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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上市商业银行动态面板估计

段军山

2012-7-9 16:05:50 来源:《上海金融》2012年第5期摘要:本文利用动态面板模型的经验估计结果发现,在考虑宏观变量M2的稳健模型下,贷款损失准备金LLP与贷款总量、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和货币供应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中国商业银行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行为与宏观环境、经济周期以及央行货币政策调整有关,今后在准确界定行业景气、行业风险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按预计损失而非实际损失计提特种准备,可在一定程度上做到逆经济周期和提前防范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行为,盈余管理,贷款损失准备,动态面板模型

一、引言

从实践应用来看,贷款损失准备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个重点。有研究发现,缺乏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有效监管会降低最低资本监管的有效性,银行资本的周期性波动不仅是以风险为基础的银行资本监管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缺乏以风险为基础的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行为的监管造成的,银行资本的不足很大程度上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引发的。

从理论上看,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量和质量影响到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而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又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有通过贷款损失计提来操纵利润的动机,商业银行的盈余和贷款损失计提存在相互的动态影响。另外,经济景气循环和宏观环境也会影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但在实证分析上,还缺乏对我国银行体系的经验研究,贷款损失准备有多种影响因素及复杂的制度背景。本文正是基于此,采用新的实证分析方法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影响因素。

二、文献综述

(一)商业银行的损失准备金管理与信贷周期关于贷款损失准备管理与信贷周期的研究,国外有多种文献。Arpa等(2001)、Laeven和Majoni(2003)等将贷款损失准备金LLP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起来,他们假设银行贷款的质量会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在变化波动过程中,银行的损失准备金管理及其派生后果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原因就在于银行在经济低迷期提取较多损失准备会缩减贷款供给,进而通过金融加速器效应来影响实体经济的波动和周期。Asea和Blomberg(1998)揭示在经济周期的演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习惯按照由严到松的路径改变借款标准,从而使信贷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均具有放大效应。Bouvatier 和Lepetit(2008)研究发现,在经济繁荣时期,由于对未来具有乐观预期,商业银行提供更多的信贷投放;相反在经济低迷期,商业银行因为要提取较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能进一步压缩信贷。

相对而言,直接考察贷款损失准备对银行借贷行为影响的文献相对较少。Shrieves和Dahl(2002)对日本银行业的研究发现,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变化之间有显著的负向关系,表明贷款损失准备可能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周期。Bouvatier和Lepetit(2008)发现非自由裁量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包括资本充足约束)诱导的银行行为放大了信贷波动,并将之归结于后向的损失准备制度。他们认为这能被基于前向规则的风险评估的LLP管理所抵消,当银行基于前向规

则进行LLP的管理时,银行的LLP行为将是逆周期的。因为信贷风险通常是在经济繁荣时期产生,在经济低迷时形成,经济扩张可能引致银行借款的过度扩张和风险评估的放松,因此银行应在经济繁荣时期承认其信贷组合的潜在风险,并及早为经济衰退时期的风险形成提取足够和有远见的LLP,从而降低经济低迷时期LLR不足引发的预期损失对资本的侵蚀,以及由此引致的信贷紧缩和宏观经济的衰退(Borio等,2001)。也就是说,当银行对其LLP进行逆周期管理时,能减小资本监管的顺周期影响。

(二)LLP与商业银行盈余管理

LLP的盈余管理假说是指:当银行的预期盈余水平较低时,它可能“故意”低估LLP(或当期提取较少的LLP)来缓和其他因素对盈余的不利冲击;相反,当银行的预期盈余水平较高时,它选择能减少收入的应计项目来最小化盈余的波动性(Bouvatier和Lepetit,2008)。当银行的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时,它将从

