降,对信贷资金的安全性造成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农信社违反向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的规定,违规发放关联企业贷款。从信贷操作方面来看,对关联企业贷款的违规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1)信贷员在信贷调查中故意隐瞒关联方的信息;(2)在信贷调查中对借款人是否有关联方的因素不予考虑;(3)随意接受关联方之间的相互担保贷款,或对借款人向其他关联公司担保不采取任何措施。

5、违规跨地区发放贷款。未经批准违反属地服务的原则,向承贷社辖区外的客户发放贷款。跨地区发放贷款,信用社无法及时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对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不能及时、有效进行防范,极易导致信贷资金形成风险甚至损失。

6、逆程序操作。在信贷操作中,违反操作程序规定,先放款再报批,先放款再补签合同等。逆程序操作的危害性在于破坏了正常的信贷工作程序,使贷款发放失去监督、制约。

7、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授信额度。在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中,人为提高客户等级及授信额度,使贷款额度超过客户的实际债务承受能力,极易导致贷款出现风险。

8、违规借新还旧,违规转据。在信贷操作中,采用违规借新还旧、违规转据等手段,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情况。违规借新还旧、转据、展期行为掩盖了真实的信贷资产质量状况,纵容了客户不守信用的行为,也降低了贷款的安全性。

此外,在“乱作为”中,还有三种性质更为恶劣的行为,其共同特征是: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信贷资金,损害信用社的集体利益。在这些行为中,有些已直接触犯了法律。

1、发放冒名贷款,甚至通过冒名贷款骗取信贷资金。所谓“冒名贷款”,就是虚列贷款人,通过私刻假名章,伪造假贷款合同骗取贷款供自己使用的行为。基层信用社“冒名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给他人贷款,资金供自己使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是以家庭成员如夫妻、子女、亲戚、朋友等名义借款为己所用。二是给死亡的人或者不存在的借款人贷款,然后通过开假印章等手续骗取贷款。

“冒名贷款”模糊了信贷资产质量,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严重影响到信用社正常的经营活动。通过“冒名贷款”极易直接引发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规定:银行、信用社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名贷款给个人使用,或者偷支储蓄户存款的,均属于私自动用库款,其金额达

到追究贪污罪刑事责任的数量,挪用时间虽未超过六个月的,应以贪污罪论处。从这一规定看,一些信贷员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2、发放自批贷款。自批贷款,就是在贷款申请人与批准人之间形成的审批关系中,申请人与批准人实际上同为一人。从实际情况看,自批贷款多为冒名贷款,即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他人名义或虚构假名提出贷款申请,自己予以批准,而后将贷款挪用。自批贷款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极易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形成较大风险。

3、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信贷资金。在信贷工作中,极少数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延缓贷款偿还期限,直接截留已收回的贷款本息,不及时记入贷款账户归个人使用,或开设虚假账户存入还贷款项,私自支取使用。由于此类行为手段隐蔽,涉案金额大,故而作案次数较多,发案时间较晚,造成的损失也较大。此类行为很多都已直接触犯了法律。

(二)不作为。不作为主要是指在开展信贷工作中未勤勉尽职,作风飘浮,消极被动,“在其位不谋其政”,

认为“只要不犯错误,工作能混就混”;“只要没有受贿,工作能拖就拖”;对问题视而不见,放任风险发生或扩大;办事拖拉、能推则推、得过且过,不愿承担责任等。

“不作为”在信贷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环节体现较为集中,如贷款审查流于形式,有些审贷委员会成员不敢或者不愿提出异议,结果使信贷集体审批变成了个人审批;部分信用社把贷款放出去之后就不管了,一直到贷款到期才去催收,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造成超诉讼时效、超保证期间、抵押资产流失等。在当前信贷工作中,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类:

1、贷款担保手续审查不严。在发放保证贷款时,对保证方担保资格、偿债能力审查不严格,或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担保手续,致使担保合同无效;在办理抵(质)押贷款时,未按规定对抵(质)押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合法有效担保手续,致使法律文件无效或者出现对贷款人不利的条款。

2、在贷款审查中放弃信贷原则。贷款审查的目的在

于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审查的范围既包括市场风险的审查,也包括合规合法性的审查,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信贷工作人员未能克尽职守、坚持原则。如对地方政府领导要求发放的贷款,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个人要求发放的贷款,对抵押担保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对明显没有第一还款来源的贷款以及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或禁止的贷款,甚至对在审查中发现有明显不可控风险因素的贷款不仅不予拒绝,而且大开绿灯,造成信用社贷款风险度增加。

3、审贷小组(委员会)未尽责。审贷小组作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的议事机构,应该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度制约,但是在当前的信贷工作中,有些地方审贷小组运行不规范,有的审贷小组根本就未履行职责或未完全履行职责,形同虚设。

4、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在贷后管理中,不深入、不细致,管理粗放,对贷款催收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对借款人拒不签收贷款催收通知书等躲避债务的行为无动于衷,造成超诉讼时效、超保证期间、抵押资产流失等。

