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9年一建法规-陈印-葵花宝典

2019年一建法规-陈印-葵花宝典

2019年一建法规-陈印-葵花宝典
2019年一建法规-陈印-葵花宝典

2019一建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

(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

(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不予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

(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

(1)这一节非常头疼,但只要把不予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注销注册的含义和关联搞清楚,并且吃透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各种情形也就不需要死记硬背了;

(2)不予注册的“注册”不仅仅指初始注册,也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三)要注意: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3)注意新规定特别强调了建造师注册与其聘用单位资质的联系。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建造师不予注册;单位资质被吊销,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也将注销(注销后待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变更注册,这里立法思路混乱,所以理解起来很吃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单位出问题或建造师失业期间,其证书和印章处于失效状态,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

(1)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哪些单位,是今年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

(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

1、法律部门

2、法的制订机关:

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

3、法的纵向效力*: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部门规章

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不溯及既往原则

5、难点*:

(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机关,按纵向规则处理。

民法

一、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人身关系(婚姻、继承、扶养、监护)

合同之债

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损害赔偿之债

(平等主体)不当得利之债

财产关系物权无因管理之债

知识产权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

财产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

民事法律关系

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

人身关系

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

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这是今年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四、债权制度

定义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是一种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发生根据

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

(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的消灭方式

(1)履行

(2)抵消*

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5)混同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债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有()。

A.行人甲看到行人乙的钱包掉在了地上,过去拾起来并交给了甲

B.某施工企业买了10车水泥,水泥厂仓库保管员在发货时误发了12车

C.丙在操作起重机时违反操作规程将另一名工人碰伤

D.丁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E.戊某在救落水儿童时手机落入了水中

2、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的义务。

A.履行B.赔偿C.停止侵害D.返还

3、债的抵消条件中不包括( )。

A.必须是货币之债B.必须是对等之债

C.必须是同一给付之债D.必须是都已到履行期限之债

4、以下()情形不适用提存。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B.债权人下落不明

C.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人D.债务人无法确定

5、甲向乙购进10吨钢材。由于此前乙曾向甲借款5万元未还,于是甲书面通知乙不再支付此项钢材款并将欠条归还乙,乙表示同意。此种债的消灭基于( )事实。

A.清偿 B.混同 C.抗辩 D.抵消

6、两个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相应的合同之债将产生()的法律效果。

A.履行 B.抵消 C.混同 D.免除

五、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分类及相关概念*。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所有权(自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按设立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为担保债的履行,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处分限制。

例如:甲(房东)将房产出租给乙,并为借贷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丙。则:甲是所有权人(自物权人),乙是用益物权人,丙是担保物权人。乙、丙合称“他物权人”。

居住权

他物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质权

留置权

1、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 )。

A.他人所享有的物权B.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

C.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D.没有所有人的物权

2、物权依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A.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B.设立目的C.客体D.主体

3、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法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是担保物权,以下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留置权 B.土地所有权 C.自物权 D.地上权

六、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具有:(1)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4)时间性。

1、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软件作品等。如招标文件、施工图、WINDOWS操作系统等的客体都是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发行权、出版权、转让权等)

著作权中,人身权①和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作品完成起至作者死后50年),人身权②③④项永久保护。

第一类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任务;②未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1)本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2)两年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第二类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②由单位承担责任。著作权分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单位享有。

委托作品: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2、专利权

专利权保护对象:经批准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10年,自申请日计算。专利保护不予延期,届满终止。*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3、商标权

商标权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自核准日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

七、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无须对方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权转让、要约、承诺、合同解除。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务转移、合同订立、婚姻。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特定形式,满足该形式要件才生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产权过户、婚姻、动产质押、定金、注册商标转让。

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规定特定形式,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即成立的法律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①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

八、代理制度

定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

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

代理过错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A. 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第三人

D.被代理人或第三人

2.以下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A.没有代理权进行活动B.超越代理权进行活动

C. 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D.滥用代理权进行活动

E. 代理权限约定不明确

九、诉讼时效制度

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其债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2005年5月3日,某施工现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了一名工人骨折。由于在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由工人责任自负,施工单位不予赔偿”,所以,在十五个月的疗养期间里,该工人没有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有合同的约定,任何时候该工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B)由于合同约定无效,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C)由于疗养期间时效中止,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D)由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该工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