LLR(Loan Loss Reserve,简称“LLR”)中核销部分准备;当其实际损失小于预期损失时,它将追加计提LLP到LLR中去。收入平滑能给银行及其管理者带来诸多好处,第一,收入平滑能使银行获得更为稳健的资本管理目标。当银行收入被(部分地)平滑之后,其盈余将受到经济周期中信贷损失波动的较小影响,从而降低了预期损失对资本的侵蚀可能(Laeven和Majnoni,2003)。第二,收入平滑通过减小银行报告盈余的波动性来积极影响人们对其风险的感知(Greenwalt和Sinkey,1988),进而降低市场约束。第三,银行经理的补偿计划也可能鼓励了其收入平滑行为。大多数相关文献报告了银行使用LLP进行盈余管理的经验证据(Collins等,1995;Ahmed等,1999;Laeven和Majnoni,2003;Hasan和Wall,2004;Bikker和Metzemakers,2005)。

目前国内文献主要集中在研讨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因素及计提策略分析方面;李宗嘉、陆军(2008)指出在信贷市场完全信息假设的条件下,银行在贷款定价中已经通过对风险溢价的调整反映了不同借款人违约风险的大小,银行所需计提的贷款准备金可以用风险溢价来抵补,而银行则可以因此而获得无风险收益。然而,事实上,信贷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完全市场。在信贷市场中,贷款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滞后性和隐藏性等特点。同时,在缺乏贷款二级市场和贷款会计处理目前普遍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法的情况下,风险溢价仅仅反映的是银行在贷款初期对损失的判断,贷款存续期内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的任何因素的恶化都会使风险溢价难以覆盖预期损失。王林(2009)分析认为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行为具有顺周期性,而现存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有内在缺陷。王林认为巴塞尔协议作为一种微观经济风险管理的手段,只能降低单个借款者所带来的不同程度的风险,而对于影响所有经济实体的宏观经济风险,这种制度本身所具有的顺周期性使其很难在一个完整经济周期中降低整个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所以王林提出了基于完整估计周期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制度设计这一想法。

该制度设计的关键是将逆经济周期的要素引入到现有的拨备计提框架中来,建立起某种向前看的拨备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经济繁荣时期,商业银行每增加一笔贷款,就要预期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潜在损失。

完整的实施反周期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也需要会计准则方面以及税法方面的相应调整。反周期性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作为一种着眼于管理宏观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制度创新,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商业银行管理系统风险的能力,并在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上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许友传、杨继光(2010)研究指出,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事前计提的用于覆盖预期损失的一种拨备,能降低银行报告盈余的波动性,可被用于满足盈余管理的需要。当商业银行使用贷款

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时,其报告盈余将与贷款损失准备正相关,然而在对我国的样本商业银行和样本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实证研究时却发现我国的样本银行缺乏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管理动机或者说是管理需要。研究还发现城市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动机更弱,这可能是由于我国银行特定的所有权结构、控股结构及其衍生的管理激励所造成的。王小稳(2010)研究发现,银行的规模与贷款损失准备有关,规模越大,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越多。

因此建议银行不应当盲目扩张。研究同时指出不良贷款与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正相关,不良贷款越多,银行的风险便越大。而与此同时,资本充足率指标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影响甚微。国内学者孙天琦(2005)根据5家上市银行的年报分析认为,仅仅从贷款损失准备比例看,大多未充分体现周期特征,在经济周期高点可能相对少提。各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比例有一定差异,计提损失准备时各家商业银行对抵押物金额扣除不同。

总体来看,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计提与宏观经济周期的研究文献相对丰富,但从微宏观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影响因素方面存在不足,一是数据来源问题,二是计量方法问题,本文的研究希望弥补这方面的欠缺。

三、研究设计和样本

(一)样本数据

根据数据的可得性,样本期间为2004年-2009年,原因2004年之前,我国上市银行较少,进行规范信息披露的商业银行很少。选定国内上市银行的9家全国性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