5、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信贷档案是信贷工作全过程的真实记载,其中包含大量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对维护贷款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有些信用社并没有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信贷档案记载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出现丢失原始档案资料的严重问题。

6、违章不究,究而不严。个别农信社负责人或信贷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违章不究,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致使个别信贷人员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严重,信贷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典型的不作为行为——“新官不理旧帐”。部分农信社对贷款责任的有关规定未进行细化和落实,有的地方信贷人员调动频繁,接任者“新官不理旧帐”,导致责任不清,责任追究也形同虚设,造成短期行为严重,违规放贷禁而不绝,对贷款的安全性构成严重威胁。

(三)服从性违规。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盲从,把领导的指令看得高于规章制度,对于各级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工作人员简化、变通业务操作程序或

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办理贷款的行为,不抵制、不报告,违反制度规定办理贷款,使信贷资金形成较大风险甚至遭受损失。如根据领导安排,发放未经贷审会讨论或经讨论未通过贷款的行为。

(四)习惯性(经验性)违规。习惯性违规,也称为经验性违规。指在信贷操作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习惯进行操作形成的违规。如在进行贷前调查时,有些信贷员容易犯先入为主的毛病,即带着某种假定,并不自觉的把它作为结论看待,结果贷前调查就成了印证或取证的过程,必然片面、不客观。在进行贷后管理时,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如能够正常付息的企业不需要贷后管理、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不必重视贷后管理、低风险的消费信贷可以放松贷后管理、上级联社审批的贷款可以放松贷后管理等,导致贷后定期检查工作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形式主义,不深入贷户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只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贷后检查表。

(五)道德风险。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成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道德风险形成的。道德风险属于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理论领域的基础概念,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

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道德风险中的道德非指生活中的道德,而是指行为人的职业操守。所以,道德风险又称职业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信息不对称。即:行为人拥有信息优势,比如:在贷前调查中,调查人对客户的情况比任何一个审查、审批环节的人都要清楚,通过调查,信贷员既能掌握有利于客户申请贷款的信息,也能够发现不利于贷款获得审查批准的信息,如果调查人在形成贷前调查报告时,有意识的回避对借款人不利的信息,则审查、审批环节的人员很难获得或发现,贷款一旦批准,潜在风险对贷款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在有多个选项时做出不利于他人选择。比如在对抵押物的选择中,信贷员很可能应借款人的要求或是为了减轻工作量,不选择最有利于保障贷款安全的抵押物;

三是实施道德风险的人虽然不一定获取私利或只获得很少的利益,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即后果不由行为人承担或行为人只承担非常小的责任。比如,一笔因为

存在道德风险发放的贷款在出现风险后,行为人如果没有受贿或失职行为,其责任最多在于扣发效益工资或很轻的行政处分,信用社则要承担全部损失;

四是行为隐蔽,很难用法律、法规、制度来度量其行为过错。比如在贷前调查中,信贷员不将不利于贷款批准的信息列入调查报告,信用社很难找到信贷员故意隐瞒信息的证据,也无法追究其责任。再比如在贷后管理中,信贷员对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视而不见,或对前任信贷员发放的贷款不加强管理,放任贷款形成风险,或以不作为的方式应付贷后管理等等。显然,信用社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来归责信贷员。

道德风险也同样贯穿于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如贷前调查的中有意识的回避对借款人不利的信息,审查、审批中对发现的风险点视而不见,贷后管理中对企业的风险预警信号不及时报告、处置等。道德风险很多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实际上是一种放任风险自由扩大的一种行为。

二、防范信贷违规行为的对策

防范信贷违规行为的发生,必须进一步加强信贷纪律的约束,增强农信社各级管理人员的忧患意识和信贷纪律执行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信贷管理制度的执行力,防止信贷工作中的“不作为”和道德风险,禁止“乱作为”、服从性违规、习惯性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防范违规行为。一是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风险约束体系,实行贷款风险度量化控制和审批权限的分级控制,对不同层次的信贷决策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相应的权力约束,对不同岗位和不同部门实行相应的岗位责任约束和职能约束,促使所有信贷人员严格执行信贷制度,预防人为因素对信贷工作的不正常干扰,防范信贷人员舞弊、欺诈等行为;二是建立一个有力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加强上下级监督,一级盯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平行监督,形成平行分工、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发挥银监、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外部监督作用,以弥补内部监督、制衡机制可能失效后而产生的违规行为的监督;加强稽核监督,以最强有力的监督和处理手段,强化制度执行的后续监督,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二)健全和完善信贷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遏制、查处违规行为。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风险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对信贷操作进行责任规范,建立风险防范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分解风险防范责任。并将风险防范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及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权、责、利对等。对形成的风险贷款要全面清理,划分责任人,责任贷款由责任人负责清收。对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可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实行信贷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对贷前调查、借款人资信评估、贷款审批、发放、管理、清收等各环节制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化规定,使所有信贷管理人员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也知道何时干,减少人为因素造成信贷操作不当而诱发新的风险贷款;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对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每个环节执行制度的程度和要求,都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既使每个员工了解各自执行制度的程度、要求和努力点,也为组织考核检查员工制度执行情况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依据;

