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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行业分析

代理记账行业分析1、行业概况代理记账在我国已经有二十年的发展历史,现代代理记账已发展成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和核心,辅以税务、工商、财务管理咨询、税收筹划等高附加值的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代理记账的实质是会计核算代理。自1993年《会计法》修改时提出“代理记账”开始,代理记账在我国已经有二十年的发展历史,对代理记账的定义主要集中在一下三个方面(1)代理记账由具有特许资格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行为。(2)代理记账的实质是财务外包。传统代理记账公司的主要客户群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聘请会计人员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而财务外包的委托主体还包括规模以上企业集团,他们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模块外包给专业机构代理(比如工资核算、往来款项管理等)。但无论是何种规模的主体,他们都想通过将专项业务委托给专业机构代理的方式实现控制和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效率的目标。(3)现代代理记账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提升企业实力、抢占市场份额,代理记账公司的服务和产品早已超越了传统的定义,有了更

广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内涵。它为委托方提供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项目为客户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其服务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4)对现代代理记账的重新定义。“现代代理记账”是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机构(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会计主体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和核心,辅以税务、工商、财务管理咨询、税收筹划等业务模块的外包委托,依法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产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2、行业特征及发展瓶颈代理记账整体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法律、行业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也导致了私人代理行为盛行、恶性低价竞争严重、专业领域人力资源不足等情况制约行业发展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代理记账整体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和转变。目前,国内代理记账行业主要呈以下特征:(1)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现状。在法制建设方面,虽然有《会计法》做后盾,也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作为指导和监管依据,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相关细则缺乏实际指导意义,约束和限制了主管部门对行业监管的效力。在行业监管方面,多

地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对代理记账行业的规范和监管。但是由于前述法制建设“不接地气”,导致许多监管措施无法落实,而能落实的监管手段效率不高。(2)行业规模及产品服务现状。目前代理企业数量增长已趋于平缓。行业发展思路也已从规模的扩张转向质量的提升。代理记账产品及服务的种类正在不断拓展和创新。在充分结合客户需求的前提下发挥代理公司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高效服务和专业化的问题解决方案。激烈的市场竞争、严格的政府监管和积极的行业自律促使代理记账行业整体的服务质量较以往有所提升。但是,由于经营管理模式、行业监管机制、市场供需关系、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影响,行业服务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3)代理记账行业企业生存现状:a、行业整体形象被扭曲、公信度偏低。主流平台对代理记账行业的宣传较少,加之部分机构的服务质量确实偏离了行业要求,因此舆论对代理记账行业的评价不高,甚至有人说代理记账行业就是会计行业的“黑砖窑”。b、客户需求变化迅速,要求不断提高,代理机构面临多重挑战。随着委托方对财税风险的认知不断加强,其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代理记账机构同时面临扩展服务领域、提

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战略等多重挑战。

c、少数代理记账机构开始逐步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优化客户结构。拥有成熟管理经验和稳定客户资源的代理记账企业开始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他们从控制企业发展速度开始,逐步筛选优质客户,并将重心转移到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单位产品利润率等方面。

d、大多数代理记账机构仍在努力争夺市场份额。但对于大多数的代理记账机构而言,获得超过盈亏平衡点的代理客户数量、尽量争夺市场份额才是他们战略部署的重点。

e、私人代理行为盛行,侵占正常市场份额,增加外包企业风险。由于法制建设、监管手段、行业形象等多方面的原因,未经许可的私人代理行为仍然盛行。私人代理缺乏可追溯性,不仅侵占了正规代理机构的市场份额,而且增加了外包企业的财税风险。

f、恶性低价竞争严重,收费价格与服务价值对比严重失衡。由于执业质量、市场竞争、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许多代理机构想凭低价抢占市场,导致低价竞争严重,服务的价格与价值严重不对等,这也就间接导致服务质量低劣等系列问题,并形成恶性循环。

g、专业领域人力资源管理问题长期困扰代理记账机构,并影响其正常发展。专业人才供需不平衡、人才管理和

使用成本过高、具备岗位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匮乏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正在困扰着代理记账机构。 3、行业政策及发展景气性代理记账在我国的法制发展经历了比较长的阶段,目前正趋于完善,但行业整体面临着许多困难,需要通过行业、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努力,平衡好数量和质量、自律和监管、收益和风险的关系,从而保证代理记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代理记账在我国的法制发展经历了比较长的阶段,目前正趋于完善。(1)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正式明确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我国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会计法》,但直到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做出修改《会计法》决定时才正式

提出了代理记账概念,但当时并没有强制要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委托代理记账。直到1999年再次修订《会计法》时才明确要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正式明确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2)相关法规明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是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对象。1994年出台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及1996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八条规定,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

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1996年出台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建账”。同时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为其代理相关业务。2005年财政部第27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结构代理记账”。(3)除代理记账公司外,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也可开展会计代理。1999年颁布的《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五条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可以代理会计咨询和服务。1993年出台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在阐述注册税务师的业务代理范围时明确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会计代理业务。(4)财政部27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式明确机构管理细则。2005年财政部发布27号令即《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994年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代理记账若干管理细则,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对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5)代理记账行业的地方管理细则陆续出台。截至目前,有10多个省市都以《会计法》和财政部第27号令为准绳,相继出台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的文

件。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经过二十年发展,法制体系日益健全、业务范围逐渐扩大、内涵不断深化,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变。代理记账行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但行业整体面临着许多困难,需要通过行业、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努力,平衡好数量和质量、自律和监管、收益和风险的关系,从而保证代理记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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