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相关数据来自国泰安金融数据库、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色诺芬数据库。尽管这不是一个全样本的研究对象,但这几大银行基本能反映出国内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表一给出了主要变量的名称及其解释,其中,LLP是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当年计提的量,贷款损失准备是个预期变量,银行根据在期增加的贷款额预测未来的损失程度,并计提一定的贷款损失准备。自变量为商业银行在期的贷款总量LOAN。ROA为商业银行期的净利润占总资产的比率,如果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平滑其收入动机时,会影响贷款损失准备,如果当年的ROA过高,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LLP相应地高一些,而当ROA低时,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LLP降低,因此预期其系数>0。BADLOAN为商业银行预期的不良贷款率,当贷款的违约概率上升时,贷款的预期损失增加,从而相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越多,故预期其系数>0。宏观控制变量包括货币供应量等指标。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微观和宏观影响因素。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和质量影响到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另一方面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以及贷款质量,从而影响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另外,考虑动态的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受上期计提的影响,基于此,在本文的研究中加入宏观经济因素的相关变量。因为宏观经济因素的非平稳性,本文研究将使用非平稳面板数据动态估计计量方法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的非平稳面板数据计量方法包括面板单位根和动态面板系统矩估计方法。面板单位根检验主要改善了小样本问题,提高检验效果;考虑到商业银行贷款损失计提的惯性或部分调整行为,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当前行为受前期和过去行为的影响,如果在面板模型中,解释变量包含了被解释变量的滞后值,则称之为“动态面板数据”(Dynamic PanelData,简记为DPD),考虑动态面板数据,及时组内估计量(FE)也是不一致的,即存在“动态面板偏差”,为解决这个问题,Blundell和Bond(1998)将差分GMM与水平GMM结合在一起,将差分方程与水平方程作为一个方程系统进行GMM估计,称为“系统GMM”,可以提高估计效率和估计变量参数。

根据本文前面文献总结分析及动态面板估计方法要求,构建整体样本公司基本实证模型如下: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面板单位根检验结果

面板羊位根检验比较多,基于计量软件的可操作性,本文使用了如下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Levin,Lin&Chu Unit Root Test、Im,Pesaran&Shin Unit Root Test、PP-FisherChi-square、ADF-Fisher Chi- square。Levin,lin&Chu Unit Root Test的原假设是存在同质面板单位根,拒绝原假设表示数据序列是稳定的;Im,Pesaran&Shin Unit Knot Test ,PP-FisherChi-srluarf、和AL1F- Fisher Chi-square的原假设是存在异质面板单位根。拒绝原假设表示数据序列是稳定的。

根据原值,面板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2,叮以得到结沦:原值除了因变量是平稳外其余所有自变量都是不平稳的。具体来说,Lenin, Lin& Chu t检验结果表明除除ROA和BADLOAN外所有自变量存在同质面板单位根,是非平稳的;Im. Pesaran&Shin W-stat,ADF-Fisher Chi-square、PP-Fisher Chi-square检验结果表明变量存在异质面板单位根,都是非平稳的总之,从不同面板单位根检验郝可以得到基本一致的结论:所有自变常都是不平稳的。然而从变量的一阶差分来看,郡是稳定的,因此均是I(1)序列这就可以通过动态面板估计方法检验变量之问的均衡关系。下表是对面板数据中各变量做单位根分析的结果。

数据来源:作者使用EVIEWS6.0计算整理所得。滞后期是1,内生变量是个体效应,Newey-West带宽使用Bartlett核估计。同质面板指所有部门系数相同,异质面板指所有部门系数不相同。符号*、**、***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二)动态面板模型回归检验考虑到上市商业银行过去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可能会对下一期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产生影响,我们在前面基本模型中增加滞后一期的因变量lnllpi,t-作为解释变量之一,构建动态面板回归模型进行检验。为解决动态模型中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笔者采用二步的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Two-step System-GMM)进行参数估计1(Blundell和Bond,1998)。结果如下表3和表4所示。

从模型检验结果看,在不考虑宏观因素情况下,资产收益率和滞后一期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影响当前贷款损失准备的显著因素。在考虑宏观因素情况下,贷款总量和不良贷款率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分析经异方差修正的稳健性t 统计量,方程2比方程1更为稳健。这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行为与宏观环境、经济周期以及央行货币政策调整有关,因为货币供应量是我国宏观经济的景气指标之一。