三是引入技术性的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对农信社信贷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升级,建立技术性的刚性约束,对未经过各个操作环节及未经过审批电子指令的,系统都不予以确认,从而确保客户准入及贷款审批的规范性。

(四)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提高信贷制度的执行力。一是要积极加强制度的教育培训,建立定期强制培训制度,既要使每个基层员工全面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也使其深刻理解制度的意义、作用和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不执行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基层员工对制度的理性认识和执行意识;二是大力倡导农村信用社先进的企业文化,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与践行企业文化精神结合起来,在“敬业”中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企业文化成为员工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内在精神动力,通过积极开展一些制度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正面教育,用身边的典型人和事来激发员工,引导员工的行为;三是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形成对员工执行制度的正向激励,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从而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兑现奖

惩办法,形成引导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的长效机制。

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名称:《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大纲/要点: 第一部分:培养预防法律风险的意识 一、法律专业意识 二、维权意识 三、证据意识 四、预防风险意识 五、程序意识 第二部分:信贷业务中的担保制度及其法律风险防范 一、金融法律关系诉讼主体风险防范 1、借款人 2、担保人 二、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抵押问题 1、抵押的成立 2、抵押的范围 3、抵押的登记 4、抵押的权利冲突

5、抵押的总结 6、抵押的风险防范 三、银行信贷业务中的质押押问题 1、质押的成立 2、质押的对象 3、质押的疑点及风险防范 四、银行信贷业务中的保证问题 1、保证的含义及成立 2、保证的分类 3、保证的责任 4、风险防范 五、浮动抵押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1、我国的动产浮动抵押制度架构 2、金融机构设立浮动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3、浮动抵押风险防范对策 六、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复抵押问题 1、重复抵押的概念、分类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我国法律关于重复抵押的规定 3、重复抵押权的效力分析

4、风险控制措施 七、银行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八、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第三部分:信贷相关合同以及法律风险防范 一、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二、借款人与贷款实际使用人不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相对性概述 2、贷款合同中的相对性与实践情况 3、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三、格式合同 1、格式合同产生的条件 2、格式合同的限制条件 3、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4、我国格式合同的现状 5、格式合同的风险防范 四、合同的成立 1、邀约 2、承诺

五、合同的生效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六、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的概念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3、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案例分析 5、立法建议 6、风险规避 七、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概念 2、案例 3、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4、代位权的效力 5、风险防范 八、合同风险防范 1、合同的签字与盖章

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2、加强预警监控。风险预警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良好的预警机制,可以前移风险关口,达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效果。要实现“多渠道”预警,创新信贷风险监测预警手段,综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专业统计报表以及各类媒体获取风险信息和数据,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多角度观察、多方面分析、多渠道传递”的工作局面。要实现“零距离”预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 3、加快信贷调整。市场经营条件下常盛不衰的企业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贷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贷资产质量恶化。在客户退出上,要切实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事实风险退出向潜在风险退出转变。前移风险关口,动态跟踪各类贷款迁徙变化趋势,提高对发展趋势的预见性。二是由被动性退出向主动性退出转变。统筹规划,尽早打算,通过催收、核销、审批控制等手段,主动压缩规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风险高的企业贷款余额。三是由战术性退出向战略性退出转变。信贷结构调整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掌控好节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从广义上理解包括: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建立和健全内部授权授信制度,制定、贯彻和执行信贷操作程序,以及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等诸多相互协调、制约的制度系统及其对制度执行效果的监督系统。狭义上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仅指贷款发放前的调查工作、贷款存续期间的管理工作以及贷款出现风险后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工作。本文采纳狭义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概念,在分析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对策。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贷业务中21种常见的操作风险与防控措施

风险点: 向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会出现债权无法落实、法律诉讼不予支持的问题。 风险表现及识别: 1、借款人没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特殊行业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借款时借款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过年检或《身份证明》过期; 3、借款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但未经法人机构授权; 4、借款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定对借款人主体资格进行调查,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的必须到工商部门或主管机关调查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情况; 2、对自然人申请贷款的要调查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核对法人代表和自然借款人身份证明。 案例分析: 借款人夫妇俩人经常到外地打工,家中只有一个17岁的孩子上学,父母以孩子名义在信用社贷款,贷款到期后没有归还,起诉后法院以借款人虽满16周岁,但在家上学,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风险点: 发放冒名贷款可能导致债务悬空,使信贷资金形成风险。 风险表现及识别: 顶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在自己亲友来贷款时,因对象不符合条件,不能按正常手续办理贷款。经过有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同意,以其名义申请贷款,交由亲友使用的行为。