2.甲施工单位在担任一项工程的总承包期间,遭遇多起法律纠纷。则以下纠纷中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是()

(A)甲向乙供应商租赁的10吨钢管租金未付

(B)丙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场中的材料因失火而毁损

(C)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

(D)甲在与戊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由于出纳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

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个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当时未予注意,5月29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出院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委。次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诉讼时效于2003年5月29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C.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D.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4、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6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A.8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1个月

八、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危险作业侵权责任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

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个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当时未予注意,去医院检查才发现骨折。王某出院后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委。本案中应承担责任的是()。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

C.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 甲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药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乙声称此房屋早已出租给丙,花盆系丙自行安装,自己并不知情,如今丙已下落不明,自己也无经济能力作出赔偿。本案所涉及的事实中,可以证明乙不须承担责任的是()。

A.此房屋早已出租给丙B.乙对丙安装花盆一事不知情

C.丙下落不明D.乙无经济能力作出赔偿

建筑法

第一章施工许可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中确定的限额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包括: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军用房屋建筑。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建设部规定的“建设资金落实”的标准是:工期在1年以内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章资质资格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 注册机关认可的

B. 公司资质证书规定的

C. 公司营业执照规定的

D. 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

第三章承包与分包

承包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联合体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 )建筑工程,可以接受联合体承包。

A.大中型B.结构特别的C.结构复杂的D.涉及专利技术的

2.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 )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A.联合体牵头人B.资质等级低的单位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D.评标委员会认定

3.在某工程项目的招标中,甲公司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揽了某大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将其中的一项单位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甲乙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利润及责任分担比例为:甲为20%,乙为80%。最后,由于该单位工程的质量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要求赔偿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B. 建设单位可以只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C.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乙各赔偿25万元的损失

D.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40万元、乙公司承担10万元的损失

E. 建设单位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10万元、乙公司承担40万元的损失

4.(1)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叙述中()是正确的。

A.由总承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独立责任

C.在分包单位具有合格资质情况下,总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交与分包单位完成

D.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单位按照()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A 分包合同的约定

B 总承包合同的约定

C 其资质证书规定的承包范围

D 其注册资本的金额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的()工程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己完成。

A 结构复杂

B 特种设备安装

C 地基基础

D 主体结构

5*、某安装公司在担任某项目设备安装分包时,由于总包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而导致该分包工程不合格,建设单位就该分包工程拒付任何款项。则安装公司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比例或各自过错大小)追究总包责任。(P42第三段)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强制监理*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019年一建《法规》真题与解析完整版

2019 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7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形成的是() A.刑事法律关系 B.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C.社会法律关系 D.行政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 在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2.不同行政法规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D.全国人大常委会 【参考答案】A 【新思维解析】根据《立法法》第 85 条第2 款的规定,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是()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D. 有自己的住所 【参考答案】C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4.关于表见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B.表见代理中,由行为人和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C.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D.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属于表见代理 【参考答案】B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 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 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5.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参考答案】C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支付出让金 C.转让 D.登记 【参考答案】D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备考经验