本文样本数据是2004年以后的,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这是目前仍然沿用的最新规则,相对比2002年以前的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指引可操作性增强,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指引》中规定了对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性质的界定,同时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由总行统一计提,未提足准备的商业银行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从实证结果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来严格遵循了指引,贷款总量和不良贷款率的增加推高了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而盈余增加也给贷款损失计提带来了能力上的提高,但是不能排除商业银行利用贷款损失计提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随着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贷款损失计提也增加,贷款损失准备的顺周期性也得以体现。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动态面板模型的经验估计结果发现,在考虑宏观变量M2的稳健模型下,贷款损失准备金LLP与贷款总量、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和货币供应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我国商业银行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行为与宏观环境、经济周期以及央行货币政策调整有关。从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在日趋完善,计提范围逐步扩大,计提比例逐步提高,对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要求日益明确和严格,说明监管当局越来越关注贷款损失准备对银行抵御风险的重要性。在商业银行具体操作实践中,五级分类成为操纵或者调节利润的工具的可能。就目前看,五级分类本身存在顺周期性的缺陷,在经济景气向好时会导致资产质量高估,今后,五级分类、特种准备、专项准备以及分红政策等方面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使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更为前瞻、审慎,在准确界定行业景气、行业风险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按预计损失而非实际损失计提特种准备,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逆经济周期和提前防范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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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管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指标表