搭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因自己或亲友要使用贷款,但又无法贷出时,在正常贷款户贷款时,要求贷款者多申请一部分贷款,将多贷出的部分借自己或亲友使用的行为。 盗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或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义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假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假人名(或单位)进行贷款,然后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防控措施: 1、坚持两名以上信贷人员进行贷前调查,信贷员实行A、B制; 2、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和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3、坚持借款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领取贷款。 案例分析: 1、顶名:某信贷员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中以村民王某、张某等人名义贷款36万元,为其亲属买车搞个体运输。 2、搭名:某信贷员在某贷户申请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多申请10万元,自己亲属使用。 3、盗名:某信贷人员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使用已搬迁、死亡的农户冯某、韩某、张某名义贷款9万元,为自己养猪使用。 4、假名:某信用社主任采取编造假名,私刻名章,伪造假身份证件等手段,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中发放贷款50万元,为自己使用。 风险点: 发放贷款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金比例,将导致信用社经营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表现及识别: 1、单户贷款超过资本净额的10%; 2、最大十户贷款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防控措施: 1、受理大额贷款前,测算最大一户和最大十户贷款余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 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始终处于关键位置。没有案件检查,就没有惩处,保护就缺乏有力的手段,监督就缺乏权威,教育就缺乏丰富深刻的内容。因此做好案件检查工作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四项职能,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严肃党政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一、事实清楚 事实清楚,是指纪检监察对象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具体、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二、证据确凿 证据确凿,是指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都要符合客观真实情况,准确无疑;所取得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中所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三、定性准确 定性准确,是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的认定确实无疑。 四、处理恰当 处理恰当,是指根据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或政纪的错误事实、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后果、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一贯工作表现等,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合适,妥当,恰如其分,轻重适度,不枉不纵。 五、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 在案件检查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这一要求在《案件检查条例》中称为手续完备,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以下简称《调查处理办法》)称为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或程序合法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案件检查程序是由《案件检查条例》、《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是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必须按照办案程序进行,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否则,就是违纪违法;三是案件,检查程序中每个阶段的任务、手续、要求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 第二节案件的受理和初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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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关于严肃信贷纪律、防控信贷风险的“八条禁令” 一、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办理信贷业务 各级信贷人员要依法合规开展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和审批,独立发表意见,不准以任何方式,安排有关人员办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规章制度的信贷业务。对有关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他人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的,要坚决抵制、举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严禁越权及降低标准审批信贷业务 审批信贷业务必须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必须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审批,不准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信贷业务,不准降低标准向股东审批发放贷款,不准审批同意超比例信贷业务,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审批发放贷款。 三、严禁发放借名贷款 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要当面签署。不准在借款人、担保人及

相关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协议。 四、严禁编造虚假信贷信息资料套取信用 要加强信贷业务运作环节的真实性管理,确保信贷信息资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严禁与客户串通或者帮助、默许客户伪造有关资料套骗银行信用。不准办理虚假信贷业务。不准将集团客户化整为零作为单一客户办理信贷业务,不准按照领导或他人授意撰写调查报告,不准按他人授意进行审查,不准出具虚假贷后检查报告,不准违反规定销毁、隐匿、篡改及损毁、遗失信贷档案、重要信贷资料等。要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不准故意隐瞒客户核心资产转让等重大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环保事故等重大不利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不准故意隐瞒客户银行外借款融资信息等。 五、严禁违规以贷收贷、以贷收息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联社信贷制度规定,办理以新贷还旧贷业务,确保付息资金来源依法合规。不得

{业务管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业务管理)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业务知识测试题 壹、单项选择 1、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案件检查的方式壹般分为、协办和交办() A、转办 B、催办 C、自办 2、党纪案件立案调查的时限为个月,必要时可延长壹个月。() A、二 B、三 C、四 3、初核方案的结构壹般分为六个部分:标题、导语、被反映人情况、、处理建议和署名。() A、初步核实的过程 B、初步核实的结果 C、初步核实的事实 4、立案的前提是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且需() A、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B、给予诫勉谈话 C、通报批评 5、案件调查前应主要做好的准备工作是成立调查组,熟悉案情和关联法规,() A、向领导请示 B、外围调查 C、制订调查方案 6、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必须是于调查终结之后的案件,。() A、必须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B、必须是需要给予批评教育之上的案件 C、领导认为需要进行审理但不再追究责任的案件 7、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措施分为三种:调查措施和协调措施() A、法律措施 B、组织措施 C、强制措施 8、判断案件线索的可查性,主要是对其是否具有,是否具有真

实性,是否具有违纪违法性进行判断() A、管辖权 B、客观性 C、关联度 9、于证据提取方面要把握先易后难,、先取书证物证、再取证人证言的原则() A、先主要问题后次要问题 B、先外围后正面 C、先间接证据后直接证据 10、案件检查的管辖分职能管辖和特殊管辖。() A、分级管辖B、直接管辖C、协商管辖 11、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壹年。() A、三 B、六 C、八 12、“俩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不超过案件调查期限即个月,确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但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 A、1 B、2 C、3 13、案件调查中,回避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人员、、纪检监察机关于案件调查聘请的有关人员。() A、参加查办案件的兼职纪检员、监察员 B、纪检监察机关不分管案件工作的主要领导 C、纪检监察机关非具体查办案件的其他人员 14、调查方案确定后,仍应对有关具体问题拟定调查提纲,调查

