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业务办理须知
本须知适用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办理债券相关业务。本须知所称投资人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准入规定的,在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的市场机构。
一、账户开立、变更及注销
(一)账户开立
投资人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债券交易,应先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备案,在备案完成后3个月内向上海清算所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签署《结算成员服务协议》。
投资人开户需提交如下开户资料:
1、交易商协会出具的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
2、债券账户开立申请表(附件1,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法人章);
3、投资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
4、结算业务印鉴卡(附件3,加盖预留印鉴章、开户申请单位公章);
5、协议签署声明及承诺(附件4,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章);
6、广域网接入申请单(附件5,加盖开户申请单位公章)。
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人债券账户名称应与备案通知书所列名称一致。
投资人可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办理开户手续。非现场开户的,开户资料寄送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200002)
发行托管部账户组收
电话:021-********
上海清算所收到开户资料审核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开立。投资人可通过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I客户终端(以下简称客户终端)查询和下载《持有人账户开户通知书》、《资金账户开户通知书》。
(二)账户信息变更
投资人变更账户名称、资金往来账户、管理员等账户信息的,应向上海清算所提交相关材料(附件6-8),完成变更手续。材料提交方式同上。
账户名称变更手续完成后,投资人可在上海清算所客户端系统功能——文件下载界面查询并下载《账户更名确认书》。
(三)账户注销
投资人可申请注销债券账户。投资人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债券账户销户申请书(附件9),上海清算所在确认该账户已无托管
余额,并确认投资人已与上海清算所结清应交费用后,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并注销客户终端相关权限。上海清算所出具销户通知书,通过EMS寄送给相关账户业务联系人。
二、联网
投资人可通过专线、拨号或3G VPDN等任一方式与上海清算所联网,联网技术咨询热线: 021-********。联网申请材料可与开户资料一并提交。
(一)3G VPDN 连接(推荐方式)
1、3G VPDN申请
投资人可提交《广域网接入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选择以3G VPDN方式联网,并联系上海清算所业务联网技术咨询热线获得运营商的无线宽带业务登记单,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海清算所处理完投资人的申请后会由运营商负责将3G上网卡寄给投资人。投资人自备3G无线上网设备即可联网。
2、3G VPDN费用
投资人需支付3G流量费用(同手机3G流量费用),具体金额由投资人选择的流量套餐决定。投资人可在填写申请单时自行选择。
3、3G VPDN开通时间
申请流程一般可在1周内完成。3G上网卡寄送时间由运营商负责。
(二)专线连接
1、专线申请
上海清算所提供选择的运营商有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可供选择的接入类型有SDH专线、DDN专线和MSTP三种。
投资人需在提交《广域网接入申请单》后自行联系当地运营商申请线路,或联系上海清算所技术人员要求代为申请。
投资人可联系以下运营商的客户经理申请线路:
中国电信:宣东(021-********;189********);
中国联通:杨光姝(021-********;186********)
2、线路费用
线路费用分为线路月租费及线路开通的一次性费用。
申请单位可联系上海清算所技术人员代为申请线路并使用目前上海清算所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签订的集团大客户协议的资费标准,也可自行申请线路并单独与运营商商定费用标准。
线路开通的一次性费用因与各投资人自身的接入条件有关,数额不定,且收取单位为所在地的运营商部门(上海电信代收后转给当地电信公司),因此需要投资人与各运营商负责自己单位的客户经理自行商议决定。
3、线路开通时间
上海本地线路约需两周左右处理时间;长途线路约需一个半月左右处理时间。
4、配置网络信息、确认开通
上海清算所联网技术人员在接收到运营商提供的投资人线
路信息后,为投资人分配相关配置参数并通过投资人提供的邮件地址反馈。上海清算所端运营商及投资人端运营商两端均确认线路开通,签署完工单,并能互相ping通对方接口地址后即说明线路已开通。期间即使双方网络配置完全配置正确,也无法进行网络访问。线路开通后投资人可使用IE浏览器访问上海清算所服务器来进行客户端和证书等相关工具的下载。