本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毕业,2014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二级建造师考试,5月参加并高分通过建筑实务专业(建筑96,管理100,法规82)然后信心大增,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5月增项市政,9月又通过一级建造师,带的两个朋友也一次性通过二级建筑实务,被朋友们戏为考霸,连本人当年用过的书也一度走红。应朋友要求,给大家分享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文笔有限请不要见笑。 一、考前准备工作 1、树立信心,一次通过 当你脸比兜干净,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用来补贴家用时,一定要树过一次通过的决心和信心。考试虽然是两年内过三门就算过关,但早一年考过,就早一年拿到挂靠费,同时,现在考题的难度逐年增加,第二年的压力会非常大。你是想痛苦一年就拿挂靠费,还是准备痛苦几年再拿挂考费?自己决定吧 2、选好专业: 目前,二级建造师共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如果你从事相关的领域,那么建议你就选择和自己相关的专业,这样,不仅学习起来事半功倍,对以后的人生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像我一样的小白,各科都不懂,只是想赚点挂靠费用补贴家用,那么在选择专业前,就要考虑市场上的各专业挂靠情况、通过率及自身的能力。总的来说,建筑和机电通过率比较高,市政和水利相对较低,建筑和市政需求量大,容易挂靠。所以,如果自身一般,建议考建筑和机电,如果自已有信心,强烈建议市政和水利,挂考费高。当然,一切都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毕竟早拿到证才是王道。 3、永不放弃 选择了专业,有了目标,后面就是制定学习计划了。很多像我一样的小白,开始完全听不懂,有没有有没有?再加上年纪大,记忆力衰退,知识点多,你会发现,学习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不过,既然选择了考证,就必须坚持下去,看书可以看到吐,吐完了咱还得接着看,不想看书时就去看看银行卡,满满的能量。每年有很多考生都是中途而废,最终放弃考试,所以,只要你不放弃,坚持下来,就很有希望通过。 二、学习前准备工作 1.买书: 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那帮人天天没事改教材,就为赚你点辛苦费。所以在学习前,一定要买一套最新考试用书,一方面不会记错知识点,另一方面最后的画书,也容易找,特别是2016年的书各方面的变化确实比较大,必须得换新书。如果要省钱,可以考虑盗版,35块钱一套,千万不要只买电子教材,或者用过去的老书,更不要买什么精编啥的,一定要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教材,习题集一概不要,那玩意没有啥用质量不高浪费时间。 2.买视频: 为啥要买视频哪,有朋友就说网上视频一大把,你这纯粹浪费钱。一点不浪费,网上的视频这一点,那一点,都是在做广告,没有一点系统性,更新也没有保证,你东找一下,西找一下,宝贵的时间都浪费了。现在网上视频很便宜,花个几十块钱,有空了抓紧看书吧,早点

16年一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地方性法规批准和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应当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B 自治州的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作出变通的情况 C 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 自治县的单行条例由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2015年9月1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礼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通知了乙公司。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9月25日生效 B 丙公司自2015年9月15日起可以向乙公司主张30万元的债权 C 甲公司和乙公司就30万债务的清偿对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2015年9月25日对乙公司发生效力 3.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必须由法律规定的是() A 税率的确定 B 环境保护 C 历史文化保护 D 增加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4.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可以按日连续处罚。关于“按日连续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B 是否可以按日连续处罚,与是否责令改正无关 C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重新确定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D 地方性法规不得增加按日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5.在施工过程中,某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致使多人重伤,死亡。该施工企业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A 工程所在地法院 B 被告所在地法院 C 原告所在地法院 D 合同签订地法院 7.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陈印-葵花宝典-法律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

一级建造师复习攻略

为响应必过班老师的号召,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复习攻略,也是为了新一届同学打气。全文约4000字,修修改改写了一个多星期,希望有帮助,本人没什么文采,但绝对有自信是最好的攻略.有没有之一不清楚。。。. 工作党,一建考过一建机电四科,考前三四个月开始复习,一般晚上下班后学习。 四科都是一个套路: 1、网课一套(吾思必过班提供) 2、资料两套(教材+必过班独家教材) 3、错题笔记本一个(手写,不要用云笔记) 网课:最大的作用是节约复习时间,自己需要学很久的难点,可能老师讲一下就明白了,同时老师会帮你梳理知识间的关联,挺让人省心的。 资料:知识精炼+题,培养做题的感觉,同时帮你更进一步掌握知识点。(官方教材废话多,有网课的话没有必要看官方教材,把讲义打印出来跟着听课就可以了。) 错题笔记本:它记录了你所有的薄弱点,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备考财富。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 一、考试特点 二、报考选科搭配 三、网课老师选择 四、资料选择 五、各科特点及我的复习方法、时长 六、个人建议 一、考试特点 ①、认真复习后实际通过率较高,但坚持认真复习完的人少

对于一建机电专业,毫无疑问教材为王。出题人无论怎么出题,都不可能超出教材的范围。目录框架为主,结合出题类型,判断这一章节是出判断题,还是案例题。一般精讲课程,都会给出明确的方向,这个不必担心。(我下面的截图是17年教材的,最新版的我没看)

一级建造师各个科目之间都是有一定联系的,只有有了系统的理论基础,才能够在实际工程的运用中胸有成竹。 ②、知识点在广不在深,偏题怪题极少 和学生时代的考试不同,一级建造师考试不会把单个知识点挖的特别特别深,然后出一些偏题怪题。因此在复习的时候不要过分的纠结单个知识点的深度,而是要尽量保证所有知识点都学到,不要有漏掉的。 ③、押题在于是哪位老师押,不在于机构。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但我一句话举例:比如X路和X球的总裁班自己出的押题,那就是垃圾。如果必过班找刘平玉,江汉等老师给的押题,那就绝对靠谱。简言之:哪些老师和命题组有一些联系,那这位老师的押题就靠谱。