2017年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总结(5篇)

2017年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总结(5篇) 20**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总结范文5篇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工作总结范文1 20**上半年上半年年工作结束了一半了,在过去的半年中,我的工作可以用出色来形容,因为的我工作业绩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这是对我多年以来努力工作和学习的回报,我对我自己这半年的工作可以打满分,因为我已经尽我最大的努力工作了。大学毕业到现在已经几年了,毕业以后我就考取了银行的工作,来到已拿回那个工作后我被分配做银行的信贷员。在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熟悉我的工作,还好我认真努力的工作,积极的熟悉我的工作业务,我终于平稳的度过的实习期,我开始了我在银行做正式信贷员的工作。在20**上半年上半年年,我的工作个任总结一、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经营效益明显增强。全辖24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0%;贷款收息率0%。半年实现总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实现净利润0万元,社社盈余。实现净利润**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了**%;所有者权益达**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分别达**万元和**万元。 2、各项存款稳步增长。年中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0万元,较年初增加**0万元,增长 **%,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存款月均余额达**万元,完成分配计划的**%。 3、信贷支农力度强劲,贷款结构平缓合理。半年累计投放贷款**万元, 较年初增长了**%,各项贷款年末余额**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长**%。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年末存贷占比为**%。 4、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较年初下降**个百分点。按贷款五

信贷风险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泰安工行坚持市场拓展与风险防控并举、防范风险与积极化解并重的策略,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观念,增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掌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取得较好效果。 健全风险流程控制建设,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通过进一步健全风险流程控制建设,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确保贷款资产质量,促进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信贷管理,防范潜在风险发生和不良贷款上升。认真落实贷款风险监测分析制度,建立了风险预警分析例会制度,通过信贷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及时有效地防控大额风险,增强大户风险动态管理,防范潜在风险发生和不良贷款上升,为安全经营和效益提高打好基础。 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对每一笔贷款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一经发现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立即要求有关支行必须强制收回。随时掌握和分析借款人资金走向,及时改进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定主责任人和责任人,对不及时准确采集风险预警信号的,或因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以及未及时处理风险预警信号或处理不当,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追究相关主责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纳入行长绩效考核。 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打造素质过硬的风险管理队伍。广泛依托业务培训、定期考试、课题调研等各种方式,切实提高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适应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 风险是指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概率性危险与损失,《巴塞尔协议》明确指出,银行业经营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作为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目前仍主导着整个业务经营格局,因此,值此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农信社信贷工作如何转变长期积聚的重经营轻管理思想,逐步摆脱不良资产困扰,进一步防化各类风险,降低信贷危险与损失的概率,已成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农信社信贷工作存在的问题 1、行业风险预警应急机制匮乏。一是农信社缺乏专业的行业风险评估人才和研究机构,贷款行业统计缺乏专业性,整体信贷工作风险指导和早期预警滞后,风险防范不及时,行业综合性贷款风险危险性比较突出。二是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缺少行业风险防化制度与统一方案,风险防化措施实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

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精心整理 第三章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信贷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2 3 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责任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不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按授权范围,信贷员经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出公司授权范围的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确保新投放贷款的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的、行政的和赔偿损失责任。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做好贷后检查降低贷款风险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信贷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企业)贷款用途的使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有可 1 ( ( ( 2 ( ( (3)避免贷款过于集中,分散贷款对象; (4)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贷款效益的掌握; (5)按期收回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循环周转; 3、效益性原则:贷款发放以实现效益为目的,经营贷款业务必须以利息收入抵消开支并实现盈利。因此必须要求贷款对象合理使用贷款,从而实现借贷的双方效益。

(1)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 (2)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的管理; (3)重视还贷资金来源的监管; (4)保证利息收入的及时到账。 第三条贷款的基本制度:是指贷款的基本办法与贷款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贷款的对象与贷款条件 1 2 ( ( ( ( 1 ( ( ( (4)催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非法使用贷款或没有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 (6)发现贷款有风险,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2、贷款人的义务: (1)应当公布所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题及答案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 题及答案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案件检查岗多项选择测试题及答案 1.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所在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所在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纪检组长报告 C.区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 D.区局纪检组长 2.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本局纪检组长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3.副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本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本局纪检组长 C.上级主管局纪检组监察室 D.上级主管局纪检组长 4.副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上级主管局监察室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5.各旗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B.纪检组长 C.盟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6.各旗县市(区)国税局股级干部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等事项前,应当向下列人员和部门报告() A.分管局领导 B.本局纪检组监察室 C.本局纪检组长 D.所在地方纪委监察局 7.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的原则。 A.从严治党 B.依法监督 C.分级负责 D.违纪必究 E.执法必严 8.廉政谈话包括()。 A.函询 B.约谈 C.任职廉政谈话 D.任期廉政谈话 E.诫免谈话 9.每年选择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A.执法督察 B.执法监察 C.效能监察 D.巡视 E.审计 10.信访监督采取()等方式。 A.函询 B.诫免 C.初核 D.约谈 E.留存 11.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 A.方案拟定 B.考试推荐 C.测评考察 D.党组票决 E.公示 1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等项目安排。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防范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信贷风险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也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主要障碍。国家也采取了施工办法来化解信贷风险,但本文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经营转制后应以防范信贷风险为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信贷风险;不良资产;信贷资产 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银行信贷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信贷风险仍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大、最突出的风险。尽管商业银行采取了许多强化风险管理、优化资产结构的措施,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加强了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但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仍居高不下,这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解决了这个风险,不仅能够缓解商业银行超负荷经营的矛盾,而且还可以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改变负债经营的状况,提高低御金融风暴冲击的能力,使各大商业银行有效、有序地营运。为此,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做好防范工作。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及成因 当前,我国有不良资产量多面广、积累加速。就其原因,主要是产

