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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精品资料.doc

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精品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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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安全,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及各外协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证过期的继续培训。

2.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工作。

四、“三类人员”管理制度

(一)“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施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四)“三类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施工现场从事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爆破工、登高架设等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部必须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

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人员、电瓶车司机、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爆破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操作资格证书规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并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 3、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两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二、管理程序 1、各施工队必须配备满足工程所需数量和种类的特种作业人员, 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 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与复审由施工 队与工程公司业务部门联络,协同办理。 2、作业队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做好劳动安全机构培训、岗前培训的有关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专业培训外,在从事特种作业前,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见《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4、各作业队有关部门、施工队长(班组长)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活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必要时对违章操作的人要进行处罚或 进行岗前再培训,确保其有相应的安全意识。 5、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前,由现场安全员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劳动防护用品的 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存相关记录。 6、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三、吊装作业 1、吊装盾构机部件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的盾构件,应按照盾构机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包括截面规格、连接板、高强螺栓、垫板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盾构件应按吊装顺序分类堆放。 (3)盾构件的吊装应根据现场所吊部件选择绑扎点及吊点,标明受力重心,并对吊索与盾构机部件绑扎处采取防护措施,必须在起重机不脱钩下进行。 (4)盾构件吊装,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参照施工方案要求制定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作业人员攀爬盾构件上下和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人员在盾构件上作业、行走。 (5)盾构件吊装时,起重人员应站在作业平台或按指定的地点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1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一) 为提高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扭转当前业务开展的不利局面,达到提升业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细则: 1 、出勤:每天在早上8 :30 以前到公司签到,每日下午6 :00 之前回公司报到。因开展业务需要,需在业务场所滞留,须当日说明,对于不签到且没有提出请假/ 外出申请的视为旷工或者迟到,除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罚款20 元/ 次。 2 、日常报表提交: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日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 : 3 0 前交公司,不能按时完成的罚款20 元/ 次;早上到公司填写前日报表的,按10 元/ 次罚款;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 元/ 次罚款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 元/ 次罚款; 3 、周计划:每周六下班前,交出周的拜访计划。月总结下月2 日前交给公司,迟交无论理由,罚款30 元/ 次。若临时有事须变更拜访行程,业务员应在当天早上离开公司前修改拜访行程,并呈报主管。 4 、按时参加公司及事业部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罚款20 元/ 次。

5 、业务员当天下午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货款(现金或票据)交回公司核对,若业务员因工作需要而延迟至下班后才返回公司,则应第二天上班后马上交给公司。如若发现私自挪用公款者,经查实一律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如若发现业务员私自扣下给予客户的赠品与优惠的情况,经查实一律辞退。情节严重 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每周日进行一次货品的清点与备货。货品出现丢失的均有业务员按批发价赔偿。 二、业务员薪酬管理条例: 1 、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 张身份证复印件、1 张毕业证复印件、1 张个人简介、1 张驾驶证复印件。 2 、新业务员实习期间只有基本工资无提成(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励)。新业务员未出实习期或未满一个月离职者无工资无提成。 3 、新业务员实习期一般为3 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公司根据业务员表现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3 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通用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我处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曹庄处各部门(代管单位)。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9曹庄管理处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泵站运行与安全监督科。负责处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生技科;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 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

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每天早晚必须到点打卡考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店打卡,必须提前通知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五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包含本周每日拜访客户名单以及进度。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0.07.01起施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特总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操作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前者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证,后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证。 第一章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1、第2、第4和第5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审,没有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视为作废,禁止上岗。 3. 项目配足配齐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施工需要,建立进入项目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4. 项目每月底清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新加入施工和已离开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立动态登记表; 5.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家庭电话(或联系方式)以及操作证复印件备案。 6.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8.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外包过程人员的特种作业管理。 3、职责: 3.1、调度室负责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 3.2、安保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3.3、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调度室、安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4、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4.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4.4、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4.5、压力容器作业 4.6、起重机械作业(包括门、桥、塔式起重机械驾驶、电梯、起重工)等 4.7、各种登高作业。 4.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4.9、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5.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业务人员薪资激励管理制度