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2010-2015年一建《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A.地下水 B.市政自来水 C.雨水 D.中水 【参考答案】A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可责令其停止执业() A.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B.3个月以上1年以下 C.3个月以上2年以下 D.6个月以上1年以下 【参考答案】B 3.某施工企业承揽拆除旧体育馆工程,作业过程中,体育馆屋顶突然坍塌,压死2人,重伤11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属于()。 A.特别重点事故 B.重大事故 C.一般事故

D.较大事故 【参考答案】D 4.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A.80% B.70% C.60% D.50% 【参考答案】A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租单位在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时,应当出具()。 A.购货发票 B.检测合格证明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相应的图片 【参考答案】B 6.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从事建设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及其周边的一定区域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B.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C.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进行爆破作业的,应经核

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 D.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围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参考答案】C 7.某告诉公路项目进行招标,开标后允许()。 A.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澄清含义不明确的容 B.投标人再增加优惠条件 C.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D.招标人更改招标文件中说明的评标定标办法 【参考答案】A 8.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A.单位所在地 B.污染影响地 C.单位等级地 D.事故发生地 【参考答案】D P189 9.根据《合同法》,债权人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 A.需经债务人同意,且需办理公证手续 B.无需经债务人同意,也不必通知债务人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重点总结 《葵花宝典》完整版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陈老师《葵花宝典》完整版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2014年 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4年举办至今,已历经九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

就很小了。 (二)考试四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小时,分到每门课45小时,共27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9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

一建法规陈印精讲讲义整理版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主讲老师:陈印 10陈印-法规 1Z304000(2)建筑工程合同制度2

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类无效施工合同: ①超越资质②挂靠③中标无效④转包、违法分包。但要注意: (1)垫资虽然违反建设部禁止性规定,但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自由原理,不能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014年二级真题】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承包人未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订立的合同 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D.分包单位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E.建设单位为逃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答案】ABE 【模拟题】下列关于无效合同主要类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B.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案】C 【无效施工合同的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13二级真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价款为1亿元。施工成本为0.9亿元,按发包人核算造价为0.95亿元,按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计算为1.1亿元。后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则该企业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结算价款为()亿元。 A.1 B.0.9 C.0.95 D.1.1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葵花宝典 xx年4月陈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47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已排可直接打印一建法律法规新讲义陈印

【模拟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下列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A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 3 人 B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企业不少于 2 人 C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 D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 2 人【答案】 A 【 2011 年一级机电实务】某厂新建一条大型汽车生产线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钢结构工程,各种工艺管道施工,电气工程施工等。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各专业交叉施工多。通过招标由 A 公司总承包,合同造价为 15200 万元, A 公司将土建施工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 B 公司承包。 A 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进场后,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B 公司配备了两名兼职安全管理员。问: ( 1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如何组成?( 2 )项目部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说明理由。 【答案】 ( 1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 2 )不符合要求。 A 公司项目部只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且未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造价超过 1 亿元的,应根据不同专业至少配备 3 人)。 B 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应当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011-48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的是施工企业的()。A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 B项目负责人 C技术负责人 D专职安全员【答案】A 【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 【模拟题】施工中,分包单位没有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C分包单位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D分包单位负责将该事故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E 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答案】 ACE 2013 - 34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分包单位承担,该约定()。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由于分包单位自愿签署而有效 C仅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有效 D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答案】 D 【拓展】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分包合同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2011 - 22 下列情形中,属于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是()。A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 D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答案】 B 【模拟题】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情况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 A存在的危险因素 B防范措施 C事故应急措施 D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建议 E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答案】 ABC 【 2007 年一级机电实务案例(三)】 某公司在储罐防腐施工中,因油漆工缺员,临时从敷设电缆的外雇工中抽出两