权制度的残缺、市场机制扭曲、管理体制不顺、信用基础薄弱所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历史沉积性、政府干预性、市场盲目性、道德困境性、管理失误性、法律缺陷性。 (一)、历史沉积性风险。传统的产品经济模式和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下,银行成为国家的出纳,企业没钱找银行要,企业亏损有国家承担,加上企业既不能破产又没有弥补来源,只好继续向银行贷款,实际上风险集中在银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阶段,企业自有资金过少,支撑企业营运的资金大部分由银行铺垫,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体制不完善,社会信用混乱,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都造成了银行不良贷款。且没有更多的转化渠道和分散途径,只有通过企业贷款向银行集中,使银行信贷风险具有普遍性和难控性,商业银行承担了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成本。 (二)、政府干预性风险。各级政府部门为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为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要求企业大干快上,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新上项目,或者为了各种安定团结之类的政治需要,过多地插手企业经营权、投资权、改制权,迫使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造成银行贷款被动受损。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甚至片面追求任期效绩,好大喜功,重长期轻短期利益,重局部轻全局利益,重地方轻中央利益,片面追求产值数量、项目数量、改制数量,结果助推了一次次的经济过热,并直接或间接地给银行实施压力,迫使银行贷款,导致贷款质量先天不足。

《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

信贷业务风险与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大纲 第一讲:风险管理是银行的安身立命之本 由A银行一起看似正常的信贷业务而产生的不良全程分析,反观信贷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扩散 1、风险的概述 2、风险、损失、收益的关系 3、银行风险种类 5、银行风险呈现的特点 6、银行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讲:信贷风险管理分析 1、信贷流程概述 2、信贷风险防范的三大环节 1)贷前调查 2)贷中审查 3)贷后检查 3、信贷风险管理手段 4、信用评级及客户评价 第三讲:信贷相关法律风险控制 一、贷款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 1、贷款合同的主体、订立和履行 2、贷款合同订立的程序 3、贷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4、合同的内容 二、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控制 1、抵押物的合法选择 2、特殊财产抵押的的法律解析和争议焦点 3、如何依法实现抵押权的方法 三、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不同 1、质押担保的法律特征

2、动产质押质物的选择与保管 3、汇票、支票、本票质押的法律风险控制 4、其它质押物的法律风险控制 5、质权实现的条件和途径 四、实现信贷债权的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1、自然人死亡 2、夫妻双方离婚 3、企业改制、合并与分立、解散和破产 4、诉讼时效 5、风险债权的法律救济 1)代位权 2)撤销权 3)解除权 4)抵销权 6、民事保全制度 7、提起诉讼与强制执行 第四讲:信贷业务调查要点 1、客户经理需要掌握的信贷制度 2、授信申请人与保证人提交的资料审查 3、担保要点审查 4、客户经营管理分析 5、授信用途各还款来源分析 第五讲:个人贷款的概述和特点 1、个贷的种类 2、当前个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3、如何规避个贷风险 4、贷后管理

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章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信贷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其内容,要求从思想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信贷人员充分意识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贷款的放款质量,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才能保障贷款的安全,更好地清收不良贷款,才能有效预防和降低信贷风险。 2、找准市场定位,分散信贷风险 本公司立足“三农”,按照“小额、分散、安全”的原则,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本公司信贷员一定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户生产和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严格办贷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信贷风险的产生 根据公司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查贷款的发放对象,对照贷款的基本条件,确保贷款投放效果。严格办贷程序,要做到:一是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放款质量;二是要实行“三岗”分离(三岗: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制度健全,相互制约,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的发生。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也是第一贷款清收责任人。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责任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不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按授权范围,信贷员经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出公司授权范围的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确保新投放贷款的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