5、接入相关信息
用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设备接入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楼宇名称:上海清算所
联系人:赵勇联系电话:021-********
设备类型:路由器
接口类型:
SDH或DDN的接口类型为STM-1 155M总头
MSTP的接口类型为RJ45
接入资源:已具备
(三)拨号连接(备份应急)
1、拨号申请
投资人只需提交广域网接入申请单即可。
2、拨号方式
上海清算所收到投资人提交的广域网接入申请单后会向此单据上填写的联系人反馈拨号方式所需的拨号号码、用户名、密
码等信息。投资人也可提交相应单据后拨打咨询热线(021-********)索取相关信息。
上海地区投资人需要注意,拨号号码前不要加拨021,否则可能出现网络占线的错误。外地投资人则需要使用具有长途功能的电话线进行拨号操作。因拨号线路不稳定,因此当出现拨号失败情况时请进行多次尝试。另外,还可尝试使用其它型号的modem 进行尝试,推荐使用某些笔记本电脑上自带的内置modem进行测试拨号的操作。
3、拨号费用
电话拨号产生的费用为使用电话线路时产生的电话费,无其他费用。
三、证书及客户终端安装
上海清算所在处理开户申请阶段代投资人向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hina Financial Certification Authority,以下简称CFCA)申请数字证书安全认证服务,并在账户开立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会员发送CFCA授权码、参考号。投资人收到上述邮件后,应在有效期内及时登陆CFCA 网站,按照邮件提供的《证书下载及导出说明》下载并安装证书。
投资人在完成证书安装工作后,可按照上海清算所官方网站公布的《综合业务系统I会员客户端操作手册》下载安装上海清算所客户端。投资人以开户申请表上所提交的管理员用户名登陆上海清算所客户端。上海清算所为管理员配备管理员权限,该管
理员可通过客户端自行办理操作人员注册及操作权限分配。
四、一级市场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
(一)一级市场认购
投资人参与一级市场债券认购的,应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端确认分销指令,办理分销结算。
报价商通过客户终端录入并复核分销指令,投资人登录客户终端,在交易管理——本币交易管理界面,选取分销指令,点击“交易确认”,分销指令确认单人操作,无需复核。分销指令确认后,系统生成结算指令,进入后续结算。
(二)二级市场交易
上海清算所接收交易中心发送的成交指令,报价商通过客户终端进行成交确认,投资人无需对成交指令进行确认。报价商对成交指令进行确认后,系统生成结算指令,并于交易指定的结算日以券款对付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投资人可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端实时查询成交指令状态。
五、资金汇入汇出
(一)资金汇入
投资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或二级市场交易的,应及时主动将应付资金划付至在上海清算所开立的资金结算专户,确保债券交易结算顺利完成。
投资人可按照《资金账户开户通知书》提供的收款人信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资金结算专户汇入资金。
示例:
北京ABC公司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债券账户及资金结算专户,按照上海清算所出具的《资金账户开户通知书》,其资金账户账号为:100000123456010;资金账户名称为:北京ABC资金结算专户。
资金汇入应填写的收款人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北京ABC资金结算专户
收款人账号:100000123456010
收款人开户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909290000007
(二)资金汇出
投资人可在交易日9:00-16:55通过客户端提交资金提款指令。具体步骤如下:
投资人操作员登陆客户端资金管理——结算资金管理界面,点击“刷新”,获得当前资金结算专户实际余额;
点击“资金提取”,录入资金提取指令,资金可提取额为资金结算专户实际余额扣减所有已达成交易的待付资金总额;
资金提取指令需要另一操作员复核,登陆客户端资金管理——计算资金复核界面,点击“刷新”,选中需要复核的指令,点击“复核”,资金提款指令在16:55前通过复核后生效。
投资人日间提交的资金提款申请于当日全部交易结束(16:00)后由系统统一处理,当日资金可提取额足额的,上海清算所
将资金划付至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资金往来账户,资金可提取额不足的,提款失败。
投资人可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端实时查询提款指令状态。
六、应急操作
投资人因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通过客户终端提交分销指令确认或提款申请的,在电话通知上海清算所后,启动应急操作流程。
(一)应急分销指令确认
投资人无法登录客户端确认分销指令时可填写相应指令书并加盖预留印鉴,以传真方式发送书面指令书至上海清算所。
投资人提交《交易结算应急指令书》(附件10)作为交易确认依据。若分销结算方式为见券付款,还需提交《付款确认应急指令书》(附件11)作为投资人已付款的确认依据。上海清算所将启动验印及电话确认处理流程。