2017年一建法规真题与答案

2017年法规真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施工企业与一仓储中心签订了仓储合同,合同约定:签约后一周内交付货物,届时合同生效。施工企业有权?……提取或…?提取货物,关于该仓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仓储合同签订即生效,不以交付为要件 B.如施工企业逾期提货,其有权拒绝仓储中心加收仓储费 C.该施工企业向仓储中心交付货物时合同生效 D.如施工企业提前提货,则有权要求仓储中心减收仓储费 答案:C 解析:超纲:附生效条件合同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是()。 A.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B.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D.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答案:A 解析:P94~95 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不会产生行政责任

B.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 C.只有经过再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才可能延期 D.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影响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答案:B 解析:P221 4、甲建设单位拖欠乙施工企业工程款,乙发函催告甲还款。乙的催告行为在提起诉讼时产生的效果是()。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答案:B 解析:P345 5、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不同 B.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不能高于法定保修期限 C.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与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年限无关 D.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工程实际竣工之日 答案:A 解析:P325 12.关于保险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二级建造师《相关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十佳 建科教育 职业教育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Array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5年举办至今,已历经十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 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 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 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 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 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 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就很小了。 (二)考试三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 小时,分到每门课60小时,共36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12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 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 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 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 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 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 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 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 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 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理解,历年真题是命题人本人出的模拟题,是最权威的模拟题;而市面上的模拟题却一定不是命题人本人出 的题。因此,考生万不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 (五)真题研究采用如下步骤: (1)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一到两遍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 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即答题依据要找到。 (2)把这句话划出来,边上做记号,如:一级07年单选37题,二级05年多选65题,一句一句 划好。

2015一建陈印-讲义法规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8 分)【基本框架】 【模拟题】以下属于行政纠纷的是()。 A. 施工单位为文化局建设家属院被拖欠工程款 B. 税务局扩建办公楼挤占了某居民小区出行通道 C .投标人不服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投诉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D. 建设单位不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合同争议进行的调解 【答案】C (行政纠纷是因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 【模拟题】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是调解、也可以是仲裁或诉讼。当纠纷发生后,若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此时争议解决方式为()。 A. 和解 B. 调解 C. 诉讼 D. 仲裁 【答案】C (调解为自愿进行的非终局解决方式。仲裁、诉讼均为终局性解决方式。同时约定两个终 局手段的,法律规定,不能仲裁只能起诉) 【2013 一级真题】下列法律文书中,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是()。 A. 在仲裁程序中形成的仲裁调解书 B.由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达成的调解书 C.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 中制作的调解书D.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 【答案】B

【2012(10 )二级真题★】根据《仲裁法》,可以进行仲裁的是()。 A. 行政不作为纠纷 B.工程质量纠纷 C.涉外婚姻纠纷 D.施工企业工资纠纷 【答案】B 【解析】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劳动争议(伙计~老板)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村民~村委会)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家里人);(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官)。 【模拟题】下列对仲裁的理解正确的有()。 A. 《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 B. 仲裁机构的审理过程和裁决结果,非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C.仲裁机构的审理活动独立于当地的 行政机关D?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E.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答案】ABCE 【模拟题】以下不属于行政复议基本特点的是()。 A?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都做审查C.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 D.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 裁决,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答案】D 【模拟题】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要审查的是()。 A.原告诉讼请求中的损害赔偿的合理性 B.被告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性 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迄今为止最客观评价) 2018年的冬季即将到来,冬天,是学习备战考证最好的黄金阶段。二级建造师,四年之间五次考试,可以说把我折磨的“脱胎换骨”,都快成为“扫地神僧”了。2014年—2018年之间四年之间五次考试,把我从一个懵懂无知幼稚的基层工地人员,变成了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的一员。2018年11月7日,是我人生重要的时间之一,值得纪念。四年之间,可以说我积累了一点点经验,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对考生有帮助,登上更高一层楼的阶梯。 此前,我曾经在博客里面发过一篇文章,是各科目老师的推荐和学习方法,只不过我认为有些笼统。今天再次发一篇,以飨读者。废话不说,进入正题。 先从江湖上据说最难的专业实务开始吧(以建工实务为例)。 欲征服建造师,必先征服实务,欲征服实务,必先征服案例。这句话可以说是铁律。是否正确,当然正确。可是,建造师实务,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啊,实务科真的可望不可即吗? 不是。 我的建议是:征服实务,要掌握好方法,选对老师。这个很重要。 先说方法:二级建造师实务,大家都知道,40分选择题(单选20分,多选20分,规则不再赘述)和四道大题,80