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心得体会

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心得体会银行信贷风险防控心得体会 随着XX年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CPI指数屡创新高。国家为了稳定物价和打压房价,大幅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利息,银根大幅紧缩。在这种大背景下,温州作为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地方之一,民间资本就变得非常活跃,民间借贷的主体,逐渐从熟人过渡到陌生人之间。由于缺乏相互了解,导致借贷资金给对方必然会要求提高借款利率以弥补自己这部分风险。民间借贷的市场化造就了民间资本成本也急剧上升。在高额利息收入的引诱下,温州大批企业陷入了民间借贷的泥潭,近期不断传出企业老总出逃的信息。与此相对应,银行的大量信贷资产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 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更应加大部门营销力度,争取早日完成分行给我部门的任务指标,通过部门已有的优质客户去拓展新客户,越是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越是要加大营销力度,通过和优质客户合作,在其关系网中再寻找几家优质客户。在部门老总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共同营销,利用我行授信效率高,公银线产品较为丰富的特色,为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此为契机开展我行和这些优质客户的合作。争取提前完成今年分行给我们部门的营销任务,同时也是为我部门完成明年的营销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于客户风险的失控。

我们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如果谈风险色变,那么这将会极大的约束我行的业务发展。我们应该以一种科学发展的态度来认识风险,只要我们认为风险是可控的比如客户提供了足值且变现能力较强的抵押物,或者客户向我行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在客户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我们当然可以大胆的和客户合作。并不能因为最近一段时间银行业风险加大,而对拓展新客户心有余悸。 在具体操作业务流程上,客户经理更要树立风险意识,因为对于企业总体风险的控制,法律合同风险和程序风险都是企业总体风险的重要表现,虽然客户的实质风险主要有客户经理掌握,但是在经手具体合同、具体业务时也存在很多内控的风险。在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确保当事人当面签字,在不认识对方的前提下,一定要通过身份证来进行核实,避免人情世故代签或在客户经理不在场的情况下签字和盖章,以免产生脱保的情况,关于合同的签订在和有关部门的衔接下,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保障我行的风险,在具体业务办理,比如客户提供的购销合同和各种发票,客户经理必须核实其真实性,在抵押登记方面更要亲自把关,在他项权证的领取上更要亲自领取,避免客户带领而导致抵押失效的情况,有时候在经办具体业务时,会出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客户一方面急于放款,而另一方面公司法人的签字或者保证公司的签字盖章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要如何学会向客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稿

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范讲稿银行是典型的以负债为特征的经营,盈利水平和能力的高低本质上在于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当今金融发展和竞争实践表明,银行承担风险、管理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已成为衡量其竞争力的显著标志,直接影响并决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各银行均把风险管理作为业务发展基础来抓。 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上述风险的控制大都要借助于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我们这次的讲课,第一、第二部分从银行操作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银行业务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法律风险并给出如何防范的建议。第三部分通过讲述农发行今年遇到的案例,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并给出这些案例对贵行今后法律工作的实务启示。 第一部分借款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风险一: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及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的风险。 防范措施: 1、应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完整、真实进行合法合规的审查。借款人是否适格,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借款人是否正常年检,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签约代表人授权的合法性。 2、深入调查借款人企业管理能力,盈利能力,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被企业虚假的财务、现金流量资料欺骗。 风险二:合同要素不齐全。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实践中,不使用总行提供的合同,空白处填写不完整,贷款行和借款人的签章、合同签订时间不齐全在银行借款合同中有不少。这些看似细微的地方,稍不注意,就会给银行日后贷款的收回埋下潜在的风险。

防范措施: 需要填写的地方不要留有空白,认真填写,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尤其注意合同双方的签字和盖章问题。单位借款人必须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名。 风险三:实际放款时间与合同约定放贷时间不一致 实际放款时间在约定放款起始日前,或是在约定期间届满后放款,这样会使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以银行未在约定期限放贷而不承担担保责任。 例如: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贷款期间从2006年12月26日起至2008年12月25日止,但实际发放第一笔贷款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造成此笔贷款抵押无效,形成信用贷款。 防范措施: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时间。 风险四:超出约定限额放款 超出限额部分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该部分借款因无担保而形成信用贷款。 防范措施: 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放款金额。 风险五:集团客户贷款 从单个企业的贷款来看,可能并不大,但一笔贷款通过若干家关联企业在账面上“运作”倒来倒去便形成虚假的自有资金链,进而以“实力雄厚”套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防范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进行审查。审查集团客户在集团中的地位,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对银行债权的影响程度。分析集团客户的主

小额贷款-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信贷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其内容,要求从思想上增强法律意识,使信贷人员充分意识到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才能提高贷款的放款质量,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贷款的产生,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才能保障贷款的安全,更好地清收不良贷款,才能有效预防和降低信贷风险。 2、找准市场定位,分散信贷风险 本公司立足“三农”,按照“小额、分散、安全”的原则,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本公司信贷员一定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农村种养殖户生产和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3、严格办贷程序,健全制约机制,控制信贷风险的产生 根据公司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审查贷款的发放对象,对照贷款的基本条件,确保贷款投放效果。严格办贷程序,要做到:一是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放款质量;二是要实行“三岗”分离(三岗:调查岗、审查岗、决策岗),制度健全,相互制约,控制人情贷款和低质量贷款的发生。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

任,也是第一贷款清收责任人。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责任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不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按授权范围,信贷员经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出公司授权范围的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确保新投放贷款的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的、行政的和赔偿损失责任。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做好贷后检查降低贷款风险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信贷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企业)贷款用途的使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有可疑因素的应尽快采取预警措施,保证信贷资金合理运用和贷款本息按期收回。 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3工商银行房屋信贷风险及防范对策