注:口径释义 1、流动性比例 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存放款项、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核心负债依存度(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 指标释义: 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50%。 总负债是指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流动性缺口率(该指标目前未在上报银监报表中反映) 计算公式: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 指标释义: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不良资产率 计算公式: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指标释义: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各项贷款、存放同业、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银行账户的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承诺及或有负债(表外)等。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信用风险资产中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部分。不良贷款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的一部分,定义与“不良贷款率”指标定义一致。 4.1 不良贷款率 计算公式: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核算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核算 一、典当行放出贷款可以按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账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贷款呆账准备金由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按本年末贷款余额(不含委托贷款和同业拆借资金,包括抵押贷款等)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当年核销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在下年予以补提;对金融企业实际呆账比例超过1%的部分,当年可全额补提贷款呆账准备金。 二、呆账损失准备的核算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账务处理 为了核算和监督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加强呆账贷款核销的管理,应设置“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呆账贷款的核销数,贷方反映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数,余额在贷方,为已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损失准备 冲减贷款损失准备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营业费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二)计提方法 1、一般准备的计提 例:某商业银行2001年1月1日应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00亿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一亿元。2001年1--6月,该行核销呆帐3000万元。6月30日,该行应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20亿元。6—12月收回已核销呆帐1000万元,2001年12月31日该行的应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余额为110亿元。 则6月30日该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 120×1%—(1—0.3)=0.5(亿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5000万 贷:贷款损失准备5000万 12月31日该行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 1.1×1%—(1+0.2)= —0.1(亿元) 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1000万 贷:营业费用1000万 2、专项准备的计提: 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例:某商业银行2001年3月31日贷款余额为100亿元,按五级分类的情况如下:正常贷款为70亿元,关注类贷款为24亿元,次级类为3亿元,可疑类贷款为2亿元,损失类贷款为1亿元。2001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为120亿元,按五级分类的情况如下:正常贷款为80亿元,关注类贷款为30亿元,次级类为6亿元,可疑类贷款为3亿元,损失类贷款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银行信贷损失准备现况分析与反思 一、问题的提出 商业银行运营应具有稳健性、信息披露应具有透明度,监管机构、会 计规范制定机构对银行业的注重也突出表现在这两个方面。不可否认 的是,一次又一次的金融危机在持续地拷问世界的银行业,运营是稳 健的吗?信息披露是充分且透明的吗?负有更多期望的会计准则和监管 规则的世界趋同似乎并没有解决银行业面临的运营缺乏必要的稳健性、信息披露缺少充分的透明度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和对其发生 根源的多角度剖析,更是令世界银行业以及正在致力于加快国际化进 程的中国银行业面临诸多困惑。 贷款业务的收入水平、成本水平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收益,贷款业 务的风险水平直接影响到银行运营的风险,对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则 更是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信用风险 始终是客观存有的,历史上众多银行机构的倒闭也多源于信用风险的 失控。信用风险理应如何体现在银行贷款业务的成本中以恰当计量贷 款资产的价值和收益?又理应如何对贷款导致的信用风险实行覆盖以保 证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营?在中国商业银行以信贷业务为主的现实条件下,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贷款损失准备既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计量、收益确认,又影响其信用风 险覆盖,贷款损失准备处理的合理性更是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运营的 稳健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作者希望通过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目标 的分析、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现实问题的分析,对我国银行 业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规范和和监管标准的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目标———资产计量还是风险覆盖?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目标的不同直接导致了银行监管部门和会计规范部 门对贷款损失准备的理解和注重角度的不同。 (一)资产计量目的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公司信贷 第十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知识点: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 定义: 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 详细描述: 贷款风险分类的过程实质上是银行对贷款预期损失的认定过程,也是对贷款实际价值的评估过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对贷款预期损失的抵补。 贷款损失分为 1)预期损失:提取准备金覆盖 2)非预期损失:提取资本金来覆盖 贷款损失准备金是与预期损失相对应的概念,它的大小是由预期损失的大小决定的。 1)普通准备金:即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性,有资本的性质。 2)专项准备金:根据风险分类结果计提。 3)特别准备金: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 例题: 1.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包括()。 A.责任准备金 B.普通准备金 C.风险准备金 D.专项准备金 E.特别准备金 正确答案:B,D,E 解析:商业银行一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有三种: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2.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A.0.50% B.1% C.1.50% D.2% 正确答案:B 解析:普通准备金又称一般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 3.下列关于专项准备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B.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C.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 D.专项准备金具有资本的性质 正确答案:D 解析:专项准备金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或历史损失概率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专项准备金由于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不能计入资本基础,同时在计算风险资产时,要将已提取的专项准备金作为贷款的抵扣从相应的贷款组合中扣除。 专项准备金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或者说反映的是贷款的内在损失,尽管在账务上还没有将这部分内在损失冲销,但实际上专项准备金已经用于弥补目前贷款组合中存在的内在损失,不能再用于弥补银行未来发生的其他损失,其性质与固定资产折旧相同。因此,专项准备金不具有资本的性质。 4.我国对商业银行计入附属资本的普通准备金的规定是()。 A.普通准备金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5% B.普通准备金是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损失 C.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2%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6号) 各银监局,各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现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7号)中“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考核表” (银监统L002号)同时废止。 各财务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及附表要求,通过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以确保监管数据及时、准确、计算口径一致。各银监局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促进财务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财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分为监控指标和监测指标。监控指标设有标准值,是对财务公司的最低要求,银监会可根据财务公司的风险程度提出更高要求。

第四条银监会按照本办法对财务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章监管指标 监控指标 第五条资本充足率为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加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之比。 资本净额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可计算价值之和减去资本扣减项。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第六条不良资产率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与信用风险资产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是指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信用风险资产。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第七条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各项贷款之比。 各项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证券、各项垫款等(下同)。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的各项贷款之和。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第八条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为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与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之比。 信用风险资产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针对各项信用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所提取的准备金。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充足情况。

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相关资料

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及资本充足率计算 2009-12-06 00:46:48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统称拨备但有时拨备仅指后2项。 1、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你可以把看作是任意盈余公积金。这个“法定一般准备”含在所有者权益中。 2、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后按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分别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报表反映的实际提取余额不是应提数当年新增提取数进入当期成本核算。五级是常规的此外还有自成体系的十、十三级分类比例各不同。计提比例是风险损失经验数据加国际上讨价还价的结果合不合理鬼都不知道。 3、特种准备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这是个虚数一般不提的。 4、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除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即上面说的1的那个、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如果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2项拨备提取不足存在缺口要与商誉、非自用不动产和对外资本投资一并作为扣减项从分子中扣除。市场风险数据一般也是按照经验和概率瞎估的甚至很多机构不计算因为算不出来。该比例巴赛尔最低要求是8有人对150多个国家的银行监管的统计研究表明未能证实它和银行经营稳定之间有正相关关系所