分案例,一共120分,要想达到卷面成绩的60%,谈何容易?有人说:二级建造师,简单,不值钱,多简单容易啊,考一次就能过,考不过真笨。 这样的人,我只能回怼你一句:在工地,你离挨揍不远了。 首先,40分的选择怎么抉择:我的建议是:能看书就看书,看书的话,能记多少就记多少,选择题,有个印象就行,不过宁缺毋滥。如果看不进去书,怎么办?听课。谁的课?下面再说。选择题,单选40分,你至少要给拿到20分左右。为什么?很简单。拿到了20分左右的选择题,后面80分的案例,你只要拿到50分左右就能通过最难的实务了。案例本身就是个硬骨头嘛!你要是拿到10分左右的选择题分数呢?那对不起,案例80分你要努努力了。你说案例分数容易还是选择容易呢?自己说。不过,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分数线,你要心里有谱,这几年分数线都是提升的呀!别指望分数线啦,你要是指望分数线,自求多福吧。这是选择。 80分的案例呢?是不是脑袋嗡一下子? 嗡一下,就对了。 其实拿下案例,我在这里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没有捷径可走,面对现实吧。听课行不行啊?行。不过主要还是在你自己身上。身上哪里?心和手。此话怎讲? 心,要静下心来

2017年一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7年一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施工企业与一仓储中心签订了仓储合同,合同约定:签约后一周内交付货物,届时合同生效。施工企业有权?……提取或…?提取货物,关于该仓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仓储合同签订即生效,不以交付为要件 B.如施工企业逾期提货,其有权拒绝仓储中心加收仓储费 C.该施工企业向仓储中心交付货物时合同生效 D.如施工企业提前提货,则有权要求仓储中心减收仓储费 答案:C 解析:超纲:附生效条件合同 2.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是()。 A.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B.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D.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答案:A 解析:P94~95 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不会产生行政责任

B.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原许可证作废 C.只有经过再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才可能延期 D.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影响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答案:B 解析:P221 4、甲建设单位拖欠乙施工企业工程款,乙发函催告甲还款。乙的催告行为在提起诉讼时产生的效果是()。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答案:B 解析:P345 5、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不同 B.合同约定的保修期不能高于法定保修期限 C.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与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年限无关 D.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工程实际竣工之日 答案:A 解析:P325 12.关于保险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总结(葵花宝典第二季)

20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及相关知识 葵花宝典第二季(Mr.陈) 第一章基本知识必考25分 1、法律体系 名称调整的关系重要例子 宪法国—民 民法商法民—民招投标法 行政法官—民建筑法 经济法民—民(有国家监督)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 社会法劳动、保障、福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 刑法国—犯人刑法 诉讼法规范诉讼程序三大: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法 2、法的效力层级: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新优于旧。 需裁决的情况: 1)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同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同时: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3)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同时,国务院裁决。(10年考过) ◆案例要点:1)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与承建的合同效力。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合同为判决依据,只在合同约定以审计为依据、约定不明、约定无效,才能将审计结论作判决依据。2)审计结论不影响合同,不作为合同纠纷、结算依据。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押题) ◆案例要点: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法定、指定代理均为法律指定,委托代理则随意 5、无权代理3种:1)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6、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案例要点: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该代理行

为有效。 7、物权分: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的动产、不动产,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登记不设立 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不登记也生效 不动产物权-----------------不登记不生效 ◆案例要点:合同生效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无关;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 8、1)脱落、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应承担侵权责任。 2)倒塌造成损害,建设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因其他人原因,由其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3)抛掷品造成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除证明自己的除外)---推定过错9、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20、实用新型10、外观设计10 (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不能延期)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3性:新颖、创造、实用性 外观设计应具备5性:3性+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10、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可以续期 11、软件著作权保护期50年 买正版软件的3个权利:装入、制作备份、必要修改(改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别人提供)。 12、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确定4法:1)实际损失,2)所获利益,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4)法院确定。赔偿还应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13、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担保方式5种:保证(最常用)、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合同:1)保证人与债权人书面订立 2)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约定不明,按连带执行 3)不能做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及社团(学校医院幼儿园)、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可随意转让 14、质押分动产和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含1)汇票支票等票据,2)股票,3)知识产权,4)其他。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