业务人员薪资激励管理制度 业务人员薪资激励管理制度 一、业务人员薪酬由底薪、佣金两部分组成。 二、底薪 2-1标准: 片区经理月薪1200元+每月过程考核奖(详见过程考核实施办法)业务助理月薪1000元+所属片区经理过程奖的30% 初级业务助理月薪:本科900元,专科800元(不参加过程考核) 注:新聘用员工实习期(2个月)本科700元,专科600元,实习期满自动转为初级业务助理 2-2底薪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出差人员回公司后领取底薪。 三、佣金 3.1佣金 3.1.1佣金标准:佣金=提成-分担费用-失误损失(包括本政策、业务管理制度、市场财务制度、业务人员业务费用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应承担的损失) 3.1.2年底货款两清、账目明晰的,春节前可发放全部佣金. 3.2提成标准:提成=净回款(返利除外)×提成系数 3.2.1提成系数(指标均为百分比) 华南(西南)部部长提成系数(1100万)1.1,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海南粤西(200万)3.5、

珠三角(240万3.2)、粤东赣州(200万)3.5、广西(200万)3.5); 云贵川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云贵1个助理(280万)3.1、四川(200万)3.5 华东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业务代表提成系数(湖北(180万)3.5、湖南(200万)3.5、 浙赣(助理1人240万)3.9、福建(240万)3.2); 苏皖沪大区提成系数(480万):1.9片区经理提成系数江苏上海(220万)3.4、 安徽(260万)3.0 华北大区提成系数(8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辽宁(150万)4.5吉黑(150万)4.5、 冀北1个助理(300万)3.1、冀南直供(300万)3.1、 山东大区提成系数(750万):1.3(胶东1个助理(320万)3.0、鲁中(230万)3.5、鲁西(200万)3.5); 西北部部长提成系数(1000万)1.2,片区经理提成系数(山西(200万)3.5、陕甘宁蒙2个助理(400万)3.8、新疆(200万)4.0、河南(230万)3.3) 3.2.2销售公司后勤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参考片区平均收入、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给予奖励。 3.3业务助理提成为该市场业务员提成总额的15-20%,由该市场的片区经理负担,初级业务助理不参与提成分配。 3.4库存细则 3.4.1库存率=(退货总额/全年发货总额)×100% 3.4.2库存率指标 长江以北库存率为13%,长江以南库存率为8%,广东库存率为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引用范围 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 2010] 30号令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局[2005] 140号文 4.术语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5.公司现有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5.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4压力容器作业 5.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 5.6登高作业 6.职责 6.1生产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见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有权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6.2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公司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生产部、生产部经同意后方可变动。 7.管理内容 7.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 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 践操作培训。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后方 能上岗作业。 7.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 规程进行操作。 7.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 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 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 公司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7.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 品、用具。 7.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 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 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 7.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 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 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 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7.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 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生产 部应加强对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导。 7.9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 及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理 7.10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有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业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业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公司业务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 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 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 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 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 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 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 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压力容器操作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登高架设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承担,考试不合格者,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4、经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5、“特种作业操作证”下发后,由安全管理部门保管,其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验证,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6、由安全管理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公司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7、各厂及部门负责所辖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8、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符合基本条件,凡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其岗位要重新调正。 9、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特种作业人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持有特种作业证在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复审验证的,不得继续从事