中国工商银行房屋信贷风险及防对策研究 前言 当今社会,经济与金融的全球化已成为必然趋势,而金融的地位与作用亦日益突出,金融在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的同时,其风险也在不断地积累并造成毁灭性的损失。中国最危险的金融风险在哪里?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下,商业银行风险性相对较高,具体表现在于商业银行房屋信贷比重一直处于过高状态(上半年商业银行房屋信贷、股票、国债和企业债融资的比例为87.8:5.0:5.5:1.7),商业银行的任何风险都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整体性风险。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商业银行的房屋信贷风险问题已成为“蛇之七寸”、“国之冲塞”,对其研究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国商业信贷业务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不可否认,这其中确实存在着历史遗留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债在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这主要是由于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有企业连年亏损,负债经营,拖欠商业银行的负债数额犹如滚雪球般增大,随后又变成难以收回的不良资产,影响着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适应目前的角色,在管理、风险意识、利用金融工具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和缺陷。房贷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房屋信贷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四大行而言,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过热,出现泡沫经济现象,我国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商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房贷业务都应有所警惕,正视其风险性,并采用合理的措施加以规避,减少风险。 本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写作方式,从我国商业信贷业务的现状,所受到的来自利率市场化和直接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的影响,进而分析问题,对工行分行商业信贷业务中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并就规信贷业务特别是房贷业务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加大不良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目录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相关理论 (1) 1、信贷: (1) 2、风险: (1) 3、小微企业: (2) 二、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借贷产生风险的原因 (2) (一)、商业银行自身原因 (2) 1、相关内部机制不完善 (2) 2、危险意识不强 (2) 3、危机应对措施不全面 (2) (二)、小微企业原因 (2) 1、诚信缺失 (2) 2、经营方式不当 (2) 3、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意识不够 (3) (三)政府部门方面 (3) 1、立法不完善 (3) 2、监管不到位 (3) 三、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借贷产生风险的防范措施 (3) 1、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监管。 (3) 2、商业银行建立全方位的信息系统 (4) 3、加强法律宣传,各方共同抵御风险 (4) 4、促进行业创新,与现代企业现状相结合 (4) 5、强化各方风险意识,力争减少损失 (4) 6、加强监管,调控处罚力度 (5) 四、结语 (5) 参考资料 (6) 致谢辞 (7)

摘要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依靠信贷来获取部分利润,一些商业银行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就会不断增加对外贷款的数量和加大对外贷款的力度。他们借贷的对象主要包括:个人、事业单位、团体、小微企业、中大型企业等等,那么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个人借贷主要是采用信用卡的方式,当事人办理信用卡之前,银行会对当事人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信用情况进行一个评估,一般情况下,对个人的借贷风险较低。那么对于一些事业单位或者中大型企业,他们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相关的资金运转,所以在面对危险时能够及时的防范和处理,所以给其借贷所产生的风险不大。那么对于一些微小企业,由于其本身资金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利润率不高,回报时间长等一系列的弊端,所以银行借款给它们之后,它们很难及时偿还,从而造成银行的一些损失。所以,本次研究,重点对商业银行给予中小企业贷款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有效分析,并结合原因找出其相关对策,以此来降低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所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小微企业借贷风险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相关理论 1、信贷: 狭义的信贷通常指银行的贷款业务,即银行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向借款单位或个人对资金使用价值的单方面过渡。本文所研究的信贷是指狭义信贷1。在本文中的定义是:银行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向小微企业资进行资金过渡的一个过程。 2、风险: 是指无法有效预料,并且可能产生极其严重后果或者产生较大损失的一种不确定行为。目前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一是信用风险,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款而违约所形成损失的可能)二是市场风险,即市场的价格变化使头寸蒙受的损失,它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价格风险等三是操作风险,即因不完善的内部管理程序和不规范的内部操作程序而形成的2。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基础知识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基础知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赋予特殊职能、政治属性极强的执法执纪和监督部门。2008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国纪检机关检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报告中强调,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和关键,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发展新要求。我们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方法已经掌握,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严厉惩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所要求的不只是方法上的已经掌握,而是要能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且这个方法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性的,应该是能够满足工作要求的思想方法、组织方法、领导方法和运作能力、策略、技巧等等的总和,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加强学习和提高,加之在我们的队伍中又增加、充实了一些新的力量。为此,县纪委决定就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基础知识进行培训(以整理印发),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参考。

一、关于对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认识问题 (一)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概念 1、什么是纪检监察案件检查?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是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根据自己的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党内的检查对象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进行检查的活动。 2、什么是党内违纪案件? 党内违纪案件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党的一级组织实施的违犯党的纪律,给党造成一定危害,依照党的纪律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受到党纪处分的行为。 3、什么是行政违纪案件? 行政违纪案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违犯行政纪律,妨碍国家行政管理,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依照行政法规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4、目前纪检监察案件检查还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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