以不要太迷信它但又不能没有它。根据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拨备覆盖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二计提方法比较《指引》对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建立在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并规定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可上下浮动20.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采用单笔减值测试和组合减值测试方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在实际操作中贷款单笔减值测试法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模型逐笔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组合减值测试是银行通过运用迁徙矩阵模型将具有相似特征的贷款作为整体在对贷款评级的变动及损失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贷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会计处理 商业银行关于贷款业务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主要有“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和“利息收入”等。“贷款”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减值所形成的损失。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利息收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一、贷款的确认与计量 (一)贷款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存在差额时,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贷款”一级科目的金额反映的就是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该金额也是贷款存续期间第一期的期初摊余成本。 (二)贷款的后续计量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贷款进行后续计量。贷款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贷款摊余成本的确定,二是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三是贷款发生减值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1)摊余成本的确定。摊余成本是指该贷款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计算公式为: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一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贷款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贷款合同条款(包括提前还款权等)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应考虑未来信用损失。贷款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可靠预计时,应当采用贷款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现金流量。 (2)利息收入的确认。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并在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期末的应收利息=贷款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索引号:717804719/2011-00123 主题分类:法律法规 办文部门:财会部发文日期:2011-07-27 公文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4号) 文号:银监会令[2011]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令[2011]4号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第二章监管标准 第六条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第七条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第八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中级《银行管理》知识要点 第一章宏观经济金融环境 1.我国的经济政策体系中,发展新理念——“五大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内涵包括全员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 3.发展的主线——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其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4.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思路——“五大政策支柱”,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5.财政政策环境——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 6.常备借贷便利一般期限是1-3个月,一般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资产等。 7.中期借贷便利发放方式为质押方式,需提供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等优质债券作为合格质押品。 第二章监管概述 1.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具体目标:①通过审慎有效监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②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③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2.监管理念——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 3.管风险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①监管资源的稀缺性;②银行风险的外部性;③风险监管的前瞻性。 4.提高透明度主要有三点原因:①便于市场约束;②与银行业监管相得益彰;③有助于增进市场信心。 5.良好监管标准:①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②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③对各类监管设限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设限原则是依法原则和效率原则);④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⑤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⑥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6.对被监管者的问责:双向问责、两级问责。 7.监管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资源等。 8.从监管级别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管理指标分为监管、监测和关注三大类。 9.监管类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监管指标、信用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操作风险监管指标。 10.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包括:资产充足率、杠杆率。 11.监管资本包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一级资本。 12.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未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有风险 日期:2011-09-28 《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农村信用社因其准备金计提及免征税规定带有一定的特殊性,部分信用社在汇算清缴中贷款损失准备不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增大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2008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6号)。财税[2006]46号文件规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3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依据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为: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为了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该文件规定,金融企业根据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财税[2009]99号文件的下发日期为2009年8月21日,文件执行期间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对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新进行申报。然而,部分农村信用社考虑到补提2008年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后,免税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或者由赢利转为亏损,不利于将税前可列支成本向2009年、2010年结转,没有进行补充申报,人为调剂征免税期所得以达到应纳税额免税期多、征税期少的目的。 例:A农村信用社位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中西部地区,2008年、2009年适用免征所得税规定。2008年末,贷款余额与2007年末相同,2007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475万元。2008年、2009年、2010年各年度贷款余额、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及其分类见下表一(单位:万元)。 指标2008年2009年2010年 年末贷款余额47500 77000 94500 其中:涉农和39800 52500 70600 中小企业贷款

第十二章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题库2-0-8

第十二章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题库2-0-8

问题: [单选]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本步骤是。 A.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B.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C.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D.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一一计提特别准备金 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本步骤为: 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计提专项准备金、按分类结果对其他“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的同质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汇总各类准备金、最后根据其他因素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总体水平进行调整。