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销售员的市场行为,提高销售员的工作效率,充分调动销售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定原则:坚持业务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制度修改版出台之前,全体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四、实施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注:第三章《总部各行政岗位日常工作细则》无需向驻外销售人员公布。 第二章驻外各级销售人员管理 一、岗位职责 (一)、大区经理、省级经理、区域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制定本区域营销计划(销售计划和市场推广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营销政策或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实施市场推广、促销方案; 4.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营销预算方案; 5.负责销售队伍管理、建设、培训和考核; 6.新客户开拓及代理商关系维护、督导管理; 7.填写每日工作日志、制定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一电子版汇总至销售人员管理 岗。 (二)、业务员职责: 1.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市场调查摸底,根据任务目标及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营销计 划和营销预算,并负责实施; 2.积极开拓区域内客户群体,包括新渠道建设; 3.帮助客户发展销售网络和销售队伍建设; 4.执行营销政策,维护重要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 5.为客户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 6.建立客户档案,作好销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7.定期拜访老客户,收集市场信息; 8.填写每日工作日志,每周一电子版汇总至销售人员管理岗。 二、日常工作管理 (一)、业务系列人员工作时间安排原则: 1.拜访开拓新客户占30%; 2.维护回访老客户,协助督导客户相关销售工作占30%; 3.计划及准备性工作占20%; 4.电话回访、收集市场信息及其他占20%; (二)、考勤及工作汇报 1.考勤报岗: 1.1报岗时间:当天上午9:30之前 1.2报岗方式:任选以下三种方式作为考勤依据 到达工作地后用当地座机电话向销售部人力管理岗报岗; 留取卖场电脑小票; 留取具有明显时间标识的工作地点照片; 2.日工作汇报: 每日下午6:00前向销售人员管理岗或直接主管报岗并汇报当日工作成果。 3.公司本部销售管理人员随时抽查销售人员在岗情况,或者根据销售人员工作 日志回访客户业务洽谈情况。 (三)、客户维护及开拓 1.电话拜访:对三级市场(县、乡镇)经销商进行有计划的电话拜访。 1.1.按照《客户资料卡》内容与经销商进行沟通,认真填写《客户资料卡》(附 件1)。 1.2.建立良好的经销商客情关系,让他们树立一种信念:“我是厂家的经销商”。 1.3.初步了解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销售情况、价格变化、新产品、销售政策、 通路渠道、广告投入及促销活动等。 1.4.及时掌握经销商的意见反馈,产品的销售效果、产品质量、代理商配送货 是否及时、售后服务问题等。 1.5.传达公司最新的产品信息及营销策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项目经理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凡进入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含登高(架子),起重信号、电工、电气焊,塔吊装拆、塔吊司机等工种}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证(在有效期限内)才允许上岗操作。分包队伍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所持外埠特种作业证需经安全部考核审验,并办理特种作业证方准进入现场上岗操作。 三、持学员证的特种作业学员在持证三个月实习期内需有专人监护。 四、持有特种作业正式证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期间按规定每两年接受一次年审考核,持有特种作业临时证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期间按规定每一年接受一次年审考核,经考核合格继续持证从事原特种作业;考试不合格者收回特种作业证,不得再从事原特种作业。 五、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必须经过项目安全部专门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得进入现场从事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时,必须由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工程师进行专业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 七、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八、特种作业人员出现违章作业行为时,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予以制止,安全人员有权责令其纠正,对情节严重者安全人员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停止其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得从事其操作证限定范围外的特种作业。证件凡有缺张少页、涂改、伪造、转借或超越范围使用的,一律将证件收缴作废现场严格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对违章人员,安全人员有权立即停

销售人员日常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日常管理规定 一、总则 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本公司从事销售的工作人员,均依照本规定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核准工作。 二、一般规定 1、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管理制度,进行日常出勤考核。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考勤。 2、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工作职责: 部门主管职责 (1)负责推动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的各项工作。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并完成公司任务。 (4)控制销售产品的经费开销。 (5)按时呈报销售合同,收款报告。 (6)定期回访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销售团队及客户信用状况。(7)提供后期公司产品的改善以及发展方向。 销售人员职责