《交易结算应急指令书》应于结算日16:30前发送至上海清算所;《付款确认应急指令书》应于结算日16:45前发送至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接收传真号码为:021-********,请投资人尽早发送相关指令书。
(二)资金结算专户提款
投资人无法登陆客户端提交或复核提款指令时可填写《提款应急指令书》(附件12)并加盖预留印鉴,以传真方式发送书面指令书至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将启动验印及电话确认处理流
程,检查投资人资金结算专户可提取额,按开户申请预留的商业银行指定账户划款。
(三)电话确认及通知
投资人将于发送传真指令书后的20分钟内,收到上海清算所的信息确认电话。确认信息包括:指令书信息、验印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注意:(1)为保证信息安全、准确,上海清算所将对电话确认内容进行录音。(2)若在发送传真20分钟后仍未收到上海清算所的确认电话,建议投资人主动与上海清算所联系、查询。
在应急业务完成后,投资人将收到上海清算所的电话,告知处理结果。
投资人可向上海清算所查询处理情况,或在客户终端恢复正常后查询打印相应单据。
(四)上海清算所应急业务联系方式
接收传真电话:021-********
联系人:马晓芳
联系电话:021-********
七、业务收费
(一)收费标准
上海清算所向投资人收取账户维护费、结算过户费及数字证书服务费。
1、账户维护费
账户维护费收费标准为600/户,在开户时一次性收取。
2、结算过户费
收费标准:按笔收取,按业务类型、结算方式执行不同标准。
结算过户费按月计费,按季收取。
3、数字证书服务费
上海清算所于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收取当年的CFCA数字证书服务费,标准为200元/年/张证书。该项费用将包括在当年第四季度的登记结算业务费用中。
(二)缴费方式
上海清算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汇总投资人本季度各项应交费用(数字证书服务费除外),并通过客户终端发送缴费通知单。投资人可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从客户终端系统功能——文件下载界面查询并下载缴费通知单及交割明细单,按照缴费通知单要求将费用一次全额汇至上海清算所收款账户次月25日之前仍未缴付的,上海清算所于次月25日(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从投资人资金结算专户中直接扣收。
投资人逾期缴费两个月以内的,上海清算所可于每月下旬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发布催缴通知;对于逾期缴费超过两个月的,
上海清算所可暂停提供服务,并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上予以通告。
(三)上海清算所收款账户:
收款人名称:应收登记结算费款项户
收款人账号:1011220000039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收款人开户行行号:90929000007
附言:xxxxxxx(债券账户7位数字部分)支付全额结算业务费用(示例:北京ABC公司在上海清算所开立债券账户账号为B1234567,则附言为:1234567支付全额结算业务费用)附件:1. 债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 投资人基本信息表
3. 结算业务印鉴卡
4. 协议签署声明及承诺
5. 广域网接入申请单
6.债券账户更名申请书
7.资金往来账户信息变更表
8.客户终端管理员变更申请表
9.债券账户销户申请书
10. 交易结算应急指令书
11. 收、付款确认应急指令书
12. 提款应急指令书
附件1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附件2
(请加盖单位公章)
投资人基本信息表
注:可根据机构内部分工填写相关联系信息,栏目不够自行添加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业务印鉴卡
送存/更换印鉴通知
现送存/更换结算业务预留印鉴,新印鉴加盖在印鉴卡上半部分。
2、印模及单位公章请使用印泥加盖,须清晰且印模不与其他字迹重叠。
3、印模中公章应与开户单位名称或债券账户全名保持一致。
4、送存或更换印鉴卡,都应加盖开户单位公章。
5、首次办理送存印鉴卡的,标注*的项目由上海清算所填写。
6、未在上海清算所开立资金结算专户的,无须填写资金结算专户相关项目。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广域网接入申请单
连接的,请附《中国电信数字电路申请表》一式一份;选择使用中国联通网络专线连接的,请附《中国联通国内数字电路业务新装申请单》一式四份;选择3G VPDN 方式需提交《无线宽带登记表》;选择电话拨号方式或自行申请专线的,无需另外附表。
此表格及相关表格均需将盖章原件提交上海清算所。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账户更名申请书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原因,我单位申请变更在你公司开立的债券账户(账号:)名称,债券账户全称变更为,债券账户简称变更为。同时承诺:我单位在《结算成员服务协议》项下所有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本债券账户相关的债权债务由(新单位名称)承继和所有,并由新单位与你公司签署《结算成员服务协议》及其他各类协议。上述各类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原单位与你公司签署的上述各类协议自动终止。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