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
质量管理制度与紧急处理预案(2012年整改制定)
哈密红星医院肾内科
一、血液净化室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制度
2、护理制度
3、病历管理制度
4、消毒隔离制度
5、人员培训制度
6、水处理制度
7、库房制度
8、设备维护制度
二、岗位责职
三、紧急意外情况与并发症
1、处理预案
2、培训与演练
3、意外及并发症记录
医疗制度
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血液净化室应由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负责人,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性质量改进工作;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负责新技术的开展。由经过透析专业培训的主治医师负责管理透析室的日常工作,包括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调整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等;应定期查房,及时调整透析方案和药物治疗,不断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若有疑难问题应向上级医师汇报。
一、血液透析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血液透析室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血透室的管理、指导治疗、教学、科研、预
防及行政工作。
2.制定血透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