1、基本事项 (1)要以谦虚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的整洁。 (2)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3)不得无故在工作期间汹酒。 (4)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1)了解产品使用及说明演示,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2)了解公司研发产品的功能特点、技术性能、版本规格、价格政策。(3)能够及时处理客户问题,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4)定期回访客户并了解产品使用状况、有关同行业动态、竞争产品及新产品状况。 三、工作规定 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任务目标,制定个人年度销售 计划,并分解为月销售计划,经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工作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制定客户联络、拜访计划然后报主管审核实施。 3、客户管理 销售人员在后期应同客户建立良好关系,以确保客户对公司信用额度提升及后续产品的服务和推介。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科、办公室、特殊作业人员。 4、程序 4.1 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4.1.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4.1.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 4.1.3起重机械作业; 4.1.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4.1.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 4.1.6制冷作业; 4.1.7液化气充装作业。 4.2公司办公室主管本企业特种作业的劳动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质量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协助工作。 4.3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第 2 页共 2 页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4.4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统一印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 4.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吊销其“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并随身携带“操作证”,接受劳动保护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 4.7 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有权对其进行扣证处理,并记入“操作证”内;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追究责任。 4.8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企业主管厂长同意。 4.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如涉及需办理相关许可证的作业,则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 2 页共 2 页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2我公司特种作业包括: ⑴电工作业;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⑷防爆电动葫芦操作;⑸高压锅炉及导热油炉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2.3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年龄满18周岁; 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制度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⑷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培训 3.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安排职工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安环部提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计划,提出培训需求申请,由安环部联系有关单

位进行培训。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格的单位负责。 4.考核和发证 4.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4.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4.3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发证资格的单位进行。 5.复审 5.1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复审时间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的复审时间或有效期到达时间为准。 5.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在证件复审时间前一个月向安环部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联系发证单位进行复审工作。 5.3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内容包括: ⑴健康检查;⑵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⑶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⑷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5.4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6.管理和监督 6.1公司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6.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桂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电钳工、煤矿井下排水工、煤矿乳化泵司机、空气压缩机、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工、煤矿瓦斯检查员、煤矿通风工、煤矿主扇操作工、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煤矿安全检查员、煤矿井下测风测尘工、煤矿提升绞车司机、煤矿信号把钩工、煤矿胶带输送机操作工、煤矿电机车司机、刮板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司机、煤矿掘进机司机、煤矿耙岩机司机、煤矿瓦斯抽采工、煤矿探放水工、煤矿防突工)、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1、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煤矿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应选派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的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考核全过程必须有申报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或井口指派专人参与,并由申报单位协调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时间安排,配合中心完成培训过程的考勤、纪律等相关工作;培训过程按教学大纲进行,申报单位不得将正在培训的学员抽调,从而减少培训时间。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安全科向培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培训、考核及办证情况,并及时将取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IC卡制作复印件下发,在此期间,井口不得指挥未取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严禁无证、证照失效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3、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安部门相关要求持证作业,相关人员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许可证证书统一由安全科保管。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四、1、凡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各井口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由井口分管培训的副职负责加强管理,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清查。 2、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情况下杜绝随意调动岗位,由于特殊原因,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的人员发生岗位调动时,必须从连队、井口逐级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最后经分管安全、人力资源的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调动。 (1)岗位调动后,发放到本人手中的证件复印件交回到安全科; (2)若岗位调动造成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的,必须待新培训的人员取得证件补足岗位需求后,方可调动。 (3)调离原特殊岗位后,原证件由安全科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注销处理。 3、因人员退休造成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时,井口必须上报增补培训的计划,及时补充人员。 4、由井口根据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件有效期情况,加强与矿安全科的沟通,对于需要复训复审的人员,必须于有效期满前的3个月,向矿安全提交复训复审的计划。 四、责任处罚为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各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形成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特种作业人员队伍,做出以下处罚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最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三条:安监科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劳资科、安监科同意,方可变动。 第五条: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司炉工作业(7)登高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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