问题: [单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时,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A.及时性原则 B.充足性原则 C.保守性原则 D.风险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当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当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问题: [单选]普通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资本的性质,专项准备金资本的性质。 A.具备,具备 B.不具备,具备 C.具备,不具备 D.不具备,不具备 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本的性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弥补银行的未来损失。专项准备金由于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不能计入资本基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555891992.html,/ 电子竞技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 ----以我国五家上市银行为例的分析 孙天琦[1]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 内容摘要:本报告总结了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了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并对辖区相关机构进行了调研,发现:(1)五家上市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有明确的计提范围,但行际之间计提范围有差异;(2)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符合监管当局的原则性要求,但各行提取比例有差异;(3)计提损失准备时各行对抵押物金额扣除不同;(4)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呈逐年上升(除深发展)趋势, 抗风险能力趋于增强;(5)部分机构逻辑上存在利用贷款损失准备操纵利润的可能;(6)仅仅从贷款损失准备比例看,大多未体现周期特征,在经济周期高点可能相对少计提;(7)调查中发现五级分类目前还存在问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不牢靠。 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掌握的具体情况,本报告认为:(1)银行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加强协调,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2)进一步完善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夯

实损失准备计提的基础;(3)结合我国目前信用环境,需要研究五级分类、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这两个环节抵押品、有效担保的处理原则,避免重复考虑、高估价值,使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更加审慎,更好地覆盖资产风险;(4)五级分类、特种准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以及分红政策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以使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更为前瞻、审慎,确保提足损失准备,及时弥补损失,增强资本基础,提高抗风险能力;(5)区别对待,分类监管;(6)重视贷款损失准备、资本充足率监管在货币政策传导方面的作用及其产生的宏观效应。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经济周期;不良贷款;前瞻性 贷款损失准备是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 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用来应对未来对银行资本的潜在需求,具有防范银行信用风险与补充银行资本的特性,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个重点,相关监管当局也已经作了大量卓而有效的工作。本报告主要以五家上市银行为例,对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发展 从理论和实践来看,目前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和冲销主要有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缺口增加则证明近期贷款回收出现问题,形成不良资产的概率增加,缺口减少表明贷款发放不利,或新增储蓄量超出准备金的比例. 调控要点需要即时汇报和调整贷款损失准备金 摘要:贷款损失准备缺口是衡量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的重要指标。从整体趋势看,我国商业银行损失准备充足性在不断提高,账面损失准备缺口持续下降。但是账面缺口与实际缺口是有差异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依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有关制度,实行预期现金流折现和风险分类基础上的原则性比例计提方法。计提范围和方法的科学性;风险分类和预期损失的准确性;资本充足率达标和利润考核是影响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产生实际缺口的主要因素。监管部门应通过明确表外信贷资产的计提;改进对折现率和预期现金流的测算;明确抵押物的处置方法等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损失准备计提充足性的现场检查,建立激励相容机制等,促进商业银行充足拨备。 关键词:损失准备;风险;监管 一;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缺口分析 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指标主要有损失准备缺口;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三个指标实际存在相关性,损失准备缺口是基础。损失准备缺口即为(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贷款应提准备×100%,所以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贷款损失准备缺口越大,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越低。拨备覆盖率衡量贷款损失准备金覆盖风险的程度,即为损失准备金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应提准备-准备缺口) /不良贷款余额,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损失准备缺口越大,拨备覆盖率越低。 银监会自成立以来,根据审慎监管路线图,明确了提高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性的监管理念。各商业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和自身抵御风险损失的需要,计

银监令(2011)4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主席刘明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发布日期:2011年7月27日 一、总则 1.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3.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5.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二、监管标准 6.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

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7.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8.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9.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10.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三、管理要求 11.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12.商业银行管理层负责建立完备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贷款风险的管理制度,审慎评估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损失准备能够充分覆盖贷款风险。 13.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①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程序、方法和模型; ②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和监督机制; ③贷款损失、呆账核销及准备计提等信息统计制度; ④信息披露要求; ⑤其他管理制度。 14.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风险管理系统,在风险识别、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第二章核心指标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2019年整理--银行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银行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我行坚持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支持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为主要对象,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稳健、安全运行,取得了显著的内部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把庄河建成北黄海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贷款情况 截至今年九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为55,369万元,比年初增加36,129万元,增加187.78%。其中:农户贷款30,572万元,占55.22%。农村工商业短期保证贷款14,689万元,占26.53%。农村工商业短期抵押质押贷款8,058万元,占14.55%。农村中长期保证贷款500万元,占0.90%。农村中长期抵押贷款1,550万元,占2.80%。 1至9月累计发放贷款63,573万元,累收回贷款27,444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100%。收回贷款利息收入2,887万元,贷款收息率100%。(二)存款情况 九月末,各项存款余额50,923万元,比年初增加24,604万元,增加93.48%。其中,储蓄存款余额23,476万元,比年初增加11,098万元,

增加47.27%。对公存款余额为26,130万元,比年初增加12,189万元,增加87.43%。通知存款1,317万元,比年初增加100%。 (三)财务情况 九月末,我行实现各项业务收入为2,981万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2,887万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94万元。各项业务支出2,169万元,税前利润总额1,083万元,税后净利润812万元。 (四)监管指标情况 第一、资产负债状况。一是资产总额为69,9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42万元(现金及银行存款554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735万元、存放同业款项2,340万元、短期贷款52,703万元、其他应收款12万元);长期资产 7,508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2,663万元、长期投资3,000万元、在建工程2,2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9万元、贷款呆账准备554万元〈减项〉);递延资产124万元。二是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9,9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7,778万元(短期对公存款26,131万元,短期储蓄存款24,557万元,同业存放款项6,000万元、应解汇款2万元、应付账款165万元、其他应付款754万元、应缴税金170万元);长期负债236万元(主要是定期三年以上的储蓄存款236万元)。三是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961万元,其中:股本金11,000万元;盈余公积82万元、一般准备60万元、未分配利润819万元;本年税前利润1,083万元。 第二、资本构成情况。一是所有者权益为11,961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1,000万元,盈余公积82万元,一般准备60万元,未分配利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会2011年4号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1年第4号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刘明康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第二章 监管标准 第六条 银行业监管机构设置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指标考核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贷款拨备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拨备覆盖率为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第七条 贷款拨备率基本标准为2.5%,拨备覆盖率基本标准为150%。该两项标准中的较高者为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

第八条 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商业银行整体贷款分类偏离度、贷款损失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据业务特点、贷款质量、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贷款分类偏离度、呆账核销等因素对单家商业银行应达到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进行差异化调整。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行业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管理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资本属性。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对管理层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及其重大变更进行审批,并对贷款损失准备管理负最终责任。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管理层负责建立完备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贷款风险的管理制度,审慎评估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损失准备能够充分覆盖贷款风险。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一)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程序、方法和模型; (二)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和监督机制;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识别、评价和预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二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对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监管的基准,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规定口径同时计算并表的和未并表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第五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各项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进行水平分析、同组比较分析及检查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核心指标 第六条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风险水平、风险迁徙和风险抵补。 第七条风险水平类指标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市场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指标,以时点数据为基础,属于静态指标。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及其波动性,包括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比例和流动性缺口率,按照本币和外币分别计算。 (一)流动性比例为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之比,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总体水平,不应低于25%。 (二)核心负债比例为核心负债与负债总额之比,不应低于60%。 (三)流动性缺口率为90天内表内外流动性缺口与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之比,不应低于-10%。 第九条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不良资产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 (一)不良资产率为不良资产与资产总额之比,不应高于4%。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一个二级指标;不良贷款率为不良贷款与贷款总额之比,不应高于5%。 (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5%。该项指标为一级指标,包括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一个二级指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为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10%。 (三)全部关联度为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50%。 第十条市场风险指标衡量商业银行因汇率和利率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包括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和利率风险敏感度。 (一)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同时采用其他方法(比如在险价值法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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